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换届实施方案(共4篇)
第1篇:高庄村换届实施方案
鹿泉区获鹿镇高庆村关于深入开展大讨论做好第十一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河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有关要求,按照省、市、区关于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精神,结合我村实际,为选举出能力强、素质高、作风正,能带领村民致富的村民委员会班子,经研究,决定继续深入开展“树正气、凝共识、选贤能、谋发展”大讨论活动,坚持镇党委主导,坚持充分发扬民主,引导全村党员群众,统一思想,弘扬正气,摒弃家族、宗派势力影响,在获鹿镇高庄村开展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情况。
高庄村,现有人口1131人,党员45人,345户,村民代表21人(包括“两委”干部6人)。共有“两委”干部6人,其中党总支3人,村委会3人。
二、方法步骤
高庄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18年7月20日开始,到2018年8月31日完成,主要分宣传动员、选前准备、选举实施、后续工作四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7月20日-7月25日)。镇党委全程主导该村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村“两委”干部起草《获鹿镇高庄村关于深入开展大讨论做好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广泛征求村“两委”干部,党员、村民代表的意见,提交村“两委”联席会确定。对换届政策要求进行广泛宣传,指导高庄村做好推选村民代表相关准备工作等。
1、制定选举办法(草案)。获鹿镇副镇长刘志斌主持召开村“两委”干部联席会议,组织村“两委”干部认真学习省市关于村民委员会换届有关政策要求,确定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委员职数及构成、交叉任职人数、村民选举委员会人数及构成、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条件等,研究制定《高庄村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草案)》。《选举办法(草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村民委员会职数及构成: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本村实际,高庄村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职数为3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1人(包括妇女成员)。原则上与村支部委员交叉任职1人。本村实行书记主任一人兼,村委会有1名女委员1。
(2)村民选举委员会职数及构成:高庄村第十一届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职数为9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1人,成员7人。按民主程序将新当选的村党支部临时负责人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将新一届村村党支部委员会成员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不足名额在优秀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
(3)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条件:自荐人需满足上级确定的“五选”、“十不选”、“六个不能用”任职条件。同时,要满足年龄、学历等结构性要求,提名年龄不超过65周岁(以2018年5月31日为时间节点),学历应为高中(中专)及以上。
2、营造换届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将村民委员会换届程序、换届人选资格要求、换届纪律要求等内容进行广泛宣传,讲明通过威胁、贿赂、利诱等方式破坏选举秩序的行为已纳入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坚决依法打击。一是印制400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明白纸”,安排党员、村民代表逐户发放,确保人手一份。二是在主街道两侧、村委会周边悬挂村民委员会换届标语、条幅。
2 三是指定专人利用村内广播每天分4次循环播放农村换届“五选”、“十不选”、“六个不能用”任职要求和严厉打击拉票贿选有关要求等。
3、搞好换届动员。一是获鹿镇副镇长刘志斌指导该村党总支组织召开第一次党员、村民代表会议。主要有3项议程:镇副镇长刘志斌传达省市关于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有关政策要求、纪律要求;就村“两委”会议提出的《高庄村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草案)》及村民小组长征求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讨论《关于做好高庄村村民代表推选工作的方案》,形成一致意见,每个村民组推选5名村民代表。二是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关于做好高庄村村民代表及村民小组长推选工作的方案》。
第二阶段:选前准备阶段(7月26日-8月24日)。
为了夯实村委会成员的群众基础,在镇党委的领导下,首先组织推选村民代表,让新一届村民代表推荐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然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广大党员和村民代表在村委会换届工作发挥先锋表率作用,引导村民按程序产生村委会自荐人选。
1、推选村民代表。在镇党委的领导下,由村党总支、村民委员会按照村民代表会通过的《关于做好高庄村村民代表及村民小组长推选工作的方案》有关要求,组织开展村民代表及村民小组长推选工作。
(1)按照每个村民小组推选产生5名村民代表的原则,以村民小组为片区进行推选的方法。
(2)开展第一次走访,宣传推荐条件。村“两委”干部组织党员开展第一次走访,入户宣传村民代表推荐条件。新一届村民代表一般应满足: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3 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关心农村事务,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等条件。村民代表应符合“五选”“十不选”“六个不能用”要求。
(3)分片区组织推荐。农村“两委”干部及包片党员分组深入到所划分的推荐单元,召开户代表会议,以票决的方式推荐产生村民代表。支持和引导把新当选的村党支部成员全部推选为村民代表,支持和引导党员在村民代表中占有较高比例。
(4)开展资格审查。在镇党委的领导下,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要对照村民代表推荐条件对每一名村民代表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于不符合任职条件的由原选举户重新进行推选,直到满足名额要求。
(5)发布公告。村民代表产生后,7 月 31 日,第十届村民委员会发布第1号公告,公布村民代表名单。
