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先进事迹
第1篇:价格监督检查统计工作个人先进材料
价格监督检查统计工作先进个人材料
翟海星同志,男,汉,1977年出生,大专学历,1997年参加工作,现任阿勒泰地区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局干部。作为一名多年来一直奋战在基层和统计战线的普通干部,他始终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模范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组织的决议决策,以一名优秀工作人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无条件地服从组织安排,不计个人丢失,做到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优良的工作作风和无私的奉献精神,体现了一名价格监督检查统计工作人员的本色。
一、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养。该同志在工作中,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各种途径尽可能的主动学习业务知识,并运用于工作实践,特别是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认真学习,勤于思考,自觉从人生观、世界观的角度认真反思,对找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在工作中努力改正,始终要求自己要树立优秀统计工作人员的干部形象。
二、强素质、重修养,虚心好学、严谨认真。自2003年由单位领导安排,开始从事价格监督检查业务工作,负责价格检查、统计分析、网络维护、信息编报等各项工作。作为单位的一名业务骨干、多面手,面对新领域、新业务,他要求自己必须尽快熟悉和全面掌握统计工作,每天在完成业务工作后,利用一切业余时间和节假日,搜集和通读学习价格监督检查统计方面的政策性文件和相关管理办法,并积极主动地翻阅大量的统计方面的资料,虚心向有经验的同行们请教,不耻下问,通过扎实认真的学习,在最短的时间内提高和加强了自身的业务能力,为做好统计工作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他深知,现代化办公发展的必然趋势,他通过自学取得了计算机等级一级证书,并能熟练掌握电脑操作、网络信息系统操作技能。从那时开始,他七年如一日的及时准确的上报各期统计报表,获得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该同志在工作中注重加强团结,热心助人,坚持原则,严谨认真,时时刻刻以树立单位的良好形象为已任。无论任何时间、任何情况,对待县级的价格监督检查统计人员,总是耐心周到、诚恳待人,让工作在良好的氛围中开展。但遇到原则性问题,总能坚持立场,严把质量关,绝不允许出现个别县统计人员抱着侥幸心理蒙混过关。每项统计工作都要经过严格的审查,如发现县市上报的检查统计数据有问题的,总是不厌其烦的电话联系,重新了解核对每个数据,坚决不报一个虚数据,对待每个数据都认真予以核实,彻底纠正。在从事价格统计工作的七年间,每项价格监督检查统计报表都能及时、准确上报,坚决杜绝漏报、虚报、错报、误报的现象发生;在日常检查及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时,经常要下县检查,阿勒泰六县一市,地域广阔,点多线长,检查时间一般较长,他总是能克服工作任务重、业务量大的各种困难,自觉加班加点,在完成检查任务的同时,确保向自治区上报检查统计报表。俗语说:艺多不压身,该同志在作好统计分析工作的同时,还兼任地区发展改革委网络信息员、消费者协会网络信息维护等其他工作。
二是恪尽职守、廉洁自律,统计工作枯燥繁忙,业务涉及的范围也较广,加之在单位又承担着很多业务工作,利用节假日加班加点是常事,该同志能严格要求自己不浮躁,积极培养“埋头苦干的实干精神,精益求精的敬业精神,甘于清贫的奉献精神,不断进取的创新精神”,力求工作精益求精,按照国家、自治区检查统计工作要求,按时上报检查统计分析报告,如遇特殊情况,统计数据,如受理举报、咨询案件数、检查案件数及经济制裁金额数发生重大变化时,总要当月或当季写出检查统计分析报告上报领导,上传到阿勒泰地区发展改革委网站,让领导时时了解掌握价格监督检查数据变化情况,并对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向领导献计献策,做好参谋。
三、爱岗敬业、甘于吃苦,作为一名统计人员,该同志能热爱自己的工作,在工作中表现出非常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遇到困难的工作总是主动承担,从不推诿、从不拒绝,从不退缩。在发改委价检局,经常要对各类价格监督检查时提交分析报告,为能够客观深入的分析统计数据变化情况及原因,该同志能在工作紧、任务重、人员少的情况下,自觉的加班加点,没有怨言,敢于吃苦,圆满的完成各项统计任务。2010年5月自治区发改委价检局举办了全国价格监督检查统计报表系统学习班,该同志通过3天的业务学习,认真听讲、刻苦钻研,勤奋学习,熟练掌握新系统的操作及应用。
翟海星同志以其“踏踏实实工作,勤勤恳恳做人”的信条,认真履行着一名价格监督检查统计工作人员的职责,他真心诚意地对人,全心全意地工作,把做好本职工作作为自己最大的职责和最高的使命。他就是这样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树立了一名优秀价格监督检查统计干部的良好形象。
第2篇:上海市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先进事迹
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海市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先进事迹
获奖荣誉:上海市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先后荣获“世博优质服务贡献奖”、“世博服务卓越奖”、“世博服务品牌奖”、“世博会窗口服务先进集体”、上海市“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等多项荣誉称号,连续八届被评为上海市“文明单位”。2013年12月,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发改委授予“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
