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实施方案(共12篇)
第1篇:车用乙醇汽油综述
我国目前推广使用的乙醇汽油是E10乙醇汽油,是在不添加含氧化合物的汽油组分油中加入一定量变性燃料乙醇及改善性能添加剂得到的可以替代传统汽油的车用燃料。
乙醇汽油对比纯汽油国家标准可知,有三项检测指标不同,其余指标基本相同,调和推荐管道比例调合方法。组分油和乙醇通过计算机和调合控制设备(我们装车的批控易、流量计、气动阀)按9:1的比例在管线中完成的调合,直接通过鹤管装车出库。整个过程均由设备精确控制,工艺自动化程度高,调和比例准确。
组分油可以用原有的汽油罐改装,要求是内浮顶罐,安装自动切水器等设施。新建乙醇罐,建议采用内浮顶罐,对于罐容积≤100m3的可用低压小型固定罐或卧罐,罐内不宜采用防腐涂料。
乙醇汽油关键是存储、调和、运输全过程中都要注意防水,以免造成乙醇汽油相分离。
我们库区可考虑在两个400m3储罐区域调和乙醇汽油,一个做组分油罐,一个改为乙醇罐,在空地安装泵、批控系统设施及装车台。
申请乙醇汽油调和资质具有一定困难。调和乙醇汽油需要具备乙醇汽油调和资质,详情请咨询商务部。
山东地炼中仅有东明石化一家具备这个资质,在东北这个封闭使用乙醇汽油的地区内拥有乙醇汽油调和资质的企业也仅有中石油、中石化、中化集团、宝来集团四家企业,西北地区仅有延长石油一家企业。全国来说,拥有这个资质的企业屈指可数。从一家生产乙醇汽油组分油的企业了解到,该企业近年来一直申请乙醇汽油调和资质,但至今未果。国家为何对这个资质紧抓不放,究其原因:
一、燃料乙醇的购买、定价、关税都由国家严格管控的,目前这个产品是非市场化的垄断产品,从事这个乙醇调和资质申请管控较严。
二、目前乙醇汽油调和资质均掌握在中字头企业手里,未对市场开放化。
三、市场存在挂组分油或纯汽油牌子,却销售乙醇汽油的企业,下游在监管过程中无法查证和处罚,存在漏洞,部分企业不好申请干脆不申请。
燃料乙醇行业实行严格的行业准入制度,实行定点生产、定向销售、封闭流通、政府定价等规定。我国燃料乙醇在册产能仅250万吨,而实际上我国每年有将近1000万吨乙醇流入市场。
第2篇:车用燃料乙醇汽油推广工作总结
车用燃料乙醇汽油推广工作总结
车用燃料乙醇汽油推广办公室:
车用乙醇汽油是一种绿色环保、完全燃烧的再生资源,乙醇汽油的推广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等八部委通知要求,中石油湖北销售公司本着“奉献能源、创造和谐”的企业宗旨,积极响应在湖北地区武汉、襄樊、荆门、随州、孝感、十堰、宜昌、黄石、鄂州9市对乙醇汽油的封闭运行工作,以“造福社会,服务人民,保护环境”目的,中石油荆门销售分公司按照湖北省《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工作实施细则》进行乙醇汽油的推广,稳步实施并开展销售工作。
一、提前布置,确保置换准备到位
乙醇汽油推广与销售是中石油荆门销售分公司面临的一项新的课题和领域,涉及面广,情况较为复杂。不仅仅是从汽油燃油向乙醇汽油的转变,而是涉及到汽油市场中各个利益主体的重新调整,推广环节和步骤也变的相对复杂。我们按要求对在营34座加油站的汽油油罐进行认真细致地清罐和改造,一是按照省公司统一部署,邀请专业清罐队伍,历时两个多月将所有汽油罐进行了清罐处理,其中清罐费17.5万元,清罐油品损耗8.12万元;二是对97个油罐安装干燥器和干燥剂,改造费用9.7万元;三是公司安排专人排出计划,逐站逐罐历时一个多月时间采取对68个汽油油罐的汽油进行执换,发生人力及运费4.95万元,干燥剂累更换11.36万元;四是中石油油库对设备进行改造,调配乙醇汽油,中石油湖北运输公司对汽油罐车进行清洗,配送乙醇汽油的车辆实行专油品专车运输,确保乙醇汽油质量。
二、加强培训,确保宣贯落实到位
俗话说“只有满意的员工才有满意的客户”,加油站是我们销售油品的主要场所,是嫁接客户的桥梁,是树立企业品牌形象的窗口。中石油荆门分公司组织加油站经理、计量员对车用乙醇汽油进行宣贯和培训。一是对车用乙醇汽油基本知识、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的重要意义、燃料乙醇的发展趋势、乙醇汽油应用技术和车用乙醇汽油技术标准、以及车用乙醇汽油日常操作及事故处理,质量检查和安全管理等进行宣贯。二是按照中石油湖北销售公司编制的《加油站车用乙醇汽油培训教材》对加油站经理进行培训,为一线员创造良好的学习、培训和工作环境,提高了基层员工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三是加油站经理回站后组织加油站员工进行培训,让每位员工了解和掌握乙醇汽油基本知识,为做好客户的答疑、解释工作打下基础,每位员工均具备现场推荐客户使用乙醇汽油的销售能力。
三、稳步推进,确保封闭置换到位
随着汽油市场中各个利益主体的重新调整,对加油站和企业来说都面临着一个新的机遇,中石油荆门销售分公司和加油站积极把握住这个机会,借助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为契机,加强对周边市场调研,结合中石油的品牌进行广泛宣传,强化现场服务,在巩固原有市场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汽油销量。一是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乙醇汽油的宣传,让人们对乙醇汽油有一定的了解和认识;二是每座加油站张贴乙醇汽油宣传海报,印制乙醇汽油宣传小册子、折页、宣传单等宣传资料;三是加油站对每一位进站加油的顾客进行宣传,告知顾客到指定地点对车辆油箱、油路进行清洗,确保车辆正常使用乙醇汽油。
四、认真落实,确保推广平稳运行
在乙醇汽油产品导入期,客户的消费基本上没有定性,中石油荆门销售分公司积极利用客户这种心理,加大宣传和促销力度,及时收集在销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客户意见反馈,建立客户资料档案,按照持续改进原则,对重点客户进行回访、对一般客户加强服务等有效措施,确保乙醇汽油在推广期最大化的留住原有的客户资源,为一下步提高汽油销量打下坚实基础。2010年截止到目前共有加油站47座,累计销售乙醇汽油约6.6万吨,从历年销售数据分析,中石油荆门销售分公司乙醇汽油销售逐年递增,成良性循环,运行正常。
五、加强协作,确保推广落实到位
今年2月中石油荆门销售分公司为响应荆门市政府推进节能减排,加强环境保护,倡导低碳经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促进可持续发展号召,树立中国石油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良好形象,进一步促进公司汽油销量的提升,一是搜集乙醇汽油推广宣传材料并向报纸、广播、电视台进行投稿,增加社会各阶层对乙醇汽油了解程度。二是印发乙醇汽油使用宣传单,在各站悬挂乙醇汽油推广横幅,指导各加油站对顾客做好乙醇汽油使用说明,公司定期在加油站、经营部跟踪检查乙醇汽油推广宣传活动执行情况。三是对员工的乙醇汽油使用知识进行培训,使所有员工能够清楚乙醇汽油使用优点,同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加油站对乙醇汽油推广宣传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开展,正确引导消费者,使广大消费者充分认识推广使用乙醇汽油是国家一项战略性措施,有利于缓解石油资源短缺、改善大气环境和促进农业生产,消除顾客在使用过程中的疑虑;经过为期3个月的推广宣传,提升了中石油企业形象,同时增加了公司汽油销量。
六、存在的问题
部分社会单位未按规定销售车用乙醇汽油,并在广播媒体大力宣传高清汽油,抵制乙醇汽油的推广,严重影响乙醇汽油推广运行。
七、后期工作安排
通过近几年乙醇汽油销售,一是继续加大对加油站干燥剂的检查力度,干燥剂如有变色及时更换,确保乙醇汽油在储存保管期质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二是下雨天加油站及时测量乙醇汽油油罐的水高,确保油罐无水;三是加强乙醇汽油储存保管期的质量检查,确保加油站销售符合国家规定的乙醇汽油产品。四是指导加油站做好乙醇汽油使用安全知识培训,使加油站员工熟练掌握乙醇汽油安全使用注意事项。
中石油荆门销售分公司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第3篇:全面了解车用乙醇汽油以及燃料乙醇
全面了解车用乙醇汽油以及燃料乙醇!