(6)组建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民代表之后,要及时组建成立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五分之四以上,妇女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支持和引导把不是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党组织成员,按程序推选为村民代表。村民代表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方可召开,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
2、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
(1)研究提出建议人选。获鹿镇武副镇长刘志斌组织召开村“两委”联席会议,介绍村民选举委员会职数、构成及人选条件等要求,酝酿提出建议名单。高庄村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1名、副主任1名和委员7名共9人组成。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应当具
4 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办事公道、作风正派、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较强的工作能力。要将新一届村党支部成员按程序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不足名额在优秀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将新当选的村党支部负责人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同时,选举委员会中应当有妇女成员。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实行回避制度,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之间不得有近亲属关系;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
(2)票决产生村民选举委员成员。在镇党委指导下,高庄村“两委”干部组织召开党员、村民代表联席会对村“两委”联席会提出的村民选举委员会建议名单进行酝酿、讨论,形成统一意见后,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召开第二次村民代表会议,主要有1项议程:通过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
(3)发布公告。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后,8月3日,第十届村民委员会发布第2号公告,公布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
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按程序组织开展高庄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刻制“鹿泉区获鹿镇高庄村第十一届村民选举委员会”公章。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因下列原因出缺,剩余成员少于5人的,所缺名额另行推选;等于或多于5人的不再进行补选:①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依法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其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资格自行终止,应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②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不履行职责或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依法终止其职务;③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提出辞职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认;④村民选举委员会
5 成员在选举期间无故三次不参加村民选举委员会会议的,视为自动辞职。
(4)组织开展业务培训。镇党委组织新当选的高庄村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培训,主要两项内容:一是进行纪律教育培训,组织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签订纪律承诺书;二是进行业务知识培训,主要内容包括:《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河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及省市区换届相关文件。通过培训使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明白纪律底线,熟悉工作职责。职责主要内容如下:
1制定选举办法; ○2确定和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3负责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 ○4组织选民学习有关选举的法律、法规; ○5组织选民酝酿、提名、确定候选人,并对候选人的履行职○责设想审核把关;
6公布候选人名单; ○7确定并公布选举日期、地点; ○8解答选民询问,受理选民申诉和意见; ○9主持召开选举大会,组织投票选举,公布选举结果; ○10主持上一届村民委员会向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移交工作; ○11总结换届选举工作,向获鹿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领导机○构报告选举情况,整理并移交选举工作档案;
12承办选举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3、组织选民登记。由高庄村村民选举委员会按照换届选举有关要求,组织开展选民登记工作。
6(1)通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之后,要及时召开村民选举委员会会议,讨论修改村“两委”联席会议提出的《高庄村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草案)》,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2)村民选举委员会发布第1号公告。村民选举委员会按照《选举办法》公布选举日、选民登记日。高庄村选民登记日为2018年8月2日至2018年8月9日。正式选举日为2018年8月30日。
(3)开展第二次走访。村民选举委员会要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开展第二次走访,向村民宣传、告知选民登记的地点、截止时间、注意事项等,动员村民积极进行选民登记;向村民讲解上级“五选”、“十不选”、“六个不能用”等关于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自荐人)任职资格条件,大力宣传选好配强村民委员成员的重大意义;在进行入户时,要核实底账,组织选民签订《高庄村村民换届纪律承诺书》。
