乡镇优抚自查报告
第1篇:乡镇双拥优抚工作汇报
乡镇双拥优抚工作汇报
乡镇双拥优抚工作汇报
××镇双拥优抚工作汇报
××镇人民政府
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镇党委政府对各位领导前来我镇检查指导双拥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多年来我镇双拥工作一直得到上级民政部门和上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和热情帮助,借此机会向各位领导表示衷心地感谢!下面,就我镇近年来双拥工作的有关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一简要汇报。
××镇位于××市北部,地域总面积平方公里,辖16个行政村,常住人口29739人。全镇实现国内生产总值亿元,工农业总产值亿元,财政收入亿元,人
均收入13392元,社会经济综合发展水平列全国千强镇和全省百强镇行列,被评为全国环境优美镇、中国活力乡镇浙江20强和中国和谐乡镇浙江20强。全镇现有退伍军人804人、现役军人41人,重点优抚对象108人,其中烈属2人、残疾军人4人、在乡复员军人27人、精减复员军人14人、带病回乡补助退伍军人17人、享受定期定量补助的困难退伍军人17人、参战退役军人27人。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我镇始终把“双拥”工作作为社会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做到投入力度不减,工作力度不松。在工作中,我们始终以解决优抚对象“三难”为重点,以积极推行“双拥”社会化为抓手,使全镇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开创了“双拥”工作新局面。被杭州市委、市政府、杭州军分区授予“杭州市双拥模范乡镇”,复评通过。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健全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
一直以来,我镇始终把“双拥”工作
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纳入三个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列入目标考核,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镇党委政府对双拥工作高度重视,建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人大副主席和人武部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双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双拥办”,由社会事务办主任兼任主任,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同时,为使双拥工作有序高效运转,我镇还建立健全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制定了《××镇双拥办岗位职责》、《优抚工作暂行办法》、《义务兵优属有关规定》等制度,并把“双拥”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从而使“双拥”工作有计划、有领导、有人员、有总结、有制度、有保障,实现了“双拥”工作制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
二、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国防意识
为强化全民国防观念,我镇把开展国防教育作为一个重要抓手,列入年度宣传计划。主要抓了三个层面:一是抓好党员干部的国防教育。通过学习军事知识、参加轻武器训练和实弹射击、参
观国防教育基地等途径,强化党员干部特别是镇机关干部的国防意识。二是抓好青年民兵的国防教育。通过民兵集训、兵役登记、征兵动员和新兵入伍等途径,对广大青年民兵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增强了青年和民兵的国防意识。三是抓好中小学生的国防教育。将国防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开设国防教育课,聘请沈家坞部队官兵担任少先队校外辅导员,定期讲课和辅导。利用清明节、五四青年节,八一建军节等特定节日,组织学生到革命烈士纪念碑、受降千人坑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活动,使学生的国防教育普及率达到100%。另外,我们还利用文艺演出、知识竞赛、演讲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全民国防意识不断提高。
三、落实优待政策,提高优抚标准
各项优待政策得到全面落实。按照五个标准,确定了6名在乡退伍军人定期定量补助工作;做好了参战退伍军人优抚发放工作;组织重点优抚对象参加
了市里组织的疗养;调查了在乡退伍军人基本情况;免费为重点优抚对象办理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等。今年以来,我镇共计发放各类优抚优待金万元,帮助报销医疗费万元。
义务兵优待标准不断提高。义务兵家属优待实行社会统筹,优待面达到100%。优待金不低于全镇人均收入的60%,从98年开始,我们就在市政府规定的标准上,再额外增加1500元每人,并及时发放到户。同时,为了鼓励现役军人为国家建功立业,我镇还建立了地方嘉奖制度,除按市政府规定给予奖励外,镇政府还另外设立了立功奖。98年我们专门出台政策,对获得特等功荣誉称号的,一次性奖励5000元;对荣获一等功的,奖励3000元;对荣获二等功的,奖励1000元;对荣获三等功的,奖励500元;获得“优秀士兵”称号的,奖励200元。今年,又专门下文,提高奖励额度,其中特等功提高到8000元,一等功提高到5000元,二等功3000元,三等功元,优秀士兵500元。对立功受奖者,由镇政府派专人上门送喜报和奖金。荣获三等功的有1人,荣获优秀士官的有11人。退伍军人安置金标准也不断提高。对当年退伍军人,镇村两级领导都要上门走访慰问,同时,召开退伍军人座谈会,发放安置金。安置金标准,我们在市政府规定4000元/人的基础上,镇财政再额外拿出1000元/人,达到5000元/人。
四、开展拥军优属,为优抚对象排忧解难
1、积极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建立结对帮扶制度,由镇团委、妇联、民政等有关部门与本镇老弱病残军人结成对子,进行帮扶。镇政府与7户烈军属、残疾、退伍军人的困难家庭进行了结对;各行政村落实专人负责烈军属、残疾军人的照顾慰问;企业与烈军属、残疾军人结成对子。此外,镇里成立了双拥服务小组,利用节庆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慰问活动,为烈军属和残疾军人解决了一些实际困难。
2、积极做好退伍军人安置工作。镇党委、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退伍军人的安置工作,千方百计,想尽一切办法解决他们的就业问题,努力从资金、信息、用地、技术等方面扶持退伍军人发家致富。对素质好、文化高、能力强的退伍军人,镇党委、政府将他们作为村后备干部,重点培养,重点扶持,在政治上给予地位。如唐家坞村退伍军人唐航军,退伍回来后,因表现较好,被吸收为村后备干部,后由于工作出色,被选拔为村总支副书记,去年,在村干部单独招考乡镇公务员中被录取,为公务员队伍输送了优秀人才。还有,在镇治安联防队队员招收中,镇政府将退伍军人作为录用人员的一个前置条件,所招人员全部是优秀退伍军人。同时,我们还积极鼓励企业优先招用退伍军人,98年镇里专门出台文件,要求企业优先录用退伍军人。镇双拥办人员每年都要走访骨干企业,向他们了解用人需求,并做好推荐工作。如富轮集团,该公司自1999年
创办以来,已安置退伍军人87名,同时该公司还非常注重对退伍军人的培养教育,择优选用到重要生产岗位,现已提拔了6名35岁以下的退伍军人担任科室、车间主任级中层干部。据统计,全镇804余名退伍军人中,今年村级换届选举担任村两委会干部的有27人,其他带头致富的有100多人,经商办厂的有50多人,为我镇三个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五、大力支持部队建设,加强军地联谊交流
我镇是全市唯一有驻地部队的乡镇,浙江省军区工化营维护连驻在我镇沈家坞村。镇党委、政府一直关心支持部队建设,积极创造条件为部队办实事、好事。96年,投资5万元硬化了沈家坞维护连进出连部道路,铺浇路面3000m2,一改以往“雨天一身泥、晴天一身灰”的尴尬局面;97年,为改善部队通信问题,投资2万元,开通了部队有线电视信号;,为丰富部队的业余生活,投
资2万元建好了篮球场,还建好了卡拉ok室,等等。同时,加强军地联谊交流,每年春节,“八一”建军节,我镇都要开展一系列拥军优属活动,镇主要领导亲自带队走访慰问驻地部队、共建单位和烈军属。每年除夕夜和“八一节”,镇党政主要领导都要与驻地部队官兵共进晚餐,并送上慰问金。今年五一节,镇干部还和驻地部队开展了篮球联谊赛;八一节,因中村部队在舟山海训,镇长亲自带队,赶到舟山驻训地进行慰问,把××人民的关爱带给人民子弟兵。参训官兵看到家乡来人后,感动得热泪盈眶,齐刷刷敬礼,我们也深受感动。镇政府每年都召开当年入伍新兵家属、退伍军人座谈会,征求、听取他们对拥军优属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各基层服务小组对本单位烈军属也进行慰问或召开座谈会。
在拥军优属的同时,驻军部队也积极支持地方建设,帮助地方完成一些急难险重任务。如每年抗台期间,驻地官兵都要打电话给镇里,要求参与抗灾;
又如在今年的“清洁城乡”活动中,驻地官兵积极帮助所在村开展义务清扫;还有,如帮助学校开展爱国主义国防教育,军训等等。沈家坞维护连自成立以来,官兵走了一批又一批,但从来没有与当地群众红过脸,从来没有发生什么不愉快事件,军民关系一直都相当融洽。同时,在镇党委的发动和号召下,企业与部队的联谊活动也搞得有声有色。如富轮集团与红军团建立军企共建关系,集团支持红军团建设;红军团官兵为富轮集团员工军训,把部队好的作风带给企业,又促进了企业的发展。通过军民联谊,军政、军民鱼水关系得到进一步融合。
六、切实做好征兵工作,为部队输送优质兵员
每年的征兵工作,我镇都严格按照市委和市人武部的工作要求,认真把好年龄关、文化关、体质关、政审关,努力为部队输送优质兵员。每年的征兵任务,我们都能保质保量超额完成,兵员
结构不断优化,兵员素质稳步提高。今年,我镇共有217名适龄青年参加了体检,60人通过初检,政审后符合条件的有32人,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20个指标数。
各位领导,以上我简要回顾了我镇双拥优抚工作的一些情况,成绩的取得,离不开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共同配合,更离不开上级民政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各位领导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镇党委政府对各位领导一直来对我镇工作的支持再次表示感谢,同时,衷心希望各位领导对我镇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我们一定虚心接受,认真改进,努力使我镇的双拥优抚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第2篇:优抚科雁过拔毛自查自纠报告
优抚科雁过拔毛自查自纠报告
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优抚科雁过拔毛自查自纠报告,欢迎阅读参考!