导读:近日以来,石化缘多次与乙醇汽油方面专家沟通,获得了系列专业文章,并前后发布于公众平台,得到了广大行业同仁的关注。在此,我们对提供资料的专家表示感谢!据了解,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是国家战略性举措,也是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当前形势下,扩大和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到2020年,要求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实现全覆盖。今天,石化缘将全面详细的为大家介绍乙醇汽油的实施方案与的相关内容!中石化集团科技部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乔映宾谈乙醇汽油
一、印发文件及相关要求9月13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十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生物燃料乙醇生产和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扩大生物燃料乙醇生产和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方案》指出,以生物燃料乙醇为代表的生物能源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是国家战略性举措,也是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当前形势下,扩大生物燃料乙醇生产和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不但有利于优化能源结构、改善生态环境、调控粮食市场,而且有利于促进农业农村和区域经济发展。
《方案》强调,扩大生物燃料乙醇生产和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要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基础上,立足国内供应,科学有序推进生物燃料乙醇生产和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着力处理超期超标粮食,增强粮食市场调控能力和提升质量安全水平;着力提高农林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水平,推动先进生物能源产业发展;着力落实东北振兴战略部署,建设生物燃料乙醇产业基地,为促进我国替代化石能源、减排温室气体、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做出新贡献。
《方案》要求,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严控总量,多元发展”、“规范市场,有序流通”、“依法推动、政策激励”的基本原则,适度发展粮食燃料乙醇,科学合理把握粮食燃料乙醇总量,大力发展纤维素燃料乙醇等先进生物液体燃料,满足持续增长的市场需求。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基本实现全覆盖,市场化运行机制初步建立,先进生物液体燃料创新体系初步构建,纤维素燃料乙醇5万吨级装置实现示范运行,生物燃料乙醇产业发展整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到2025年,力争纤维素乙醇实现规模化生产,先进生物液体燃料技术、装备和产业整体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形成更加完善的市场化运行机制。
此外,《方案》还部署了保障生物燃料乙醇供应、积极做好车用乙醇汽油推广工作、加强监督管理、推动创新发展、强化保障落实等五项重点任务。
二、乙醇汽油的定义
通俗点说,往汽油里按一定比例添加乙醇并混合均匀就叫乙醇汽油了,这个比例可以是任何的一个数值,但是按照我国的国家标准,乙醇汽油是用90%的普通汽油与10%的燃料乙醇调和而成。按照命名来看,这就是E10燃油,E表示Ethanol,10则表示10%的添加比例。
这里我们就要评价乙醇的燃烧性能了,按照经验值,燃料乙醇的热值为同等质量的普通汽油的60%,而如果在汽油中添加10%的乙醇,若还想达到原来的动力水平,则需要付出更多的燃油,按照经验值,若汽车不作任何改动就使用含乙醇10%的混合汽油时,发动机的油耗会增加5%。而由于汽化潜热高,所以乙醇汽油的低温冷启动性能也会下降。但是乙醇汽油辛烷值更高,抗爆性更好,因此可以替代掉现在广泛使用的MTBE添加剂。而另一点好处就是乙醇自带氧原子,燃料含氧量增加可以带来更充分的燃烧效果,一氧化碳等有害物排放会变得更少,这也是推广他的重要原因。图一: 乙醇成分示意图
三、乙醇汽油的两种流派燃料乙醇优势明显
受20世纪70年代中期“石油危机”等因素影响,燃料乙醇工业在许多国家得以大力发展,特别是在巴西、欧美等国发展迅速。中国车用乙醇汽油的使用最初的考虑是转化过多的“陈化粮”,解决农民“卖粮难”问题。但随着油价不断走高,燃料乙醇作为“替代能源”的战略意义愈发显现,扩大燃料乙醇生产和试点使用成为趋势。从 2001 年开始,我国开始燃料乙醇的试点及推广工作。随着政府推进力度的加大,燃料乙醇的市场化进程明显加快。截至 2015 年,推广使用燃料乙醇的省份已扩大到了 11 个,而我国也成为世界上继巴西、美国之后第三大生物燃料乙醇生产国。目前我国燃料乙醇生产已经形成规模,从工艺上也走出生物发酵制乙醇和煤制乙醇两条路线。其中生物发酵法主要以玉米、小麦、薯类等为原料,经发酵、蒸馏、脱水等工艺生产无水乙醇并与汽油混配而成;煤制乙醇则是中国煤化工行业新兴发展方向之一,包括工业尾气/合成气微生物发酵法制乙醇、醋酸直接加氢、醋酸酯化加氢、以及合成气催化合成制乙醇等细分工艺。图二: 生物发酵制乙醇和煤制乙醇两条路线
生物乙醇。陈粮过剩和政府补贴成为生物乙醇发展的大背景。我国最早规划燃料乙醇产业时主要参考该产业发展较为先进的巴西及美国,即采取了政府扶持发展生物发酵制乙醇的路线。当时我国粮食过剩严重,陈粮化问题亟待解决,玉米等粮食制乙醇项目首先上马,此规划一举两得:即解决了陈粮严重的问题,又能够发展清洁新能源。同时,由于当时技术偏弱,生物发酵制乙醇成本过高,我国主要采取了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对生物乙醇行业进行扶持。图三:粮食制燃料乙醇早期补助标准(单位:元/吨)
我国生物发酵法制乙醇主要经历了3个阶段。分别对应三代燃料乙醇产品,即 G1,G1.5 和 G2。G1 代产品以玉米,小麦等陈粮为原料,通过生物酶的发酵,由淀粉转化为乙醇,再加以提纯分离,最终得到可以与汽油掺混的无水燃料乙醇。根据测算,目前该方法成本在 4500-5000 元/吨之间。G1.5代产品则以提倡的非粮(木薯)等农作物为原料,通过发酵将淀粉转化为乙醇。该工艺路线避免了消耗大量可做人畜粮食的玉米,但因为农作物需求会占用大量农田,在农业经济上不划算。所以该原料主要依赖于进口,并因此带来了成本不稳定的隐患。以年产 30 万吨木薯乙醇项目为例(总投资 21.6 亿元,木薯价格 1400 元/吨),经测算其成本在 5300 元/吨左右。由于 G1.5 代产品成本居高不下,G2代产品当前凭借纤维素制乙醇,而更受国家和企业的青睐。纤维素制乙醇在美国属于应用最为普遍的工艺,其最大的优势在于原料易得便宜,但其对生物催化酶的要求较高。而目前我国酶生产水平较为落后,故成本仍相对偏高,经测算我国使用秸秆生产的燃料乙醇成本约在 5600 元/吨左右。表一: 生物制乙醇三代产品的优缺点
煤制乙醇。煤制乙醇路线与传统生物质制乙醇完全不同,而我国作为煤炭储备大国,长期来看发展煤制乙醇具有巨大优势。煤经合成气制乙醇的工艺路线又可以分为直接法和间接法两种。(1)直接法将合成气直接通过生物发酵或催化剂催化得到乙醇,再加以分离得到无水乙醇,工艺可细分为生物法和贵金属催化法两种(①.生物法、②.贵金属催化法)。(2)间接法是指以煤制合成气为源头通过甲醇、二甲醚、醋酸、醋酸酯等中间产物,再通过催化加氢得到乙醇,并最终提纯为无水乙醇的工艺路线(③.二甲醚路线、④.醋酸路线、⑤.醋酸酯路线)。煤制乙醇成本优势明显。与生物质燃料乙醇相比,煤制乙醇的成本显著低于各代生物发酵乙醇,即使考虑生物质乙醇补贴和煤制乙醇 5%消费税以后(生物质乙醇免消费税),我国煤制乙醇仍然具有成本优势。其中各路线中成本最高的醋酸酯加氢路线也要比生物质乙醇中成本最低的玉米乙醇便宜近300 元/吨。此外,考虑未来生物质乙醇补贴下行、玉米去库存的大趋势,煤制乙醇的成本优势将更为明显。
图四:我国燃料乙醇各路线成本比较(不考虑补贴和消费税)图五:我国燃料乙醇各路线成本比较(考虑补贴和消费税)
四、市场空间
当前,美国和巴西燃料乙醇合计产量约占世界燃料乙醇产量的 85%。我国虽然已晋升为全球第三大乙醇生产国,但总产量和生产效率仍明显落后于美巴两国。图六: 全球燃料乙醇产量及增速 图七:2015年全球各地区燃料乙醇产量占比
与美国、巴西相比,我国燃料乙醇规模仍偏小,2016 年产量仅为 260 万吨,占工业消费比例仅为 8%,调和汽油约 2600 万吨,仅占去年全国汽油总消费量的 20%。图八:我国燃料乙醇市场与美国巴西的相比从中期来看,国家能源局于 2016 年 12 月印发《生物质能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到 2020 年我国燃料乙醇产量达到 400 万吨,相比目前有 54%的增长空间;而从长期来看,我国 2016 年汽油表观消费量为 11983 万吨,如果按照 10%的添加比例测算燃料乙醇使用量将达到 1198 万吨,相比当前有近940 万吨的需求缺口。
图九:我国燃料乙醇消费量及乙醇汽油使用比例自 2002 年 6 月起在河南和黑龙江的 5 个城市开始试点,截止到 2015年全国有 6 省(黑龙江,吉林,辽宁,安徽,河南和广西)全封闭使用。另有 5 省和自治区部分地区推广使用,包括湖北 9 个地市,山东 8 个地市,河北 6 个地市,江苏 5 个地市,内蒙古 3 个地市。
从 2016 年 1 月 1 日起,东部地区 11 个省市全面供应符合国五标准的车用汽油(含 E10 乙醇汽油),在国家重拳出击进行环境治理的大背景下,东部石油石化大省乙醇汽油的推广工作开始全面提速。此外,从 2016 年开始广东成为全国第十二个实行乙醇汽油的地区,湛江成为广东第一个封闭实行乙醇汽油的地级市,乙醇推广工作已经全面提速。图十:国内燃料乙醇供需情况图十 一:我国燃料乙醇需求
五、推广难点燃料乙醇的生产具有明显的政府推行、垄断经营特点,该产品实行定点生产、定向销售、政府定价、政府定额补贴。目前,获得政府批准和补贴是燃料乙醇生产企业开工的必要前提,政府政策变化对燃料乙醇生产效益波动至关重要。试点地区政府均以政府令形式出台了市场封闭规定,同一地区所有加油站统一销售乙醇汽油,确保了燃料乙醇的推广。
表二: 试点地区燃料乙醇产能
从 2010 年到 2015 年,在宏观政策调控下我国玉米价格指数一直居高不下,这也导致粮食乙醇企业只能依靠国家财政补贴才能维持生存,而从 2012 年开始,财政部下达通知要求下调对燃料乙醇生产企业的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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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1.5、G2 代生物质燃料乙醇的补贴均有所下调,粮食燃料乙醇更是从 2005 年的 1883 元/吨降至 2016 年的无补贴;以木薯为原料的非粮乙醇也会在 2017 年被取消财政补贴,而纤维素乙醇的补贴虽未全部取消,但下滑至 600 元/吨,未来也处于观望状态。
图十二:我国粮食燃料乙醇补贴情况(单位:元/吨)图十三:我国非粮和纤维素燃料补贴情况(单位:元/吨)2015 年之后我国粮食价格虽有所下降,但相应补贴减少更多,导致粮食乙醇的盈利状况并不容乐观。而从 2016 年开始,我国已明确提出农业供给侧改革,供给过剩的玉米产业首当其冲。随着我国大豆种植面积的逐年恢复,未来玉米的种植面积和库存都将呈现下行趋势,玉米价格也有望迎来拐点,进而或将推升玉米乙醇企业的生产成本。同时,我国生物质乙醇路线每生产 1 吨乙醇需要 3-3.1 吨玉米和 12 吨水,而美国仅需要 2.8 吨玉米和 1.8 吨水,目前与国外仍存在较大的技术差距。而反观国内煤制乙醇产业,即使在没有补贴情况下价格仍具备一定的竞争优势。此外考虑我国煤炭大国的属性和煤化工发展历史,煤制乙醇有望成为继煤制油、煤制气、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项目后下一重点发展趋势。目前我国已投产的生物质燃料乙醇产能约为 244.5 万吨,已投产的煤制乙醇产能约为 85.3 万吨,预计未来 1-2 年内投放的生物质燃料乙醇产能约为 174.5 万吨,煤制乙醇产能为 52 万吨。生物质燃料乙醇与煤制乙醇的产能将总体维持在 3:1 左右,因此煤制乙醇企业之间的竞争将不会特别激烈,而煤制乙醇凭借成本优势替代生物质乙醇将具有较大的空间。我国主要燃料乙醇产能及未来投放情况 生物质乙醇 煤制乙醇
六、新华网采访内容
国家能源局科技司负责人就《关于扩大生物燃料乙醇生产和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的实施方案》答问
为充分发挥生物燃料乙醇产业对优化能源结构、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发展的重要作用,根据《可再生能源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有关要求,经国务院同意,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等十五部委下发了《关于扩大生物燃料乙醇生产和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的实施方案》(发改能源[2017]1508号,以下简称《方案》)。国家能源局科技司负责人就《方案》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介绍《方案》出台的背景和考虑?