(4)组织选民登记造册。发布1号公告之后,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安排专人做好选民登记造册工作。为保证登记人数,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向没有进行选民登记的村民二次发放告知书。电话通知村民的要有2人在场的电话通知记录。村民选举委员会及时收集报名、登记信息,进行选民登记造册。
选民登记一般应当在户籍所在地进行。户籍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且尽村民义务的,由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出具未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选民登记的证明,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应予以登记。户籍不在本村,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以及其他优秀人才,在该村工作和生活一年以上,自愿参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7 予以登记。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5)开展选民资格审查。村民选举委员会要按程序对报名的村民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要做到“四登”、“三不登”。“四登”是指凡是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的村民,可被登记为选民:一是属于本村村民;二是截止到选举日年满18周岁;三是享有政治权利;四是具有表达意志、行使选举权利的行为能力。“三不登”是指凡具有下列三种情况之一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后,不予登记:一是无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精神病患者,有医院证明或征得监护人同意;二是无法表达意志的痴呆人员,有医院证明或者征得监护人同意;三是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
选民登记做到不重登、不错登、不漏登。选民的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计算参加选举村民年龄的时间截止到2018年8月30日。
(6)确定选民基数。依法依规确定村委会换届选举参会人员基数,有下列情形的,可不列入选民名单,一是无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精神病患者和无法表达意志的痴呆人员,有医院证明或者征得监护人的同意,并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的;二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三是长期外出,经两次通知且如实记录,在选举日20天前仍未参加选举登记,又未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其行使选举权,且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报乡镇党委审核备案的;四是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告知,本人书面表示不参加选举的。
(7)村民选举委员会发布第2号公告。村民选举委员会研究通过选民登记有关事宜后,于8月9日发布第2号公告,公布选
8 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20日前张榜公布选民名单)。村民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日内做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
(8)制作《选民证》。村民选举委员会要按要求制作《选民证》,并在选举前3天内将发放到选民手中。
4、酝酿、讨论、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自荐候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充分利用大讨论产生的村民委员会人选,鼓励支持他们按程序参加村委会人选自荐报名工作。
(1)组织开展自荐报名。镇党委要指导村民选举委员会对村民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进行分析研判,确认时机成熟后,8月9日,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发布第3号公告,公布自荐人报名时间、地点、要求。8月15-16日,村民选举委员会接受广大村民自荐报名,组织报名人员按要求填写自荐候选人申请登记表。报名时,要注明参选的职位(主任、副主任、委员),提出“给选民的申请书”(履职设想),并签订履职承诺、换届纪律承诺书、竞职承诺书、辞职承诺书。
(2)开展第三次走访。自荐报名结束后,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将自荐人选“给选民的申请书”(履职设想)在选举公示栏进行公示,展示当选后的工作设想。同时,将“给选民的申请书”辑印成册,组织开展第三次走访,由党员、村民代表携带“给选民的申请书”入户征求广大选民的意见建议。
(3)开展村民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资格审查。镇党委对照上级“五选”、“十不选”、“六个不能用”等关于村委会委员候选人任职条件,组织民政、公安、信访、纪检等部门,对自荐报名人员
9 进行资格审查。
(4)进行组织谈话。获鹿镇党委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纪检书记与自荐人选进行组织谈话。对于不符合候选人资格条件的自荐人,进行单独谈心谈话,告知不符合条件的原因做好心理疏导;对于符合条件自荐人,进行集中谈话,强调换届政策、换届纪律。
(5)开展第三次大讨论,讨论协商自荐报名人选。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召开党员村民代表会议,一是选委会主任通报村民委员会自荐工作总体情况,介绍自荐人基本情况。二是组织每名自荐人选公开发表施政演讲。镇党委对自荐人演讲内容进行把关,把关以后要在公告栏进行公示。三是开展讨论协商。每名参会人员要就自荐人的施政理念在会前征求分包户的意见建议,结合施政演讲情况对自荐人选进行讨论协商。之后,当场唱票、计票,公布结果。
(6)研究确定村民委员会委员正式候选人人选。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据资格审查结果和讨论协商情况,综合考虑性别结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等要求,经三分之二以上选举委员会成员通过后,按照得票多少,分别取村主任人选2人、副主任人选2人、委员人选2人。自荐人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的,应当在选举日七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缺额的候选人按提名时得票多少的顺序递补,并予以公布。
(7)发布公告。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发布第4号公告,公布自荐人候选人名单,名单按照姓氏笔画顺序张榜公布。
第三阶段:选举实施阶段(8月25日-8月30日)。为了营造一个庄严、肃穆的投票环境,让广大选民公平、公
10 正行使投票权利,镇党委要从投票方式、印制选票、培训选举工作人员、布置选举会场等环节严格指导、严肃把关,保证高庄村顺利组织选举大会。