优抚科雁过拔毛自查自纠报告一
根据《岳阳市“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行动实施方案》(岳办[XX]16号)要求,我区按照“纪委协调、部门负责、分级清理”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边查边改,狠抓落实,取得阶段性成效,有关情况如下:
一、突出责任,上下联动抓整治
为更好地落实市专项整治行动自查工作部署要求,我区建立了专项整治月工作调度、通报制度,先后组织召开了3次工作调度会,由各成员单位逐一汇报系统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区专项整治办对前段工作点评部署,指导开展后阶段专项整治工作,对清理自查工作推进不力的4家单位点名批评,并由相关责任人作出了检讨,通过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切实保障自查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二、突出重点,有序推进抓整治
我区以农村集体“三资”、土地征收补偿、项目资金、扶贫开发领域、违规取酬乱发滥补和办理群众事物情况为重点,进行全面清理和逐项检查,实现了自查全覆盖,横向涵盖区直20家成员单位,纵向涉及区、镇(办事处)场、村组三级,全方位、多角度确保了自查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一是针对农村集体“三资”重点问题,开展全区村级财务大清查。组织对全区110个村(居)XX、XX两年的财务进行清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钱粮湖镇百花社区、横沟村、丰收村和许市镇黄金村截留挪用专项资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现已立案10起,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二是针对违规取酬和乱发补贴情况,开展临时指挥部资金大检查。检查了8个指挥部的定额补助发放情况,对违规发放的征拆加班、服装费、开门红等补助和协调费下发收缴通知书,并收缴区财政;制定出台了临时指挥部财务管理办法,并成立财务管理中心,统一集中核算指挥部账目,进一步规范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三是针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开展棚户区改造项目大清理。对XX年以来启动建设的117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进行核查,对补贴资金未及时发放、未完成建设、未及时分配入住等问题下达整改函,对发现的违规拨付棚改资金等问题,区纪委已成立2个调查组进行深入核实。
三、突出实效,强化督导抓整治
按照“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查办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出台一批制度规范”的要求,区专项整治办对排查出的问题线索开展督查督办,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整改,特别是在防汛工作结束后,区专项整治办于7月底对全区各镇(办)场和各成员单位进行了专项督查,要求各单位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整改问题公示上墙,有针对性地推动各单位的问题整改,并对8家问题上报、公示不及时和工作滞后的单位进行现场督办,指导开展问题整改。目前,全区各成员单位共排查出问题线索65件,已整改完成25件,其中,对许市镇许家牌公路硬化项目的移民后扶资金15万元被挪用的问题,区移民局已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更改项目并于今年内完工;对徐和秀等4人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发放条件的问题,区住建局已全额收回补助资金万元,并计入保障房专帐;对洞庭湖湿地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站建设工程和柳林洲街道新洲菜市场建设工程涉嫌规避招投标的问题,区发改局已按相关规定处罚人民币共74497元,并责令限期整改;对于区人民医院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销售药品的价格违法行为,区发改局已按相关规定收缴财政28146元,并处罚款元;还有40件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各单位已分别建立了台帐,确定了专人负责和时间期限,制订了整改措施,正在积极整改中。今年来,共立案16起,党纪政纪处理7人,已查处柳林洲街道松湖居委会违规发放补贴和违规办理养老保险等问题,给予4名居委会班子成员党纪处分;对许市镇食堂开支弄虚作假,隐匿开支的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给予食堂管理负责人李翠元行政警告处分;特别是区公安分局对办案过程中违规接受证人吃请和违反廉洁自律的3名干警进行了严肃查处,市公安局纪委分别给予方某、刘某等2人党内警告处分,免予张某纪律处分。
后阶段,我区将严格落实省、市专项整治“五实”、“五要”的工作要求,抓住时间节点,抓好监督检查,继续深入查、持续改,力争专项整治工作出亮点、出成效。
优抚科雁过拔毛自查自纠报告二
根据县大通县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党委的工作要求与安排,7月28日至29日两天,我站对侵害本地区老百姓利益问题和“雁过拔毛”式腐败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紧紧围绕本本单位实际,切实了解基层侵害老百姓利益问题和“雁过拔毛”式腐败发生的形式、特点、规律,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措施。
2、在问题线索管理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收到了哪些效果、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问题线索流失和以线索谋私的问题。
二、调研时间及方式
组织人员对本单位内部开展调研自查对本地区侵害老百姓利益问题和“雁过拔毛”式腐败情况,并对腐败发生的形式、特点、规律进行分析和提出治理对策。
三、自查结果
7月28日,我站组织人员对本单位对本地区侵害老百姓利益问题和“雁过拔毛”式腐败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自查;7月29日上午在会议室进行了总结会议,自查结果显示没有发现此类腐败情况,也没有迹象有此类腐败情况的发生,单位工作人员和各办公室在实际工作当中都能以身作则,自觉抵制侵害老百姓利益的事件发生。
四、工作措施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的自查小组,对单位各口工作人员和工作情况进行拉式的检查。
2、严肃认真、实事求是。要把自查工作同纪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结合起来,同当前正在做的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切忌走马观花、蜻蜓点水。自查小组工作人员要见人见事、实事求是,避免照抄照搬。
3、按时上报调研和检查报告。认真梳理总结相关工作,形成“有问题、有事实、有数据、有对策建议”的调研报告,要求突出重点工作、特色做法,实事求是,有举措、有数据、有事例,并上报局党委办公室。
五、今后打算
尽管在这次调研情况中没有发现对本地区侵害老百姓利益问题和“雁过拔毛”式腐败情况,但也给也给中心全体工作人员打了一剂很好的预防针,我站将进一步大力加强廉洁勤政和党风党纪的学习和落实,特别结合全县开展的 “三严三实”活动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学习宣传中纪委、省纪委及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及《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纲要》;坚持对全体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进行《共产党章程》、《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教育,进行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加强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
第3篇:优抚工作调研报告
天民发?2010?号 签发人:李辉庭
天祝藏族自治县民政局
关于优抚对象抚恤保障工作调研报告
优抚保障工作是一项关系国家建设、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是国家和社会对优抚对象实行优待、抚恤及其他物质照顾和精神鼓励的一种行政管理,是一项特殊的社会保障。保障的对象主要是对国家和社会做出过贡献的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革命伤残军人、现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当前,做好上述人员的保障工作,对促进天祝经
济建设、国防建设和保持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天祝县优抚对象基本情况
全县各类优抚对象5867人,其中:现役军人家属81户,重点优抚对象389人(户)。重点优抚对象中烈属8户,因公牺牲军人家属3户,病故军人家属12户,革命伤残军人103人,在乡老复员军人66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68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129人。
二、我县优抚保障的主要形式和现状
现阶段我县优抚保障的形式主要有:1、优待补助; 2、伤残抚恤;3、死亡抚恤;4、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安臵。医疗保障的形式主要有:对六级以上在职的伤残军人医疗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列帐管理。医疗费支付不足部分,由当地人民政府帮助解决。对六级以上在乡的革命伤残军人医疗费由县财政部门负担,民政部门实报实销。其它优抚对象县上只能酌情解决。
多年来,天祝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优抚和医疗费落实工作,逐步健全了组织网络体系和各项规章制度,使优抚医疗保障工作步入了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进一步发展和巩固了“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新型军政军民关系。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我县党政军领导高度重视优属宣传教育,采取广播电视、横幅标语、简报板报、竞赛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宣传教育的形式一年比一年新,力度一年比一年大,效果一年比一年好。优属宣传与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相结合来。近年来,我们举行了“爱我中华”知识竞赛、歌咏比赛、“七一”文艺晚会、“八一”慰问演出等活动。优属宣传与国防
教育相结合,在县广播电台、电视台开设了优属和国防宣传专栏,三年累计播稿60余篇,全县先后印发了各种有关国防宣传教育材料1000份(册),出黑板报120期(次),悬挂横幅张贴标语50条(幅),出动宣传车10辆(次),编印简报9期,举办各类国防教育演讲会、报告会18场(次)。
