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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战部副部长先进事迹

作者:hnofficekj888 | 发布时间:2021-06-12 06:30:17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先进事迹

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先进事迹材料

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先进事迹材料

她擅长宗教工作,健全制度,深入基层,被誉为宗教维稳工作先锋;她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牵线搭桥,被称为民企发展能人;她热心公益,捐助贫困大学生,争取扶贫资金,被赞为爱心公仆;她关心党外人士,无私推荐,被当做亲人;她亲自写信息、搞调研,被领导和同事称为统战宣传工作标兵。她实绩突出,先后获得邯郸市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市宗教工作先进个人、县“三八红旗手”、优秀共产党员和十佳文明标兵等荣誉称号。她就是现任XX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韩秀萍,女,汉族,1964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

宗教维稳先锋

XX县是人口小县、宗教大县。全县有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四大教,共有信徒近2万人,各类宗教活动场所65处。宗教工作点多、线长、面广,在工作中,以建立健全制度为抓手,以主题教育为载体,抓实宗教工作,妥善解决、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为县域经济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一是定期排查矛盾纠纷,确保关口前移。深入广泛开展排查工作,对历史遗留的教产和宗教人士、信教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集中排查,逐个分析,能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做好解释疏导工作,确保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思想稳定。每年在重大宗教庆典、节日活动等宗教敏感日期间,都积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深入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检查、指导,深入了解信教群众的思想动态,确保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建立防控机制,规范宗教管理。完善涉及民族宗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涉稳信息反馈制度、宗教例会制度、信息员制度、交友制度,随时收集有关涉稳方面的信息,一旦遇有突发事件,能够快速、有序、高效处置。认真处理每个细节问题、耐心细致的做好思想工作。面对上级领导表扬及肯定,该同志总是笑答:“分内工作,应该的。”三是开展主题活动,促进宗教和谐。深入开展“弘扬爱国爱教传统、共建和谐XX”主题教育,组织宗教人士参观我县三年上水平、项目建设、惠民工程等重点工程,让他们切身感受到县城的变化、社会的发展、经济的繁荣,从而激发他们的感恩之心,为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

民企发展能人

该同志带领全县统战干部始终以“打造开放XX、建设幸福鹅城”为目标,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工作,引导他们把精力凝聚到谋发展、促发展上来。通过召开各类座谈会、见面会、联谊会等形式,为企业搭建建言献策平台,组织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就全县的重点、热点工作和关乎民生的问题进行视察调研,引导他们围绕项目建设、产业升级、新民居建设等重大问题进行献计献策。开办了大讲堂,邀请北京大学、中央党校教授来专门授课,为非公有制企业的转型升级以及创建“三高两低”型民营企业搞好服务。通过学习新奥,广源梦米兰公司投资300多万元完成了年产200万双安全鞋中低磁吸附技术改造,双李公司投资2980万元完成了年产5万套高档拆装出口家具项目,我县民营企业提升了管理水平,加强了技术改造,促进了产业升级,企业真正得到了实惠。同时,充分发挥统战系统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为招商引资牵线搭桥,积极动员台胞回乡创业,鼓励台属自主创业,积极投身家乡经济建设。通过努力争取省台办资金50万元建立前南阳堡村明德小学一所,修村柏油路XX米。

热心公益公仆

积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投身到回报社会、惠及民生的光彩事业上来。一是组织民营企业积极参与社会救助活动。深入开展“百家