答:近年来,我国粮食生产连年丰收,在有力保障市场供应的同时,也带来了政策性库存高企等问题,引发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有关地方政府和专家纷纷建言献策,建议参考国际经验,扩大生物燃料乙醇生产消费,调节粮食供求,有效处置超期超标等粮食,提高国家粮食安全水平,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此背景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会同财政、农业、粮食等部门组织力量进行了反复研究论证,认为当前的确具备扩大生物燃料乙醇生产和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的时机和条件。
一是转型有需要。国家领导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明确提出“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要求,指明了绿色低碳的能源转型战略方向。在此指引下,近年来,我国可再生电力发展势头迅猛,截至2016年底,光伏、风电、水电等可再生电力装机已占我国电力总装机的34.6%,可再生电力消纳量已占全社会用电量的25.4%,有力推动了国内电力供给结构的持续优化。相比较而言,我国可再生液体燃料发展则明显滞后,2016年实际消费量仅约300万吨,不到全国成品油消费的1%,已成为当前能源转型的突出短板,亟待加快发展。
二是原料有保障。据有关权威机构测算,我国每年产生的超期超标等粮食可支撑一定规模的生物燃料乙醇生产。此外,国际市场玉米和木薯年贸易量达1.7亿吨,5%即可转化生物燃料乙醇近300万吨。国内每年可利用的秸秆和林业废弃物超过4亿吨,30%即可生产生物燃料乙醇2000万吨。这些都为扩大生物燃料乙醇生产消费和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可靠的原料保障。
三是产业有基础。我国生物燃料乙醇产业经过十多年发展,以玉米、木薯等为原料的1代和1.5代生产技术工艺成熟稳定,以秸秆等农林废弃物为原料的2代先进生物燃料技术已具备产业化示范条件。行业整体技术装备水平居于世界先进国家行列,同时培养和储备了一大批专业技术人才。此外,国内车用乙醇汽油试点推广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形成了适合国情、可以复制的发展模式,为进一步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奠定了坚实基础。鉴于此,编制出台了《方案》。
问:请介绍世界生物燃料乙醇产业发展和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的基本情况?
答:新世纪以来,能源安全和环境问题日益成为制约可持续发展的焦点问题,越来越多的国家加快了开发绿色可再生能源的步伐。其中,生物燃料乙醇以其具有的可再生、环境友好、技术成熟、使用方便、易于推广等综合优势,成为替代化石燃料的理想汽油组分。为加快生物燃料乙醇等生物质能产业发展,世界各国大都成立专门管理机构,负责产业政策制定以及发展管理,如巴西“生物质能委员会”、美国“生物质能管理办公室”、印度“国家生物燃料发展委员会”等。很多国家还制定了中长期发展规划,如美国“能源农场计划”,巴西“生物燃料乙醇和生物柴油计划”,法国“生物质发展计划”,日本“新阳光计划”,印度“绿色能源”工程等。在此推动下,世界生物燃料乙醇生产消费规模快速增长,从2005年的3628万吨,增加到2016年的7915万吨。据不完全统计,已有超过40个国家和地区推广生物燃料乙醇和车用乙醇汽油,年消费乙醇汽油约6亿吨,占世界汽油总消费的60%左右。美国是世界最大的生物燃料乙醇生产消费国,主要原料为玉米。据美国可再生燃料协会数据,2016年全美生物燃料乙醇总产量达4554万吨。通过立法,车用乙醇汽油在美国应用已实现全覆盖,有效提高了能源安全水平,减少了机动车有害物质排放,年减排二氧化碳超过4350万吨,增加就业岗位40万个。巴西是全球生物燃料乙醇第二大生产消费国,也是最早实现车用乙醇汽油全覆盖的国家,主要原料为甘蔗。目前,巴西生物燃料乙醇已替代了国内50%的汽油。欧盟早在1985年就开始使用乙醇含量5%的车用乙醇汽油。2016年,欧盟生物燃料乙醇产量为409万吨。根据规划,2020年生物燃料在欧盟交通运输燃料消费总量所占的比重将至少达到10%。
国际经验表明,发展生物燃料乙醇可以为大宗农产品建立长期、稳定、可控的加工转化渠道,提高国家对粮食市场的调控能力。同时,生物燃料乙醇产业也是处置超期超标等粮食的有效途径。巴西通过甘蔗-糖-乙醇联产,根据国际市场蔗糖价格调节汽油中乙醇掺混比例,同时大力推广乙醇汽车,扩大乙醇消费量,保障了国内甘蔗价格和糖价的稳定,维护了农民利益;美国通过生物燃料乙醇产业需求,持续拉动国内玉米生产、提高农民收入和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形成了粮食生产和消费的良性循环发展的局面。这些宝贵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问:请介绍我国生物燃料乙醇产业发展和车用乙醇汽油试点推广的有关情况?
答:我国生物燃料乙醇产业发展始于“十五”初期,2001年为了解决大量“陈化粮”处理问题,改善大气及生态环境质量,调整能源结构,经国务院同意,启动了生物燃料乙醇试点。从“十一五”起,根据形势变化暂停了粮食燃料乙醇发展,陆续在广西、内蒙古、山东、河南等地建成多个非粮燃料乙醇示范项目或产业化装置。截至目前,我国生物燃料乙醇年消费量近260万吨,产业规模居世界第三位。全国已有11个省区(包括黑龙江、河南、吉林、辽宁、安徽、广西6省(区)全境和河北、山东、江苏、内蒙、湖北5省的31个地市)试点推广乙醇汽油,乙醇汽油消费量已占同期全国汽油消费总量的1/5。
总体上看,我国车用乙醇汽油试点工作取得了预期效果,形成了以“核准生产、定向流通、封闭推广”为特征,符合国情和历史发展阶段、行之有效的中国可再生燃料推广模式,为进一步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奠定了坚实基础。
问:扩大生物燃料乙醇生产和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有何重大意义?
答:当前形势下,扩大生物燃料乙醇生产和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有着五个方面的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优化能源结构。生物燃料乙醇是可再生液体燃料和绿色、优质汽油组分。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符合我国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现代能源体系的要求,可以替代部分石油,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提高能源自给能力和安全水平。
(二)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可以减少二氧化碳以及机动车尾气中的颗粒物、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等有害物质排放。发展生物燃料乙醇,还是解决秸秆等农林废弃物焚烧问题、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措施。
(三)有利于调控粮食市场。发展生物燃料乙醇,可以提高我国对粮食生产、库存和价格的调控能力,为大宗农产品建立长期、稳定、可控的加工转化调节渠道,促进粮食供求平衡,形成粮食生产和消费良性循环发展的局面。同时,生物燃料乙醇产业也是处置超期超标等粮食的有效途径。
(四)有利于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发展生物燃料乙醇,是提高农产品深加工水平的重要途径,有利于稳定农业生产,增加蛋白饲料供应,进一步夯实粮食主产区地位,并推动农作物秸秆高值利用和高端转化,实现“农头工尾”,为农民开辟新的增收渠道,带动农业增效和农村经济发展。
(五)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东北等生物质资源丰富地区具有发展生物燃料乙醇的比较优势和产业基础,加快发展生物燃料乙醇,是深入实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加快培育绿色经济增长点,促进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问:请介绍《方案》的主要内容?答:《方案》共七章二十六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总体要求。重点明确了《方案》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二)保障生物燃料乙醇供应。从加强规划引领、统筹产能布局、完善粮食原料定向供应机制等方面进行了细化说明,确保生物燃料乙醇生产规模能够满足市场需求。
(三)积极做好车用乙醇汽油推广工作。明确了全国推广乙醇汽油的地域和时序安排,强调了完善法律法规、有序推广车用乙醇汽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调动各方积极性等有关要求。
(四)加强监督检查。针对试点阶段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健全生物燃料乙醇产业监管体系、强化油品市场监管等方面,提出了加强监管的具体举措。
(五)推动创新发展。从构建科技创新体系、推进先进生物液体燃料产业化和加强相关基础研究等方面,梳理了下一步行业创新发展的目标和方向。
(六)强化保障落实。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企业保供责任、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发挥中介机构作用等五个方面的保障措施。问:请介绍《方案》的主要亮点? 答:《方案》主要有两大亮点:
一是坚持改革引领。我国车用乙醇汽油试点推广的有关政策主要形成于本世纪初期。随着近年来国内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特别是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既有的经验做法已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变化,尤其是政府引导和管理行业的方式及方法亟待改进。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以来关于全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确保推广工作有序开展,《方案》明确提出了“积极稳妥推进市场化进程,到2020年我国生物燃料乙醇的市场化运行机制初步建立”的改革目标。下一步,在《方案》实施过程中,将坚持问题导向,以燃料乙醇价格等矛盾较为突出的重点问题为突破口,合理兼顾产业链各方利益诉求,加快推进改革。
二是强化监督管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是国务院关于行政体制改革提出的核心要求。为主动适应“放管服”改革后政府职能的变化,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方案》重点加强了监督管理有关内容,提出“加强对生物燃料乙醇全产业链的监督管理,建设生物燃料乙醇产业全程闭环监管和信息管理系统,实时在线监测生物燃料乙醇生产,研究建立生物燃料乙醇产品生产、流通全过程可追溯制度”等具体监管举措。下一步,将在《方案》实施过程中逐步落实。问:请介绍将通过什么具体举措推动《方案》贯彻落实? 答:主要通过以下三方面措施保障《方案》落实。一是加强政府组织领导。《方案》提出建立国家生物液体燃料推广工作协调机制,成立国家生物液体燃料推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扩大生物燃料乙醇生产和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工作。并要求相关省级政府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及推广机构,加强各级能源主管部门与生物燃料乙醇生产企业、成品油销售骨干企业的沟通协调,确保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强化企业保供责任。对于生物燃料乙醇生产企业,《方案》要求应积极配合国家粮食市场调控,提升市场竞争力,保质保量供应生物燃料乙醇,高度重视并处置好超标粮食转化产生的危废,确保不产生二次污染。对于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方案》要求应及时采购生物燃料乙醇,保障车用乙醇汽油市场供应。
三是落实考核问责机制。《方案》明确“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实行属地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将车用乙醇汽油推广目标完成情况纳入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下一步,将按照国务院要求,适时对各省级政府推广车用乙醇汽油监督管理职责和成品油销售企业车用乙醇汽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问:《方案》如何确保生物燃料乙醇产业更好服务和促进国家粮食安全?
