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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安居工程自查报告(共10篇)

作者:lemig | 发布时间:2020-05-17 16:10:12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安居工程自查报告

汉中市汉台区武乡镇人民政府

农村危房调查和农民安居工程工作

自查报告

一、武乡镇概况:

武乡镇地处汉中城区以北14公里处,东连城固、北接留坝、南廷市区、汉武路、褒城县际公路横贯境内,天台山,哑姑山,风家沟田园风景区景色奇秀,三国诸葛亮受封武乡候于此,武乡因而得名,北魏武乡设武乡县,北周设白云县。新中国成立后,汉中设武乡区公所和武乡乡,一九九二年行政区划变更为建制镇。全镇辖21个行政村,一个居委会,总面积96平方公里,总人口3.4万人,其中住镇人口近1万人,镇规划区面积1.8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1平方公里。境内矿产资员丰富,有锰、磷、硅等12个矿种,农林业资源丰富,是汉台区优质水稻主产区。2009年农业经济总收入29514.9万元,农业总收入7961万元,农民人均收入3471.51元。

二、基本情况:

全镇 户,D、C 级危房 户,土坯房 户。

三、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省市《关于下达2010年度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民安居工程项目计划通知》,镇党委、政府紧紧围绕农村清洁工程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要求,认真开展了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民安居工程工作。

(一)、镇党委、政府文库重视,制定了《武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民安居工程实施方案》(武政发[2010]年79号文件)印发了武乡镇安居工程实施注意事项,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二)、按相关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民安居工程文件精神,在全镇范围内进行了农村危房普查,共普查 户。根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房屋危险性定性鉴定方法和标准,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民安居工程项目264户,上报了264户。

(三)、截止目前全镇已动工建设 户,工作中对每一户开工建设的项目都签定了《安全协议》,都是采用了通用图纸或资源部门设计师的单位设计,并严格按照“建筑施工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确保了建房质量和施工安全。

四、存在问题:

(一)、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民安居工程项目规定完成时限紧,任务量大,项目(规划、土地)审批手续与规定时限不能同时完成。

(二)、安排的建设资金少,群众建设积极性不高,建设进度迟缓。

(三)、建设资金拨付缓慢。

(四)、由于受耕地指标限制,宅基地占用耕地的暂无法进行,群众反映占用耕地指标建设的能否将耕地占用税给予免除。

五、下步打算:

第2篇:村镇住宅楼和保障性安居工程自查报告

临泽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临泽县2011年新农村建设小康住宅楼

用地情况的调查报告

市国土资源局:

按照市局《关于对我市新农村建设小康住宅楼用地情况进行调查的紧急通知》精神,我局统筹安排,认真部署,安排专人对2011年新农村建设小康住宅楼用地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2011年农民住宅用地计划情况:

2011年全县农民住宅用地计划面积17.5017公顷,涉及7乡(镇)1638户农民。其中:农用地11.8727公顷(耕地10.9447公顷,园地0.4557公顷,其他农用地0.1759公顷,林地0.2964公顷),未利用地1.9012公顷,建设用地3.7278公顷;其中:拟建小康住宅楼54幢1523户,面积13.8712公顷。

(二)2011年农民住宅用地上报市政府审批情况: 2011年全县申请审批拟建农民住宅1007户。经审查,7乡(镇)1007户农民修建住宅楼拟占用集体土地9.8851公顷,其中:农用地8.4377公顷(耕地7.5097公顷,园地0.4557公顷,其他农用地0.1759公顷,林地0.2964公顷),未利用地0.8452公顷(裸土地),建设用地0.6022公顷;以上用地涉及小康住宅楼36幢989户农民面积9.3230公顷,用 1 地报件已报市政府,土地审批手续正在办理中,没有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

(三)2011年农民住宅县政府审批情况

至目前2011全县审批农民住宅57户。经审查,5乡(镇)57户农民修建住宅占用集体土地1.0404公顷,其中:未利用地0.1194公顷,建设用地0.9210公顷,以上拟建小康住宅已报县政府审批。其中涉及小康住宅楼1幢30户面积0.28200公顷。

(四)2011年农民住宅尚未上报情况

纳入2011年全县农民住宅用地计划,尚未上报的农民住宅涉及农户574户,面积6.5762公顷,其中:农用地3.4350公顷(耕地),未利用地0.99公顷,建设用地2.1512公顷,涉及住宅楼17幢504户,面积4.2662公顷。以上拟建小康住宅报件尚未上报。

二、县政府对小康住宅楼建设的政策措施

1.坚持小康住宅楼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每宗用地必须实行前期论证和用地预审,所有建设用地一律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申报审批,严把总体规划关、年度计划关。

2.坚守耕地红线,严格执行基本农田 “五不准”制度严格审查建设占用基本农田,加大耕地保护政策宣传力度,坚持能占未利用地的不占耕地,能占劣地的不占好地;实行住宅楼进规划小区集中建设,逐步从 “四面开花”向规划住宅区集中,提高土地利用效能。3.采取提前介入、上门服务、政策引导、挂牌督办、限时办结等方式,使建设项目及时预审,依法审批,最大限度地避免了未批先用、未批先占现象的发生。

三、小康住宅楼在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存在的问题:

1.在小康住宅楼建设中,旧宅基地复垦难的问题普遍存在。主要原因是一方面由于农户新建住宅后,经济比较紧张,暂时无力投资复垦。另一方面,由于家庭矛盾,父母和子女分居生活,导致旧宅基地无法复垦。

2住宅楼报件涉及农用地转用的,上报市政府审批,手续多、审批周期长。

建议:

1、提高报批效率,对已上报审批的小康住宅楼用地,积极沟通衔接,加大跟踪报批力度;

2、加大巡查力度,防止未批先建、批少占多违法问题的发生。建立由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督查、基层所全面巡查的执法监管责任机制,切实形成了防范在先、发现及时、制止有效、查处到位的执法格局。同时,不断完善执法监察网络,充分发挥村社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前移执法关口,做到违规违法行为的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

3、抓好复垦落实,加快复垦进度。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坚决贯彻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规定,防止出现 “一户多宅”现象。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广泛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宅基地复垦工作的宣传,使群众了解到宅基地 3 复垦不仅能增加耕地面积,还能给他们自身带来更多实惠,逐步转变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观念,对宅基地复垦的重要性达到共识,促进形成全社会理解和支持开展宅基地复垦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第3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重大民生工程,事关中低收入百姓的民生福祉,近期,国家统计局阜阳调查队开展全市范围内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房建设的走访调研,调查结果显示:阜阳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进展顺利并超额完成下达任务,但仍然存在审批程序复杂、基础设施不完善等问题亟需解决。

