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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律师先进事迹(共17篇)

作者:纤玉曦 | 发布时间:2020-05-18 10:08:54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律师先进事迹材料(优秀)

铁肩挑正义做法律卫士

丹心守信仰促社会和谐

xxx律师现任xx律师事务所主任,xx应用法学研究中心主任。系xx律师协会副会长,本届xx市政协委员,xx县政协常委、法群委副主任,同时担任民革xx市委委员、xx县台联会会长、xx学院及xx学院客座教授、xx市中级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员、xx市国土资源局特邀监察专员、xx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等社会职务。

政治坚定——为端正执业方向,践行神圣使命

“律师制度恢复以来的三十年,是律师事业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不断发展的三十年,我们是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是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要以坚定的政治立场来保证正确的执业方向。”

这是xxx律师在全所纪念律师制度恢复三十年座谈会上的讲话内容。尽管他是民主党派人士,但其政治立场坚定,在律所管理建设以及自身执业活动中始终胸怀大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在xxx律师的带领下,律所一直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全体律师思想统一,教育学习计划明确,专人

负责督促落实。每月定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活动中,重点学习了科学发展观、党的各项重要会议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去年开展的警示教育活动和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活动中,xxx要求全体律师均须提交整改提高材料和学习心得。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学习,着力提高执业律师的思想政治水平,初步建立起学习型律所和学习型执业律师队伍。

2009年5月,律所设立独立支部。为保证党支部成为律所的政治领导核心,实现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有效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xxx律师组织召开会议,确立党支部在律所中的政治领导核心地位,明确在律所内实行“党管人事、党管宣传、党管教育”的三管原则,所内事务分工按上述原则执行,从而确保律所正确的政治方向。律所的这种制度设计,得到了省司法厅政治部领导的充分肯定。此外,xxx还在所财务上大力支持党建工作,帮助支部实现“三个一”设施达标,每年为党支部提供不少于2万元的活动经费。支部的党建工作在短短两年的时间里取得了长足的进步:2011年,该党支部被省司法厅、省律协党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支部的书记、副书记分别被表彰为省级、市级优秀党务工作者。

殚精竭虑——为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司法公正

“律师虽无职无权,但我们手中有武器——法律,为社会、为人民、为民主法治,我们大有可为。”

xxx律师以实际行动兑现了他对于律师职业的承诺。从业以来,他始终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法律人的天职,追求公平正义,得到当事人的好评,赢得社会各界的认可。共办理各类案件800余件,担任过100余家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为当事人追回直接经济损失近3亿元、避免经济损失近10亿元。

xx经济开发区,系xx省首批“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排在全省今年申报国家级经济开发区之首。为了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xxx律师以《xx经济开发区建设和发展中的法律服务与法律保障》为调研课题,重点研究开发区在征地拆迁、工程建设、招商引资、土地出让、劳动用工等方面所涉法律问题,多次与相关单位座谈,多项调研子课题已完成拟呈报相关部门,为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努力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

在xxx律师带领导下,律所公司清算事务部律师团队办理的企业破产案件平稳分流安置了1000多名下岗职工,解决困扰他们多年的社会保险及经济补偿问题,使之生活得到保障,债权人和破产企业之间的矛盾得以有效化解,社会资源在优化配置的同时实现了社会稳定。2010年9月,根据人民法院的指定,律所担任xx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破产管理人。由于公司系原国有企业于1996年破产之后重组的民营企业,职工数量达600多人,且集中在县城。职工面临第二次破产,情感上无法接受,情绪波动较大,成为当地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xxx律师多次到现场召开会议做说服教育和相关解释工作,经过几十天的艰苦努力,基本平息了事态,没有出现上访情况,相关工作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

刘xx,一个在广州做生意的新疆人(少数民族),2006年11月21日,是他毕生难忘的日子。原本绝望的“死囚”,就在这一天,xx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他无罪。他曾涉嫌贩卖毒品海洛因五千余克,运输毒品海洛因三千余克,被检察院提起公诉。xxx律师担任其辩护人后,先后会见二十余次,向他详细询问有关情况,多次到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交换意见,并五次前往广州等地向证人和有关单位调查取证。随着调查的深入,发现案件中的诸多疑点:指控被告人的证据只有同案被告人的供述,缺乏其他物证、书证,同案被告人的供述之间也存在诸多矛盾之处,侦查活动存在违法情况等。在xxx律师的不懈努力下,无罪辩护意见得到了法庭的采纳。该案处理结果最终推动了最高人民法院一个“准司法解释”的出台(最高法院研究室曾对该案中的相关程序问题做过专门答复)。

诚信待人——为秉持法律信仰,恪守职业道德

“把法律当信仰,不要当成谋生的手段,把律师当事业,不要当做职业,把自己当律师,不要当成惟利是图的商人。” xxx律师这样说,也是这样做的。执业期间,他既办理过标的额大和有社会影响的案件,也办过很多别人看来不起眼的小案,但无论办什么案件,他一样认真对待,推敲法律一丝不苟,收集证据绞尽脑汁,文书制作精益求精。十四年来,没有受到当事人的指责,收到的只有锦旗和赞誉。正如他所说的,“因为部分‘黑律师’、‘准律师’的介入,吞噬着中国律师的诉讼市场,现在许多站在法制前沿的中国律师职业尊严荡然无存。拯救律师的尊严,促进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便要从自身做起!”

2008年,xxx律师代理了一起发生在本市标的额较大的买卖合同纠纷案,委托人虽然相信他的能力和水平,但又极为担心自己没钱去找关系而打不赢官司,因为对方公司在全省均属有名的大企业。xxx律师耐心地、直率地进行安慰:律师不包揽胜诉,也不能搞贿请法官的“暗箱操作”。应把工作重点放在收集证据和研究案情上,只要证据充分,不怕打不赢官司。经过他异常艰苦的努力,该案最终胜诉,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学习钻研——为提升服务质量,拓宽服务领域

“我们已身处一片红海,要更好地生存和发展,我们必须寻找到更加广阔的蓝海。”

xxx律师口中的“红海”指的是律师执业的常规领域,即诉讼业务,“蓝海”指的是尚未形成竞争态势的诸如公司破产清算、并购重组等非诉讼业务。2005年,他说这番话的时候,刚担任xx律师事务所主任,其时,无论他本人还是全所在诉讼业务方面均处于鼎盛时期。现在回想起来,对于当时的西部律师来说,那是多么具有前瞻性的战略决策。

“言必行,行必果”。在随后一年时间里,律所经xx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核评定,取得破产管理人资格,成为xx片区唯一能从事破产管理事务的律师事务所。时至今日,在xxx的领导下,律所先后办理了(或正在办理)xx市纸袋厂、xx建材股份有限公司、xx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等六家企业的破产管理工作。去年,他还从所内选派了12名律师前往xx政法大学参加为期三年的证券法务知识培训,鼓励律师考取证券从业资格,向着非诉讼业务的另一重要领域进军。近期又组织了几名律师前往政法学院培训知识产权业务。

近年来,xxx自身也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先后参加了律所和xx政法大学联办的公司清算重组业务和证券从业资格专业培训、在xx学院党派干部培训班学习、去xx参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并获任职资格、在国家司法行政学院参加高级律师培训等培训教育。

为加强与其他法律职业共同体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法律的正确实施,xxx牵头组建了xx应用法学研究中心,并聘请了一批专家教授为研究员,同时也促进了所内律师办案质量的提高。真情回报——为推动公益事业,服务基层群众 “我在农村基层工作过五年,知道基层群众的疾苦,了解弱势群体的无助,我没想过要做一个伟大的人,就只是想尽我所能地为他们解决一些具体困难。”

xxx律师在自身执业生涯中获得成功的同时,时刻不忘为困难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十四年来,他亲自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0余件,指派所内律师办理500余件。每遇捐助活动,他都慷慨解囊,积极捐款、捐物。

近年来,律所坚持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义务开展法治宣传,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2009年,xxx带领律师到xxx中心校,向优秀教师和学生赠送爱心奖学金八千元,向学校赠送《普法宣传手册》二千册。同时与学校建立结对帮扶关系,进一步帮助学校加强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2010年,又先后与xx社区居委会和xx社区居委会签订结对法律服务协议书,指派律师担任该两社区的法律顾问,引导和帮助社区居委会调处基层矛盾,有效化解纠纷。2011年,律所成立结对工作组大力服务农村,尤其是国家大型水利工程xx水电站库区,与库区内三个移民迁建村签订了义务法律顾问合同,为村两委和村民提供法律咨询和其他法律服务活动,力所能及地为村两委及困难群众、贫困学生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等。本年度,已向该三个村的部分困难村民和学生捐赠了价值一万余元的生产资料和学习用品。2011年,xxx律师向贫困地区xx村捐资20万元,并帮助该村落实其他项目资金修建了通往大山深处的公路,解决该村1000多村民交通问题的同时,又多方奔走帮助完成了该村小学校舍的建设问题。

参政议政——为服务地方发展,推进民主法治“政协委员是职务而非荣誉,切实履职,积极参政议政才能不负民众的重托。”

xxx律师还积极参加人大、政协、法院系统等单位组织的立法咨询、征求意见座谈会和其他社会活动。如,参加四川省高院关于刑法部分条款数额执行标准和情节认定标准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刑罚执行工作的座谈会并发表意见,部分得到采纳。担任xx律师协会副会长及宣传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期间,积极参加律师协会建设,主要参与筹建xx律师网,多次组织承办律协的各类会议和活动。作为xx市政协委员,三次应邀在政协全会上作演讲,所做的《关于xx风貌综合整治的建议》等提案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并予以采纳。因其参政议政成效显著,多次受到党政机关的表彰奖励。“一分耕耘,一分收获”。xxx律师的辛勤付出得到了回报。他所领导的xx律师事务所于2008年获得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的殊荣,成为全市律所的形象窗口。其个人多次获得“xx市优秀政协委员”、“xx市优秀律师”等殊荣,撰写的法学理论研究文章多次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上发表,曾获得“全国律师理论研讨会”优秀论文奖、“四川省法、检、公、司理论研究”二等奖、xx市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三等奖等表彰奖励。

厚德载物抒写壮丽人生,锐意进取铸就辉煌事业。十四年的成绩仅仅是一个起点,一个迈向新的更高目标的起点,xxx律师正以他的实际行动,谱写一名优秀法律工作者更为光辉的篇章!

第2篇:优秀律师党员先进事迹

优秀律师党员先进事迹

黄XX,男,47岁,中共党员,高级律师,清华大学法学院深民商法研究生;现任XXX律师事务所主任、XX省侨资办法律顾问、XX市专家工作联合会法律专家、XX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律助理、X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X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X区政府法律顾问。

执业20多年来,XX始终用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以“做律师,先做人”为座右铭,以“少应酬、多钻研,少满足、多提高,少名利、多做事”为原则,以“用心做百姓律师,热心为百姓服务”为宗旨,用专业法律知识,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格依法执业,恪守职业道德。XX同志在业界率先倡导

并带领全所律师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把律师工作和普法宣传教育相结合,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第八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上,黄振辉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全国优秀律师”光荣称号。

一、学好理论,提高觉悟,践行党员义务

“做好律师,先做合格的共产党员”是XX经常说的一句话,也是他20多年律师生涯的概括。XX时刻用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加强政治学习,提高自己的党性观念和政治觉悟,时刻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放在心中,努力实践着“做合格共产党员”的誓言。

XX分注重学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无论日常工作多么繁忙,他每天都要抽出时间看书看报、收看电视新闻节目,学习政治时事,学习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理论,使自己的思想及时跟上变化发展着的新形势。特别是对新颁

布或修改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更是认真刻苦,不但做到及时掌握,更是仔细做好读书笔记,使自己的办案理念不断更新,办案水平不断提高。他自觉学习共产党章程等知识,善于用“三个代表”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用严格的规章制度管理分散的律师团队,律师所每周三政治学习雷打不动,保证每个律师都能通过政治学习,提高思想觉悟,跟上发展变化的形势。

近年来,XX担任了XX市人大常委会常委法律助理、XX区人大常委会委员、X区政协委员等社会职务,无论职务怎么变换,他都始终牢记党的宗旨,认真履行共产党员义务,热心为基层群众和外来工服务,推进基层的民主法治建设服务。

二、健全制度,抓好管理,打造深宝律师品牌

XX认为“最好的管理,不是人管人,而是制度管人”。在XX带领下,律师所按照司法部有关文件精神,认真修

订了律师所《合伙协议》和《合伙章程》,为律师所今后的科学发展和正常运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之后又结合工作实际带领全所律师,制定了案件委托制度、收案结案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十几项规章制度,严格规范委托代理合同格式,明确地规定执业律师,对当事人应尽的责任义务,有效地保证了广大律师认真办案,依法执业。此外还制定了档案管理、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内部保卫保密、错案责任追究、担任法律顾问以及律师所分支机构管理等项规章制度。

XX把“外树形象、内练强功、诚信务实、依法执业”作为建所宗旨,为切实保证为当事人提供高质量的服务,XX提出了对重大疑难、承办人把握不准的案件,主办律师与全所律师共同会审的方法,通过对已知材料、正反论证,全方位分析研究案件办理的具体思路与辩护侧重点,并针对每宗案件的具体情况,制定多种不同的承办方案,采取一步棋几步走的方法,针对一些特殊案件,还

邀请当事人参加讨论,听取意见,增加办案的针对性和透明度。

三、创新形式,办案普法,当好法制教育义务宣传员

一是在代理案件中普法,送法进社区。2006年,XX带领全所律师挂点福永街道13个社区,为居民群众提供义务法律咨询服务,进行普法宣传教育,收到了显著成效,创造了律师送法律进社区的“福永模式”,也受到了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几年来,XX参与“法律进社区”活动463次,参与调解社区民事纠纷93宗,举办法律知识讲座76场,帮助区委区政府解决了一批影响较大的上访案件,维护了社会稳定,化解了社会矛盾。深圳商报、深圳晚报等多家媒体对此进行了跟踪报道。

二是上课讲法,当好普法“讲师”。Xx不但自己自觉做好普法宣传员,还带领全所律师深入社区、街道、工厂企业举行义务法律咨询和普法宣传活动,他

要求全所律师在代理案件过程中,一定要认真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让当事人知道自己违反了哪些法律,错在了哪里,自己有哪些权益,该怎样维权。几年来XX义务普法累计达到500多场次,接待法律咨询1000多人次,受教育人数近10万。

XX常年担任X区妇联、X商会、xx企业家协会、XX总工会等200多家单位的义务法律顾问,被顾问单位戏称为常年在编的“编外人员”。XX还担任X中专、XX中学法制副校长,定期到学校上法制课;他还组织全所律师参加宝安区义务工作联合会,成立了X区首批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律师志愿者队伍,第一批驻点新安街道25个社区提供法律宣传咨询服务。2011年,XX被XX省司法厅授予“XX省2006—2010年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工作者”、被省律协授予“全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等光荣称号。

四、关注弱势,关心公益,真情回报社会

XXX一直热心公益事业,用真情回馈社会。1997年XXX得知家乡的一座木桥被洪水冲毁,村民出入都要涉水时,马上着手凑够了10万元钱,在村口建起一座水泥桥,彻底解决了乡亲们出行难的问题。他还资助家乡3名贫困学童完成了小学、中学、中专的全部学业,现已有两名学生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XXX把资助失学儿童复学一事作为自己回报社会的一个重要途径,先后为延安希望小学捐款5000元,为龙川县扶贫小学捐款6000元,助学捐款累计超过了20万元……据统计,黄振辉先后为社会捐赠的款项超过80项,累计超过了百万元人民币。

XXX积极带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组织全所律师与各街道妇联联系,义务为各街道的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帮助,并坚持每周一次到区妇联值班,接听广大妇女的法律问题咨询电话。XXX先后为区妇女儿童提供义务法律服务近1000次,涉及财务纠纷超过1600万元人

民币,XXX因此被区妇联评为“支持妇女工作先进个人”。

五、注重学法,功底扎实,为百姓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XXX法律本科毕业后,为了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法律水平和办案能力,他克服困难,又参加了清华大学法学研究生班学习,并以优异的成绩取得了清华大学民商法硕士研究生资格。

长期的不断学习和办案实践,使他不但法律法规基础扎实,且法学理论及办案经验也不断丰富,他把这些好的经验做法结集成册,出版了《税收犯罪疑难案例判解》一书,并有《判例制度在我国的发展前景展望》、《论律师侵权的损害赔偿》等30多篇论文发表在《中国律师》、《广东律师》、《深圳法制报》等报刊上。200

6、2007年获得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六、七届中国律师论坛“优秀论文奖”等荣誉。扎实的法律功底和良好的办案水平,使黄振辉多年来办理了很多较为复杂的大案、难案,也多次获得省

市区委政府授予的“办案能手”称号。

第3篇:优秀志愿者先进事迹材料(律师)

先进事迹

优秀志愿者先进事迹材料(律师)

