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办执纪监督自查自纠报告
1 1 编办执纪监督自查自纠报告 3 篇 编办执纪监督自查自纠报告第 1 篇 按照县纪委通知要求,我办就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办公用房问题清理整改、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等几方面开展了自查自纠,现就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 一、对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一)办公用房。对办公用房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一次回头看,我单位不存在超面积使用、违规多占办公用房、违规配备卫生间或休息室、以虚设桌椅等方式弄虚作假、违规出租办公用房、办公用房动态调整不及时、退休人员不按规定腾退办公用房等问题。
(二)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开全体会将县纪委印发的《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有关规定》主要精神传达给了每一位党员干部,严格完善了婚丧喜庆事宜工作报备制度,健全了我办婚丧喜庆事宜台账。
(三)公车改革后我办不存在个人仍持有使用单位加油卡等问题。
(四)纠正四风问题。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紧扣民主生活会主题,强化问题意识,把自已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查找四风突出问题,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症,逐条查找梳理,深入开展党性分析,做到落细落小、2 见人见事,防止从抽象到抽象、从原则到原则、空对空。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拿出过硬措施,扎扎实实整改,不断取得解决问题的实际效果。
二、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发现的问题 理论学习方面,有时停留于形式主义,学习的主动性、广度和深度都有待进一步加强。平时工作精力花在业务工作的时间多,理论学习的时间相对不足,在学习中还存在着不够主动,不够深入,特别是学习的广度和深度需要进一步加强。并且理论学习联系实际工作不够。由于学习的目的不够明确,导致学习归学习,理论和实际相脱节。表现为开拓创新精神不够,创先争优意识不强,对自己工作标准要求的不够高。
(二)整改措施 1、强化理论学习,不断增强思想政治素质。不断加强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深刻领会党的群众观点、群众路线和群众立场,理论紧密联系实际,不断提升自身思想政治素质修养。
2、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切实提升服务水平。提升服务意识,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及时掌握了解企业发展中的不足和问题,进一步理清思路,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新性。
3 3、进一步转变作风,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一是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工作中发扬克己奉公、无私奉献的精神;二是坚持群众路线,不断提高群众工作能力,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热心为群众服务,诚心受群众监督;三是脚踏实地工作,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以工作实绩取信于民。
4、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时刻以《党章》和《廉政准则》要求自己,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正确对待权钱利,坚决反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同一切腐败现象和腐败分子做斗争,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
编办执纪监督自查自纠报告第 2 篇 根据《中共 XXX 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 XX 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开展 20XX 年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X 委编办〔20XX〕67 号)文件精神,我镇围绕督查内容,认真做好自查工作。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自查工作基本情况 在自查工作中,组成由镇党委副书记任组长的自查小组,对镇机关、内设机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
二、自查结果
4 1、机构编制管理总体情况 我镇行政编制 39 个, 截止 20XX 年 6 月,在编在职 33 名,借出 2 名,缺编 4 人;事业单位编制人数 20 人,共有编制内人员 15 人,缺编 5 人,其中,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岗位人员编制 5 名,现有 4 名,缺编 1 人;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岗位人员编制 3 名,现有 3 名;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岗位人员编制 12 名,现有 8 名,缺编 4 人。我镇在机构设置、人员配置上均按照规定管理。同时,认真及时执行县委、县政府、县委编委研究决定的机构编制事项,没有违反管理权限和程序设立机构,没有擅自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无机构编制违纪违规情况发生。严格执行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文件,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配及管理。
2、行政和事业单位改革情况 严格执行上级批准的行政改革方案,落实三定规定,按时完成机构改革任务,实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按时间节点完成实名制信息录入、核对、报送工作及公示、登记工作,没有违反规定的行为。
3、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情况 规范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实时汇总登记管理数据,建立规范的档案库。没有出现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和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社事中心、村镇建设中心、计生
5 中心已登记的单位 3 个,已登记的单位认真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
4、机构编制日常管理情况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全部纳入实名制管理管理,并在编制册和台帐中进行实名登记管理。机构编制实行动态管理,20XX 年新进人员均在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的前提下,按照规定进行配置,并及时办理入编手续。另外,机构编制统计年报及专项统计工作,都及时完成。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市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与指导下,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单位公务员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没能及时补充年轻的公务员,队伍老化比较严重。二是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业务认识不够,出现年检任务没有全面完成的现象。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会同组织、财务、监察等部门,定期组织督查,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使各项工作进入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
编办执纪监督自查自纠报告第 3 篇 市编委办:
今年以来,国务院、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监察部、中编办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编办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机构编制管理的法规和文件,为认真贯彻文件要
6 求,确实把《通知》、《条例》精神落到实处,我县在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执行机构编制纪律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我县辖 13 个乡镇,45 个党政群机关, 251 个事业单位(不含乡镇小学)。目前全县行政编制 1143 名,其中县直机关行政编制 400 名(不含自定编制),实有人员 712人,超编 312 名;乡镇机关行政编制 404 名,实有 318 人,空编 86 名;政法专项编制 339 名,实有 373 人,超编 34 名;乡镇事业站所编制。
提出审核意见或建议,提交编委会研究,凡涉及到副科级以上机构的,还要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编办审批,最后发文。总之,凡涉及机构编制的问题,编办都要至始至终参与其中,决不允许违反程序甚至避开机构编制部门的现象发生。
二是严控到位。对有政策依据,确需增加机构编制的,也从严控制。可设可不设的机构尽量不设,能合并的尽量合并,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原则上不增加编制数,尽量从职能弱化部门调剂。如人劳局想成立劳动监察大队,尽管有上级业务部门的政策依据,但由于依据不足,一直没有批准;社保局、就业局因工作需要,要增加编制,都是从一些职能弱化部门调剂。对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进人,严格执行凡进
7 必考,有空编方进的政策和公开、公平、公正的考聘制度,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切实把住人员进入关。
三是撤并到位。对一些职能弱化的部门和单位,能撤的撤,该并的并。经费性质能自收自支的就不搞差拨,能差拨的就不搞全拨。对机关自定编制目前已经经县编委会研究,目前正在清理之中,争取尽快将机关自定编制全部撤销,超编人员 5 年内逐步消化。由于对机构编制从严控制,我县除县直行政单位超编外,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和县直事业单位都有空编。
三、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协调配合和制约机制 一是强化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财政管理等的综合约束机制,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只有在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设置的机构和核定的编制范围内,组织、人事部门才能配备人员和核定工资,财政部门才能列入预算并核拨经费,社会保障部门才能办理有关社会保障手续。
二是严格执行核编准调制度。所有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进人,都必须先由编办审核编制,在有空编并经编办开具核编准调通知单后,组织、人事部门才能办理相关手续。乡镇机关招考公务员和事业站所公开招聘人员,必须在本乡镇有空编且在全县乡镇整体不超编的情况下,才新增人员。县直机关招考公务员,必须在本单位有空编且在县直机关总体不超编的情况下,才申报招录计划。
8 三是进一步强化财政约束机制。对擅自增设机构,财政部门不纳入政府预算;对超编的人员,财政部门不安排经费;对涉及人员经费的财政转移支付,财政部门以编制数为依据。
四、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 一是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协调机制,设立12130 举报电话,受理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举报。
二是坚持对吃空饷现象进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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