答:为确保生物燃料乙醇产业更好服从、服务于提高国家粮食安全水平,《方案》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了要求: 首先,从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上,明确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方案》实施的基础和前提,避免出现“与人争粮”、“与粮争地”问题,同时提出了“着力处理超期超标粮食,增强粮食市场调控能力和提升质量安全水平,适度发展粮食燃料乙醇,科学合理把握粮食燃料乙醇总量”等原则和要求。其次,从规划布局上,提出统筹制定全国生物燃料乙醇产业总体布局方案,其中对于以玉米、稻谷等为原料的粮食燃料乙醇产能布局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第三,从机制建设上,强调完善粮食原料定向供应机制,保障燃料乙醇企业优先消纳超期超标粮食,提高粮食质量安全水平。
第四,从监管运行上,提出加强对生物燃料乙醇全产业链的监督管理,研究建立生物燃料乙醇产品生产、流通全过程可追溯制度,并明确了对于违规使用粮食原料的责任和处罚。下一步,将通过严格贯彻落实《方案》各项要求,促进生物燃料乙醇产业更好地服务和促进国家粮食安全。
七、乙醇汽油实施情况
天津:分阶段推进乙醇汽油全覆盖
2018年10月1日起,天津全市开始封闭销售车用乙醇汽油;2018年3月30日前,山东则对乙醇推广使用先行8个市。此前,河南省早已全省封闭推广乙醇汽油,河北省多地也开始使用乙醇汽油。
根据方案要求,京津冀及周边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2018年开始推广,2019年实现全覆盖。到2020年,全国范围内将基本实现车用乙醇汽油全覆盖。根据天津市发布的《天津市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实施方案》规定:2016年天津市全市汽油销量总量253.64万吨,按乙醇添加10%测算,全市每年约需乙醇25万吨。天津市将乙醇汽油推行步骤分为四个阶段:准备阶段(2017年12月份-2018年3月份);设施建设、改造阶段(2018年1月份-2018年8月份),期间完成车用乙醇汽油配送中心建设和加油站改造及车辆清洗工作,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验收;过渡阶段(2018年9月份);封闭运行阶段(2018年10月份起)。山东:从封闭推广到覆盖全省山东省公布的《山东省车用乙醇汽油推广方案》中要求,济南、枣庄、泰安、济宁、临沂、德州、聊城、菏泽8个市在总结经验、完善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2017年全面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2018年3月30日前,对车用乙醇推广使用先行的8个市,开展市场检查、集中整治行动,扫除监管死角,巩固封闭成果,为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打下良好基础。其中,青岛、淄博、东营、烟台、潍坊、威海、日照、莱芜、滨州9市(以下简称青岛等9市)从2020年1月1日开始,加入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区域,全省行政区域内实现封闭销售、使用车用乙醇汽油所有加油站(军队特需、国家和特种储备用油除外)一律停止销售普通汽油,销售的各品种汽油一律改售车用乙醇汽油。
2020年预计全省汽油消费量约为1065万吨,青岛等9市消费量约为650万吨。大气污染促进乙醇汽油推广山东与天津最新提出车用乙醇汽油推广计划,或许与京津冀及周边治理大气污染有直接关系。乙醇汽油的优点之一便是比传统汽油更环保清洁。
在京津冀及周边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范围内,河南省早已经全省封闭推广乙醇汽油。河北省石家庄、邯郸、邢台、保定、沧州、衡水6个地市也是使用乙醇汽油。考虑到就近地区有河南天冠、安徽丰原、山东龙力和在建的天津天冠几家燃料乙醇生产企业,较充足的原料供应也促进了政策的制订。在国家政策的要求之下,后期京津冀及周边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相关政策也将积极推进。乙醇汽油尚存供应缺口值得注意的是,若上述乙醇汽油推广方案如期实施,对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和零售终端而言都存在一定的压力。山东及天津都在《方案》中预计,到2020年两地汽油消费量约有1300万吨/年,需要燃料乙醇130万吨,已经占了当前我国燃料乙醇产量的50%。要在2020年全国推广乙醇汽油,尚存在800余万吨/年的缺口,扩建燃料乙醇产能必不可少,同时进口政策也可能有所变化,比如降低燃料乙醇的进口关税,贸易企业或许也能从中抓住机会。能源局“十三五”规划提出到2020年我国燃料乙醇产量400万吨,较目前增长54%;而长期看以汽油10%添加比例测算,相比当前有近940万吨的乙醇需求缺口。
八、乙醇汽油会损害爱车吗?
1、乙醇汽油相比普通汽油的好处 蒸发潜力更大
乙醇的蒸发潜热是汽油的2倍,就这一大特点就可成为提高发动机热效率和冷却发动机的有利因素。热值更低
相比普通汽油,乙醇汽油的热值只有61%,行驶同样里程,所需的燃料比普通燃油更大,尽管热值比汽油小得多,理论上混合气热值与汽油接近,因此,乙醇是可以作为汽油机燃料使用的。
2、乙醇汽油的缺点 容易产生气阻
如果使用乙醇汽油,在车辆发动机在正常工作温度情况下,很容易产生气阻,因为乙醇的沸点比普通汽油更低,只有78摄氏度,这就使得燃料在供给量容易降低,甚至是中途断油,就像人哮喘喘不上来气一样。腐蚀金属
乙醇在燃烧的过程中,相比普通汽油来说,会产生乙酸,这种物质对汽车金属特别是铜有腐蚀的作用。材料适应性较差 由于汽车密封胶以及一些其他非金属材料遇到乙醇这种溶剂会对这些部件产生轻微腐蚀、龟裂。易分层
乙醇易溶于水,如果乙醇汽车的含水量超过标准指标后,容易发生液相分离,影响使用。
3、乙醇汽油在全世界
据不完全统计,已有超过40个国家和地区推广生物燃料乙醇和车用乙醇汽油,年消费乙醇汽油约6亿吨,占世界汽油总消费的60%左右。美国
世界最大的生物燃料乙醇生产消费国,主要原料为玉米。通过立法,车用乙醇汽油在美国应用已实现全覆盖,年减排二氧化碳超过4350万吨,增加就业岗位40万个。巴西
世界生物燃料乙醇第二大生产消费国,也是最早实现车用乙醇汽油全覆盖的国家,主要原料为甘蔗。目前,巴西生物燃料乙醇已替代了国内50%的汽油。欧盟
早在1985年就开始使用乙醇含量5%的车用乙醇汽油。2016年,欧盟生物燃料乙醇产量为409万吨。
本文内容根据国家能源局、东方证券、中国信息网、新华网以及石化缘掌握资料整理发布,供大家参考了解,如有疑问欢迎留言,转载请注明。与石化缘合作投稿请点击下方图片了解详情!