一、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情况

1、超额完成目标任务。近年来,阜阳市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服务民生”的原则,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16年全市共新增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含货币化安置)44594套,完成省政府年初下达目标任务的105.5%,其中货币化安置占开工量的55%;新增基本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含货币化安置)40426套,完成省政府年初下达目标任务的192.2%。

2、足额筹集配套资金。在资金投入方面,我市共收到中央补助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21434万元,地方配套筹集资金35377万元。在中低收入群众住房保障方面,全市共发放租赁补贴4913户,符合条件的公租房分配入住率83%,棚改安置住房分配率84%。2017年,全市将计划完成棚户区改造新开工59228套,基本建成20915套。一季度,全市棚改新开工住房1.77万余套,开工率达30.02%。

二、主要做法

1、突出政府主导作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组建了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棚户区项目建设领导包干责任制,对任务进展、存在问题情况实行按月通报,及时通报项目建设进度,协调解决棚户区改造的困难和问题。二是深入调查摸底。广泛开展城市规划区(200平方公里)范围内棚户区、老旧小区和城中村现状调查,梳理核实项目资料,建立完善棚户区数据库,为棚户区改造实施提供准确的资料。三是科学编制规划。坚持规划先行,统筹部署。先后编制完成《阜阳市城市“十三五”住房保障规划》、《阜阳市城市棚户区改造2015-2017年三年规划》、《阜阳市2017年城区棚户区改造实施办法》等,同时组织编制2017-2019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三年滚动计划,各县(市)按照总体规划部署,进一步分解细化,制定具体方案,确保了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按计划、按步骤整体推进。

2、积极创新棚户区改造保障方式。一是大力推行货币化安置。货币化安置对于加快推进棚改、更好满足群众居住需求及化解商品住房库存具有重要意义,全市2016年货币化安置24527套,占全市开工量的55%,调研走访中,颍泉区颍河综合治理新兴、三皇、北京西路棚户区改造项目货币安置率达到80%,由于货币安置率较高,该项目拆迁进展顺利,群众满意度也较高。二是充分发挥开发行金融作用。积极对接国家开发银行、农业银行,通过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模式争取国家开发性金融支持;积极争取棚改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及安置房直接相关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支持,提高续建项目贷款的发放和使用效率,加快棚改续建项目工程进度。三是确保用地供应。根据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对棚户区改造用地优先供应安排,涉及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单独列出,实行应保尽保。保证棚户区改造用地足量供应。

3、强化棚户区工程项目建设与管理。对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项目,实行全过程质量监督。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优选施工队伍,全面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的主体和监督责任,对质量问题实行“零容忍”对发现问题坚决查处坚决问责,同时统筹安排工程开工建设,科学把握工程建设进度,保证工程建设合理周期。

三、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存在的问题

本次调研走访了市房产局、市土地征迁办公室等机关单位和东关棚户区、南苑安置区等小区居民。调研结果显示:部分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房建设项目拆迁难度大、资金压力大、审批程序复杂,部分安置区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居民生活不方便。

1、地方财政投入压力较大。保障性住房建设需地方配套资金大,扣除中央和省每套1.7万元补助资金,每套棚户区改造住房地方配套资金平均达18万余元。()加之征地拆迁、土地开发、市政及公共服务设施成本不断提高等因素,棚户区改造后续资金供应紧缺,资金不足将成为制约我市棚户区改造建设的瓶颈。

2、棚户区改造项目征迁工作难度大。大部分棚户区住户中,困难户、低保户、下岗户多,拆迁安置成本较高,甚至项目开工建设后,仍存在部分拆迁问题,间接制约了工程的建设速度。阜阳市东关棚户区建成时间较早,连片平房较多,居住环境较差,居住条件一般,由于该区域居住困难户、低保户较多,拆迁困难大,该区域仍然是老城区内开展棚户区改造的盲点地区。

3、审批程序有待简化。项目征迁、报批、审批程序、运作周期长,影响工程进度。阜阳市临泉路资福寺棚户区改造,由于涉及拆迁地块调整及规划方案调整,该项目从2011年开始拆迁,原规划此项目地块以商住地块进行出让,由于要求较高,项目地块未能出让,后调整为资福寺棚户安置区,由于调整需要通过立项、报审、审批等一系列环节,目前该项目仍未完成,耗时较长,已经影响到了后期的开工建设。

4、基础设施有待进一步完善。因土地受限,绝大多数的保障性住房在规划选址上相对偏僻,教育、卫生、交通等公共基础设施未能及时配套,供水、供气、供电、供暖得不到正常保证,保障户出行不便,文化娱乐、购物场所等配套实施不能及时跟进的问题,增加了保障户的生活成本,阜阳市南苑廉租房小区建成时,道路不通,小区内及周边没有大型超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仅有个别小卖部等,生活设施不健全。

5、后期管理有待完善。安置小区建成后,安置点周边道路交通、就医、购物、供气等公共生活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配套滞后,是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同时,安置户对于物业费缴纳后,小区维护不到位,后期管理跟不上等问题也颇为诟病。在调研走访过程中,和谐安置区物业管理较为松散,公共绿地破坏严重,被业主私自占用较多。

四、相关建议

1、建议上级财政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扶持力度,增加补助资金,属地政府要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融资力度,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发行项目收益债等多种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满足建设需求。

2、完善征迁补偿政策,重点解决征迁难问题,加快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

3、加强科学规划,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应置于政府的全局工作之中,科学谋划,统筹兼顾,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积极稳妥地编制规划。项目规划既要尽可能选择市政设施健全,教育、医疗、交通便利的地方,又要考虑县区政府的财力可能和群众的承受能力,把规划制订在扎实、可靠的基础上,确保规划一批,开工一批,建成一批,安置一批,使困难群众真正享受到保障性住房建设带来的实惠。

4、完善绿色通道。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服务配合意识,完善安置房建设审批绿色通道,缩短审批周期,确保安置房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交付。

5、加强拆迁安置小区后期维护,所需资金采取多种形式筹措,确保小区日常管理的正常运行。建立长效服务机制,可考虑对安置区内的商铺、超市、农贸市场等资产实施 “只租不卖”模式,所得收益反哺物业管理和基础设施维护,实现管理服务可持续发展。

(文/岳 杨)

