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长制实施方案(共6篇)
第1篇:公路路长制方案实施
公路路长制方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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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一:社港镇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三年绿化行动,有效解决区域环境整治责任,使城乡品位形象得到新的提升,进一步深化我镇城乡环境管理体制,提高群众生活品质,加快“美丽社港”建设,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开展“路长制”管理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建立机构,明确责任,河路结合,严格考核”的要求,全面推行“路长制”,坚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四边”区域环境管理体系,确保责任没有盲区,整治不留死角,为建成水净、天蓝、地绿、景美的生态家园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二、工作目标
以“全镇域推进,镇村组联动”的思路,全面落实“路长制”,按照健全管理机制,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强化社会监督,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对区域内道路管护情况,创建设施完好情况,环境卫生保洁情况,绿化养护实施情况等进行有效监管,对乱贴乱挂、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现象进行有效防控,全面实现区域内环境干净
整洁,绿化养护常态化的目标。
三、组织机构
成立公路“路长制”工作实施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镇“路长制”实施工作,协调和解决相关问题,成员如下:
顾 问:汤建军
组 长:杨品正
副组长:张海丰 周熊晏(常务)
成员单位:交通办、整治办、综治办、财政所、农业办、城建所、经发办、经发办、国土所、派出所以及各村(社区)主任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交通办,由周继湘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路长制”实施的相关工作,协调处理“路长制”实施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收集、整理和反馈相关信息。
四、责任职责
1、路长责任分工:
结合三年绿化行动,按照“一路一长,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确定镇、村、组三级路长。
①岳汝高速社港段由杨品正同志担任一级路长,相关村(社区)主任担任二级路长,沿线相关组组长担任三级路长。
②106国道社港段由张海丰同志担任一级路长,相关村(社区)主任担任二级路长,沿线相关组组长担任三级路长。
③社大路由周熊晏同志担任一级路长,相关村(社区)主任担任二级路长,沿线相关组组长担任三级路长。
④社兴路由何招兵同志担任一级路长,相关村村主任担任二级路长,沿线相关组组长担任三级路长。
⑤合洲路由唐世标同志担任一级路长,相关村村主任担任二级路长,沿线相关组组长担任三级路长。
⑥社金路由钟立敏同志担任一级路长,相关村村主任担任二级路长,沿线相关组组长担任三级路长。
⑦防洪路(集阳至丹霞湖)由张敏同志担任一级路长,相关村(社区)主任担任二级路长,沿线相关组组长担任三级路长。
⑧浏兴路由张金辉同志担任一级路长,相关村村主任担任二级路长,沿线相关组组长担任三级路长。
2、路长工作职责
①一级路长职责。负责指导联系公路沿线环境整治,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②二级路长职责。负责指导对辖区公路沿线环境整治负领导责任,具体承担包干公路和沿线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
③三级路长职责。全面负责所辖道路及其周边环境问题的协调、情况反馈、问题整改、及时发现制止各类违法违规建筑,做好沿线周边群众的宣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镇政府反映,并做好存在问题的处理跟踪与落实工作。
3、相关部门职责
①交通办:加强农村公路的硬化美化,做好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管理、维修、水毁修复以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开展日常巡查;
开展治超行动;依法查处损坏路产、侵犯路权的行为;及时修复处置公路水毁、病害;协调相关部门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城乡结合部等重点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进行集中整治。
②整洁办:配合交通办开展环境整治及考核。
③综治办、派出所:负责打击涉嫌公路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公路行车秩序管理,重点整治超载、超速、逆行等违法行为,查处车窗抛物和货运车辆抛、洒、滴、漏等行为。
④财政所: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路长制”工作开展和公路环境综合治理。
⑤农业办:加强公路沿线灌排体系建设,提高公路两侧区域的防洪灌溉能力;鼓励对公路沿线山塘水库进行生态修复;协助做好公路沿线绿化带灌溉水源的保障。加强日常巡查;严格公路两厢林地管理,对乱砍滥伐林木、未批先占林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督促、指导各绿化主体责任单位对公路沿线绿化进行查漏补缺,宜种尽种,提高绿化体量和绿化效果,达到美化和景观化的要求。
⑥城建所:加强途经城乡规划区段公路两厢规划建设管理,督促社港、大洛集镇道路沿线建房业主进行围挡作业,确保建材、砂石、泥土等不临路堆放。对公路改扩建、沿线环境整治和隐患治理等建设项目开设绿色通道,缩短审批流程。
⑦经发办:统一设计、规范设置公路旅游标识标牌;结合实际在公路沿线设置旅游服务设施。
⑧国土所:配合交通部门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建设的监
督,加大对控制区范围内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严格控制公路两厢建设和村民建房的用地审批,对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擅自挖沙取石采矿行为进行查处,组织对已关闭矿山形成的高陡边坡、裸露山地进行恢复治理。
⑨杆管单位:杆管单位(电信、移动、联通、电力、地方电力、广电、国防光缆、自来水、燃气等)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事先报交通办审批,按规定缴费后实施(公益事业经申请可减免或部分减免)。新增管线一律由一家单位统一承建、统一管理,实现资源共享,避免出现多家单位反复开挖现象。
五、管理流程
“路长制”实施巡查—反馈—协调—处置—督查5步管理流程。
①巡查。一级路长每月巡查不少于3次,二级路长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三级路长每月不少于1次。因巡查工作不到位,而在镇主要领导巡查、突击检查、媒体曝光、上级相关部门暗访督查中返现问题的,予以通报批评,被上级部门扣分的,按所扣分双倍扣减责任人和责任村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得分。
②反馈。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对涉及道路违章和污染等涉法案件以及其它要协调的事项,要及时反馈给镇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③协调。镇相关分管领导和职能办公室对各路长反馈的问题,要统筹协调并落实相关责任人,对需要市有关部门协助处理的事件应及时向市有关部门联系处理。
④处置。“路长制”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村按照属地原则及时处置本区域内的各类问题。