第4篇:印发云浮市全面推广使用粤国Ⅲ车用成品油实施方案的通知(推荐)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云府办„2008‟63号
印发云浮市全面推广使用粤国Ⅲ 车用成品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云浮市全面推广使用粤国Ⅲ车用成品油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经贸局及市环保局反映。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八年八月十三日
云浮市全面推广使用粤国Ⅲ
车用成品油实施方案
为促进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的有效开展,根据省经贸委、省环保局《印发广东省全面推广使用粤国Ⅲ车用成品油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经贸电力„2008‟310号)和《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粤府„2006‟35号)的规定,按照《广东省机动车排汽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粤府办„2008‟16号)关于在我省加油站逐步供应符合广东省车用汽油地方标准(DB44/345-2006)及车用柴油地方标准(DB44/346-2006)的车用成品油(简称“粤国Ⅲ”车用成品油)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从2009年7月1日起实现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使用“粤国Ⅲ”车用成品油,以进一步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切实提高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推广时间、范围及油品供应量
从2009年7月1日起,全市所有加油站全面销售符合“粤国Ⅲ”标准的车用成品油。2009年全市车用成品油零售消费量约26万吨(其中汽油12万吨、柴油14万吨),月均2.2万吨(其
中汽油1万吨、柴油1.2万吨)。供应量配置计划:中石化公司每月负责投放1.5万吨(汽油0.7万吨、柴油0.8万吨),中石油公司每月负责投放0.7万吨(汽油0.3万吨、柴油0.4万吨)。
在2009年6月30日前,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完成油品标识更新和油品置换等工作。
三、保障措施
在全市范围内积极推广使用“粤国Ⅲ”车用成品油是全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一项重要内容,是一项涉及多部门、多行业的系统工作,需要各有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合力推动“粤国Ⅲ”车用成品油推广使用工作的有效开展。
(一)高度重视,强化协作。
全面推广使用“粤国Ⅲ”车用成品油工作,关系到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成绩,关系到改善全市大气环境质量,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的问题,也关系到全市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全面推广使用“粤国Ⅲ”车用成品油工作由市经贸局会市环保局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将该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坚持“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工负责、务求实效”的工作机制,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做到责任落实,措施到位。
(二)落实资源,保障供应。
市经贸局继续加强与中石化、中石油两大石油公司等油品
经营企业的协调,制订和完善“粤国Ⅲ”车用成品油供应方案,确保“粤国Ⅲ”车用成品油的稳定供应。有关油品经营企业要加强与上级公司或炼厂的沟通,确保资源及时生产;协调交通、海关等部门协助成品油运输,保证其货运畅通,合理优化库容摆布,确保“粤国Ⅲ”车用成品油的有序供应。
牵头单位:市经贸局;协办单位:中石化、中石油等油品经营单位。
(三)加强市场监管,规范经营行为。
1.加大“粤国Ⅲ”成品油的经营和质量监管力度。工商部门要加强油品经营行为和油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有针对性地对车用成品油经营单位实施分类监管,加大油品质量抽样检测力度;质监部门要加大计量执法力度,加强对税控燃油加油机的监督检查。在“粤国Ⅲ”成品油推广期,各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加油站、油库、码头等单位的机动巡查,严厉查处各种违法经营行为,加大行政执法的威慑力度,以保证“粤国Ⅲ”成品油的推广成效。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协办单位:市质监局、市环保局。2.加强对企业经营证照的检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借推广“粤国Ⅲ”成品油工作之机,加大对证照不全,无证无照经营,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出卖、转让营业执照和许可证书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整治力度,进一步规范我市成品油市场的经营秩序。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协办单位:市经贸局、市安全监管局。
3.加强对油品使用单位的监管。对城市公交、道路客货运企业和港口码头的运营车辆是否使用符合“粤国Ⅲ”标准车用成品油的情况实施检查,对使用不符合“粤国Ⅲ”标准油品的运营车辆及单位,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协办单位: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
(四)落实“粤国Ⅲ”车用成品油的价格政策。 按照推广的进度,制定“粤国Ⅲ”车用汽、柴油的价格政策;向社会公布“粤国Ⅲ”车用成品油的价格政策,并做好有关价格变动的解释工作;加强市场“粤国Ⅲ”车用成品油价格的监督检查,对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加强对成品油经营单位税收和发票的监管,督促企业建立规范的记帐凭证和来往帐目。
牵头单位:市物价局;协办单位:市地税局。
(五)加大推广使用“粤国Ⅲ”车用成品油工作的宣传力度。
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宣传渠道向各经营单位、使用单位和社会公众开展 “粤国Ⅲ”车用成品油推广使用宣传工作,积极
宣传推广使用“粤国Ⅲ”车用成品油的意义,推广阶段的时间、范围,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要求、油品质量标准,以及监管要求等内容,使各成品油经营单位和使用单位加深对推广工作的了解和认识,提高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并通过落实奖励举报制度,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投诉举报车用成品油的违法销售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和舆论氛围。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协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主题词:能源
成品油△
方案
通知
第5篇:【推广方案】新公司如何做好网络推广,常用方法使用心得
新公司如何做好网络推广,常用方法使用心得
很多人的疑问,也许我们根本没有目标了,推广应该怎么做呢?尤其是换了新工作,如何下手做,今天我们就开始自己的知识之旅。
首先,我们来解决一些疑问,当我们解决了这些疑问,那么如何推广就非常简单了,推广分为付费与免费推广,今天我们主要来说免费推广。
第一:公司是做什么的,主要经营什么?是否有展示产品的网站?
第二:公司在哪儿,位于什么地方?怎么联系?怎么走?
第三:用户群体是哪些,如何识别有效的用户,如何来吸引用户曝光自己的产品?
第四:用户关心什么,深入了解用户需求?判定执行路线如何走?怎么抓住用户心态? 以上四点是我们所做推广的人员需要明白的。那么接下来就是业务或者跟单的范围了,即不属于我们的范围之内,题外话。
根据以上四个宗旨,我们可以推出以下推广方案:
首先我们要知道公司的经营范围,哪些为主要产品,哪些为辅助产品,我相信每个人都是懂的,如果说连自己的公司是做什么的,都不知道的话,那么接下来请关闭,无须在看。其次要知道公司的一些基本的信息,当然你知道了还不够,你要把这个信息放在网上,让用户看到,可以明确的了解公司的位置以及联系方式,在此可以尝试以下步骤:
第一:创建百度地图,根据百度地图要求完成,通过率100%。
第二:创建企业百科,让用户了解此公司经营范围以及公司基本信息。
第三:利用问答平台以及b2b平台发布公司信息,扩大曝光范围。以及详细路线。
接着就是需要做重要的部分了。就是最后二点,产品如何让用户所察觉,如何曝光,用户所关心的又是什么,以及用户的心态。当然根据每个产品的不同,所使用推广方法也有所不同,整体的框架大致相同的。在此分享一下几个要点,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第一:快速曝光产品,可以利用百科,知道,文库,因为排名高,我们可以适当的加入一些自己的广告信息来让用户所了解,注意尺度,点到即可,无须刻意。
第二:口碑的介绍,发布一些与自己相关的内容,做一些比较忠实的评论,应以第三人称来描述为佳。
第三:想用户所想,价格为第一道关卡,其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根据品牌的影响力来决定,把握好尺度。或者价格直接不写,直接转交跟单或者业务手中。
第四:相关行业的b2b发布一些产品信息来围绕自己品牌撰写。
最后我们可以来做一个总结,推广的目的是什么?执行方法以及如何来操作,都是需要大量的时间与努力来完成的。作为一个推广员,怎么样才算合格呢?在笔者的认为,不仅仅是把产品推广出去,还需要用户认可我们所推广的产品,这才是一个合格的推广员。
接下来自己应该根据这个思路来完成自己的推广方案吧,这些也是笔者在工作中实践到的,相信每个人都是有自己的见解的。作者:【学习推广技术网顾问:王涛】
提示:请不要把本方法与seo混为一体~!
第6篇:工商局推广使用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系统实施方案
各直属局、分局:
为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和省工商局《关于推广使用食品安全监管“两项制度”信息化系统的指导意见》(*工商消〔2009〕34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精神,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快推进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及记录制度,完善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机制,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市局决定在全市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现就推广使用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系统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为契机,以信息化建设为手段,本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强化宣传、注重引导,抓大带小、先易后难”的原则,逐步在全市推进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和上市食品检测信息化系统,完成对食品经营主体和食品质量信息化监管和远程监管平台的搭建,构建从批发到零售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溯源机制,努力实现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流向可控、源头可溯。
二、工作目标
建立以食品批发单位、大中型商场、超市为主体的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机制,依托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系统,通过配合食品检测设备、电脑等信息化设备,实现上市食品检测、进货查验、台帐记录和票货同行的电子化管理,逐步解决终端食品经营户进货台帐登记难,批发单位索证难、备案难、查询难,问题食品追溯难等问题。并适时开通数据接口,实现本地系统与省局系统数据共享。尚不具备电脑化操作条件的其他食品批发单位在落实批发配送统一出票的基础上,逐步推广使用可实现数据共享的“两项制度”信息化手段,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到2011年底覆盖95%以上的食品批发单位和大中型商场、超市。
三、实施重点
(一)积极推进食品批发单位“两项制度”信息化系统
1、建立单货同行的工作机制。食品批发商在向其他食品经营单位提供商品时,必须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统一格式的食品批发配送单(“一票通”),从源头上全面规范食品批发环节的销货凭证,做到单货同行、单货一致,形成“以批控零”、“以零溯源”的局面。“一票通”应利用电脑设备统一开具;对总经销单位批发到其他食品批发单位的,可实行销货凭证网络传输和电子化存档备查;对暂不具备电子打印条件的,食品批发商应如实填写配送单所列相关项目并加盖单位印章,并将单据与食品同时发往下级食品经销商,同时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
2、建立规范易查的备案资料。大型商场、超市、大中型食品批发单位要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实际经营需要,全面推广使用“两项制度”信息化系统,配备电脑、打印机、扫描枪(或数码照相机)等设施,安排熟悉电脑操作的基础信息录入员,按照“先备案后上架”的原则,负责扫描、上传经销食品的相关证件,及时采集、录入食品相关信息。有条件的要实施网上查询索取备案资料存档,不具备网上查询的应建立单机备案。已使用商用进销存管理软件的,要积极推荐使用“两项制度”信息化系统,或对现有软件进行升级改版,使之尽快符合工商部门监管需要。不具备电脑化操作条件的小型食品批发商,应建立规范、易查、资料齐全的食品进货资料文挡,记录进销货台帐;并结合实际,逐步推广使用符合的信息化系统终端设备和“两项制度”信息化系统。全市暂不在食杂店统一推广使用“两项制度”信息化系统,但必须要求食杂店采购食品时,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做好进货查验台帐或将随货同行相关票据收集汇总后,按商品生产日期或进货日期按月程序装订归档,便于监管部门查核。