二是健全组织机构。为了加强优抚医疗保障工作的领导,我县多次调整充实了由县委书记担任组长、军地双方有关领导及部门领导参加的优属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也相应调整充实了优属工作领导机构,基层单位普遍建立健全了优属服务小组。目前,各系统、各单位成立了优属服务小组238个。形成了主要领导总体抓、分管领导亲自抓,部门领导具体抓的优属工作体系,形成了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的组织体系,为做好优属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三是完善优属工作制度。军地双方领导十分重视优属政策法规和制度建设。近年来,先后制定出台了《天祝县拥军优属细则》、《天祝县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规定》、《天祝藏族自治县优抚对象抚恤优待暂行办法》等法规性文件。优抚工作中做到了工作上有政策、行为上有规范、落实上有措施、检查中有标准,在资金的管理中做到专帐、专人管理,统一拨款、专款专用,使优属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四是抓检查,落实优抚政策。农村税费改革后,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纳入财政预算,实行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发放,使优待金发放步入程序化、规范化轨道。为保证优抚医疗保障工作的顺利
开展,每年县上组织人员,深入到各乡镇、走村入户,对优抚医疗保障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做到征兵时检查优抚医疗保障工作落实情况,慰问时检查优抚医疗保障工作落实情况,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时检查优抚医疗保障工作落实情况,责任制考核时检查优抚医疗保障工作落实情况,保证了优待金的足额、按时发放。
五是献爱心,大力开展优抚慰问活动。每逢“八一”和春节前后,县委、政府都组织四大班子领导和各单位分别慰问优属对象。优抚工作做到“四有三好”,即有组织、有计划、有活动、有成效,宣传教育好、优抚安臵好、作用发挥好。做到“四个100%”,即优抚政策兑现100%、义务兵退伍安臵100%、军队离退休干部接收安臵100%、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100%。实现了“三个同步”,即改革意识和双拥意识同步增强,地方生产力和部队战斗力同步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优抚水平同步提高。
三 我县优抚保障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从保障对象上看。过去所保障的五类对象中革命烈士家属、伤残军人、复员军人大部分都已步入老龄化,进入了特殊的困难时期。同时随着企业改制和市场化步伐的加快,过去安排到企业的老军人,有许多人都已下岗或失去生活来源,他们的生活保障已无承担主体。特别是在乡老复员军人,因退伍时年龄较大,结婚较晚,致使家庭人口素质较低、缺乏劳动力,他们的生活与其他群众相比困难程度更大。
二是从保障政策看。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过去可以由政府执行或协调执行的一些优抚政策,有的难以落实。比如伤残军人乘车
减免问题,在国营客运单位还可执行,而私营的却难以落实。
三是从保障机制看。在“国家、社会、群众”三结合的保障体制中,群众和社会的承担功能已经弱化,组织起来困难重重。而国家的承担能力又十分有限。“国家、社会、群众”三者的责任还不十分明确。
四是从保障经费看。过去的群众优待经费承担的主体是农民群众,但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实施,过去的筹资渠道已失去。由于财力的限制,国家和地方承担的优待抚恤经费主要是人头经费,解决优抚对象特殊困难的机动经费太少。因此,很难解决优抚对象的特殊困难。
五是六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公费医疗待遇无处落实。目前出现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两方面:1、在职伤残军人不能与一般职工一样进入医保。劳动保障部门强调这部分特殊群体不能挤占正常人的统筹基金,要单独列账管理,经费应由其所属单位支付。而伤残军人大部分都在企业,许多企业现在已名存实亡,根本无力支付医疗费。2、在乡六级以上伤残军人医疗费用捉襟见肘。这部分对象是优抚医疗保障的传统群体,一直以来是由当地财政据实拨付到当地民政部门。随着公费医疗制度的取消,医疗药品价格的持续攀升,特别是在乡伤残军人普遍进入老年高致病期,原有的经费保障方式已远远不能满足伤残军人的需要。处于地方财政无力增加投入,劳动保障统筹基金不足,民政部门左右为难的境地。六是其他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水平低。烈属、牺牲病故军人家属、红军失散人员、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重点优抚篇2:2012-2013年民政局优抚对象调研汇报 2012-2013年民政局优抚对象调研汇报
一、“十五”期间拥军优抚安置工作基本情况
荔波县位于贵州省南部、黔南州南端,东北与黔东南州的从江、榕江县接壤,东南与广西的环江、南丹县毗邻,西面和独山县交界,北与三都县相连。既是中共一大代表邓恩铭的故乡,又是红七军会师和战斗过的革命老区。全县国土面积2441平方公里,县辖17个乡(镇)、98个村(居)委会、1241个村(居)民小组,总人口16.8万人,现有各类优抚对象3368人,占总人口2%,重点优抚对象457人、驻有县人武部、消防大队、武警中队三个军(警)单位。全县人民和驻荔部队官兵,素有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十五”期间,县委、县政府及驻荔部队和全县各族群众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双拥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以“增强军队凝聚力、发展社会生产力、提高部队战斗力”为双拥主题,紧紧围绕“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工作方针,始终坚持“打牢基础、规范工作、保持经常”的工作思路,着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双拥工作新格局,巩固和发展新型的军政军民关系,推动了我县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加强了组织领导。历届各级党委、政府和驻荔部队对双拥工作十分重视,坚持把双拥工作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和部队建设的总体规划,并在调整党政领导班子时,同时调整、充实双拥领导班子,形成了党政军各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主管部门全力抓,社会各界共同抓的齐抓共管局面,使全县双拥工作形成了一个上下一条线、纵横连成片的机制,保证了我县双拥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二)国防教育广泛深入。“十五”期间,我县全民国防教育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不断加大力度,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地在全县广泛开展以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和革命光荣传统教育为核心,以拥军优属、拥政爱民为主题的国防意识教育。宣传国防教育,坚持经常性教育与阶段性教育相结合,突出以阶段性集中教育为重点,同时以先进典型激励教育为要点,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的同时,注重元旦、春节、建军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组织阶段性集中教育,形成宣传高潮,国防观念宣传教育始终贯穿于双拥工作的全过程。“十五”期间,组织大型宣传活动27次,利用影视宣传200多次,办墙报、黑板报300多期,兴办国防知识竞赛4次,张贴标语600余幅,印发宣传资料39000多份,新闻媒体报道新闻稿件达280多篇,全县直接参与国防和双拥教育达60万人次。通过宣传教育,使人民群众认识到“没有一个人民的军队,便 没有人民的一切”,懂得“国无防不立,民无军不安”和“富国必强兵”的道理,从而,增强了以爱国主义思想为基础的民族精神,焕发了军民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而自强不息,奋力进取的精神。(三)积极动员适龄青年踊跃参军,支援国防建设。“十五”期间,各 有关部门紧密配合,严格执行国家征兵政策,以对国防建设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把好体检、政审、定兵三大关,认真抓好征兵工作,先后征集入伍新兵共233名,为部队输送了一批又一批的合格兵员,多次受到国防部及省、州的表彰。目前,我县已取得了32年34次无责任退兵的好成绩。
(四)建立奖励制度,鼓励战士为国立功。为鼓励战士安心部队服役,争取为国立功受奖,县委、县政府行文规定,对立功的荔波籍现役干部战士实行奖励制度,即:对获得大军区(含大军区)以上授予荣誉称号者奖励5000元,荣立一等功者奖励3000元,荣立二等功者奖励2000元,荣立三等功者奖励500元。“十五”期间,我县籍现役军人立功共计32人次(其中干部1人次立二等功、战士31人次立三等功),兑现奖励金1.75万元。奖励制度的建立,使青年应征入伍积极性高,战士更加安心服役。
(五)优抚政策高标准落实。我县历年来对提高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标准极为重视,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牢固树立“改革不忘国防,富裕不忘拥军”的观念,“十五”期间,认真落实有关规定,建立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经费投入不断加大,优待抚恤标准不断提高。“十五”期间,总投入优抚费300万元,并由2001年的40万元增加到2005年的90万元,增长125%,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统筹办法已由2002年前向全县统筹改为税费改革之后的2003年起实由县 级财政转移支付,义务兵家属优待标准由“九五”期间按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70%兑现提高到了“十五”期间按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00%兑现,并由2001年户均1196元提高到2005年户均1490元,增长25%,老复员军人定补由2001年年户均840元提高到2005年户均1652元,增长97%,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革命残疾军人等优抚对象的抚恤标准均按照国家规定的政策执行,并逐年提高。“十五”期间共发放重点优抚对象优待抚恤金2300余人次、总金额244万元。