⑤督查。“路长制”管理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到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切实做好反映问题的跟踪落实。镇主要领导对处置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①全面宣传发动。通过“微观社港”、广播、发放宣传资料和各类会议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爱路、护路的氛围,提高“路长制”管理工作的社会参与度。同时加大新闻媒体的曝光力度。及时曝光有损路容路貌的行为,督促责任部门整改。为“路长制”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②统一协调平台。领导小组对“路长制”牵头负责,需要协调其他职能办公室解决问题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收集,统一转办至分管领导和责任单位。“路长制”巡查和问题处理情况实行定期汇总汇报。由镇办公室负责人,每周一汇报镇主要领导,每月一次书面通报。
③严格工作考核。镇考核工作办公室要把“路长制”管理工作列入对各村(社区)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加强阶段性工作督查,加强考核及时通报考核结果,确保实效。
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二:齐溪镇公路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环境综合治理,加快健全我镇公路及沿线环境管理长
效机制,切实践行“两山理论”论断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省、市、县“两路两侧”、“四边三化”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实施“路长制”管理工作。
一、工作要求
按照“建立管理机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全面推行路长制,镇域内重要道路和农村公路两侧影响环境的脏、乱、差问题得到全面整治,路容整洁,路况良好,助力道路“三化”水平提升,力争全面达到“八个严禁”、“四大改观”的整治标准。
二、工作目标
以“全域推进、镇村联动”的思路,全面落实“路长制”,按照健全管理机制,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强化社会监督,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对辖区内道路管护情况,创建设施完好情况,环境卫生保洁情况,绿化养护实施情况等进行有效监管,对乱贴乱挂、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想象进行有效监督,全面实现区域内环境干净整洁、管理养护常态化的目标。
三、工作职责及工作制度
根据县级路长制要求,决定由道路安全分管领导叶卫平担任镇级路长,各村委会主任担任村级路长(详细名单详见附件),镇村齐抓道路管理。
(一)职责分工
1.镇级路长职责。负责牵头全镇道路及两侧视线范围内的赤膊墙、乱堆乱放、乱搭乱建、违法广告、山体裸露、绿化缺失、占道经营等现状调查,制定科学可行的治理实施方案,推动落实重点项目工程,做好监督检查,督促整改落实,确保全镇道路及两侧环境提升。
2.村级路长职责。负责村域范围内包干道路及两侧视线范围内的具体整治工作,根据镇级路长的治理实施方案,对村域内的赤膊墙、乱堆乱放、乱搭乱建、违法广告、山体裸露、绿化缺失、占道经营等实施整治。对村域范围内开展定期巡查、落实整改,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上报上级路长。并按要求制定村规民约,引导村民自觉维护道路整洁。
(二)工作制度
“路长”是道路环境整治的第一责任人,对所负责道路的路域环境治理负总责,要切实履行管、查、保“三位一体”职责,落实好各项工作制度。
1.日常巡查制度。认真开展道路巡查,镇级路长不少于每月1次,村级路长不少于每周1次。每次巡查都要记录好巡查日志。巡查重点为管辖道路日常保洁执行情况、各类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对于巡查中发现新增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路边广告、土地荒芜、占道经营等问题要按照职能分工和管理权限,及时分类妥善处理,碰到重大问题时应在第一时间向上级路长进行汇报。
2.督查指导和协调制度。加强对下级路长督查指导,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发出整改督办单或约谈相关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同时要紧盯重点整治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主动研究难点问题,确保整改顺利
推进。两级路长要加强统筹协调,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形成上下左右紧密协作,责任共担、问题共商、目标共治的联防联治格局。对于需要重点协调的跨区域重大问题,上级路长必须及时组织协调落实。
3.例会和报告制度。各级路长要积极落实例会和报告制度。镇级路长每季度应至少召开1次工作例会,组织村级路长、责任单位等,积极开展工作汇报,报告路长巡查情况、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等。
4.社会监督和跟踪考核制度。要严格执行“路长”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路长”履职情况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依据,对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适当形式予以表扬;对被抽查发现、举报、曝光工作不力的,予以行政约谈或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镇四边三化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公路“路长制”实施情况的监督,全面统筹“路长制”工作,推进道路两侧环境整治。镇长、村委会主任担任镇村两级路长,组织实施辖区内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广泛动员和带领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路域环境治理。
(二)完善机制,规范管理。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破坏交通设施、影响交通安全、违章搭建、污损路面等各类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巩固路域环境整治成果,消除边治理边反弹的现象。坚持治理和规范并举、治标和治本兼顾,深入排查辖区道路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快推进工程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各项
治理模式,建立健全路域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实现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
(三)加大投入,强化保障。镇政府切实加大公共财政对路域环境治理的投入,设立“路长制”专项资金。各有关部门要整合相关资源并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加大对路域环境治理和日常管理的政策倾斜与资金支持,确保路域环境治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加强宣传,全民参与。加强“路长制”工作的社会监督,“路长”名单适时要在媒体上公布,同时要向社会公布“路长”职责、道路概况、整治目标和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深入宣传“路长制”重要意义和典型经验,增强公众保护路域环境的责任意识,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监督路域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
第2篇:路长制
瑞安市马屿镇人民政府文件
