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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疫苗 价格管理 整改措施

作者:小心看雨 | 发布时间:2020-10-03 07:10:46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二类疫苗采购管理办法

二类疫苗采购管理办法

一、全区第二类疫苗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报计划,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配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得直接向接种单位供应第二类疫苗;第二类疫苗配送仍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第二类疫苗的供应与冷链运转依托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现有的冷链设备和技术条件,实行逐级供应。疫苗的储存和运输应严格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执行。

二、各乡镇第二类疫苗的需求计划,应在年初3月前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申报。疫苗需求计划应根据群众需求和本单位的冷链容量合理确定。第二类疫苗的储存、运输和使用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现行版)》、《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疫苗产品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第二类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理和具体补偿办法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一旦发现质量异常的疫苗,应当立即停止供应、分发和接种,同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上级业务指导部门报告,不得自行处理。

四、第二类疫苗的宣传推广,应以预防控制疾病、满足群众的预防保健需求为目的,杜绝以追求经济利益和商业利益为目的的推广工作。

五、本着让利于民,减轻群众负担的原则,县疾病预防

控制中心供应第二类疫苗加价应严格按照物价管理执行。各预防接种门诊第二类疫苗零售价格和接种服务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

六、涉及第二类疫苗采购、分发、接种的单位应制定相关规定和制度,加强对第二类疫苗计划、采购、付款、收费等相关环节的监督管理和重点岗位人员的教育,严防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

第2篇:二类疫苗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二类疫苗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一、疫苗管理人员应掌握疫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贮藏、养护等方面知识,并经过有关培训方可上岗。

二、疫苗采购计划单位应当根据预防接种工作的需要,制定第二类疫苗的购买计划,计划应包括疫苗的品种、数量、供应渠道与供应方式等内容,提前1个月上报。

三、疫苗采购

(一)必须从市疾控中心采购疫苗;

(二)接收或购进的疫苗应有法定的批准文号、批签发检验报告书、生产批号、有效期和生产日期;购进进口疫苗的,还应当提供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印章的证明文件,并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三)接收疫苗或购进疫苗时,应查看疫苗的冷藏条件。在规定的冷链要求下运输的疫苗,方可接收;

(四)认真做好疫苗购进验收记录,切实做到票、账、货相符。购进数量、供货单位、购货日期、质量情况(温度)及验收人签名等。购进验收记录的填写,必须真实、完整,不可漏项,并妥善保存2年备查。

四、疫苗贮藏与运输

(一)应设有独立的疫苗贮藏室,与生活等区域分开;环境应卫生、整洁、明亮;设有相应的冷藏、防潮、防辐射、防鼠、防盗等设施设备,并达到疫苗贮藏规定的温度;

(二)拆零疫苗应保留原包装及标签,不得同其它拆零疫苗混放;

(三)疫苗应按品种、批号分类码放,并按照失效期长短、进库先后,有计划地分发,分发时应按规定填写出库记录;

(四)报废疫苗需分开存放,并立设明显标志;

五、发现假劣疫苗或质量可疑的疫苗,应当及时报当地药监部门,不得继续销售、使用或作退、换货和销毁处理。

第3篇:二类疫苗采购管理制度(材料)

二类疫苗采购管理制度

一、疫苗管理人员应掌握疫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贮藏、养护等方面知识,并经过有关培训方可上岗。

二、疫苗采购计划

供应科应当根据预防接种工作的需要,制定第二类疫苗的购买计划,计划应包括疫苗的品种、规格、生产厂家、单位、数量等内容每月月底上报分管主任,中心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采购。

三、疫苗采购

(一)必须在湖北省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系统线上采购疫苗;

(二)接收疫苗或购进疫苗时应索取和检查生产企业的以下资料:

1、发货单;

2、加盖生产企业原印章的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进口疫苗还应该提供“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3、温度记录;

4、签收单;

5、发票;6;带二维码的发货单(由“湖北省第二类疫苗采购系统”打印)。

(三)接收疫苗或购进疫苗时,应查看疫苗的冷藏条件。 在规定的冷链要求下运输的疫苗,方可接收;

(四)认真做好疫苗购进验收记录,切实做到票、账、货 相符。购进数量、供货单位、购货日期、质量情况(温度)及验收人签名等。购进验收记录的填写,必须真实、完整,不可漏项,并妥善保存 2 年备查。

四、疫苗贮藏与运输

(一)应设有独立的疫苗贮藏室,与生活等区域分开;环 境应卫生、整洁、明亮;设有相应的冷藏、防潮、防辐射、防鼠、防盗等设施设备,并达到疫苗贮藏规定的温度;

