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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操作手册

作者:cnangel | 发布时间:2021-05-14 12:08:40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应急预案操作手册

青岛xxxx有限公司

应急预案操作手册

一、有关说明

(一)编制目的为了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广大工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公司、工地正常秩序和稳定,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青岛xxxx有限公司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操作手册。

二、分级分类

本操作手册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对公司、工地正常施工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妨碍,或对工人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危害,需要公司、区有关部门、政府立即处置的紧急事件。一般分为四类:

(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台风、冰雹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

(二)事故灾难:主要包括质量安全事故、设备质量安全事故、重大火灾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危险品安全事故等。

(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集体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群发性疾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工人身体健康的事件。

(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Ⅳ级(一般)指突发事件影响范围较小,可控性较好的;Ⅲ级(较大)指突发事件影响范围较大,情况较严重,较难控制的;Ⅱ级(重大)、Ⅰ级(特别重大)指突发事件影响范围大,发生重特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

(三)组织机构

青岛xxxx有限公司应急指挥部,xxx总经理任总指挥,相关人员为成员,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警戒疏散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后勤保障组等有关应急小组。

1、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组长:xxx 成员: xxxxxx

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

(1).发生突发安全事件时,由应急领导小组发布应急救援命令、信息;

(2).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及现场安全保卫,事故区域警戒行动;

(3).及时向上级汇报突发安全事故情况;

(4).做好现场安全疏导和人员紧急疏散工作,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现场;

(5).配合上级和有关部门开展救援工作,开展处理善后事宜。

2、设立现场处置机构及其职责

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警戒疏散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后勤保障组。

(1).综合协调组组长:xxx,电话:xxx,手机:xxx。职责:及时做好事故情况汇报,保持信息畅通,做好与有关部门的综合协调工作。

(2).抢险救援组组长:xxx,电话:xxx,手机:xxx。职责:主要承担现场人员的抢险救援工作。

(3).警戒疏散组组长:xxx,电话:xxx,手机:xxx。职责:主动或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危险区人员撤离、维护现场秩序、劝说围观人员离开现场。

(4).医疗救护组组长:xxx,电话:xxx,手机:xxx。职责:组织人员立即进行现场抢救或向临近医院及时疏散治疗工作。

(5).事故调查组组长:xxx,电话:xxx,手机:xxx。职责: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分析,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

(6).善后处理组组长:xxx,电话:xxx,手机:xxx。职责:做好突发安全事件的善后工作。

(7).后勤保障组组长:xxx,电话:xxx,手机:xxx。职责:负责现场施救、物资保障工作,保证交通的畅通无阻,协助做好救援工作。

(四)应急响应

1、一般突发事件发生后,总经理立即启动本预案,负责指挥协调,各应急小组成员迅速进岗到位,分工协作进行自救,及时切断危险源,预防和制止事故、疫情、破坏活动等的进一步扩大,保护好现场。

2、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发生后,总经理启动本预案的同时,立即上报区建管处等有关部门,并在区建管局等有关部门、区政府的统一指挥领导下开展应急工作。

(五)有关要求

1、对参与应急处置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予以表彰;对参与应急处置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根据工作需要和形势发展,将及时修订完善本操作手册,定期、不定期开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

3、本操作手册由青岛xxx有限公司负责解释,自2010年1月7日起实施。

二、青岛xxx有限公司突发事件

应急流程示意图

第2篇:应急预案操作手册样板

应急预案操作手册

青岛xxxx有限公司 应急预案操作手册

一、有关说明

(一)编制目的为了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广大工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公司、工地正常秩序和稳定,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青岛xxxx有限公司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操作手册。

二、分级分类

本操作手册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对公司、工地正常施工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妨碍,或对工人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危害,需要公司、区有关部门、政府立即处置的紧急事件。一般分为四类:

(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台风、冰雹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

(二)事故灾难:主要包括质量安全事故、设备质量安全事故、重大火灾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危险品安全事故等。

(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集体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群发性疾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工人身体健康的事件。