1、做好投票前准备工作。
(1)确定投票方式。根据高庄村实际情况,确定召开选举大会进行集中投票,由选民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投票站投票。
(2)发布选举公告。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发布第5号公告,公布选举大会的投票方式、投票时间和地点。同时,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将公告内容通知到每位选民。
(3)办理委托投票。不能到场直接投票的选民,应当在选举日3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由其在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的书面委托申请,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同意后,受委托人持村民选举委员会发放的《委托投票证》进行投票,严禁投票现场临时委托。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公布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名单。受委托人不得接受超过两个选民的委托。村民选举委员会通知选民8月26日前到村民选举委员会领取《委托投票证》。
(4)设计、印制选票,准备票箱。带有候选人姓名的选票由获鹿镇政府统一印制,加盖“获鹿镇高庄村村民选举委员会”公章,选举日当天,镇党委指派2个人将密封的选票交由高庄村民选举委员会,当场启封、清点票数,并出具书面移交手续。按要求制作票箱,提前放到选举现场。
(5)确定并培训选举工作人员。村民选举委员会要根据村情,从选民中研究提出6名监票人,2名计票人,2名唱票人建议名单,提交选举大会确定通过。候选人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唱票人、计票人和监票人。要从党员、村民代表中再推选不少于12名责任心
11 强、公道正派、熟悉本村情况人员为选举大会现场工作人员,负责查验选民证、委托投票证,分发、登记选票,引导投票,代写选票等工作,并按规定选举前一天(8月29日)进行业务培训。
选民因故不能填写选票的,由获鹿镇工作人员代为填写选票。候选人、选举会场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不得强迫要求为选民代写选票。
(6)布置会场。在村委会院内设立选举大会会场,在合适位置悬挂“获鹿镇高庄村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大会”会标,并制作、悬挂3-5条换届选举标语、口号。科学合理设置选举会场和秘密写票处,确保选民在无干扰的条件下当场领票、写票、投票。
2、召开选举大会。8月30日上午6:00至上午9:00,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在高庄村小学组织召开选举大会,在会议开始前通过广播循环播放换届选举“十条禁令”、“依法打击通过威胁、贿赂、利诱等方式干扰破坏选举的行为”等内容。选举大会主要程序是:
(1)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
(2)报告选民人数,办理委托投票人数。(3)候选人分别进行竞职演说。
(4)通过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名单。(5)检查密封票箱。(6)启封、清点选票。
(7)讲解选票的填写方法及注意事项。
(8)发放选票。发放选票时,要有工作人员在场分别负责检验选民证、委托投票证、发放选票,剩余选票当场销毁。
12(9)秘密划票。选民必须逐一到规定的秘密划票室划票。(10)投票。唱票、计票、监票工作人员及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先投票,然后按一定顺序组织选民进行投票。
(11)集中票箱。
(12)开箱清点检验票、唱票和计票。开箱检验收回票数,剔除无效票后,由工作人员进行唱票、计票并作出记录,由监票人签字。
(13)会议有效性确认。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有选民的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的,选举无效。
(14)选票有效性确认。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者少于应选人数的,选票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选票无效。
选票全部无法辨认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全票无效;选票部分无法辨认的,可以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无效票和部分无效票均计入选票总数。
(15)获得半数以上选票的候选人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票数相同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同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同一候选人如果高职务未能当选,应当把高职务得票计入低职务得票中。
(16)对通过另选他人形式选出的人员,不能立即宣布当选人名单,要按程序进行资格条件审查,不符合候选人资格条件的,当选无效。
(17)宣布选举结果。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后,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并报镇政府、区民政局备案。
13(18)发布公告。村民选举委员会发布第6号公告,公布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当选名单。
第四阶段:后续工作阶段(8月31日-9月9日)。选举结果公布之后,在镇党委指导下,完成新老村民委员会工作移交,村委换届档案整理,村监会及村委会下属委员会设立、新任职村委干部培训等相关工作,主要包括如下几点:
1、完成工作移交。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后,在镇党委的指导下,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第十届、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完成工作移交。移交项目主要包括:公章、办公设施、财务账目、经营资产、档案资料及其他应当交接的事项。
2、推选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代会主席。村务监督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包括妇女成员),设主任1名,成员中至少有1名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提倡由非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党支部班子成员或党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除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村党支部成员外,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会计(村报账员)、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推选工作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推选结果要及时报镇党委审核备案和区民政局备案。