民企进老区帮千户”光彩示范活动,选择了力尔等5家实力较强的民营企业,开展一企十户结对帮扶。该同志带领有关企业先后到帮扶对象家中走访慰问,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结合帮扶户自身实际,选定致富项目13个,落实帮扶资金30多万元,增强其自身造血功能。同时,开展“光彩之星”、优秀民营企业评比工作,引导更多民营企业参与到活动中来,并对涌现出的优秀帮扶企业家进行广泛宣传,总结推广经验。XX年,高考结束后,该同志得知好多家庭贫困的学生拿到高校通知书后,因为高昂的学费上不起学正在发愁时,她亲自倡导并积极组织统战系统各界人士开展了“善行鹅城 圆梦助学”活动,先后有力尔型材、同和生物、香道食品等10家非公有制企业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为贫困学生捐资17万余元,并采取“一对一”、“一对多”的结对帮扶形式,对我县考取二本以上院校的41名特困生予以了救助。在救助仪式现场,因父亲车祸去世,母亲改嫁,本以为求学梦已成泡影的刘小娜同学,接到救助金后,激动地流着眼泪说:“感谢党和政府,感谢各位爱心人士,更感谢这位好心的韩阿姨圆了我的大学梦,我一定好好学习,争取早日成才,回报社会。”二是开展宗教人士、信教群众献爱心活动。通过观摩会、座谈会等活动,引导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关注社会、奉献爱心,先后涌现出了一批热心公益事业、扶贫济困、助人为乐等方面的先进典型。十里铺乡陈固村天主教会会长闫红伟组织安装队,安排本村及周边村200余名村民就业,义务帮扶困难群众资金、物品等共计10万余元。胜营镇功德寺负责人郭昧林,用平时省吃俭用积攒下来的钱为村里打深井捐款3万元。功德寺还常年照顾本村、邻村孤寡老人15户,先后资助款物2万元,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的困难,使全县统战工作在服务民生上取得了新突破,受到社会各界广泛赞誉。

党外人士亲人

一是认真做好党外干部的培养、举荐工作。建立党外后备干部人才库,有针对性的培养、跟踪考察。真正把那些能干事、肯干事的优秀人才推荐上来。围绕市、县政协换届,积极做好政协委员的选拔、推荐工作。按照上级要求,非党委员按比例足额配备,为我县非党人士积极参政议政提供了平台。二是各界人士履行参政议政职能充分体现。通过召开通报会、座谈会的形式,组织各界人士对县重点项目建设、新农村建设等进行调研,组织统一战线各界人士为我县的发展建言献策。其中,《关于加强县城管理》和《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工作意见等意见建议被县委采纳。

统宣工作标兵

不断加强宣传信息、调研工作,确保信息稿件在量的突破上实现质的提高。不断强化宣传信息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定期通报。加大对重点信息的撰写、上报工作。动员统一战线成员开展“大调研、大献策”活动,紧紧围绕我县新农村建设、着力“打造开放XX、建设幸福鹅城”等课题开展调研,为县域经济发展建言献策。该同志撰写的《基层统战工作的现状及对策》,被评为XX年全市统战理论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XX年,县委统战部先后上报信息20余篇,撰写调研报告8篇。

第2篇:统战部副部长

统战部副部长:有的中共党员实际上成为宗教信徒 2011年12月17日 13:46 来源:《求是》 作者:朱维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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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社会上信仰宗教的人增多和对宗教认识的日益多样,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共产党员参与宗教活动、与宗教界人士建立密切私人关系的现象逐渐增多,有的党员实际上成为宗教信徒。与此同时,社会上乃至党内出现一种声音,认为应该“开禁”,允许党员信教,还罗列出党员可以信教的种种理由以及党员信教的诸多“好处”,甚至指责不允许党员信教与宪法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精神相违背。事实上,我们党关于党员不能信仰宗教的原则立场是一贯的,从未有过丝毫动摇。这一原则是党的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决定的。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应保持清醒认识,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毫不动摇坚持这一原则。

一、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是我们党的一贯原则

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是辩证唯物主义,而宗教的世界观无一例外属于唯心主义范畴。在哲学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间的分野是根本性的,无论对个人还是政党而言都无法调和与兼容。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从一开始就在共产主义与宗教之间划出了明确的界限,不仅指出宗教赖以产生的物质的、现实社会的根源,而且指出无产阶级为了求得解放,必须从宗教中解放出来。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是径直从无神论开始的”。列宁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运用于工人阶级政党的革命实践,指出,“我们的党纲完全是建立在科学的而且是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上的。因此,要说明我们的党纲,就必须同时说明产生宗教迷雾的真正的历史根源和经济根源。我们的宣传也必须包括对无神论的宣传„„”同时列宁强调,要慎重对待宗教问题,在革命实践中争取、团结和教育信教群众。

