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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政策自查报告(共18篇)

作者:scanhero | 发布时间:2020-05-17 16:14:01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国税局税收优惠政策自查报告

国税局自查报告

市政府:

根据相关通知要求,国税部门认真对照承担任务逐项自查,现汇报如下:

一、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邮政业和电信业营改增试点运行情况

截至2014年6月10日,我市共有137户企业经确认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其中:一般纳税人45户,小规模纳税人92户。在137户试点纳税人中,交通运输业18户,邮政、电信和现代服务业119户,现代服务业户数中,物流辅助仓储服务户数最多,为29户。1-5月,涉及试点服务的已纳增值税税款累计为575.12万元, 销售收入17135.26万元。其中固定户申报309.71万元,销售收入8175.25万元;代开普通发票1603张,入库税款265.41万元,销售收入8960.01万元。

2014年1月1日起,邮政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畴。现行邮政业的税收管理模式为汇总申报缴纳增值税,鄂阳市邮政局做为南阳市邮政局的分支机构,按照销售额和预征率计算预缴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应预缴税额=(销售额+预订款)×预征率1.4%。该企业2014年1-5月非免税营改增销售收入为759838.36万元,缴纳增值税22508.86元。

2014年6月1日起,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畴。我市共有4户电信企业,分别是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鄂阳市分公

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鄂阳省鄂阳市电信分公司、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鄂阳营业厅、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鄂阳有限公司南阳市鄂阳分公司,均已按照要求办理了一般纳税人认定,纳入正常管理,7月份将实现纳税申报。

二、营改增应税服务出口适用零税率政策和免税政策的执行情况

目前,我市尚未涉及营改增应税服务出口情况。

三、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有关工作情况

2014年1-5月,我市小微企业直接减免户数809户,减免销售额3521.6万元,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得到了认真落实。

四、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情况

自2008年以来,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有财税[2009]133号、财税[2011]4号、财税[2011]117号,及近期出台的财税[2014]34号,即将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从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扩大到10万元,进一步加大了对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扶持力度。我局落实情况:

一是精心组织,加强宣传。把落实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作为企业所得税备案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通过每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业务培训等多种渠道、方式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对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进行重点强调,使企业财务人员及时知晓、理解、领悟、落实,并精心组织指导

各基层分局(所)开展好此项工作,保证优惠政策不棚架,不梗阻,落实到位。

二是简化流程,优化服务。按照新征管规程的要求,将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备案从流转事项简化为即办事项,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直接在办税服务大厅提交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资料,办税服务大厅即时受理、即时办理,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和办税效率。

三是落实优惠,减轻负担。截止目前,共有3户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优惠税额12258元。我局现正在督促各分局(所)对所辖企业进行排查,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要求及时备案,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能够切实享受到优惠,进一步减轻企业的负担。

鄂阳市国税局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三日

第2篇:股权投资基金税收及优惠政策总结报告

股权投资基金税收及优惠政策总结报告

股权投资基金税收及优惠政策总结报告

【摘要】

净利润是分析股东创造价值的最核心指标,所以针对我们研究的主要对象——股权投资企业来说,先了解国家对这类企业的税收政策及其优惠措施,对我们分析一些必要考虑因素(比如设立的地理位置、投资的产业或行业、如何进行投资等)和投资项目的未来投资收益率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该报告主要介绍了三种类型的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型、公司型、契约型,以及它们对应的税收政策,重点分析了有限合伙型投资企业的税收政策和全国各地对有限合伙投资企业不同的税收和优惠政策,并对其进行了简单的分类、归纳和总结,以方便对各地的税收对企业和企业合伙人的净利润收入进行比较,使得税收的优惠政策更直观化、简明化。

报告第一部分,简单介绍了股权基金的组织架构,对三种不同类型的基金做了简单的描述和介绍;第二部分,讨论了对三种不同类型的基金国家实施的一般税收政策;第三部分,也是该报告的核心内容,归纳了全国各地对有限合伙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并对各地的政策做了简单的比较(详细见附件Excel)。

【正文】

一、股权基金的组织架构

首先,股权投资基金(PE),通常为私募股权投资,也就是通过私募形式,对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并且通过被投资企业的上市、并购或者管理层回购的方式等,出售所持股份获利。

对于私募股权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VC),这三种不同的投资基金来说,其界限不是特别清楚,股权基金可以通过对特定产业或者一些高新技术类产业的股权投资变向地作为产投基金或创业基金进行投资,而产投基金和创投基金也可以通过对目标产业进行非公开的股权投资转而涉及到股权投资基金的领域。该报告的主要分析对象是私募股权基金,但通过对一些政策的分析,当投资企业以股权投资形式投资于特定的产业(高新技术类、西部大开发类、当地支持产业类)时,也可以同时享受到当地政府对产投基金和创投基金的税收优惠政策。

私募股权基金按其组织架构的特征,可以分为三类:有限合伙型基金、公司型基金和契约型基金。

1、合伙制基金

合伙制基金,是一种主流也是非常常见的私募基金模式,它以特殊规则的形式将普通合伙人(管理者)和有限合伙人(投资者)的责任与义务规范起来,达成价值共同化,具有较强的生命力。投资者通过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联合其他合伙人一起发起设立基金,基金管理公司通过对基金的管理、经营,实现对项目公司、企业的投资和收益。其中,基金管理者作为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其他合伙人为有限合伙人按其出资额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2、公司制基金

公司制基金,公司作为企业法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公司制私募基金是股份投资公司的一种形式,公司由具有共同投资目标的股东组成,并设有最高权力机关股东大会、执行机关董事会和监事会。通过对这三大机关进行相应的权力配置和制衡,使公司尽最大努力为股东的利益服务。同时,投资者通过购买公司的基金份额,即成为该公司的股东,并享有《公司法》所规定的参与管理权、决策权、收益分配权及剩余资产的分配权等。

3、契约式基金

契约型基金,又叫信托型基金,属于一种代理投资,是一种信托关系。它将资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持有人,根据信托契约确立相互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并通过发行收益凭证来募集基金。简单地说,就是通过契约将投资人、管理人和托管人的经济利益关系联系在一起并作为事前约定。

二、三类基金的一般税收政策

1、有限合伙制基金的税收政策

有限合伙制基金,采取有限合伙制形式设立,设立程序简单,税收可穿透,无代理风险。在税收制度上,有限合伙制基金本身并不具有法人地位,不作为纳税主体,采取“先分后税”的形式,由合伙人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主要适用的法律文件是《合伙企业法》。

根据当前私募股权基金相关的税收主要是营业税和所得税,营业税税率相对单一,而对于涉及所得税的政策较复杂。从合伙人的投资层面将,税率根据投资者的属性不同而不同。自然人合伙人缴纳个人所得税,法人或者其他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2007年新《合伙企业法》允许企业按有限合伙设立,并提出“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税收有关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意味着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的自然人合伙人,不管是普通合伙人还是有限合伙人,都要按“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自2011年9月开始,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时,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42000元/年。扣除费用后按照最新的税率表,自然人投资有限合伙私募基金,超过10万元以上的部分都要按35%的税率征税。但对于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执行口径的通知》,该部分收入不并入合伙企业收入,而作为投资者个人的利息、股息、红利收入,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按20%税率缴税。

2、公司制基金的税收政策

公司制基金,公司作为法人主体,基金公司必须先缴纳企业所得税后才向股东分配利润,先税后分的纳税方式使其存在“双重征税”的问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公司制私募基金因证券交易或者股权交易所得收入,应按照“转让财产收入”,“利息收入”计算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另外对于公司制基金的自然人投资者,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还要按“财产所得”或者“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20%。

3、契约制基金的税收政策

契约制基金,本身并不是一个纳税主体。契约实际上就是代人理财,也就是信托,受托人不是财产的真正所有者,而真正的财产所有者是受益人。从国外看,只对受益人征税,对受托人是免税的。目前我国对信托的税收政策只是对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进行了税收政策试点,对信托公司当年收益分配给投资者时,在信托环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信托型基金层面的税收,契约型基金不需缴纳所得税。由受益人缴纳所得税,从而避免了双重征税的问题;信托型基金投资人层面的税收,对于自然人作为信托基金投资人的,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对于机构作为契约型基金投资人的,视其所得税率分别处理:若机构投资者所得税率低于或等于基金税率,则不需纳税;若机构投资者税率高于基金税率,则需补缴所得税。

下面一部分通过对全国各地政策的汇总,对不同地区对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的税收优惠政策作了深入的分析,并对不同地区的优惠政策作了比较,试图从税收的层面来发现分析如何利用这些优惠政策来得到更高的投资回报,提高整体的利润率。

三、有限合伙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各地的政策比较

对于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的一般税收政策,在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为不同类型时税收政策不同,具体的分析比较还要从更多的角度和层面着手。针对实施优惠的对象不同,可以分为几类不同的优惠政策进行比较:不同地区对基金合伙人的税收优惠、对基金和基金管理人的税收优惠、对基金管理人员的税收优惠。根据优惠的税种不同可以大致分为:基金以及管理人的财政补贴,对个人或者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和对企业营业税的优惠等。或者从基金从设立到退出的过程来看,可以分为新企业注册的奖励,企业成立后缴税的奖励,以及基金从投资项目退出时的地方优惠等等。

1、从自然人合伙人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的角度,对全国各地的税收优惠政策的比较

1)大部分地区对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的利息、股息、以及红利收入,征收20%个人所得税,对普通合伙人的股权收益按5%~35%五级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2)在全国重点分析的32个省市地区中,上海和山东对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收并没有优惠政策,所以依据合伙企业的税收政策,对自然人合伙人征收5%~35%的五级累进超额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3)部分地区对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都征收20%所得税,比如北京和新疆;