(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Ⅳ级(一般)指突发事件影响范围较小,可控性较好的;Ⅲ级(较大)指突发事件影响范围较大,情况较严重,较难控制的;Ⅱ级(重大)、Ⅰ级(特别重大)指突发事件影响范围大,发生重特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

(三)组织机构

青岛xxxx有限公司应急指挥部,xxx总经理任总指挥,相关人员为成员,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警戒疏散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后勤保障组等有关应急小组。

1、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组长:xxx 成员: xxx

xxx

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

(1).发生突发安全事件时,由应急领导小组发布应急救援命令、信息;

(2).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及现场安全保卫,事故区域警戒行动;

(3).及时向上级汇报突发安全事故情况;

(4).做好现场安全疏导和人员紧急疏散工作,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现场;

(5).配合上级和有关部门开展救援工作,开展处理善后事宜。

2、设立现场处置机构及其职责 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警戒疏散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后勤保障组。

(1).综合协调组组长:xxx,电话:xxx,手机:xxx。职责:及时做好事故情况汇报,保持信息畅通,做好与有关部门的综合协调工作。

(2).抢险救援组组长:xxx,电话:xxx,手机:xxx。职责:主要承担现场人员的抢险救援工作。(3).警戒疏散组组长:xxx,电话:xxx,手机:xxx。职责:主动或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危险区人员撤离、维护现场秩序、劝说围观人员离开现场。

(4).医疗救护组组长:xxx,电话:xxx,手机:xxx。职责:组织人员立即进行现场抢救或向临近医院及时疏散治疗工作。

(5).事故调查组组长:xxx,电话:xxx,手机:xxx。职责: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分析,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

(6).善后处理组组长:xxx,电话:xxx,手机:xxx。职责:做好突发安全事件的善后工作。

(7).后勤保障组组长:xxx,电话:xxx,手机:xxx。职责:负责现场施救、物资保障工作,保证交通的畅通无阻,协助做好救援工作。

(四)应急响应

1、一般突发事件发生后,总经理立即启动本预案,负责指挥协调,各应急小组成员迅速进岗到位,分工协作进行自救,及时切断危险源,预防和制止事故、疫情、破坏活动等的进一步扩大,保护好现场。

2、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发生后,总经理启动本预案的同时,立即上报区建管处等有关部门,并在区建管局等有关部门、区政府的统一指挥领导下开展应急工作。

(五)有关要求

1、对参与应急处置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予以表彰;对参与应急处置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根据工作需要和形势发展,将及时修订完善本操作手册,定期、不定期开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

3、本操作手册由青岛xxx有限公司负责解释,自2010年1月7日起执行。

第3篇:应急预案操作手册样板

应急预案操作手册

青岛xxxx有限公司 应急预案操作手册

一、有关说明

(一)编制目的为了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广大工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公司、工地正常秩序和稳定,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青岛xxxx有限公司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操作手册。

二、分级分类

本操作手册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对公司、工地正常施工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妨碍,或对工人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危害,需要公司、区有关部门、政府立即处置的紧急事件。一般分为四类:

(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台风、冰雹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

(二)事故灾难:主要包括质量安全事故、设备质量安全事故、重大火灾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危险品安全事故等。

(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集体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群发性疾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工人身体健康的事件。

(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Ⅳ级(一般)指突发事件影响范围较小,可控性较好的;Ⅲ级(较大)指突发事件影响范围较大,情况较严重,较难控制的;Ⅱ级(重大)、Ⅰ级(特别重大)指突发事件影响范围大,发生重特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

(三)组织机构

青岛xxxx有限公司应急指挥部,xxx总经理任总指挥,相关人员为成员,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警戒疏散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后勤保障组等有关应急小组。

1、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组长:xxx 成员: xxx

xxx

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

(1).发生突发安全事件时,由应急领导小组发布应急救援命令、信息;

(2).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及现场安全保卫,事故区域警戒行动;

(3).及时向上级汇报突发安全事故情况;

(4).做好现场安全疏导和人员紧急疏散工作,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现场;

(5).配合上级和有关部门开展救援工作,开展处理善后事宜。

2、设立现场处置机构及其职责 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警戒疏散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后勤保障组。