3、积极引导食品批发经营单位使用规范、高效的进销货管理软件。各单位要在上半年试点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现有系统管理软件。软件使用一是要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进、销货备案、查询、索证索票和为购货单位提供统一的凭证等要求;二要统一相关内容:即供货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法、批发日期、商品名称、条形码、生产日期、保质期、规格、生产单位、购货单位等事项;三要具备网上查询供应商或生产商证照情况或该批食品的检验报告(资料)功能;四是要具备对问题食品索检,即方便寻找食品销售终端、对问题食品统一下架等条件;方便索取上级供货单位的相关资料;五是要尽可能与企业经营管理软件相匹配,提高企业的使用效果。六是必须符合行政监管部门现代化管理和远程监控软件对接需求,要预留数据接口,适时实现与省局系统的数据共享。
(二)积极推进全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网络监控系统建设
构建××市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网络监控系统,指导督促经销生鲜食品的大中型超市、卖场、集贸市场开办单位,配备多功能食品检测设备,做好上市食品日常检测,并与工商部门快速检测、法定检测部门定向监测情况一并纳入网络监控系统。于2009年底前在全市建成以消费者送检、经营者自检、工商部门快速检测、法定部门定向监测“四检联动”为主要内容,集食品
安全数据统计、分析汇总、趋势分析、安全预警、消费教育于一身的综合性食品监控系统。
(三)积极推进重点农副产品溯源体系建设
开发并进一步完善“重点农副产品食品安全票证溯源管理系统”。在农副产品批发环节推广使用ic卡交易制度,批发企业、批发市场统一对上市食品进行质量检验和索证索票,并出
具统一的供货凭证;零售商在进货时使用ic卡,并在交易时通过系统完成备案工作。通过票证管理、网络数据联通、系统软件管理和消费凭证打印,追踪重要农副产品进入流通环节以后从批发直至终端消费的全过程,实现对上市食品源头、质量的监控。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副产品,迅速向上层层追溯,并通过各级经销商和批发商,迅速锁定可能影响的范围,及时通报、拦截,为完成问题食品的预警、退市、召回、追责提供依据。力争过3-5年的建设,实现重点农副产品的全覆盖。
四、时间安排
各单位要在上半年已完成调查摸底、宣传发动和软件开发、试点运行的基础上,在年底前完成系统软件的修订完善工作,全面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化监管工作。
要按照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先推进有条件、有基础、有专业人员的食品批发单位,逐步扩大到一般批发商;先推进总经销、总批发、大型商场、超市,逐步扩大到其他批发商;先单机运行,后考虑远程监管,要在单机运行基本成熟后,市局将逐步建立远程监控系统,真正实现网上监管目的。
确保实现2009年底大型商场、超市、总经销、总代理批发单位等重点食品经营主体“两项制度”信息化系统应用率达到50%,其他食品批发单位不低于30%;××市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网络监控系统正式建成并投诉使用。2010年覆盖90%的食品批发单位和大中型超市。2011年实现95%的覆盖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广使用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系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需要做大量的艰苦细致的工作。各直属局、分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真抓实干,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消保、市场合同、信息中心等条线要在职责范围,明确责任,加大力度,共同推进。要明确专职的信息化系统管理员、各基层分局(所)明确市场巡查员,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明确推进的时间步骤和工作要求,扎实、稳步、有效地推进好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系统。
(二)加强宣传引导。推广使用“两项制度”信息化系统,必须打牢思想基础,切实解决好“想用”的问题。一要认真做好全体工商干部的宣传教育,使基层一线干部都能深刻领会推广使用“两项制度”信息化系统的重要意义,知晓系统的功能,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认真落实好信息化系统的推广工作。二要切实做好食品经营主体的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形式,讲明推广使用的意义、目的和作用,讲清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和工商监管的要求,使各类食品经营主体明了信息化系统的运行模式,增强主动安装使用信息化系统的意识。三要加强对社会各界的宣传教育,让公众广为知晓,引导消费者积极使用,增强自身维权意识,主动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大力营造浓厚的推广使用氛围。
(三)加强分类指导。各直属局、分局要结合辖区实际,针对食品经营户不同情况,加大分类指导力度。对新办食品批发企业、大型商场、超市,在申请食品流通许可前,应督促其配备电脑、打印机、扫描枪等设施,建设并使用“两项制度”信息化系统。要指导督促其他食品经营户,配备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信息化设备和系统。要指导各类食品经营主体掌握操作使用技能,为信息化系统的顺利推广使用打牢坚实基础。要引导基层工商干部熟练掌握信息化系统的操作要领,帮助督促食品经营者规范科学使用。
(四)加强监管巡查。各直属局、分局要科学制订信息化系统推广指导、业务需求收集、监管信息录入、量化督查考核等制度,做好信息化系统的建设推广工作。基层工商部门,要利用远程监管平台,通过网上比对和市场巡查等手段,加强对食品质量的有效监控和食品流向的有效追溯,加快建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实现工商监管的增效减负。对已建成的食品单位,要定期对系统使用和数据质量进行检查,指导督促其正确规范使用。对尚未建成的食品经营单位,应按照分类监管要求,强化监管巡查,严厉查处食品违法违章经营行为。
(五)加强督查考核。要加强对食品批发经营单位远程自律情况的远程监测监控,在条件成熟的基础上,要通过互联网实施远程管理,及时查询票证备案情况,食品的供应情况和问题食品的流向及处理情况。要教育食品经营者树立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追究意识,做到不进无证货、无票货,做到不合格食品不进店内销售。对商场、超市、食品批发单位实行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的,要加大管理、推进的力度;对食品经营户要加大索证索票、归档或台帐等工作的管理,对经教育仍然不到位的,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各级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切实履行职能,对不履行工作的,要采取通报、告知、限期整改、责任追究等形式,加大此项工作的推进力度,提高工作的效率。市局将把推进工作各年度完成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和半年度食品督查重要内容,各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督查考核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第7篇:某某镇学生用车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某某镇学生用车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县学生用车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镇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幼儿的人身安全,经镇政府研究,决定从现在起,在全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安全管理专项集中整治,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某某实际,特拟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及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学生用车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和建立长效机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杜绝超员、超速、非法营运、无牌无证等车辆和三轮车、拖拉机、农用车、货运车、拼装车、报废车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过专项整治,使学生用车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落实、广大师生、家长和学生车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中小学、幼儿园周边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杜绝学生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消除,确保不发生涉及学生用车安全的交通事故。
二、工作主要内容及要求
在一周之内开展一次面向全镇居民的学生用车安全教育和以学生用车安全检查为主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严格“三个一律”: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一律停止使用、不具备资格的驾驶人员一律停止驾驶校车、不符合安全通行条件的道路一律禁止客车通行。具体要求是:
(一)学生用车安全教育
1、中小学、幼儿园做到“五个一”,上一堂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课;
开一次学生家长交通安全专题家长会;发一封致全镇居民学生用车安全教育告知书;与家长签一份学生交通安全承诺保证书;建好一套学生安全用车台账资料。
2、利用广播等宣传媒体,不间断播出安全教育常识等教育内容;各村居在主要交通道口张贴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材料。
3、各村居配合,对本村居乘坐非我镇校车上学的幼儿家长进行上门宣传教育;
4、交通运输部门组织一次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考试。
(二)安全大检查
1、对某某境内非法营运校车进行安全检查;
2、学校周围路段及上下学高峰时段交通安全秩序大检查;
3、交通警示牌、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大检查。
4、对占道经营摊点、乱设摊、乱占道的进行集中清理。
(三)建章立制
1、要建立报告制度,中小学、幼儿园要定期向镇学生用车安全领导小组报告用车管理工作情况。
2、要建立评估制度,组成专门督查组,定期进行督导检查。
3、要建立经常摸排制度,及时、准确掌握全镇接送学生车辆运营时间、路线、接送方案等情况,要定期不定期组织力量对全镇接送学生车辆运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组织领导
1、成立某某镇学生用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某某
任副组长,各责任部门、各村居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某某中心小学,由某某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2、明确责任,加强协作。各村居、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整治方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目标责任,细化工作职责,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对不符合标准的车辆坚决取缔,及时消除隐患。
3、严格督查,实行责任追究。镇学生用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全镇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行动迟缓、推诿扯皮、玩忽职守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启动问责程序;对因工作措施不力导致发生学生用车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8篇:关于开展推广使用文明礼貌用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
各生产区、直属作业区、机关科室:
现将北营公司《关于开展推广使用文明礼貌用语活动 实施方案》(北营党字〔2010〕1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请各生产区、直属作业区将附件《北营公司文明用语规范》部分转发至班组、传达至每名员工,并将此附件在公示栏中进行张贴。
炼铁厂党办
二〇一〇年四月八日
第9篇:菊花乡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安全实施方案
菊花乡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安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确保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依照泗洪县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安全会议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学生用车安全,强化组织领导
学生用车安全是安全生产工作十分重要的一方面,也是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和谐大局。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学生车辆安全工作,成立以乡长为组长,分管教育、交通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中小学、派出所、公路站、安全办、各村(场)支部负责人为成员的乡学生安全用车领导小组,要求各相关部门及人员要从关爱学生生命安全出发,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高度重视学生用车安全问题。
二、明确各职能部门责任
(一)中小学、幼儿园
1.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安全教育课教学计划。
2.建立健全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和学生集体出行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管