(六)积极开展“爱心献功臣行动”,努力解决优抚对象生活、住房、医疗的“三难”问题。“十五”期间,我县把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三难”问题作为拥军优属工作的重点,积极开展了“爱心献功臣行动”,共建(修)优抚对象住房难80户240间4800平方米、国家补助17.9万元,解决医疗难134人、国家补助6.8万元,解决生活难620人次、国家补助25.7万元。通过解决“三难”,使全县优抚对象的生活、住房、医疗条件有了明显的改善。(七)坚持拥军优属活动社会化、经常化。“十五”期间,每逢元旦、春节、建军节等重大节日,县委、县政府都要行文对节日期间的拥军优属活动进行安排,并拨出专门经费,县四大班子领导组成慰问团,各乡(镇)成立拥军优属慰问小组采取召开军(警)民座谈会、双拥联谊会、上门走访等形式,对驻荔部队和优抚对象进行走访慰问。五
年间,慰问驻荔部队拨款12.52万元,慰问各类优抚对象1800余人次36万元、实物折款11.2万元,慰问军烈属春联1466人次1466付、年画1132幅。每年征兵和驻荔部队老兵退伍期间,都开展慰问入伍新兵和退伍老兵活动,总慰问金3.88万元(其中新兵2.88万元、老兵1万元)、鞋垫500多双。
(八)做好退伍军人安置工作。“十五”期间,共接收退伍军人260名(其中农村222名、城镇38名),按政策对符合安置工作条件的40名同志(其中城镇38名、农村因公七级残疾军人1名、农村因公五级残疾军人1名)全部安置完毕。在农村220名退伍军人中,积极向有关部门推荐录用193名占总数的87%。
(九)动真情为驻荔部队办实事、解难题:“十五”期间,解决部队粮油水电燃料等补助资金16.4万元,解决部队营建、设备等项建设投入资金795.7万元,并且驻荔部队(人武部、消防大队、武警中队三个单位)都全部搬进了新房办公。
(九)驻荔部队结合实际,积极开展拥政爱民工作。“十五”期间,开展军(警)民共建点由2001年的4个共建点发展到2005年的9个共建点;累计出动兵力3790余人(次),车辆280余台(次),参与抢险救灾70余场(次),扑灭森林火灾、民房火灾67起,救助和转移群众118人,抢救国家和人民财产1800多万元;参与改善城区环境篇3:优抚工作重点难点问题调研通知
关于开展优抚工作重点难点问题调研的通知
各县(区)民政局:
近年来,优抚工作取得长足发展,保障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也遇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亟需认真研究解决。为此,民政部优安局决定于2012年在全国优抚系统开展重点难点问题调研。根据部里的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宗旨
紧紧围绕优抚工作更好地维护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更好地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更好地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调动全系统的力量,突出抓好新时期优抚对象在生活、医疗、住房政策制度等方面重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形成一批富有价值的调研成果,推动解决实际问题,为政策制定提供支撑。
二、调研题目 1、《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参照指标研究》,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抚恤补助标准与人均生活水平指标挂钩联动机制。2、《新型优抚医疗保障制度研究》,从配套办法制定、医疗补助资金使用和“一站式”结算普及等方面,研究如何
进一步完善优抚医疗保障制度建设。3、《优抚数据和资金管理研究》,就如何进一步提高优抚数据和资金的规范化、信息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出意见建议。4、《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制度研究》,从保障范围、优待标准、资金筹集、制度建设等方面,探索建立优抚对象住房保障新模式。5、其他政策制度方面的问题。
三、有关要求
请各县(区)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组织力量深入调查研究。调研报告要有数据、有问题、有分析、有建议,力求符合实际、内容翔实、观点清晰。
请各县(区)民政局至少报送1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于8月10日前报送至优抚科邮箱
濮阳市优抚科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2篇4:优抚工作面临的困难与对策-1 优抚工作面临的困难与对策初探---重庆市九龙坡区民政局 周元富 司海清
优抚工作是一项关乎国家建设、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是国家和社会对优抚对象实行优待、抚恤及其他物质照顾和精神鼓励的一种行政管理,是一项特殊的社会保障,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优抚工作的对象主要是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残疾军人、现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复退军人等。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现行的优抚政策与优抚对象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之间的矛盾日益显现,各种与现行政策未能涉及的诉求越来越多,由此引发了大量的群体上访事件造成诸多不稳定的因素。因此,做好新时期的优抚工作,对实现“十一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目标,构建和谐社会,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现阶段我国优抚保障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从对象上看。革命烈士家属、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大部分都已步入老龄化,年老多病丧失了劳动力,进入了特殊的困难时期。随着企业改制和劳动力资源市场化的不断推进,七八十年代安排到企业的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多数人都已下岗或失去生活来源,他们的生活保障已无承担主体。加上由于历史、个人以及主客观等多方面的原因,部分优抚对象家庭人口素质低、劳动力匮乏、年老体弱,参与社会竞争的能力先天不足,“等靠要”思想严重,从而使得部分优抚对象家庭自我生存、自我保障、自我发展的能力十分薄弱。
二是从政策上看。抚恤补助经费的增长滞后于经济发展速度,政策调整滞后于国家改革进程,造成优抚对象保障标准偏低,致使部分优抚对象家庭的生活水平低于当地群众的平均生活水平。另外,优待抚恤补助经费自然增长机制、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退伍军人安置等一系列政策与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已越来越不相适应,导致部分优抚政策难以落实,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受难以保障。如,残疾军人乘车减免问题,随着客运经营市场化的不断推进,股份制和私有制的不断介入,残疾军人和重点优抚对象乘车已无优惠政策可言。重点优抚对象和现役军人进景区优惠门票问题,规定不明确,多数景区也没有执行。
三是从机制上看。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在“国家、社会、群众”三结合的保障体制中,群众和社会的承担功能已经弱化,“国家、社会、群众”三者的责任不明确,社会化程度不高。目前,社会力量参与优抚保障无明确的政策支撑,社会力量参与保障的途径不畅,力量薄弱。作为社会化实质性标志的社会中介组织、民间机构、“两新组织”尚未真正参与到优抚保障中来。社会化程度不高,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农村优抚保障事业的发展。
四是从经费上看。过去优抚对象的优待金承担主体是农民群众,农村税费改革实施后,各种提留被取消,过去的筹资渠道已不存在,所有的经费来源主要靠当地财政筹措。由于诸多原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西部地区资源匮乏,经济不发达,地方政府无力拿不出更多的资金用于优抚保障。由于财力的限制,除基本保障优抚对象人头经济外,涉及优抚对象住房、就医、子女入学等特殊困难,难以
得到根本解决,沉淀的各类问题越来越多,资金缺口越来越大。
二、做好优抚保障工作的对策
为进一步做好优抚保障工作,针对优抚保障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应紧紧抓住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大好时机,突出重点,解决难点,全面推进优抚保障工作。(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做好优抚保障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优抚保障工作做得好与坏不仅关系到优抚保障对象的生活问题,而且也关系到我国的国防建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优抚保障的地位和作用与军队的地位和作用紧密相关,军队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国家主权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没有强大的军队作保障,国家就会被动挨打,经济发展就没有保证,人民也无法安居乐业。因此,全社会都应该关心并自觉参与到做好优抚对象保障工作行列上来。一是引导优抚对象保持和发扬自强不息的精神,理解国家的困难,不等不靠勤劳致富,在各自的岗位上起模范带头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步伐做出新的贡献;二是强化全民国防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民营企业界人士,以各种方式支持部队建设,树立“富而不忘国家、不忘国防”的思想,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优抚对象的氛围,积极履行优抚保障的职责和义务。三是着力提高从事优抚保障工作人员的素质。因优抚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宽,工作难度大,为此,从事该项工作的机关工作人员,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感,要牢固树立情系优抚对象、心系优抚工作的思想。切实做到政策熟、业务精、善协调,要把做好优抚保障工作当作为党和政府分忧,促进社会稳定和部队官兵思想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切实履行好
职责。