(1).综合协调组组长:xxx,电话:xxx,手机:xxx。职责:及时做好事故情况汇报,保持信息畅通,做好与有关部门的综合协调工作。

(2).抢险救援组组长:xxx,电话:xxx,手机:xxx。职责:主要承担现场人员的抢险救援工作。(3).警戒疏散组组长:xxx,电话:xxx,手机:xxx。职责:主动或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危险区人员撤离、维护现场秩序、劝说围观人员离开现场。

(4).医疗救护组组长:xxx,电话:xxx,手机:xxx。职责:组织人员立即进行现场抢救或向临近医院及时疏散治疗工作。

(5).事故调查组组长:xxx,电话:xxx,手机:xxx。职责: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分析,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

(6).善后处理组组长:xxx,电话:xxx,手机:xxx。职责:做好突发安全事件的善后工作。

(7).后勤保障组组长:xxx,电话:xxx,手机:xxx。职责:负责现场施救、物资保障工作,保证交通的畅通无阻,协助做好救援工作。

(四)应急响应

1、一般突发事件发生后,总经理立即启动本预案,负责指挥协调,各应急小组成员迅速进岗到位,分工协作进行自救,及时切断危险源,预防和制止事故、疫情、破坏活动等的进一步扩大,保护好现场。

2、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发生后,总经理启动本预案的同时,立即上报区建管处等有关部门,并在区建管局等有关部门、区政府的统一指挥领导下开展应急工作。

(五)有关要求

1、对参与应急处置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予以表彰;对参与应急处置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根据工作需要和形势发展,将及时修订完善本操作手册,定期、不定期开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

第4篇:国家地震应急预案简明操作手册

国家地震应急预案简明操作手册

本手册主要适用于I级应急响应,关注Ⅱ—Ⅳ级应急响应。

1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启动I级应急响应

(1)在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7.0级以上地震;

(2)地震灾害造成30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占该省(区、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

2 信息报送 2.1 震情速报

中国地震台网中心按以下要求测定地震速报参数报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和地震局。

(1)在首都圈震后10分钟内初步测定地震参数,震后15分钟内精确测定地震参数;

(2)在国内其它地区震后20分钟内初步测定地震参数,震后30分钟内精确测定地震参数。2.2 灾情速报

2.2.1 震区各级地震灾情速报网收集地震造成破坏的范围、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等汇总上报省(区、市)地震部门,特殊情况下可直接上报地震局。省(区、市)地震部门在震后1小时内(夜晚延长至2小时)将初步情况报地震局,并按

1、2、6、6、6„小时间隔向地震局报告或传真动态信息,如有新的突出灾情随时报告。 2.2.2 震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迅速调查了解灾情,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并抄送地震部门,可越级报告。

2.2.3 国务院民政、公安、安全生产监管、交通、铁道、水利、建设、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迅速了解震情灾情,及时报国务院办公厅并抄送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地震局和民政部。

2.2.4 地震局负责汇总灾情、社会影响等情况,震后4小时内报送国务院办公厅并及时续报;同时向新闻宣传主管部门通报情况。

2.2.5 发现因地震伤亡、失踪或被困人员有港澳台人员或外国人,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邀请单位要迅速核实并上报港澳办、台办或外交部并抄送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地震局和民政部。港澳办、台办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地区、机构通报,外交部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国家通报。2.3 震情灾情公告

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地震局和有关省(区、市)地震部门依照有关信息公开规定,及时公布震情和灾情信息。震后1小时内组织关于地震时间、地点和震级的公告;震后24小时内组织灾情和震情趋势判断的公告;适时组织后续公告。

3 指挥与协调

3.1 灾区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

3.1.1 省(区、市)人民政府了解震情和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报告国务院并抄送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地震局和民政部,同时通报当地驻军领导机关。3.1.2 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启动抗震救灾指挥部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工作,必要时决定实行紧急应急措施。

3.1.3 省(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和非灾区对灾区进行援助,组成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直接组织灾区的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3.2 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国务院分管领导)主持召开指挥部全体会议,通报震情和灾情,根据灾害程度和灾区的需求,决策和处理下列事项:

(1)协调解放军总参谋部和武警总部组织指挥部队参加抢险救灾。

(2)调遣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公安消防部队等灾害救援队伍和医疗救护队伍赴灾区。

(3)部署饮用水和食品的供给、伤员后送、物资调运、灾区内外交通保障。

(4)组织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有关地区对灾区紧急支援。

(5)视情况,建议国务院向国际社会呼吁援助。

(6)视情况,建议国务院实施跨省(区、市)的紧急应急措施以及干线交通管制或者封锁国境等紧急应急措施。

(7)按照中央慰问及派出工作组规定派工作组赴灾区慰问、指导抗震救灾工作。3.3 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地震局,落实指挥部抗震救灾工作部署。

(1)汇集、上报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

(2)提出具体的抗震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3)贯彻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有关省(区、市)人民政府、灾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

(4)掌握震情监视和分析会商情况。

(5)研究制定新闻工作方案,指导抗震救灾宣传,组织信息发布会。

(6)起草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

(7)承担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3.4 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设立部门地震应急机构负责本部门的地震应急工作,派出联络员参加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工作。3.5 国务院办公厅负责对抗震救灾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协调。

4 应急响应行动

4.1 人员抢救及工程与基础设施抢险

4.1.1 地震局协调组织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开展灾区搜救工作;协调国际搜救队的救援行动。

4.1.2 解放军总参谋部、武警总部组织指挥部队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进行工程抢险。

4.1.3 公安部组织调动公安消防部队赶赴灾区,扑灭火灾和抢救被压埋人员。4.1.4 卫生部组织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病队伍抢救伤员。

4.1.5 建设部组织力量对灾区城市中被破坏的给排水、燃气热力、公共客货交通、市政设施进行抢排险,尽快恢复上述基础设施功能。4.2 转移和安置灾民

4.2.1 民政部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4.2.2 当地政府具体制定群众疏散撤离组织与指挥方案,规定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4.3 地震现场监测预报与灾害调查评估

4.3.1地震局负责组织、协调地震现场监测与分析预报,对震区地震类型、地震趋势、短临预报提出初步判定意见;组织开展地震烈度调查,确定发震构造,调查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工程结构震害特征、地震社会影响和各种地震地质灾害等;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级政府的配合下,共同开展地震灾害损失评估。4.4 次生灾害防御

4.4.1 公安部协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处置地震次生灾害事故。4.4.2 水利部、国防科工委、建设部、信息产业部、民航总局对处在灾区的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止灾害扩展,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4.4.3 环保总局加强环境的监测、控制。

4.4.4 国土资源部会同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4.4.5 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督导和协调灾区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行业采取紧急处置。4.5 疾病预防与控制

4.5.1 卫生部对灾区可能发生的传染病进行预警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暴发流行,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

4.5.2 发展改革委协调灾区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的紧急调用。

4.5.3 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灾区进行食品安全监督;对药品、医药器械的生产、流通、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4.5.4 其他部门应当配合卫生、医药部门,做好卫生防疫以及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理工作,并向受灾人员提供精神、心理卫生方面的帮助。4.6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4.6.1 灾区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互救。

4.6.2 灾区所在的省(区、市)人民政府动员非灾区的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4.6.3 邻近的省(区、市)人民政府根据灾情,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

4.6.4 其他省(区、市)人民政府视情况开展为灾区人民捐款捐物的活动。4.7 通信与信息系统恢复

4.7.1 信息产业部组织、协调电信运营企业尽快恢复受到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抗震救灾通信畅通。

4.7.2 自有通信系统的部门尽快恢复本部门受到破坏的通信设施,协助保障抗震救灾通信畅通。

4.8 电力系统恢复

4.8.1 发展改革委指导、协调、监督灾区所在省级电力主管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电力设施和电力调度通信系统功能等,保障灾区电力供应。4.9 交通运输保障 4.9.1 铁道部、交通部、民航总局组织对被毁坏的铁道、公路、港口、空港和有关设施的抢险抢修;协调运力,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优先运输和灾民的疏散。4.10 治安保障