马屿镇人民政府关于马屿镇“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有效净化道路交通环境,全面提升城市道路交通品位,助力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的纵深推进,依据温镇治办下发的《关于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实行“路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温镇治办(2017)34号)要求,特制定马屿镇“路长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镇委、镇政府工作部署为指导,紧紧围绕“排堵治乱、路畅人安”战略目标,按照“一条道路、一个路长、一个团队、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原则,坚持“规划、建设、管理、疏导”多措并举,达到责任道路“整洁、规范、美观、文明、有序”的工作目标,全面提升马屿镇道路交通文明形象和城市品位。
二、工作目标
通过“路长制”的建立和实施,达到建成区主次干道交通环境整洁、交通设施规范、城市环境美观、交通出行文明、行车停车有序的总体目标。无乱拉线、乱设牌、乱占道、乱开车、乱停车等行为。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路长制”工作机制有序推进和全面实施,镇委、镇政府建立马屿镇“路长制”领导小组如下:
总路长:周小鑫 副总路长:陈峰
成员:党政办、交警中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场监管所、中小学校、镇各相关办公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交警中队,与镇交通秩序大整治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路长制”工作的协调、督导、考核等工作,实行实体化办公,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四、工作任务
全镇实行县级“路长制”和镇级“路长制”两级路长制度,县级“路长制”由县领导担任路长、乡镇主要领导担任副路长;镇级“路长制”由各乡镇领导担任路长。具体创建任务分配如下:
镇级“路长制”工作任务
马屿镇创建2条镇级“路长制”责任道路,并参照县级“路长制”工作模式,包干到底。
五、工作职责
各责任路段设置路长、路管单位和责任单位。路长抓综合治理工作,同时兼任督察长、负责对创建道路相关部门的指挥、协调、督导等工作;路管单位负责路长职责的具体落实和本部门业务工作;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归口开展具体整治工作,或在路长指挥下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对责任路段加强管理。沿线各市场、医院、银行、学校、小区、商场、企业、工厂等单位大门口路段实行门前三包制度(即包乱象治理、包专人管理、包文明美观),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路长和路管单位工作职责
1、负责指挥、协调、督导相关单位职责的落实。开展责任路段乱象排查,措施调研和方案制定等工作。
2、组织路管单位人员开展责任路段日常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措施,指令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并做好巡查记录,实现对责任路段的常态化管理;
3、牵头协调相关单位、开展责任路段道路规划建设、乱堵点治理、交通设施完善等整改计划和方案制定,按照职责归口组织实施落实;
4、路管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各项工作对接,台账建立等相关工作。
(二)责任单位工作职责
各责任单位需服从、协助路长和路管单位做好本职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马屿派出所(马屿交警中队):负责责任路段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动态交通秩序和静态停车规范管理工作,加强非法“四小车”管理,有机非条件的道路实现机非分流,加大智能交通科技建设和投入,优化交通信号灯科学配时等工作;参与联合执法,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道路规划、设施建设、堵点治理、停车泊位施划、标志标线设置等工作。
2、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马路市场,流动摊点的整治取缔,沿街商铺滴水线外占道经营的统一清理,加强人行道管理,规范人行道停车泊位设置和管理,确保人行道行人正常通行,加大对城区影响市容市貌的各类行为进行整治,保持道路环境卫生整洁,加强数字城管平台建设,积极发挥监督作用,参与联合执法,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道路规划、设施建设、堵点治理、停车泊位施划、标志标线设置等工作。
3、马屿市场监管所:负责责任路段沿线各大市场秩序和经营示范街的创建,协调、督查农贸、超市、汽车维修美容和较大商铺等门前道路交通治理,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打击取缔“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非目录三轮、四轮电动车及附属配件等经营店,规范市场内部经营秩序和交通秩序,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市场门口交通乱堵点的排查调研、方案制定工作,按职责归口组织实施落实,参与联合执法,协助开展沿街商铺滴水线外占道经营的统一清理和长效管理。
4、马屿学区: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责任路段学校门口交通乱堵点的排查调研、方案制定工作,按职责归口组织实施落实,组织保安、教师、学生家长等组建护学岗,开展校园周边上下学期间“护校安园”工作。制定落实错时上下学制度,加大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5、马屿住建所:负责各商业、基地、单位等内部停车泊位的配建标准和挪作他用行为的排查和整改、配合乡镇开展道路规划,硬件设施投入、公共停车场建设、断头路打通、标志线设置更新以及路灯建设等工作。
6、宣传办:负责组织各类新闻媒介开展“路长制”工作机制建立有关政策的宣传报道工作,形成社会参与,家喻户晓的浓厚氛围。
(三)沿线单位工作职责
负责本单位门前交通乱堵点的排查调研、方案制定和落实整改工作,报所在乡镇备案。并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即包乱象治理、包专人管理、包文明美观。严禁将矛盾和问题推向社会、推给政府。
六、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7年4月11日至4月20日)
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建立“路长制”工作机制,向社会公布“路长制”通告等。
(二)全面启动阶段(2017年4月21日至6月30日)
全面启动“路长制”创建工作,各单位各司其责,开展各类不文明行为清理取缔和常态严管工作,开展交通设施建设、交通乱堵点治理,交通标志标线更新等硬件设施建设。
(三)长效管理阶段(2017年7月以后)
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机制探路,构建创新模式
我镇“路长制”工作机制的探寻和建立,是镇委、镇政府助推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的重要创新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贯彻执行。4月20日前,完成“路长制”实施方案和县级、镇级“路长制”工作职责分工表要制定上报(见附件);4月31日前,各路管单位“一路一策”方案要上报,方案应包括乱象排查、治理措施、责任单位、时间节点等工作内容,要求周密细致,全面到位,重要交通乱堵点治理要上报整治办实行挂牌督办;5月份开展集中清理月活动,各类占道、堆物、违停等行为的清理要求取得初步成效;6月30日前,完成各类交通设施建设,乱堵点治理按计划时间节点推进;7月后,取得阶段性成果,探寻长效机制建立。
(二)宣传开路,广聚社会共识
宣传办、各单位宣传机构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平台,广泛开展“路长制”工作机制建立的宣传发动工作,并贯穿创建工作始终,形成家喻户晓的宣传氛围。各责任道路要在醒目位置设立“路长制”公示牌,公布监督电话,积极发动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路长制”工作的共创共建活动当中,广聚社会共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各社区、村居要积极发挥熟门熟路的软性宣传优势,对沿线店主、群众加大宣传教育工作,争取社会各界的参与和支持。
(三)设施引路,规范交通行为