近年来,上海市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紧紧围绕政府工作重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转变工作职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及时受理价格投诉举报,较好地维护了价格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抓住重点,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近几年,该局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抓住重点行业这个着力点,先后对超市、商贸、旅游、餐饮等行业开展价格行为专项检查,制定了分行业的明码标价细则和价格行为规范;抓住重点时段这个着力点,在节日期间和价格敏感期间,以主副食品、民生相关商品和服务为重点,组织开展全市市场价格监督检查。2011年快速平息食盐抢购**,2013年部署了全市防控H7N9禽流感药品及相关商品价格监管工作;抓住重点行为这个着力点,重点打击虚构原价、低标高结、虚假优惠折扣等价格欺诈行为,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如查处联合利华散布涨价信息案;开展商品房明码标价专项检查;严查多起超市低标高结等价格欺诈行为并予以曝光。2013年对数家网络电商网上销售商品不执行政府指导价、虚构原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探索对网络电商这一新兴业态价格行为的政府监管方式,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二、敢于作为,积极探索反垄断执法
近年来,该局通过主办和协办反垄断案件,树立了价检机构的反垄断执法权威。在国家发展改革委价监局的领导和支持下,2011年参与完成了对中国包装联合会纸包装委员会价格垄断案的调查处理工作,主办了上海市包装技术协会纸容器包装委员会价格垄断案件,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2013年3月,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指定管辖、市发展改革委收到的实名举报件以及人民网的相关报道,该局对黄金饰品行业协会及多家黄金经销企业涉嫌价格垄断案件进行调查,取得行业协会及所属会员单位达成固定或变更商品价格垄断协议的证据,并依法对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及老凤祥银楼、老庙、亚
一、城隍珠宝、天宝龙凤五家金店的价格垄断行为做出了罚款1059.37万元的处罚决定。2014年,该局对眼镜镜片生产商达成纵向价格垄断案作出罚款1243.39万元的决定。
此外,该局多次参与全国性反垄断案件的查处,先后参与了对保险、液晶面板、电信、水泥、药品、奶粉、眼镜等多个行业的反垄断执法工作,既锻炼了队伍的反垄断执法能力,又为今后反垄断执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三、多管齐下,着力服务经济转型发展
近两年,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减轻群众和企业价费负担成为稳增长、扩内需的重要手段。该局深入开展价格专项检查,严格整治重点领域价费秩序,切实减轻群众和企业负担。
1.民生方面。将涉农、教育、医药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行业列为整治重点,该局加大执法检查,保证专项整治的效果。如2011年医药价格大检查工作力度,全市共实施经济制裁2677.59万元;2012年为检验大检查成效,确保查处的违规收费行为整改落实到位,该局开展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大检查“回头看”工作;2013年底已初步完成对44家三级医院及大型医疗机构的调查取证工作,实施经济制裁金额近1000万元,进一步规范了医院的收费行为。
2.涉企方面。注重执法领域的创新。一是银行收费检查。为创造良好市场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价监局的安排,自2011年起开展银行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自2011年7月1日起免除人民币个人账户11类34项服务收费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十家银行实施经济制裁2864万元。2013年以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对商业银行收费进行检查,经济制裁金额逾3亿元。二是进出口环节收费专项检查。为服务上海“航运中心”的建设,切实规范涉及进出口环节收费行为。2011年,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部署,对上海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下属单位进行检查,实施经济制裁金额386万元。2012年,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开展海关收费专项检查,实施经济制裁800余万元。2013年,开展港口收费专项检查,对上港集团下属企业的集装箱、港口服务等业务收费进行检查,查处自立项目收费、自定标准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实施经济制裁3700余万。
3.公共服务方面。三年来,先后开展了集装箱运输服务收费检查、出租车运价调整方案落实情况检查、牵引服务收费专项检查,保障了相关价格改革政策的顺利进行。
四、提升能力,切实维护群众 合法权益
近年来,该局不断提高“12358”价格举报受理服务水平,整合全市价格举报电话,开通全市统一的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形成全市联动、快速反应、及时反馈、实时查询、动态分析的价格举报工作网络。制定《上海市物价局价格举报工作办理细则》,进一步完善价格举报处理机制,细化举报处理流程,明确职责主体,切实增强全市价格举报处置能力。2012年,上海市民热线“12345”开通后,为实现两个平台的无缝对接。2013年进一步完善了“12345”转交价格事项办理机制,细化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效率。依托市信访办、上海电信、市委党校等师资力量,对全市价格举报工作人员开展素质培训,从客服礼仪、应答技巧等方面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五、精益求精,不断夯实工作基础