中国共产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党的全部理论、思想和行动都是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基础之上的。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谈得上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才谈得上用马克思主义指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由此,也就决定了党员不能赞同唯心主义、不能信仰宗教成为中国共产党一项基本的思想和组织原则,而这一原则在不同历史时期都为我们党所强调,并明确写在党的重要文件中。

这里仅按不同历史时期列举几条。1940年,毛泽东同志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指出:“共产党员可以和某些唯心论者甚至宗教徒建立在政治行动上的反帝反封建的统一战线,但是决不能赞同他们的唯心论或宗教教义。”1982年,在邓小平同志领导下制定的中共中央

文件《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指出:“我们党宣布和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这当然不是说共产党员可以自由信奉宗教。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是对我国公民来说的,并不适用于共产党员。一个共产党员,不同于一般公民,而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成员,毫无疑问地应当是无神论者,而不应当是有神论者。我们党曾经多次作出明确规定: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不得参加宗教活动,长期坚持不改的要劝其退党。这个规定是完全正确的,就全党来说,今后仍然应当坚决贯彻执行。”1990年,江泽民同志在与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代表座谈时指出:“宗教世界观与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是根本对立的。共产党人是无神论者,共产党人的世界观应该是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共产党员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必须要向人民群众宣传无神论、宣传科学的世界观。”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决定》指出:“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要教育党员、干部坚定共产主义信念,防止宗教的侵蚀。对笃信宗教丧失党员条件、利用职权助长宗教狂热的要严肃处理。” 2006年,胡锦涛同志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中国共产党人是无神论者,不信仰任何宗教”。在2010年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2010年新疆工作座谈会上,胡锦涛同志都重申要坚持共产党员不能信教。

正是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指引下,我们党才能领导人民依靠自己的力量推动社会的革命、进步和发展,而不是去追求虚幻的天国和来世;才能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不断深化对客观世界的认识,用科学的理论指引亿万人民新的实践;才能实现全党在思想、理论、组织上的高度统一,保持和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至于不允许党员信教违背了宗教信仰自由之说,是完全站不住脚的。这种说法实质上是假冒“公民权利”的名义取代对党员保持思想先进性的要求和履行党员义务的责任。当一个公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时候,就意味着他无条件地接受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也就意味着他根据公民所享有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自愿选择了不信仰任何宗教。根据同一项自由权利,他当然可以重新选择信仰宗教,但这就表示他中止了、逆转了“思想入党”的进程,仅余形式上的“组织入党”,而这对于他本人和党组织都不再具有实际的意义,相反对党组织保持思想、组织上的统一是有害的。如果一个党员积极参与宗教团体生活和传教,甚至利用党员身份保护、推动非法的宗教活动,党组织就应及时采取措施,使其退出党员队伍。这既不是“歧视宗教”,也不是“强制不信仰宗教”,只是一个政党对不再赞同其指导思想的个别党员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而已,从宪法和党章的角度都无任何可指摘之处。

二、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是我们党制定和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基础

我们党从建党开始就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规定:“中国苏维埃政权以保障工农劳苦民众有真正的信教自由的实际为目的。”毛泽东同志1945年在《论联合政府》中指出:“根据信教自由的原则,中国解放区容许各派宗教存在。不论是基督教、天主教、回教、佛教及其他宗教,只要教徒们遵守人民政府法律,人民政府就给以保护。信教的和不信教的各有他们的自由,不许加以强迫或歧视。”新中国建立

后,宗教信仰自由成为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上升为国家意志并在社会主义法制体系中得到确定。

共产党人是唯物论者,不信仰宗教,为什么要制定和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呢?就理论而言,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揭示了宗教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客观规律,认为宗教的产生和存在具有自然根源、社会根源和认识根源,只有宗教赖以存在的外部根源全部消失后,宗教才可能消亡。而要达到这样的状态,需要相当漫长的历史过程,在此之前,正如列宁所言,以行政力量消灭宗教的企图,只能提高人们对宗教的兴趣,反而会妨碍宗教真正的消亡。可以说,宗教走向最终消亡可能比阶级、国家的消亡还要久远。基于这样的科学认识,我们党主张既不能用行政力量发展宗教,也不能用行政力量消灭宗教,而必须根据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根本任务,通过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妥善处理宗教问题。就党的任务和宗旨而言,我们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当然也包括代表信教群众的利益。而代表信教群众的根本利益,除了代表他们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也包括要尊重他们精神上信仰宗教的自由权利。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历史都充分证明,我们同信教群众在根本利益上的一致性是主要的,而在宗教信仰问题上的差异性是次要的,因此在正确方针政策指引下,完全可以做到“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共同致力于革命和建设各个时期的大目标。同时,我们党始终坚持依靠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而这其中当然也包括广大信教群众。所以,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我们团结、凝聚广大信教群众,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政治联盟所必需的。