理,建立接送学生用车台帐,将接送学生车辆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学校年终考核内容。
3.审核接送学生车辆使用申请及其驾驶员资格申请,建立和完善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员信息档案。
4.会同公安、交通运输、安检、农机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专项治理。
(二)派出所
派出所对符合要求的校车驾驶员申请人,应依法发放《特种行车许可证》。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派出所不予发放:
1.不满3年以上准驾车型的安全驾驶经历,或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责任事故发生。
2.具有犯罪记录,或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收到拘留处罚记录。
3.身体不健康,或具有酗酒、吸毒行为记录,有传染性疾病或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病史。
(三)公路站
按照职责要求在沿路学校附近设立交通警示牌、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
(四)安全办
1.督察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
管理,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安全管理工作职责,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2.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在维护校园周边安全环境和管理接送学生车辆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治理。
三、加强监督、检查
安全办牵头中小学、派出所等部门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督察,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一律停止使用,对不具备资格的驾驶人员一律停止驾驶校车,对不符合安全通行条件的道路一律禁止客车通行,坚决杜绝非法车辆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接送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切实防止车辆安全事故的发生。对违反接送学生安全管理的车辆人员将进行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
第10篇:《乌鲁木齐市车用气瓶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车用气瓶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
知
(乌政办[2010]115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各相关单位:
《乌鲁木齐市车用气瓶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此前所发文件如有与本方案不一致的内容,以本方案为准。
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乌鲁木齐市车用气瓶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对车用气瓶安全管理,确保车用气瓶安全安装,燃气安全充装,燃气汽车安全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车用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法律法规及乌鲁木齐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燃气汽车安全运行为目的,建立车用气瓶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切实做好车用气瓶安全检查管理工作,努力营造燃气车辆安全运行环境,为实现首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
根据全市车用气瓶使用的基本现状,各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对车用气瓶安装许可、气瓶安装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气瓶使用登记、车辆变更和年审、气瓶充装许可及气瓶充装、使用等环节实施动态监管,将车用气瓶的监管纳入法制化轨道,建立车用气瓶监管的长效机制,实现我市燃气车辆的长期安全运行。
三、组织领导
成立乌鲁木齐市车用气瓶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车用气瓶安全监管工作。组 长:李光辉 副市长
副组长:巩兴权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冯建国 市质监局局长
成 员:黄淑红 乌昌财政局副局长
陶红军 市公安局副局长
阿尔斯兰·阿不都热依木 市安监局副局长
彭卫民 市公安局消防局局长
周建平市建委副主任
王兆祥 市城市交通局副局长
周晟宇 市质监局副局长
伊力哈木·依不拉音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吴 崑 市燃气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冯建国兼任,副主任由周晟宇兼任,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安排1名相关处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承担相关工作任务。
四、职责分工
(一)市安监局负责各相关单位安全生产各个环节的监管工作,同时监督车用气瓶使用单位及个人、车用气瓶充装单位的各项行为规范。
(二)市城市交通局负责对我市公交运营车辆、出租车的车用气瓶普查工作,并及时将普查结果汇总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我市公交运营车辆、出租车驾驶人员进行车用气瓶安全使用日常宣传教育工作。
(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对持有《气瓶使用登记证》的油改气车辆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行驶证》变更;负责在机动车年审时,对燃气车辆是否持有《气瓶使用登记证》进行严格检查,对未办理《气瓶使用登记证》及车用气瓶超期未检的燃气车辆不予年审;负责在线路执勤过程中查验《气瓶使用登记证》。
(四)市公安局消防局负责对车用气瓶安装单位、车用气瓶充装场所、车用气瓶检验机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五)市建委负责根据全市天然气气源的实际情况,对我市车用气瓶安装基数提出指导意见,同时对车用气瓶充装企业进行监管。
(六)市质监局负责公交运营车辆、出租车以外机动车的车用气瓶普查工作;负责机动车车用气瓶的登记工作,及时将普查结果汇总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严格按照《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19533)、《机动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20561)、《车用压缩天然气钢质内胆环向缠绕气瓶》(GB24160)、《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金属内胆纤维缠绕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24162)国家标准,对全市车用气瓶进行全面检验;负责对车用气瓶安装企业的清查和整顿,严格许可制度;按照《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要求,负责对符合要求的车用气瓶,及时办理发放《气瓶使用登记证》和使用登记标志;负责对车用气瓶充装站的日常监管和操作人员的培训;负责对我市车用气瓶报废监管工作;负责对车用气瓶非法安装、非法充装、非法使用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0年3月1日-4月30日)。
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车用气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通过新闻媒体及印发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对车用气瓶监管工作的目的、意义及车用气瓶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定期检验和登记程序、燃气车辆变更及年审程序、有关收费标准等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力争做到人尽皆知、家喻户晓,及时预防和化解矛盾,赢得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二)自查整治阶段(2010年5月1日-7月1日)。
根据乌鲁木齐市车用气瓶的使用现状,可分为公交车辆、出租车辆、社会车辆三种类型进行自查整改。公交车辆、出租车辆、社会车辆根据市质监局下发的《乌鲁木齐市车用气瓶安全手册》内容,对照各自车辆气瓶的基本情况进行自行整改。
(三)检验发证阶段(2010年3月1日-2011年3月31日)。
根据乌鲁木齐市现有车用气瓶检验能力为30只/日,2010年6月1日后日检验能力可提升至150只/日的规范检验能力,对公交车辆、出租车辆、社会车辆车用气瓶检验时间安排如下:
1.公交车辆:2010年3月1日-6月30日完成全部检验。
2.出租车辆:2010年7月1日-10月31日完成全部检验。
3.社会车辆:2010年11月1日-2011年3月31日完成全部检验。
对检验合格的车用气瓶发放《气瓶使用登记证》,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车用气瓶予以报废并办理注销登记。拒不报废并办理注销登记的,由市质监局依法予以处罚。
六、工作要求
(一)完善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质监、公安等部门在监管、办证等方面要密切配合,制定易于操作、方便快捷的工作程序,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并通过电子网络、报刊、宣传单等形式对安装企业及有关安装、登记、变更及年审程序予以公布。
(二)交通、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对使用燃气的公交、出租、运输等单位及驾驶人员的日常教育、引导和管理;将车用气瓶安全纳入驾驶人员安全学习教育内容。
(三)各有关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办事程序,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确保合法安装、充装企业及个人的合法权益。 发布部门:乌鲁木齐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年04月14日 实施日期:2010年04月14日(地方法规)
第11篇:大连开发区养殖用海发放海域使用权证书实施方案(10)
大连开发区养殖用海发放海域使用权证书实施方案
2003年3月,开发区取得了邻近海域的行政管理权,所辖海域的海岸线长度136公里,海域面积为5050平方公里。目前,管辖海域内的浮筏养殖用海近20万亩,开放式海底养殖近15万亩,这些养殖用海绝大多数没有办理海域使用权证书。为了加强海域使用管理,维护国家海域所有权和海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利,促进海域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及其有关配套政策规定,开发区管委会将对辖区范围内的不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养殖用海进行确权登记并颁发海域使用权证书,特制定本方案。
一、确权登记的原则、范围、收费标准及政策依据
(一)确权登记的原则
1.在开发区管辖海域范围内从事养殖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均需取得海域使用权。
2.此次海域使用确权登记,单位和个人均可以提出申请。在此次确权登记范围内,从事养殖生产的单位或个人,对已有养殖区域可以优先提出申请。具有承包关系的养殖单位或个人,如承包合同尚未到期,发包方具有优先申请权。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施行前,已经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的养殖用海,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经核准,可以将海域使用权确定给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逾期不申请的视为自愿放弃),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用于养殖生产。
4. 原则上南部海域距岸200米和海滨浴场距岸不少于1000米范围内的现有海底养殖不予确权发证,该区域作为公益用海以满足旅游和市民休闲、娱乐、观光需要。
对上述区域的现有海底养殖,自市政府发布南部海域养殖用海重新确权发证通告之日起1年内由养殖业户自行清理,不予补偿。养殖业户不需补缴自2002年1月1日《海域使用管理法》颁布实施以来的海域使用金。
(二)确权登记范围
1.养殖区:根据大连市海洋功能区划,大李家海域属于可养殖区域,其现有海面、海底养殖物均需确权登记。
2.港口控制区:根据大连市海洋功能区划,大连湾至青云河口属于大连市南部海域港口控制区。经过多次清理后剩余的养殖物,已经纳入社管局登记管理范围内的海面养殖物及2002年原沿海村发包的海底承包合同尚未到期的养殖区域,符合此次登记原则的,均需确权登记。
(三)海域使用金的收缴标准
1.养殖区:2007年海域使用金按照海面80元/亩/年、海底60元/亩/年的标准进行征缴。2.港口控制区:2007年海域使用金按照海面200元/亩/年,无海面养殖的海底100元/亩/年、对与海面养殖相对应的海底养殖用海按50元/亩/年的标准进行征缴。
3.此次申请海域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均需按照海面50元/亩/年、海底10元/亩/年的标准补交2002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的海域使用金。
(四)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2.《辽宁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 3.《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 4.《大连市海域使用管理条例》 5.《大连市海域使用申请审批程序暂行规定》。6.《大连市贯彻的实施意见》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本次海域使用权证书的发放工作,开发区管委会成立养殖用海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张亚东