第4篇:关于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自查工作的通知

张家港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张质监字(2012)10号

关于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工程各方主体质量意识,落实质量责任,确保保障性安居工 程质量,根据江苏省住建厅及苏州住建局《关于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自查工作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全市立即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建部将于今年5至6月组成检查组,继续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 量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和部署,做好迎接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检查的范围是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检查重点:一是各地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工程质量事故及质量问题查处情况;二是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有关单位及项目经理、总监等执业人员,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三是工程实体质量,重点检查建筑结构及抗震设防 的勘察设计质量、以及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实体质量。

三、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立即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隐-1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张家港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第5篇:关于开展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自查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苏建函质〔2011〕829号

关于开展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委):

为确保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防止“瘦身”钢筋、“粉末砖头”等伪劣材料用到工程上,根据省政府何权副省长指示,请各地迅速组织开展一次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自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省各地所有在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

二、检查内容

1、法定建设程序执行情况;

2、参建各方主体履行质量责任和义务情况;

3、现场使用建筑材料质量状况(重点检查有无使用“瘦身”钢筋、“粉末砖头”);

4、工程实体质量状况。

三、检查方式

由各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采取“拉网式”检查方式。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对所辖县(市、区)组织抽查。

四、几点要求

1、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自查抽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2、各地对所有在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要一个不漏的进行全面检查,达到“四个查清”的要求,即:查清本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数、套数、建筑面积,查清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状况,查清建筑材料进场复检使用情况,查清工程质量隐患和问题。

3、由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汇总本地区所有在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自查、抽查情况,并于12月31日前报省质监总站。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第6篇:保障性住房自查报告

平罗县关于开展保障性住房分配及质量管理工作的自查 报 告

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2年2月 日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根据贵厅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保障性住房分配及质量管理自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县严格对照自查内容,按照从基层到机关部门、成员部门到领导小组的方式,逐条逐项客观、实事求是地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住房保障工作总体概况

从2009年起,我县由完善政策、健全制度入手,不断创新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将住房保障工作纳入县政府“十件民生实事”之一,以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基本居住需求为重点,努力完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稳步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08-2011年我县共筹建、改造各类保障性住房4847套(户),新建住房面积35.91万平方米,总投资5.1亿元;其中:筹建廉租住房1525套7.62万平方米,总投资1.08亿元;新建经济适用住房3160套27.86万平方米,总投资3.82亿元;新建公共租赁住房72套0.43万平方米,总投资670万元;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90户,完成拆迁面积0.99万平方米,支付拆迁补偿资金1291万元。

二、保障性住房分配及质量管理实施情况

(一)分配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1、建立健全住房保障政策体系。2008-2011年我县先后制定出台了《平罗县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平罗县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平罗县公共租赁住房暂行办法》《廉租住房分配方案》、《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标准》、《保障性住房实施方案》等20多项规章制度,在具体贯彻执行时,规定了申请及审核程序,明确各部门职责,严格确定保障对象的认定和补助标准,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将廉租住房保障范围面覆盖至建制乡镇,低收入标准由50%提高到现在的60%;补贴标准分为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两种,享受低保的保障家庭按照每人每月6元/m发放,低收入家庭按照每人每月5元/m发放。

2、严格规范申请审核工作程序。为使保障性住房的审核公开、公平、公正,使其臵于社会监督之下,我县严格实行“三道门槛(即街道办(居委会)、民政、住建局)、两榜定案(即初审、复审公示)”的流程来确定保障对象,坚决杜绝虚报冒领。严格实行报名、公示制度,将申请条件及符合条件的保障家庭在电视台、政府信息网和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进行公

2示,接受群众监督,对提出异议者,进行调查核实,并做出给予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决定。

3、办理手续规范、统一。我县狠抓保障性住房申报制度,制定了工作流程和全套申请审批表格,对申请对象的住房和收入进行核定,制定了入户调查登记表、申请审核登记表、租赁合同、租赁证、租赁补贴协议等相关登记手续,办理手续规范、统一。

4、实物配租工作公开透明。对实施实物配租的保障家庭,我县每分配一批都将逐户调查核实一次,按照家庭住房困难程度、轮候制度等因素,认真进行梳理、汇总、分析确定实配对象,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后批准实施。实物配租住房楼层分配,一层楼房优先安排持有肢体一级、二级残疾证的保障家庭和申请人为65岁以上的(家庭成员)保障家庭,二层至六层的楼层选择,根据申请人年龄大小和身体状况分配,患有重大疾病、行动不便的优先安排低楼层。租金收取标准:其低保家庭1元/〃㎡〃月;超过保障面积的部分按 2元/〃㎡〃月标准计收;低收入家庭1.5元/〃㎡〃月;超过保障面积的部分,按2.5元/〃㎡〃月的标准计收。

5、加大信息宣传领导。充分利用电视台、政府信息网络和各社区宣传栏上向居民公开宣传廉租住房保障政策、申请条件、补贴标准、办理程序、服务电话等事项。同时还发布年内

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套数、面积、建设地址、工程进度等情况的信息,让人民群众掌握其实施动态。

6、创新住房档案建设。在住房档案管理上按照“一户一档、户档相符”的原则,专门制作统一规格、统一内容的住房保障档案盒,并将保障家庭人员信息全部实行电子化管理,便于查阅核实,档案保存完整,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相符,归档及时,并且根据每年复核情况,及时进行补充更新,实现动态管理,目前我县建立廉租住房档案1374份,经济适用住房档案2158份基本实现了住房档案动态管理。

7、建立健全退出机制。为全面落实保障性住房退出制度,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机制,完善退出机制,从2009年起,由纪委监察局牵头,从建设、财政、民政、公安、城关镇等相关部门抽调具体工作人员进行复核,坚持定期不定期走访,核实其家庭住房、收入等情况,对收入超标、住房得到改善的家庭,及时取消其资格,并发放退出通知书,告知其不再符合保障标准的缘由,确保保障对象退出机制的落实。截止目前,我县共累计清退保障家庭227户,其中清退租赁补贴保障家庭222户,实物配租保障家庭5户。

8、后期管理的新格局。为加强对保障性住房的后期管理,对于政府主导参与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小区,通过和物业公司签订委管合同后,将小区整体移交物业公司统一管理。小区内的垃圾箱、垃圾清理工具等配套设施等费用一并列入成本造价

内,统一由政府“买单”。小区内的物业管理,采用物业公司和业主共管方式,物业管理费由廉租房承租的住户承担一部分,政府补贴一部分,并成立了廉租房业主委员会,让业主参与小区物业管理,承租廉租房的家庭适当减免相应的租金。

