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标准自查报告
第1篇:加方初中办学标准建设自查报告
加方初中办学标准建设自查报告
一、学校基本情况:
加方初中位于马山县东部的大石山区,创建于1958年,是加方乡唯一的一所初级中学,服务人口范围3万多人,目前学校教职工57人,其中专任教师50人,全校设有15个教学班,在校生695人,学生全部寄宿学校,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学校各类教学设施、电教、实验器材齐备,图书资源丰富,校园环境洁净优美,是教书育人的好地方。
二、师资水平:
1、教职工57人,其中高级教师1人,中级教师23人,拥有本科学历的教师14人,大专学历32人,中师学历6人,高中5人,其中专任教师50人,合格学历为92%。
2、校长岗位培训合格率:现任正副校长4人,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4人,合格率100%。
三、办学条件:
1、学校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生均28.8平方米,其中用房建筑面积10986平方米,生均15.81平方米。
2、体育运动场地面积4644.89平方米,生均6.68平方米。
3、学校“八室一场”设备齐全,有篮球场5个,羽毛球场两个,绣球场5个,乒乓球桌8个。学校基础设施较完善,建有理、化实验室各2个,生物实验室1个,器材配备符合国家标准;音乐、美术教室各一个,有计算机教室2个,学生配备微机60台,多媒体教室2个,学校电化教育设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4、学校图书室图书藏量18067册,生均26册。
四、学校在实施办学标准化建设工作以来,得到了上级政府和教育局的大力支持,最近几年,政府投入360万建起了两栋学生宿舍楼,一栋教学楼和一栋综合楼。由市政府、县政府各投10万元,教育局
投12万元,把流水经过学校的排洪沟填平、盖板,拓宽成2个篮球场,扩大学生活动场所。目前由政府采购安装教室多媒体15个,配备体音、理化、生、音乐、美术等器材一批,约50万元。在国家实施“普九”“普实”工程,政府投入近80万元,规范安装实验室、电教远程教室,增加图书册数等。国家为人民的教育投入巨大,改变了农村落后的办学条件。农村教育有了质的飞跃。
五、在2015年前,我校要实现学校建设标准化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1、学校教学仪器尚有欠缺,有待完善。
2、图书藏量不够,现缺9733册。
3、学校卫生室挂有虚名,没有校医和药品。
4、教师合格学历没有达到要求,年龄偏老的教师多,不想再继续进修。
5、岗位设置有待规范,我校老师有小学教师资格14人,目前因为岗位设置问题,影响他们的情绪和教学,如果把他们调到小学,我校空缺的老师多。
6、活动场所不够,有待拓宽。
六、工作建议:
1、政府要继续加大投入,补充学校的不足和空缺的方面。
2、偏僻农村学生的老师不稳定,总想往县城调动,导致学校紧缺老师,一些科目,如:体育、美术、音乐等科目不能正常上课。
3、按专业、科目的空缺,增补新老师。
4、由政府出资招聘学校治安员,确保学校的安全。
加方初中
2013年2月20日
第2篇: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自查报告
山东水总有限公司焦作市大沙河民主路至中原路段生态治理项目18+200景观
闸工程(二标段)工程
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自查总结
山东水总有限公司
2017年05月10日
一、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为确保工程质量、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山东水总有限公司焦作市大沙河民主路至中原路段生态治理项目18+200景观闸工程(二标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落实,贯彻山东水总有限公司和中国水利行业相关工作要求,我项目部进行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自查”活动。对山东水总有限公司焦作市大沙河民主路至中原路段生态治理项目18+200景观闸工程(二标段)工程强制性条文施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二、实施《强制性条文》的总体情况 (一)总体情况
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自查,主要包含以下部分: ①培训学习记录。
②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应反映强制性条文内容)。
③施工技术交底记录(有强制性条文内容的,应进行明确、具体的交底)。④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中增设一栏:所执行强制条文标准名称及条款号。⑤检验批验评记录(有强制性条文内容的应详细填写)。⑥分部工程竣工验收时提供强制性条文检验项目检查记录。
⑦单位工程验收时在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的“主要技术资料及施工记录”项目中增加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记录。
⑧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以上情况各工程均满足公司及项目部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执行的要求,或按公司及项目部的要求进行了整改。
