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委员会先进事迹材料
人民调解委员会先进事迹材料
河下镇地处新余城西郊,区位优越,交通便捷,区域面积108平方公里,下辖1个居委会、12个行政村、111个村民小组,全镇户籍人口达2.57万人。近年来,河下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用心、用情、用力化解矛盾纠纷,赢得了群众的真心点赞,为维护全镇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凝聚合力增动能
河下镇组建了由“调解员+网格+全民参与”完善的调解架构,在全社会形成“人民调解为人民”的共识。
一是强队伍,建立起了一支108人的调解信息员队伍,广泛收集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和苗头信息。三年来,共收集到各类涉稳信息41条,其中可能引发群体纠纷苗头性信息12条。全镇共划分 52个网格,配备52名专兼职网格员,今年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106,化解106件,成功调解率100%。积极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目前全镇共颁证上岗的“法律明白人”489名,将普法、讲法、用法进一步延伸。二是强阵地,2020年通过整合资源,将原计生服务所改造为综治中心大楼,占地面积近500㎡,设置了人民调解室和群众来访接待室,各村也将综治中心进行改造升级,统一制作了标牌标识,做到制度上墙公开、明示,配置了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设施。三是强学习,经常性组织调解小组成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贴近群众生活的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学习一些成功调解案例的基本做法,聘请律师上法制培训课,让他们既要依法依理调解,又要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来理解和思考问题,提高调解成功率。
二、多元化解提势能
坚持“问题导向”,筑牢自治基础,增强法治保障,积极打造具有本土化的“枫桥经验”。一是群众自治有实招。以群防群控为主体,全镇共设置11个村民理事会,三年来共调解大小矛盾纠纷300余起,用活“一村一辅警”参与社会治理,在“走一走”、“坐一坐”、“聊一聊”的轻松氛围中,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矛盾不上交。二是法治宣传有实效。把依法调解作为核心理念,将调解与普法相结合、依法与依理相结合,不厌其烦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普及交通安全、劳动仲裁等方面的知识,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法,促使双方相互理解,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三是纠纷调解有实绩。河下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各类矛盾纠纷以来,历年纠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100%以上,三年来没有因调解不及时、不得力导致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或群体性事件,未出现政治敏感期越级上访和非正常上访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成效显著。为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河下镇司法所在国庆中秋双节前及国庆、中秋双节期间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通过全方位排查,共排查矛盾纠纷5件,河下镇司法所参与或指导调解5件,切实将矛盾纠结化解在萌芽状态。进行消防安全排查行动,针对因排查出安全隐患问题引发的争议纠纷情况,司法所派出调解员参与调处,及时化解可能由此引发的矛盾。2018年以来,累计处理重大工伤3起,意外死亡10起,交通事故20起,其他11起,合计44起,涉及金额1000万元。
三、创新高效添动能
不断创新调解方式方法,在调解实践中坚持情、理、法相融,规范调解程序,做到换位思考,开展潜移默化的教育引导,形成文明和谐的社会新风尚。一方面,做到调解程序规范,各村人民调解组织,认真按照规定的调解程序和各项调解文书制作方式进行严格操作。凡需形成协议等法律文书的疑难复杂纠纷,必须由两人以上调解人员参与调解。纠纷处理档案必须做到当事人申请、调查记录、调解记录、人民调解协议书、证据、各种通知书存根和回访记录等资料翔实俱全,大大增强了民事调解文书的合法性、严肃性和法院支持率,提升了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和层次。另一方面,做到换位思考以心换心,深化方法创新,坚持“热心”接待群众,调解员笑脸相迎、真诚对待,热心解答问题,让双方当事人切身感受到调解员是真心为他们解决问题。坚持“耐心”调解矛盾,调节中耐心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宣泄,通过深入了解需求、细心查看资料,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坚持“恒心”对待纠纷,面对一些疑难复杂的问题,需要调解员有支持以恒的心态,认真了解双方诉求、理清实施责任、明确法律关系,坚持不带最后决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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