(二)工程质量管理情况

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履行了工程质量监管职能。对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的资质﹑质量保证体系﹑质量责任行为进行严格的监督﹑审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主体履行了法定基本建设程序,认真执行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竣工验收及备案等制度;参建各方主体和施工图审查、质量检测等有关机构质量管理体系健全﹑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执业人员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主体结构质量,主要使用功能的实体质量,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验收和复验制度,屋面、墙体、厨卫等重点部位质量通病防控措施的制定与落实,“瘦身钢筋”、新型墙材、建筑节能等突出质量的问题治理,分户验收制度的落实等参建各方质量责任行为到位,没有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工程使用原材料符合设计要求,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分户验收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合法,工程质量合格。

(三)住房保障工作廉政风险防范情况

我县启动了保障性住房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建设,对保障性住房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开展(同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构建了工程建设职务预防的防控机制,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努力保障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顺利进行。一是明确职责,清权查险。制定了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开展专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方案,健全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各项制度,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行政审批管理制度,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积极打造阳光工程,努力实现“工程优质、干部清廉、资金安全”的目标。二是协调配合,制度防险。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臵科学、程序严密、互相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对征地拆迁补偿款的流向、工程招投标、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采购、工程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工程设计变更、质量监督和工程验收等重要环节加强监督,切实抓好预防职务犯罪措施的落实。协助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健全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三是动态监督,预警控险。以风险预警处臵为重点,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和启动预防腐败网络平台,促进了权力规范运行、工作效能提高。

(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进展情况

2012年自治区下达我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数为2438套(户),其中:新建经济适用住房360套;新建公共租赁住房854套;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104户;实施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1000户;新增租赁补贴保障对象100户。我县

根据自治区上级主管部门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任务分解要求,为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如期完成,早在去年12月我县召开会议,对今年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2012年元月,县人民政府下发了《2012年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建设任务数,各部门职责,资金筹措的方式,落实优惠政策,强化质量监管等一系列工作要求。目前,我县今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展顺利,已完成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前期报建手续工作,包括优先安排土地供应、项目立项、用地规划、工程规划、环评等手续,现正在进行工程招投标程序。在资金筹措上,一是继续争取国家及自治区的补助资金,二是地方政府配套资金,由县财政部门年初就已制定了资金预算安排,确保各项目工程如期开工建设。

(五)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情况

我县于2006年建立个人住房档案的信息系统,全县所有商品房、二手房、商业用房,全部录入微机。我县有效地利用了这一信息平台,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对象的住房信息,输入微机内逐一查询,包括所有家庭成员信息。有效的遏制一些保障对象骗租、骗购的问题出现。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一)住房保障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面临的最大困难是建设资金不足。资金不足成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一大瓶颈。虽然我县已采

取了财政拨款、银行贷款等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的资金筹措机制。当前我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城市棚户区改造等项目大部分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资金,尤其是公共租赁住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上级补助资金远远不足以解决实际困难,资金来源不足制约着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进展。因此,财政资金支持不足、来源渠道不规范、资金不稳定成为建设保障性住房面临的最突出问题。

2、商品房住宅小区配建廉租住房建设进度缓慢。为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廉租住房保障任务,我县加大了廉租住房建设力度,2011年的筹集数量是2010年的2.8倍,为了不过分集中建设,防止“贫民区”的出现,我县今年在商品房住宅小区内配建廉租住房占到了总任务量的42%。由于大部分开发小区已在我县下达计划任务前就已立项,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这些开发企业要从新变更规划设计,从新设计图纸,因办理这些前期建设手续周期较长,致使其施工进度缓慢。

3、基础配套设施跟进难。我县个别保障性住房建设地点选在了城乡结合部,这些地方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短期内没有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范围,这就给项目建设施工的供水、供电、排污、卫生管理等带来较大困难。同时,随着低收入家庭即将入住,群众对交通、教育、生活等配套设施建设也会提出更高的要求。

(二)下一步工作

1、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和筹措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保障性住房建设补助资金。按规定比例提取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加强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沟通协

调,确保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部分足额返还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积极开展市场运作,动员我县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进一步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优惠政策,可以免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一律免收,可以减半收取的一律减半收取。总之,我们将想方设法多渠道筹措资金,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顺利推进。

2、狠抓工程质量监督不放松。按照住建部召开的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保障性住房的质量,事关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容不得半点疏忽。我县一直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管理,不因为是保障性住房就随意降低建设标准。将严格按照工程建设的相关程序,组织工程项目的招投标,选择技术力量强、社会信誉好、有责任感的企业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要严格对工程建设实施从项目立项、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施工管理、工程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的监督管理。要明确设计、建设、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工程建设相关责任主体,确保房屋质量过硬,决不允许出现“豆腐渣”工程,真正让困难群众住上放心房。

3、重视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的跟进。认真研究总结当前保障性住房在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上的问题和不足,加强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宜居”要求,切实按照规划和要求落实和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使保障性住房真正成为民生工程、满意工程、安居工程。

第7篇:某县安居富民工程自查报告

XXX安居富民工程建设

情况汇报

根据XXX审计厅【 】 号审计文件要求,县安居富民办对全县200 年至20 年抗震安居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概况

我县位于天山南麓,塔里木盆地北缘,东与XX县隔渭干河相望,北依却勒塔格山与XX相连,南与XX县毗邻,西南和XX接壤。全县辖X乡X镇,一个农场,县域面积XXX平方公里,总人口XX万人,其中农业人口XX万人,是一个以XX族为主体,多民族聚居的农业县,按照传统的生活习惯,我县的广大群众住房主要以土木结构为主。根据中国地震局提供的有关资料显示,全区都处于地震活动比较频繁地区,地区处在地震多发、易发、强震高发区域,XXX更是处于却勒塔格山地震断裂带,属国家自治区地震重点监视区,(库轮拜)范围内,地震烈度7度(0.15g)。属于地震活动比较复杂地区。根据这种情况,自治区2004年开始实施城乡抗震安居工程,我县按照抗震安居工程建设要求,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多方筹集和争取建设资金,将这项工程做为一项“民心工程”认真来完成,八年来,通过全县干部群众的不懈努力,我县抗震安居工程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累计完成抗震安居工程建设投资XX亿元,建成抗震安居房XXX户,总面积XXX万平方米,已有XX户农牧民乔迁新居,让广大农民群众住房情况得到了明显改善。