一些西方人士说,只有信仰宗教的人执政,才会真正实行宗教信仰自由。其实,历史和现实证明,在某种宗教占据统治地位的国家或者朝代,人们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往往不能实现或者要打很大折扣。比如,在天主教占统治地位的中世纪欧洲,对“异教徒”的迫害、对亚洲北非地区的“十字军”东征;奥斯曼帝国用武力强迫被征服地区民众改信伊斯兰教;近代一些西方国家在对非洲、拉丁美洲殖民过程中,一手举剑,一手举圣经,杀其人民,占其土地,掠其财富,哪里有什么宗教信仰自由可言?而恰恰在多数人口不信仰宗教的中国,没有发生过类似的宗教迫害和宗教战争。

我们党实行和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因为这一政策符合宗教现象发展规律,符合人民和国家的根本利益,而不是说我们可以赞成唯心主义,可以在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间持中立态度,可以放弃在人民特别是青少年中进行唯物主义、无神论教育,放弃对宗教活动的管理和引导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在人民中“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作为执政党,我们应抵制种种无所作为的怪论,自觉主动地把宪法责任承担起来。当前治理社会上存在的宗教热、宗教活**的现象,可以很快就付诸实施的事至少包括:不允许使用行政力量推行、助长某种宗教;不允许宗教干预属于政府的各项职权;对宗教事务实行有效管理,促进、帮助宗教团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在媒体和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宗教院校除外)中宣传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团结爱国宗教团体,把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种种渗透坚决顶回去。这些措施不仅与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完全不矛盾,而且是宗教保持正常秩序,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道路必不可少的保证。

三、允许党员信教将侵蚀涣散党的肌体

如果我们党允许某些人希望的那样对党员信教“开禁”,不仅这些人所许诺的种种“好处”虚无缥缈,相反其带来的恶果却显而易见。

第一,如果允许党员信教,那么就是允许党内唯心主义与唯物主义两种世界观并存,有神论与无神论并存,这势必造成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动摇和丧失,在思想上、理论上造成党的分裂。

第二,如果允许党员信教,就等于允许一些党员既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又可以皈依于不同宗教人士的门下,接受各类宗教组织领导,五大宗教及其他宗教在党内各成体系,这势必在组织上造成党的分裂。在当前境内外敌对势力极力利用宗教在一些民族地区从事分裂主义活动的情况下,允许党员信教将极大削弱党的组织在反分裂斗争中的战斗力。恰恰是在西藏和新疆这两个反分裂斗争极为尖锐的地方,自治区党委都鲜明坚持党员不能信教,这不是偶然的。

第三,如果党员信教,则势必成为某一种宗教势力的代言人,一些地方将出现宗教徒管党的宗教工作的现象,利用政府资源助长宗教热,也不可能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宗教,党的宗教工作将从根本上动摇。当前有的地方党政领导把宗教作为获取经济利益和提高本地知名度的工具,视为工作“业绩”,争相滥修大佛和寺庙,热衷大规模宗教活动,人为助长宗教热,而对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对宗教团体的教育引导根本不当回事,导致混乱现象蔓延。这种现象的出现,与一些党员干部放弃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甚至成为事实上的宗教徒是密不可分的。