(二)成熟的经验
1.强条执行前,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强条执行组织,首先从组织形式上得到保证,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制定奖罚制度,并进行考核。
2.必须对“强条”进行学习、培训,尤其是施工前对施工人员组织学习、培训更加重要,促使参建人员熟悉掌握“强条”的各项规定,通过学习、培训和交底,做到学以致用,立竿见影。
3.各分部工程开始前,组织施工、监理管理人员对现阶段工程所涉及到的“强条”规定进行学习,熟悉并掌握相应“强条”规定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施工措施清单,明确职责、分工到人。做到:该审查的一定要审查,该检查的一定要检查,该报告的一定要报告。(三)存在的不足和差距
1.施工项目部对“强条”执行检查滞后于施工进度。改进的措施:分部工程过程中加强对“强条”执行计划实施检查,并记录成文,通过学习、实践,再学习、再实践,不断提高参建人员执行“强条”的意识和水平。
2.施工项目部编制“强条”执行计划和“强条”执行检查表,内容过于繁琐并记列一些本工程未发生的项目。改进的措施:“强条”执行计划及“强条”执行检查表的编制,应依照强制性条文条款,与工程实际发生项目相对应。
三、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
1.标准不全面、更新不及时,适用性有待加强。各工程项目有关方组织编制的标准清单以及方案、指导书等文件中出现的标准编号、名称普遍存在使用旧版《强制性条文》或标准的情况,有的标准已正式发布实施却未被列入清单;部分单位的标准清单与具体工程实际结合不够紧密,罗列过多的标准,重点标准或强制性标准的位置不够突出。
2.强制性条文执行及检查记录不规范。大部分单位编制了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要求做好执行记录和检查记录。实际工作中,部分工程现场检查记录过于简单,不能反映现场状况以及与强制性条文要求符合的情况,部分表格存在参加人员不齐全、签字不规范的现象。3.施工有关文件中强制性条文的内容体现不够。不少工程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中仅根据编制人员的理解将强制性条文的要求编入质量要求、施工技术要求、安全措施等章节,并未将强制性条文列出,影响了强制性条文执行的严肃性;有的工程在总体方案中罗列大量强制性条文,但在分项工程方案或作业指导书等细化文件中并无相应的强制性条文以及具体措施,造成强制性条文贯彻实施的脱节。不少工程未在施工交底中明确具体施工过程、施工工艺所对应的强制性条文要求,并且有的交底记录并未体现所有施工人员参加交底,存在交底记录不够规范的现象;部分勘察设计技术交底也存在记录不规范或者无记录的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综合管理
建设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各参建单位及监理单位强制性条文宣贯、培训、实施等方面的总体指导和管理,积极参与到有关检查活动中去,有效推动强制性条文的实施。进一步完善对于强制性条文宣贯、执行等各项活动的记录工作,定期进行检查并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二)重视标准的更新和学习
各工程建设单位要组织力量系统梳理工程所需标准清单,收集有关文本供工程检查以及施工、监理单位使用,建立国家标准及有关行业标准发布跟踪制度,及时对标准清单进行更新,确保选用当前有效版本。专项整理出工程所涉及的所有强制性条文,(三)注意综合、协调使用标准
在符合强制性条文执行要求的框架内结合工程实际,从相关推荐性标准中选取合适的方法具体实施。结合强制性条文要求内容,选择或设计适当的、能够全面覆盖强制性条文要求的表格以便于实施监督检查。
(四)进一步完善工程文件审查、实施的有关制度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方案、作业指导书编审批制度。要在作业指导书中突出所涉及的强制性条文的具体要求;审批过程中注意结合强制性条文要求对安全、质量措施进行审查。进一步完善技术交底制度。将强制性条文内容作为重要组成部分纳入设计、施工技术交底中,确保一线施工、调试、运行人员能够了解、掌握和落实,规范交底记录。严格施工图审查,并明示强制性条文符合情况,确保设计论证资料的完整性以及签批程序的认真执行,设计变更应履行相关手续。
(五)进一步重视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
施工现场日常的安全检查要认真履行强制性条文有关要求,规范易燃易爆、临时用电、坑井沟道的安全措施;现场参建各方密切配合,周密计划,协调好交叉作业的安全保护工作;加强成品保护意识并采取相关措施。
第3篇: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自查报告
山东水总有限公司焦作市大沙河民主路至中原路段生态治理项目18+200景观闸工程(二标段)工程
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自查总结
山东水总有限公司
2017年05月10日
一、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为确保工程质量、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山东水总有限公司焦作市大沙河民主路至中原路段生态治理项目18+200景观闸工程(二标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落实,贯彻山东水总有限公司和中国水利行业相关工作要求,我项目部进行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自查”活动。对山东水总有限公司焦作市大沙河民主路至中原路段生态治理项目18+200景观闸工程(二标段)工程强制性条文施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二、实施《强制性条文》的总体情况
