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四届区委第八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
中共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党组文件
鞍东法党发〔2021〕29号
中共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第十四届区委第八轮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
为落实铁东区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和提出的整改要求,铁东法院党组紧紧围绕区委第一巡察组指出的“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队伍建设弱化,审判工作职能职责发挥不充分”“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有欠缺”三个方面36个具体问题,提高政治站位,主动认领问题,狠抓整改落实。现就整改工作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聚焦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建议,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全面整改。使整改落实工作真正发挥教育干部、正风肃纪、激浊扬清、凝心聚力的作用。以全面整改的实际行动,更好地担负起新时代人民法院使命,更好履行司法审判职责,强力推动铁东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为铁东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整改原则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建设
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把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到这次区委第一巡察组工作的全过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向纵深发展,主动作为,真抓实干,高标准推进,严要求落实。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亲自部署、亲自研究、亲自协调、带头整改;各班子成员注重发挥“头雁效应”,主动践行“十讲十做到”,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在职权范围内承担分管责任;各中层干部负责具体问题的推动解决,积极主动认领问题,绝不拖延,立行立改,切实保证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细落地。在院内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良好氛围,强化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进行有效监督,抓紧抓实责任链条,抓住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关键岗位、关键人,做到责任到位、责任人到位,切实形成以上率下、整体联动、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弱项短板
要把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指出的3个方面36个具体问题作为此次整改的主要内容,并以积极主动的态度查找尚未发现的其它问题,防微杜渐。严格按照巡察反馈的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压实主体、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层层推进,确保整改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清仓见底,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同时,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政法教育整顿结合起来,着力解决法院系统顽瘴痼疾,加强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的统一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铁军。
(三)坚持标本兼治,提升工作质效
要综合运用巡察成果,在解决巡察发现的具体问题的同时注重解决体制机制问题,充分发挥巡察标本兼治战略作用。要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教育整顿中的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对于突出问题、反复发生的问题,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寻究根源、找准病灶、补齐短板、堵塞漏洞。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纠建并举,破立并行,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不断提升法院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三、责任分工
(一)成立“铁东区人民法院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钱 雷
副组长:陈 勇、刘鸿智、毕 静、高 泰、孟桐羽、付 锐
成 员:金 石、李 雯、杨海明、于丽新、段 岩、陈禹庭、季 程、李文韬、张 雪、唐峥峥
联络员:刘 鹏
领导小组负责领导铁东法院巡察整改全面工作,下设办公室,设在政治部,负责巡察整改的日常工作,统筹推进整改工作的全面落实。
主 任:陈 勇
副主任:孟桐羽
成 员:刘 鹏、董健辉、季 程、姜 翠、王锡豪、张 雪、李文韬
(二)具体工作职责
1.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对巡察反馈的总体意见提出整改工作要求,制定整改实施方案,列明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完成时限,建立整改台账,拿出具体整改措施;
(2)负责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工作专班严格按照巡察组要求的时限完成具体整改工作;
(3)负责定期向院党组汇报阶段性整改进展情况及其他相关情况。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统筹协调各责任部门按照时限要求完成具体整改工作;
(2)定期组织各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召开 “巡察整改落实进展情况调度会”,督导、检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3)负责对在整改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进行梳理研究,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3.各责任部门职责