(二)逐步完善优抚政策法规,增强优抚保障工作的稳定性。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价值观念的转变,优抚保障工作应从过去的荣誉奖励为主转到以扶贫解困为主。由于受诸多因素影响,现行优抚政策滞后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优抚对象除革命烈士家属、革命伤残军人、在乡复员军人外,出现了一些新的尚未纳入需重点关注的优抚群体。如老高原、老边防和高危兵种专业身体致病的复员退伍军人,破产企业军转干部等。对这些涉军的特殊群体如何解决他们面临的困难,现行优抚政策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逐步完善以寻求政策的支撑。首先、修改完善优抚政策法规。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现行优抚政策进行修改完善,扩展优抚保障功能。对已经失去意义的保障政策予以废止;对已经弱化的保障政策进行强化和改进;对需涉及而尚未涉及的对象进行补充,力求政策的合理性和适应性,实现优抚保障政策的法制化、规范化。其次,加大财政投入的力度。坚持社会经济发展与优抚经费的增加相适应,建立多层次的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逐步形成社会参与优抚保障的机制,确保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同步于当地经济发展,不低于当地人均生活水平。(三)努力构建优抚保障的多元模式,加大优抚保障工作力度。一是办好优抚事业,增强社会参与优抚工作效应。各地要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加大对优抚事业工作的投入,以优抚事业的社会认同性引领社会各阶层参与优抚工作,让优抚事业进入社区,融入社会,促进优抚事业向社会各阶层延伸和发展,营造全社会关心并参与优抚事业的热情。二是强化政府保障的主体责任,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优抚
事业的积极性。优抚工作应牢固树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思想,一级政府应按政策要求为优抚事业提供足额的财政资金,确保优抚工作有序运行。要大力倡导社会参与优抚事业就是实质拥军的浓厚氛围。动员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各种形式的优抚保障工作,为优抚对象生活、住房、就医等现实问题提供服务,帮助优抚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实现优抚保障政府与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三是探索社会中介参与优抚保障模式,拓宽优抚保障机制。社会中介组织参与优抚保障,是多元化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政府转变职能,嫁接新的服务保障体系,发挥中介组织作用的运用和实践,是优抚保障社会化的有效途径。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非公制经济已占了主体,引导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合资企业、外资企业特别是“两新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活动,为优抚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已成为新型经济组织和新的社会阶层的责任和义务。充分调动和发挥他们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积极性,利用社会财力、人力、物力以及管理服务的优势,为广大优抚对象服务,既能增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成就感和责任感,又能减轻国家和政府的负担,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优抚保障新格局,更好地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发展。
(四)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建立新的经费投入机制。优抚保障经费是落实优抚保障措施的物质保证,是保障优抚对象生活、推进优抚保障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从目前优抚对象面临的各种困难看,国家和政府的财力还难以完全承担这样的重负。为此,在多元化经济迅猛发展的状况下,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的投资机制已成为一种现实。如,篇5:2014年优抚工作总结 本年度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区民政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在同事们的帮助支持下,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提高理论和实践水平,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思想上严于律己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党的“十八”精神以及“八项”规定和各种法律法规,积极参加镇中心组和机关政治学习,并用于指导工作和生活。始终做到“思想上跟党走,经济上不伸手”。服从组织安排,遵守纪律,团结同事,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各种活动。
二、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扎实做好工作
(一)全镇城乡老复退军人18人,参战军人53人,带病回乡4人,“三属”6人,残疾军人4人,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60人。全年发优抚人员(老复退、参战参核、带病回乡、“三属”)生活定补金561780元;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53700元;节日慰问费47480元;镇机关退伍军人51人,发节日慰问费17100元;优抚人员重大疾病和门诊医疗补助62700元;住院医疗补助8872元;优抚对象死亡安葬费6930元;优抚人员帮扶解困金33000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96000元。除按时足额发放生活补助费外,还随时了解他们的生产和生活现状,及时向镇领导和区优抚科汇报,妥善处理。(1)认真调查了解,及时申报。一是新增3个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将在2014年享受生活补助费;(2)做好义务兵役等记,落实优待待遇。一是全年共有37户享受家庭优待金,并根据万盛区民发(2012)2号文件精神,及时足额的发到义务兵家长手中;二是对家庭确实有困难给予适当的救助。(3)组织特色活动,营造双拥氛围。一是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及辖区居民到烈士墓前向烈士敬献花圈和扫墓,同时在网上进 行献鲜花、花篮等祭奠英烈的活动,成功营造双拥社会氛围。二是认真按时完成义务兵家属光荣牌的发放工作。(4)是积极宣讲退役回乡的义务兵政策,让他们安心广阔的天地里,发挥自己的特长,创造自己的一片天地;
(5)根据上级要求,原南桐煤矿辖区光荣山上的朱天功等二位烈士墓移交给我镇管理,本镇接收后,二烈士墓由于年久,有部分损坏,因此,今年六月份开始筹备修缮,于九月份经开区民政局、经开区财政局验收合格,共耗资24000元。(二)、做好孤儿资料和困境儿童工作全镇孤儿7人,今年新增困境儿童2人,停止1人,困境儿童共计9人,并按时足额发放生活补助和节日慰问费120480元。(三)、做好城乡精简人员生活定补发放工作,随时了解情况,报镇财政所由其划到每人账户里。全年发精简定补金元。
(四)、全镇有百岁老人5个,随时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及时向各级反映按时发放营养费和节日慰问费16300元。
(五)、今年全镇有502个老人办理了老年证。并及时发到每个老人手中.。(六)、全镇有精神病人134人,长期住院治疗的有34人。其中有13人由政府负责治疗费等费用,按政府的要求每季度到医院结账,全年费用治疗费115068,生活费28626元。
(七)全镇医疗临时救助115人,救助金额173300元整 。(八)全年发放精简压缩、社会困难补助金154378元。
(九)、服从领导,听安排,认真完成镇里的各项中心工作。 三、存在的不足 虽然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提高理论水平,加强创新意识,努力完成2015年的各项工作。
第4篇:优抚工作调研报告
天民发?2010?号 签发人:李辉庭
天祝藏族自治县民政局
关于优抚对象抚恤保障工作调研报告
优抚保障工作是一项关系国家建设、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是国家和社会对优抚对象实行优待、抚恤及其他物质照顾和精神鼓励的一种行政管理,是一项特殊的社会保障。保障的对象主要是对国家和社会做出过贡献的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革命伤残军人、现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当前,做好上述人员的保障工作,对促进天祝经
济建设、国防建设和保持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天祝县优抚对象基本情况
全县各类优抚对象5867人,其中:现役军人家属81户,重点优抚对象389人(户)。重点优抚对象中烈属8户,因公牺牲军人家属3户,病故军人家属12户,革命伤残军人103人,在乡老复员军人66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68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129人。
二、我县优抚保障的主要形式和现状
现阶段我县优抚保障的形式主要有:
1、优待补助;
2、伤残抚恤;
3、死亡抚恤;
4、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安臵。医疗保障的形式主要有:对六级以上在职的伤残军人医疗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列帐管理。医疗费支付不足部分,由当地人民政府帮助解决。对六级以上在乡的革命伤残军人医疗费由县财政部门负担,民政部门实报实销。其它优抚对象县上只能酌情解决。
多年来,天祝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优抚和医疗费落实工作,逐步健全了组织网络体系和各项规章制度,使优抚医疗保障工作步入了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进一步发展和巩固了“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新型军政军民关系。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我县党政军领导高度重视优属宣传教育,采取广播电视、横幅标语、简报板报、竞赛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宣传教育的形式一年比一年新,力度一年比一年大,效果一年比一年好。优属宣传与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相结合来。近年来,我们举行了“爱我中华”知识竞赛、歌咏比赛、“七一”文艺晚会、“八一”慰问演出等活动。优属宣传与国防
教育相结合,在县广播电台、电视台开设了优属和国防宣传专栏,三年累计播稿60余篇,全县先后印发了各种有关国防宣传教育材料1000份(册),出黑板报120期(次),悬挂横幅张贴标语50条(幅),出动宣传车10辆(次),编印简报9期,举办各类国防教育演讲会、报告会18场(次)。