同志,男(女),现为。作为一名律师,她深知:律师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也是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者。律师的荣耀不是来自财富的积累,而是来自于对社会的贡献,尤其是对弱势群体权益的关注和保护。从业以来,××律师一直热忱投入法律公益事业,不仅积极参加律师事务所。

到高中毕业。在平时他还会经?和这位学生联系,了解他的生活情况和学习状况。帮助他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其他困难。鼓励他用功读书,将来为祖国建设贡献自己的青春。几年来,他走进××中小学10余所,共为多人次作了20余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还进入全市众多的街道、社区和乡镇、送法下乡,开展法律咨询,为广大老百姓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服务。

热心法律公益,服务社会。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将我国建设成为真正的法治国家一直是××律师的理想。但她深知,法律援助工作在贫困地区的艰难和需要,他不为别的,就为弱势群体能平等地获得公平与正义。面对越来越多需要法律保护的弱势群体,××律师始终以“扶困救弱”的心态对待每一个人,把党组织的温暖通过自己传递给每一个人。他积极参加救助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活动,每年都要办理多起法律援助案件,用专业和爱心帮助最需要温暖的弱势群体。当得知双目失明的残疾人华某因生活费赔偿纠纷需要法律援助后,周家魁律师积极为她提供法律援助,多次与执行法官和有关人员沟通,经过近一个多月的努力,终于使其领到了被拖延的生活赔偿费,也改变了她认为社会不公的成见。

第4篇:律师先进事迹

律师先进事迹

高级律师张建文1968年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曾就读于吉林大学、黑龙江大学法律系,黑龙江省行政学院管理系。1992年考取律师资格,2004年晋升为高级律师。20余年的律师生涯,办案逾千起,恪守“铁肩担道义,丹心护天平”的人生准则和事业风骨,凭借坚强的意志,刚毅的性格和丰赡的学识先后经办了数十起大案要案,赢得了当事人的号评和社会的广泛赞誉,多次受到记功、嘉奖、表彰和奖励,被评为“优秀律师”。同时兼任哈尔滨市南岗区人大代表、哈尔滨市南岗区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哈尔滨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执法监督员、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哈尔滨市侨联委员会、哈尔滨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黑龙江省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黑龙江省疑难案件研究中心专家组成员。

张建文律师在1995年创办了黑龙江建文律师事务所,在张建文主任的精心管理下以“坚守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为理念。多次被评为黑龙江优秀律师事务所,2009年被评首批为五星级诚信律师事务所。张建文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为数十家企业担任法律顾问,为企业合法的避免法律风险,挽回经济损失。却也因此未能好好照顾家庭,陪伴妻子,甚至连母亲最后一面也未曾见到。但维护了社会的正义和公平,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连续十几年被评为哈尔滨市“优秀律师”、“文明使者”。2009年被评为全省优秀律师。张建文律师始终是普法的先锋,从乡村到城市,从法庭到讲堂都留下了他普法的身影,2012年春在市领导的带领下,张建文律师与巴彦兴隆镇等18个村屯建立了顾问关系,并当天开展义务法律宣传,解答法律咨询,受到当地农民兄弟的好评。张建文律师不忘社会责任,无私奉献社会,他曾为交不起学费的学生施以援助之手,为贫困子弟送去温暖。特别是在汶川地震和玉树地震当发生后,放下自己手中的工作,积极的去捐款,为灾区群众送去自己的一份力量和关怀。2009年张建文律师承办的长城资产公司诉某县政府财政局、广东粤景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通河纸业公司、黑龙江粤景纸业公司的借款纠纷案。张建文律师组织多次研讨,最后提出代理方案,其代理意见得到省高院和最高院的认可,给该县政府避免重大损失。

一个人的事业再辉煌,也只能是个成功的人,不会是个伟大的人,张建文律师的事迹足以彰显自己报答社会的责任心。

第5篇:优秀律师事迹

树立目标,便奋不顾身的往前走;选择与机遇相关;感恩与前进。

一、漫漫求学路从灯塔索取勇气

资料站于1979年进入资料站学院海洋捕捞工程专业学习,到如今30多年过去了,当他谈及大学生活时感触颇多,记忆最深刻的是为期一个半月的毕业实习,吃住都在渔船上,生活条件极其艰苦。最难熬的就是晕船,得益于他经常锻炼,身体素质良好,相比渔村的孩子,自小在城市长大的他反而是最先缓过来的。所以,当大家都在船上休息时,他一直跟着渔民捕鱼,当时正值冬汛,工作强度巨大,而在这时唯一的心理安慰便是那海上的灯塔。据说,海上的人每分钟都可以向灯塔索取勇气,他期待着自己也可以从中不断的获得力量。他觉得:在吃过这样的苦后,其他的苦已经不算苦了。水院留给学子最大的财富就是艰苦朴素的作风和对学术的钻研精神。

在我们采访的最后,资料站拿出一本贴身携带记载了重要事情的本子,小心翼翼地拿出一张黑白照片,照片的背景是广阔的大海,五个年轻小伙子嬉笑着向岸边跑来。小小的照片记载了一段青葱岁月,那是最好的时光,刻满了时间的痕迹。多年过去,照片中的年轻人早已步入中年,并在各自的岗位上打拼。但一起奋斗挥洒青春的时光,永远像一座灯塔,给予他前进的勇气。

二、恩师指引方向走上法律之路

资料站毕业时,作为优秀毕业生留校,后又当上了我国水产界元老李星颉教授的助教。在此期间,他也曾替李老先生上过几堂课,授课条理清晰,深得李老先生赞许。正逢此时李老先生发现:国内似乎还没有人从法律的角度研究渔业资源,便推荐他去当时的上海水产学院进修,趁此机会,他去旁听了乐美龙先生三个月的法学课。随着对渔业法学习的逐渐深入,资料站发现,如果光从渔业法的角度,只能算是熟悉行业的规则,而要处理渔业争端,需要学习了解的东西太多,包括:争端解决、民事诉讼、仲裁、国际海洋法公约等等。想要搞懂渔业法,就不能只是浮于表面,而是要了解渔业法背后最基本的法。

正好当时学校转型,有许多进修提高的机会。于是在学校的举荐下,资料站去了复旦大学深造渔业法,然后逐渐扩展到经济法,海商法的学习。之后,他又回到了学校,给海运学院的航海系学生上海商法,与此同时,他也接一些律师的工作,慢慢地,当律师的工作占据他越来越多的精力时,他决定从学校辞职,成为一名专职律师,并创办了资料站律师事务所。

三、打破常规律师之路只为正义

律师的职责是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致力于法治理论的传播、交流、发展,使律法得到逐步完善,从而打造一个和谐、稳定的法治社会。资料站在长达20年的律师生涯中就曾打破常规,通过一个案子为突破口,最终促使最高法院修改相关法规。1999年3月29日,资料站港务局引航管理站引航员俞小洪等两人为资料站有限公司所属资料站轮担任引航任务,在登轮时软梯绳索突然断裂,资料站摔成重伤,被鉴定为二级伤残。事发以后,资料站接受了港方及俞小洪等的委托,向海事法院提起诉讼,向资料站公司索赔759.4万元。然而,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海上人身伤亡案件损害赔偿的具体规定(试行)》中规定的海上人身伤亡损害赔偿的最高限额为每人80万元人民币。即使这条律法已经不再符合法理与社会实际,但在它被修改之前,法律的尊严不容践踏。对此,资料站结合受害人的工资收入,当时的物价水平,在资料站开专家论证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制造舆论攻势,经过各方面的努力,法庭最终采纳了资料站的代理意见,修改了这条法律。依法判处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368万元,资料站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委托方的合法权益,此案也成为我国法院审理的个体人身伤害涉外案件的经典案例。

法不外乎人情。资料站表示,这个案子正因为调动了大家的正义感和维权意识才能取得这样的成果。他之所以做一名律师,也是为了将毕生坚持的正义感和道义传承下去。

四、资料站老男孩骑行川藏线 生在海城,长在海岛,做的海事,对海可谓一往情深。但海的无穷变幻,深不可测,故忘洋多兴叹,徘徊着回头是岸。岸上至少还有山,山外有山,连绵到天。在川藏线参加骑行圆了这位老男孩心中的海陆合一的梦。而且以常难悦己的年岁被选为二十多个来历不明的大小伙组成的骑行队伍指导员,从老童又常沦落成小童,包含天意。这是资料站赠与我们的《资料站》上他的骑行感悟开篇的文字。

由于时间的限制,资料站未与我们细细分享川藏行的一路趣事与磨难,故我们只能从《资料站》这本书了解当时他的心声,老男孩解放天性的过程。在他人的文字中,50岁的老童从成都出发的第一天,便冲在最前面,让后面的一帮年轻人望尘莫及。不仅如此,他还能把体能分配的极好,所以即使到了傍晚快结束的时候,依然后劲十足。川藏线上还有一件老童的趣事。当日行至折多塘,受暴雨和上坡的折磨,面对绵延的大山,在老童的教唆下,众人以最原始的状态享受大自然赐予的美景,留下了著名的六裸男浴图。从此,春光无限不仅是春光乍现的睿智,老童不经意逆生长成天真淳朴的小童。骑行之路多趣事,更多的应该是一路相随的生理和心理上的不适,资料站在书中写到:当你想到你肯定要死去的时候,你会发现尚未发掘的力量源泉和你从来没有梦想过要拥有的支配权力;当你发掘他们的时候,那就可能使你的灵魂升华。川藏行,每骑一步当是对内心力量的加持。

抬起首、携紧手、骑车走、不回头;之海、大成、大周天,海上、陆上、成长路。这是资料站在资料站上的感言,也是他这一生最好的写照。

第6篇:优秀律师胡志翔先进事迹

胡志翔律师先进事迹材料

胡志翔,男,汉族,1975年12月生,中共党员,现任新疆正嘉律师事务所主任、喀什地区律师协会副会长。兼任喀什律师协会联合党支部副书记,喀什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法律咨询专家组成员、中国钦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喀什二中法制副校长、地区“五五普法”讲师团讲师等。1997年援疆到新疆从事警察工作。2000年考取全国律师资格,从事律师职业至今。2008年成功开办了喀什首家个人律师事务所--新疆正嘉律师事务所,2010年8月被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律师”。作为一名年轻的优秀律师其主要事迹如下:

一、政治素质高、忠于宪法和法律,顾全大局,恪守职业道德的优秀律师代表,是当事人信任的好律师。

胡志翔同志作为一名优秀青年律师,忠于职守,正确履行职责,切实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宪法,积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自觉维护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始终在政治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执业中,胡志翔律师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竭力虔心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达到对法律负责、对社会负责、对当事人负责的统一。胡志翔同志在思想上和工作上积极要求进步,为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法律的公平和正义,尽职尽责,在律师执业期间没有受到过任何当事人的投诉和不良反映。自觉服从、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管理、监督、指导,积 1

极参加行业活动。正派的执业形象,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赞许,受到当事人一致好评,是当事人信任的好律师。

二、立足法律实践,法律专业技能精湛,办案质量高,律师工作成绩显著。

在诉讼领域胡志翔律师承办了大量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包括在刑事辩护方面如:2006年弗朗西斯〃拉比汗(FRANCIS LEBOHANG〃SENOKO,莱索托王国国籍)在我国因涉嫌犯走私毒品罪在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受审。由于案情复杂,而且是外国人员在我国犯罪,如果法院认定该罪名成立,应判处死刑,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指派胡志翔律师作为弗朗西斯〃拉比汗的辩护律师,胡志翔律师全面了解案情及细致研究相关案卷资料,抓住案件中证明运输毒品的证据不足这一细节,对弗朗西斯〃拉比汗犯走私毒品罪进行了无罪辩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此案后,采纳胡志翔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弗朗西斯〃拉比汗犯走私毒品罪的罪名不成立,最终弗朗西斯〃拉比汗涉嫌走私毒品一案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人民检察院喀什分院撤回控诉结案。2008年的在喀什发生的影响到中外“8.4”案件,在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监督下为其中一名被告人担任辩护人,达到了预期的社会效果。同时胡志翔律师为王某绑架案、张某挪用公款案等成功做了无罪辩护,始终保持出色的执业记录,深受社会的肯定。

在民事诉讼方面胡志翔律师就2010年承办的标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达4件,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诉讼案件达8件。胜诉率高达86%。

在非诉业务领域,胡志翔律师也取得骄人的成绩。

胡志翔律师在喀什率先倡导律师最终的成功是以非诉讼为主导业务,占领法律服务市场,应用精湛的法律知识,维护政府依法执政,维护企业正常迅速发展,为其保驾护航。

截止到2010年底,胡志翔的顾问单位已达20余家,包括政府和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如聘请胡志翔担任的知名企业法律顾问有:喀什大众集团公司其下属包括8家独立法人机构公司、新疆八一粮油公司、喀什奥都实业集团公司下有6家独立法人机构公司包括环疆购物广场及新建的国际购物广场等、喀什金利达国际物流中心有限公司、新疆和谐矿业公司等,行政事业单位聘请胡志翔担任法律顾问的有:喀什地区气象局、自治区公路局叶城公路总段、叶尔羌报社、历届喀什地区行政公署主办的中亚南亚商品交易会总法律顾问等。

胡志翔律师在业务上追求尽善尽美,精益求精,无论是在诉讼领域还是非诉讼领域都取得重大成就,对商业环境和商业规则具有深入、独到的理解,多次为客户提供构思精巧、贴切可行的法律解决方案,为当事人挽回无数的经济损失。

三、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实践活动及法律援助事业,关注弱势群体切身利益,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胡志翔同志积极参政议政,参与信访接待工作,2010年4月被聘为喀什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法律咨询专家组成员。

胡志翔同志积极支持普法工作的具体实施,免费为广大群众答疑解惑,积极为农民工、下岗职工、困难企业、贫困当事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如:农民工玉赛因在棉花加工过程中被机器切断左臂,失去手臂的玉赛因多次找到加工厂要求工伤赔偿无果,玉赛因找到胡志翔律师,胡志翔律

师调查了解了基本情况之后,免费为玉赛因代理了该案,经过多方努力,胡志翔律师最终帮玉赛因争得了相应的补偿。2009年3月农民工胡某拖着病退,一瘸一拐的找到胡志翔律师,胡某在施工中受伤经司法鉴定所鉴定为七级伤残。胡某多次找老板赔偿老板不予理睬,后经胡志翔律师免费为其协调和诉讼,最终获得了8万余元赔偿。2009年张某被派遣到国外工作时因工受伤,造成右腿股骨粉碎性骨折,要求公司赔偿,但公司始终不予理会,无奈之下的张某找到胡志翔律师,胡志翔律师与喀什地区某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协商。经过数次调解,最终以该公司向张某支付15万元的赔偿金顺利结案。胡志翔律师自执业以来免费承办了多起关乎社会弱势群体切身利益的案件,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同时胡志翔十分热心公益事业,5.12汶川大地震中捐款3000元,在青海玉树地震中也积极捐款捐物。2010年6月,通过西南政法大学向贫困学子捐款1000元。

胡志翔律师为提高普通民众的法制意识,在《叶尔羌报》上作为特邀作者进行定期法律知识讲解,发表过多篇稿件,受到一致好评。关心和热爱教育事业,还于2008年8月受聘于喀什二中法制副校长,经常为喀什二中的师生们解析法律知识,为预防青少年犯罪做好法律知识的普及教育工作。

四、理念先进、管理规范的律师事务所主任。 胡志翔律师不仅是一位优秀的律师,更是一位出色的律师事务所管理者。新疆正嘉律师事务所是由胡志翔律师发起设立的一个年轻的律师事务所,在胡志翔律师主持下,该所从设立起就以高起点、高标准来要求自己,坚持走“规范

化、专业化”的发展道路。胡志翔律师还十分注重律师事务所的文化建设。在创正嘉律师品牌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适应新形势对律师的要求,新疆正嘉律师事务所在胡志翔律师的带领下,本着高起点、上档次、上规格的目标,在开展非诉讼法律服务和律师事务所软硬件建设上狠下功夫,走在了全地区的前列。同时他还能想方设法调动人力资源和物力资源,最大限度的保证了律师事务所人尽其才,物尽其用。

五、强化理论学习,精心钻研律师业务理论,精通律师业务专业知识,争作专家型律师。

胡志翔律师从未停止过学习的脚步。2001年,为了增强业务能力,胡志翔律师选择了继续深造,于2001年9月至2003年7月在中国政法大学攻读在职法学硕士研究生并以优秀成绩毕业,在攻读研究生期间获得 “优秀学生”,“优秀班干部”等荣誉称号。胡志翔律师在工作之余还考取了高级企业培训师资格、中级经济师资格、心理咨询师等资格。从事律师职业以来,胡志翔律师不断积极进取并孜孜不倦钻研法务,在律师业务专业化发展方面有独到的见解。执业9年来,始终自觉履行律协会员义务,在今年当选为喀什地区律师协会副会长。为促进喀什经济开发区法制建设,目前胡志翔律师正在研究特区建设的法制方面相关问题,并与兰州大学刘光华教授撰写《新疆内陆特区建设的法制和政策保障》论文。