总之,如果允许党员信教,将使我们党从思想上、组织上自我解除武装,从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蜕变为一个非马克思主义政党,也就根本谈不上继续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中国历史上有过形形色色的宗教,但中国并不是一个宗教国家。中国有着悠久的无神论传统,影响中国人思想观念的中国传统哲学具有强烈的人本主义倾向,强调人对客观世界的认知和改造能力,这与西方传统哲学的神本主义有很大区别。中国儒学传统精神影响大,中国老百姓大多数不信教或不持某种固定的宗教信仰,宗教始终不能成为中国人意识形态的主流,同时中国宗教自身也具有强烈的现实品格。这样的国情背景是我们党作为一个唯物主义、无神论的政党而能够如此自然地从人民中孕育生长,得到人民广泛认同、支持的重要原因。如果允许党员信教,完全违背中国国情,不仅党能否取得信仰不同宗教的教徒的一致支持成为问题,而且能否继续获得占人口大多数的不信教群众的支持将成为更大的问题。

四、在全党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无神论教育

针对党内一些同志在宗教问题上的模糊认识,有必要把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无神论的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帮助广大党员在思想上划清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界限,在实践中划清群众有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和党员不得信仰宗教的界限。应当鼓励和支持党校、相关高校和科研单位加强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无神论的研究,取得更多高水平又易于向社会普及的学术研究成果。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教育培训和各级党、团组织的理论学习中,应进一步强化相关的学习内容。

根据党中央的一贯精神,对参加宗教活动和有宗教意识的党员要立足于教育,耐心地帮助他们回到马克思主义的立场上来,坚定共产主义信念,而不是一味迁就。对利用职权助长宗教狂热,支持滥建寺观教堂的,要严肃地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仍不悔改的,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相关党内文件的规定给予处分。党的宗教工作干部尤其不能信仰宗教,对这部分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尤其要严格。

改革开放以来党组织的快速发展,客观上对党的思想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前,年龄不满35周岁的青年党员约占党员总数的1/4,许多青年人仍处于世界观的形成时期,应当鼓励他们自觉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无神论的学习。对于离退休党员,党组织除了关心他们的物质生活,也要关心他们的精神生活,防止他们因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减少,受社会宗教环境的影响而在思想上逐渐滑向宗教。我国一些民族地区往往也是传统宗教影响比较大的地区,广大少数民族党员在维护民族团结、保持边疆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也应当是宣传教育的重点。在一些多数人口信教的少数民族中,可以允许党员对一些从宗教转化来的民族习俗、礼仪采取灵活态度,以避免脱离群众,但思想上的要求不能降低。

共产党员不能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要自觉按照党章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应当积极宣传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尽到一个共产党员引导群众崇尚科学文明、追求社会进步的责任。

第3篇:组织部副部长先进事迹

组织部副部长先进事迹材料

该同志从事组织工作十几年,其中从事办公室工作近十年,这期间,面对诸多的工作头绪,繁杂琐碎的事务,始终以饱满的热情,扎实的工作作风,公正的态度,认真做好每一项职能工作和服务工作,对部门和科室的工作起到协调和督促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认可,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政治意识强。

该同志思想上进,政治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文件精神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具有鲜明的政治立场,工作原则性强,时刻用《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全心全意为单位和基层服务。、敬业精神强。

该同志从事办公室工作,始终坚持岗位知识、文化知识等方面的学习。

对工作认真负责,不断进取,工作中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多年如一日,坚持早出晚归,经常加班加点,肯吃苦,任劳任怨,从不计较个人得失,能够正确对待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一事当前,是非分明,从不为个人打算。

对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问题不懂就学,不明白就认真研究,直到懂了为止。、工作责任心强。

办公室是综合协调部门,如何体现公道正派,首先要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对负责的办公室全面工作认真负责,综合协调,重点突出服务的职能作用。

一是对信访、文件的收发传阅、接转组织关系、财务、车辆、印章等项工作的管理坚持原则,按政策和程序办事,坚持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做到不越位、不越权、不违规。

二是对组织部自身建设工作,坚持以党支部活动为载体,积极协助主管部长做好工作。

在抓自身建设工作中始终坚持以转变组织干部工作作风,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为出发点,不断强化部机关干部的学习,坚持学习政治理论、时事政治、中央、市委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组织机关干部学习组织工作业务知识、微机操作等岗位必备知识,积极开展构建学习化社会教育活动。