长期以来,该局从制度建设、执法规范、队伍建设等方面下功夫,力求素质更高、业务更精、能力更强、装备更新,为价格执法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集中开展各项规章制度清理修订工作,先后出台实施《督办工作制度》、《重要活动交流工作制度》等制度规范。二是完善执法规定。按照国家发改委《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要求,起草并下发《上海市价格行政处罚管辖规定》、《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办法》、《上海市物价检查所价格检查和案件审理工作制度》等文件。三是组织专题培训。将培训作为提高人员素质的重要手段,不断加大培训力度。每年组织多次法制和业务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案件查办能力。四是推进信息化建设。推进内网功能完善提升,实现办公电子化。推动信息化建设前期规划及研究立项工作,梳理并完善办案、办公、办事流程,为后期信息化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获奖感言
三十载风雨兼程,价检机构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从价格监督检查到反价格垄断,我局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上海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与共和国的经济命脉联系在一起、跳跃同频率,做到了志存高远,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己任,着力维护价格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刚柔并济,一手抓价格行政执法,一手抓价格公共服务;内外兼修,既锻炼了一支追求卓越、开拓创新的常胜之师,又塑造了依法行政、高效规范的文明之师形象。收获“全国价格工作先进集体”这个殊荣,既是一份至高的荣誉,又是一份责任、一种鞭策。我们将以此为新的起点,奋勇争先,勇往直前,破除一切制约市场主体活力和要素优化配置的障碍,以公正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成就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第3篇: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二00四年,我所在县物价局的正确领导和市物价检查所的具体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人民群众和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大力整顿和规范价格收费秩序,为维护群众利益,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就一年来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整顿价格收费秩序,应对价格波动,价格监督检查水平不断提高
二00四年是不平凡的一年,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全体物价检查干部克服困难、排除干扰,以极大的热情开展工作。一年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xx件;查处价格违法所得xx万元;实现经济制裁xx万元,其中上缴财政xx万元,退回用户xx万元。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使查处的价格违法所得、经济制裁以及上缴财政金额同比分别增长20.06%、19.37%和23.77%。为历史最高水平,开创了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新局面。
1、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重点检查。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重点检查的通知》精神,我所克服时间紧、任务重、交通不便等困难,全力以赴地开展了这项工作,对县城以及各乡镇医疗机构擅自提高医疗服务价格、不执行政府定价及中标药品核定价格等价格违法进行了重点检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xx件,实现经济制裁xx万元,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所分别于今年春秋两季,集中力量对教育乱收费行为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xx件,实现经济制裁xx万元。这次检查查处力度大,治理效果好,乱收费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基本实现了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阶段性目标。
3、土地和住房建设收费专项检查。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开展土地和住房建设收费检查的通知》精神和市局的统一部署,我所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开展了土地和住房建设收费专项检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x件,没收违法所得xx万元。
4、涉农收费专项检查。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进一步规范涉农收费,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我所对全县各涉农单位的收费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x件,没收违法所得xx万元。
5、节假日市场价格检查。在元旦、春节、“五一”和“十一”等节假日期间,我所以春运票价、旅游门票价格、明码标价和不正当价格行为为重点,开展了节假日市场价格检查,查处了汽车站春运期间擅自提高客运代理费的价格违法行为,规范了市场明码标价,整顿了市场价格秩序。