“沉稳、高效、睿智、谦逊”,这是胡志翔律师的座右铭。胡志翔律师坚信,通过睿智的战略构想,深具亲和的人格魅力,坚韧不拔的创新精神,诚信务实的执业风范,一定能在律师的执业生涯中创造更加辉煌的明天。

第7篇:律师先进事迹材料

尽心尽责投身律师事业

无怨无悔奉献法律援助

——王宁刚十佳律师参评材料

王宁刚律师的先进事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坚定信念为先导,拓宽视野强素质,不断推进事务所全体律师的政治思想及执业素质教育。 王宁刚律师始终把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素质的根本动力和第一任务,结合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党委、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创优争先活动”及“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 的活动要求,他在认真组织贯彻落实的同时,还坚持把形势政策、区情发展、民族政策解读和理想信念教育作为自身和其他同事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中之重。在事务所内部建立了每周一次的政治业务学习制度、疑难、复杂案件讨论制度。在他的带领下,通过不断学习,事务所全体人员的政治素养和执业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

二、以健全制度为保障,科学管理促规范,使事务所的规范化管理取得显著成效。

王宁刚律师十分重视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先后制定了《事务所管理制度汇编》等各项规章制度而且身体力行。在他的要求下,事务所实行了“统一规范着装、统一规范接待行为和服务用语、统一规范办案服务流程、统一规范法律文书格式”的“四统一”规范服务模式,使事务所树立了良好的规范服务形象。在王宁刚的带领下,事务所形成了工作环境和谐,同事间相互团结,业务工作规范有序,形成了业务工作、制度建设“双促进、两不误”的良好氛围。

三、以服务群众、化解社会矛盾为己任,勤勉尽责为委托人提供优质、诚信、高效的法律服务,创造了事务所“零投诉”的优良服务纪录。

工作中,王宁刚律师始终坚持把以服务群众、化解社会矛盾为己任,自觉用党的宗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实践。他承办的所有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不仅没有丝毫违纪问题,也没有一位当事人投诉,而且当事人都非常满意。自执业以来,王宁刚律师累计接待咨询万余人次,担任区内重要机关、事业单位、知名企业法律顾问数十家,办理案件近千件,其中包括经济纠纷、劳动争议、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领域内的重大疑难案件,为当事人挽回或维护经济利益数千万元。王宁刚律师在承办“宁夏某化学有限公司氯气泄露重大环境污染赔偿案”、“宁夏某商城集体租赁纠纷案”等有社会重大影响的案件过程中,以高度的责任心、高超的执业技巧,成功的化解了群体社会矛盾,使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得以缓和并使双方的利益诉求得以平衡,消除了社会不稳定因素,成为行业内的经典案例。在王宁刚的带领下,事务所以诚信、尽责、高效的服务宗旨在律师行业内创造了“零投诉”的优良服务纪录。

四、热心社会公益,积极投身法律援助事业,积极探索和实践社会律师法律援助工作的团队化服务。

王宁刚律师自执业伊始就热心社会公益,积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在社会中具有良好的公益律师形象。执业以来已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数千次无偿法律咨询,办理三百余件法律援助案件,为弱势群体维护和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用真情和实际行动彰显了一名律师的社会责任。承办的“刘某产品质量索赔案”、“禹某工伤索赔案”成为

我区法律援助的经典案例。

针对当前未成年人犯罪不断上升、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时有被侵害的现状,在王宁刚律师大力倡导下,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先后成立了“银川市兴庆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银川市妇女儿童法律维权工作站”,专门为妇女儿童及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2012年3月,王宁刚律师又积极与自治区妇联、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联系、协调,争取到了“中国妇女儿童法律援助行动”专项资金,为宁夏的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拓展了新的资金渠道和机构支持。在王宁刚律师的领导下,两个法援工作站建立健全了统一审查、立案、指派等法律援助工作程序,强化了质量管理机制,对法律援助案件实行了全程管理,切实把法律援助工作落到实处,为党和政府赢得了良好的声誉。

从最初个人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到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成立,王宁刚开展的法律援助工作走向了机构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带领更多的法律工作者加入到了法律援助的队伍中。

五、积极贯彻落实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各项工作安排,出色完成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各项工作任务。

对于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各类文件要求、各项工作安排,王宁刚律师在事务所内部指定事务所行政部专门负责各类文件和各项工作的落实,做到上级下发的文件和工作安排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2010年在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律师协会开展的“千名律师进万家企业,深化法律服务促发展”活动中,王宁刚律师积极参与、认真贯彻落实。其本人还担任活动组委会联络组组员并大力动员本所律师参加该项活动,出色的完成了组委会交办的工作。

有思,所以明;必行,所以远。王宁刚律师在十余年的执业历程

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在未来的征程中,他将继续身怀一颗公正无私的心;一种勇于奉献的精神;一份矢志不渝的热情;继续践行一名律师的誓言,戒骄戒躁、踏实前行。

2012年12月16日篇二:律师先进事迹材料

铁肩挑正义做法律卫士

丹心守信仰促社会和谐

xxx律师现任xx律师事务所主任,xx应用法学研究中心主任。系xx律师协会副会长,本届xx市政协委员,xx县政协常委、法群委副主任,同时担任民革xx市委委员、xx县台联会会长、xx学院及xx学院客座教授、xx市中级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员、xx市国土资源局特邀监察专员、xx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等社会职务。

政治坚定——为端正执业方向,践行神圣使命

“律师制度恢复以来的三十年,是律师事业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不断发展的三十年,我们是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是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要以坚定的政治立场来保证正确的执业方向。”

这是xxx律师在全所纪念律师制度恢复三十年座谈会上的讲话内容。尽管他是民主党派人士,但其政治立场坚定,在律所管理建设以及自身执业活动中始终胸怀大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在xxx律师的带领下,律所一直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全体律师思想统一,教育学习计划明确,专人

负责督促落实。每月定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活动中,重点学习了科学发展观、党的各项重要会议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去年开展的警示教育活动和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活动中,xxx要求全体律师均须提交整改提高材料和学习心得。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学习,着力提高执业律师的思想政治水平,初步建立起学习型律所和学习型执业律师队伍。

2009年5月,律所设立独立支部。为保证党支部成为律所的政治领导核心,实现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有效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xxx律师组织召开会议,确立党支部在律所中的政治领导核心地位,明确在律所内实行“党管人事、党管宣传、党管教育”的三管原则,所内事务分工按上述原则执行,从而确保律所正确的政治方向。律所的这种制度设计,得到了省司法厅政治部领导的充分肯定。此外,xxx还在所财务上大力支持党建工作,帮助支部实现“三个一”设施达标,每年为党支部提供不少于2万元的活动经费。支部的党建工作在短短两年的时间里取得了长足的进步:2011年,该党支部被省司法厅、省律协党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支部的书记、副书记分别被表彰为省级、市级优秀党务工作者。殚精竭虑——为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司法公正

“律师虽无职无权,但我们手中有武器——法律,为社

会、为人民、为民主法治,我们大有可为。”

xxx律师以实际行动兑现了他对于律师职业的承诺。从业以来,他始终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法律人的天职,追求公平正义,得到当事人的好评,赢得社会各界的认可。共办理各类案件800余件,担任过100余家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为当事人追回直接经济损失近3亿元、避免经济损失近10亿元。

xx经济开发区,系xx省首批“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排在全省今年申报国家级经济开发区之首。为了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xxx律师以《xx经济开发区建设和发展中的法律服务与法律保障》为调研课题,重点研究开发区在征地拆迁、工程建设、招商引资、土地出让、劳动用工等方面所涉法律问题,多次与相关单位座谈,多项调研子课题已完成拟呈报相关部门,为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努力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

在xxx律师带领导下,律所公司清算事务部律师团队办理的企业破产案件平稳分流安置了1000多名下岗职工,解决困扰他们多年的社会保险及经济补偿问题,使之生活得到保障,债权人和破产企业之间的矛盾得以有效化解,社会资源在优化配置的同时实现了社会稳定。2010年9月,根据人民法院的指定,律所担任xx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破产管理人。由于公司系原国有企业于1996年破产之后重组的民营企业,职工数量达600多人,且集中在县城。职工面临第二次破产,情感上无法接受,情绪波动较大,成为当地社会稳

定的重大隐患。xxx律师多次到现场召开会议做说服教育和相关解释工作,经过几十天的艰苦努力,基本平息了事态,没有出现上访情况,相关工作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

刘xx,一个在广州做生意的新疆人(少数民族),2006年11月21日,是他毕生难忘的日子。原本绝望的“死囚”,就在这一天,xx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他无罪。他曾涉嫌贩卖毒品海洛因五千余克,运输毒品海洛因三千余克,被检察院提起公诉。xxx律师担任其辩护人后,先后会见二十余次,向他详细询问有关情况,多次到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交换意见,并五次前往广州等地向证人和有关单位调查取证。随着调查的深入,发现案件中的诸多疑点:指控被告人的证据只有同案被告人的供述,缺乏其他物证、书证,同案被告人的供述之间也存在诸多矛盾之处,侦查活动存在违法情况等。在xxx律师的不懈努力下,无罪辩护意见得到了法庭的采纳。该案处理结果最终推动了最高人民法院一个“准司法解释”的出台(最高法院研究室曾对该案中的相关程序问题做过专门答复)。

诚信待人——为秉持法律信仰,恪守职业道德

“把法律当信仰,不要当成谋生的手段,把律师当事业,不要当做职业,把自己当律师,不要当成惟利是图的商人。” xxx律师这样说,也是这样做的。执业期间,他既办理过标的额大和有社会影响的案件,也办过很多别人看来不起

眼的小案,但无论办什么案件,他一样认真对待,推敲法律一丝不苟,收集证据绞尽脑汁,文书制作精益求精。十四年来,没有受到当事人的指责,收到的只有锦旗和赞誉。正如他所说的,“因为部分‘黑律师’、‘准律师’的介入,吞噬着中国律师的诉讼市场,现在许多站在法制前沿的中国律师职业尊严荡然无存。拯救律师的尊严,促进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便要从自身做起!”

2008年,xxx律师代理了一起发生在本市标的额较大的买卖合同纠纷案,委托人虽然相信他的能力和水平,但又极为担心自己没钱去找关系而打不赢官司,因为对方公司在全省均属有名的大企业。xxx律师耐心地、直率地进行安慰:律师不包揽胜诉,也不能搞贿请法官的“暗箱操作”。应把工作重点放在收集证据和研究案情上,只要证据充分,不怕打不赢官司。经过他异常艰苦的努力,该案最终胜诉,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学习钻研——为提升服务质量,拓宽服务领域

“我们已身处一片红海,要更好地生存和发展,我们必须寻找到更加广阔的蓝海。”

xxx律师口中的“红海”指的是律师执业的常规领域,即诉讼业务,“蓝海”指的是尚未形成竞争态势的诸如公司破产清算、并购重组等非诉讼业务。2005年,他说这番话的时候,刚担任xx律师事务所主任,其时,无论他本人还是全所在诉讼业务方面均处于鼎盛时期。现在回想起来,对于篇三:优秀律师潘洪全先进事迹介绍

励精图治 守护公正

——江西图志律师事务所主任潘洪全律师先进事迹介绍

潘洪全律师,男,42岁,大学本科文化,江西图志律师事务所主任。1997年获得律师资格,并曾在萍乡钢铁厂法律顾问处、江西振武律师事务所、江西鸿天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2010 年10月独自创办萍乡市首家个人律师事务所——江西图志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他始终坚持专业化发展和专家型律师的理念,忠于事实、忠于法律,热心公益事业,执业为民,追求公平正义,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锐意进取的拼搏精神,探索出了一条法学理论和律师实务相结合的路子,成功地办理了一系列在全市以及其他省市有影响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及经济效益。

一、热心公益事业,顾全大局,恪守职业道德,是当事人信任的好律师,为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

古语说:“自知者明,自胜者强”,谁能战胜自身的弱点,谁才能成为强者。他,一名年轻的司法工作者,新一代律师的佼佼者,用不寻常的成长经历验证了这句古语。

潘洪全律师长期以来坚持时事政治学习,关心国家大事,坚信并自觉接受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感,在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和处理非诉案件时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利益,保持清醒的头脑。注重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从而使自己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不断增加。能够自觉坚持政治理论学习,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尤其在与不良风气,腐败现象斗争中立场坚定,充分体现了一个优秀律师应有的政治素质和政治信念。他在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尤其是在办理有重大影响、涉及到国家政策或稳定大局的法律事务问题上,比如他在办理于萍乡市三亚小产权房屋群体纠纷和案件时,感觉到此类案件民怨大,社会影响面广,曾经群体性上访上告,有可能引发恶性事件,潘律师都能以其政治敏感性,及时进行劝说疏导工作,近日,某煤矿发生工亡事件,家属本要抬尸上访,经潘律师做工作,选择理智的法律途径!潘律师并把握案件总体走向,不惟办案而办案,潘律师还为萍乡市人民检察院成功协调多年老上访户周某一案,努力开展劝说疏导工作,平息信访事件,化解各方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表现出了一位优秀律师坚定的政治信念和崇高的职业道德,受到了当事各方及政府维稳工作人员的一致肯定。

二、热情服务,立足法律实践,法律专业技能精湛,办案质量高,积极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律师工作成绩显著。

潘洪全律师从业16年来共计担任过几十家公司、企业和国家机关的常年法律顾问,潘洪全律师精湛的业务水平和优良的职业道德深受顾问单位的称赞。有 16年的从业经历和对律师业务的潜心研究,潘洪全律师凭着在房地产、投资收购及其他商事、民事等方面都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精湛的业务水平,办理了大量民事、行政、经济和刑事案件,为当事人和企事业单位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

在律师工作中,潘洪全律师一贯规范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严格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为目的,从业清廉、公正、服务热情、认真、作风严谨、正派、依法履行律师职责,从未出现错案、假案,无违法违纪,原萍乡市王朝大酒店工亡职工李某家属一案,历经劳动仲裁、一审诉讼,二审诉讼,执行等程序,历经

六、七年终于为死者家属讨回公道,获得补偿。当类似这样的成功案件为他带来广泛赞誉的时候,潘律师常常只用一句话:我只是做了律师应该做的——忠于事实和法律”做了回应。潘律师的谦逊在本地政法系统和当事人中传为佳话。

潘律师积极参与引导群众依法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热情服务群众,积极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和免费法律咨询,潘律师还参与了多项社会公益活动:今年,潘洪全律师又免费代理了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检察院因公受伤的执法英雄付道斌民事索赔案,为我们萍乡市检察系统的执法英雄争取了最大限度的民事权益,受到了萍乡市检察系统广大干警的好评。积极参加了司法局和律协组织的各项活动特别是萍乡市司法局组织的法律援助工作,参加了萍乡市“法企联姻论坛”大会,提交了相关论文。

潘洪全律师从业16年多来,在法律服务行业做出了突出的成绩,受到了上级机关和社会各界的赞誉,多次被评为优秀律师,其获得的具体荣誉称号如下:潘洪全律师曾于2006年8月在第二届全国律师电视辩论大赛初赛江西赛区获“最佳辩手奖”。2008年10月30日在江西省第二届诉辩大赛中获全省“优秀辩护人”称号;2008年12月获江西省司法厅颁发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律师”称号。2008年潘洪全律师获选萍乡市司法局“2008年司法行政最有影响十大人物事件”。2009年6月23日被萍乡市委、市政府信访局、萍乡市司法局聘请为“萍乡市信访工作律师法律服务志愿团成员”; 2010年4月21日被萍乡市人民检察院聘请为“信访协理员”; 2012年2月,潘洪全律师被当选江西省律师协会法律顾问委员会专业委员。2013年,潘洪全律师当选为萍乡市委十佳优秀律师。

三、文明规范执业、塑造诚信形象。

由于对律师事业的热爱与执著,使潘洪全律师炼就了一身过硬的执业技能,从而演绎了一个又一个成功的案例。潘律师认识到,仅有较深的法学素养和熟练的执业技巧是远远不够的,如果一个律师没有勤勉敬业的精神,没有良好的品行,是无法走向成功的,也无法获得社会及当事人高度的评价。作为一名年轻的不断走向成熟的律师,他坚信先做人,后做事。工作中,他不放过任何一个有利于当事人的案件事实,庭审中言词缜密有度,驳斥对方有理有据,“重事实、重法律”的执业方式,使委托人充分信赖,也得到法官的充分尊重。比如原萍乡市江发集团留守处江某贪贿案一审判刑十年,二审被判轻刑,委托人开始不理解到后来佩服潘律师的执业技能和勤勉敬业的精神。