4.10.1 武警总部加强对首脑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救济物品集散点、储备仓库、监狱等重要目标的警戒。

4.10.2 公安部、武警总部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4.11 物资保障

4.11.1 发展改革委、粮食局调运粮食,保障灾区粮食供应。4.11.2 商务部组织实施灾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4.11.3 民政部调配救济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4.12 资金保障

4.12.1 财政部负责中央应急资金以及应急拨款的准备。4.12.2 民政部负责中央应急救济款的发放。4.13 呼吁与接受外援

4.13.1 外交部、民政部、商务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呼吁国际社会提供援助,并提出需求。

4.13.2 民政部负责接受国际社会提供的紧急救助款物。

4.13.3 地震局、外交部负责接受和安排国际社会提供的紧急救援队伍。4.13.4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向国际对口组织发出提供救灾援助的呼吁;接受境外红十字总会和国际社会通过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提供的紧急救助。

4.14 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5 信息发布

5.1 地震灾害发生后,地震局、民政部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和本部门职责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并适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分别介绍震情、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在发生可能产生国际影响的重大敏感或涉外事件时,要商报新闻办,及时组织对外报道。

5.2 各新闻媒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新闻报道工作。

6 涉外事务 6.1 外交部、新闻办负责按有关规定办理外国专家和外国救灾人员到现场进行考察和救灾、外国新闻记者到现场采访事宜。

6.2 外交部对申请来华救灾人员、新闻记者及科学考察专家的入境手续可作特殊处理,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予以配合。

6.3海关总署、商务部、质检总局对救灾物资的入境手续可作特殊处理。 6.4 地震局会同外交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组织接待中心,协调联合国救援中心和来华外国救援队的救援行动。

6.5 处于灾区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人员、外国民间机构或国际组织代表机构及其人员,由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安置。

6.6处于灾区的应有关部门邀请临时来华的外宾、外商及海外人士,由邀请单位负责协调安置。

6.7 处于灾区的外国来华旅游者和港澳台旅游者由旅游接待部门负责协调安置。

7 应急结束

达到下述条件,由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的原机关宣布灾区震后应急期结束。有关紧急应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宣布。

(1)地震灾害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完成。

(2)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

(3)经过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较大地震的可能。

(4)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

8 后期处置

8.1 政府及部门、单位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8.2 民政部负责接受并安排社会各界的捐赠。

8.3 保监会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给付的监管。

8.4 地震局负责对地震灾害事件进行调查,总结地震应急响应工作并提出改进建议报国务院。

附录:

Ⅱ—Ⅳ级应急响应

1 Ⅱ级应急响应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1)在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6.5—7.0级地震;

(2)地震灾害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1.1 指挥与协调

1.1.1 灾区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

1.1.1.1 省(区、市)人民政府了解震情和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报告国务院并抄送地震局和民政部,同时通报当地驻军领导机关。

1.1.1.2 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启动抗震救灾指挥部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工作,必要时决定实行紧急应急措施。

1.1.1.3 省(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和非灾区对灾区进行援助,组成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直接组织灾区的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1.1.2地震局在国务院领导下,组织、协调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1.1.2.1地震局局长主持会商,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派员参加会商,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抗震救灾工作的指导,研究、处理下列事项:

(1)向国务院报告震情、灾情,提出地震趋势估计并抄送国务院有关部门。

(2)向灾区派出地震局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

(3)向国务院建议派遣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经批准后,组织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赴灾区紧急救援。

(4)根据灾区的需求,向国务院建议调遣公安消防部队等灾害救援队伍和医疗救护队伍赴灾区、组织有关部门对灾区紧急支援。

(5)当地震造成大量人员被压埋,向国务院建议调遣人民解放军部队和武警部队参加抢险救灾,经批准后,协调解放军总参谋部和武警总部组织指挥部队行动。

(6)当地震造成两个以上的省(区、市)受灾,或者地震发生在边疆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并造成严重损失,向国务院建议派出工作组;经批准后,派出工作组前往灾区,协调解决省(区、市)人民政府难以解决的问题。