各单位要充分重视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工作,对责任路段要进行“抄底式”大排查,对公共停车设施建设、交通标志标线更新、交叉路口渠化、中央护栏隔离、交通堵点治理、交通组织优化、交通科技投入等交通设施的建设,要集思广益,疏堵结合,做到谋实情、出实招、干实事、求实效,全面完善道路设施建设,规范交通参与者交通行为,达到管理工作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严查治路,坚持上限处罚
各单位要对责任路段要实行严查严管严处的三严措施,对占道经营、乱堆物品、违法停车、占用泊位等各类不文明违法行为,要及时清理、上限处罚、期限整改、坚持“零容忍”原则,一抓到底,绝不妥协,对各类处罚要通过媒介及时向社会公布,达到处罚一个,规范一片,教育一批的效果。
(五)合力管路,形成综合施政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清理占道经营等不文明行为顽疾的工作难度,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集中公安、交警、行政执法、市监、交通等各执法部门精力力量开展联合执法,一条路一条路的清理,一条街一条街的巩固。形成综合施政严管重罚的高压严管态势。同时,要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坚持常态严管,发现问题及时归口处置,防止反弹。
(六)督导道路,务实整治实效
督导工作要“严”字当头,“实”字铺路,抓严抓实。要认真制定亮化考核办法,每半月组织一次督查工作。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实事求是地开展督导检查工作,促进“路长制”工作机制的不断完善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实施推进,推动交通秩序大整治向纵深开展。对挂牌督办的交通乱堵点治理工作,要适时跟进,督促按时整改。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进不力,未在时限内完成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通报并严肃追究责任。
第3篇:河长制实施方案
西阳泽乡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深化河长制管理、落实治理
责任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相关精神,全面深化“河长制”管理,针对前期各条河道摸排发现的各种问题进行落地整改,切实做到排查一个问题、消除一个污染源头,有效提高河道整治的进度和力度,逐步实现“水清,岸绿,景美”这一目标,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组织领导
调整西阳泽乡领导小组: 组
长:王献民 齐亮 常务副组长:田会元 副组长:孟伟光 蔺军伍
成员:刘瑞利 吕志刚 齐力岗 栗吉庙 刘洋波 孙旭光 高淼森 郭清风 白玉龙 安东风 董绪平何栋贤
下设办公室,全面牵头协调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主
任:刘洋波 成 员:冯晓丹 冯锐 李靖
二、职责分工
河道综合治理分5个小组,治水办分4个小组,协同推进治水工作。河道综合治理分为:
1、基础排查巡查组 责任人:各河长
主要职责:(1)对包干河道两岸的排污口、公厕、垃圾坑、违章建筑、垃圾集中点、河面漂浮物、堤岸和水质情况等进行“地毯式”排查,摸清河道水质、淤积情况、排污口及周边污染源分布等基本情况,深化制订切实可行的“一河一策”治理方案;(2)定期开展现场巡查,对现场能整改的问题组织村和有关单位立即整改,需要由治水办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
2、工业污染治理组 责任人:蔺军伍 联络员:高淼森 责任单位:工业科 主要职责:(1)加强巡查,及时查处企业偷漏排行为,切实加大对沿河工业污染源的管理、监督和执法力度;(2)及时完成乡治水办交办的涉嫌工业污染排放的相关企业和“小微排污企业”、“低小散”企业等的整治任务;(3)落实对企业生活污水排放的监管和治理。(4)建立并推行企业门前、沿河环境卫生“三包”工作机制。
3、农业污染治理组 责任人:田会元 联络员:白玉龙
主要职责:(1)推进河道清淤、清障、砌坎等整治工程(2)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防止畜禽养殖场死灰复燃;(3)督促外荡清养、沉船处理、水面清理等工作;(4)加强统防统治、绿色防控,加快开展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工作,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5)做好适宜河段的绿化种植等工作,切实保护和提升水环境。
4、生活污染治理组 责任人:孟伟光 联络人:孙旭光 主要职责:(1)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期完成相关村生活污水改造建设,尽早纳管排放;(2)指导其它村做好生活污水治理计划方案,适时推进;(3)所有沿河的垃圾坑、厕所进行改造升级,有条件的村建议进行三格化改建;(4)规范小餐饮泔水收集。
5、沿河违章治理组 责任人:蔺军伍 联络员:高淼森 责任部门:城建办
主要职责:(1)依法拆除河道沿岸违章建筑,特别要坚决拆除对河道有污染和严重影响沿河景观的成片违章;(2)协调生活污水总管铺设,完成单位生活污水纳管排放。(3)落实生活污水收集治理工程。
治水办分为4个小组,分别为:
1、综合协调组 联系领导:田会元 联络人:何栋贤 白玉龙 主要职责:协调各小组工作,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基层站所,对涉及面广、整治困难、有典型代表性的问题开展联合集中整治。
2、宣传报道组 联系领导:刘洋波 联络人:冯晓丹 冯锐
主要职责:(1)挖掘相关素材,拓宽向上级媒体报道渠道;(2)加强对各村有关治理好的方法、成功经验的推广宣传。
3、资料收集组 联系领导:刘洋波 联络人:李靖
主要职责:(1)收集整理各河长上报巡查问题,下发河长制工作任务书;(2)考核验收相关资料准备;(3)收集整理生活污水治理有关资料;(4)其他各类相关考核资料收集装订。
4、督查检查组 联系领导:孟伟光 联络人:郭清风
责任部门:纪委、治水办
主要职责:对河道截污治污、拆除违章建筑、清淤疏浚、沿河环境卫生整治、日常综合管理和景观改造提升以及“河长制”实施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三、实施步骤
河道综合治理运作按以下步骤实施:
1、摸排上报。各河长牵头推进所包干河道的巡查、摸排、整改、协调、监督等工作,切实摸清河道和沿河实情,查清找准污染源,对发现的问题登记分析,填写详细说明,并附问题照片,每周总结上报乡治水办。
2、整治落实。乡治水办对各河长上报的问题进行汇总梳理,分类后报乡领导批示,并将批示后的书面下达给各治理小组、河长和相关村和单位,限期整治。
3、反馈验收。各河长和治理小组完成治理任务后,上报给乡治水办,由督查考核人员对治理结果进行验收,未达目标的不予通过,继续整治。同时根据水质治理反复性的特点,由各河长对治理效果进行反馈。
4、资料整理。各河长、治理小组和村、相关单位要注重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用文字、图片、影像资料等真实地反映河道治理的全过程。
四、工作要求
1、全面落实责任。各河长作为河道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用脚步丈量河情”的要求,增加巡查河道次数,开展精准摸排,全面发现问题。各治理小组要担负起河道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整治任务要及时有效地落实。各村和相关单位要落实各项整治要求,开展协同治理。
2、强化督查追责。督查检查组要对深化管理、落实治理责任过程中的各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有被上级部门督查到和新闻媒体曝光的应发现未发现、应整治未整治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部门进行约谈;对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整治措施不到位而造成重大影响的,进行严肃追责。
3、注重氛围营造。宣传线要注重正面典型的塑造,在媒体上推介行之有效的举措和取得的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利用各种载体加强宣传,同时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第4篇:河长制实施方案
2020年4月19日