(1)负责制定每一项具体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确定责任人、完成时限,建立整改台账,细化整改措施。将具体问题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和整改完成情况报主管院长同意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2)对立即能改的问题要立行立改、不得拖延;对需要长期推进整改的问题,规定时限、跟踪督办,尽快整改。
(三)整改工作流程
1.受领任务:各责任部门根据工作职能,按照整改实施方案,主动接受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
2.分析研判:各责任部门深入剖析具体问题产生的原因,找到问题存在的根源;
3.挂图作战:各责任部门要列明具体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整改台账、完成时限;
4.整改销号:各责任部门针对每一项具体问题制定合理有效、可操作性强的整改措施,报领导小组审核后进行整改。整改完成情况报主管院长签字同意,报领导小组核查通过后,逐项严格销号。
四、具体问题和整改措施
(一)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
1、政治意识不强,政治功能不健全
(1)需要整改的问题:2017年中心组学习内容由他人代记,签到有他人代签现象, 2018年3月没有学习,2019年中心组学习仅2次。
整改措施:即日起,坚决杜绝代记代签现象,健全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详细的中心组学习计划、工作方案,按照区委要求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中心组集体学习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确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进一步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
牵头领导:陈 勇
责 任 人:姜 翠
责任部门:党总支
完成时限:9月15日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2)、(3)、(4)需要整改的问题:2016年至2019年没有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就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学习十四届区委第七次、八次全会精神不深入,对区委书记提出的工作任务,没有进行认真研究并制定措施;2名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29人不了解十四届区委第七次、第八次全会主要精神。
整改措施:始终将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现任党组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市、区委重要会议精神,重点关注与党的建设及依法治国有关的重要论述,不断将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引向深入。一是按照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及时整理、更新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文章,每月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支部大会组织学习研讨。二是号召全体党员利用线上线下多途径开展理论学习。三是组织全体党员定期撰写心得体会,引导党员干警立足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把研究解决问题作为学习的着眼点,努力践行司法为民。
牵头领导:陈 勇
责 任 人:姜 翠
责任部门:党总支
完成时限:9月15日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5)需要整改的问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的领导班子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专题会议发言提纲,有的党员个人检视问题清单相互抄袭、内容雷同。2019年11月,25名党员有个人专题组织生活会检视剖析材料,其他的没有,其中16人相互抄袭,个人检视问题清单11人雷同。没有党员向张富清、毛丰美等英雄人物学习的心得体会。
整改措施:加强对检视剖析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审核把关,要结合中央精神和上级党组织指示,联系自己的思想工作实际,把自己的问题找准,把根子挖深,做到尽量具化细化量化,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对存在偏离主题、自我批评“走过场”、以建议代批评、“辣味”不足等问题,及时予以提醒指正。学习英雄人物、先进典型要确保学深悟透,入脑入心,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撰写心得体会,党总支加强对各支部的监督指导,杜绝互相抄袭。
牵头领导:陈 勇
责 任 人:姜 翠
责任部门:党总支
完成时限:9月15日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2、政治站位不高
(6)需要整改的问题:对市委《关于对铁东区法院在党的建设、党的领导和纪律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通报》仅2次党组会议提及,没有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领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和具体措施:没有将整改工作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党建工作总结、党组成员述职述廉报告没有整改的内容。问题整改不彻底,《通报》提出的问题依然存在,2020 年10月至12月有8名当事人投诉法官不接听电话问题; 3名工作人员病假无诊断;关于“有干警反映个别法官在办案中使用当事人车辆、要求当事人接送”问题,没有见人见事、没有处理结果。
整改措施:新一届党组成立以来,把抓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落到实处,落实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党建工作作为主业来抓,发挥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认真落实党建工作任务,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心协力把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层层压实责任。制定出台了《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推动党建工作开展。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党建重大事项,抓好工作推进。对市委《关于对铁东区法院在党的建设、党的领导和纪律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通报》进行再检视、再查摆,结合“钉钉打卡”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结合“辽宁公车”坚持规范公车使用;增设公开电话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牵头领导:孟桐羽