由于某些地区的律师不按照执业规范来要求自己,在办案中不从案件实质上来调查研究,而是机关算尽,惟利是图,严重影响了律师的社会形象,使很多的社会公众对法律的公正公平性产生了信任危机,潘律师对此深恶痛绝。潘律师能够清醒地认识到 :律师的执业环境确实不尽如人意,但是,如果大家为了当事人的利益都去拉关系搞司法腐败,长此以往,司法公正将荡然无存,律师将会失去执业的“诚信”根基,其贻害无穷。因此,同司法腐败作斗争,应当首先从自我做起。在办案中,潘律师与法官交往慎法、与当事人交往慎德,不触“高压线”,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律师规范,充分体现了新一代年轻律师高尚的执业风范。

总之,在近十六年的律师生涯中,潘洪全律师一贯模范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积极履行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的各项义务;办案时,严格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为目的,从业清廉、公正、服务热情、认真、作风严谨、正派,严格依法依规执业,认真履行律师职责,从未出现错案、假案,从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当事人投诉情形;在执业中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关系严谨规范、遵守行为竞争规范,与同行关系融洽,互敬互助,从不搞不正当竞争,为年轻律师树立了榜样,赢得了尊重和好评。

“青春在创业中闪光,人生在奉献中升华”,这是潘洪全律师的座右铭。潘洪全律师坚信,通过睿智的战略构想,深具亲和的人格魅力,坚韧不拔的创新精神,诚信务实的执业风范,一定能在律师的执业生涯中创造更加辉煌的明天。

2013.8.22篇四:优秀律师事迹材料曾向前

优秀律师事迹材料

一、政治理念坚定,执业态度端正

他长期以来坚持时事政治学习,关心国家大事,坚信并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感,在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和处理非诉案件时始终坚持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利益,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坚持政治理论学习,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注重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维护社会稳定、优化经济环境工作中立场坚定,在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尤其是在办理有重大影响、涉及到国家政策或稳定大局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认真把握案件总体走向,不惟办案而办案,自觉维护国家利益以及法律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协助政府、法院从法律层面将矛盾化解,做到办案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如在过去的两年多时间里,他应资兴市政府馨颐花园清算工作组的邀请,无偿参与馨颐花园一期项目开发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认真提供法律意见,积极参与协调业主和开发商、开发商和建筑商、建筑商和民工的关系,努力开展劝说疏导工作,平息信访事件,化解各方

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表现出了一位优秀律师坚定的政治信念和崇高的职业道德,受到了当事各方及政府维稳工作人员的一致肯定。

二、服务精益求精、维权不畏辛劳

成功来源于不懈的努力,根植于对事业的无尽热爱。对曾律师来说,律师工作不是谋生的职业,而是一项必须全身心投入的高尚事业。他始终视律师为崇高的职业,始终把敬业、拼搏、爱岗、奉献作为自己的人生信念,以赤诚的事业心和强烈的责任感,全身心投入到律师工作中,努力实现法律服务尽善尽美,精益求精,时时保持敬业精神,处处维护当事人利益,为社会,为人民发光发热,认认真真做好每一件业务,最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让每一个客户时刻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公正。

在2010年元月办理的廖某诉村民小组侵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案件中,廖某所在的村民小组以村规民约规定“上门女婿所带来落户的子女不参与征地补偿款分配”为由,拒绝按其他村民同等待遇向廖某分配集体土地被征收后的征地补偿款,廖某不服,多次向政府部门上访,均未能得到解决。曾律师接受此案后立即展开了调查取证工作,通过调取的证据证实廖某早在1998年起就作为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承担了相应的农业税义务,其户口更是在此前就随父一同迁入该组,而此前的几次集体收益分配中都没有将其排除在外,所谓的“村规民约”规定完全是村民小组长因个人恩怨而在本次土地征收行为发生后制作的,廖某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是确凿无疑的,理应依法享受征地补偿款的分配。为此,曾律师在代表廖某与该村村委、该村民小组干部多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代理廖某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在庭审中结合证据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据理力争,提出的代理意见得到了合议庭采纳,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村民小组向廖某支付征地补偿分配款五万余元。

三、关注弱势群体,热心公益事业

从取得律师资格至今,曾向前律师一直十分重视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对确有特殊困难的企业和个人,经常积极主动提供法律援助

服务,对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更是从不推辞,仅2010年一年,他就办理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7起。在办案过程中,他从不因为是免费的法律援助业务而有所懈怠,始终坚持认真负责的态度,弘扬扶贫济弱的精神,真心实意的帮助那些经济困难和其他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认真维护弱者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政府形象及弱势群体权利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如在2005年办理黄某医疗纠纷案件中,为吃透案情,曾律师自费购买了专业的医学书籍,专程到外地找医学专家咨询,查找国内外权威资料,通过掌握翔实的资料,推翻了省医学会作出的“不构成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维护了黄某的合法权益,该案也被评为当年度省级经典法律援助案例;在2010年办理的史某等农民工与某外商独资企业劳动争议纠纷案中,该企业国内负责人无视我国劳动法规规定,强行解雇员工而拒不支付相应补偿,并声称“不理解中国法律为何要给予辞退员工经济补偿”,曾律师通过电子邮件与该企业在美国的投资人进行沟通,宣讲我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郑重阐明了外商到中国投资办企业应当尊重并遵守中国法律的道理,促使该企业最终选择了与史某等人和解,并与其他数十名员工达成了相应协议,该案的成功办理有力地维护了我国劳动法的尊严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郴州市电视台也进行了追踪报道,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此外,曾向前律师还积极支持法律咨询热线及青少年维权活动,多次深入街道、社区,进行义务法律咨询,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积极对灾区及贫困地区进行无私捐助,汶川地震灾害、玉树地质灾害,他都积极响应号召,多次为灾区捐款、捐物,积极交纳“特殊党费”,并极力采取其他方式向灾区伸出援救之手。他时常关注贫困家庭子女就学难的问题,积极联系和参与捐资助学活动,2009年在办理庞某诉村委会雇员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时,他作为被告村委会的代理人,了解到原告庞某因伤致贫造成其正上初中的儿子失学的情况,在积极促成当事双方进行和解之后,曾律师利用自己担任某建筑公司法律顾

问的便利条件,联系了一位热心公益的建筑老板与庞某的儿子结成帮扶对子,使其又回到了学校。

四、执业文明规范、诚信赢得尊重

由于对律师事业的热爱与执著,使曾律师炼就了一身过硬的执业技能,从而演绎了一个又一个成功的案例。作为一名不断走向成熟的律师,他坚信先做人,后做事。曾律师清醒地认识到,如果一个律师没有勤勉敬业的精神,没有良好的品行,是无法走向成功的,也无法获得社会及当事人高度的评价的。工作中,他不放过任何一个有利于当事人的案件事实,庭审中言词缜密有度,驳斥对方有理有据,“重事实、重法律”的执业方式,使委托人充分信赖,也得到法官的充分尊重。在办案中,他与法官交往慎法、与当事人交往慎德,不触“高压线”,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律师职责,充分体现了新一代律师高尚的执业风范。

在近十年的律师生涯中,曾向前律师一贯模范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积极履行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的各项义务;办案时,严格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为目的,从业清廉、公正、服务热情、认真、作风严谨、正派,严格依法依规执业,认真履行律师职责,从未出现错案、假案,从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当事人投诉情形;在执业中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关系严谨规范、遵守行为竞争规范,与同行关系融洽,互敬互助,从不搞不正当竞争,为年轻律师树立了榜样,赢得了尊重和好评。

“青春在创业中闪光,人生在奉献中升华”,这是曾向前律师的座右铭。曾向前律师坚信,通过睿智的战略构想,深具亲和的人格魅力,坚韧不拔的创新精神,诚信务实的执业风范,一定能在律师的执业生涯中创造更加辉煌的明天。

二 0 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优秀律师事迹材料简介

曾向前律师,男,37岁,中共党员,湖南众望归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一、政治理念坚定,执业态度端正

在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尤其是在办理有重大影响、涉及到国家政策或稳定大局的法律事务过程中,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认真把握案件总体走向,自觉维护国家利益以及法律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协助政府、法院化解矛盾,构建和谐。

二、服务精益求精、维权不畏辛劳 把敬业、拼搏、爱岗、奉献作为自己的人生信念,努力实现法律服务尽善尽美,精益求精,认真做好每件业务,最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关注弱势群体,热心公益事业

2010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起,坚持认真负责的态度,真心实意的帮助那些经济困难和其他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认真维护弱者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政府形象及弱势群体权利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多次深入街道、社区,进行义务法律咨询,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积极对灾区及贫困地区进行无私捐助,积极联系和参与捐资助学活动。

四、执业文明规范、诚信赢得尊重

严格依法依规执业,认真履行律师职责,从未出现错案、假案,从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当事人投诉情形;在执业中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关系严谨规范、与同行关系融洽,互敬互助,从不搞不正当竞争。篇五:郑思钢律师先进事迹材料

郑思钢个人事迹材料

郑思钢,男,汉族,1983年6月出生,2005年毕业于宁波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2006年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2006年进入浙江玉山律师事务所实习,2008年8月开始成为浙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进入律师行业五年多来,特别是独立执业的三年多以来,深刻的体会到作为一名律师对于引导社会价值取向,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有着不可磨灭的作用。为了能够成为一名有口皆碑的青年律师,我始终以“依法辩曲直,仗义论是非”作为自己职业的座右铭,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作为自己的最高准则。执业三年多来的主要事迹如下:

一、政治素质高、忠于宪法和法律,顾全大局,恪守职业道德,是当事人信任的好律师。

作为一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的青年律师,深知具有敏锐的政治眼光,过硬的政治素养对于想成为一名优秀律师的重要性。执业三年以来,我一直忠于职守,正确履行职责,切实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宪法,积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自觉维护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始终在政治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竭力虔心为委托人提供法 律服务。达到对法律负责、对社会负责、对当事人负责的统一。

在思想上和工作上积极要求进步,为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法律的公平和正义,尽职尽责,在律师执业期间没有受到过任何当事人的投诉和不良反映。自觉服从、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管理、监督、指导,积 极参加行业活动。正派的执业形象,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赞许,受到当事人一致好评,是当事人信任的好律师。

二、立足法律实践,法律专业技能精湛,办案质量高,立足法律实践,法律专业技能精湛,办案质量高,律师工作成绩显著。

胡志翔律师在业务上追求尽善尽美,精益求精,无论是 在诉讼领域还是非诉讼领域都取得重大成就,对商业环境和 商业规则具有深入、独到的理解,多次为客户提供构思精巧、贴切可行的法律解决方案,为当事人挽回无数的经济损失。

三、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实践活动及法律援助事业,关注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实践活动及法律援助事业,参加各项社会实践活动及法律援助事业弱势群体切身利益,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支持普法工作的具体实施,免费为广大群众答疑解惑,积极为农民工、下岗职工、困难企业、贫困 事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如:

四、“沉稳、高效、睿智、谦逊”,这是胡志翔律师的座右 铭。胡志翔律师坚信,通过睿智的战略构想,深具亲和的人 格魅力,坚韧不拔的创新精神,诚信务实的执业风范,一定

能在律师的执业生涯中创造更加辉煌的明天。

第8篇:律师事务所先进事迹

律师事务所先进事迹

黑龙江建文律师事务所,于1995年,经黑龙江省司法厅核准成立,建文律师事务所现有执业律师20名,全部具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其中法学硕士4名,设有金融、房地产、婚姻家庭、劳动仲裁、交通肇事等13个专业部门。从事咨询、代书、诉讼及非诉讼代理业务。该所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宣化街135号宏威大厦706室。与南岗经济开发区毗邻,交通便利,服务方便。

十八年来,全体律师在主任,高级律师张建文的带领下,精诚团结,锐志进取,以精湛的业务技能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多名律师被黑龙江省律师协会评为“黑龙江省优秀律师”,多名律师分别担任黑龙江省律师协会“房地产主业委员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刑事专业委员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建文律师事务所共承办经、民、刑、行政等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大江南北法庭内外,为上百家企业事业单位提供了常年法律服务;在普法宣传中更是积极主动,精心培养了上千名法制宣传员,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案例更是不可胜数。建文律师事务所律师无私奉献,不忘社会责任,扶贫助学帮助困难家庭,特别是在汶川地震和玉树地震中全体律师踊跃捐款,积极贡献自己的力量。建文律师事务所始终坚持以服务大局维护社会稳定为宗旨,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认真负责保质保量的完成了交办的法律援助案件。建文律师事务所狠抓学习坚持每周组织律师学习专业知识,建文律师事务所还根据司法局的部署,2008年开展“两会”学习专题,2009年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2012年开展以学习习总书记的中国梦为内容的主题演讲,提高认识,增强觉悟。

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社会而不遗余力地拼搏,赢得社会各界的好评,多次受到省市的表彰、奖励,建文律师事务所连续十年被评为“先进律师事务所”。2009年被评为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2009年被评为首批五星级诚信律师事务所。

黑龙江建文律师事务所以“坚守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为理念,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和饱满的工作热情,为创建中国法制和谐社会而奋斗。

第9篇:律师事务所先进事迹

律师事务所先进事迹(精选多篇)

律师事务所先进事迹

黑龙江建文律师事务所,于1995年,经黑龙江省司法厅核准成立,建文律师事务所现有执业律师20名,全部具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其中法学硕士4名,设有金融、房地产、婚姻家庭、劳动仲裁、交通肇事等13个专业部门。从事咨询、代书、诉讼及非诉讼代理业务。该所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宣化街135号宏威大厦706室。与南岗经济开发区毗邻,交通便利,服务方便。

十八年来,全体律师在主任,高级律师张建文的带领下,精诚团结,锐志进取,以精湛的业务技能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多名律师被黑龙江省律

师协会评为“黑龙江省优秀律师”,多名律师分别担任黑龙江省律师协会“房地产主业委员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刑事专业委员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建文律师事务所共承办经、民、刑、行政等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大江南北法庭内外,为上百家企业事业单位提供了常年法律服务;在普法宣传中更是积极主动,精心培养了上千名法制宣传员,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案例更是不可胜数。建文律师事务所律师无私奉献,不忘社会责任,扶贫助学帮助困难家庭,特别是在汶川地震和玉树地震中全体律师踊跃捐款,积极贡献自己的力量。建文律师事务所始终坚持以服务大局维护社会稳定为宗旨,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认真负责保质保量的完成了交办的法律援助案件。建文律师事务所狠抓学习坚持每周组织律师学习专业知识,建文律师事务所还根据司法局的部署,2014年开展“两会”学习专题,2014年开展“学习实践科

学发展观”,2014年开展以学习习总书记的中国梦为内容的主题演讲,提高认识,增强觉悟。

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社会而不遗余力地拼搏,赢得社会各界的好评,多次受到省市的表彰、奖励,建文律师事务所连续十年被评为“先进律师事务所”。2014年被评为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2014年被评为首批五星级诚信律师事务所。

黑龙江建文律师事务所以“坚守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为理念,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和饱满的工作热情,为创建中国法制和谐社会而奋斗。

新疆正嘉律师事务所先进事迹

新疆正嘉律师事务所以“正义公平,嘉言善行,守信如金”为办所宗旨,以“专业分工、团队协作、主办律师负责制”为特点的业务管理模式和法律服务体系,是一家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端、高效、优质法律服务,以担任公司法律

顾问、刑事辩护、民事诉讼案件代理为主要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涉及企业收购与兼并、公司上市、资产重组、股份制改造、房地产、招投标、重大投资建设项目等诸多方面,为当事人提供全程的法律服务,深受社会各界好评。走过两年多的正嘉律师事务所,由小到大,逐步发展,坚持走“品牌化、专业化、规范化”的发展道路。

主要事迹如下:

一 律师事务所已初具规模,人员素质明显提高。

全所工作人员现已达30多人,执业律师20人,其他辅助人10人。除个别律师因年龄原因外,均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其中个别律师还取得了法学硕士学位,本所律师都具备了深厚的专业知识及丰富的执业经验。所内部分律师及工作人员还取得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资格、报关员资格、中级经济师资格、企业培训师、心理咨询师、企业法律顾问等资格。部分优秀律师还被聘为喀什

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法律咨询专家组成员、中国钦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重点中学喀什二中法制副校长、区“五五普法”讲师团讲师等。我所主任胡志翔还获得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律师”等荣誉称号。

二、全所注重并狠抓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律师具备良好的作风素质。

思想政治教育是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我所充分认识到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确保律师工作社会主义方向的需要,律所定期开展组织活动,全所坚持周五政治学习制度,积极主动完成司法行政机关交给我们的任务:认真的学习文件,深刻领会文件精神与要义,并从自身出发,写出深刻的心得体会,努力提升自身的思想政治。尤其是今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来,我所对此高度重视,结合市司法局对整个活动的要求,我所立即行动,着力营造“创先争优”活动氛围,以“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为目标,将各项规定动作落实到位。在办公楼道醒目位置,制作了宣传栏板大力宣传本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在思想政治方面我所坚持正确的政治发展方向,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推动民族法制建设等方面做出了贡献。