(二)拆零疫苗应该保留原包装记标签,不得同其它拆零疫苗混放;

(三)疫苗应按品种、批号分类码放,并按照失效期长短、进库先后,有计划地分发,分发时应按照规定填写出库记录;

(四)报废疫苗需分开存放,并立设明显标志;

(五)发现假劣疫苗或质量可疑的疫苗,应当及时报当地药监部门,不得继续销售、使用或作退、换货和销毁处理。

五、发现假劣疫苗或质量可疑的疫苗,应当及时报当地 药监部门,不得继续销售、使用或作退、换货和销毁处理。

第4篇:二类疫苗规范管理自查报告

***** 进一步规范二类疫苗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卫计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站二类疫苗管理工作,规范二类疫苗采购、收支等行为,根据《灵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二类疫苗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站对本单位二类疫苗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工作,未发现二类疫苗存在不规范管理的行为。

**** 2015年10月05日

第5篇:加强二类疫苗管理会议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仁大家好:

我是***卫生院的公卫主任*****。针对这次会议的主题,作为防疫事业的新人我今天简单的说说我个人的一点认识和想法。希望各位领导、前辈多多指正。

在座的各位都知道预防接种是针对传染病综合性预防的重要措施之一,通过接种疫苗使接种对象获得对疫苗所针对传染病的免疫力,是控制乃至消灭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有效手段,也是贯彻“预防为主”卫生工作方针的行政行为。因此开展预防接种工作,是落实免疫规划,搞好卫生防疫、保护人民健康、保证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一项重要策略。但是要达到上述目的,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我认为这其中比较重要的有以下两点:

第一点就是要有优质高效的疫苗,这也是预防接种工作的基本条件和物质基础。达到所谓的优质高效的疫苗,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及《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这些文件的精神指示来工作。2014年9月安徽省无为县发生的违规采购疫苗致使5名村民接种狂犬疫苗后,无效1人病发死亡的事件值得我们警钟长鸣。此类疫苗不能按照合格的疫苗流通、冷链、储存与运输以及对免疫规划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足,从而产生的危害性是无法估量的。

第二点是要加强对预防接种门诊的管理。介于此前****预防接种门诊发生的违规事件我要引以为戒,自我接管*****镇预防接种工作后要严格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文件以及上级部门的指示精神来工作,进一步规范预防接种行为,坚决杜绝违规事件的再次发生。

繁重的任务催人奋进,我要充分把握住当前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公共卫生事业发展这个良好的机遇,面对防疫事业中的新形势、新问题,结合工作实际、总结经验、及时汇报,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发展观,切实搞好卫生防疫工作。谢谢大家!

第6篇:医院价格整改措施

篇一:中医院关于市政府纠风办物价检查情况的整改措施 xxx中医院关于xxx政府纠风办 物价检查情况的整改措施

2013年11月政府纠风办对医院进行了专项检查,医院重视,召开办公会及全院中层人员会议,通报了市纠风办检查情况及医院处理意见,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分管院长为副组长,医务科、药械科、护理部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规范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工作管理小组;医院根据纠风办的检查结果作出以下整改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看待此项工作,深入纠正医院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切实把纠风工作纳入到医院工作总体规划,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此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严肃执纪,强化监督。强化不正之风查处工作,对医院存在的乱收费、开大处方、过度检查、过度治疗,一定严肃处理。尤其对重复收取病人一次性材料费用问题予以坚决杜绝。凡一次性物品,均由各病区领取,保证临床使用。对疏于管理、不正之风屡禁不止的科室,要给予通报批评,视情节进行责任追究,并按照规定追究相关科室主任的责任。

三、明确责任,加强整改。对于医疗服务不规范现象,管理小组每周到临床科室进行检查,发现无医嘱收费、过度用药等问题,及时纠正、及时处理,如再有类似违规现象出现,将对相关人员进行从重处罚,医院原物价监管员不能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未及时按照新物价标准对医院收费系统进行更正,导致医院部分收费项目出现与物价标准不符现象,医院已对其进行严肃处理,调离原工作岗位,并任命新人员担任物价监管员,加强监管,及时更新物价收费标准,物价监管员每周不定时抽查病人一日清单,发现违规收费行为,在全院通报批评,对违规收费科室,将按照相应价格的10倍进行罚款。以确保医疗价格的规范执行。

通过市纠风办的这次检查,使我们认识到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深刻剖析存在问题,加强制度建设,从建立和完善制度入手,严格规范医疗服务收费标准,逐步形成长效机制,长期坚持,抓紧抓好,以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杜绝在今后的工作中再有此类现象发生。