4)其中几个地区除了上述优惠外,对自然人合伙人的所得税还有额外的优惠,这些地区有:

重庆市对出资1000万以上的出资者,其股权投资的税收世纪留存部分,按市财政40%给予奖励;所投项目位于重庆市内,按60%奖励;

吉林,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金额,全部逐年奖励给纳税人,第四年第五年减半奖励给纳税人;

江西抚州,合伙人在抚州市纳税的,合伙人缴纳由基金企业或基金管理公司产生的个人所得税,自合伙人缴纳第一笔个人所得税之日起,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前两年由受益财政奖励80%,其余20%有收益财政对其购房和租房经费补贴;从第三年收益财政奖励50%,20%对购房租房经费补贴;

安徽,芜湖和宣城除了对合伙人一般的税收优惠外,还将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实得部分给予一定奖励,芜湖市的个人所得税的地方实得部分60%给予奖励,宣城市5年内对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地方实得部分给予全额奖励。

新疆自治地区,还对个人所缴所得税的地方实得部分给予50%的奖励。

山西省,对个人所得税在三年内按市、县两级地方留成部分的50%,由同级财政以补助形式进行奖励。

5)在对自然人合伙人的营业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主要就是是否对自然人普通合伙人的营业税的征收:一是在在普通合伙人以无形资产、不动产入股、参与利润的分配和承担风险时;或者进行股权转让的时候。其中这方面有优惠的地区有:北京、重庆、深圳、山东、大连、湖北、杭州和新疆。

通过自然人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的比较,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在对吉林、江西抚州、安徽芜湖和宣城、新疆自治区等地的投资,在个人所得税收上政策上有一定的优势。其中安徽的宣城,优惠力度最大,5年内个人所得的地方收益全部奖励给企业。

2、从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缴纳的所得税和营业税的角度,各地税收优惠政策的比较

整体上看,大部分地区对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的所得税和营业税都有优惠:

1)各地政策对企业所缴纳的营业税和所得税给予奖励或补贴,一般企业所得缴纳给地方财税收入的部分,自营业/获利年度起,前两年按100%的地方财政收入给予奖励或补助,后三年按50%给予补助和奖励。

2)不同地区的奖励比例不同,奖励的所得税部分和营业税部分也不同,上面只是最普遍的一种奖励方式。

3)具体到各地,具体要求也不一样:比如,北京只对公司制的基金管理公司予以所得税的优惠,从获利年度起,前两年由所在区县政府,按所缴企业所得税区县实得部分全额奖励,后三年减半奖励;安徽芜湖,对企业所得税、营业税,两年内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进行奖励,两年后半额奖励;山西对未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业务获得的年度收益,自投资的下一年起,三年内按当年股权投资收益实际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或合伙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按市、县两级地方留成部分50%,由同级财政以补助形式进行奖励;宁夏地区(石嘴山市)五年内对按税收总额的地方留成部分70%奖励。

4)对基金在退出或者获得收益后,或者所投资的企业在上市后,所形成的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按一定比例进行奖励。在基金退出时有所得税奖励的地区有:天津、湖南、吉林、湖北、广东横琴新区、广东东莞、江西抚州、安徽芜湖和宣城,不同的地区奖励的比例不同,以天津、吉林和安徽宣城奖励比例最高为80%。

5)对于基金或基金管理企业,很多地区有专门的产业投资政策,减免企业应纳税款。这些地区有:北京、深圳、宁波、湖南、吉林、山东、湖北、广东东莞、浙江杭州、江西抚州、安徽芜湖和宣城、陕西铜川、山西、西藏等16个地区。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投资额70%抵扣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一些地区适用于西部大开发政策,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定期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执行该政策的省市及地区有:四川、湖北施恩、湖南湘西、广西、陕西、云南、重庆两江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和新疆自治区。

3、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的一次性落户奖励和办公用房财政补贴

从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之初,政府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在基金的不同融资规模上有不同的一次性财政奖励,对于基金管理企业只要满足一定的资产要求就可以申请当地政府的财政奖励。我们将此类的优惠政策从基金和基金管理企业的资金奖励方面和投资企业所需要的办公用房的财政补贴方面来进行各地的政策归类比较分析:

1)对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有一次性落户奖的地区:深圳、大连、东莞、浙江、安徽。注册资本金额达到10亿元,政府一次性奖励500万;注册资本达30亿的,奖励1000万;注册资本达50亿的,一次性奖励1500万。

2)很多地区对基金及基金管理企业所需的自建办公用房和租用的办公设备都有一定的财政补助。除了少数几个省市地区,比如北京、重庆、南京、宁夏、广西、西藏、新疆。其他地区对办公房屋的构建、租用等都有一定的财政补贴。

其中,大连和杭州对股权投资企业的财政补贴较为广泛,不仅对投资企业的落户补贴,资产规模的奖励和对基金管理企业的注册补助,还有对基金管理所需的房屋购置、租用的财政补贴。其次是深圳、吉林、湖北、安徽等地,同时给予了一次性的基金落户补贴和基金管理企业的购置、租赁房产的补贴。

3)在西藏自治区内,对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的政府扶持率,根据企业纳税额度予以扶持。其中西藏的那曲地区,对在当地交纳企业所得税20万元以上的企业、单位经财政部门审批,给予财政扶持。

4、各地对基金管理人员的优惠政策比较分析

1)

首先,全国各地对基金管理人员(高层管理),主要有两种奖励措施,一是地方财政补贴管理人员的个人所得税的财政补贴;还有一个就是对高管人员在当地购置商品房、租赁房子和个人培训的补贴。

2)

个别地区没有采取对管理人员的优惠政策:江西、陕西、重庆、南京、宁波。

3)

其中,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财政补贴中,以北京市对对高管人员的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最为优惠,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他省市地区均以一定的比例按对地方财政留存和贡献尽行补助和奖励。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安徽省宣城市,对管理团队以投资额的1%予以奖励,并且对有创业投资基金参股的企业的管理团队,所投资的项目在上市后净收益的50%尽行奖励。

注:上海地区的法律政策条例由于已经超过了有效日期,目前新的政策文件还未出台

5、各地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类型的比较

下面选取几个比较具有代表性的地区对私募股权基金的税收优惠政策做一盘点和分析。

北京地区,税收优惠主要针对四个方面:

1)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的优惠;

2)对基金管理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的政策优惠;

3)对投资于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政策优惠(关于投资产业的相关优惠);

4)对基金管理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所得税和其他优惠;

其中对基金管理人员的个人所得税全免是在全国各地中最为优惠的地区

天津地区,税收优惠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1)对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的优惠;

2)对基金在退出投资项目时的企业所得税的地方留存奖励和基金管理企业的营业税和所得税的优惠;

3)基金和基金基本基金管理构建的房屋和租赁的房屋等的当地财政补助;

重庆地区,税收优惠表现在:

1)基金合伙人的所得税优惠和奖励以及对普通合伙人的营业税减免;

2)两江新区对符合西部大开发政策鼓励的产业尽行投资的企业的所得税减免;

其中,重庆在基金合伙人(出资人)的税收政策还是比较优惠的,在对有限合伙人征个人所得税20%的基础上,同时对出资额高于1000万的投资者,重庆市给予额外的60%财政奖励。

深圳地区,税收优惠的体现方面:

1)企业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优惠,和普通合伙人营业税的优惠;

2)基金和基金管理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的地方财政奖励;

3)对投资于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税收政策;

4)基金和基金管理企业的一次性落户奖励和构建房产的财政补助;

湖北省的税收优惠政策,表现在:

1)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的优惠;

2)对基金在退出投资项目时的企业所得税的地方留存奖励和基金管理企业的营业税和所得税的优惠;

3)基金和基金管理企业的一次性落户奖励和构建房产的财政补助;

4)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所得税5年内地方财政留存全额补贴;

吉林省的税收政策优惠表现在:

1)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的优惠;

2)对基金在退出投资项目时的企业所得税的地方留存奖励和基金管理企业的营业税和所得税的优惠;

以上在大部分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上比较具有代表性的地区。还有一些地区税收政策跟一般的地区大不相同,值得我们注意。比如,新疆、西藏自治地区,安徽芜湖和宣城。

其中设立在新疆和西藏自治区的投资类企业试用国家的西部大开发政策,享受《产业目录》税收优惠较多,对企业所得税减免征收。所以近几年在新疆、西藏设立了很多投资类机构,可见税收优惠政策的区域差异性对投资者的投资方向还是有密不可分的关系的。

其次,还有一个地区——安徽的芜湖和宣城,对私募股权投资的优惠力度还是很大的。除了对有限合伙人的所得税的优惠,还有地方财政不同比例的税收奖励;还有对投资企业的所得税、营业税的奖励;和对管理人员的奖励(包括住房、汽车和水利建设工程专项资金)

第3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及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及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2002]12号、*委发[2002]31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委发[2003]11号)通知精神,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年初下达的再就业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在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经县级各部门的通力配合,共同努力,我县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达到了预期的工作目标,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按照*委查[2005]2号文件督查要求,经组织专人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制定出台再就业配套政策

为了认真贯彻全国、省、市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2002]12号,*委发[2002]31号和市委、市政府*委发[2002]24号文件要求,我县结合自身实际,及时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具有指导意义、操作性强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扶持政策,促进了再就业工作的全面开展。目前,制定和出台的配套文件有: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委发[2003]17号),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级部门促进再就业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委办发[2003]20号),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动和实施再就业救助工程的通知》(*委办发[2003]54号),《关于县级领导干部和部门帮助联系社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的通知》(*委办[2004]32号),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委办[2005]42号),县人事局、监察局、编办、财政局、劳动保障局五部门《关于开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情况调查的通知》(*人发[2003]9号),***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全县20个乡(镇)设立劳动保障机构的通知》(*编办发[2003]4号),***县人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www.xiexiebang.com 保贷款联审小组,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府办[2003]