责 任 人:董健辉、刘鹏、姜翠
责任部门:政治部
完成时限:9月15日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3、思想整治工作薄弱
(7)需要整改的问题:2018年、2019年上半年没有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没有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全年没有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议,没有分析研判报告;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报告和情况报告多次重复使用。2020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内容不实,没有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班子成员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述职述廉报告内容。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增强分析研判意识,坚持每季度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遇有重大紧急情况随时召开分析研判会进行专题研究。认真贯彻落实《县以上党和国家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党内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坚决杜绝此种问题的再次发生。
牵头领导:孟桐羽
责 任 人:姜 翠
责任部门:政治部
完成时限:9月15日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9)需要整改的问题:法院网站多个板块“僵尸化”,便民举措、法院概况内设机构职责、诉讼指南2018年8月至今未更新。
整改措施:明确网站更新分工,将具体工作责任落实到个人。安排专人专岗即刻对网站板块进行更新,根据法院工作实际情况,分析是否需要整合、细化板块,争取以最清晰、最及时、最便民的方式将法院网站呈现在群众面前。同时,细化工作要求,以可明确考核的制度对网站更新工作进行监管,做到及时更新、有效监督、制度落地。
牵头领导:毕 静
责 任 人:季 程
责任部门:审判管理办公室
完成时限:9月15日前完成整改、长期保持
(二)队伍建设弱化、审判工作职能职责发挥不充分
1、政治教育走过场
(10)需要整改的问题:学习强国活跃度整体不高,有的党组成员排名落后。
整改措施:召开“学习强国”动员会,要求广大党员干警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项学习,每天在官方微信群转发热点消息,确保学习参与度,党员领导干部带头领学,定期通报学习积分和参与率情况,营造比学赶超的学习氛围。
牵头领导:孟桐羽
责 任 人:姜 翠
责任部门:政治部
完成时限:持续整改、长期坚持
(11)需要整改的问题:“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专题教育实施方案上下一般粗,常态化机制不健全,没有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并加以推广。
整改措施:继续细化“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教育实施方案,建立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总支学习、党支部学习常态机制,围绕“如何正确认识和践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巨大优越性体现在哪些方面”等多个方面开展多样化教育活动,提高党员干警政治素质、政治能力,总结出有特色的经验做法。
牵头领导:孟桐羽
责 任 人:姜 翠
责任部门:政治部
完成时限:9月15日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2)需要整改的问题:有的法官以审判工作忙为由忽视加强政治修养和政治理论的学习。
整改措施:突出“三会一课”政治学习和政治教育,突出党性锻炼,防止表面化、形式化,防止用行政会议、业务学习代替党的组织生活。党支部要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和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党课,由分管院领导、党支部书记授课,并把每位干警参加学习的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不断提高每位干警的学习积极性。
牵头领导:孟桐羽
责 任 人:姜 翠
责任部门:政治部
完成时限:持续整改、长期坚持
(13)需要整改的问题:2017年至2019年执行未结案件1063件, 2020年执行未结案件40件,2020年8月至12月,裁决后执行难的问题投诉高达38件。
整改措施:(1)提高认识对执行案件的工作流程加强管理,将案件责任落实到每个承办法官,细化首执案件和恢复执行案件的立案管理制度,并制定《铁东法院执行工作改革措施》。(2)对执行案件存在投诉的情况执行局高度重视,派专人负责接待工作,认真接待当事人听取其反映的诉求,反映的问题能在第一时间解决的争取第一时间解决,问题复杂需要研判的经执行局会议讨论后给诉求人最终的答复,按照法律程序予以处理。
牵头领导:陈 勇
责 任 人:金 石
责任部门:执行局
完成时限:9月15日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4)需要整改的问题:已执行完的款项418万元缺少明细,至今没有发放和处理孳息。
整改措施:(1)提高政治站位,把服务人民,司法为民作为工作根本追求。(2)制定《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款管理暂行办法》,严格管理,按照法律规定时限发放执行款物,一个月内依法发放,不能发放要有法定事由并书面说明情况,报有关部门领导审批。(3)加强执行专户账目管理和财会账目管理,人员流动要有交接,定期检查,每半年审计或专项检查,向党组汇报。(4)对于超期发放案款,逐案说明情况,汇总原因,总结教训,避免再犯。
牵头领导:陈 勇
责 任 人:金 石
责任部门:执行局
完成时限:9月底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2、推动审批工作乏力
(15)需要整改的问题:2017年至今,审判委员会没有按照规定次数召开审判工作会议,推进重点案件进展迟缓,2018 年结案率在全省排名末位第二; 2019年结案率在全地区处于落后次位。
整改措施:严格依据《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业)工作细则》的规定开展审判工作会议,定期对疑难重点案件进行研判,逐案制定结案方案,责任到人。每周召开庭务会,讨论重点案件;每月召开审判工作调度会议,月初每名员额法官制定结案计划,严格按照计划完成结案任务;定期调度长期未结案情况,逐案分析研判,逐案制定结案方案,限期结案。每周通报长期未结案件情况。