(7)对地震灾害现场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工作组和各级各类救援队伍、支援队伍、保障队伍的活动进行协调。

(8)及时向国务院报告地震应急工作进展情况。

1.1.2.2 当地震造成损失构成特大地震灾害事件时,提请国务院提高应急响应级别并落实国务院部署。1.1.3 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联络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1.2 应急响应行动

根据灾区的需求,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联络员单位和灾区各级政府区实施应急响应,参照“I级应急响应行动”规定执行。

2 Ⅲ级应急响应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1)在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6.0—6.5级地震;

(2)地震灾害造成2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2.1 指挥与协调

2.1.1 灾区所在市(地、州、盟)人民政府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

2.1.1.1 市(地、州、盟)人民政府了解震情和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报告省(区、市)人民政府并抄送地震局和民政厅,同时通报当地驻军领导机关。2.1.1.2 启动抗震救灾指挥部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工作。

2.1.1.3 市(地、州、盟)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和非灾区对灾区进行援助。2.1.2 地震局组织、协调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地震局副局长主持会商,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派员参加会商,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抗震救灾工作的指导,研究、处理下列事项:

(1)向国务院报告震情、灾情,提出地震趋势估计并抄送国务院有关部门。

(2)向灾区派出地震局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

(3)当地震造成较多人员被压埋并且难以营救,向国务院建议派遣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经批准后,组织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赴灾区。

(4)根据灾区的需求,向国务院建议调遣公安消防部队等灾害救援队伍和医疗救护队伍赴灾区、组织有关部门对灾区紧急支援。

(5)对地震灾害现场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工作组和各级各类救援队伍、支援队伍、保障队伍的活动进行协调。

(6)适时向国务院报告地震应急工作进展情况。

2.1.3 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联络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2.2 应急响应行动 根据灾区的需求,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联络员单位和灾区各级政府区实施应急响应,参照“I级应急响应行动”规定执行。

3 Ⅳ级应急响应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1)在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5.0—6.0级地震;

(2)地震灾害造成20人以下死亡。3.1 指挥与协调

3.1.1 灾区所在县(市、区、旗)人民政府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

3.1.1.1 县(市、区、旗)人民政府了解震情和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报告市(地、州、盟)人民政府并抄送地震部门和民政局。

3.1.1.2 启动抗震救灾指挥部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工作。3.1.2 地震局组织、协调国家地震应急工作。

地震局副局长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抗震救灾工作的指导,研究、处理下列事项:

(1)向国务院报告震情、灾情,提出地震趋势估计并抄送国务院有关部门。

(2)向灾区派出地震局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

(3)对地震灾害现场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工作组的活动进行协调。

(4)应急结束后,向国务院汇报地震应急工作。3.2 应急响应行动

根据灾区的需求,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联络员单位和灾区各级政府区实施应急响应,参照“I级应急响应行动”规定执行。

第5篇:葛家小学应急预案简易操作手册

葛家小学各类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

葛家小学 2016年9月

葛家小学校园暴力侵害应急处置程序

一、各种突发事件联络人员及处置电话

邴兆亮 *** 朱建珍 *** 常 策*** 单连海*** 李 翠*** 邴竹青***

二、具体处置流程

1.预案启动要求:发生校园暴力侵害事件。 2.各处置组任务

⑴总指挥邴兆亮:现场指挥制止暴力侵害事件继续;组织抢救;向教育主管部门汇报情况。⑵救援小组(组长:常策):组织老师、安保制止暴力侵害继续;组织送医抢救。⑶疏散小组(组长:朱建珍):紧急疏散围观师生,做好自我保护;汇总情况。⑷联络小组(组长:李 翠):拨打120急救、110报警;通知受害者家属。⑸后勤保障(组长:单连海):联系应急车辆,提供保障物资。3.向上报告内容与时限要求