二、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一)主要做法。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XXX委、县人民政府把抗震安居工程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加以落实,不断加大人力、财力、物力的投入,为抗震安居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保证。一是县、乡都成立了由政府“一把手”任组长的抗震安居工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建立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保证了责任到位、投入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相关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机制。二是把农村抗震安居工程与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管理考核结合起来,同干部年度考核结合起来,对工作措施不得力、不能按计划完成工作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2、广泛宣传,积极动员,营造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为使抗震安居工程深入人心,几年来,我县不断加大宣传力度,为顺利开展抗震安居工作营造了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宣传单、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二是下派干部组成宣传组,深入各乡(镇)、村农牧民家中进行走访,宣传在实施城乡抗震安居工程的重要性及出台的优惠政策,激发群众的建房热情,调动广大群众建设抗震安居房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三是经常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各乡(镇)、村、组检查指导抗震安居房的建设情况,在检查中抓住时机进行宣传。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农牧民群众对建抗震住房的重要性的认识。

3、加强监管,严把质量,确保抗震安居房达到抗震标准

为确保农民群众能够住上“放心房”,我县建立了“事前培训、事中监督、事后回访”的全过程质量监控机制,把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头,严把质量关,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一是实行定岗定员。我县组织XX名技术人员定时进行工程监督检查,各乡(镇)安排2至3名村镇规划助理员,各村各组相应配齐了质量检查人员,责任到人,负责工程质量的全过程监督。二是加强技术培训。对工程相关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四年来,共举办培训班XX期,培训XX人次。其中:建筑工匠XX人,乡村干部XX人,村镇助理员XX人,建房户XX人。三是严把原材料进场关。建房用的砖、水泥、钢筋、沙石料等建材必须符合质量要求,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一律不允许进场使用。四是规范按图施工。所有抗震房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县抗安办提供的经地区审查合格的图纸进行施工,坚决杜绝随意改变图纸或无图施工现象发生。五是严格施工程序。对每道工序都严格把关,经质监人员检查合格后,才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六是认真开展“回头看”活动,对竣工房屋进行质量检查再回头,对用料不规范、施工达不到技术要求、单纯赶进度等现象立即填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七是执行责任倒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承担责任”的原则,认真执行责任追究制。

4、筹措资金,落实补助,为抗震房建设提供物质保障 一是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干部职工捐款,积极支持抗震安居工程建设。二是县财政安排专项补助资金,对特困户、贫困户和一般户按照不同标准进行补助。三是积极争取农村信用社的小额贷款、社会帮扶、村民互助等办法,解决群众建房资金不足的突出问题,并严格审核补助对象,做到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四是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对抗震安居工程建设补助户的补助资金金额、物资采购、物资发放等切实做到公开,确保了工程专项资金合理使用。

(1)2008年完成抗震安居房XXX户,上级补助资金XXX万元,县财政配套XXXX万元。

(2)2009年完成抗震安居房XXX户,上级补助资金XXX万元,县财政配套XXX万元。(3)2010年完成抗震安居房XXX户,上级补助资金XXX万元,县级配套XXX万元。

(4)2011年完成安居富民房XXX户,上级补助资金XXX万元,县财政配套XXX万元,对口援助资金XXX万元。

5、积极宣传,正确引导,加大危旧房拆除力度 拆除危旧房是抗震安居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在具体工作过程中,难度大、阻力大,农牧民存在抵触情绪。对此,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果断采取对策措施,及时进行解决。一是按照自治区的总体要求,对凡是属于没有抗震性能的各类房屋进行全面拆除,对个别可用作库房、堆放杂物的旧房进行加固维修,并经乡镇汇总报县抗安办批准建档登记后方可留用。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做好群众工作。针对广大群众对拆除旧房不理解,存在较大抵触情绪等问题,我县及时组织领导干部、离退休老干部和宗教人士深入村组,结合汶川等地发生地震灾害给人民群众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事实,大力开展宣传活动,让广大农民认识到地震灾害的不可预知性和巨大的破坏性。通过耐心细致的宣传,提高了群众拆除危旧房的自觉性,出现了拆旧建新的可喜局面。三是充分发挥成员单位和扶贫单位的作用,协助乡镇抓好危旧房拆建动员和危旧房拆除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必须在危旧房拆除工作全部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抽调人员方可回原单位,完不成危旧房拆除工作的单位将不参与年终考核。同时,要求每个扶贫帮扶单位解决4—6户农民的危旧房拆除和建设资金。

6、合理规划、完善设施,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我县把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和村庄整治工作统筹部署,以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为总要求,大力实施整村推进。一是不断加强村镇规划编制及建设工作,每年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村镇规划工作方案,从制度、人员、经费上进行周密部署,为切实做好村镇规划编制工作奠定了基础。目前,完成了XXX个村庄规划和示范村布点规划。二是结合抗震安居工程,按照自治区、地区相关规范,连年举办培训讲座,讲授村镇规划方面的知识,有效提高了村镇规划助理员的综合素质,从而保证了严格按规划要求建设,发放“一书一证”,努力做到了不随意选址,村镇规划得以有效实施。三是大力实施村庄整治,整村推进,把抗震安居工程建设与农村供水、供电、道路等基础设施相配套,积极引导农户做好庭院改造,改善了村庄环境。

(二)取得的成效。

(1)2008年地区下达我县抗震安居工程任务XXX户(农村XX户;城镇XX户)。我县实际完成目标任务XXX户(其中农村XX户;城镇XX户),完成地区下达目标任务的XX%。(2)2009年地区下达我县抗震安居工程建设任务XXX抗震安居工程任务XXX户(其中农村XXX户;)我县实际完成目标任务XXX户,完成地区下达目标任务的XXX%,(3)2010年地区下达我县抗震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是XXX户(农村),我县实际完成任务XXX户,完成地区下达目标任务的XXX%。

(4)2011年地区下达我县安居富民工程建设任务XXX户,我县实际完成任务XX户,完成地区下达目标任务的XXX%。

XXX安居富民办 二○一二年一月三十日

第8篇:保障性住房建设自检自查报告

保山市2011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自检自查报告

市委督查室: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2011年度集中考核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本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自检自查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1年,省政府下达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为新建(筹集)各类城镇保障性住房10872套,总建筑面积45.26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8.48亿元。其中:新建城镇廉租住房3372套,建筑面积17.09万平方米;新建公共租赁住房3500套,建筑面积23.08万平方米;实施城镇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500户,建筑面积5.09万平方米;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3500户。通过自检自查,全市所有项目已开工建设,工程进展顺利,均按时完成了“9月底100%开工,年内完成计划总投资60%以上”的任务目标。2011年,省政府还下达我市农村危旧房改造任务18800户(其中:拆除重建改造12800户,修缮加固改造6000户),全部改造任务按省政府要求已在今年春节前全部竣工,共完成投资9.4亿元,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分县区具体情况为:

(一)隆阳区

隆阳区2011年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为4166套,计划总投资57520万元。其中:新建廉租住房1600套、8万平方米,概算总 1 投资15000万元;新建公共租赁住房2566套,17.96万平方米,概算总投资42520万元;通过实地检查考核,截至2011年12月31日,所有建设项目已全部开工,共计完成投资34611万元,占计划总投资的60.17%。其中:廉租住房项目进展较快,已完成投资11151万元,板桥七中等项目已建设到第三层,预计2012年4月至6月将陆续竣工;公共租赁住房完成投资23460万元,工程桩基施工已全面展开,已完成8栋的桩基工程。2011年,市政府安排隆阳区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4200户,其中,拆除重建2200户,每户补助资金1万元,自筹修缮加固2000户,每户补助资金2000元,项目已按照要求全部在春节前完工。

(二)施甸县

施甸县2011年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为140套,计划总投资2275万元。其中:新建廉租住房40套、2000平方米,概算总投资508.5万元;新建公共租赁住房100套,7000平方米,概算总投资1766.5万元。通过实地检查考核,截至2011年12月31日,所有建设项目已全部开工,累计完成投资1414万元,占计划总投资的62.15%。其中:廉租住房项目进展较快,已完成投资336万元;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采取集中连片建设,目前正在进行基础施工,已完成投资1078万元。2011年,市政府安排施甸县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2800户,其中,拆除重建2000户,每户补助资金1万元,自筹修缮加固800户,每户补助资金2000元,项目已按照要求全 2 部在春节前完工。

(三)腾冲县

腾冲县2011年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为1600套,计划总投资12643.6万元。其中:新建廉租住房900套、45000平方米,概算总投资7247万元;新建公共租赁住房700套,34971平方米,概算总投资5396.6万元。通过实地检查考核,腾冲县保障性住房项目进展较快,截至2011年12月31日,所有建设项目已全部开工,累计完成投资9181.8万元,占计划总投资的72.62%。其中:廉租住房已完成投资4681万元;公共租赁住房完成投资4500.8万元。2011年,市政府安排腾冲县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5000户,其中,拆除重建3400户,每户补助资金1万元,自筹修缮加固1600户,每户补助资金2000元,项目已按照要求全部在春节前完工。

(四)龙陵县

龙陵县2011年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为366套,计划总投资3015万元。其中:新建廉租住房332套、18260平方米,概算总投资2495万元;新建公共租赁住房34套,2244平方米,概算总投资520万元。通过实地检查考核,截至2011年12月31日,所有建设项目已全部开工,共计完成投资2132万元,占计划总投资的70.7%。其中:廉租住房项目进展较快,已完成投资1810万元,镇安中心学校、龙陵县第二中学项目点主体工程已完工,象达乡中心学校等项目已建设到第四层;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正在进行一层砖砌 3 体,完成投资322万元。2011年,市政府安排龙陵县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3200户,其中,拆除重建2400户,每户补助资金1万元,自筹修缮加固800户,每户补助资金2000元,项目已按照要求全部在春节前完工。

(五)昌宁县

昌宁县2011年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为600套,计划总投资5120万元。其中:新建廉租住房500套、25000平方米,概算总投资4000万元;新建公共租赁住房100套,7000平方米,概算总投资1120万元。通过实地检查考核,截至2011年12月31日,所有建设项目已全部开工,共计完成投资3174万元。其中:廉租住房项目进展较快,已完成投资2480万元,柯街镇卫生院、温泉乡卫生院等项目已进行到第五层砖砌体;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采取集中连片建设,目前正负零施工已完成,完成投资694万元。2011年,市政府安排昌宁县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3600户,其中,拆除重建2800户,每户补助资金1万元,自筹修缮加固800户,每户补助资金2000元,项目已按照要求全部在春节前完工。

二、自检自查量化评分情况

按照《云南省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年终检查考核内容和量化评分标准》,经认真自检自查,我市2011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自检自查量化评分为97分,扣分情况为:

一是由于我市2011年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总量大,是我市过 4 去四年保障房建设总量的3倍多,任务重、时间紧,加之融资工作一直不畅,地方自筹资金紧张,因此,虽然完成了省政府年内要求60%以上投资额的规定,但竣工量不高,中心城市公租房建设项目进度不尽如人意,在工程进度上自扣2分。

二是由于今年省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下达较晚,租赁补贴的发放要经过申报、审核、公示等程序,要在一个月内全部发放完有一定困难,造成租赁补贴结余超过20万元,该项扣1分。

三、存在的困难、问题和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尽管我市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整体推进顺利,但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资金缺口大。2011年,我市城镇保障房建设计划总投资8.5亿元,但各级补助资金仅2亿多元,尚需地方自筹6亿元,尽管我市已经与过国开行省分行、省建设银行等多家银行进行了多次洽谈,但截至目前为止,贷款资金仍未到位,银行贷款融资难已成为制约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一大难题。二是廉租住房入住率有待提高,租赁补贴资金发放工作亟待推进。三是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项目布点分散,施工条件差,给日常施工管理、技术指导和检查验收带来较大困难。对于以上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市将认真研究解决,我市将从以下五个方面加大城乡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加强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的领导,建立健全机制,5 积极稳妥地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二是充分发挥投融资平台作用,加大与金融部门的洽谈力度,切实缓解保障性住房融资难问题。

三是紧紧抓住当前施工的良好时机,抓紧工期,扎实推进2011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并争取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尽早开工。

四是进一步加强对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分配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狠抓进度,力争早日建成、早日分配。在分配过程中,严格实行“三道门槛、两榜定案”制度,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办事,确保痕迹管理到位,确保纳入住房保障范围的家庭均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五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和技术服务工作,提高群众对开展城镇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旧房屋改造、农村民居地震安居工程等工作的认识,确保工程建设中各项强制性技术要求得到贯彻落实。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日

第9篇:关于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情况报告

关于组织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

监督执法检查的情况报告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的监督执法检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转发组织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文件的通知》(*建发﹝2012﹞5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组织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我局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将上级部门下发的《关于转发组织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文件的通知》(*建发﹝2012﹞52号)及时转发到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参建单位、在建工程项目部。成立了住建局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组长由住建局杜庭国副局长担任,成员由质监站(安监站)**、***、***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质监站,由***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