22、23号),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就业服务管理工作规程》(*劳社发[2003]27号),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发[2003]28号),***县国税局《关于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国税发[2003]80号),***县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地税发[2003]20号),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十二个县级部门联合行文《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劳社[2003]10号)等14个配套性文件,各类文件对享受就业优惠扶持政策的对象的认定和管理,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和安置富余人员以及再就业培训补贴和大龄就业困难对象的再就业援助等扶持政策做了明确规定,文件的出台对加快我县下岗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二、建立完善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

按照市委、市政府将扩大就业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目标和建立健全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目标责任体系的要求,建立了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县级十五个部门参加的全县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建立健全了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了各乡(镇)党委、政府、各部门“一把手”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把再就业各项工作纳入了政府目标管理,逗硬考核,实行工作任务层层分解督促落实。为把工作落到实处(新世纪范本网http://www.xiexiebang.com,原创范本免费提供下载基地。),我县以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委办发[2003]20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县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劳动保障局、财政局等十七个县级部门关于再就业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并对每个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具体目标任务,实行层层分解,纳入年度考核,为我县大力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落实,提供了有www.xiexiebang.com 效的组织和措施保证。为把工作落到实处县人民政府今年把再就业工作任务目标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并把新增就业人员及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再就业、救助对象就业等任务层层分解,下达到各乡(镇)人民政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和政绩考核。再就业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和监督,对资金的筹集,使用项目作了明确规定,现运行良好。

三、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中发[2002]12号、*委发[2002]31号、*委[2003]11号规定:全省城市街道县政府驻地的城关镇和较大的建制乡(镇),应设立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的要求。为抓好机构平台建设,县委、县政府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并以*委发[2003]17号文件明确规定,曲山、擂鼓两镇设立劳动保障事务所,其余乡镇设立劳动保障工作站,县编委以*编办发[2003]4号文件正式对全县乡镇建立劳动保障机构作了批复,按照县编委批复要求,全县20个乡镇已全部建立劳动保障服务机构,落实专兼职人员54人,其中:劳动保障工作所2个,工作站18个,专职人员2人,兼职人员31人,站、所长21人,并统一制作了机构吊牌、印章,落实了办公场地,印发了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就业服务管理工作规程、工作职责、岗位制度。并拟定在今年4月下旬由县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对所有乡(镇)站、所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目前,乡镇劳动保障站、所工作正常,运转良好,按照**市人民政府目标管理办公室*府目标办[2003]66号文件下达的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构建任务,我县已全面超额完成组建任务,劳动保障站、所下达任务2个,实际完成20个,超目标任务18个,为我县全面抓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再就业扶持政策的实施和落实情况

1、加大再就业扶持政策宣传力度。按照中发[2002]12号、*委发[2002]31号、*委发[2003]11号以及国办发、劳部发、国家税务、工商总局等十几个部门的文件精www.xiexiebang.com 神,为加大再就业工作的宣传力度,我们认真组织编写、印制再就业宣传资料5300余份,在县上统一安排下,两次组织职能部门,上街开展再就业扶持、救助对象政策宣传咨询活动,劳动保障部门12次50余人次深入乡、镇街道,企业开展政策宣传,在宣传活动中还通过电视播放劳动保障部制作的再就业专题光碟《再就业之星,从头再来》、《再就业的路有多宽》、《职业指导》等宣传片。通过街头宣传咨询、广播、电视、新闻媒体报道、发送张贴宣传资料等形式,有效地推动了我县再就业工作的深入开展,深受社会各界和下岗失业人员的一致好评,社会效果好。

2、加快进度,切实抓好《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管理工作。严格按规定、按程序发放“再就业优惠证”。对《优惠证》发放范围、对象、办证程序、享受优惠政策的内容及有关事项在办证前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公布。从2003年4月起截止目前全县对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共办理发放《再就业优惠证》1092人。占应发证总人数的85%,其中:国有企业失业人员71人,破产企业职工785人,享受低保失业人员236人,其中:今年1—3月发放《优惠证》63人。在发证中严格实行五级审核制度(街道居委会、工商局、乡(镇)劳动保障机构、县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发证机关领导)并实行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建立发证个人台帐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保证了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及时领取了优惠证,从发证情况看无任何违规现象发生。

3、强化监督检查,加快落实再就业优惠扶持政策。做好政策落实和兑现工作,是全面贯彻中央、省、市文件精神的具体表现,我县涉及到税费减免部门都能积极主动配合,认真执行国家的再就业优惠政策,县纪检监察、劳动保障、财政、物价、工会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市委、市政府再就业工作会议后先后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县重点乡(镇)、税、费部门再就业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监督检查,促进了我县再就业优惠政策的落实。从2004年至今年3月我县已有下岗失业人员1392人次享受再www.xiexiebang.com 就业扶持政策,减免各项税费514200元,其中:510人享受地税减免,减免金额454200元;882人享受市场管理费、登记费减免,减免金额60000元;今年1—3月有下岗失业人员375人次享受再就业各项税费减免,金额达115000元。整个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良好。

4、切实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启动工作。根据中央、省、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以及市政府文件要求,一是县府以*府办[2003]22号、23号文成立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协调小组和联审工作小组,按照市政府的安排,2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基金,已落实到位,做到了组织健全,办事机构人员落实;二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印发小额贷款宣传资料,下发小额贷款有关事项通知文件,发至各乡(镇)街道进行宣传张贴,有效地推动了小额贷款工作的全面开展;三是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做好贷款发放工作。为把工作做好做实,我们按照《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采取了人员担保管理办法(主要是公务员担保),有效地推进了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又减少了小额贷款的风险责任。在小额担保贷款上坚持实行“五级审核制”,也就是本人申请,社区居委会审核公示,乡(镇)劳动保障工作站所审查推荐,县就业服务机构审验,政府联审组集体审批,担保公司审定。以确保小额贷款到期能有效收回。在发放小额贷款时,县政府领导亲自到场检查、指导工作。由于政府领导的重视,基础工作扎实,从2003年8月至2004年8月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四批次按规定为160名下岗失业人员办理小额担保贷款246万元。

五、关于困难职工再就业援助及再就业工作情况

1、按照上级的要求我县的再就业困难救助中心组织机构已建立,全县经过调查摸底,有再就业救助对象398人,其中:“4050”人员175人,夫妻双方下岗或一方下岗一方失业,单亲家庭抚养未成年人,身体残疾并正在享受低保、失业一年以上的就业转失www.xiexiebang.com 业人员223人,近年来通过各种渠道现有125人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实现了再就业,其中:“4050”人员就业56人。按照*委办发[2004]

32、54号文件要求,为加大帮扶力度,结合保先教育活动,县委、县府又以*委办[2005]42号文件出台了《关于在全县开展“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帮扶活动》,确定了由县级领导干部及正科级领导干部实行“一帮一”帮助联系再就业救助对象,实现再就业跟踪式帮扶活动,截止目前为止,有83名再就业救助对象由82名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帮助落实在各类岗位上实现了再就业。其中:帮扶安置在公益性岗位25人。目前我们正在县内规模较大的企业和政府公益性事业开发设立更多的就业岗位,使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重新实现再就业。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转变择业观念是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的前提,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长期影响,一些下岗失业人员择业观念落后,眼高手低,还存在“等、靠、要”的依赖思想。应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促进再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把党和政府出台的扶持政策及时送到下岗失业人员心中。

2、由于再就业救助对象普遍存在年龄大、文化低、无技能,加之我县企业、单位规模小,公益性岗位少,在安置上有一定的难度。

3、再就业专项资金筹集比较困难。由于我县地处西部边远山区,属“老、少、边、穷”县,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财政困难,在再就业专项资金筹集上难度较大,请求上级给予关照和扶持。

4、小额担保贷款现无法推进。按照省、市劳动保障、财政、人民银行等三部门有关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规定,从2003年至2004年8月我县已为符合条件的人www.xiexiebang.com 员办理小额担保贷款160人,放贷245.5万元。2004年11月已经联审组审核63名人员符合贷款手续,由于放贷单位县农业银行依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放贷不能按照原规定担保基金的1:5倍放贷,只能按1:1倍的比例,致使去年63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到现在未领到贷款。今年的小额贷款工作现暂时无法推进,建议市上有关职能部门给予协调,使小额贷款等优惠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有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

5、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按照规定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人员确实不多。由于我县工业企业少,95年企业改制后,不少原国有企业改为股份制企业,县内已无国有企业,全县普遍属改制企业、商供企业、集体企业、乡镇企业的解体,失业人员都需要办再就业优惠证,享受优惠政策,建议应根据全市的实际情况放宽办证范围,使更多的失业人员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扶持政策,以确保社会稳定。

总之,在贯彻中央、省、市关于认真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制定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全面推进再就业工作中,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级各部门的协作配合,从整体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专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整改。集中力量,进一步加大再就业工作的力度,积极拓宽就业渠道,想方设法开发增设新的就业岗位,结合***实际,扎实工作,确保我县再就业工作各项目标全面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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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国务院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5]277号),我们进行了认真自查,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2014年存在应享受未享受的情况。2014年季度预缴时,合计29户小微企业未享受优惠,其中27户于2014年汇算清缴年度申报时补充享受,余2户没有享受。整改措施:对未享受的2户企业于5月30日前办理退税。