(一)总体情况
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自查,主要包含以下部分: ①培训学习记录。
②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应反映强制性条文内容)。③施工技术交底记录(有强制性条文内容的,应进行明确、具体的交底)。
④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中增设一栏:所执行强制条
-1检查的一定要检查,该报告的一定要报告。
(三)存在的不足和差距
1.施工项目部对“强条”执行检查滞后于施工进度。改进的措施:分部工程过程中加强对“强条”执行计划实施检查,并记录成文,通过学习、实践,再学习、再实践,不断提高参建人员执行“强条”的意识和水平。
2.施工项目部编制“强条”执行计划和“强条”执行检查表,内容过于繁琐并记列一些本工程未发生的项目。改进的措施:“强条”执行计划及“强条”执行检查表的编制,应依照强制性条文条款,与工程实际发生项目相对应。
三、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
1.标准不全面、更新不及时,适用性有待加强。各工程项目有关方组织编制的标准清单以及方案、指导书等文件中出现的标准编号、名称普遍存在使用旧版《强制性条文》或标准的情况,有的标准已正式发布实施却未被列入清单;部分单位的标准清单与具体工程实际结合不够紧密,罗列过多的标准,重点标准或强制性标准的位置不够突出。
2.强制性条文执行及检查记录不规范。大部分单位编制了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要求做好执行记录和检查记录。实际工作中,部分工程现场检查记录过于简单,不能反映现场状况以及与强制性条文要求符合的情况,部分表格存在参
-3立国家标准及有关行业标准发布跟踪制度,及时对标准清单进行更新,确保选用当前有效版本。专项整理出工程所涉及的所有强制性条文,(三)注意综合、协调使用标准
在符合强制性条文执行要求的框架内结合工程实际,从相关推荐性标准中选取合适的方法具体实施。结合强制性条文要求内容,选择或设计适当的、能够全面覆盖强制性条文要求的表格以便于实施监督检查。
(四)进一步完善工程文件审查、实施的有关制度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方案、作业指导书编审批制度。要在作业指导书中突出所涉及的强制性条文的具体要求;审批过程中注意结合强制性条文要求对安全、质量措施进行审查。进一步完善技术交底制度。将强制性条文内容作为重要组成部分纳入设计、施工技术交底中,确保一线施工、调试、运行人员能够了解、掌握和落实,规范交底记录。严格施工图审查,并明示强制性条文符合情况,确保设计论证资料的完整性以及签批程序的认真执行,设计变更应履行相关手续。
(五)进一步重视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
施工现场日常的安全检查要认真履行强制性条文有关要求,规范易燃易爆、临时用电、坑井沟道的安全措施;现场参建各方密切配合,周密计划,协调好交叉作业的安全保护工作;加强成品保护意识并采取相关措施。
第4篇: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自查报告
XX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
自查总结
XX供电公司 2013年06月13日
一、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为确保工程质量、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XX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落实,贯彻XX公司和中国XX企业联合会相关工作要求,结合省公司开展的“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检查”活动,XX供电公司开展了“XX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自查”活动。对自2010年以来立项、在建的7个输变电工程(XX工程、XX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二、实施《强制性条文》的总体情况 (一)总体情况
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自查,主要包含以下部分: ①培训学习记录。
②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应反映强制性条文内容)。③施工技术交底记录(有强制性条文内容的,应进行明确、具体的交底)。
④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中增设一栏:所执行强制条文标准名称及条款号。
⑤检验批验评记录(有强制性条文内容的应详细填写)。⑥分部工程竣工验收时提供强制性条文检验项目检查记录。
⑦单位工程验收时在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的“主要技术资料及施工记录”项目中增加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记录。