三、制度建设和管理方面

建有完备、规范的规章制度。

我所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充实完善行政管理和业务管理等

各类规章制度,我所成立以来多次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制定、修改、充实、完善各类管理制度。在建所初期,所里就制定了《新疆正嘉律师事务所收案审批、登记及讨论、归档管理办法》、《避免利益冲突的审查制度》、《公共案源分配制度》、《新疆正嘉律师

事务所个人业务分配办法、整体业务拓展基金及管理办法》、《新疆正嘉律师事务所公共业务管理制度》、《专职律师、实习律师管理办法》、《律师助手管

理办法》、《事务所工作人员着装要求》、《统一收案、统一收费、统一与委托人结算》、《过错赔偿责任制》及其他基本规范等20多项制度,使我所的管理有章可循。

建立了律师培训规划和制度。

全体专职律师积极参加各类培训。一是每周五下午我所均组织全体律师进行业务学习及政治学习。二是我所几名律师积极参加省律协组织的业务培训讲座;三是外派律师学习,参加各种研讨会和其他学习活动。每年参加培训远远超过规定的40个学时。

强化律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制度建设。

我所为了强化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一是专门制定了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监督条例,对外公布了投诉电话,主任亲自负责处理投诉和举报工作;二是建立了律师服务反馈制度,每年年底我所常年法律服务单位均对律师服务质量给与反馈,90%以上当事人对我所律师的服务

质量给与了优良评价;三是建立了律师诚信档案。以上工作的实施,使我所评审年度内,无虚假证据、虚假陈述、虚假法律意见等现象发生,没有律师受到行业或行政处分。

四、律所不断发展强大、不断拓展业务领域,加快律师事

务建设,树立正嘉律师品牌。

我所成立两年来办公环境有了极大的改善,2014年我所在交通便利的克孜都维路香城大厦自购面积130平方米的办公室,整体装修,添置了大量的办公设备,如: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每位律师都配置电脑,并建立本所自己的网站宣传律所,实现了办公现代化。现我所办公环境宽敞舒适,已具备规范化、专业化、现代化的规模。我所通过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分配机制、人才机制、业务统

一、质量管理监督协调机制等一系列管理机制增强了全所人员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已树立起“专业化、品牌化、素质高、服务优、纪律严”的正嘉律师品牌形象。

我所法律服务业务覆盖领域广,业务量上升趋势明显。我所整体业务能力强,有向法律服务领域的广度和深度开拓的能力,富有创新精神,成功办理了大型、复杂、重大、疑难法律事务,尤其在近年来除了办理了基本的诉讼业务外,主要倾向于非诉讼业务,并取得了良好的业绩。

在诉讼方面,诉讼业务一直是作为我区律所一项传统的业

务,两年来我所一直保持良好的增长势头。律所律师就2014年承办的标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民事案件达6件,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民事诉讼案件达12件。数额较小的民事案件达150件,刑事案件辩护及代理约6件,业务创收在我区当属前列。而案件的胜诉率高达86%,律所律师始终保持的这种出色的执业记录,深受社会的肯定。

在非诉业务领域,我所也取得突破性进展。我所在喀什率

先倡导律师最终的成功是以非诉讼为主导业务,占领法律服务市

场,并应用精湛的法律知识,维护政府依法执政,引导企业依法发展经济,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

我所现担任法律顾问单位达50余家,包括政府机关、事业

单位常年法律顾问,企业主要如:喀什大众集团及下属8家企业、喀什川渝企业联合会及相关的企业、天天乐超市公司、大漠坊酒业公司、香城房地产公司、喀什奥都实业集团及其下属的环疆购物广场、国际商贸城、喀什金利达国际物流中心、喀什柏年置业集团公司、新疆八一粮油有限公司、叶尔羌报社、新疆和谐矿业公司、喀什地区气象局、自治区公路局叶城公路总段、历届喀什地区行政公署主办的中亚南亚商品交易会总法律顾问、新疆华电喀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喀什市第二人民医院等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在我区业务基本覆盖到方方面面,占据了大部分法律

服务市场。

五、积极开展法律援助,热心参加社会公益事业。

我所律师积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两年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余件。超额完成援助任务,得到地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充分肯定。作为法律服务人员,我所律师自执业以来积极为农民工、下岗职工、困难企业、贫困当事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免费承办了多起关乎社会弱势群体切身利益的案件,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当事人的好评。如:农民工玉赛因在棉花加工过程中被机器切断左臂,失去手臂的玉赛因多次找到加工厂要求工伤赔偿无果,我所指派律师调查了解了基本情况之后,免费为玉

赛因代理了该案,经过律师的努力,律师最终帮玉赛因争得了相应的补偿。2014年3月农民工胡某拖着病退,一瘸一拐的找到所里要求为其提供法律援助,胡某是在施工中受伤经司法鉴定

所鉴定为七级伤残。胡某多次找老板赔偿老板不予理睬,后经我所律师免费为其协调和诉讼,最终获得了8万余元赔偿。2014年张某被派遣到国外工作时因工受伤,造成右腿股骨粉碎性骨折,要求公司赔偿,但公司始终不予理会,无奈之下的张某找到所里,所里指派律师与喀什地区某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协商。经过数次调解,最终以该公司向张某支付15万元的赔偿金顺利结案。律所自成立以来免费承办了多起关乎社会弱势群体切身利益的案件,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同时我所还十分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司法行政部门组

织的各项活动。全所律师积极支持普法工作的具体实施,在法制宣传月免费为广大群众答疑解惑。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我所在5.12汶川大地震中捐款5000元,在青海玉树地震中也积极捐款捐物。2014年6月,通过西南政法大学向贫困

学子捐款1000元。

回顾过去,已取得的成绩是对正嘉的发展做出的最有力的诠释。展望未来,正嘉律师深知任重而道远,尤其是与东部发达地区律师事务所相比相差甚远。正嘉律师凭着对事业的执着追求和对业务的精益求精,将不断为实现既定目标而努力奋斗。

浙江春江明珠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先进事迹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浙江春江明珠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是一个团结进取,富有活力,讲奉献,能战斗的集体。律所现有人员13名,其中党员6名,占全所人员的46%。

近年来,律所党支部在思想政治上教育党员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在组织建设上能够不断增强党员的党性锻炼,很好地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在工作中能够遵守和执行各种管理规范,建立健全重大问题集体决议制度、学习制度、例会制度、民主生活制度,坚持开拓创新;在日常生活中能够坚持团结协作,以情感人,做入党积极分子贴心人,了解其对党的认识,帮助其不足;通过各种活动,营造良好和谐氛围的同时,增强了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律所党支部坚持围绕工作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工作的原则,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不断地把各项工作推向新高潮,当前律所的发展出现很好的势头,涌现出许多先进事迹,孙建平律师当选为杭州市律师协会会长,胡忠斌律师被评为浙江省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律所被评为浙江省公众满意质量诚信单位和

二次获杭州市市级文明律师事务所称号,购置了新的办公楼,为律所提高核心竞争力奠定了基础。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工作目

标和学习计划,狠抓落实,为构建和谐社会和推动律师工作的全面发展而努力!

2014年12月8日

xx律师事务所位于xx东部,紧邻省级风景名胜区x公园,是一家采用国际律师机构通行的组织及管理体制,管理规范、分工专业、作风优良、业务精湛、实力雄厚的律师事务所,范文之事迹材料:律师事务所拥军活动先进事迹材料。近年来,xx律师事务所在市律协的大力指导下,主动发扬拥军光荣传统,敢于创新,热心服务,与xx检查站结成共建对子,以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为目标,聚集法律服务资源,拓展拥军工作外延,为部队和军人、军属提供全方位的法律帮助,较好地维护了驻区部队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受到了官兵的好评。

设立工作站 建立长效机制

建立xx首家律所涉军服务站。xx律师事务所主任、政协委员刘xx律师自

从创建律师以来,就十分关注部队官兵的法律服务事宜。他经常对所里的律师说:“xx改革开放30年,成绩举世瞩目,检查站的官兵功不可没。是他们为x的建设者守住了安全防线,维护了和谐而稳定的建设环境。每个x人都应该为边防官兵做点有益的事。”他主动与xx检查站有关领导联系,开展法律拥军工作。2014年7月27日下午,“xx律师事务所驻xx检查站涉军法律服务工作站”在xx检查站正式挂牌成立。法律服务站将免费为基层官兵和军属提供各种法律服务、法律咨询,以及对边防官兵进行法律知识培训等。xx首个成立的涉军法律服务站。x市律协领导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了挂牌仪式,高度赞扬xx律师事务所的做法。

建立长效服务机制。为把涉军法律服务落到实处,律所草拟了《警民共建协议书》,得到了部队首长的认同。在工作站挂牌仪式上,xx律师事务所刘xx主任与xx经济特区检查站政委xx大校分别代表律所和部队在《警民共建协议书》

上签字。协议明确了xx律师事务所为部队和官兵提供法律服务、咨询和法律培训的具体事项,主要包括,指派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开设工作站律师信箱和咨询热线,帮助解决部队和官兵遇到的重大涉法问题,定期举办法制讲座等。更重要的是,凡涉及义务兵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律师事务所将统一指派法律服务人员无偿提供法律帮助。

自此,xx律师事务所成为了xx检查站官兵的永久法律培训基地,成了xx检查站官兵的法律之家。

了解官兵法律需求。xx律师事务所指派两名律师深入到xx检查站调研,与官兵座谈。律师利用两天时间,举办x场座谈会,与官兵面对面交谈,详细了解官兵在部队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现场为官兵解疑。从检查站回来后,律师认真梳理官兵反映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的建议。撰写了《xx检查站涉军法律服务调查报告》,递交到检查站领导,律师事务所以此次调查为

依据,对官兵开展针对性法律服务。

活化宣传形式 营造拥军氛围

xx律师事务所利用多种形式,针对不同时机,主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送法进军营”系列活动,以法律知识讲座、现场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热线等形式积极宣传国防教育和保障军人军属权益的法律知识,在xx检查站营造浓厚的法律拥军氛围。

常态化宣传。xx律师所坚持每个月为xx检查站官兵上一堂法律课。律所x多名律师分成五个业务组,每次去一组。深入连队,就官兵关心的土地承包及村民自治的法律问题、婚姻与继承的法律问题、女兵关心的法律问题等,进行了专题现场讲解和解答,受到广大官兵的热烈欢迎。共组织法律讲堂15次,开展了《民商法—市场经济的法律规则》、《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实务》、《公司法、破产法的演变及应用》、《房地产、物业实务》等为内容的专题演讲,并结合司法实践中的大量案例,及部队的实

际情况,从理论到实践共同探讨部队涉法问题。律师共接待咨询x余人,解答法律问题x余个。

日常化宣传。为确保涉军法律服务活动能够长期扎实有效开展,xx律师所与xx检查站成立了日常领导机构,建立了联络和定期回访等机制。针对官兵现实生活中出现的法律问题,律师所通过咨询电话、网上解答和信件等形式常年进行处理和解答。不仅满足了部队官兵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使官兵不出军营就能解决法律问题,实现“维军权、解军难、稳军心”的服务宗旨。同时,通过开展法律宣传活动,提高了律师队伍的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

重大节日宣传。在八一建军节、十一国庆节等重要节日,律师事务所都积极主动与xx检查站联系,深入部队,开展针对性的宣传。为最可爱的人讲授 “婚恋观”、“军人预防犯罪”等有关法律知识,使官兵受益匪浅,为年轻的军人们树立了正确的婚恋观和正确的权力关奠

定了坚实的基础,从而也为稳定部队军心起到了良好的积极作用。

通过这些活动,既增强了部队官兵的法制观点,又解决了战士身边的法律问题,逐步实现军民共建以法拥军的目的。同时,也提高了律师为社会服务的公益思想,锻炼了律师队伍,实现军民共筑合谐军营的宗旨。

依法帮助维权 为官兵排忧解难

xx律师事务所将法律拥军活动看做是一项稳军心、固长城的“暖心工程”。从巩固国防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为军人军属提供“三优”服务,即对涉军案件、纠纷提供优惠、优先、优质服务,对家庭困难的军人军属实施无偿援助,及时妥善处理部队官兵及亲属在辖区内遇到的涉法问题。2014年以来,共接待涉军法律咨询x起,xx律师无偿为军人军属提供法律援助2件。

2014年秋,检查站某中队长突然接到家里打电话,打电话的是他的妹妹。他的妹妹在电话中哭诉,她在xx县被一

辆汽车撞伤,肇事司机逃逸。她被好心人送到医院……这位中队长心急如焚,无计可施。检查站领导知道后,将情况报告给边检总站。xx律师事务所主任刘xx得知此事,非常重视,立即亲自与边检总站军官一道前往事故发生地。刘xx律师与当地交警部门、公安派出所联系,请求干警马上调查。协助干警调查取证,终于抓到了逃逸的司机。又帮助受害者索要赔偿,提供法律帮助。刘律师往返数十次,终于使受害者得到了赔偿。那位中队长非常感动,握住刘律师的受连声道谢……

检查站某战士住在边远山区,父母身患多种疾病,每月医疗、护理费用支出很大,几乎靠借钱维持,债台高筑。可这位战士的哥哥却为某企业的高管,月收入一万余元,对父母却不尽赡养义务,村里多次做工作也没有效果。xx律师事务所了解此情况后,主动介入此事。刘律师向战士哥哥的出具了一份《律师意见函》,阐明赡养义务的法律后果。他

还积极与这位战士哥哥所在的公司联系,请求协助做工作。经过刘律师的不屑努力,那位战士的哥哥同意履行赡养义务,每月支付生活费用x元。解除了这位战士的后顾之忧。

xx律师事务所想官兵之所想,解官兵之所惑,真心为官兵服务的事迹传遍全城。他们依托法律专业优势,积极探索各种形式的拥军活动,运用法律手段协调解决部队和军人军属涉法问题,使xx检查站部队放心、军人安心、军属宽心,创新了法律拥军工作模式和工作新路。

法律援助先进事迹

**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8年,目前拥有执业律师40人,实习律师16人。2014年,我所坚持以“服务社会、援助优先、有案必接、办案必精”的法律援助方针,热心公益法律服务事业,积极参与我市法律援助工作。为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大环境作出了突出贡献。

2014年度,我所共办理司法局指

派的法律援助案件十余件。办理该类法律援助案件不仅需要律师对弱者的爱心,更需要律师具有不畏艰难困苦,认真负责的责任心。我所要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一定要认真查阅案卷,搜集证据,会见被告人,熟悉整个案情,围绕事实和法律进行代理和辩护。我所还制定了集体讨论、经费保障、严格代理纪律等专项制度,既提高了办案质量,同时也维护了社会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正面形象。我所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受到受援人和法院法官的一致好评。

“12348”法律援助热线值机任务也是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14年全年,我所律师共参加值机工作61人次,值机366小时,在线实时解答法律咨询超千件。我所派出的接线律师都是有三年以上执业经验的骨干,接线时坚持耐心冷静,专业倾情,把握尺度,化解矛盾,把专业服务与社会责任有机结合,把法律专业技能最大限度地转化称社会效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为更加有效地增强人群法律意识,帮助弱势群体,创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推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彰显法律人的社会责任,我所积极拓宽公益法律服务渠道,广泛开展了法律服务进社区、进校园活

动,以法律讲座、面对面解答咨询等形式,为社会提供免费的公益法律服务。我所律师先后走进**社区、**社区、**街道司法所,**小学讲授法律课20余次,讲稿近10余万字;受教育人数达600人次;义务为社区孤寡老人、残疾人、低保户提供法律咨询100余次,提供免费法律服务近150小时。

**律师事务所将秉承一贯的社会责任感,继续为社会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倾注努力,不断拓宽服务渠道,创造新的、更大的社会效益。

第10篇:十佳律师先进事迹

十佳律师先进事迹

十佳律师先进事迹

陈平生,男,1966年2月7日出生,汉族,华东政法学院法学专业毕业,1992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1993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现为福建三和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福建省第九届律代会代表,省监事会监事,漳州市律师协会理事。从事律师工作二十二年来,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律师管理的法律、规章和全国律协的各种规范性文件,不断总结办案经验,提高办案艺术,恪守诚信的准则,忠于事业、忠于法律,热心公益事业,执业为民,追求公平正义,努力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他担任过多家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委会的常年法律顾问,成功地办理了多起各县乃至全市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诉讼和非诉法律事务,较好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以他的实际行动,逐步获得各界人士的认可、当事人的好评,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一、坚定政治信念,确立正确的执业方向。