二、2015年一季度预缴时,存在2014年不符合小微企业条件2015年有可能符合但未享受优惠的情况,且统计中将这部分企业直接归为非小微企业,没有做为应享受户。有4户企业2014年资产总额和从业人数符合小微企业条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小微企业标准(30万元),2014年不享受优惠处理正确,2015年一季度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暂未超过小微企业标准(30万元),企业预计全年利润会超标,因而没有享受优惠。整改措施:告知企业如累计实际利润未超过小微企业标准,可先申报享受优惠,待超过标准时再停止享受并将已享受优惠税额补回。同时,将累计实际利润暂未超标的企业作为应享受户进行统计。

三、查账征收企业采取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式预缴,导致税收优惠金额不能直接统计。一季度有60户查账征收小微企业采取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式预缴,CTAIS中无法直接统计优惠金额,而是倒推优惠金额。整改措施:取消该种预缴方式,从2季度起全部按实际利润预缴。

四、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培训存在不足。在省局3月底专题培训会后,没有举办全市小微企业专题培训会,仅在4月全市国税系统政策业务工作会上就小微企业政策和有关工作要求作了非专题培训。

第5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及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中发[2002]12号、*委发[2002]31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委发[2003]11号)通知精神,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年初下达的再就业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在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经县级各部门的通力配合,共同努力,我县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达到了预期的工作目标,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按照*委查[2005]2号文件督查要求,经组织专人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制定出台再就业配套政策

为了认真贯彻全国、省、市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中发[2002]12号,*委发[2002]31号和市委、市政府*委发[2002]24号文件要求,我县结合自身实际,及时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具有指导意义、操作性强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扶持政策,促进了再就业工作的全面开展。目前,制定和出台的配套文件有:中国共产党***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委发[2003]17号),中国共产党***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级部门促进再就业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委办发[2003]20号),中国共产党***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动和实施再就业救助工程的通知》(*委办发[2003]54号),《关于县级领导干部和部门帮助联系社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的通知》(*委办[2004]32号),中国共产党***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委办[2005]42号),县人事局、监察局、编办、财政局、劳动保障局五部门《关于开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情况调查的通知》(*人发[2003]9号),***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全县20个乡(镇)设立劳动保障机构的通知》(*编办发[2003]4号),***县人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联审小组,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府办[2003]

22、23号),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就业服务管理工作规程》(*劳社发[2003]27号),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发[2003]28号),***县国税局《关于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国税发[2003]80号),***县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地税发[2003]20号),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十二个县级部门联合行文《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劳社[2003]10号)等14个配套性文件,各类文件对享受就业优惠扶持政策的对象的认定和管理,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和安置富余人员以及再就业培训补贴和大龄就业困难对象的再就业援助等扶持政策做了明确规定,文件的出台对加快我县下岗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二、建立完善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

按照市委、市政府将扩大就业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目标和建立健全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目标责任体系的要求,建立了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县级十五个部门参加的全县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建立健全了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了各乡(镇)党委、政府、各部门“一把手”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把再就业各项工作纳入了政府目标管理,逗硬考核,实行工作任务层层分解督促落实。为把工作落到实处,我县以中国共产党***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委办发[2003]20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县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劳动保障局、财政局等十七个县级部门关于再就业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并对每个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具体目标任务,实行层层分解,纳入年度考核,为我县大力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落实,提供了有效的组织和措施保证。为把工作落到实处县人民政府今年把再就业工作任务目标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并把新增就业人员及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再就业、救助对象就业等任务层层分解,下达到各乡(镇)人民政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和政绩考核。再就业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和监督,对资金的筹集,使用项目作了明确规定,现运行良好。

三、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中发[2002]12号、*委发[2002]31号、*委[2003]11号规定:全省城市街道县政府驻地的城关镇和较大的建制乡(镇),应设立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的要求。为抓好机构平台建设,县委、县政府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并以*委发[2003]17号文件明确规定,曲山、擂鼓两镇设立劳动保障事务所,其余乡镇设立劳动保障工作站,县编委以*编办发[2003]4号

第6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及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2002]12号、*委发[2002]31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委发[2003]11号)通知精神,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年初下达的再就业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在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经县级各部门的通力配合,共同努力,我县的就业和再

就业工作达到了预期的工作目标,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按照*委查[2005]2号文件督查要求,经组织专人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制定出台再就业配套政策

为了认真贯彻全国、省、市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2002]12号,*委发[2002]31号和市委、市政府*委发[2002]24号文件要求,我县结合自身实际,及时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具有指导意义、操作性强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扶持政策,促进了再就业工作的全面开展。目前,制定和出台的配套文件有: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委发[2003]17号),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级部门促进再就业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委办发[2003]20号),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动和实施再就业救助工程的通知》(*委办发[2003]54号),《关于县级领导干部和部门帮助联系社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的通知》(*委办[2004]32号),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委办[2005]42号),县人事局、监察局、编办、财政局、劳动保障局五部门《关于开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情况调查的通知》(*人发[2003]9号),***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全县20个乡(镇)设立劳动保障机构的通知》(*编办发[2003]4号),***县人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联审小组,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府办[2003]

22、23号),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就业服务管理工作规程》(*劳社发[2003]27号),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发[2003]28号),***县国税局《关于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国税发[2003]80号),***县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地税发[2003]20号),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十二个县级部门联合行文《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劳社[2003]10号)等14个配套性文件,各类文件对享受就业优惠扶持政策的对象的认定和管理,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和安置富余人员以及再就业培训补贴和大龄就业困难对象的再就业援助等扶持政策做了明确规定,文件的出台对加快我县下岗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二、建立完善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

按照市委、市政府将扩大就业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目标和建立健全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目标责任体系的要求,建立了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县级十五个部门参加的全县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建立健全了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了各乡(镇)党委、政府、各部门“一把手”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把再就业各项工作纳入了政府目标管理,逗硬考核,实行工作任务层层分解督促落实。为把工作落到实处,我县以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委办发[2003]20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县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劳动保障局、财政局等十七个县级部门关于再就业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并对每个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具体目标任务,实行层层分解,纳入年度考核,为我县大力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落实,提供了有效的组织和措施保证。为把工作落到实处县人民政府今年把再就业工作任务目标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并把新增就业人员及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再就业、救助对象就业等任务层层分解,下达到各乡(镇)人民政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和政绩考核。再就业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和监督,对资金的筹集,使用项目作了明确规定,现运行良好。

三、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中发[2002]12号、*委发[2002]31号、*委[2003]11号规定:全省城市街道县政府驻地的城关镇和较大的建制乡(镇),应设立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的要求。为抓好机构平台建设,县委、县政府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并以*委发[2003]17号文件明确规定,曲山、擂鼓两镇设立劳动保障事务所,其余乡镇设立劳动保障工作站,县编委以*编办发[2003]4号文

件正式对全县乡镇建立劳动保障机构作了批复,按照县编委批复要求,全县20个乡镇已全部建立劳动保障服务机构,落实专兼职人员54人,其中:劳动保障工作所2个,工作站18个,专职人员2人,兼职人员31人,站、所长21人,并统一制作了机构吊牌、印章,落实了办公场地,印发了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就业服务管理工作规程、工作职责、岗位制度。并拟定在今年

4月下旬由县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对所有乡(镇)站、所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目前,乡镇劳动保障站、所工作正常,运转良好,按照**市人民政府目标管理办公室*府目标办[2003]66号文件下达的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构建任务,我县已全面超额完成组建任务,劳动保障站、所下达任务2个,实际完成20个,超目标任务18个,为我县全面抓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再就业扶持政策的实施和落实情况

1、加大再就业扶持政策宣传力度。按照中发[2002]12号、*委发[2002]31号、*委发[2003]11号以及国办发、劳部发、国家税务、工商总局等十几个部门的文件精神,为加大再就业工作的宣传力度,我们认真组织编写、印制再就业宣传资料5300余份,在县上统一安排下,两次组织职能部门,上街开展再就业扶持、救助对象政策宣传咨询活动,劳动保障部门12次50余人次深入乡、镇街道,企业开展政策宣传,在宣传活动中还通过电视播放劳动保障部制作的再就业专题光碟《再就业之星,从头再来》、《再就业的路有多宽》、《职业指导》等宣传片。通过街头宣传咨询、广播、电视、新闻媒体报道、发送张贴宣传资料等形式,有效地推动了我县再就业工作的深入开展,深受社会各界和下岗失业人员的一致好评,社会效果好。

2、加快进度,切实抓好《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管理工作。严格按规定、按程序发放“再就业优惠证”。对《优惠证》发放范围、对象、办证程序、享受优惠政策的内容及有关事项在办证前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公布。从2003年4月起截止目前全县对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共办理发放《再就业优惠证》1092人。占应发证总人数的85,其中:国有企业失业人员71人,破产企业职工785人,享受低保失业人员236人,其中:今年1—3月发放《优惠证》63人。在发证中严格实行五级审核制度(街道居委会、工商局、乡(镇)劳动保障机构、县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发证机关领导)并实行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建立发证个人台帐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保证了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及时领取了优惠证,从发证情况看无任何违规现象发生。

3、强化监督检查,加快落实再就业优惠扶持政策。做好政策落实和兑现工作,是全面贯彻中央、省、市文件精神的具体表现,我县涉及到税费减免部门都能积极主动配合,认真执行国家的再就业优惠政策,县纪检监察、劳动保障、财政、物价、工会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市委、市政府再就业工作会议后先后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县重点乡(镇)、税、费部门再就业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监督检查,促进了我县再就业优惠政策的落实。从2004年至今年3月我县已有下岗失业人员1392人次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减免各项税费514200元,其中:510人享受地税减免,减免金额454200元;882人享受市场管理费、登记费减免,减免金额60000元;今年1—3月有下岗失业人员375人次享受再就业各项税费减免,金额达115000元。整个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良好。