二、基本情况及项目进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县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共有9个项目工程,其工程名称及基本情况分别是:****卫生院廉租房,建设规模:818.81平方米,工程总投资:99.5286万元,工程形象进度:

—1—基础钢筋笼制作;***卫生院廉租房,建设规模:804.72平方米,工程总投资:118.2656万元,工程形象进度:二层柱浇灌;*****卫生院廉租住房,建设规模:507.88平方米,工程总投资:65.8211万元,工程形象进度:三层屋面板支模;***中学廉租住房,建设规模:1910.70平方米,工程总投资:294.83万元,工程形象进度:一层梁板浇灌;****卫生院廉租住房,建设规模:900平方米,工程总投资:98.98万元,工程形象进度:四层砖砌体;****小学廉租住房,建设规模:1000平方米,工程总投资:143.47万元,工程形象进度:一层砖砌体;***中学廉租住房,建设规模:1500平方米,工程总投资:228.89万元,工程形象进度:开挖地梁沟;***小学廉租住房,建设规模:1000平方米,工程总投资:140.03万元,工程形象进度:二层板浇灌;***县2011年廉租住房,建设规模:2000平方米,工程总投资:280.602万元,工程形象进度:五层封顶、主体断水。

三、采取的主要措施

质量安全是建筑业永恒的主题,建筑生产和工程质量是有机的整体,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目前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面临着严峻形势和挑战,特别是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要高度重视,把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生产和质量关,决不能松懈、麻痹。接文后,我局及时制定检查方案,并以文件形式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建发﹝2012﹞37号)印发到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

—2—企业、参建单位以及工程项目部。为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稳定发展,我局主要采取以建筑施工企业自检自查为主,要求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严格把好保障性质量关。我局检查组于2012年3月19日对县辖区在建的9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进行了全面、仔细认真的质量安全检查活动。

四、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

通过组织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活动,检查发现存在以下建筑质量通病问题:

(一)砼坍落度过大;

(二)主次梁交接处主要箍筋未加密;

(三)部分箍筋间距过大;

(四)部分核心箍未放置;

(五)构造柱柱头箍筋未加密;

(六)钢筋焊接(搭接焊)接头偏短;

(七)梁柱主筋绑扎不到位;

(八)梁负加钢筋长度不够;

(九)钢筋保护层不足;

(十)梁柱砼表面出现蜂窝、麻面;

(十一)板表面砼有龟裂现象;

(十二)楼板平整度差;

(十三)构造柱顶与梁未拉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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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墙体拉接筋漏放;

(十五)120厚墙未放置通长拉接筋;

(十六)砌筑砂浆未按规范留置试块。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目前,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滞后,配套资金落实困难,加之建设任务重,最终造成进度相对较慢。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应加强以下几方面的管理工作:

(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制度,认真开展工程质量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各类综合和专项检查工作,强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贯彻执行,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有关主体,认真履行工程质量责任和义务。

(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对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凡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和质量问题,都要一查到底,坚决依法查处,决不能放过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每一个问题。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工程、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和廉租住房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强化质量通病治理,严格检查验收制度,确保质量安全。

(四)是巡查时,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质安员和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务必到场。特别是加强各种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竣工验收后进行备案制度。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局检查组已下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4—要求各建筑施工企业及时将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回复。总终消除质量安全隐患为目的,严防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的健康发展。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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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榕江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自查汇报县人大调研县政府口气

榕江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汇报

榕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局长

阳开平

2012年10月24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安排,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就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州级下达的目标任务,2007-2012年我县共需建设保障性住房3605套,新建住房建筑面积156401.9平方米,计划投资17063万元。其中新建廉租住房2432套,经济适用住房120套,公共租赁住房240套,教师周转房128套;改造城市棚户区600户,林业棚户区85户。廉租住房竣工906套,1526套未竣工,已租售785套,121套尚未租售,其他保障性住房尚未完工。

(二)分年度任务情况

2008年廉租住房任务110套,实际建设96套,现已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2009年廉租住房任务352套,实际建设482套,现已竣工验收使用330套,其余已基本完工,待验收。2010年廉租住房任务1698套,实际建设1584套,已竣工验收480套,其余已基本完工,待验收。

2011年廉租住房160套主体工程已完工,现正在进行装饰装修;经济适用住房60套主体工程已完工,现正在进行装饰装修;公共租赁住房60套,其中乐里镇20套已到二层主体施工,寨蒿镇40套已到四层主体施工;城市棚户区改造300户已完成141户,余下的159户已落实改造对象,正在改造中;林业棚户区改造85户由榕江县国营林场和榕江县万亩林场实施。

2012年廉租住房112套,其中:64套建设在丰乐小区,正在进行地梁施工,48套建设在朗洞镇,正在进行地梁施工;公共租赁住房180套:其中140套建设在工业园区J地块,正在进行孔桩施工,16套建设在定威乡,正在进行一层升砖,24套建设在平永镇,正在进行一层屋面施工;经济适用住房60套,其中:40套建设在丰乐小区,正在进行基础施工,20套由自来水公司实施,正在进行二层施工;教师周转房128套分别建设在六个乡镇,正在进行主体施工;城市棚户区改造300户,已落实拆迁项目。

(三)已完工项目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我县廉租住房第一期(2008年)竣工验收48套,第二期(2008年)竣工验收48套,第三期(2009年)竣 工验收108套,第四期(2009年)竣工验收222套,第六期(2010年)竣工验收480套,共竣工验收廉租住房906套,已租售785套,回笼购房款3000多万元。

(四)在建项目基本情况(2009-2011年)

2010年度第五期廉租住房336套和第六期廉租住房918套已基本完工,待验收。2011年度廉租住房160套主体工程已完工,现正在进行装饰装修;经济适用住房60套主体工程已完工,现正在进行装饰装修,预计年底前可竣工;公共租赁住房乐里镇20套已到二层主体施工,寨蒿镇40套已到四层主体施工,预计年底前基本建成。城市棚户区改造300户已完成141户,余下的159户已落实改造对象,正在改造中;林业棚户区改造85户由榕江县国营林场和榕江县万亩林场实施,现已基本完工。

(五)2012年项目情况

2012年廉租住房64套建设在丰乐小区,正在进行地梁施工,48套建设在朗洞镇,正在进行地梁施工;公共租赁住房140套建设在工业园区J地块,正在进行孔桩施工,16套建设在定威乡,正在进行一层升砖,24套建设在平永镇,正在进行一层屋面施工;经济适用住房40套建设在丰乐小区,正在进行基础施工,20套由自来水公司实施,正在进行二层施工;教师周转房128套分别建设在六个乡镇,正在进行主体施工;城市棚户 区改造300户,已落实拆迁项目。