向上报告内容:校园暴力侵害发生时间、地点、师生伤亡情况、现场处置情况。向上报告时限:发现暴力侵害事件及时制止马上报告。教委办联系电话:87881043

葛家小学师生踩踏应急处置程序

一、各种突发事件联络人员及处置电话

邴兆亮 *** 朱建珍 *** 常策*** 单连海*** 李 翠*** 邴竹青***

二、具体处置流程

1.预案启动要求:发生师生踩踏事件,造成伤亡。 2.各处置组任务

⑴总指挥邴兆亮:现场指挥师生疏散;组织抢救;向教育主管部门汇报情况。⑵救援小组(组长:常策):组织师生疏散;组织教师、安保将受伤师生送医抢救。⑶疏散小组(组长:朱建珍):紧急疏散围观师生,做好自我保护;汇总情况。⑷联络小组(组长:朱妮妮):拨打120急救、110报警;通知受害者家属。⑸后勤保障(组长:单连海):联系应急车辆,提供保障物资。3.向上报告内容与时限要求

向上报告内容:踩踏发生时间、地点、师生伤亡情况、现场处置情况。向上报告时限:踩踏发生疏散师生马上报告。教委办联系电话:87881043

葛家小学消防、地震逃生应急处置程序

一、各种突发事件联络人员及处置电话

邴兆亮 *** 朱建珍 *** 常策*** 单连海*** 李 翠***邴竹青*** 报警电话:

110、120

二、具体处置流程

1.预案启动要求:火灾、地震发生,警报响起。 2.各处置组任务

⑴总指挥邴兆亮:现场指挥师生疏散撤离;组织抢救;向教育主管部门汇报情况。⑵救援小组(组长:常策):拉响警报;组织师生疏散;组织教师、安保救护。⑶疏散小组(组长:朱建珍):紧急组织师生撤离,注意自我保护;清点人数;汇总情况。⑷联络小组(组长:李 翠):拨打120急救、1

19、110报警;通知受害者家属。⑸灭火组(组长:邴竹青):组织教师在注意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灭火。⑹后勤保障(组长:单连海):联系应急车辆,提供保障物资。3.向上报告内容与时限要求

向上报告内容:火灾、地震发生时间、地点、师生伤亡情况、造成灾害情况、现场处置情况。向上报告时限:师生撤离教学楼半小时以内。教委办联系电话:87881043

葛家小学防溺水应急处置程序

一、各种突发事件联络人员及处置电话

邴兆亮 *** 朱建珍 *** 常策*** 单连海*** 李 翠*** 邴竹青*** 报警电话:

110、120

二、具体处置流程

1.预案启动要求:发生师生溺水事件。 2.各处置组任务

⑴总指挥邴兆亮:现场指挥抢救;向教育主管部门汇报情况。⑵救援小组(组长:朱建珍):组织人员抢救。⑶协调小组(组长:常策):组织协调救援人员紧急施救;安抚受害者家属。⑷联络小组(组长:李 翠):拨打120急救、110报警;通知受害者家属。⑸后勤保障(组长:邴竹青):联系应急车辆,提供保障物资。3.向上报告内容与时限要求

向上报告内容:溺水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师生伤亡情况、现场处置情况。向上报告时限:溺水事件发生马上报告。教委办联系电话:87881043

葛家小学食物中毒应急处置程序

一、各种突发事件联络人员及处置电话

邴兆亮 *** 朱建珍 *** 常策*** 单连海*** 李 翠*** 邴竹青***

二、具体处置流程

1.预案启动要求:师生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2.各处置组任务

⑴总指挥邴兆亮:现场指挥组织抢救;向教育主管部门汇报情况。⑵救援小组(组长:常策):组织教师、安保送医抢救。⑶疏散小组(组长:朱建珍):组织疏散围观师生;进行安抚;了解饮食情况、留存呕吐物、汇总情况。⑷联络小组(组长:李 翠):拨打120急救、110报警;通知受害者家属。⑸后勤保障(组长:单连海):联系应急车辆,提供保障物资。3.向上报告内容与时限要求

向上报告内容:食物中毒发生时间、地点、师生伤亡情况、现场处置情况。向上报告时限:发现师生食物中毒情况马上报告。教委办联系电话:8788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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