4、切实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启动工作。根据中央、省、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以及市政府文件要求,一是县府以*府办[2003]22号、23号文成立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协调小组和联审工作小组,按照市政府的安排,2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基金,已落实到位,做到了组织健全,办事机构人员落实;二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印发小额贷款宣传资料,下发小额贷款有关事项通知文件,发至各乡(镇)街道进行宣传张贴,有效地推动了小额贷款工作的全面开展;三是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做好贷款发放工作。为把工作做好做实,我们按照《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采取了人员担保管理办法(主要是公务员担保),有效地推进了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又减少了小额贷款的风险责任。在小额担保贷款上坚持实行“五级审核制”,也就是本人申请,社区居委会审核公示,乡(镇)劳动保障工作站所审查推荐,县就业服务机构审验,政府联审组集体审批,担保公司审定。以确保小额贷款到期能有效收回。在发放小额贷款时,县政府领导亲自到场检查、指导工作。由于政府领导的重视,基础工作扎实,从2003年8月至2004年8月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四批次按规定为160名下岗失业人员办理小额担保贷款246万元。

五、关于困难职工再就业援助及再就业工作情况

1、按照上级的要求我县的再就业困难救助中心组织机构已建立,全县经过调查摸底,有再就业救助对象398人,其中:“4050”人员175人,夫妻双方下岗或一方下岗一方失业,单亲家庭抚养未成年人,身体残疾并正在享受低保、失业一年以上的就业转失业人员223人,近年来通过各种渠道现有125人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实现了再就业,其中:“4050”人员就业56人。按照*委办发[2004]

32、54号文件要求,为加大帮扶力度,结合保先教育活动,县委、县府又以*委办[2005]42号文件出台了《关于在全县开展“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帮扶活动》,确定了由县级领导干部及正科级领导干部实行“一帮一”帮助联系再就业救助对象,实现再就业跟踪式帮扶活动,截止目前为止,有83名再就业救助对象由82名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帮助落实在各类岗位上实现了再就业。其中:帮扶安置在公益性岗位25人。目前我们正在县内规模较大的企业和政府公益性事业开发设立更多的就业岗位,使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重新实现再就业。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转变择业观念是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的前提,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长期影响,一些下岗失业人员择业观念落后,眼高手低,还存在“等、靠、要”的依赖思想。应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促进再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把党和政府出台的扶持政策及时送到下岗失业人员心中。

2、由于再就业救助对象普遍存在年龄大、文化低、无技能,加之我县企业、单位规模小,公益性岗位少,在安置上有一定的难度。

3、再就业专项资金筹集比较困难。由于我县地处西部边远山区,属“老、少、边、穷”县,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财政困难,在再就业专项资金筹集上难度较大,请求上级给予关照和扶持。

4、小额担保贷款现无法推进。按照省、市劳动保障、财政、人民银行等三部门有关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规定,从2003年至2004年8月我县已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小额担保贷款160人,放贷245.5万元。2004年11月已经联审组审核63名人员符合贷款手续,由于放贷单位县农业银行依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放贷不能按照原规定担保基金的1:5倍放贷,只能按1:1倍的比例,致使去年63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到现在未领到贷款。今年的小额贷款工作现暂时无法推进,建议市上有关职能部门给予协调,使小额贷款等优惠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有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

5、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按照规定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人员确实不多。由于我县工业企业少,95年企业改制后,不少原国有企业改为股份制企业,县内已无国有企业,全县普遍属改制企业、商供企业、集体企业、乡镇企业的解体,失业人员都需要办再就业优惠证,享受优惠政策,建议应根据全市的实际情况放宽办证范围,使更多的失业人员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扶持政策,以确保社会稳定。

总之,在贯彻中央、省、市关于认真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制定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全面推进再就业工作中,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级各部门的协作配合,从整体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专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整改。集中力量,进一步加大再就业工作的力度,积极拓宽就业渠道,想方设法开发增设新的就业岗位,结合***实际,扎实工作,确保我县再就业工作各项目标全面实现。

第7篇:税收自查报告

税收自查报告

会计科:

根据《关于开展2010年税收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我科对2008年度至2009年度房产税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未发现问题。今后我们在工作中将继续严格按照税收法规执行。

2010销售处财务科 年6月4日

第8篇:税收自查报告

税收自查报告就是将税务机关认为可能有问题的事项,用书面文字给予解释说明。一般只要简单的介绍一下相关情况,更类似于情况说明。一般税务应该给你发一个正式的函,具体说明你要自查的问题,然后规定你交自查报告的具体日期。有的时候他们比较懒或认为不存在严重的问题,就口头通知你写个自查报告就可以。大概的格式: 自查报告第一行居中,然后第二行开始:列明他让你自查的问题;然后简单解释(千万不要太多字)然后右下角写你公司名称,日期然后加盖公章。

如果是税务局发的函,还要在那个上面签字,证明你在规定日期内交了自查报告,如果税务认可了就基本没有事情了,如果他认为你的自查报告不合理,则会到贵公司进行查账。

不同行业的税负不一样,商业和工业的税负不一样.根据行业特点和企业经营情况进行解释.比如商业企业税负低,主要原因有:行业利润较低(是钢材等利润较低的批发企业),库存商品多,截止到某月底现有留抵税金多少钱,为什么库存多等原因.具体写法: 第一部分:企业基本情况介绍;成立日期,法人是谁,经营地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主营业务是什么,何时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二部分,税负的原因:前三个月收入,税金,税负.具体根据企业情况,解释税负的原因:

1、行业特点;

2、销售分淡季旺季,全年收入税负不低。

3、签定大笔供货合同,需要准备库存。

4、受市场影响,销售不旺,产品积压等等,都是企业税负抵的原因。

第三部分:如果解决税负低的情况:扩大销售,提高产品质量;减少库存等等。

第9篇:税收自查报告

税收自查报告就是将税务机关认为可能有问题的事项,用书面文字给予解释说明。一般只要简单的介绍一下相关情况,更类似于情况说明。一般税务应该给你发一个正式的函,具体说明你要自查的问题,然后规定你交自查报告的具体日期。有的时候他们比较懒或认为不存在严重的问题,就口头通知你写个自查报告就可以。大概的格式:

"自查报告"第一行居中,然后第二行开始:列明他让你自查的问题;然后简单解释(千万不要太多字)

然后右下角写你公司名称,日期然后加盖公章。

如果是税务局发的函,还要在那个上面签字,证明你在规定日期内交了自查报告,如果税务认可了就基本没有事情了,如果他认为你的自查报告不合理,则会到贵公司进行查账。

不同行业的税负不一样,商业和工业的税负不一样.根据行业特点和企业经营情况进行解释.比如商业企业税负低,主要原因有:行业利润较低(是钢材等利润较低的批发企业),库存商品多,截止到某月底现有留抵税金多少钱,为什么库存多等原因.具体写法:

第一部分:企业基本情况介绍;成立日期,法人是谁,经营地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主营业务是什么,何时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第二部分,税负的原因:前三个月收入,税金,税负.具体根据企业情况,解释税负的原因:

1、行业特点;

2、销售分淡季旺季,全年收入税负不低。

3、签定大笔供货合同,需要准备库存。

4、受市场影响,销售不旺,产品积压等等,都是企业税负抵的原因。

第三部分:如果解决税负低的情况:扩大销售,提高产品质量;减少库存等等。以上解释一定注意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经营特点,千万不要为了解释而解释,如果书面解释不通就很有可能会被税务机关稽查部门进一步检查!

第10篇:非税收入自查报告

xx中学

非税收入收缴工作自查报告

我校自接到《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非税收入收缴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冀财非税[2016]4号)通知后,及时按照文件要求开展自查活动。我校在学校收费方面,认真贯彻上级指示精神,狠抓政策落实,严格执行收费标准,现将自查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成立自检自查领导小组

长:xxx 副组长:xxx xxx 成员:年级组长

班主任

二、收入项目、标准执行情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收费中有关规定,我校对收费情况极为重视,每学期开始,学校都召开会议,明确指出,要认真贯彻教育方针,坚决实施“两免一补”政策,严禁一切教育乱收费行为。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在收费中负总责。

我校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所批准项目、标准收费,不存在扩大或缩小收费范围,改变收费对象,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的行为。不存在未经上级许可的任何形式的捐款和代收费。

学校在醒目地方设置举报电话等内容向社会公示,增强学校收费的透明度。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票据管理使用及收入缴存情况

我校严格按照规定购领、使用财政监制和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 1 财政票据。并按要求报送财政票据年度使用计划,单位库存数量准确。不存在用往来结算票据或“白条”收取非税收入现象。无擅自买卖、转让、转借票据现象。

票据填开内容完整、规范、无涂改、挖补、撕毁等现象,票据所开数据与所收金额一致,并按规定及时将收入统一上缴专户管理。不存在隐瞒、滞留、截留、转移、挪用、坐支非税收入情况。

四、今后努力方向

1、建立健全专项治理责任制度。学校建立专项治理责任制,明确分管领导,做到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在今后的各项工作中,我校在各级政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及社会的督促指导下,不断加强教育法规和收费政策的学习和宣传,树立依法治校、依法收费和国家教育免费的理念,建立治理乱收费的长效机制,使我校收费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2、切实加强对学校收入和支出的管理。

3、严格校务公开。学校通过公示栏,将学校财务公务的情况和投诉电话向社会公开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xxxx中学

2016年6月16日

第11篇:煤矿税收自查报告

珙县蜀南煤矿自查报告

珙县国税局:

我矿根据8月3日煤炭税收专项整治动员大会精神,对我矿2005年至2007年7月的帐务进行了认真的清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1、2005年度自用煤110吨未计销售。应补计收入110×180=19800元,补缴增值税2277.88元。