牵头领导:毕 静
责 任 人:季 程
责任部门:审判管理办公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立案庭
完成时限:9月15日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6)需要整改的问题:为应付考核,将调节信息补录工作外包,突击补录。
整改措施:实行随案随录制度,确保案件信息的正确性、即时性、准确率,对立、审、执环节录入信息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案件信息的准确性,坚决杜绝突击补录情况的发生,案件信息一律由法官或其助理进行录入工作,杜绝信息录入工作外包的情况。
牵头领导:陈 勇、毕 静
责 任 人:季 程
责任部门:审判管理办公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办公室
完成时限:9月15日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7)需要整改的问题:年底拖延收案、立案。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精神,做到有案必立,对于不符合受理的条件的案件出具不予受理裁定,杜绝人为设置立案门槛,拖延立案
牵头领导:毕 静
责 任 人:李 雯
责任部门:立案庭
完成时限:9月15日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8)需要整改的问题:2020年,以年底封账、联系不上法官、更新票据原因延迟退还诉讼费投诉10件。
整改措施:经核查,该10笔投诉案件已经在封账结束后,退款成功。
牵头领导:陈 勇
责 任 人:张 雪
责任部门:综合办公室
完成时限:已完成整改
(19)需要整改的问题:2019全市法院系统在8890政务便民服务平合长期未办结案件51 件,铁东法院占36件,占比71%。 2020年11月,当事人要求从离婚案的终本案件中删除,法院工作人员以不会操作为由,拖延半年。
整改措施:制定《铁东法院民心网诉求件办理规则》,按月通报未办结案件及低星案件数量,重新翻查8890相关案件记录,详细调查后对有意推诿不尽责的人员给予相应处理,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牵头领导:刘鸿智
责 任 人:刘 鹏
责任部门:全院各部门
完成时限:9月15日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3、司法公开力度不够,解决投诉问题生硬
(20)需要整改的问题:涉企业诉讼案件办理周期过长,截止2020年末,超过18个月未结案件43件,有的未结案件超过法定审限25个月。2020年庭审直播率没有达到50%的要求,全地区排名第四;裁判文书上网率全地区排名第四,指标低于全地区平均值。2020 年服判息诉率指标一度降至79.42%,处于全地区警示档次。
整改措施:对未结涉企案件进行梳理,制作未结涉企案件台帐,逐制定结案计划,限定结案时间,快审快结。每月在院内通报庭审直播率、裁判文书上网率、服判息诉率的指标情况,对上述指标定期进行统计,制作上述指标员额法官个人排名情况,对低于全省平均值的法官进行督导。
牵头领导:毕 静
责 任 人:季 程
责任部门:审判管理办公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
完成时限:9月底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21)需要整改的问题:2019 年12月党组对执行法官被投诉执法过程中嚣张跋扈问题,没有从自身找原因,回复措辞强硬。
整改措施:认真对待执行信访及举报工作,每一份回复均由执行局分管院长、执行局负责人签字后发出,进一步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和干警素质教育,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牵头领导:陈 勇
责 任 人:金 石
责任部门:执行局
完成时限:9月15日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三)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有欠缺
1、党的建设缺失、凝聚力不足
(22)(23)需要整改的问题:有的党支部书记当甩手掌柜,多数党员不知道所在党支部和院党总支部组成人员;为应付上级调研抽检,补写5个月党建材料。2020年1至8月3个党支部没有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议,5个党支部应上党课20次,实上6次,第十、十一党支部党员大会内容抄袭。第五党支部2018年第4季度党内活动内容包括参会人员姓名全盘照抄第十一党支部。
整改措施:强化支部书记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与评先选优挂钩,对失职进行责任追究。紧紧围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把组织党员开展经常性政治学习和教育摆在突出位置,精心制定“三会一课”主题和内容。规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建立定期督查,严格检查制度,事前督促、事后检查,定期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牵头领导:陈 勇
责 任 人:姜 翠
责任部门:党总支
完成时限:9月15日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24)需要整改的问题:2019年、2020年党总支部和各党支部换届没有上届工作报告,2020年增补党支部委员没有机关工委批复。
整改措施: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强化党内监督为切入点,推进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强化工作指导、观摩交流、督查考核,多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推动机关党建走在前、作表率。
牵头领导:陈 勇
责 任 人:姜 翠
责任部门:党总支
完成时限:9月15日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25)需要整改的问题:4名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簿没有党支部书记签字,8份思想汇报材料没有日期随时待用,5名入党申请人谈话记录中谈对党的认识部分一字不差。
整改措施:提高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对《发展党员细则》熟知度,在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确定、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公示,预备党员的接收、教育、考察、公示、转正等环节规范程序步骤,严格审核把关,有效防止敷衍应付,切实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
牵头领导:陈 勇
责 任 人:姜 翠
责任部门:党总支