陈律师长期以来坚持>政治学习,关心国际国内大事,坚信并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注重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从而使自己的政治意识、全局意识、责任意识不断增强。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刻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其在与不良风气,、腐败现象的斗争中立场坚定,充分体现了一个优秀律师应有的政治素质和政治信念,具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感,在办理各类法律事务时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业清廉、公正,服务热情、认真,作风严谨、正派,依法履行律师职责,至今从未出现错案、假案,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当事人投诉的情形,执业中与警官、检察官、法官、仲裁员关系严谨规范良性,遵守行业规范,与同行关系融洽。建立和谐的法制环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每个法治工作者的追求,也是坚定不移的信念;既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化解社会矛盾,从而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这更是律师作为一名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的历史使命,他在担任多家企业和准备上市公司的法律顾问工作中,积极帮助客户有效预防和控制外来的风险,主动化解矛盾。例如他在担任国网福建南靖县供电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期间,由于国家电网公司进行改革,农村电工由原来的供电公司直接聘请改为由劳务派遣公司聘请后派至供电公司工作的方式,南靖供电公司的160几名农村电工一时无法改变观念,不同意国网公司的改革做法,为了让这160几名农电工顺利接受劳务公司的聘请,陈律师与供电公司领导多次与农电工代表及农电工进行沟通、协调,经过不断努力160几名农电工与劳务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其中的25名农电工内心仍然无法接受,他们聘请律师向南靖法院提起诉讼,经开庭庭审、辩论,陈律师以事实为基础,从法律专业的角度出发,提出了起诉农电工与供电公司不属于全日制用工的意见,后被法院采纳,经多次调解,大部分起诉农电工与供电公司达成了调解协议,撤回起诉,但仍有少部分农电工不服一审判决向漳州中院上诉,为化解社会矛盾,陈律师积极向供电公司建议,促成二审法院进行调解,在陈律师的建议下,经二审法院、律师与上诉农电工进行多次商谈,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除一名不愿意调解的农电工外,其他上诉农电工均与供电公司签订调解协议,撤回了上诉,基本化解了矛盾,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为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二、热心公益事业,服务弱势群体。

陈律师对于那些动机狡诈、内心虚伪和毫无道德底线的行为嗤之以鼻,而对于农民工、下岗职工、贫困当事人等弱势群体总是怀着特别的感情倾心倾力。陈律师曾任漳州市律协公益委员会的副主任,他热心公益委员会的工作,也积极带领事务所同仁承办公益的法律援助事务,在他及同所同事的积极努力下,福建三和律师事务所被评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先进律师事务所'.2012年8月24日3时35分许,王志全驾驶粤L99546号轿车,车上载陈煌川、林淋斌(系委托人林荣山、林秀玉儿子)、陈晓玲,碰撞到前方停车等候放行由吴松元驾驶的闽E08801号重型自卸货车尾部,造成委托人儿子林淋斌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王志全、陈煌川、陈晓玲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严重交通事故。因委托人家中经济较为困难,向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陈律师接受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作为委托人林荣山与林秀玉的代理人,代理委托人向龙海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事故责任人赔偿委托人的损失。陈律师在代理过程中认真、尽责调查取证及多次就该案件与经办法官协调、沟通,该案件经过龙海市人民法院一审,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判决被告赔偿委托人赔偿款340496.42元,>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付给委托人赔偿款5500元,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较好地维护了弱势群众的合法权益,获得了委托人的好评。

三、专业精湛,作风过硬。

在执业中陈律师始终坚持专业化发展和不断学习、勤于学习的理念,以较为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锐意进取的拼搏精神,努力走法学理论和律师实务相结合的路子,成功地办理了一系列刑事案件,较好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获得了当事人的好评,比如,陈小平走私、运输毒品案,2013年7月的一天,台湾人刘雄汉、'小阿德'在台湾预谋从大陆走私氯胺酮去台,后雇佣被告人林士峰到大陆交接毒品,并约定毒品的海上运输由委托人陈小平负责,2013年7月16日,被告人林士峰到大陆后,在漳浦县被告人侯术慧的家中,与委托人陈小平、侯术慧商定,由被告人林士峰负责到广东联系交接毒品氯胺酮,并和被告人侯术慧负责驾车在前'扫路',被告人陈小平负责驾驶运载毒品车辆,并将毒品从东山驾船运载到海上交给台湾船只。该案件经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于2014年12月18日作出的(2014)漳刑初字第26号刑事判决,判决被告人陈小平犯走私、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不服,陈小平家属找到陈律师,委托陈律师担任陈小平二审辩护人。陈律师多次会见了陈小平,仔细研究了案件卷宗材料,发现陈小平系被被纠集、被指挥者,所参与的犯罪行为均是在他人组织、指挥下进行的,属被台湾人雇佣的人员,所处的地位和作用相对于案件中组织、策划指挥者为轻,一审法院对事实认定有误,一审法院对上诉人的量刑明显畸重。从犯罪情节及陈小平在案件中的地位、作用及主观恶性等多方面因素进行辩护,提出陈小平虽涉嫌犯罪,但罪不至死,建议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获得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采纳,改判陈小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很好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陈律师以自己是一名律师而倍感自豪,同时也心存惶恐,他觉得这个原本有着较高素质的群体应当更加自律、自爱。他时刻提醒自己在利用专业知识服务于社会的同时更应加强道德修养的提升,其表示将通过不断努力、不断拼搏,不断为我市律师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第11篇:优秀律师潘洪全先进事迹介绍

励精图治

守护公正

——江西图志律师事务所主任潘洪全律师先进事迹介绍

潘洪全律师,男,42岁,大学本科文化,江西图志律师事务所主任。1997年获得律师资格,并曾在萍乡钢铁厂法律顾问处、江西振武律师事务所、江西鸿天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2010 年10月独自创办萍乡市首家个人律师事务所——江西图志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他始终坚持专业化发展和专家型律师的理念,忠于事实、忠于法律,热心公益事业,执业为民,追求公平正义,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锐意进取的拼搏精神,探索出了一条法学理论和律师实务相结合的路子,成功地办理了一系列在全市以及其他省市有影响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及经济效益。

一、热心公益事业,顾全大局,恪守职业道德,是当事人信任的好律师,为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

古语说:“自知者明,自胜者强”,谁能战胜自身的弱点,谁才能成为强者。他,一名年轻的司法工作者,新一代律师的佼佼者,用不寻常的成长经历验证了这句古语。

潘洪全律师长期以来坚持时事政治学习,关心国家大事,坚信并自觉接受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感,在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和处理非诉案件时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利益,保持清醒的头脑。注重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从而使自己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不断增加。能够自觉坚持政治理论学习,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尤其在与不良风气,腐败现象斗争中立场坚定,充分体现了一个优秀律师应有的政治素质和政治信念。他在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尤其是在办理有重大影响、涉及到国家政策或稳定大局的法律事务问题上,比如他在办理于萍乡市三亚小产权房屋群体纠纷和案件时,感觉到此类案件民怨大,社会影响面广,曾经群体性上访上告,有可能引发恶性事件,潘律师都能以其政治敏感性,及时进行劝说疏导工作,近日,某煤矿发生工亡事件,家属本要抬尸上访,经潘律师做工作,选择理智的法律途径!潘律师并把握案件总体走向,不惟办案而办案,潘律师还为萍乡市人民检察院成功协调多年老上访户周某一案,努力开展劝说疏导工作,平息信访事件,化解各方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表现出了一位优秀律师坚定的政治信念和崇高的职业道德,受到了当事各方及政府维稳工作人员的一致肯定。

二、热情服务,立足法律实践,法律专业技能精湛,办案质量高,积极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律师工作成绩显著。

潘洪全律师从业16年来共计担任过几十家公司、企业和国家机关的常年法律顾问,潘洪全律师精湛的业务水平和优良的职业道德深受顾问单位的称赞。有 16年的从业经历和对律师业务的潜心研究,潘洪全律师凭着在房地产、投资收购及其他商事、民事等方面都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精湛的业务水平,办理了大量民事、行政、经济和刑事案件,为当事人和企事业单位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

在律师工作中,潘洪全律师一贯规范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严格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为目的,从业清廉、公正、服务热情、认真、作风严谨、正派、依法履行律师职责,从未出现错案、假案,无违法违纪,原萍乡市王朝大酒店工亡职工李某家属一案,历经劳动仲裁、一审诉讼,二审诉讼,执行等程序,历经

六、七年终于为死者家属讨回公道,获得补偿。当类似这样的成功案件为他带来广泛赞誉的时候,潘律师常常只用一句话:我只是做了律师应该做的——忠于事实和法律”做了回应。潘律师的谦逊在本地政法系统和当事人中传为佳话。

潘律师积极参与引导群众依法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热情服务群众,积极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和免费法律咨询,潘律师还参与了多项社会公益活动:今年,潘洪全律师又免费代理了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检察院因公受伤的执法英雄付道斌民事索赔案,为我们萍乡市检察系统的执法英雄争取了最大限度的民事权益,受到了萍乡市检察系统广大干警的好评。积极参加了司法局和律协组织的各项活动特别是萍乡市司法局组织的法律援助工作,参加了萍乡市“法企联姻论坛”大会,提交了相关论文。

潘洪全律师从业16年多来,在法律服务行业做出了突出的成绩,受到了上级机关和社会各界的赞誉,多次被评为优秀律师,其获得的具体荣誉称号如下:潘洪全律师曾于2006年8月在第二届全国律师电视辩论大赛初赛江西赛区获“最佳辩手奖”。2008年10月30日在江西省第二届诉辩大赛中获全省“优秀辩护人”称号;2008年12月获江西省司法厅颁发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律师”称号。

2008年潘洪全律师获选萍乡市司法局“2008年司法行政最有影响十大人物事件”。2009年6月23日被萍乡市委、市政府信访局、萍乡市司法局聘请为“萍乡市信访工作律师法律服务志愿团成员”;

2010年4月21日被萍乡市人民检察院聘请为“信访协理员”; 2012年2月,潘洪全律师被当选江西省律师协会法律顾问委员会专业委员。2013年,潘洪全律师当选为萍乡市委十佳优秀律师。

三、文明规范执业、塑造诚信形象。

由于对律师事业的热爱与执著,使潘洪全律师炼就了一身过硬的执业技能,从而演绎了一个又一个成功的案例。潘律师认识到,仅有较深的法学素养和熟练的执业技巧是远远不够的,如果一个律师没有勤勉敬业的精神,没有良好的品行,是无法走向成功的,也无法获得社会及当事人高度的评价。作为一名年轻的不断走向成熟的律师,他坚信先做人,后做事。工作中,他不放过任何一个有利于当事人的案件事实,庭审中言词缜密有度,驳斥对方有理有据,“重事实、重法律”的执业方式,使委托人充分信赖,也得到法官的充分尊重。比如原萍乡市江发集团留守处江某贪贿案一审判刑十年,二审被判轻刑,委托人开始不理解到后来佩服潘律师的执业技能和勤勉敬业的精神。

由于某些地区的律师不按照执业规范来要求自己,在办案中不从案件实质上来调查研究,而是机关算尽,惟利是图,严重影响了律师的社会形象,使很多的社会公众对法律的公正公平性产生了信任危机,潘律师对此深恶痛绝。潘律师能够清醒地认识到 :律师的执业环境确实不尽如人意,但是,如果大家为了当事人的利益都去拉关系搞司法腐败,长此以往,司法公正将荡然无存,律师将会失去执业的“诚信”根基,其贻害无穷。因此,同司法腐败作斗争,应当首先从自我做起。在办案中,潘律师与法官交往慎法、与当事人交往慎德,不触“高压线”,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律师规范,充分体现了新一代年轻律师高尚的执业风范。

总之,在近十六年的律师生涯中,潘洪全律师一贯模范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积极履行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的各项义务;办案时,严格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为目的,从业清廉、公正、服务热情、认真、作风严谨、正派,严格依法依规执业,认真履行律师职责,从未出现错案、假案,从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当事人投诉情形;在执业中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关系严谨规范、遵守行为竞争规范,与同行关系融洽,互敬互助,从不搞不正当竞争,为年轻律师树立了榜样,赢得了尊重和好评。

“青春在创业中闪光,人生在奉献中升华”,这是潘洪全律师的座右铭。潘洪全律师坚信,通过睿智的战略构想,深具亲和的人格魅力,坚韧不拔的创新精神,诚信务实的执业风范,一定能在律师的执业生涯中创造更加辉煌的明天。

2013.8.22

第12篇:优秀律师事迹材料

优秀律师事迹材料(精选多篇)

优秀律师评选申报材料:窦荣刚律师事迹材料

窦荣刚,男,汉族,1974年生,山东临朐人。本科学历,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1998年考取律师资格,2014年实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律师执业证号***281728。从业以来一直执业于山东求是和信律师事务所,专业从事刑事辩护业务十二年,承办过大量在潍坊市、山东省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刑事案件。

2014年荣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人民网联合举办的“2014年度最佳辩护词”评选优秀奖; 2014年3月被潍坊市

司法局授予“2014年度潍坊市优秀律师”;2014年荣获山东省第十三届律师业务理论研讨会论文评比一等奖;2014年荣获山东省首届律师、公诉人辩论赛团体一等奖;2014年被评为潍坊市法律援助优秀个人;2014年度被评为潍坊市构建和谐社会法律服务百日行活动先进个人。所撰写的有关“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刑事和解制度”等方面的专业论文多篇在《法制日报》、《律师与法制》、中国律师网等国内权威专业主流媒体上发表,对我国律师行业文化建设和我国刑事和解制度的理论和实践均产生了一定影响。所承办的成功辩护案例一篇在《上海法治报》以整版版面发表,另一篇被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编辑、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刑事辩护业务指导书籍《法庭亮剑——大律师获奖辩护词暨经典刑案评析》一书收录。

一、律师执业方面,坚持刑事辩护专业化方向,努力钻研业务,扎实勤奋工作,以专业主义的辩护依法维护委托

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司法公正

窦荣刚律师执业以来,一直坚持刑事辩护专业方向,高度重视对刑事法律及相关专业领域知识的学习、研究和积累,并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办案实践,凭借较为扎实的专业功底、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对辩护工作的高度投入,善于从纷繁的案情中寻找到对委托人最为有利的辩护思路,准确把握辩护要点,并以严密精准的论证说服法庭或检察机关接受律师的辩护意见,从而取得更好的辩护效果。擅长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未成年人犯罪、毒品犯罪、爆炸物品犯罪和其他各种常见、多发刑事犯罪案件辩护工作,先后在十余起刑事案件中为委托人作无罪辩护成功,另有数十起改变罪名、减少罪名和免予刑事处罚的成功辩护案例。尤其在涉及烟花爆竹、黑火药的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爆炸物犯罪;因经营劳务输出、出国留学业务而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犯罪以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等刑事案件辩护

领域,均已有多起无罪或重罪名改轻罪名的成功辩护案例,在辩护实践中形成了自己独到的专业见解和办案思路,成为该律师办案的特色领域,在全国刑辩律师界居领先地位。目前,随着知名度的不断提升,该律师承接办理的刑事案件已从潍坊市扩展到山东省济南市、青岛市、聊城市、淄博市、枣庄市等多个地市及浙江、湖北、山西、江苏、河北等全国多个省份。

辩护代表案例有:

1、潍坊市坊子区“ 8.28”葛家烟花厂爆炸案;

2、潍坊某职业高校副校长刘××涉嫌受贿一案;

3、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某部门负责人赵××涉嫌贪污一案原审、重审辩护;

4、潍坊市寒亭区某村村民盛某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

5、潍坊市奎文区新华中学初三学生胡某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

6、江苏无锡商户吴某在山东高密非法经营烟草案的辩护;

7、江苏省泰州市秦某非法制造爆炸物抗诉案的辩护等。

二、热心公益,扶危济困,积极开展、参与法律援助和社会困难群体救助活动

该律师在尽职做好本职工作,努力拓展律师业务的同时,也十分重视法律援助工作,把做好法律援助案件当做律师服务、回报社会的最好机会。2014年该律师被潍坊市司法局、律师协会评为当年度“法律援助优秀个人”。除坚持每年保质保量完成指派的法律援助任务外,该律师还对在办案中遇到的外地案件无法在潍坊市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援助指派手续不能抵顶援助任务指标的案件也给予无偿援助。如2014年6月,江苏省海门市一起因青年男女恋爱纠葛引起的女方坠车死亡案件,因受害方父母怀疑其女儿坠车死亡是因男方推搡所致,对当地公安部门作出的不予刑事立案的决定不服,多次上访,并通过网络一再对案件处理的公正性发出质疑,除在当地及网络媒体上造成很大影响外,也引起南通市和江苏省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多次出动刑侦方面的专家对案件进行复查并多次同被害人家属开展解释说服工作,但收效甚微。后来,被害人亲属通过qq找到我,态度恳切地请求我介入案件。为了不辜负这对已失去唯一女儿的夫妇的信任,我答应了他们,只收取差旅费用,代表他们到海门市公安局查阅了本案的侦查案卷材料,并把阅卷的情况跟他们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告知他们依据现有证据材料确实无法认定他们女儿的坠车系男方故意所致,从而取得了这对夫妇对公安侦查工作的理解,并表示愿意将女儿安葬,接受与对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从而产生了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争议案件及时处理的积极效果。