2、2006年度销售30745.05吨已逐月正常申报纳税。另有3210吨电煤因市场原因,已运至凤天火车站货场,至今未销售,经自查有2320吨原煤未计入销售,应补计收入180×2320=417600.00元,应补缴增值税48042.48元。有自用煤150号未计销售,应补计收入150×180=27000.00元,补缴增值税3106.19元。

3、2007年1━7月销售24471.4吨已逐月正常申报纳税。有自用煤90吨未计销售,应补计收入90×180=16200.00元,补缴增值税1863.72元。

4、我矿于2005年底经批准为一般纳税人,属正常生产企业,经查无进项用于在建工程的费用,农产品收购均按实开具抵扣,无多开虚开现象。

5、以上共计应补缴增值税55296.21元。

特此报告

珙县蜀南煤矿

二○○七年九月九日

第12篇:企业税收自查报告1

新疆萨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麦盖提分公司

税收自查报告

麦盖提县地方税务局:

根据你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麦地税通【2012】 号)的有关要求,对我公司自成立至2012年2月29日税款缴纳情况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新疆萨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麦盖提分公司,纳税人识别号:***,地址:麦盖提县和谐刀郎花园小区,开业时间2011年12月;

法定代表人名人姓名:阿不都艾尼〃塔市,身份证号码:***11X,联系电话:***;

财务负责人:伊力哈木江,身份证号码:***035,联系电话:***。

登记注册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颁发的许可证、资质证书为准)无。一般经营项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房地产经营,房屋租凭,房地产经纪。

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账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麦盖提支行,帐号:***5017。

二、企业经营情况

萨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麦盖提分公司,在各位领导和同仁的关心与支持下,始终坚持不懈的研究市场,探索市场,寻找合-1- 适的开发机会,经过学习和实践,公司正一步一步进入市场。

一、公司成立的背景和当前的市场形势

公司是为适应“和谐刀郎花园小区”的需要而成立的。公司成立以后,遇到国家调整经济政策,对房地产业由扶持转为严格控制,相继出台一系列改革措施,如取消房地产企业享受新办企业的免税待遇、提高购房户按揭购买住宅首付款的比例等,从而使企业受到的政策压力越来越大,土地购置成本高,从市场方面看,住宅产品的大中小户型、高中低价位的结构不合理,面向普通消费者的经济适用型住房比重偏小,已经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无效供给。

二、公司面临的困境

公司成立时的900万元注册资本金,扣除用于“和谐刀郎花园小区”项目的土地购置成本后,后续开发资金没有到位。同时公司还面临着经验不足和人才不足的问题,特别是缺乏市场定位方面的人才,因而在项目决策过程中往往只能优先进行成本效益测算,无法在项目功能定位、确定潜在客户群等方面进行更多的分析,在进行项目调研时考虑更多的是短期效益,很少关注长效项目。

面对困境,公司一般人从领导到员工没有退缩,而是不断的探索市场、积累经验。公司成立以来,通过不断的考察、测算、调研,公司掌握了大量的市场信息。

三、现有项目的发展前景

公司成立以来“和谐刀郎花园小区”规划建设面积186000㎡,第一期规划建设面积46900㎡、2#楼20132㎡、3#楼6693㎡(宾馆)、4#楼20056㎡一期项目预计总投资8000多万元,其

-2- 中门面房3650㎡以上,住宅36557㎡,共计:320套住宅。

三、自查结果

我公司土地购置后,后续开发资金不到位,影响按计划开发建设,我们只能开发3#楼、4#楼建设。

分年度对涉及的营业税及其附加、车船税和印花税及契税等各税种的应计提数、已计提数、少计提数、应缴数、已缴数和少缴数逐个进行说明。

四、对自查查处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案

印花税,土地使用税,契税,建筑工程税等有关税从下个月起分阶段交,我们至今未销售任何商铺住宅,除此之外我们还没有牵扯营业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我公司目前开发的这块地,为城市郊区,比较偏僻,我们无法吸引客户前来购房。

2、我们的经营情况一旦好转或一些资金到位,应交纳的相应税务,我公司绝不拖欠。

六、声明:

我公司上述自查结果真实、合法、完整,附表内的数据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我公司愿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萨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麦盖提分公司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3-

第13篇:某企业税收自查报告

某某国税局:

我公司是某某食品有限公司在新疆登记注册的全资子公司,属于食品加工企业,经营范围为方便面、挂面、粉丝、调味品的生产与销售。注册资金1000万元。

我公司于2008年正式生产运营,设有供给、生产、物流、营销、财务等部分,遵守企业会计核算方法,设置总账、明细账等,目前使用金蝶软件,我公司纳税申报依照要求同一进行网上申报,各年度国税、地税申报税种有增值税、城建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等税种,均为自行申报,没有聘请税务等代理机构。我公司每一年都聘请某税务师事务所的职员对我司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核实检查并出具报告,现将我公司的自查情况汇报以下:

我公司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真实正当的,没有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或票面所记载货物与实际进库货物不一致的发票用于抵扣。

用于抵扣进项的运费发票是真实正当的,没有与购进和销售货物无关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没有以购进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或销售免纳增值税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抵扣进项税额;没有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抵扣进项;不存在以开票方与承运方不一致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不存在以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等情况。

我公司获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通用机打发票、手工发票等,已国税官网查询,查询信息与票面均一致。

不存在购进房屋建筑类固定资产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

不存在购进材料、电、汽等货物用于在建工程、集体福利等非应税项目等未按规定转出进项税额的情况。

发生退货或获得折让已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用于非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非正常损失的货物依照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销售收进是完全及时进账:不存在以货易货交易未记收进的情况;不存在以货抵债收进未记收进的情况;不存在销售产品不开发票,获得的收进不按规定进账的情况;不存在销售收进长时间挂帐不转收进的情况。不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的情况

不存在开具不符合规定的红字发票冲减应税收进的情况: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扣或折让,开具的红字发票和账务处理符合税法规定。

营业收进完全及时进账,现金收进按规定进账;给客户开具发票,相应的收进按规定进账。按《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时间确认收进,准时完成纳税义务。

不存在各种减免流转税及各项补贴、收到政府嘉奖,未按规定计进应纳税所得额。

不存在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本钱、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本钱用度、在本钱用度中一次性列支到达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未作纳税调剂;到达无形资产标准的管理系统软件,在营业用度中一次性列支,未进行纳税调剂。

不存在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剂、计提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剂、计提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年金等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剂。

不存在擅自改变本钱计价方法,调理利润。

不存在超标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计提折旧时固定资产残值率低于税法规定的残值率或电子类装备折旧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未进行纳税调剂;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部份,已进行了纳税调剂。

不存在超标准列支业务宣传费、业务接待费和广告费、擅自扩大技术开发用度的列支范围,享受税收优惠。

企业以各种情势向职工发放的工薪收进已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我公司将在税收专项检查纳税自查中,及时、正确的完成我公司税收自查工作。

第14篇:某企业税收自查报告

【篇1:某企业税务自查报告】

根据深圳证监局深证局发【20xx】109号《关于在深圳辖区上市公司全面深入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我公司积极组织,认真开展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收支情况

在财务工作过程中,本单位严格按照《会计法》的规定,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根据本单位实际发生的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法规,所发生的各项业务事项均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在安排支出时,分轻重缓急,保证常规和重点支出需要,既体现实际工作需要,又考虑财力可能,根据办公室各项工作任务,在财力可能的情况下,有保有压,确保重点,统筹安排,合理支出。

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在建立并实施内部监督和控制制度过程中,制定了《财产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的同时,相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这些规章制度,有效地实施了内部监督和控制,保证了会计工作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单位财产的安全,加强了对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监督和管理,杜绝了各种漏洞的发生,达到了以下三点要求:

1、明确了记账人员与审批人员、经办人员的职责权限,使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以明确责任,防止舞弊,各项业务事项得以有序进行。

2、明确了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和审批人的权限和责任,规范了各项资金的使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3、明确经费支出的范围和开支标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控制经费开支,杜绝了浪费现象的发生。

三、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在固定资产购置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并根据有关规定,建立了账簿、款项和实物核查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制度,会计人员对各项财物、款项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及时进行记录、计算、反映、核对等。一方面做到账簿上所反映的有关财物、款项的结存数同实存数一致;另一方面通过账簿记录和记账凭证,原始凭证的核对,保证账账相符。无固定资产不入账,公物私用及其他违规问题。

四、存在问题

通过自查,我公司在财务管理和财务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在实施内部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时,还未能完全达到《会计法》所规定的要求,预算管理制度、财务分析制度、稽核制度尚未建立健全,今后要进一步完善这方面的制度,实行更有力的措施,力求将这方面的工作做得更好。

为进一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强化对部门权力运行的内部制约和监督,逐步健全完善治贿纠风工作长效机制,促进商务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转发的通知》(德委办【20xx】77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按照局党委部署和安排,从20xx年8月起,通过找、防、控三个环节,我局认真排查本局在廉政方面存在的个性和共性问题,全面开展以人为点、以程序为线、以机制为面的环环相扣的廉政风险防控工程,建立起融教育、制度、监督于一体,从源头有效防控廉政风险的新机制,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廉政风险防范和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篇2:企业税务自查报告】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为了切实做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干部廉洁从政,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确保各项防范管理措施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jú长陈若愚同志任组长,纪委书记和副jú长任副组长,职能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制定了《德阳市商务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通过认真分析查找我局权力运行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树立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意识;明晰风险点的岗位、部位和环节,进行科学评估;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和监管机制,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增强干部廉洁从政、依法行政意识,降低廉政风险。以党委会、局办公会、中心组学习、职工会等形式,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通过学习,使大家认识到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建立防控机制工程是融教育、制度、监督于一体,能从源头上有效防控廉政风险的新机制,从而做到人人主动参与,人人提高认识。