坚持开展党员教育活动,如深入基层,了解农村教育活动,以增强组织干部与基层干部群众的联系,组织参观革命圣地西柏坡、周恩来纪念馆、盘山烈士凌圆等,进行传统教育,达到以史育人的目的。

积极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党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同时结合一助一工作,组织机关干部入村联系困难户活动,通过活动了解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不断加强党建工作。、组织纪律性强。

该同志在工作中始终保持严于律已的工作作风,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定的各项工作制度,团结同志,做到对已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

几年来常因为工作任务多,而不能休假,特别是在抗非典斗争中,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带头作用,主动制定本部抗非典措施,做好预防工作,同时承担全区抗非典督查小组工作,督查各单位措施的制定与信息、情况的上报工作,坚持节假日坚守岗位,为全区和部门抗非典取得阶段性胜利做出了应有贡献,受到大家的好评。

第4篇:中共中央统战部历任部长、副部长名录

中共中央统战部历任部长、副部长名录

李维汉(湖南长沙人,1948.09-1964.12)

冰(河北南宫人,1964.12-1972.03)

李大章(四川合江人,1975.11-1976.05)

乌兰夫(内蒙古土默特左旗人,蒙古族,1977.06-1982.04)

杨静仁(甘肃兰州人,回族,1982.04-1985.11)

阎明复(辽宁海城人,1985.11-1990.06)

丁关根(江苏无锡人,1990.11-1992.12)

王兆国(河北丰润人,1992.12-2002.11)

刘延东(女,江苏南通人,2002.11-2007.12)

杜青林(吉林磐石人,2007.12-)

贵(内蒙古临河人,1977.09-1986.05)

平杰三(河南内黄人,1979.01-1982.04)

蒋民宽(江苏吴县人,1990.09-1995.07)

刘延东(女,江苏南通人,1998.09-2002.11)

梁金泉(河北定县人,2003.04-2006.01)

朱维群(江苏建湖人,2006.01-)

高文华(湖南益阳人,1948.09-1949.05)

冰(河北南宫人,1949.07-1964.12)

廖承志(广东惠阳人,1949.11-1958.04)

刘格平(河北孟村人,回族,1951.12-1958.04)

齐燕铭(内蒙古喀喇沁旗人,生于北京,蒙古族,1951.12-1954.12)

于毅夫(黑龙江肇东人,1951.12-1958.06)平杰三(河南内黄人,1954.06-1966.12)汪

锋(陕西蓝田人,1954.08-1960.11)

张执一(湖北汉阳人,1954.06-1968.01)

许涤新(广东揭西人,1955.07-1966.12)

龚饮冰(湖南长沙人,1956.09-1961.10)

薛子正(四川梁平人(今属重庆市),1958.03-1966.12)

春(江西吉水人,1960.10-1966.12)

城(浙江诸暨人,1961.03-1966.12)

方(广东普宁人,1961.10-1966.06)

刘述周(江苏靖江人,1965.05-1966.12)

张经武(湖南酃县(今炎陵)人,1965.12-1967.04)

童小鹏(福建长汀人,1977.09-1982.04)齐燕铭(内蒙古喀喇沁旗人,生于北京,蒙古族,1978 04-1978.10)

杨静仁(甘肃兰州人,回族,1978.04-1982.04)

熊向晖(安徽凤阳人,生于山东莱州,1978.09-1980.02)

刘澜涛(陕西米脂人,1978.12-1980.02)

张执一(湖北汉阳人,1979 01-1982.04)

薛子正(四川梁平人(今属重庆市),1979 01-1980.07)

方知达(浙江宁波人,1979.01-1982.04)

刘宁一(河北满城人,1979.07-1980.02)

平(陕西商洛人,1982.04-1986.05)

定(云南施甸人,1982.04-1989.12)

武连元(吉林长春人,回族,1986.04-1992.05)

堃(天津市人,回族,1988.03-1991.09)

张声作(湖北武汉人,1988.12-1993.03)

万绍芬(女,江西南昌人,1988.12-1995.09)

刘延东(女,江苏南通人,1991.09-1998.09)

李德洙(吉林汪清人,朝鲜族,1992.08-2008.03)

郑万通(天津市人,1993.03-1998.10)

张廷翰(四川成都人,1996.12-2003.06)