中医院

2013年11月30日篇二:2014年医院评价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 2014年医院评价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医疗)

一、管 理 方 面

1、添置住院部门诊病人的自助查询设备,完善便民服务措施;

2、在今年医院安装的hi系统中争取实现门诊病人在诊室完成挂号、结算手续,简化门诊手续,同时优化住院病人的出院手续。

二、医疗方面

(一)病 历 书 写

1、开设病历书写规范知识讲座,组织进行病历书写规范知识考试及竞赛,进一步提高全院临床医师病历书写水平;

2、加强对日常运行病历及归档病历的常规督查和抽查频度,加强对违规现象的处罚力度,将相关处罚纳入医师绩效考核、职称晋升考核的制度中,进一步提高全院临床医师对病案质量的重要性认识,提高我院的病案质量。(二)急 诊

1、完善急诊绿色通道标识;

2、对急诊医师进行急诊重点病种服务流程知识培训;

3、完善救护车设备配置及必备药品的补充及日常检查。(三)其 他 医 疗

1、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完善临床路径专业及病种不足,尽量提高入组率、完成率及实施临床路径占比;对临床路径实行监控 ; 三、药 事 方 面

1、加强药房窗口对处方的审核,将处方不合格率纳入药剂人员的绩效考核;同时增加在信息系统对处方的预先审核,以减少处方不合 格率; 2、立即完善超药品说明书审核流程制度;

3、增加我院抗生素品种中的基药品种,临床科室主任加强对本科室 抗菌药物使用的监管,将i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i类切口手术预防抗菌药物品种选择合格率、i类切口手术预防抗菌药物 用药时机合格率、i类切口手术预防抗菌药物使用疗程合格率等纳入科室绩效考核,逐步规范临床抗生素的使用。篇三:医院整改方案 中心医院整改方案

县农合办会同卫生局、财政局、物价局、和医保中心近期对我院进行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为执行情况等方面的检查,找出了存在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医院进行了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现汇报如下:

一、医疗服务行为及收费方面

医院要求全体医务人员本着“以病人为中心守信利民服务”的原则做到“合理诊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让病人在我院诊疗的过程中真正感受到“公开透明、取信于民”。

1、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严禁在国家规定之外擅自设立新的收费项目、超标收费、分解项目、比照项目收费和重复收费等不规范收费现象。

2、进一步完善我院向社会公开的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查询制、费用清单制提高医疗服务收费透明度。我院已分别在门诊大厅的led大屏幕和医保科门口对每一位医保病人的总费用及报账情况进行了公示,另外还设置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的公示牌,对各科室住院病人医疗服务收费实行“一日一清单”、门急诊病人医疗收费实行“一人一清单”制。

3、医院将成立检查督导小组对全院医疗收费行为(包括:门诊处方、在架病历检查情况及归档病历)进行全面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督导,严格把握用药及检查指征,对于贵重药品、超过100元的特殊检查和自费项目必须对病人或者家属进行告知并签字。同时要主动接受社会和病人对我院医疗服务收费的监督减少医疗服务收费投诉要积极处理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收费的投诉对发现的违规医疗服务收费要进行原因分析、及时整改、坚决纠正相关责任坚决落实到科室和个人。

4、取消原定的套餐收费、组合检查,真正做到收费透明化。

5、应物价局要求对x线等检查项目进行合理的降价。

6、按照政府要求定期报送并公开发布有关医疗服务费用信息如每门诊人次费用、每住院床日费用、单病种平均住院费用、药品比例、平均住院日、术前平均住院日等。

二、执行医改政策方面

1、各科室及门诊医师进行医改政策学习,更进一步宣传三保合一“600元报账模式”,严格把握报账指征。

2、为了减少患者的负担同时降低医疗风险、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要求各病种进行专科专治。对于有必要或者要求转上级医院进行进一步治疗的住院患者,必须由科室主任会同医务科主任和相关的业务院长进行会诊确定后方可办理转院手续,同时到医务科进行登记。

3、医院将组织开展向卫生行业先进典型人物的学习,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加强职业道德和行业作风建设,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全体医务人员要做到仪表端庄、衣着整洁、语言和蔼、主动沟通、关爱病人,仔细周到为广大病友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4、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执行国家有关药品、高值耗材集中招标采购政策规定,对中标药品、高值耗材按照合同采购合理使用。

5、全体员工要做到不私自收取病人或家属的现金,不收受病人或家属红包、物品等;不收受任何方式的回扣,不得以任何方式的开单提成,不非法执业,不出具假证明,不能乱收费,不推诿任何病人,不使用假劣药品,不设立小金库,由纪检小组进行督查。