二、保障性住房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一)住房保障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1、保障范围

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提高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面积的批复》(榕府函〔2009〕110号)和《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廉租住房保障收入线标准的批复》(榕府函〔2012〕63号)的规定,我县廉租住房保障的范围为具有我县非农户口、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5平方米、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110元的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收入线与最低工资标准建立联动机制。

2、制度建设

(1)为使住房保障收入线划分规范合理,制定了《榕江县廉租住房保障收入线划分办法》(榕府办发[2010]149号)。

(2)我县制定的《榕江县廉租住房保障实施方案》(榕府办发[2010]150号),具体明确了廉租住房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程序、审核程序、轮候制度、公示制度、资格审核、退出制度、优先保证制度、租售定价原则、付款方式及优惠政策、上市准入、售后管理、资金管理、物业管理、监督管理等相关程序。

(3)《榕江县廉租住房保障复核工作实施方案》(榕府办发[2012]109号)则是为了完善住房保障年度复核工作,实现保障 户的动态管理,确保保障性住房的保障效率。

(4)《榕江县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实行)》(榕府发[2012]6号)规定了我县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条件、认购程序、价格管理、准入和退出制度、建设管理、监督管理等,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二)住房保障工作机构建设情况

1、成立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为做好住房保障工作,成立了以分管县长为组长的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住房保障办公室,由保障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安排4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2、成立廉租住房租售审查办公室

为确保审核过程公平、公正、公开,我县成立了廉租住房租售审查办公室,成员单位包括县住建局、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人行榕江县支行等部门,专门负责保障性住房的资格审查等工作。

(三)住房保障工程质量管理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到人

为保证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县住建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保障办主任为副组长,各相关股站室负责人 为成员的建设领导协调小组,专门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的协调和管理工作,确保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完善合法,协调工作得力。

2、认真落实“四制”(1)项目法人责任制

项目法人对整个项目负总责,负责确定项目负责人,全面承担工程项目的筹划、筹资、建设、经营、还贷、资产保值和增值,全面负责工程的建设和经营管理。项目负责人要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国家有关规定具体组织项目的建设,与各有关方面签定协议或合同,明确各自的责任;严格控制建设总投资,安排好工程建设总部署,督促检查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确保按国家计划要求建成投产,发挥经济和社会效益。

(2)招标投标制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招投标单位组织招标。认真组织审查项目招标文件,研究决定招标方式、资质标准、标底编制、评标原则、评委组成、付款方式、服务承诺、责任约定等,同时邀请纪检监察、检察、招投标管理、政府采购等部门派员现场监督开标、评标、定标过程。我县廉租住房项目全部实行公开招标,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招标。根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期紧、进度要求快的特点,6 我县对工程采取分标段的方法组织招标和施工。

(3)合同制

为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保障合法权益,预防合同纠纷,项目负责人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合同的可行性研究、谈判和文本起草工作,对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查,并向我局法人代表提出意见,由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管理实施项目。

(4)监理制

通过招标确定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负责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监理,签订监理合同和明确责任。监理工程师是项目法人在施工现场的代表,全面负责施工和制造过程中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等的监督和管理。

3、狠质量、抓安全

为保证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认真落实“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质量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质量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建设;同时与各参建责任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层层落实,实行责任到人的目标管理。

三、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采取的措施

(一)申请自愿

保障户自愿申请保障性住房类型,自愿选择保障方式,自愿 选择购买还是租住,购买的自愿选择分期付款还是一次性付款,还可自愿申请退出保障。

(二)三级审核两级公示

申请家庭将申请材料交到户口所在地社区或村委会,社区或村委会对申请家庭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后签署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家庭情况进行复审后提出复审意见加盖公章后,将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报县住房保障部门;住房保障部门组织县保障性安居工程租售审查办公室对申请家庭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家庭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保障对象,按保障对象的住房和收入条件由低到高进行轮候保障。

(三)住房分配

房屋分配实行预抽阄和抽阄制度,先按申请顺序将抽阄顺序号抽出来,然后再按抽阄顺序号进行房号抽阄。为确保分房过程公平、公正、公开,预抽阄和抽阄全过程均由廉租住房租售审查办公室成员单位到现场监督,并请见证律师到现场见证,邀请电视台等媒体单位到现场进行报道。

(四)设立住房保障信息公开专栏

为完善工作机制、畅通信息渠道,扎实推进住房保障信息公 开工作,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榕江县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专栏,建立了网络公开渠道,并公开了2012年榕江县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计划任务量、2012年榕江县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计划项目清单、保障性安居工程已开工项目情况、保障性安居工程已竣工项目情况、《榕江县廉租住房保障实施方案》以及住房保障办事指南等信息,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五)后期管理

廉租住房后期管理的一直是住房保障部门头疼的问题之一。为了有效解决廉租住房小区的后期管理问题,2011年我县安排两栋经济适用住房在廉租住房小区内,一楼建成门面房,拟将经济适用住房的一楼门面出租所得用于廉租住房小区管理费用,形成长期稳定的管理经费来源渠道。

(六)资金管理

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并接受审计和监察部门的监督。县财政局设立了榕江县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专户,专门管理住房保障资金,确保住房保障资金落实到位。同时县住建局也相应设立了廉租住房过渡专户对财政专户下拨的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建设资金的拨付根据合同约定按照建设程序、工程进度进行拨付,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按建设情况逐步拨付。

(七)土地出让金和公积金净收益提取

我县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每年都按规定比例计提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和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其中2009年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计提10.16万元、土地出让净收益中计提1.2万元,2010年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计提38.35万元、土地出让净收益中计提10.16万元,2011年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计提70万元、土地出让净收益中计提64.85万元,2012年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计提100万元、土地出让净收益中计提10万元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四、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一)存在的问题

1、财政困难,建设资金压力大。

2、城市棚户区改造对象要求的补偿偏高,拆迁与安置难度较大。

3、县住房保障办技术人员偏少,项目建设期间的管理难度较大。

(二)下步工作打算

1、多方面、多渠道筹措资金,举全县之力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2、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顺利实施 提供绿色通道。

3、实行施工进度调度制:住建局1天1调度,分管县长3天1调度,县长1星期1调度。

4、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合理组织施工,实行工期倒排,加快施工进度。

5、强化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努力打造优质、安全的民生工程。

榕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自检自查报告

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汇报

保障性住房自查报告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自评报告

在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约谈会议上讲话

本文标题: 保障性安居工程自查报告(共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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