⑧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⑨强制性条文实施台帐(执行情况汇总统计表)。以上情况各工程均满足公司及项目部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执行的要求,或按公司及项目部的要求进行了整改。
(二)成熟的经验
1.《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Q/GDW248-2008)执行前,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强条执行组织,首先从组织形式上得到保证,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制定奖罚制度,并进行考核。
2.必须对“强条”进行学习、培训,尤其是施工前对施工人员组织学习、培训更加重要,促使参建人员熟悉掌握“强条”的各项规定,通过学习、培训和交底,做到学以致用,立竿见影。
3.各分部工程开始前,组织施工、监理管理人员对现阶段工程所涉及到的“强条”规定进行学习,熟悉并掌握相应“强条”规定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施工措施清单,明确职责、分工到人。做到:该审查的一定要审查,该检查的一定要检查,该报告的一定要报告。
(三)存在的不足和差距
1.施工项目部对“强条”执行检查滞后于施工进度。改进的措施:分部工程过程中加强对“强条”执行计划实施检查,并记录成文,通过学习、实践,再学习、再实践,不断提高参建人员执行“强条”的意识和水平。
2.施工项目部编制“强条”执行计划和“强条”执行检查表,内容过于繁琐并记列一些本工程未发生的项目。改进的措施:“强条”执行计划及“强条”执行检查表的编制,应依照《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Q/GDW248-2008)条款,与工程实际发生项目相对应。
三、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
1.标准不全面、更新不及时,适用性有待加强。各工程项目有关方组织编制的标准清单以及方案、指导书等文件中出现的标准编号、名称普遍存在使用旧版《强制性条文》或标准的情况,有的标准已正式发布实施却未被列入清单;部分单位的标准清单与具体工程实际结合不够紧密,罗列过多的标准,重点标准或强制性标准的位置不够突出。XX工程没有根据标准的更新进行及时修改、调整、补充。XX壶关110千伏东井岭输变电工程参建各单位未能结合本工程实际编制工程标准规范清单,且未及时更新。
2.强制性条文执行及检查记录不规范。大部分单位编制了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要求做好执行记录和检查记录。实际工作中,部分工程现场检查记录过于简单,不能反映现场状况以及与强制性条文要求符合的情况,部分表格存在参加人员不齐全、签字不规范的现象。XX工程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无项目监理的签字记录和日期确认。
3.施工有关文件中强制性条文的内容体现不够。不少工程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中仅根据编制人员的理解将强制性条文的要求编入质量要求、施工技术要求、安全措施等章节,并未将强制性条文列出,影响了强制性条文执行的严肃性;有的工程在总体方案中罗列大量强制性条文,但在分项工程方案或作业指导书等细化文件中并无相应的强制性条文以及具体措施,造成强制性条文贯彻实施的脱节。不少工程未在施工交底中明确具体施工过程、施工工艺所对应的强制性条文要求,并且有的交底记录并未体现所有施工人员参加交底,存在交底记录不够规范的现象;部分勘察设计技术交底也存在记录不规范或者无记录的情况。XX工程安全交底会的主要内容及签到表不完全符合实际,编制的基础施工安全交底资料和基础施工作业指导书内容不完备。四、下一步工作安排(一)加强综合管理
建设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各参建单位及监理单位强制性条文宣贯、培训、实施等方面的总体指导和管理,积极参与到有关检查活动中去,有效推动强制性条文的实施。进一步完善对于强制性条文宣贯、执行等各项活动的记录工作,定期进行检查并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二)重视标准的更新和学习
各工程建设单位要组织力量系统梳理工程所需标准清单,收集有关文本供工程检查以及施工、监理单位使用,建立国家标准及有关行业标准发布跟踪制度,及时对标准清单进行更新,确保选用当前有效版本。专项整理出工程所涉及的所有强制性条文,除XX工程部分外还要查找包括建筑工程等其他有关专业部分,并确认有关标准有效性,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要组织各参建单位共同学习和执行,还应对施工单位逐级开展的相应条文学习贯彻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三)注意综合、协调使用标准 在符合强制性条文执行要求的框架内结合工程实际,从相关推荐性标准中选取合适的方法具体实施。结合强制性条文要求内容,选择或设计适当的、能够全面覆盖强制性条文要求的表格以便于实施监督检查。
(四)进一步完善工程文件审查、实施的有关制度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方案、作业指导书编审批制度。要在作业指导书中突出所涉及的强制性条文的具体要求;审批过程中注意结合强制性条文要求对安全、质量措施进行审查。进一步完善技术交底制度。将强制性条文内容作为重要组成部分纳入设计、施工技术交底中,确保一线施工、调试、运行人员能够了解、掌握和落实,规范交底记录。严格施工图审查,并明示强制性条文符合情况,确保设计论证资料的完整性以及签批程序的认真执行,设计变更应履行相关手续。
(五)进一步重视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