在社会弱势、困难群体的救助方面,该律师也做了一些实事,积极组织、参与公益救助,2014年以来组织、参与的社会捐助活动有:

1、2014

第13篇:优秀律师主要事迹

一、对律师事业倾注了执着的爱,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 自从 1986 年开始从事律师职业,对这一充满挑战性的职业倾注了执着的爱。虽然律师工作的艰辛和压力不是行外人所能体会,但依然无怨无诲 , 永不放弃。从事律师职业 22 年来,始终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诚信执业,不论案件大小难易,对每一件案子都认真负责,为当事人提供细致周到的服务,所办案件均受到当事人的普遍好评,执业 22 年来从未有当事人投诉。办理过刑事、民事、行政等多个领域的法律业务,在企业破产清算、银行业务、婚姻家庭等业务领域有明显的业务特长。

二、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助人为乐,奉献爱心 20 年的风雨兼程,一路走来一路播洒爱心。她当律师后,发现不少妇女姐妹在遇到婚姻纠纷时,由于经济困难的原因无法寻求法律帮助,于是她便萌生了义务担任**省妇联常年法律顾问的想法,这样可利用自己的专长为广大的妇女姐妹们排忧解难,使很多纠纷可以不花一分钱便能得到解决。这一想法马上得到了**省妇联的热烈响应,便聘请她长期义务担任**省妇联常年法律顾问。她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当做已任,牺牲了自己大量的休息时间,无偿地为**省各级妇联及来访当事人提供了大量法律服务。每年三八节期间她都积极参加省妇联组织的三八维权系列活动,并到各报社、电台接听妇女维权热线电话。

第14篇:律师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吴益民,男,1964年8月出生,本科,复旦大学在读法律硕士,三级律师,上海市吴益民律师事务所主任。他是杨浦区第十

三、十四届人大代表、内司委员,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基层组成员,市“为被拆迁人提供法律服务律师志愿团成员”。他始终以较强的政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服务大局,为杨浦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一、勇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化解疑难复杂纠纷

人们常说,律师就是帮人打官司的,可吴益民认为,律师的作用不仅仅在法庭上。根据自己10多年的执业经验,吴益民深刻认识到,律师是整个国家司法制度中一个重要环节,如果没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在执业过程中,必然会形成执业指导思想上的错位,律师的执业活动也就无法取得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他把这一认识始终贯穿于自己的执业过程,以社会责任为已任,把社会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

近几年,动拆迁矛盾纠纷是社会存在的热点问题,但由于多种原因,一般情况下,律师对拆迁案件大多是不愿意接手的,但吴益民提出,律师应当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动拆迁纠纷的调处,在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促进依法拆迁、规范拆迁。因此,他多次参与了我区相关政府部门组织的疑难案件研讨会,为多年遗留的上访案件提供法律意见,主动做好动拆迁上访人员的思想工作,耐心为他们讲解法律,力争息访息诉。尤其是在处理群体性纠纷方面,吴益民积极帮助有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不计时间报酬,认真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在配合复旦科技园建设工程中,五角场长途汽车客运站列入搬迁范围,但拆迁安置协议始终未能谈妥,眼看就要影响到工程进度。吴益民接受区政府委托,冒着酷暑,展开调查。他深入实地,倾听职工们的心里担忧,多次找客运站负责人谈话,从政府、法律、企业的角度,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吴益民指出:客运站负责人已明确表示,如果场地落实,愿意积极配合市政建设而搬迁。但如果场地不落实,一旦发生强迁,客运站目前尚有400多名职员面临待、下岗问题,150余辆车子及线路无法处置,极易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吴益民建议拆迁方应如实向区政府反映实情,尽量解决该站搬迁面临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在调查中吴益民还了解到,拆迁方曾与有关部门订立过用地补偿协议,完全有理由要求相关部门履行协议,落实客运站的场地。根据这一情况,他提出应当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既要考虑到客运公司的实际困难,也要考虑到建设工程的进度,双方都作出一些让步,争取达成协议,决不能简单地采用强制拆迁或者诉讼的方法,只有在谈判无望、相关单位又无法解决用地的情况下,才能考虑强制拆迁措施。吴益民有理有据的分析,得到了区政府有关方面的一致认同,采纳了他的建议,最终长途客运站顺利搬迁,保证了工程进度。

XX年4月至10月,吴益民被抽调到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基层组工作。他积极服从组织安排,以高度的责任心立即投入了工作,他仔细翻阅了这些老上访户的基本资料,感觉都是一件件棘手的个案,但吴益民迎难而上,针对每一个案都仔细研究方案,进行严密论证和周详准备。一次次地与老上访户谈心,了解他们内心的真实想法,又以一位律师的自身优势宣传法律法规。吴益民不计报酬的、忘我的工作精神最终打动了他们,使多起时间长矛盾复杂的动拆迁纠纷得以化解。吴益民常说:律师的工作不能仅仅考虑经济效益,协助政府部门化解矛盾纠纷,是律师义不容辞的的社会责任。

二、心系人民勤于履职

吴益民平时很忙,除办案外,又要忙于一些社会事务,但他却忙得不亦乐乎。尤其是作为一名区人大代表,吴益民更是尽职尽责,因为他心中始终装着这么一句话,“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

吴益民把积极参政议政看作一种神圣的重任,同时又把它看作是宣传和展现律师法律、政治等综合素质的良好平台。他积极发挥主动性和积极性,根据自己律师工作的特点,注重收集信息材料,倾听同行们的心声,深入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值得吴益民欣慰的是,当了二届人大代表,还忙出了一些成果和收获。

XX年底,吴益民以人大代表身份参加了中环线杨浦段最后八户人家强迁听证会。会上,吴益民详细听取了动迁公司、被拆迁人双方关于强迁的听证意见。他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向被拆迁人详细阐述该强迁裁定程序合法,事实认定清楚,法律也有明确规定,建议被拆迁人应当服从。但吴益民又考虑到被拆迁人的实际困难,建议动迁公司在坚持依法动迁的前提下适当友情操作。听证会后,他的建议得到了被拆迁人、动迁公司双方认可,八户人家最终未走强迁之路,确保了中环线顺利建设。

XX年初,吴益民代表杨浦区出席了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的座谈会,参与讨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上,吴益民针对《工作报告》的内容,从人大代表、律师的角度,向检察机关提出了四条建议。一要进一步完善申诉案件的受理、立案、审查程序,规范执法手续,确保公正;二要不断加强对生产、销售伪劣食品、伪劣药品惩治力度的监督,确保市民的生命财产

安全;三要进一步保障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中的权利,给律师会见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创造更好的条件;四要在崇明岛大开发前选择几起典型案件,加大惩治腐败宣传教育力度,确保崇明大开发时干部队伍不走歧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光裕充分肯定并在其工作报告中采纳了吴益民律师的观点。

三、关心弱势群体热心社会公益

吴益民乐于助人,关心并积极帮助弱势群体,不求任何索取,他在不遗余力地为那些无经济能力的人提供法律服务之余,又慷慨解囊献爱心,资助了很多困难家庭,使这些家庭的孩子重返校园。有人评价他更象一位慈善家。

吴某因动迁数次进京上访,而且与政府情绪对立,是一起疑难复杂的动迁矛盾纠纷。吴益民接受市联席办基层组指派后,立即着手做劝服工作。吴益民了解到,吴某是一位残疾人,妻子是外来妹,两人都没有工作,还有一位读初二的女儿。吴益民在做劝服工作时,耐心地倾听吴某的述说,从法律上、情理上对拆迁工作进行分析,指出吴某的不合理要求之处,希望他能够积极配合动拆迁工作。其间,吴益民得知其女儿学习刻苦成绩良好,但为了尽量减轻家中的负担,从不乱花一分钱。当吴益民又得知吴某的女儿至今还拖欠学校的学费时,内心有点辛酸,不能让孩子面临中止学业的可能。望着懂事的孩子,吴益民当即拿出5000元,作为补缴学费,并表示再资助数万元,直至吴某的女儿完成初中、高中的全部学业。当孩子双手接过5000元的瞬间,阳光般的笑容又重新回到她幸福的脸上。吴益民耐心的劝解和慷慨的举动打动了吴某,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全家的困境,也打消了他想采取进一步过激行动的念头。6月1日晚上,吴益民又邀请吴某一家共进晚餐,为其女儿庆祝“六一”儿童节。此时此刻,吴某倍感感动,他彻底打消了采取过激行为的想法。一起多年疑难复杂且影响极广的动拆迁纠纷得以化解。

上海市建二公司蔡某经济困难,妻子下岗,父亲身患癌症,给本已经济不好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花去了家里所有的积蓄。吴益民知情后,又慷慨解囊15000元,使蔡某一家不胜感激。据不完全统计,几年来,吴益民先后捐款数万元,帮助困难家庭10多户,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第15篇:律师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毛洪涛律师于1997年2月进入德衡律师集团事务所工作,历任律师助理、执业律师、部门主任、合伙人,现任德衡律师集团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中共德衡律师集团事务所总支委员会第二党支部书记、诉讼仲裁业务团队负责人、诉讼仲裁业务一部主任、青年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在社会兼职上,毛洪涛律师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青岛市市南区第十一

届委员会委员、山东省青春创业促进会理事、山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律师》杂志青岛地区事务代表、青岛市市南区青年联合会(第五届)副主席、青岛市市南区诉讼监督工作促进会会员、青岛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青岛市保险行业协会调解委员会委员。曾被评为“青岛市优秀律师”、“青岛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青岛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青岛市市南区政协委员活动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根据毛洪涛律师的实际情况,提供如下事迹材料:

一、政治素质过硬,坚决拥护党的领导。

在执业过程中,毛洪涛律师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不断与时俱进、解放思想,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用自己的法律知识为当事人、社会公众提供法律服务。作为一名党员律师,毛洪涛时刻以党员的标准从严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2006-2007年度,毛洪涛律师被青岛市司法局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07年,毛洪涛律师当选为中共德衡律师集团事务所总支委员会第二党支部书记,当选后,毛洪涛律师积极履行支部书记的职责,严格按照上级组织的要求,组织支部成员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科学发展观等内容,并强调将学习的内容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在毛洪涛律师的带领下,第二党支部获得“优秀党支部”的光荣称号。

2007年,毛洪涛律师当选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青岛市市南区委员会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积极参政议政,给党和政府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作为一名政协委员,毛洪涛律师不断关注社会热点问题,针对性的提出议案,以饱满的热情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青岛市市南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毛洪涛律师被评选为“2008年度青岛市市南区政协委员活动先进个人”。

毛洪涛律师兼任德衡律师集团事务所青年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根据所领导的安排,积极制定青年律师培训计划,维护青年律师的合法权益,提升青年律师的执业水平和能力。德衡律师集团事务所青年工作委员会的先进事迹被《中国律师》(2008年第11期)深入报道,在国内律师界引起较大反响。

二、执业形象正派,高标准树立律师形象。

在执业过程中,毛洪涛律师严格遵守《律师法》、《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收费程序规则》、《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严格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从业清廉、公正,服务热情、认真,作风严谨、正派,依法履行律师职务,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当事人投诉情形。执业中与警察、检察官、法官、仲裁员关系正常,无不正当交往行为。在处理与律师同行的关系上,无贬低、诋毁、损害其他律师声誉的行为。在对待当事人方面,毛洪涛律师坚持以诚待人、无虚假承诺、无违规收案办案,将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作自己的职责和使命,努力践行。2009年1月,在山东省律师协会组织的实习律师培训班上,毛洪涛律师结合办案经验向广大实习律师介绍了树立律师执业形象的重要性,受到实习律师的广泛好评。正派的执业形象,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赞许,也为毛洪涛律师赢得多项荣誉称号,如:2000年、2002年、2003年、2008年四年均被评为“青岛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

三、业务技能精湛,办案经验丰富。

毛洪涛律师承办了大量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包括:胶州市信用社原主任高某某受贿、挪用公款、非法出具金融票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银行原房贷部主任鲍某某涉嫌受贿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原执行二庭副庭长邓某受贿、滥用职权案,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燃气总公司原总经理李某某贪污、受贿、职务侵占案,青岛市李沧区上王埠实业总公司原总经理纪某某涉嫌受贿、挪用公款案,青岛市原市长助理王某受贿案,青岛市原副市长张某涉嫌受贿案,青岛市原副市长罗某某涉嫌受贿案,青岛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原院长金某某贪污、私分国有资产案,上述案件均取得明显的辩护效果。在走私犯罪辩护领域,毛洪涛律师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学习,并代理大量的走私类刑事案件,主要包括:郭某涉嫌走私废物案、贾某某涉嫌走私普通货物案、邱某某涉嫌走私普通货物案等。毛洪涛律师还承办了大量的涉外刑事案件,包括韩国籍犯罪嫌疑人姜某某涉嫌票

第16篇:律师事务所先进事迹材料

律师事务所先进事迹材料

篇一: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先进事迹

法律援助先进事迹

**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8年,目前拥有执业律师40人,实习律师16人。2011年,我所坚持以“服务社会、援助优先、有案必接、办案必精”的法律援助方针,热心公益法律服务事业,积极参与我市法律援助工作。为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大环境作出了突出贡献。

2011年度,我所共办理司法局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十余件。办理该类法律援助案件不仅需要律师对弱者的爱心,更需要律师具有不畏艰难困苦,认真负责的责任心。我所要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一定要认真查阅案卷,搜集证据,会见被告人,熟悉整个案情,围绕事实和法律进行代理和辩护。我所还制定了集体讨论、经费保障、严格代理纪律等专项制度,既提高了办案质量,同时也维护了社会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正面形象。我所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受到受援人和法院法官的一致好评。

“12348”法律援助热线值机任务也是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11年全年,我所律师共参加值机工作61人次,值机366小时,在线实时解答法律咨询超千件。我所派出的接线律师都是有三年以上执业经验的骨干,接线时坚持耐心冷静,专业倾情,把握尺度,化解矛盾,把专业服务与社会责任有机结合,把法律专业技能最大限度地转化称社会效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为更加有效地增强人群法律意识,帮助弱势群体,创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推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彰显法律人的社会责任,我所积极拓宽公益法律服务渠道,广泛开展了法律服务进社区、进校园活

动,以法律讲座、面对面解答咨询等形式,为社会提供免费的公益法律服务。我所律师先后走进**社区、**社区、**街道司法所,**小学讲授法律课20余次,讲稿近10余万字;受教育人数达600人次;义务为社区孤寡老人、残疾人、低保户提供法律咨询100余次,提供免费法律服务近150小时。

**律师事务所将秉承一贯的社会责任感,继续为社会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倾注努力,不断拓宽服务渠道,创造新的、更大的社会效益。篇二:律师先进事迹材料

铁肩挑正义做法律卫士

丹心守信仰促社会和谐

xxx律师现任xx律师事务所主任,xx应用法学研究中心主任。系xx律师协会副会长,本届xx市政协委员,xx县政协常委、法群委副主任,同时担任民革xx市委委员、xx县台联会会长、xx学院及xx学院客座教授、xx市中级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员、xx市国土资源局特邀监察专员、xx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等社会职务。

政治坚定——为端正执业方向,践行神圣使命

“律师制度恢复以来的三十年,是律师事业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不断发展的三十年,我们是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是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要以坚定的政治立场来保证正确的执业方向。”

这是xxx律师在全所纪念律师制度恢复三十年座谈会上的讲话内容。尽管他是民主党派人士,但其政治立场坚定,在律所管理建设以及自身执业活动中始终胸怀大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在xxx律师的带领下,律所一直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全体律师思想统一,教育学习计划明确,专人

负责督促落实。每月定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活动中,重点学习了科学发展观、党的各项重要会议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去年开展的警示教育活动和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活动中,xxx要求全体律师均须提交整改提高材料和学习心得。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学习,着力提高执业律师的思想政治水平,初步建立起学习型律所和学习型执业律师队伍。2009年5月,律所设立独立支部。为保证党支部成为律所的政治领导核心,实现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有效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xxx律师组织召开会议,确立党支部在律所中的政治领导核心地位,明确在律所内实行“党管人事、党管宣传、党管教育”的三管原则,所内事务分工按上述原则执行,从而确保律所正确的政治方向。律所的这种制度设计,得到了省司法厅政治部领导的充分肯定。此外,xxx还在所财务上大力支持党建工作,帮助支部实现“三个一”设施达标,每年为党支部提供不少于2万元的活动经费。支部的党建工作在短短两年的时间里取得了长足的进步:2011年,该党支部被省司法厅、省律协党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支部的书记、副书记分别被表彰为省级、市级优秀党务工作者。殚精竭虑——为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司法公正