完成时限:9月15日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2、党内政治生活思想上不重视、态度上不端正
(26)需要整改的问题:党组2017年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照搬市中法党组的对照检查材料,2018 年政治性专题教育民主生活会与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对照检查材料内容一样;原主要领导2016年度、2017年7月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完全相同,原主要领导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与班子成员发言材料大篇幅相同,其他班子成员6人历年的年度民主生活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村料,存在相互抄袭,历年内容大篇幅雷同和抄袭网络文章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前要开展好高质量的谈心谈话活动,征求干警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二是加强会前对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审核把关,要结合中央精神和上级党组织指示和谈心谈话,针对年度民主生活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主题和方案要求,联系自己的思想工作实际,发扬斗争精神,把问题找准,把根子挖深,做到尽量具化细化量化,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三是强化会中管理,党组织书记、院长既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也要督促其他院领导认真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院领导既要敢于对其他同志的问题根源见筋见骨剖析批评,也要敢于对自己的问题根源深挖细掘剖析批评。四是民主生活会后要建立健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任务清单制度,针对性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等,实行台账管理,对整改不彻底效果不明显效果不佳的问题责令重新整改,同时加强对整改过程的监督,坚决抓好抓实整改工作。
牵头领导:钱 雷
责 任 人:孟桐羽
责任部门:院党组
完成时限:9月15日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27)需要整改的问题:2017年、2018年11个党支部应召开组织生活会22次,实际召开 5次; 2020年第三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应到20人,实到5人,第五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应到15人,实到6人,4人发言材料内容不实。2016年至2019年组织生活会总结报告内容千篇一律。
整改措施:认真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按照党内法规制度有关要求,明确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具体内容、方法步骤和操作规程,切实解决组织生活不经常、随意化问题。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规范民主评议制度,严格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总结点评的步骤开展组织评定,评议过程做到直面问题、实事求是,杜绝好人主义。
牵头领导:陈 勇
责 任 人:姜 翠
责任部门:党总支
完成时限:9月15日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3、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
(28)需要整改的问题:2018年鞍山市审计局审计提出的18人个人借款33.25万元长期挂账问题,至今没有整改。
整改措施:将发生借款的18笔个人借款与当事人本人逐一核对,将挂账问题分为可解决与不可解决两种,将其能解决的尽快进行核销,不能解决的借款本人写情况说明,将不能解决的挂账问题向院党组报备。
牵头领导:陈 勇
责 任 人:张 雪
责任部门:综合办公室
完成时限:九月底前完成整改
(29)需要整改的问题: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跟踪帮助,5人没有帮扶材料;被帮助人员没有思想汇报,2人缺少帮助谈心谈话记录,其他谈心谈话记录没有本人签字或他人代签。
整改措施:我院已对各项材料进行补充。今后将在谈心谈话后即时与被谈话人核对内容是否有出入,被谈话人核对无异议后即时签字,杜绝他人代签。
牵头领导:孟桐羽
责 任 人:刘 鹏
责任部门:政治部
完成时限:2021年9月15日前完成现有材料整改,并长期保持。
(30)需要整改的问题:没有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负责党建工作的副院长2017年和2019年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内容雷同。
整改措施:组织开展分管党建工作领导、支部书记、委员参加上级法院和区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通过培训增强党务干部党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牵头领导:孟桐羽
责 任 人:姜 翠
责任部门:政治部
完成时限:9月15日前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31)需要整改的问题:2019年、2020年没有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清单和责任分解,2019年第一、二季度没有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有的党组成员和党支部书记对“一岗双责”职责不清,内容不明。
整改措施:我院已于2020年起结合纪律整顿工作制定《铁东法院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出台《铁东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制度(试行)》,制度要求每年年初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分析研究会、遇到重要情况、重大问题时及时召开临时例会。
牵头领导:孟桐羽
责 任 人:刘 鹏
责任部门:政治部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32)需要整改的问题: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2017 年至2020年召开党组会议322次,邀请纪检组长参加的仅10次。
整改措施:目前,我院按照相关要求在有重大问题讨论的党组会前主动邀请纪检组长列席,积极接受监督。
牵头领导:孟桐羽
责 任 人:刘 鹏