田鹤年(江苏启东人,1998.10-2003.06)

胡德平(湖南浏阳人,1998.10-2006.12)

朱维群(江苏建湖人,1999.02-2006.01)

楼志豪(浙江定海人,2003.04-2010.12)

陈喜庆(山东惠民人,2003.04-)

黄跃金(辽宁凤城人,2003.09-)

塔(四川德格人,藏族,2006.08-)

晶(内蒙古准格尔旗人,蒙古族,2008.05-)

全哲洙(吉林龙井人,朝鲜族,2008.05-)

尤兰田(女,天津市人,2008.11-)

第5篇:1948中央统战部历任部长副部长

1948-2015年中央统战部历任部长副部长

中央统战部历任部长副部长中央统战部历任部长 李维汉(1948年10月-1964年12月)

李维汉(1896年6月2日~1984年8月11日),又名罗迈,湖南长沙县人。1916年考入湖南省立第一师范学校,与毛泽东、蔡和森等校友结识,并一起创建了新民学会。1919年赴法国留学,后参与中国共产党欧洲支部的筹建工作,成为中国共产党最早的党员之一。八七会议后,李维汉一度进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成为主要领导人之一。中国解放后任中共统战部部长。有两子,分别是李铁映、李铁林。李维汉是无产阶级革命家,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在统一战线和民族工作方面的著名理论家和卓越领导人。主要著作有《李维汉文集》、《回忆与研究》。徐冰(1964年12月-1966年)徐冰(1903~1972年3月22日)

原名邢西萍,河北省邢台南宫人。中国无产阶级革命家,新中国统战和政协工作的实践者。曾任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政协第四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不久,中央统战部业务工作停顿。1973年6月,中央决定由刘友法、李金德、童小鹏三人负责中央统战部的工作,由刘友法牵头。李大章(1975年11月-1976年5月)

李大章(1900-1976年5月3日),名畅英、鸿相,号如章,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人。

早年毕业于合江中学,受“五四运动”思想影响,考入成都留法勤工俭学预备学校。

1927年回国后历任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长、青岛市委书记、河北省委宣传部长。抗日战争时期,历任中共中央北方局宣传部长、太行分局副书记兼宣传部长。解放战争时期,历任中共牡丹江省委书记、中共中央东北局宣传部副部长等职。建国后,历任四川省省长、中共中央西南局书记处书记、中共四川省委书记、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等职。乌兰夫(1976年5月-1982年4月)

乌兰夫(1906~1988年12月8日),曾用名云泽、云时雨,化名陈云章。男,蒙古族。内蒙古土默特旗(今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塔布村)人。乌兰夫同志出生于清光绪三十二年十一月初八日(1906年12月23日)。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时期久经考验的共产主义战士、党和国家优秀的领导人、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卓越的民族工作领导人。1988年12月8日,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终年82岁。

杨静仁(1982年4月-1985年11月)杨静仁(1918~2001年10月19日),甘肃省兰州市人,回族,青年时代,他就追求进步,接受马克思主义。193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任中共兰州回民特别支部宣传委员。1941年,杨静仁到达延安,入陕北公学民族部学习,并担任第一班党支部书记。同年8月,中央派他到回民骑兵团任党代表和团政委。他同其他回族共产党员一起,经过艰苦细致的工作,将这支部队锻炼成党领导的人民军队。1945—1949年间,杨静仁历任陇东外情组副组长、中共西北局统战部民族科科长、机关游击队队长、陕甘宁边区政府民族委员会委员、西北军政委员会委员等职。阎明复(1985年11月-1990年11月)阎明复(1931~),男,辽宁省海城县人,系中共情报专家阎宝航之子。中共第十三届中央委员;政协第六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曾任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华慈善总会会长。上海阎宝航社会公益基金会名誉会长,著有 《美国慈善一瞥》 一书。丁关根(1990年11月-1992年12月)

丁关根(1929年9月~2012年7月22日),江苏无锡人,1956年7月入党,1951年8月参加工作,上海交通大学运输管理系毕业,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共产党第十三届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第十四届、十五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等职。是中国共产党宣传思想文化战线的卓越领导人。2012年7月22日6时20分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享年83岁。王兆国(1992年12月-2002年12月)