“律师虽无职无权,但我们手中有武器——法律,为社会、为人民、为民主法治,我们大有可为。”

xxx律师以实际行动兑现了他对于律师职业的承诺。从业以来,他始终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法律人的天职,追求公平正义,得到当事人的好评,赢得社会各界的认可。共办理各类案件800余件,担任过100余家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为当事人追回直接经济损失近3亿元、避免经济损失近10亿元。

xx经济开发区,系xx省首批“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排在全省今年申报国家级经济开发区之首。为了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xxx律师以《xx经济开发区建设和发展中的法律服务与法律保障》为调研课题,重点研究开发区在征地拆迁、工程建设、招商引资、土地出让、劳动用工等方面所涉法律问题,多次与相关单位座谈,多项调研子课题已完成拟呈报相关部门,为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努力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

在xxx律师带领导下,律所公司清算事务部律师团队办理的企业破产案件平稳分流安置了1000多名下岗职工,解决困扰他们多年的社会保险及经济补偿问题,使之生活得到保障,债权人和破产企业之间的矛盾得以有效化解,社会资源在优化配置的同时实现了社会稳定。2010年9月,根据人民法院的指定,律所担任xx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破产管理人。由于公司系原

国有企业于1996年破产之后重组的民营企业,职工数量达600多人,且集中在县城。职工面临第二次破产,情感上无法接受,情绪波动较大,成为当地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xxx律师多次到现场召开会议做说服教育和相关解释工作,经过几十天的艰苦努力,基本平息了事态,没有出现上访情况,相关工作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

刘xx,一个在广州做生意的新疆人(少数民族),2006年11月21日,是他毕生难忘的日子。原本绝望的“死囚”,就在这一天,xx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他无罪。他曾涉嫌贩卖毒品海洛因五千余克,运输毒品海洛因三千余克,被检察院提起公诉。xxx律师担任其辩护人后,先后会见二十余次,向他详细询问有关情况,多次到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交换意见,并五次前往广州等地向证人和有关单位调查取证。随着调查的深入,发现案件中的诸多疑点:指控被告人的证据只有同案被告人的供述,缺乏其他物证、书证,同案被告人的供述之间也存在诸多矛盾之处,侦查活动存在违法情况等。在xxx律师的不懈努力下,无罪辩护意见得到了法庭的采纳。该案处理结果最终推动了最高人民法院一个“准司法解释”的出台(最高法院研究室曾对该案中的相关程序问题做过专门答复)。诚信待人——为秉持法律信仰,恪守职业道德

“把法律当信仰,不要当成谋生的手段,把律师当事业,不要当做职业,把自己当律师,不要当成惟利是图的商人。” xxx律师这样说,也是这样做的。执业期间,他既办理过标的额大和有社会影响的案件,也办过很多别人看来不起眼的小案,但无论办什么案件,他一样认真对待,推敲法律一丝不苟,收集证据绞尽脑汁,文书制作精益求精。十四年来,没有受到当事人的指责,收到的只有锦旗和赞誉。正如他所说的,“因为部分‘黑律师’、‘准律师’的介入,吞噬着中国律师的诉讼市场,现在许多站在法制前沿的中国律师职业尊严荡然无存。拯救律师的尊严,促进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便要从自身做起!”

2008年,xxx律师代理了一起发生在本市标的额较大的买卖合同纠纷案,委托人虽然相信他的能力和水平,但又极为担心自己没钱去找关系而打不赢官司,因为对方公司在全省均属有名的大企业。xxx律师耐心地、直率地进行安慰:律师不包揽胜诉,也不能搞贿请法官的“暗箱操作”。应把工作重点放在收集证据和研究案情上,只要证据充分,不怕打不赢官司。经过他异常艰苦的努力,该案最终胜诉,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学习钻研——为提升服务质量,拓宽服务领域

“我们已身处一片红海,要更好地生存和发展,我们必须寻找到更加广阔的蓝海。” xxx律师口中的“红海”指的是律师执业的常规领域,即诉讼业务,“蓝海”指的是尚未形成竞争态势的诸如公司破产清算、并购重组等非诉讼业务。2005年,他说这番话的时候,刚担任xx律师事务所主任,其时,无论他本人还是全所在诉讼业务方面均处于鼎盛时期。现在回想起来,对于当时的西部律师来说,那是多么具有前瞻性的战略决策。

“言必行,行必果”。在随后一年时间里,律所经xx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核评定,取得破产管理人资格,成为xx片区唯一能从事破产管理事务的律师事务所。时至今日,在xxx的领导下,律所先后办理了(或正在办理)xx市纸袋厂、xx建材股份有限公司、xx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等六家企业的破产管理工作。去年,他还从所内选派了12名律师前往xx政法大学参加为期三年的证券法务知识培训,鼓励律师考取证券从业资格,向着非诉讼业务的另一重要领域进军。近期又组织了几名律师前往政法学院培训知识产权业务。

近年来,xxx自身也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先后参加了律所和xx政法大学联办的公司清算重组业务和证券从业资格专业培训、在xx学院党派干部培训班学习、去xx参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并获任职资格、在国家司法行政学院参加高级律师培训等培训教育。为加强与其他法律职业共同体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法律的正确实施,xxx牵头组建了xx应用法学研究中心,并聘请了一批专家教授为研究员,同时也促进了所内律师办案质量的提高。

真情回报——为推动公益事业,服务基层群众

“我在农村基层工作过五年,知道基层群众的疾苦,了解弱势群体的无助,我没想过要做一个伟大的人,就只是想尽我所能地为他们解决一些具体困难。”

xxx律师在自身执业生涯中获得成功的同时,时刻不忘为困难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十四年来,他亲自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0余件,指派所内律师办理500余件。每遇捐助活动,他都慷慨解囊,积极捐款、捐物。

近年来,律所坚持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义务开展法治宣传,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2009年,xxx带领律师到xxx中心校,向优秀教师和学生赠送爱心奖学金八千元,向学校赠送《普法宣传手册》二千册。同时与学校建立结对帮扶关系,进一步帮助学校加强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2010年,又先后与xx社区居委会和xx社区居委会签订结对法律服务协议书,指派律师担任该两社区的法律顾问,引导和帮助社区居委会调处基层矛盾,有效化解纠纷。2011年,律所成立结对工作组大力服务农村,尤其是国家大型水利工程xx水电站库区,与库区内三个移民迁建村签订了义务法律顾问合同,为村两委和村民提供法律咨询和其他法律服务活动,力所能及地为村两委及困难群众、贫困学生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等。本年度,已向该三个村的部分困难村民和学生捐赠了价值一万余元的生产资料和学习用品。2011年,xxx律师向贫困地区xx村捐资20万元,并帮助该村落实其他项目资金修建了通往大山深处的公路,解决该村1000多村民交通问题的同时,又多方奔走帮助完成了该村小学校舍的建设问题。

参政议政——为服务地方发展,推进民主法治“政协委员是职务而非荣誉,切实履职,积极参政议政才能不负民众的重托。”

xxx律师还积极参加人大、政协、法院系统等单位组织的立法咨询、征求意见座谈会和其他社会活动。如,参加四川省高院关于刑法部分条款数额执行标准和情节认定标准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刑罚执行工作的座谈会并发表意见,部分得到采纳。担任xx律师协会副会长及宣传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期间,积极参加律师协会建设,主要参与筹建xx律师网,多次组织承办律协的各类会议和活动。作为xx市政协委员,三次应邀在政协全会上作演讲,所做的《关于xx风貌综合整治的建议》等提案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并予以采纳。因其参政议政成效显著,多次受到党政机关的表彰奖励。“一分耕耘,一分收获”。xxx律师的辛勤付出得到了回报。他所领导的xx律师事务所于2008年获得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的殊荣,成为全市律所的形象窗口。其个人多次获得“xx市优秀政协委员”、“xx市优秀律师”等殊荣,撰写的法学理论研究文章多次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上发表,曾获得“全国律师理论研讨会”优秀论文奖、“四川省法、检、公、司理论研究”二等奖、xx市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三等奖等表彰奖励。

厚德载物抒写壮丽人生,锐意进取铸就辉煌事业。十四年的成绩仅仅是一个起点,一个迈向新的更高目标的起点,xxx律师正以他的实际行动,谱写一名优秀法律工作者更为光辉的篇章!

篇三:律师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律师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吴益民,男,1964年8月出生,本科,复旦大学在读法律硕士,三级律师,上海市吴益民律师事务所主任。他是杨浦区第十

三、十四届人大代表、内司委员,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基层组成员,市“为被拆迁人提供法律服务律师志愿团成员”。他始终以较强的政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服务大局,为杨浦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一、勇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化解疑难复杂纠纷

人们常说,律师就是帮人打官司的,可吴益民认为,律师的作用不仅仅在法庭上。根据自己10多年的执业经验,吴益民深刻认识到,律师是整个国家司法制度中一个重要环节,如果没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在执业过程中,必然会形成执业指导思想上的错位,律师的执业活动也就无法取得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他把这一认识始终贯穿于自己的执业过程,以社会责任为已任,把社会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

近几年,动拆迁矛盾纠纷是社会存在的热点问题,但由于多种原因,一般情况下,律师对拆迁案件大多是不愿意接手的,但吴益民提出,律师应当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动拆迁纠纷的调处,在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促进依法拆迁、规范拆迁。因此,他多次参与了我区相关政府部门组织的疑难案件研讨会,为多年遗留的上访案件提供法律意见,主动做好动拆迁上访人员的思想工作,耐心为他们讲解法律,力争息访息诉。尤其是在处理群体性纠纷方面,吴益民积极帮助有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不计时间报酬,认真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在配合复旦科技园建设工程中,五角场长途汽车客运站列入搬迁范围,但拆迁安置协议始终未能谈妥,眼看就要影响到工程进度。吴益民接受区政府委托,冒着酷暑,展开调查。他深入实地,倾听职工们的心里担忧,多次找客运站负责人谈话,从政府、法律、企业的角度,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吴益民指出:客运站负责人已明确表示,如果场地落实,愿意积极配合市政建设而搬迁。但如果场地不落实,一旦发生强迁,客运站目前尚有400多名职员面临待、下岗问题,150余辆车子及线路无法处置,极易造成 社会不稳定因素。吴益民建议拆迁方应如实向区政府反映实情,尽量解决该站搬迁面临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在调查中吴益民还了解到,拆迁方曾与有关部门订立过用地补偿协议,完全有理由要求相关部门履行协议,落实客运站的场地。根据这一情况,他提出应当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既要考虑到客运公司的实际困难,也要考虑到建设工程的进度,双方都作出一些让步,争取达成协议,决不能简单地采用强制拆迁或者诉讼的方法,只有在谈判无望、相关单位又无法解决用地的情况下,才能考虑强制拆迁措施。吴益民有理有据的分析,得到了区政府有关方面的一致认同,采纳了他的建议,最终长途客运站顺利搬迁,保证了工程进度。

XX年4月至10月,吴益民被抽调到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基层组工作。他积极服从组织安排,以高度的责任心立即投入了工作,他仔细翻阅了这些老上访户的基本资料,感觉都是一件件棘手的个案,但吴益民迎难而上,针对每一个案都仔细研究方案,进行严密论证和周详准备。一次次地与老上访户谈心,了解他们内心的真实想法,又以一位律师的自身优势宣传法律法规。吴益民不计报酬的、忘我的工作精神最终打动了他们,使多起时间长矛盾复杂的动拆迁纠纷得以化解。吴益民常说:律师的工作不能仅仅考虑经济效益,协助政府部门化解矛盾纠纷,是律师义不容辞的的社会责任。

二、心系人民勤于履职

吴益民平时很忙,除办案外,又要忙于一些社会事务,但他却忙得不亦乐乎。尤其是作为一名区人大代表,吴益民更是尽职尽责,因为他心中始终装着这么一句话,“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

吴益民把积极参政议政看作一种神圣的重任,同时又把它看作是宣传和展现律师法律、政治等综合素质的良好平台。他积极发挥主动性和积极性,根据自己律师工作的特点,注重收集信息材料,倾听同行们的心声,深入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值得吴益民欣慰的是,当了二届人大代表,还忙出了一些成果和收获。

XX年底,吴益民以人大代表身份参加了中环线杨浦段最后八户人家强迁听证会。会上,吴益民详细听取了动迁公司、被拆迁人双方关于强迁的听证意见。他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向被拆迁人详细阐述该强迁裁定程序合法,事实

第17篇:律师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吴益民,男,1964年8月出生,本科,复旦大学在读法律硕士,三级律师,上海市吴益民律师事务所主任。他是杨浦区第十

三、十四届人大代表、内司委员,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基层组成员,市“为被拆迁人提供法律服务律师志愿团成员”。他始终以较强的政治意识和社会责

任感,服务大局,为杨浦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一、勇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化解疑难复杂纠纷

人们常说,律师就是帮人打官司的,可吴益民认为,律师的作用不仅仅在法庭上。根据自己10多年的执业经验,吴益民深刻认识到,律师是整个国家司法制度中一个重要环节,如果没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在执业过程中,必然会形成执业指导思想上的错位,律师的执业活动也就无法取得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他把这一认识始终贯穿于自己的执业过程,以社会责任为已任,把社会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

近几年,动拆迁矛盾纠纷是社会存在的热点问题,但由于多种原因,一般情况下,律师对拆迁案件大多是不愿意接手的,但吴益民提出,律师应当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动拆迁纠纷的调处,在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促进依法拆迁、规范拆迁。因此,他多次参与了我区相关政府部门组织的疑难案件研讨会,为多年遗留的上访案件提供法律意见,主动做好动拆迁上访人员的思想工作,耐心为他们讲解法律,力争息访息诉。尤其是在处理群体性纠纷方面,吴益民积极帮助有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不计时间报酬,认真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在配合复旦科技园建设工程中,五角场长途汽车客运站列入搬迁范围,但拆迁安置协议始终未能谈妥,眼看就要影响到工程进度。吴益民接受区政府委托,冒着酷暑,展开调查。他深入实地,倾听职工们的心里担忧,多次找客运站负责人谈话,从政府、法律、企业的角度,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吴益民指出:客运站负责人已明确表示,如果场地落实,愿意积极配合市政建设而搬迁。但如果场地不落实,一旦发生强迁,客运站目前尚有400多名职员面临待、下岗问题,150余辆车子及线路无法处置,极易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吴益民建议拆迁方应如实向区政府反映实情,尽量解决该站搬迁面临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在调查中吴益民还了解到,拆迁方曾与有关部门订立过用地补偿协议,完全有理由要求相关部门履行协议,落实客运站的场地。根据这一情况,他提出应当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既要考虑到客运公司的实际困难,也要考虑到建设工程的进度,双方都作出一些让步,争取达成协议,决不能简单地采用强制拆迁或者诉讼的方法,只有在谈判无望、相关单位又无法解决用地的情况下,才能考虑强制拆迁措施。吴益民有理有据的分析,得到了区政府有关方面的一致认同,采纳了他的建议,最终长途客运站顺利搬迁,保证了工程进度。

2006年4月至10月,吴益民被抽调到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基层组工作。他积极服从组织安排,以高度的责任心立即投入了工作,他仔细翻阅了这些老上访户的基本资料,感觉都是一件件棘手的个案,但吴益民迎难而上,针对每一个案都仔细研究方案,进行严密论证和周详准备。一次次地与老上访户谈心,了解他们内心的真实想法,又以一位律师的自身优势宣传法律法规。吴益民不计报酬的、忘我的工作精神最终打动了他们,使多起时间长矛盾复杂的动拆迁纠纷得以化解。吴益民常说:律师的工作不能仅仅考虑经济效益,协助政府部门化解矛盾纠纷,是律师义不容辞的的社会责任。

二、心系人民勤于履职

吴益民平时很忙,除办案外,又要忙于一些社会事务,但他却忙得不亦乐乎。尤其是作为一名区人大代表,吴益民更是尽职尽责,因为他心中始终装着这么一句话,“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

吴益民把积极参政议政看作一种神圣的重任,同时又把它看作是宣传和展现律师法律、政治等综合素质的良好平台。他积极发挥主动性和积极性,根据自己律师工作的特点,注重收集信息材料,倾听同行们的心声,深入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值得吴益民欣慰的是,当了二届人大代表,还忙出了一些成果和收获。

2005年底,吴益民以人大代表身份参加了中环线杨浦段最后八户人家强迁听证会。会上,吴益民详细听取了动迁公司、被拆迁人双方关于强迁的听证意见。他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向被拆迁人详细阐述该强迁裁定程序合法,事实认定清楚,法律也有明确规定,建议被拆迁人应当服从。但吴益民又考虑到被拆迁人的实际困难,建议动迁公司在坚持依法动迁的前提下适当友情操作。听证会后,他的建议得到了被拆迁人、动迁公司双方认可,八户人家最终未走强迁之路,确保了中环线顺利建设。

先进事迹篇

律师优秀党员先进事迹

律师个人先进事迹

十佳律师先进事迹

律师服务村居先进事迹

本文标题: 优秀律师先进事迹(共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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