河长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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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阳泽乡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深化河长制管理、落实治理
责任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相关精神,全面深化“河长制”管理,针对前期各条河道摸排发现的各种问题进行落地整改,切实做到排查一个问题、消除一个污染源头,有效提高河道整治的进度和力度,逐步实现“水清,岸绿,景美”这一目标,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组织领导
调整西阳泽乡领导小组: 组 长:王献民 齐亮 常务副组长:田会元 副组长:孟伟光 蔺军伍
成 员:刘瑞利 吕志刚 齐力岗 栗吉庙 刘洋波 孙旭光 高淼森 郭清风 白玉龙 安东风 董绪平何栋贤
下设办公室,全面牵头协调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主 任:刘洋波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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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员:冯晓丹 冯锐 李靖 二、职责分工
河道综合治理分5个小组,治水办分4个小组,协同推进治水工作。河道综合治理分为:
1、基础排查巡查组 责任人:各河长
主要职责:(1)对包干河道两岸的排污口、公厕、垃圾坑、违章建筑、垃圾集中点、河面漂浮物、堤岸和水质情况等进行“地毯式”排查,摸清河道水质、淤积情况、排污口及周边污染源分布等基本情况,深化制订切实可行的“一河一策”治理方案;(2)定期开展现场巡查,对现场能整改的问题组织村和有关单位立即整改,需要由治水办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
2、工业污染治理组 责任人:蔺军伍 联络员:高淼森 责任单位:工业科
主要职责:(1)加强巡查,及时查处企业偷漏排行为,切实加大对沿河工业污染源的管理、监督和执法力度;(2)及时完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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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乡治水办交办的涉嫌工业污染排放的相关企业和“小微排污企业”、“低小散”企业等的整治任务;(3)落实对企业生活污水排放的监管和治理。(4)建立并推行企业门前、沿河环境卫生“三包”工作机制。
3、农业污染治理组 责任人:田会元 联络员:白玉龙
主要职责:(1)推进河道清淤、清障、砌坎等整治工程(2)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防止畜禽养殖场死灰复燃;(3)督促外荡清养、沉船处理、水面清理等工作;(4)加强统防统治、绿色防控,加快开展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工作,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5)做好适宜河段的绿化种植等工作,切实保护和提升水环境。
4、生活污染治理组 责任人:孟伟光 联络人:孙旭光
主要职责:(1)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期完成相关村生活污水改造建设,尽早纳管排放;(2)指导其它村做好生活污水治理计划方案,适时推进;(3)所有沿河的垃圾坑、厕所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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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改造升级,有条件的村建议进行三格化改建;(4)规范小餐饮泔水收集。
5、沿河违章治理组 责任人:蔺军伍 联络员:高淼森 责任部门:城建办
主要职责:(1)依法拆除河道沿岸违章建筑,特别要坚决拆除对河道有污染和严重影响沿河景观的成片违章;(2)协调生活污水总管铺设,完成单位生活污水纳管排放。(3)落实生活污水收集治理工程。
治水办分为4个小组,分别为: 1、综合协调组 联系领导:田会元 联络人:何栋贤 白玉龙
主要职责:协调各小组工作,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基层站所,对涉及面广、整治困难、有典型代表性的问题开展联中整治。
2、宣传报道组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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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领导:刘洋波 联络人:冯晓丹 冯锐
主要职责:(1)挖掘相关素材,拓宽向上级媒体报道渠道;(2)加强对各村有关治理好的方法、成功经验的推广宣传。
3、资料收集组 联系领导:刘洋波 联络人:李靖
主要职责:(1)收集整理各河长上报巡查问题,下发河长制工作任务书;(2)考核验收相关资料准备;(3)收集整理生活污水治理有关资料;(4)其它各类相关考核资料收集装订。
4、督查检查组 联系领导:孟伟光 联络人:郭清风
责任部门:纪委、治水办
主要职责:对河道截污治污、拆除违章建筑、清淤疏浚、沿河环境卫生整治、日常综合管理和景观改造提升以及“河长制”实施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三、实施步骤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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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综合治理运作按以下步骤实施:
1、摸排上报。各河长牵头推进所包干河道的巡查、摸排、整改、协调、监督等工作,切实摸清河道和沿河实情,查清找准污染源,对发现的问题登记分析,填写详细说明,并附问题照片,每周总结上报乡治水办。
2、整治落实。乡治水办对各河长上报的问题进行汇总梳理,分类后报乡领导批示,并将批示后的书面下达给各治理小组、河长和相关村和单位,限期整治。
3、反馈验收。各河长和治理小组完成治理任务后,上报给乡治水办,由督查考核人员对治理结果进行验收,未达目标的不予经过,继续整治。同时根据水质治理重复性的特点,由各河长对治理效果进行反馈。
4、资料整理。各河长、治理小组和村、相关单位要注重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用文字、图片、影像资料等真实地反映河道治理的全过程。
四、工作要求
1、全面落实责任。各河长作为河道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用脚步丈量河情”的要求,增加巡查河道次数,开展精准摸排,全面发现问题。各治理小组要担负起河道治理工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作的主体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整治任务要及时有效地落实。各村和相关单位要落实各项整治要求,开展协同治理。
2、强化督查追责。督查检查组要对深化管理、落实治理责任过程中的各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有被上级部门督查到和新闻媒体曝光的应发现未发现、应整治未整治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部门进行约谈;对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整治措施不到位而造成重大影响的,进行严肃追责。
3、注重氛围营造。宣传线要注重正面典型的塑造,在媒体上推介行之有效的举措和取得的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利用各种载体加强宣传,同时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2020年4月19日
第5篇:“河长制”实施方案