二、积极部署,广泛动员

20XX年8月,我局召开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动员会,陈若愚jú长进行了专项工作的动员部署,强调排查廉政风险、建立防控机制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创新举措,它以关口前移的方式,把有效防范和化解廉政风险的责任落实到每个科室、每个岗位和每个人,从而建立预防腐败的长效工作机制,能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这次专项工作从8月中旬开始,分五个阶段进行,即:宣传动员、风险

自查、风险评估、制定措施、风险监管五个阶段组织实施。要求各科室要从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推进源头治理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政治高度,认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三、深入查找,积极预防

根据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我局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以人为本、注重预防、突出重点、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全面开展了排查工作。围绕市商务局职能,进行权限梳理、确认、登记;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查找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和重点人员,在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产生不廉洁行为或诱发腐败的风险点。从行政管理事项、业务工作流程等方面,逐一排查廉政风险点,经组织严格审核把关后,将风险点登记汇总。20xx年11月共排查出科室风险点25个,党委审定后报市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领导小组审定风险点为7个。填写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权力清单登记表》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风险点登记表》。

第15篇:某某银行税收自查报告

某某农业银行税收自查报告

某某地方税务局:

我行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国有金融企业。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结算;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代理保险业务;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注册登记等代理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我行于1985年2月28日正式批准成立。设有营业网点、综合办公室、个人业务部、运营财会等部门。我行遵循金融企业会计核算方法,设置总账、明细账等。我行纳税申报按照要求统一进行网上申报,各年度国税、地税申报税种有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均为自行申报。

根据贵局《吉林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查前约谈通知》吉地税稽约通【2013】795号的文件精神,我行于2013年4月12日至16日,对我行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缴纳的地方各税和“三金一费”情况及开具、使用发票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我单位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我总行开发的“新会计核算与报告系统(IFAR)”软件功能强 1

大,营业税的各项收入,都由系统自动生成,准确率高,因而计税基础数据非常准确。

1、我行不存在各项应纳营业税收入长期挂账,不按规定及时结转收入的情况。

2、我行不存在罚款、罚息、加息、邮电费、账单费等不全额计缴营业税的情况。

3、不存在企业的贷款利息收入记在“金融企业往来收入”,不按规定申报纳税的情况。

4、不存在超过税法规定逾期贷款利息不根据权责发生制计入利息收入进行申报纳税的情况。

5、不存在贷款利息收入直接冲减成本或费用的情况。

6、不存在购建固定资产的过程中一方出资、一方出地,按面积比例分配实物,不按规定申报纳税的现象。

7、不存在发生贴现收入,不按规定缴税的问题。

8、不存在销售不动产少缴营业税的问题,不存在出租房屋、厂房、机器设备、抵债资产变现收入未缴营业税的问题。

9、不存在银行受托理财业务收取的手续费收入未按照规定纳税问题。

10、不存在劳务、资产抵债未并入收入问题。

二、企业所得税

我行企业所得税由总行统一缴纳。

三、个人所得税

1、不存在扣缴义务人对工资、薪金、奖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发放已达到应纳税标准的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款的情况。

2、没有将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相混淆,少扣个人所得税的情况。

3、我行无“盈余公积”和“利润分配”账户。

4、不存在不按会计制度核算,将管理部门的某些奖金直接通过“管理费用”科目以现金形式发放,而不通过“应付工资“账户核算少扣个人所得税的情况。

5、不存在通过“应付福利费”账户发放实物和现金,而不通过“应付工资”账户核算少扣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6、不存在将租金或营业外收入计入“其他应付款”等往来账户贷方,然后再通过该账户给企业职工发放实物或现金,而不通过“应付工资”账户核算少扣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7、不存在对个人一次取得的数月奖金、年终加薪,不按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扣缴税款,而按全年月份分摊计算少缴个人做的税的问题。

8、不存在行里代职工买保险,保险公司一次性返还保金,未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四、房产税

1、我行没有免税的自用房产和免税的房产。

2、不存在在房产出租时未按规定申报纳税的问题。

3、不存在未按规定采用从价计征或从租计征房产税的问题。

4、不存在以不同名义挂记所支付的租金收入,将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化整为零,少缴房产税的问题。

5、不存在自行建造的应税房产交付使用后,长期挂“在建工程”账,既不办理竣工结算,也未申报缴纳房产税的情况。

6、我行未有固定资产未入账,但已办理了工程结算或已实际使用的房产。

7、不存在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未按规定增加房屋的问题。

五、土地使用税

1、我行按照房产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面积缴税,土地面积正确,非房产面积一并申报纳税。市区内土地等级和县以下土地等级划分正确,单位税额正确。

2、不存在每期应纳的土地使用税未按期缴纳入库的问题。

六、印花税

我行有“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和“借款给合同印花税”,都如期上交,没有遗漏,税率正确。

七、发票

自查中未发现发票开具、使用错误。

八、“三金”一费

我行按规定正确缴纳了“残疾人保障金”和“工会经费”。我行财务制度健全,财务报表申报及时,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税收制度。按时上缴税款。

以上自查情况,请审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大安市支行 2013年4月12日

第16篇:某企业税收自查报告

某企业税收自查报告

某某国税局:

我公司是某某食品有限公司在新疆登记注册的全资子公司,属于食品加工企业,经营范围为方便面、挂面、粉丝、调味品的生产与销售。注册资金1000万元。

我公司于2008年正式生产运营,设有供应、生产、物流、营销、财务等部门,遵循企业会计核算方法,设置总账、明细账等,目前使用金蝶软件,我公司纳税申报按照要求统一进行网上申报,各年度国税、地税申报税种有增值税、城建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等税种,均为自行申报,没有聘请税务等代理机构。我公司每年都聘请某税务师事务所的人员对我司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核实检查并出具报告,现将我公司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公司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真实合法的,没有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或票面所记载货物与实际入库货物不一致的发票用于抵扣。

用于抵扣进项的运费发票是真实合法的,没有与购进和销售货物无关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没有以购进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或销售免纳增值税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抵扣进项税额;没有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抵扣进项;不存在以开票方与承运方不一致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不存在以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等情况。

我公司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通用机打发票、手工发票等,已经国税官网查询,查询信息与票面均一致。

不存在购进房屋建筑类固定资产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

不存在购进材料、电、汽等货物用于在建工程、集体福利等非应税项目等未按规定转出进项税额的情况。

发生退货或取得折让已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用于非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非正常损失的货物按照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销售收入是完整及时入账:不存在以货易货交易未记收入的情况;不存在以货抵债收入未记收入的情况;不存在销售产品不开发票,取得的收入不按规定入账的情况;不存在销售收入长期挂帐不转收入的情况。不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的情况

不存在开具不符合规定的红字发票冲减应税收入的情况: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扣或折让,开具的红字发票和账务处理符合税法规定。

营业收入完整及时入账,现金收入按规定入账;给客户开具发票,相应的收入按规定入账。按《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时间确认收入,准时完成纳税义务。

不存在各种减免流转税及各项补贴、收到政府奖励,未按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不存在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在成本费用中一次性列支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未作纳税调整;达到无形资产标准的管理系统软件,在营业费用中一次性列支,未进行纳税调整。

不存在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年金等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

不存在擅自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

不存在超标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计提折旧时固定资产残值率低于税法规定的残值率或电子类设备折旧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未进行纳税调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部分,已进行了纳税调整。

不存在超标准列支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擅自扩大技术开发费用的列支范围,享受税收优惠。

企业以各种形式向职工发放的工薪收入已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我公司将在税收专项检查纳税自查中,及时、准确的完成我公司税收自查工作。

以上报告!

第17篇:单位非税收入自查报告

2019年单位非税收入自查报告-范文汇编

非税收入是指通过合法程序获得除税收以外收入。本文将介绍2016年单位非税收入自查报告。

2016年单位非税收入自查报告(1)

**县国土资源局20**年度财政票据使用管理情况自查报告为切实加强我局财政票据管理,规范非税收入征收行为,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年度财政票据年检的通知》(财非税?20**?**号)要求,对我局20**年度财政票据使用和管理情况深入开展了自查。通过自查,我单位票据管理规范,无违规问题,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局党组高度重视票据管理工作,为切实搞好这次票据自查工作,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指定财务股负责对20**年以来财政票据使用情况进行认真自查。

二、严密组织。为确保自查工作的有效开展,局财务股将票据管理自查工作与本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自查工作和日常工作两不误将自查工作与提高人员素质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素质,不断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三、突出重点。局财务股在自查工作中重点突出了使用票据所执行的文件依据是否合法、是否建立财政票据管理制度、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及财政非税收入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财政等内容。

1、通过自查,我局20**年度共领有省非税收入专用收据本,字号为财专字(20**)01***1-018**00,共计**份,填开**。20**年度共领有**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收据**本,字号为**财通字(20**)018**6-01**450共填开**份,作废*份;字号为**财通字(20**)25**76-25**00共填开**份,作废*份;收入**等共计**元,全部入账。

2、通过自查,在领购和使用的财政票据方面均依据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项目申领,文件依据合法有效,在收费过程中不存在自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乱收费、乱罚款等到现象。财政票据填写规范、完整,无相互串用行为;无擅自印制或涂改、伪造财政票据等现象;票据所开金额与收取金额完全一致,不存在利用财政票据乱收费、超出规定范围收费现象;无丢失损毁财政票据行为。