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石传东
社会事业管理局局长 成员:王启怀
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卢庆林
监察审计局副局长 于学民
财政局副局长
庞少涛
社会事业管理局副局长 毛伟华
信访局局长 王德忱
新闻中心主任 高奇志
电视台台长
杜恒奎
大孤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向东
湾里街道办事处主任 郑云岭
董家沟街道办事处主任 丛双春
大李家镇镇长
杨忠纪
金石滩街道办事处主任 高吉福
公安局副局长 宋贵忠
边防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办公室设在社会事业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石传东兼任。办公室设四个工作组,分别是综合组、海籍调查组、海域清查组、海域使用金收缴组。
综合组组长:王爱东;成员:张大维、刘文光。
海籍调查组组长:杜贤伟;成员:王永先、纪连奎、真国建; 海域清查组组长:张松成;成员:海监大队全体队员;
海域使用金收缴组组长:刘金泊;成员:张永舜、张得旺、李吉良、薛殿科;
湾里、董家沟、金石滩街道和大李家镇分别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海域使用金收缴办公室,在开发区养殖用海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辖区内的海域使用金的收缴工作。
三、责任分工
依据《海域使用管理法》规定,管委会是海域确权发证的主体,开发区养殖用海确权登记工作在管委会养殖用海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养殖用海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各职能部门按工作分工履行职责。
(一)社会事业管理局负责养殖用海确权登记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政策宣传;确定确权登记海域的范围;对申请确权登记海域进行海籍调查;对申请使用海域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公示;对海域使用申请进行审核、发证和登记。
(二)街道成立海域使用金征缴办公室,负责海域使用金的收缴;配合社管局做好海籍调查,解决海域测量过程中的矛盾纠纷,做好养殖渔民的思想工作,保持社会稳定;对提出申请使用海域的单位和个人的申请材料进行收集上报。
(三)信访办按照信访条例规定接访。
(四)电视台、报社协助社会事业管理局和各镇街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五)公安局、边防大队负责确权登记工作过程中的治安巡防工作。
四、工作程序
(一)宣传发动
1.管委会发布《开发区养殖用海确权登记通告》,明确养殖用海确权登记的范围、时限和要求。
2.管委会组织召开会议,进行工作动员和统一部署。
3.社会事业管理局组织协调各新闻媒体,开展养殖用海确权登记的宣传工作。重点宣传国家海洋法律法规及相关的规章、政策,增强单位和个人依法用海意识。
4.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深入基层,进村入户,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做好广大养殖业户思想教育工作。
(二)受理、审核
各街道(镇)组织用海单位、个人的申报材料,统一上报社管局,由社管局对申请用海的单位和个人申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并审核。对符合确权登记条件的用海申请,由社管局填写审核意见报管委会批准;对不符合确权登记条件的用海申请,书面告知申请人。
(三)海籍调查
由社会事业管理局对申请确权的海域进行测量,并对申请用海的单位和个人申请使用的海域位置、面积进行公示。
(四)海域使用金的收缴和海域使用权证书的发放
对经管委会批准的养殖用海,由街道负责海域使用金的收缴,存入财政指定专户。养殖单位和个人凭海域使用金收据到社管局办理海域使用权登记,领取海域使用权证书。
五、时间安排
本次确权登记工作,总体计划安排在2007年10月25日—2008年3月31日,整个确权办证工作计划分三期完成:
1.2007年10月25日——2007年12月31日 完成《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停止发放部分海域浮筏养殖用海项目海域使用权证和养殖证及船只捕捞许可证的通知》(大政发〔2004〕46号)划定的大李家正明寺以东海域确权登记工作。
2.2008年1月1日——2008年2月30日
完成金石滩海域(除去金石滩与大李家交界处部分海域)确权登记工作。3.2008年3月1日——2008年3月30日
完成金石滩与大李家交界处部分海域、小窑湾海域确权登记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对养殖用海确权登记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这次养殖用海的确权登记工作,是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加强海域使用管理,保证海域有偿使用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对合理配置海域资源,实现海域的可持续利用,维护社会稳定有着深远意义。
(二)认真落实工作责任
要加强对养殖用海确权登记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各司其职,细化分工,明确程序,密切协同,层层落实责任制,责任到人,切实把养殖用海确权登记工作的各个环节落到实处。
(三)加强海域使用金的收缴与管理
各乡镇街道在海域使用金收缴过程中,要加强管理,对收缴上来的海域使用金要及时上缴区财政,要深入渔民家中做好思想工作,对确权海域的海域使用金做到应收尽收。海域使用金征管工作费,根据辽宁省贯彻施行《海域使用管理法》暂行意见(辽海字〔2002〕68号)规定,由财政部门按海域使用金征收总额的5%予以拨付。使用办法由社会事业管理局另行制订。
七、监督管理
1.在此次养殖用海确权登记工作中,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把关,禁止办证面积与实际用海面积不符的现象出现;
2.此次海域确权,海域使用金收缴数额较大,财政及监察审计部门要对海域使用金的收缴工作进行跟踪检查及监察审计,确保征缴实效;
3.此次养殖用海确权登记结束后,对没有取得海域使用权或取得海域使用权但未按规定按期缴纳海域使用金并私自从事养殖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4.对于在此次工作中以权谋私、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经查实,根据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12篇:关于在全县共青团组织推广使用团务信息管理系统的实施方案
花垣县共青团组织推广使用共青团基本信息
管理系统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团内统计工作水平,全面准确地掌握共青团基本信息,更好地服务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团中央组织开发了“共青团基本信息管理系统”。为贯彻落实省、州精神,做好共青团基本信息管理系统的推广使用工作,进一步规范团员、团干部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全县各级团组织
二、目标任务:
1、总目标:通过在全县各级团组织推广使用共青团基本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团员和团干部队伍基本信息的电子化管理,全面、准确、及时掌握团员、团干部和团组织的整体情况,不断加强我县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
2、阶段目标:到2010年4月,全县80%以上的团组织使用基本信息管理系统,90%以上的团员基本情况在系统档案中录入;到2010年底,全县90%以上的团组织使用基本信息管理系统,95%以上的团员基本情况在系统档案中录入。
三、工作原则
1、立足支部原则。各团组织在组织实施时要始终把工作重心放在团支部一级,通过基本信息管理系统在基层团支部的推广和正确使用,达到整体普及的目标。
2、分层分步原则。要制定各自的详细推进计划,分层次、分步骤地推进基本信息管理系统的推广使用。
3、因地制宜原则。要实事求是地从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合理灵活地安排工作力量和时间,及时妥善解决系统推广使用中基层存在的具体困难。
4、严谨细致原则。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细致地做好数据的输入、核对等工作,层层把关,确保系统输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同时,要严格执行有关保密工作制度,加强对团内统计资料的管理,使统计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四、职责分工:
1、团县委负责全县范围内共青团基本信息管理系统推广的组织实施和领导工作,制订推进方案,负责组织开展“系统”使用培训指导工作,帮助负责团内统计工作的各级团干部熟练掌握系统的使用方法和信息录入维护标准,熟悉相关工作流程。并组织有关力量加强对下属基层团组织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对下属单位数据进行核实、分析和上报,并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联系人:王雍、邓华,联系电话:0743-7218050。
2、各乡镇团委、系统团委、县直属团组织根据团县委的统筹安排,负责指导下级团支部做好软件的培训指导工作、做好团员、团干部基本情况的排摸和数据输入工作,并对数据进行核实、上报。
3、各基层团支部负责支部内团员、团干部基本情况的排摸工作,把有关信息正确输入到共青团基本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报送其隶属的团委。
五、推进步骤
1、组织发动阶段。各级团组织根据各自团组织架构和团员的分布情况,制订整体推进方案,召开动员和培训会议,传达全县基本信息管理系统培训会会议精神,部署任务。同时,积极整合资源,落实技术指导力量。
2、团员排摸阶段。以团支部为单位,对支部内的有正式组织关系的团员进行全面排摸,按照团员信息采集表(有模板)的内容要求,登记每一位团员的基本信息,并汇编成册。
3、数据输入阶段。根据排摸结果,以团支部为单位把团员、团干部和团组织的基本情况以正确的方式输入到本基本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并做好校对工作。
4、数据报送与核实阶段。基层团支部把基本信息管理系统内登记输入的数据导出后报送上一级团组织(为确保信息安全,不得以网络形式报送),上一级团组织导入、核实所属下级团支部的数据,确定无误后再报送上一级团组织,以此类推,最终由团县委统一汇总。
六、有关要求
1、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共青团基本信息管理系统的推广使用工作,是规范团员队伍管理,加强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共青团组织进行科学决策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之一。基本信息管理系统输入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是衡量一级团组织的建设水平和团干部工作作风的重要标志。各级团组织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要认真向单位党政领导汇报,落实这项工作的相关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级团组织都能正确使用
基本信息管理系统。
2、把握方向,明确重点。各团组织在推广使用基本信息管理系统时,要明确认识到软件应用的最终落脚点是在基层支部,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也在基层支部,因此,在推广使用过程中,要把工作的主要精力放在如何推动广大团支部如何正确使用上,着重抓好对基层单位的培训和指导。
3、实事求是,注重实效。推广使用基本信息管理系统是为了摸清全县团员和团干部队伍的基本情况,各团组织在使用过程中要立足团组织的实际情况,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现有的有组织关系的团员和团干部进行登记输入,各级团组织不必为了追求团员、团干部队伍的规模而去刻意扩大范围,从而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全面,使基本信息管理系统真正发挥作用。
附件:花垣县共青团基本信息管理系统推广使用名单
共青团花垣县委员会2010年3月25日
花垣县共青团基本信息管理系统推广使用名单
一、县委办团委(负责人:李丽)
1、县委办(县委办、档案局、党史研究室)
2、组织部(党校、老干、工会、妇联、编办、建整扶贫办)
3、统战部(对台办、工商联、民族事务局、宗教局)
二、政府办团委(负责人:李波)
1、政府办(政府办、信息化工作办)
2、信访局
3、科技局(科协)
4、环保局
5、粮食局
6、体育局
7、城南办
8、法制办
9、政务服务中心
10、驻长办
11、机关事务局
12、发改局(统计局、物价局、以工代赈办)
13、县商务局(商业行业办、市场服务中心、民爆公司)
14、民政局(老龄办、残联)
15、财政局(非税、政府导购中心、农税局、财政监督局、农业综合开发办)
16、县人事局
17、劳动局(社保、医保、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工伤保险中心)
18、国土局
19、计生局(计生协会、计生流动人口管理站)20、审计局
21、安监局
三、宣传部团委(负责人:龙群英)
1、宣传部
2、文化局
3、广电局
4、文联
5、旅游局
四、政法委团委(负责人:符太华)
1、政法委
2、法院
3、检察院
4、公安局
5、电子监控中心
6、司法局
7、武警中队
8、消防大队
五、教育局团委(负责人:刘剑梅)
1、教育局
2、进修学校
3、凉水井学校
4、花小
5、国土希望小学
6、花垣镇一小
7、县幼儿园
六、建设局(负责人:宋莉)
1、建设局
2、城市监察大队
3、规划局
4、房产局
5、环境卫生管理处
6、自来水公司
7、建筑公司
8、边城公园管理处
七、卫生局(负责人:彭雪亮)
1、卫生局
2、合作医疗局
3、爱卫办
4、红十字会
5、人民医院
6、中医院
7、妇幼保健所
8、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9、卫生监督所
10、卫校
八、农办(负责人:龙汉文)
1、农办
2、农业局
3、外资办
4、乡镇企业局
5、林业局
6、扶贫开发办
7、农机局
8、畜牧局
9、经管局(减负办)
10、蔬菜局
11、供销联社
九、水利局(负责人:曾晓萍)
1、水利局
2、移民局
3、塔里电站
4、下寨河电站
5、兄弟河引水管理所
6、排吾管理所
7、红卫管理所
十、交通局(负责人:吴丹)
1、交通局
2、高速公路指挥所
3、公路局
4、征稽所
5、交管所
十一、经济局(负责人:施燕)
1、经济局
2、医药总公司
十二、直属团委(负责人:团委书记)
1、金垣电力集团
2、三立集团
3、东锰集团
4、边高
5、花中
6、二中
7、三中
8、四中
9、吉卫民中
10、农民中专
十三、十八个乡镇(负责人:各乡镇团委书记)
村、社区、学校、医院、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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