“河长制”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和《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18X号)要求,为深入推进我县水环境综合治理,维护河道健康环境和水质安全,促进全县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确保生态主体功能示范区及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涵养区水质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及X届X中、X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X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认真落实水环境保护责任,全面实施县镇村三级“河长制”,扎实推进源头治水、科学治水、联动治水,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环境满意度,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水环境保障。
二、主要目标
到X年,境内五大河流(X河、X河、X河、X河、X河)重点河段的防洪能力和排涝能力得到明显增强,区域内工矿污染源、农业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得到全面治理,沿河镇、村垃圾集中处理,牲畜污水和居民生活污水达标排放,区域内水土流失严重状况得到治理,无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河道行为发生,乱捕乱毒乱炸鱼类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规划实施的所有河流水质标准长年保持Ⅱ类,饮用水源区水质长年保持Ⅱ类及以上,初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欢鱼跃。
三、实施范围
本方案实施的河流为全县五大河流及其流域面积5Km2以上的大小支流共120条河流,共涉及全县11个镇68个行政村8个社区。
四、工作任务
(一)统筹河库保护管理规划。遵循水系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坚持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根据河流功能定位,将生态理念融入城乡建设、河库整治、旅游休闲、环境治理、产业发展等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科学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领域、各部门、各行业专项规划。规划应统筹考虑地区水资源条件、环境承载能力、防洪要求和生态安全。逐步推进水利、农业、林业、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与河库环境有关的规划“多规合一”,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二)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人、以水定地、以水定需、以水定产,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进一步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和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四项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健全控制指标体系,着力加强监督考核。加快水资源管理系统和监测系统建设,探索建立区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工业、城镇、农业节水。
(三)开展水系源头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强主要水系源头、重要水源涵养地的水环境保护,划定禁止开发范围,实现水系源头保护区污水“零排放”。加快水源涵养林,全面保护天然林。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止在水源保护区内开展一切与水源保护无关的活动。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建立与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加强水体污染综合防治。全面贯彻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水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统筹污染治理,完善入河库排污管控机制和考核。加强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及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落实部门职责,分头推进防治措施。在环境敏感区制定严格的水污染排放标准。
(五)强化跨界断面和重点水域监测。加强河流跨界断面、主要交汇处、重点水域的水量水质水环境监测,强化突发水污染处置应急监测。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开展水质水量监测和评价,按规定发布有关监测成果。建立水质恶化倒查机制,追溯污染来源,严格落实整治责任和限期整改措施。
(六)推动河库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加快城镇水环境整治,落实生产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力度。加强河库湿地修复与保护,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完整,开展河库沿岸绿化造林,改善河库生态环境。科学制定水库、水电站调度方案,保证河流合理流量、水库合理水位,保证河库基本生态流量、基本生态用水和枯水期生态基流。
(七)加强水域岸线及采砂管理。科学编制岸线利用规划,严格分区管理和用途管制,划定岸线保护区、保留区、限制开发区、开发利用区。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管理,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和行政许可,建立县、镇涉河建设项目行政许可信息通报及公告制度。科学制定河道采砂规划,实行保护优先、总量控制和有序开采。加强采砂作业监管,完善日常执法巡查制度,禁止超时超量超范围采砂,采砂作业完成后及时恢复河道原状,禁止在河道内堆放采砂尾料或弃料。
(八)加强行政监管与执法。落实最严格的水环境监管制度,强化行政监管与执法。加强河库水域环境动态监管,实现基础数据、涉河工程、水域岸线管理、水质监测等信息化、系统化。明确经费和技术标准,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加强河库水域巡查保洁及堤防工程维修养护。将日常巡查、问题督办、情况通报、责任落实等纳入信息化、一体化管理,提高工作效能,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水行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共同负责的河库保护管理联合执法机制。积极探索综合执法试点,统筹农水科技、环保、林业、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涉及河库保护管理行政执法职能,成立综合执法队伍。开展河库“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擅自取水排污、非法采砂、非法采矿洗矿、倾倒废弃物以及电、毒、炸鱼等破坏河库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九)完善河库保护管理制度。建立农水科技、环保、林业、国土“四位一体”网格化管理制度和全方位河库水域岸线巡查检查制度及违法行为报告制度,强化日常监督和考核问责。完善河库及堤防管理养护制度,明确河库管理责任和管理主体。制定和完善河道管理、河道采砂、库区保护制度及规范性文件。
五、河长的设置与职责 (一)组织结构。
成立县级河长制办公室(简称X长办),办公室设在县农水科技局,由县农水科技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X长办负责拟订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监督各项任务落实,定期公布考核结果等工作。“河长制”工作纳入县对各镇、部门的年度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河长设置原则。