二是健全组织机构。为了加强优抚医疗保障工作的领导,我县多次调整充实了由县委书记担任组长、军地双方有关领导及部门领导参加的优属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也相应调整充实了优属工作领导机构,基层单位普遍建立健全了优属服务小组。目前,各系统、各单位成立了优属服务小组238个。形成了主要领导总体抓、分管领导亲自抓,部门领导具体抓的优属工作体系,形成了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的组织体系,为做好优属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三是完善优属工作制度。军地双方领导十分重视优属政策法规和制度建设。近年来,先后制定出台了《天祝县拥军优属细则》、《天祝县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规定》、《天祝藏族自治县优抚对象抚恤优待暂行办法》等法规性文件。优抚工作中做到了工作上有政策、行为上有规范、落实上有措施、检查中有标准,在资金的管理中做到专帐、专人管理,统一拨款、专款专用,使优属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四是抓检查,落实优抚政策。农村税费改革后,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纳入财政预算,实行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发放,使优待金发放步入程序化、规范化轨道。为保证优抚医疗保障工作的顺利
开展,每年县上组织人员,深入到各乡镇、走村入户,对优抚医疗保障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做到征兵时检查优抚医疗保障工作落实情况,慰问时检查优抚医疗保障工作落实情况,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时检查优抚医疗保障工作落实情况,责任制考核时检查优抚医疗保障工作落实情况,保证了优待金的足额、按时发放。
五是献爱心,大力开展优抚慰问活动。每逢“八一”和春节前后,县委、政府都组织四大班子领导和各单位分别慰问优属对象。优抚工作做到“四有三好”,即有组织、有计划、有活动、有成效,宣传教育好、优抚安臵好、作用发挥好。做到“四个100%”,即优抚政策兑现100%、义务兵退伍安臵100%、军队离退休干部接收安臵100%、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100%。实现了“三个同步”,即改革意识和双拥意识同步增强,地方生产力和部队战斗力同步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优抚水平同步提高。
三 我县优抚保障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从保障对象上看。过去所保障的五类对象中革命烈士家属、伤残军人、复员军人大部分都已步入老龄化,进入了特殊的困难时期。同时随着企业改制和市场化步伐的加快,过去安排到企业的老军人,有许多人都已下岗或失去生活来源,他们的生活保障已无承担主体。特别是在乡老复员军人,因退伍时年龄较大,结婚较晚,致使家庭人口素质较低、缺乏劳动力,他们的生活与其他群众相比困难程度更大。
二是从保障政策看。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过去可以由政府执行或协调执行的一些优抚政策,有的难以落实。比如伤残军人乘车
减免问题,在国营客运单位还可执行,而私营的却难以落实。
三是从保障机制看。在“国家、社会、群众”三结合的保障体制中,群众和社会的承担功能已经弱化,组织起来困难重重。而国家的承担能力又十分有限。“国家、社会、群众”三者的责任还不十分明确。
四是从保障经费看。过去的群众优待经费承担的主体是农民群众,但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实施,过去的筹资渠道已失去。由于财力的限制,国家和地方承担的优待抚恤经费主要是人头经费,解决优抚对象特殊困难的机动经费太少。因此,很难解决优抚对象的特殊困难。
五是六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公费医疗待遇无处落实。目前出现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1、在职伤残军人不能与一般职工一样进入医保。劳动保障部门强调这部分特殊群体不能挤占正常人的统筹基金,要单独列账管理,经费应由其所属单位支付。而伤残军人大部分都在企业,许多企业现在已名存实亡,根本无力支付医疗费。
2、在乡六级以上伤残军人医疗费用捉襟见肘。这部分对象是优抚医疗保障的传统群体,一直以来是由当地财政据实拨付到当地民政部门。随着公费医疗制度的取消,医疗药品价格的持续攀升,特别是在乡伤残军人普遍进入老年高致病期,原有的经费保障方式已远远不能满足伤残军人的需要。处于地方财政无力增加投入,劳动保障统筹基金不足,民政部门左右为难的境地。六是其他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水平低。烈属、牺牲病故军人家属、红军失散人员、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重点优抚篇二:2012-2013年民政局优抚对象调研汇报 2012-2013年民政局优抚对象调研汇报
一、“十五”期间拥军优抚安置工作基本情况
荔波县位于贵州省南部、黔南州南端,东北与黔东南州的从江、榕江县接壤,东南与广西的环江、南丹县毗邻,西面和独山县交界,北与三都县相连。既是中共一大代表邓恩铭的故乡,又是红七军会师和战斗过的革命老区。全县国土面积2441平方公里,县辖17个乡(镇)、98个村(居)委会、1241个村(居)民小组,总人口16.8万人,现有各类优抚对象3368人,占总人口2%,重点优抚对象457人、驻有县人武部、消防大队、武警中队三个军(警)单位。全县人民和驻荔部队官兵,素有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十五”期间,县委、县政府及驻荔部队和全县各族群众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双拥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以“增强军队凝聚力、发展社会生产力、提高部队战斗力”为双拥主题,紧紧围绕“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工作方针,始终坚持“打牢基础、规范工作、保持经常”的工作思路,着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双拥工作新格局,巩固和发展新型的军政军民关系,推动了我县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加强了组织领导。历届各级党委、政府和驻荔部队对双拥工作十分重视,坚持把双拥工作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和部队建设的总体规划,并在调整党政领导班子时,同时调整、充实双拥领导班子,形成了党政军各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主管部门全力抓,社会各界共同抓的齐抓共管局面,使全县双拥工作形成了一个上下一条线、纵横连成片的机制,保证了我县双拥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国防教育广泛深入。“十五”期间,我县全民国防教育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不断加大力度,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地在全县广泛开展以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和革命光荣传统教育为核心,以拥军优属、拥政爱民为主题的国防意识教育。宣传国防教育,坚持经常性教育与阶段性教育相结合,突出以阶段性集中教育为重点,同时以先进典型激励教育为要点,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的同时,注重元旦、春节、建军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组织阶段性集中教育,形成宣传高潮,国防观念宣传教育始终贯穿于双拥工作的全过程。“十五”期间,组织大型宣传活动27次,利用影视宣传200多次,办墙报、黑板报300多期,兴办国防知识竞赛4次,张贴标语600余幅,印发宣传资料39000多份,新闻媒体报道新闻稿件达280多篇,全县直接参与国防和双拥教育达60万人次。通过宣传教育,使人民群众认识到“没有一个人民的军队,便 没有人民的一切”,懂得“国无防不立,民无军不安”和“富国必强兵”的道理,从而,增强了以爱国主义思想为基础的民族精神,焕发了军民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而自强不息,奋力进取的精神。
(三)积极动员适龄青年踊跃参军,支援国防建设。“十五”期间,各 有关部门紧密配合,严格执行国家征兵政策,以对国防建设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把好体检、政审、定兵三大关,认真抓好征兵工作,先后征集入伍新兵共233名,为部队输送了一批又一批的合格兵员,多次受到国防部及省、州的表彰。目前,我县已取得了32年34次无责任退兵的好成绩。
(四)建立奖励制度,鼓励战士为国立功。为鼓励战士安心部队服役,争取为国立功受奖,县委、县政府行文规定,对立功的荔波籍现役干部战士实行奖励制度,即:对获得大军区(含大军区)以上授予荣誉称号者奖励5000元,荣立一等功者奖励3000元,荣立二等功者奖励2000元,荣立三等功者奖励500元。“十五”期间,我县籍现役军人立功共计32人次(其中干部1人次立二等功、战士31人次立三等功),兑现奖励金1.75万元。奖励制度的建立,使青年应征入伍积极性高,战士更加安心服役。
(五)优抚政策高标准落实。我县历年来对提高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标准极为重视,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牢固树立“改革不忘国防,富裕不忘拥军”的观念,“十五”期间,认真落实有关规定,建立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经费投入不断加大,优待抚恤标准不断提高。“十五”期间,总投入优抚费300万元,并由2001年的40万元增加到2005年的90万元,增长125%,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统筹办法已由2002年前向全县统筹改为税费改革之后的2003年起实由县 级财政转移支付,义务兵家属优待标准由“九五”期间按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70%兑现提高到了“十五”期间按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00%兑现,并由2001年户均1196元提高到2005年户均1490元,增长25%,老复员军人定补由2001年年户均840元提高到2005年户均1652元,增长97%,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革命残疾军人等优抚对象的抚恤标准均按照国家规定的政策执行,并逐年提高。“十五”期间共发放重点优抚对象优待抚恤金2300余人次、总金额244万元。
(六)积极开展“爱心献功臣行动”,努力解决优抚对象生活、住房、医疗的“三难”问题。“十五”期间,我县把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三难”问题作为拥军优属工作的重点,积极开展了“爱心献功臣行动”,共建(修)优抚对象住房难80户240间4800平方米、国家补助17.9万元,解决医疗难134人、国家补助6.8万元,解决生活难620人次、国家补助25.7万元。通过解决“三难”,使全县优抚对象的生活、住房、医疗条件有了明显的改善。
(七)坚持拥军优属活动社会化、经常化。“十五”期间,每逢元旦、春节、建军节等重大节日,县委、县政府都要行文对节日期间的拥军优属活动进行安排,并拨出专门经费,县四大班子领导组成慰问团,各乡(镇)成立拥军优属慰问小组采取召开军(警)民座谈会、双拥联谊会、上门走访等形式,对驻荔部队和优抚对象进行走访慰问。五
年间,慰问驻荔部队拨款12.52万元,慰问各类优抚对象1800余人次36万元、实物折款11.2万元,慰问军烈属春联1466人次1466付、年画1132幅。每年征兵和驻荔部队老兵退伍期间,都开展慰问入伍新兵和退伍老兵活动,总慰问金3.88万元(其中新兵2.88万元、老兵1万元)、鞋垫500多双。