6、开展化肥、液化气价格检查,平抑价格波动。去年12月份以来,化肥价格大幅攀升,我所快速反应,对全县各化肥经营点的化肥价格进行了广泛调查和检查,确保了上级对化肥价格的干预措施的有效贯彻,并为政府价格决策提供了依据。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液化气价格问题,我所适时开展了检查,查处了两起液化气公司擅自提价的价格违法行为,为控制液化气价格过快增长,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7、积极支持配合市所开展的各项联合检查工作。
第4篇: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
展望二00五年,我所将继续加大查处力度,按照上级每年确定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认真完成各专项、重点检查任务,切实加强价格举报工作,进一步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作用,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创建规范化物价检查所活动,加强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建设,不断提高检查队伍素质,培养过硬作风,提高价格监督检查队伍的战斗力。
第5篇: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思路
××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思路
××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总体思路应以转变工作方式为突破点,立足于对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充分发挥“当裁判、搞服务”的职能,重点加大对不正当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充分发挥价格举报和价格监督组织的引线作用,切实加强对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价格行为的整顿与治理。具体思路:
一、注重方式方法创新,继续推进价格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从树正的角度,以全面推进明码实价店评选为切入点,正确引导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培育消费者合理的消费理念。在开展评选活动方面,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在数量上应逐步增多,在范围上逐步扩大。在评选方式上,由初期的宣传、申请、验收、表彰逐步过度为申请、验收、发牌,凡符合条件的,可直接予以授牌。在管理方面,主要通过成立协会的方式,加强明码实价店价格行为的自律,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则作为其中的主要成员之一,具体负责日常的协调、管理、定期例会的组织以及建章立制等。
二是改进评选方法,继续开展“价格信得过”等形式多样的价格信用活动。在具体方式上应采取政府引导、企业参与、消费者认可、社会监督的总体思路,通过社会评价机制来转变工作方式。在具体内容上应将社会的评价作为主要标准,同时要注重企业的影响力、经济效益等多层综合因素。
三是建立与推广企业联系制度,强化价格自律和内部监督。采取定期定向包干方式,加强价格监督检查机构与企业的联系,帮助企事业单位完善物价员制度,健全价格档案管理制度,建立企业事业单位信用档案,以增强经营者价格自我约束能力。
二、抓住社会热点问题,开展重点专项检查。
一是开展房地产行业价格和收费以及物业收费专项检查。近年来我市房地产行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但随之而来房产价格在不同程度上存在一些欺诈、质价不符等行为,同时由于房地产业投资相对较大,一些部门借机乱收费的行为也不少。明年要以规范房地产价格为切入点,对涉及的收费部门开展专项治理。物业收费问题已成为当前居民投诉的主要热点之一,这其中除了物业市场运作体制不健全的因素外,也存在物业管理企业只收费不服务或超标准收费等问题,今年应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开展一次重点检查。
二是开展劳动、公安、海关、商检、税务等系统收费大检查。随着对外开放力度进一步加大,优化投资环境已成为政府关注的热点。劳动、公安、海关、商检、税务等部门则是对外开放的窗口单位,各个部门不仅管辖的范围较大,而且涉及的收费项目相对较多。通过开展检查,对规范各个部门的收费行为,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三是对邮电、电信资费开展检查。近年来邮电、电信行业体制管理变化很大,业务领域逐步拓宽,综合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但同时乱加价、乱收费、强制服务收费的现象时有发生。开展对邮政、电信资费的检查,对于减轻社会各方面负担,促进邮电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四是对涉农价费、教育和医疗服务收费继续开展常规性检查。近期农村市场价格时常出现不同程度的波动,特别是一些农资价格,涨幅较大,直接影响了农民利益。所以,××年在涉农价格和收费方面应继续开展检查,重点是化肥、柴油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为全面配合“一费制”的具体落实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调整,应继续开展教育、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整顿。
此外,对于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逐步探索与推广提醒告诫、案例公布、规劝警示、市场调查、定期免检、信誉评价、整改回访、协商调节等制度,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
三、完善农村价格监督体系,全面构筑基层物价检查机构工作平台。
