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牌一图具体内容
一、工程概况牌
工程名称;苏州市相城区X303太阳路(老312~长平路)改造工程TYGZ-02标段
建设单位:苏州市相城区交通运输行业管理中心
代建单位:苏州市相城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苏州路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苏州市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苏州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工期:8个月
工程地址:苏州市相城区
十、扬尘防治公示牌
1、原料运输、堆放要求遮盖;
2、对施工场地周围设围栏,道路采取临时硬化措施;
3、及时清理场地上弃渣料,不能及时清运的要采取覆盖措施,洒水灭尘;
4、尽可能缩短施工周期;
5、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管理人员;
6、制定相关环境管理条例、质量管理规定;
7、加强环境监管人员经常性检查、监督,并定期向有关部门作书面汇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纠正。
九、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公示牌
建设单位:苏州市相城区交通运输行业管理中心
监督单位:苏州市相城区质监站
运输单位:
建筑垃圾处置证号:
运输时间:
处置地点名称:
运输路线:
八、危险源控制措施牌
工程名称:苏州市相城区X303太阳路(老312~长平路)改造工程二标
序号 | 危险源 | 防护措施 | 施工时间 | 负责人 | |||
项目经理 | 吴永良 | 安全员 | 殷 坤 | ||||
七、清欠农民工工资告示牌
工程名称 | 苏州市相城区X303太阳路(老312~长平路)改造工程二标 | 工程地址 | 苏州市相城区 | ||
开竣工日期 | |||||
建设单位 | 苏州市相城区交通运输行业管理中心 | 单位地址 | |||
施工单位 | 苏州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
项目经理 | 吴永良 | 联系电话 | *** | ||
每月发放工资日期 | 发放地点 | 项目经理部 | |||
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 相城区交通局 | 属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 | 相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
地址 | 阳澄湖东路8号 | 地址 | 阳澄湖东路8号 | ||
电话 | 85182508 | 电话 | 85182320 | ||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 苏州市交通局 |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 | 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
地址 | 苏州市桐泾南路298号 | 地址 | 苏州市体育场路4号 | ||
电话 | 65227263 | 电话 | 65113011 | ||
六、文明施工牌
1、施工现场应按安全标志平面图设置各种安全警示标志,标志齐全整洁醒目。
2、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地面硬化处理、排水畅通无积水,材料归类插旗堆放,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出场,场容清洁卫生。
3、临时占用道路要到有关部门办妥报批手续。
4、施工作业区要与办公生活区明显分隔,严禁非施工人员及小孩在工地穿行玩耍。
5、办公区与生活区要保持清洁卫生,要经常开展卫生疾病宣传教育,做好防害灭病工作。
6、施工现场食堂应符合卫生要求,炊事员应持体检合格证上岗,施工人员应注意个人形象,不喝生水,不随地大小便。
7、施工现场应制定不扰民措施,夜间施工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五、安全生产牌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进入施工区,必须佩带安全帽、扣好帽带,机械操作工必须佩带防护帽。
3、在施工中的“四口”和“五临边”必须有防护措施。
4、现场内不准赤脚,不准穿硬底鞋、高跟鞋、喇叭裤和酒后作业。
5、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高挂低用,高空作业严禁皮鞋或带钉的易滑鞋。
6、非操作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危险区域内。
7、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任意拆除架子设施及安全防护装置。
8、严禁从高空抛扔材料、工具、砖、石、建筑垃圾等一切物品。
9、架设电线必须符合规范规定,电气设备必须有保护接零装置。
10、施工现场的危险区域应有警示标志,夜间有照明示警。
四、消防保卫牌
1、认知贯彻“安全第一、消防结合”的消防、保卫方针,开工前制定消防、保卫措施。建立消防保卫组织,配备专职消防保卫人员。
2、施工现场及易燃、易爆场所应悬挂明显的防火安全标志牌,配备做足够的消防器材,设置专用灭火源。消防器材应定期检验。易燃易爆物品按有关规定存放在安全区域专用库内,分类存入,严格领发手续。
3、做好防盗窃、防火灾、防破坏和其它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要勤查勤问,加强巡回检查力度,工地不准无关人员自由出入。
4、施工中产生的各类可燃杂物必须及时清理,定位堆放。
5、职工宿舍、仓库等临时设施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留有平整、畅通的消防通道,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和设施。
6、乙炔瓶、氧气瓶与施焊作业的距离(包括明火)不得小于10m,气瓶应分类存放在库内,不得露天爆晒。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架设和电器安装应符合规范要求,宿舍内不得用大灯泡,不得私烧电炉,不得卧床吸烟。
8、对工地火源、电源要勤查勤看,塔吊操作室、施工电梯笼内要配备灭火器材。
9、施工现场及职工宿舍严禁明火,必须动火时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操作时派专人监护。
10、消防器材及工具不得挪作他用,并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测、更换,发现火情立即组织扑救,并拨“119”火警电话报警。
施工现场消防责任人:
三、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
责任单位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职务 | 监督电话 |
建设单位 | 苏州市相城区交通运输行业管理中心 | 主任 | ||
代建单位 | 苏州市相城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副经理 | ||
设计单位 | 苏州市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设计代表 | ||
监理单位 | 苏州路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项目总监 | ||
施工单位 | 苏州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 | ||
监督单位 | 苏州市相城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 站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