(八)做好退伍军人安置工作。“十五”期间,共接收退伍军人260名(其中农村222名、城镇38名),按政策对符合安置工作条件的40名同志(其中城镇38名、农村因公七级残疾军人1名、农村因公五级残疾军人1名)全部安置完毕。在农村220名退伍军人中,积极向有关部门推荐录用193名占总数的87%。
(九)动真情为驻荔部队办实事、解难题:“十五”期间,解决部队粮油水电燃料等补助资金16.4万元,解决部队营建、设备等项建设投入资金795.7万元,并且驻荔部队(人武部、消防大队、武警中队三个单位)都全部搬进了新房办公。
(九)驻荔部队结合实际,积极开展拥政爱民工作。“十五”期间,开展军(警)民共建点由2001年的4个共建点发展到2005年的9个共建点;累计出动兵力3790余人(次),车辆280余台(次),参与抢险救灾70余场(次),扑灭森林火灾、民房火灾67起,救助和转移群众118人,抢救国家和人民财产1800多万元;参与改善城区环境篇三:优抚工作重点难点问题调研通知
关于开展优抚工作重点难点问题调研的通知
各县(区)民政局:
近年来,优抚工作取得长足发展,保障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也遇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亟需认真研究解决。为此,民政部优安局决定于2012年在全国优抚系统开展重点难点问题调研。根据部里的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宗旨
紧紧围绕优抚工作更好地维护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更好地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更好地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调动全系统的力量,突出抓好新时期优抚对象在生活、医疗、住房政策制度等方面重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形成一批富有价值的调研成果,推动解决实际问题,为政策制定提供支撑。
二、调研题目
1、《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参照指标研究》,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抚恤补助标准与人均生活水平指标挂钩联动机制。
2、《新型优抚医疗保障制度研究》,从配套办法制定、医疗补助资金使用和“一站式”结算普及等方面,研究如何
进一步完善优抚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3、《优抚数据和资金管理研究》,就如何进一步提高优抚数据和资金的规范化、信息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出意见建议。
4、《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制度研究》,从保障范围、优待标准、资金筹集、制度建设等方面,探索建立优抚对象住房保障新模式。
5、其他政策制度方面的问题。
三、有关要求
请各县(区)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组织力量深入调查研究。调研报告要有数据、有问题、有分析、有建议,力求符合实际、内容翔实、观点清晰。
请各县(区)民政局至少报送1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于8月10日前报送至优抚科邮箱
濮阳市优抚科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2篇四:优抚工作面临的困难与对策-1 优抚工作面临的困难与对策初探-----重庆市九龙坡区民政局 周元富 司海清
优抚工作是一项关乎国家建设、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是国家和社会对优抚对象实行优待、抚恤及其他物质照顾和精神鼓励的一种行政管理,是一项特殊的社会保障,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优抚工作的对象主要是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残疾军人、现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复退军人等。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现行的优抚政策与优抚对象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之间的矛盾日益显现,各种与现行政策未能涉及的诉求越来越多,由此引发了大量的群体上访事件造成诸多不稳定的因素。因此,做好新时期的优抚工作,对实现“十一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目标,构建和谐社会,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现阶段我国优抚保障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从对象上看。革命烈士家属、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大部分都已步入老龄化,年老多病丧失了劳动力,进入了特殊的困难时期。随着企业改制和劳动力资源市场化的不断推进,七八十年代安排到企业的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多数人都已下岗或失去生活来源,他们的生活保障已无承担主体。加上由于历史、个人以及主客观等多方面的原因,部分优抚对象家庭人口素质低、劳动力匮乏、年老体弱,参与社会竞争的能力先天不足,“等靠要”思想严重,从而使得部分优抚对象家庭自我生存、自我保障、自我发展的能力十分薄弱。
二是从政策上看。抚恤补助经费的增长滞后于经济发展速度,政策调整滞后于国家改革进程,造成优抚对象保障标准偏低,致使部分优抚对象家庭的生活水平低于当地群众的平均生活水平。另外,优待抚恤补助经费自然增长机制、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退伍军人安置等一系列政策与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已越来越不相适应,导致部分优抚政策难以落实,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受难以保障。如,残疾军人乘车减免问题,随着客运经营市场化的不断推进,股份制和私有制的不断介入,残疾军人和重点优抚对象乘车已无优惠政策可言。重点优抚对象和现役军人进景区优惠门票问题,规定不明确,多数景区也没有执行。
三是从机制上看。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在“国家、社会、群众”三结合的保障体制中,群众和社会的承担功能已经弱化,“国家、社会、群众”三者的责任不明确,社会化程度不高。目前,社会力量参与优抚保障无明确的政策支撑,社会力量参与保障的途径不畅,力量薄弱。作为社会化实质性标志的社会中介组织、民间机构、“两新组织”尚未真正参与到优抚保障中来。社会化程度不高,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农村优抚保障事业的发展。
四是从经费上看。过去优抚对象的优待金承担主体是农民群众,农村税费改革实施后,各种提留被取消,过去的筹资渠道已不存在,所有的经费来源主要靠当地财政筹措。由于诸多原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西部地区资源匮乏,经济不发达,地方政府无力拿不出更多的资金用于优抚保障。由于财力的限制,除基本保障优抚对象人头经济外,涉及优抚对象住房、就医、子女入学等特殊困难,难以
得到根本解决,沉淀的各类问题越来越多,资金缺口越来越大。
二、做好优抚保障工作的对策
为进一步做好优抚保障工作,针对优抚保障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应紧紧抓住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大好时机,突出重点,解决难点,全面推进优抚保障工作。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做好优抚保障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优抚保障工作做得好与坏不仅关系到优抚保障对象的生活问题,而且也关系到我国的国防建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优抚保障的地位和作用与军队的地位和作用紧密相关,军队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国家主权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没有强大的军队作保障,国家就会被动挨打,经济发展就没有保证,人民也无法安居乐业。因此,全社会都应该关心并自觉参与到做好优抚对象保障工作行列上来。一是引导优抚对象保持和发扬自强不息的精神,理解国家的困难,不等不靠勤劳致富,在各自的岗位上起模范带头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步伐做出新的贡献;二是强化全民国防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民营企业界人士,以各种方式支持部队建设,树立“富而不忘国家、不忘国防”的思想,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优抚对象的氛围,积极履行优抚保障的职责和义务。三是着力提高从事优抚保障工作人员的素质。因优抚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宽,工作难度大,为此,从事该项工作的机关工作人员,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感,要牢固树立情系优抚对象、心系优抚工作的思想。切实做到政策熟、业务精、善协调,要把做好优抚保障工作当作为党和政府分忧,促进社会稳定和部队官兵思想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切实履行好
职责。
(二)逐步完善优抚政策法规,增强优抚保障工作的稳定性。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价值观念的转变,优抚保障工作应从过去的荣誉奖励为主转到以扶贫解困为主。由于受诸多因素影响,现行优抚政策滞后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优抚对象除革命烈士家属、革命伤残军人、在乡复员军人外,出现了一些新的尚未纳入需重点关注的优抚群体。如老高原、老边防和高危兵种专业身体致病的复员退伍军人,破产企业军转干部等。对这些涉军的特殊群体如何解决他们面临的困难,现行优抚政策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逐步完善以寻求政策的支撑。首先、修改完善优抚政策法规。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现行优抚政策进行修改完善,扩展优抚保障功能。对已经失去意义的保障政策予以废止;对已经弱化的保障政策进行强化和改进;对需涉及而尚未涉及的对象进行补充,力求政策的合理性和适应性,实现优抚保障政策的法制化、规范化。其次,加大财政投入的力度。坚持社会经济发展与优抚经费的增加相适应,建立多层次的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逐步形成社会参与优抚保障的机制,确保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同步于当地经济发展,不低于当地人均生活水平。