责任部门:政治部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33)需要整改的问题:2019年观看本院法官戴更生案件警示教育片《执行之痛》,包括3名班子成员及党员15人的观后感抄袭应付,11人没有观看。
整改措施:我院将结合以案促改工作,再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要求因故没有参加全院大会的同志以部门为单位进行补看、补学、补写。
牵头领导:孟桐羽
责 任 人:刘 鹏
责任部门:政治部
完成时限:9月15日前完成整改
4、执行“三重一大”事项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
(34)需要整改的问题:2017年房屋维修费11.4万元、2018年空调维护维修费12.5万元、2019年购买办公设备12万元、纠错系统设备28.1万元、干警服装17.7万元,没有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整改措施:将“三重一大”事项在院党组会组织深入学习,完善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其财务管理流程。
牵头领导:陈 勇
责 任 人:张 雪
责任部门:综合办公室
完成时限:九月底前完成整改
(35)需要整改的问题:2018年6笔培训费缺少发票,2018年9月干警体检缺少人员名单和收据; 2016年至2019年多笔记账凭证随意涂抹、报销凭证申批手续不全。
整改措施: 与缺少6笔培训费发票的干警核对,将未开具发票的原因写出相关的情况说明。对2018年负责体检的责任人核实,写清楚缺少人员名单和收据的原因。完善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票据书写。
牵头领导:陈 勇
责 任 人:张 雪
责任部门:综合办公室
完成时限:九月底前完成整改
(36)需要整改的问题:工会经费支出没有履行审批手续,2020年3笔慰问金计2400元通过网银直接转账给职工、2笔慰问品计1600元由本人随意购买后持发票报销。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辽宁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工会会计制度》等文件要求加强和规范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多向区总工会请示汇报,加强工会财务人员培训。
牵头领导:孟桐羽
责 任 人:姜 翠
完成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五、工作步骤
从2021年8月13日到年10月13日,开展集中整改工作,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8月13日至8月25日)。召开党组专题会议,深入分析研究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成立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巡察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确定牵头领导、责任人、责任部门、完成时限,拿出具体整改措施。牵头领导和责任人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落实整改工作,列明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建立问题台账,压实整改责任。巡察整改方案经院党组审定后报区委巡察办、巡察组。
(二)集中整改落实阶段(2021年8月26日至9月28日)。各责任人和责任部门要严格按照巡察整改实施方案规定的责任和时限完成整改工作,按照问题台账逐项对账销号,牵头领导要抓好跟进督导和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形成工作合力,有效推动整改工作落实。院党组加强对整改落实的组织领导,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整改扎实推进。
(三)总结报告阶段(2021年9月29日至10月10日)。各责任人和责任部门要在2021年9月29日前向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报送相关整改工作情况报告,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形成铁东法院巡察整改情况报告,于10月10日前提交院党组审议通过并报送区委巡察办、巡察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主体责任。院党组要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目前首要的政治任务,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更实的工作措施,全力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党组书记、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主体责任,全面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落实,班子成员必须各负其责,靠前指挥,形成“党组总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切实压实整改工作责任,正视存在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责任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
(二)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整改全面到位。要细化整改措施,列明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建立问题台账,院党组及时听取相关责任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指挥调度重点工作,研究处理难点问题。各责任部门要逐项梳理、对号整改,销号清仓。领导小组要对每一项完成的任务进行审核评估,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在时限内高标准完成。
(三)统筹推进整改,严肃追责问责。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各部门负责人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做到统筹兼顾,形成齐抓共管、务实高效的工作格局,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提出有效管用的措施。要以强烈的担当精神、务实的工作作风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坚决杜绝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纸面整改,防止边改边犯、“一阵风”整改。对整改任务不落实、整改不力、敷衍塞责、欺上瞒下的部门和相关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
中共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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