3、财政票据管理制度完善。指定了专人管理票据,建立健全了票据管理制度,设置了票据管理台账。

通过这次自查,充分认识到了财政票据管理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今后我局将继续健全和完善票据管理长效机制,在财政票据的领、用、销、存方面进一步加强管理,逐年提高管理水平,使我局的财政票据管理更加规范。

2016年单位非税收入自查报告(2)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非税收入征管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兰财非税[20xx]4号精神,我局对本单位20xx年至20xx年非税收入收支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并填报了《XX市非税收入专项检查自查情况表》,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非税收入收支情况

我局非税收入涉及马拉松报名费、捐赠收入、利息收入和马拉松芯片押金、学费住宿费(XX市体育运动学校)、经营性收入(全民健身指导中心)。20xx年马拉松报名费21.14万元,捐赠收入527.2万元、健身路径投标保证金9万元、利息收入1.156989万元、经营性收入33.81万元、学费11.7万元、住宿费1.95万元;20xx年马拉松报名费38.349万元,捐赠收入629万元、利息收入2.0241万元、经营性收入30.94万元、学费12.96万元、住宿费2.16万元;20xx年马拉松报名费59.967万元,捐赠收入773.02万元、利息收入2.6357万元、马拉松芯片押金63.27万元、经营性收入37.8万元、学费17.46万元、住宿费2.7万元,均已全部上缴。

二、自查情况

(一)领导重视,切实抓好非税收入征管和收支管理工作。局党组一贯重视非税收入征管和收支管理工作,每年年初均把此项工作列为局内重点工作任务目标。按照工作计划,我局对系统各单位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责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认真统计,确保上报数字真实准确,认真总结分析非税收入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并整改落实,切实把我局系统的非税收入征管和收支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分工明确,指定专人负责非税收入征管和收支管理工作。局计财处负责全局系统各单位的非税收入征管和收支管理的综合管理工作,并由全局系统各单位专人负责票据领用、管理和审验工作。严格遵循领用审核,限量发放,验旧换新,以票核费的原则进行票据的管理和审验,从源头上加强了非税收入管理。

(三)建章立制,建立非税收入征管和收支管理的长效机制。多年来,我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相关规范性文件,形成了较完善的制约机制,初步建立了非税收入征管和收支管理的长效机制,在此次自查工作中得以更好地完善和落实。

(四)强化监管,进一步加强对非税收入征管和收支管理工作的监督。按照市财政局的要求,我局加大了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力度,坚决杜绝坐收坐支和票据填写不规范的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

通过自查,我局20xx年以来的各项非税收入已全部上缴到市财政局,不存在非税收入应缴未上缴、未及时上缴及违规使用票据等违反规定的事项。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在财政部门的指导下,严格按照《甘肃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和收支管理工作,严格做到收缴分离,切实保证各项非税收入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18篇:关于我县有关优惠政策情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我县有关优惠政策情况的调查报告

赵春龙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09年工作要点和第十八次主任会议安排,县人大民侨工委、农工委、民族宗教局组成调查组,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顺坚带领下,于7月至8月到民族宗教局、财政局、交通局、建设局、水利局、科技局、教育局、文化局、农村办、扶贫办、组织部、人事局、民政局、卫生局、炮团侗族苗族乡等单位就我县比照享受国家西部开发县、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少数民族自治县有关优惠政策情况进行了调研,并到市人大民侨外委了解本省及外省少数民族自治县的相关情况,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目前已享受上级扶持优惠政策的状况

从2006年起,我县开始比照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县、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国家西部开发县等有关优惠政策待遇:

(一)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湘发[2000]8号文件)第五条、第十二条、第十七条,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中民族因素补助(2006年700万元,2007年900万元,2008年1018万元),散居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由2007年的40万元增加到2008年的128万元,少数民族义务教育助学金40万元,少数民族医疗减免费20万元,均已补助到位。

(二)2007年我县进入省以工代赈资金使用范围县,获得以工代赈资金55万元,退耕还林中央预算内国债资金种苗补助资金30万元。贤胜油业、康奇瑞竹业等企业争取到贷款贴息67.79万元,贤胜油业争取到湘西地区开发扶贫资金72.39万元。县人民医院医技楼建设争取到中央预算国债资金200万元。

(三)扶贫开发资金由2005年的68万元、2006年的74万元增加到2007年的435.39万元和2008年的555.19万元。

(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优惠政策得到落实(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公用经费、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均由省财政承担;足额拨付校舍维修资金,不需安排配套资金)。按西部开发县政策,实施了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得到落实。

(五)公路建设的上级补助资金,通乡公路为33万元/公里,通畅公路为12万元/公里,通达公路为6万元/公里。于省里其他少数民族县持平。

(六)省财政在安排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计划免疫接种补助,乡镇卫生院建设资金时均按少数民族地区优惠政策进行了补助。

二、存在的问题

(一)民族法律法规落实不到位,项目建设配套资金压力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五十条“国家在民族自治地方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民族自治地方配套资金的,根据不同情况给予减少或者免除配套资金的照顾。”和湘政发[2000]8号文件第一条“各项建设项目要尽量减少民族地区的配套资金,对民族地区列入省级计划的公益事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配套资金比例不作规定”,而2008年我县农田、水利、交通、电力、生态建设等建设项目的配套资金为1.0026亿元,特别是小型农田基本建设要求1:1配套,大大超出了县财政和广大群众的承受能力。据市人大民侨外委介绍,广西和贵州的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大部分不用配套,即使配套也只要配套10%左右,其配套资金占本级财政收入的比例不超过15%。铜仁地区搞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地方完全

不需配套,医院缺什么补什么,2008年搞了3家标准化医院,国家平均投入资金2400万元/家。

(二)财政转移支付补助未足额补助到位

1、转移支付增量补助未按民族县补助。我县2007年得到民族县增量补助200万元,2008年为118万元,但通道县从2006年起开始得到民族地区转移支付365万元,2007年得到578万元。广西三江县从2001年至2007年,中央民族地区转移支付4690万元,平均每年670万元。

2、民族地区财力性补助未按民族县补助,而靖州县每年40-50万元。

3、乡级民族发展资金与外省少数民族县差距大。我省每年安排每个民族乡散居民族发展资金5万元,市里安排2万元,而恩施州省里每年安排每乡20万元,州安排10万元。

4、中央在确定投资转移支付和农村税费政策转移支付政策时,对民族地区的转移支付系数高出同档次非民族地区5个百分点的政策未享受。

(三)财税体制政策不到位

1、上划“两税”增长系数返还部分全额留县政策一直未能享受到位。

2、对民族地区所办企业,从投产之日起,连续3年免征所得税。期满后纳税确有困难的,经县市税务机关审核,按税收管理体制报经批准,可再减半征收所得税2年,按此项政策我县应减少所得税上划基数。

3、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未到位,而通道县已享受了该项津贴。

4、每年我县财政性上解资金262万元,而民族县大都没有上解任务。

(四)交通建设基础设施投入标准低,资金缺口大。通乡公路国家和省级投入33万元/公里,无市级配套资金;通畅工程国家和省里投入12万元/公里,通达公路6万元/公里,不足部分由村民自等,农民人均需筹资700-2000元不等。据市人大民侨外委介绍广西三江县通乡公路国家和省里投资55万元/公里;通畅工程全部由国家和省里投资,村民不需负担;通达工程,已有公路的投入7万元/公里进行整修拓宽,新修的投入10万元/公里,全部由国家投资,乡、村只负责占田补地和纠纷协调,通乡、通畅工程建成后,每年由财政安排3000-7000元/公里的维护资金。两地相比较,我县通乡公路需多配套22万元/公里,通畅工程需要多出资12万元/公里(含路基)。

(五)高考考生未能享受到少数民族自治县高考加分优惠政策。目前,我县只有6个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加20分,汉族考生可加10分,农村少数民族考生只能加10分,城镇少数民族考生只能加5分,和民族自治县相比差距很大。如果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得到落实,我县每年二本以上录取将增加70人,考取名校学生会更多,有利于多出人才、快出人才。

(六)少数民族生育政策未能落实到位。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自治州、自治县和民族乡除适用本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外,夫妻均系少数民族,一方是是农村居民的,可以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夫妻均系农村居民,双方或者一方是少数民族的,可以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划归张家界市管辖的地方,适用前款规定”之规定,我县没有享受相关的少数民族生育政策。

(七)与外省民族自治县相比,工资福利差距大。广西三江县人大常委会一副主任工龄30年,任副处7年,工资3500元左右,而我县相同层级干部仅2000

元左右。贵州天柱县竹林乡一正科级干部,1993年参加工作,2007年解决正科,每月实发3002元,而我县同层级乡镇干部仅1600元左右,相差1400多元。

三、几点建议

(一)加大优惠政策落实力度。建议县人民政府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组织人员专门研究我县比照享受国家西部开发县、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少数民族自治县有关优惠政策,并到省内省外的民族县和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进行考察,与其他省内省外少数民族县相比,我县还有哪些政策没得到享受,积极向上作出祥细汇报,请求省、市尽快出台实施细则。

(二)要求省政府在计划生育方面比照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县优惠政策待遇,特别是在计划生育考核方面,适当降低计划生育率、社会抚养征收到位率、节育手术落实率、人口出生性别比等主要指标考核标准。

(三)要求上极政府对通畅工程和通达工程解决公路维修和养护经费,每公里补助3000元,以确保畅通。

(四)进一步加大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的力度。我县财政困难,基础设施落后,经济发展滞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缓慢,急需得到上级的扶持。因此,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一定要加大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和财政支付政策的力度,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税收自查报告

税收票证自查报告(共10篇)

税收优惠 自查报告(共7篇)

税收执法自查报告

酒店税收自查报告

本文标题: 税收优惠政策自查报告(共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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