(三)努力构建优抚保障的多元模式,加大优抚保障工作力度。一是办好优抚事业,增强社会参与优抚工作效应。各地要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加大对优抚事业工作的投入,以优抚事业的社会认同性引领社会各阶层参与优抚工作,让优抚事业进入社区,融入社会,促进优抚事业向社会各阶层延伸和发展,营造全社会关心并参与优抚事业的热情。二是强化政府保障的主体责任,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优抚
事业的积极性。优抚工作应牢固树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思想,一级政府应按政策要求为优抚事业提供足额的财政资金,确保优抚工作有序运行。要大力倡导社会参与优抚事业就是实质拥军的浓厚氛围。动员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各种形式的优抚保障工作,为优抚对象生活、住房、就医等现实问题提供服务,帮助优抚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实现优抚保障政府与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三是探索社会中介参与优抚保障模式,拓宽优抚保障机制。社会中介组织参与优抚保障,是多元化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政府转变职能,嫁接新的服务保障体系,发挥中介组织作用的运用和实践,是优抚保障社会化的有效途径。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非公制经济已占了主体,引导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合资企业、外资企业特别是“两新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活动,为优抚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已成为新型经济组织和新的社会阶层的责任和义务。充分调动和发挥他们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积极性,利用社会财力、人力、物力以及管理服务的优势,为广大优抚对象服务,既能增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成就感和责任感,又能减轻国家和政府的负担,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优抚保障新格局,更好地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发展。
(四)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建立新的经费投入机制。优抚保障经费是落实优抚保障措施的物质保证,是保障优抚对象生活、推进优抚保障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从目前优抚对象面临的各种困难看,国家和政府的财力还难以完全承担这样的重负。为此,在多元化经济迅猛发展的状况下,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的投资机制已成为一种现实。如,篇五:2014年优抚工作总结 本年度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区民政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在同事们的帮助支持下,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提高理论和实践水平,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思想上严于律己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党的“十八”精神以及“八项”规定和各种法律法规,积极参加镇中心组和机关政治学习,并用于指导工作和生活。始终做到“思想上跟党走,经济上不伸手”。服从组织安排,遵守纪律,团结同事,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各种活动。
二、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扎实做好工作
(一)全镇城乡老复退军人18人,参战军人53人,带病回乡4人,“三属”6人,残疾军人4人,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60人。全年发优抚人员(老复退、参战参核、带病回乡、“三属”)生活定补金561780元;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53700元;节日慰问费47480元;镇机关退伍军人51人,发节日慰问费17100元;优抚人员重大疾病和门诊医疗补助62700元;住院医疗补助8872元;优抚对象死亡安葬费6930元;优抚人员帮扶解困金33000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96000元。除按时足额发放生活补助费外,还随时了解他们的生产和生活现状,及时向镇领导和区优抚科汇报,妥善处理。(1)认真调查了解,及时申报。一是新增3个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将在2014年享受生活补助费;(2)做好义务兵役等记,落实优待待遇。一是全年共有37户享受家庭优待金,并根据万盛区民发(2012)2号文件精神,及时足额的发到义务兵家长手中;二是对家庭确实有困难给予适当的救助。(3)组织特色活动,营造双拥氛围。一是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及辖区居民到烈士墓前向烈士敬献花圈和扫墓,同时在网上进 行献鲜花、花篮等祭奠英烈的活动,成功营造双拥社会氛围。二是认真按时完成义务兵家属光荣牌的发放工作。(4)是积极宣讲退役回乡的义务兵政策,让他们安心广阔的天地里,发挥自己的特长,创造自己的一片天地;
(5)根据上级要求,原南桐煤矿辖区光荣山上的朱天功等二位烈士墓移交给我镇管理,本镇接收后,二烈士墓由于年久,有部分损坏,因此,今年六月份开始筹备修缮,于九月份经开区民政局、经开区财政局验收合格,共耗资24000元。
(二)、做好孤儿资料和困境儿童工作全镇孤儿7人,今年新增困境儿童2人,停止1人,困境儿童共计9人,并按时足额发放生活补助和节日慰问费120480元。
(三)、做好城乡精简人员生活定补发放工作,随时了解情况,报镇财政所由其划到每人账户里。全年发精简定补金元。
(四)、全镇有百岁老人5个,随时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及时向各级反映按时发放营养费和节日慰问费16300元。
(五)、今年全镇有502个老人办理了老年证。并及时发到每个老人手中.。
(六)、全镇有精神病人134人,长期住院治疗的有34人。其中有13人由政府负责治疗费等费用,按政府的要求每季度到医院结账,全年费用治疗费115068,生活费28626元。
(七)全镇医疗临时救助115人,救助金额173300元整 。
(八)全年发放精简压缩、社会困难补助金154378元。
(九)、服从领导,听安排,认真完成镇里的各项中心工作。
三、存在的不足 虽然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提高理论水平,加强创新意识,努力完成2015年的各项工作。
第5篇:热门乡镇救灾救助整治自查报告乡镇自查报告
乡镇救灾救助整治自查报告|乡镇自查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民政局《开展救灾救助、村务公开专项整治和村规民约回头看的通知》文件的规定,现就开展救灾救助专项整治自查报告汇报如下: 一、救助资金来源
2016年拨付我乡财政冬春生活救助资金***万元;截止6月我乡临时生活救助3人,共计***元;农村医疗救助3人,共计***元;低保金113人次,共计***元;五保金16人次,共计***元。目前我乡救助资金共计***元。二、救助资金去向
民政拨款***万元用于2016年2月冰冻灾害物资发放款项,经过党委会议,议定购买大米(58元/袋)550袋,共计3.19万元。466户农户每户一袋大米,下剩84袋用于物资储备。其他资金如:临时生活救助、农村医疗救助、低保金、五保金都及时发放给救助、低保、五保人员账户中。
三、存在问题
在救灾款发放工作中,我们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救灾款物的管理程序办理,加强监督跟踪检查,保证专款专用,专项管理。无截留、挪用、情况发生,救灾款物发放做到对象公开、金额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目前,最大的问题在于档案资料不齐全,需进一步加强档案资料管理。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今后,我们将坚持救灾和捐赠款物发放三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作业,廉政为民。牢记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民政宗旨,并及时存档,随时接受上级领导、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和检查,同时认真做好救灾物资的储存保管、核销和添置工作,加大力度监督村对救灾款物的使用情况。实行领导包村责任制,落实驻村干部责任,落实村委干部责任,强化职责,加大对各村临时生活救助人员进行审核。
第6篇:乡镇自查整改报告
报告1
开展行风建设以来,自己通过学习相关文件和上级领导讲话,切实认识到了,加强行风建设是新农村加快发展的客观要求,是解决当前存在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是提高个人素质、强化工作作风的良好契机。基于以上认识,自己以积极认真的态度投入到了行风建设当中,把搞好行风建设作为完善自身,切实加强自我建设的重要方法和途径牢牢抓在手上。解决问题,首先要找准问题。通过一段时间的深入查找,发现自己主要存在着以下几方面问题:
1、在工作中创新观念也不够强。工作上不能完全放开手脚,思想上不够大胆,满足于按照上级和领导要求,做好本职,完成任务,缺乏创造性、独创性的点子,对如何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思路不宽、办法不多。
2、敬业爱岗的模范作用发挥得不够充分。自己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应当始终发挥表率作用,以自己的一马当先,引领分管领域工作的全面上水平。但是,通过分析查找,发现自己在工作中存在自我要求不严格的现象。
3、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自己在基层社工作多年,自我感觉自己的服务意识还不差。但是用更高的标准来衡量,自己的服务意识还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农村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
问题查找到位后,我立即针对这些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一是坚持观念创新不落伍。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与时代同步,与榜样为伍,用新的思维去发现、解决工作中
遇到的各种问题。二是严格纪律。作为一名信用社干部,只有管住自己,才有资格、有能力领导和教育别人。三是努力工作。在工作中自觉地服从、服务于大局,自觉地把自己的工作同全乡的整体工作联系起来,自觉地把行风建设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抓手。
我相信,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自己分管负责的工作会取得一定的成绩,呈现出健康稳步发展的好势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