按照河流流经区域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确定实施三级“河长制”,县政府县长担任辖区内河流的县级河长,各镇镇长担任辖区内河流的镇级河长,村委会(社区)主任担任辖区内河流的村级河长。镇级河长向流域的县级河长负责,村(社区)级河长向镇级河长负责。将村辖区护林员同时纳入河流管理体系担任河道管理员,在做好日常巡山护林、保护林业资源的同时,同步负责监测网格内的河道保护、环境保护、土地资源保护等内容
(三)河长主要职责。
“河长”是河流保护与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牵头开展所负责河流的水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
县级河长:对所负责河流流域水环境治理和保护负总责,实行一月一督查,协调处理河道水环境治理和保护重大问题,督导下级河长和职能部门履行职责,协调职能部门对乱倒乱弃、乱占乱建、乱采乱挖、污水直排、电鱼毒鱼捕鱼等违法行为查处,并组织对镇级河长和县级职能部门实施考核,将结果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对落实“河长制”工作成绩突出的职能部门、镇、村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落实“河长制”工作不力的职能部门、镇、村和个人依纪严肃追责。
流域河长:全县五大河流分流域设置流域河长,县政府副县长X同志任X河流域河长,X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柯小伟同志任X河流域河长,县农水科技局局长X同志任X河流域河长,X镇镇长X同志任X河流域河长,X镇镇长田亮同志任X河流域河长。流域河长协助县级河长对流域水环境治理和保护负责,实行半月一督查,协调该流域各镇处理河道水环境治理和保护重大问题,督导流域内镇级河长和职能部门履行职责,协调职能部门对乱倒乱弃、乱占乱建、乱采乱挖、污水直排、电鱼毒鱼捕鱼等违法行为查处,协助县级河长对镇级河长和县级职能部门实施考核。
镇级河长:是河流水环境治理和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具体承担辖区河流治理保护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镇级河长实行一周一检查。负责签署河道采砂申请意见,组织村级河长实施辖区河道日常监管和环境综合整治,落实村河道管理员具体河段、职责,并报X长办(农水科技局)备案,保持做到河流岸坡及水面无垃圾、无乱倒乱弃、无乱占乱建、无污水直排、无乱采乱挖、无电鱼毒鱼捕鱼等违法行为发生;负责河道整治、截污拦污、生态修复、水质改善、排污口设置等水环境治理保护的具体工作;负责对村级河长和村级河道管理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任免、奖惩、追责。
村级河长:是河流水环境治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开展河流水环境治理保护工作。包括对河道采砂申请签署明确意见,组织落实村级河道管理员实行分河段巡和“两天一巡查”的巡查制,对发现在河道乱挖乱采、乱占乱建、乱倒乱弃、网鱼、电鱼、炸鱼、毒鱼、乱排污水等破坏水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及影响防洪安全的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对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镇级河长及公安派出所,并协助农水科技、公安等部门加强河道日常监管和违法案件的查处。进一步落实河道及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确保河流生态环境不受破坏、水源水功能区水质达标。按要求制定村规民约或者居民公约,引导村民自觉维护河流生态环境。
河道管理员:宣传河流保护法律法规和实行河长制的意义、目的,组织所辖河段群众自觉参入河流保护和保洁,对所管理河段实行一天一巡查,保障河道内无乱挖乱采、乱占乱建、乱倒乱弃、网鱼、电鱼、炸鱼、毒鱼、乱排污水等破坏水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及影响防洪安全的现象发生,一旦发现及时制止,对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村级河长,并协助处理。
(三)部门职责。
县农水科技局:牵头负责河流管理工作和X长办日常工作,加强对镇、村级河长及河道管理员业务培训。具体负责河流采砂取石、中小河流治理、水土保持治理、取水许可、入河排污口设置、河流水产养殖、涉河建设项目、水政执法等行政管理;负责对农药、化肥使用情况的监管,严肃查处违法使用农药的行为,加强畜禽养殖环节防疫检疫和执法监管,对病死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制止面源污染。
县发改局:负责指导、监督河流水环境治理项目前期工作,对需县级立项的河流水环境治理项目进行前期指导,并负责项目审批。重点加强对集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项目规划。对影响水环境的建设项目进行区域限批。
县环保局:负责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开展入河污染源的调查执法和达标排放监管;定期开展监测断面及水源地水质检测,对河流水质情况实行监控,定期向社会公布监测数据;完善预警机制和应急机制;根据监测数据,分析预判河流水质变化情况,向河流沿线各镇通报情况,实现信息共享。
县住建局:负责县城排水、污水管网工程的建设管理,并指导集镇污水管网规划建设与管理,抓好排涝排污,推进雨污分流建设相关工作。加强县城及周边的建筑、生活垃圾清运和生活污水处理,制止垃圾乱倒。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河流相关整治和长效管护经费及村级河长和村级河流管理员的补助经费,监督河道管护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
县公安局:负责打击破坏河流工程设施和河流资源、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维护河流日常监管秩序。
县国土局:负责查处涉嫌河流采砂非法占用耕地堆放砂石的违法行为,在推进村庄土地整理中禁止侵占填埋河流水域造地,落实河道保护措施。
县交通局:负责加强对交通主干线河道岸线整治保护。在公路建设过程中禁止随意向路边河流及坡岸倾倒弃石弃土,确保行洪畅通安全。
县林业局:负责对X河湿地公园河流环境综合整治督促指导,管护生态公益林、修复湿地,搞好沿河绿化建设及维护工作,并对X河河流采砂申请前置审批签署意见。
县文广旅游局:负责督促景区、农家乐做好水资源保护和河道水域清洁工作;做好河道管护方面的宣传报道,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
县卫计局:负责监督管理县城及镇、村改厕和饮用水卫生监测,加强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储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依据职责查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单位违法行为,严格防范和控制因医疗废弃物和医源性污水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县教体局:负责加强学校周边河流环境管护,按规定处理学校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组织学生开展保护水环境主题宣传活动,教育学生不向河道乱扔垃圾,不在河里游泳,确保学生自身安全。
县双创办:负责县城区河流生态环境卫生保洁、县城规划区内X河、X水面保洁工作。
镇政府:各镇政府负责对辖区河流建立配套的管理机制,落实村河道管理员具体河段、职责,制定相应的河长制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并于X年3月10日前报X长办(农水科技局)备案。负责组织村级河长实施辖区河道日常监管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持做到河流岸坡及水面无垃圾、无乱倒乱弃、无乱占乱建、无污水直排、无乱采乱挖、无电鱼毒鱼捕鱼等违法行为发生;负责河道整治、截污拦污、生态修复、水质改善、排污口设置等水环境治理保护的具体工作。
六、保障措施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办案机制。各级“河长”要对本辖区内河流进行全程踏勘,摸清河流现状,亲自牵头或委托有关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河长制”工作会议,积极探索和总结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协调解决工作难点,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对河长制重要事项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相关职能部门要依照整治任务分工要求,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促进“河长制”工作实现规范化、程序化、正常化。发生涉河库重点案件,县农水科技局要会同县环保、公安、检察、林业、国土等相关部门联合办案,严厉打击涉河违法行为。