主要从完善配套管理措施着手,进一步理顺镇价格监督站管理体制,从制度、体制、机制等多个方面,实行全市统一的管理办法,逐步推行统一的培训机制、考核机制、奖励机制、定期交流机制等等,同时对人员配置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通过政策扶持,进一步增强镇村价格监督人员的工作热情,为县级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全面开展打造新的工作平台。
四、以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责任制试点为契机,全面加强价格监督检查队伍建设
重点抓好责任制落实,同时配合责任制的具体实施,重点完善机构设置、各项配套制度的制定。进一步建立与完善价格行政处罚过错责任追究、价格行政执法回访和责任制度等。加大对案审工作的管理,采取集中培训、异地检查等方式,全面提高案件审理质量。注重调查研究,围绕新的发展观,研究和探讨在新形势
第6篇: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职责
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职责
及社会监督有关政策法规
一、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职责
价格监督检查隶属本局领导,接受上级物价部门业务领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对辖区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规范价格行为,并依据价格法规对价格违法行为提出行政处罚的具体意见和实施处罚决定,具体职责是:
1、学习贯彻落实、宣传国家的价格方针和法律、法规,促使价格管理相对人自觉遵守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及规章,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价格秩序;
2、监督本县收费单位和经营者执行国家规定作价原则、办法、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监督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执行,监督提价申报制度,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执行,监督明码标价的落实;
3、对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理坚持二十四字方针,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4、价格查处案卷的收集,整理与保管;
5、价格监督检查信息的收集,发布和反馈;
6、负责实施价格举报制度,对每件价格举报详细登记,认真查处,及时回复;
7、指导业务主管部门、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价格自律;
8、开展“价格信得过”活动;
9、指导职工、群众等基层价格监督组织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10、协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个体、经营户和集贸市场的价格行为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价格社会监督
价格社会监督是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组织社会各界力量实行价格管理的一项职能活动,它是价格监督的重要补充,组成全方位的监督的统一整体,也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群众当家作主,享受社会主义民主权利的一种体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消费者组织、职工价格监督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组织及消费者,有权对价格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新闻单位(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传播媒介)有权进行宣传国家的价格法规,揭露价格违法单位和个人,公开报道典型案例,介绍执行国家法规、政策好的单位和先进经验,同时也对价格进行舆论监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充分发挥群众的价格监督作用,可以聘请:乡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代表、村民代表以及纪检监察、工商管理新闻舆论等部门员为价格监察检查员,形成县、乡、村三级价格监督检查网络。
三、价格社会监督的范围及职能
价格社会监督行政上隶属原机构,业务上属物价局领导。其主要负责对本辖区内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个体商户或农村集贸
市场执行价格法规、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其主要职能有:
1、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的价格法规、政策,把国家的人价格法规、政策及时地宣传到农村;
2、在县物价部门和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集贸市场和农村的价格管理;
3、对市场的价格动态,及时向上级政府和县物价局反馈信息,开展价格咨询,提供信息服务,指导农民产业结构调整,为农民发家致富提供第一信息;
4、对涉农价费行政、事业部门的价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5、对有价格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有权提出批评、劝告,制止其违法行为,责令将非法所得退还购买者,对情节严重或不听从劝告的,应向物价局提出处理建议,并协助执行。
6、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群众对价格问题的意见和要求。
红 安 县 物 价 局
二O O三 年 十 月 十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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