王兆国,男,1941年7月出生,河北丰润人,196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6年9月参加工作,哈尔滨工业大学动力机械系涡轮机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工程师。曾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党组副书记。刘延东(2002年12月-2007年12月)

刘延东,女,汉族,1945年11月生,江苏南通人,1970年3月参加工作,196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政治学理论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杜青林(2007年12月-2012年9月)

杜青林,男,汉族,1946年11月生,吉林磐石人,1964年7月参加工作,196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吉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国民经济计划与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现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令计划(2012年9月-2014年12月)令计划,男,汉族,1956年10月生,山西平陆人,1973年12月参加工作,197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湖南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中共十八届中央委员,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统战部部长。2014年12月22日,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2014年12月31日,被免职。孙春兰(2014年12月-至今)

孙春兰,女,汉族,1950年5月生,河北饶阳人,1969年11月参加工作,197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统战部部长。中央统战部历任常务副部长 李

贵(内蒙古临河人,1977.09-1986.05)平杰三(河南内黄人,1979.01-1982.04)蒋民宽(江苏吴县人,1990.09-1995.07)刘延东(女,江苏南通人,1998.09-2002.11)梁金泉(河北定县人,2003.04-2006.01)朱维群(江苏建湖人,2006.01-2012.06)张裔炯(上海人,2012.06-)中央统战部历任副部长 柯庆施(1939年2月—1943年3月)南汉宸(1940年—1943年3月)刘

晓(1944年9月—1948年9月)刘长胜(1944年9月—1948年9月)李维汉(1946年12月—1948年9月)高文华(1948年9月—1949年5月)徐 冰(1949年7月—1964年12月)廖承志(兼,1949年11月—1958年4月)刘格平(回族)(兼,1951年12月—1958年4月)齐燕铭(兼,1951年11月—1954年12月,1978年4月—1978年10月)

于毅夫(1952年11月—1958年6月)平杰三(1954年6月—1966年12月)转常务 汪

锋(兼,1954年8月—1960年11月)

张执一(1954年6月—1968年1月,1979年?月—1982年4月)

许涤新(1955年7月—1966年12月)龚饮冰(1956年9月—1961年10月)

薛子正(兼,1958年3月—1966年12月,1979年1月—1980年7月逝世)刘

春(兼,1960年10月—1966年12月)方

方(兼,1961年10月—1966年6月)金

城(1961年3月——1966年12月)张经武(1965年12月—1967年4月)刘述周(1965年5月—1966年12月)杨静仁(回族)(1978年4月—1982年4月)刘澜涛(第一,1978年12月—1980年2月)童小鹏(1977年9月—1982年4月)熊向晖(1978年9月—1980年2月)刘宁一(1979年7月—1980年2月)方知达(1979年1月—1982年2月)江

平(1982年4月—1986年5月)李

定(1982年4月—1989年12月)万绍芬(女)(1988年12月—1992年6月)武连元(回族)(1986年5月—1992年6月)宋

堃(1988年3月—1991年9月)张声作(1988年12月—1992年10月)

刘延东(女)(1991年10月—1998年9月)转任常务 李德洙(1992.09—1998.03)

郑万通(1993年4月—1998年10月)胡德平(1998.10—2003.04)

张廷翰(1996年12月—2003年4月)田鹤年(1998年10月—2003年4月)朱维群(1998年10月—2006年1月)转常务 黄跃金(2003.09—2012.04)去向江西政协主席

楼志豪(2003.04—2010.12)陈喜庆(山东惠民人,2003.04-)斯

塔(四川德格人,藏族,2006.08-)杨

晶(内蒙古准格尔旗人,蒙古族,2008.05-2012.03)升任国务委员

全哲洙(吉林龙井人,朝鲜族,2008.05-)尤兰田(女,天津市人,2008.11-2011.06)林智敏(女,浙江永康人,2012.06-)

统战部常务副部长整改措施

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岗位职责

统战部副部长述职述廉报告

统战部副部长严以用权专题发言

统战部部长、副部长述职述廉报告合集()

本文标题: 统战部副部长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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