6、开展全院性行风建设自查自纠和行风建设满意度民意测定调查工作,行风办公室每季度开展一次门急诊病人、住院病人对医疗服务满意度测评确保服务满意度≥90。考核办公室每季度开展病人、临床科室对职能科室、管理科室、医技、后勤部门服务满意度的调查确保服务满意度≥90。

今后我们积极主动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做好院内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严格遵守服务规范,从各个方面促进医疗服务工作的发展,以上内容,敬请领导提出宝贵指导意见。

第7篇:临时价格干预整改措施

“民以食为天”。食品价格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关系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当前,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缓解价格过快上涨对群众生活的影响,确保群众过上安定、舒心的生活,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近一个时期以来,受国内国际多种因素影响,我国市场价格,特别是食品价格出现较快上涨。对此,党中央、国务院十分关注,做出了一系列发展生产、保障供应的部署。近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启动了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主要目的是抑制价格不合理上涨,规范市场秩序,稳定心理预期。这是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职能的具体体现。

*年5月以来,我国部分重要商品和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并推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较大幅度上升。今年1月上旬,36个大中城市猪肉、豆油、牛肉、羊肉和鸡蛋价格上涨幅度较大。价格上涨对人民群众,特别是对部分困难群众生活造成了较大影响。面对价格上涨,少数企业趁机搭车涨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个别单位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渲染紧张气氛,严重扰乱了市场价格秩序,推动市场价格不合理上涨。在这种情况下,根据价格法的规定,及时启动价格临时干预措施,是完全必要的,也是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

但是,有人提出,行政管制价格有违法嫌疑,提价申报制的法律依据何在。这是对法律不够了解的表现。《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部分价格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干预措施。”依据这一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对涨幅较高的成品粮及其制品,食用植物油,猪肉、牛羊肉及其制品,鸡蛋,牛奶,液化石油气等六种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实行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制度。因此,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法律依据是充分的,程序也是正当合法的。

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由供求关系决定,稳定价格的基础是发展生产,增加供给,合理竞争,促进总供求基本平衡。这次政府采取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主要是规范市场秩序,遏制价格不合理上涨和稳定群众预期,为制定新政策和既有政策发挥作用赢得时间,也为企业发展生产、增加供应和安定群众生活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还要看到,此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主要采取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两种方式,要求不干预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并不是冻结价格,也不改变企业自主定价的性质。政府干预的是企业的不合理调价,并明确规定,如无正当理由,不得要求企业亏损经营。

在特殊情况下依法对市场价格进行适当干预,并不是我国的独创之举。政府对市场进行适当调控,弥补市场失灵,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也是现代市场经济理论和实践的重要内容。不管是美国、德国、法国等欧美市场经济国家,还是日本、韩国、新加坡等亚洲市场经济国家,包括俄罗斯等转轨国家,在经济的发展过程中,都有政府控制、干预价格的法规和先例。例如,法国1986年12月1日颁布的关于价格自由和竞争的法令中规定,在出现特别状态、公共灾害或某个领域市场明显不正常状况等情况时,政府有权决定采取临时性措施,限制价格的过度上涨;新加坡有专门的《物价控制法》,规定其价格主管机关(物价管理局)可以通过在公报上发布命令的方式规定某商品或服务的最高价。从实践来看,各国也都有在紧急情况下干预价格的先例。日本政府在1973年石油价格暴涨时期曾对钢材、盐、酱油等59种商品的提价实行事前申报制度,对特大百货商店的价格实行限制。美国历史上也曾采取过短期内冻结价格的行政干预措施。欧盟2005年对食糖实施价格干预,并且一直对食糖采用生产配额管理。最近,韩国政府决定对部分公共产品设定价格上限,不允许有关企业在*年上半年内上调水费、电费和高速公路通行费的收费标准,并引导有关企业下调电信费和燃气费的收费标准。

法律是人民群众意志的体现,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对政府依法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做法,人民群众是拥护的,大多给予了正面评价和充分肯定。很多群众评论说,“是应该出台政策干预了,不要让涨价成为趋势。”“当前物价上涨包含了不少不合理的因素,该好好管理了,否则就是对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危害。”“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消除了我们老百姓*年心头大患,我们不必恐慌地过日子了!”这些说法和态度,也表明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是及时、适当、得民心的。

《2009年临时价格干预整改措施》来源于,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尽在。欢迎阅读2009年临时价格干预整改措施。

二类疫苗自查报告(共6篇)

疫苗过期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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