(二)建立资金保障机制。将“河长制”所需资金列入县级年度财政预算。县财政要加大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的资金支持力度,按照有关政策优先保障水环境治理整治和排污口设置的投入。
(三)实行考核结果与干部工作实绩挂钩制度。考核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考核结果与干部实绩挂钩,将“河长制”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政府工作责任考核体系,加强督查督办和严格考核。对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职能部门相关责任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问责。
(四)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加大对“河长制”开展情况的信息公开,“河长”名单要在媒体上统一公布,要在主要河道岸边显著位置建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道概况、水质目标和监督电话等内容;相关职能部门、各村(社区)应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送X长办,X长办将要定期汇总通报河流治理情况,及时根据任务和进展情况组织督查、协调工作;县级媒体要及时宣传并跟进报导“河长制”的工作进展,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强化公众参与,增强公众水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水环境治理和管理的良好局面。
第6篇:河长制实施方案
西阳泽乡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深化河长制管理、落实治理
责任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相关精神,全面深化“河长制”管理,针对前期各条河道摸排发现的各种问题进行落地整改,切实做到排查一个问题、消除一个污染源头,有效提高河道整治的进度和力度,逐步实现“水清,岸绿,景美”这一目标,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组织领导
调整西阳泽乡领导小组: 组
长:王献民 齐亮 常务副组长:田会元 副组长:孟伟光 蔺军伍
成员:刘瑞利 吕志刚 齐力岗 栗吉庙 刘洋波 孙旭光 高淼森 郭清风 白玉龙 安东风 董绪平何栋贤
下设办公室,全面牵头协调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主
任:刘洋波 成 员:冯晓丹 冯锐 李靖 二、职责分工
河道综合治理分5个小组,治水办分4个小组,协同推进治水工作。河道综合治理分为:
1、基础排查巡查组 责任人:各河长
主要职责:(1)对包干河道两岸的排污口、公厕、垃圾坑、违章建筑、垃圾集中点、河面漂浮物、堤岸和水质情况等进行“地毯式”排查,摸清河道水质、淤积情况、排污口及周边污染源分布等基本情况,深化制订切实可行的“一河一策”治理方案;(2)定期开展现场巡查,对现场能整改的问题组织村和有关单位立即整改,需要由治水办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
2、工业污染治理组 责任人:蔺军伍 联络员:高淼森 责任单位:工业科 主要职责:(1)加强巡查,及时查处企业偷漏排行为,切实加大对沿河工业污染源的管理、监督和执法力度;(2)及时完成乡治水办交办的涉嫌工业污染排放的相关企业和“小微排污企业”、“低小散”企业等的整治任务;(3)落实对企业生活污水排放的监管和治理。(4)建立并推行企业门前、沿河环境卫生“三包”工作机制。
3、农业污染治理组 责任人:田会元 联络员:白玉龙
主要职责:(1)推进河道清淤、清障、砌坎等整治工程(2)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防止畜禽养殖场死灰复燃;(3)督促外荡清养、沉船处理、水面清理等工作;(4)加强统防统治、绿色防控,加快开展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工作,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5)做好适宜河段的绿化种植等工作,切实保护和提升水环境。
4、生活污染治理组 责任人:孟伟光 联络人:孙旭光 主要职责:(1)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期完成相关村生活污水改造建设,尽早纳管排放;(2)指导其它村做好生活污水治理计划方案,适时推进;(3)所有沿河的垃圾坑、厕所进行改造升级,有条件的村建议进行三格化改建;(4)规范小餐饮泔水收集。
5、沿河违章治理组 责任人:蔺军伍 联络员:高淼森 责任部门:城建办
主要职责:(1)依法拆除河道沿岸违章建筑,特别要坚决拆除对河道有污染和严重影响沿河景观的成片违章;(2)协调生活污水总管铺设,完成单位生活污水纳管排放。(3)落实生活污水收集治理工程。
治水办分为4个小组,分别为: 1、综合协调组 联系领导:田会元 联络人:何栋贤 白玉龙 主要职责:协调各小组工作,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基层站所,对涉及面广、整治困难、有典型代表性的问题开展联中整治。
2、宣传报道组 联系领导:刘洋波 联络人:冯晓丹 冯锐
主要职责:(1)挖掘相关素材,拓宽向上级媒体报道渠道;(2)加强对各村有关治理好的方法、成功经验的推广宣传。
3、资料收集组 联系领导:刘洋波 联络人:李靖
主要职责:(1)收集整理各河长上报巡查问题,下发河长制工作任务书;(2)考核验收相关资料准备;(3)收集整理生活污水治理有关资料;(4)其他各类相关考核资料收集装订。
4、督查检查组 联系领导:孟伟光 联络人:郭清风
责任部门:纪委、治水办
主要职责:对河道截污治污、拆除违章建筑、清淤疏浚、沿河环境卫生整治、日常综合管理和景观改造提升以及“河长制”实施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三、实施步骤
河道综合治理运作按以下步骤实施:
1、摸排上报。各河长牵头推进所包干河道的巡查、摸排、整改、协调、监督等工作,切实摸清河道和沿河实情,查清找准污染源,对发现的问题登记分析,填写详细说明,并附问题照片,每周总结上报乡治水办。
2、整治落实。乡治水办对各河长上报的问题进行汇总梳理,分类后报乡领导批示,并将批示后的书面下达给各治理小组、河长和相关村和单位,限期整治。
3、反馈验收。各河长和治理小组完成治理任务后,上报给乡治水办,由督查考核人员对治理结果进行验收,未达目标的不予通过,继续整治。同时根据水质治理反复性的特点,由各河长对治理效果进行反馈。4、资料整理。各河长、治理小组和村、相关单位要注重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用文字、图片、影像资料等真实地反映河道治理的全过程。
四、工作要求
1、全面落实责任。各河长作为河道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用脚步丈量河情”的要求,增加巡查河道次数,开展精准摸排,全面发现问题。各治理小组要担负起河道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整治任务要及时有效地落实。各村和相关单位要落实各项整治要求,开展协同治理。
2、强化督查追责。督查检查组要对深化管理、落实治理责任过程中的各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有被上级部门督查到和新闻媒体曝光的应发现未发现、应整治未整治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部门进行约谈;对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整治措施不到位而造成重大影响的,进行严肃追责。
3、注重氛围营造。宣传线要注重正面典型的塑造,在媒体上推介行之有效的举措和取得的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利用各种载体加强宣传,同时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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