3、健全下设组织。搞好村委会成员的工作分工,健全下属工作委员会。同时,做好妇代会、团支部及村民小组长等组织的组建和换届工作。组建换届结果要报镇政府、区民政局备案。
4、组织任职培训。获鹿镇党委组织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围绕思想素质、业务水平等进行培训,使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尽快适应角色,开展工作。
5、修订《村规民约》。新当选的村民委员会要按照全区“五星乡村”创建有关要求,充分吸收“树正气、凝共识、选贤能、谋发展”大讨论成果,结合村情,组织广大村民修改完善《村规民约》,并按程序提交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后抓好落实。
6、制定发展规划。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组织新当选的村民委员会围绕如何壮大村集体经济、如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内容开展对标观摩,并积极听取党员、村民代表的建议意见,借鉴大讨论活动成果,制定本村5年发展规划。
7、换届资料档案管理。村民委员会指定专人对选举工作进行总结,收集相关资料立卷、归档备查。
第2篇: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本着本村的实际情况,特提出本村支部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一、村党支部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章要求,充分发扬民主,大力选配政治素质好、致富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的村党支部成员,增强村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任务
通过换届选举,进一步优化村党支部干部队伍,提高班子成员的政治、文化、能力素质,把村党支部建设成为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坚强领导核心,成为坚定不移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和带领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坚强战斗堡垒。
三、工作步骤
1、确定职数。根据我村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来确定村党支部委员会的职数。提倡新当选的党员村委会主任通过党内选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鼓励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
2、制定任职条件。村党组织成员应当由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清正廉洁,公道正派,身体健康,群众拥护,有“双带”能力,能够带领群众完成各项任务的正式
党员组成。村党组织书记还应具备一定的政策水平,善于做群众工作。
3、推选委员候选人。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实行“两推一选”的方法产生,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和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全额推荐候选人,提出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报镇党委审批。
4、审批候选人。镇党委根据各村党支部委员任职条件和各村工作需要,对各村党支部委员初步候选人进行严格的审查。
5、正式选举。召开党员大会,由全体党员推选,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选举产生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选举有效。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6、审批选举结果。选出的委员,报镇党委备案,选出的书记、副书记报镇党委批准。
总之,此次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时间集中,任务繁重,政策性强,直接关系我镇农村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稳定,希望全体党员积极参与,按政策规定和操作规程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村党支部
2011年11月
第3篇:村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按时圆满完成,根据省、市、县换届选举相关文件和镇实施方案,结合我村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相统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法选举产生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提高村级组织建设整体水平,为增强基层民主活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尧渡提供有力保障。
二、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根据镇实施方案要求,我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11年7月下旬开始,到9月底结束。为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在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本次村“两委”换届先进行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再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具体时间和方法步骤如下:
(一)做好换届准备(7月31日前完成)。
在镇指导组领导下,召开换届工作动员会议,制定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配合镇审计人员对村财务及村
1“两委”成员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二)组织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安徽省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两推一选”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及省、市、县有关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我村实施行“两推一选”。具体分五个步骤进行:
1、前期工作(8月2日前完成)。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决定》,并向镇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镇党委批复后,及时召开村党组织委员会和党小组长会议,传达镇党委批复精神,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的相关事宜。对在家党员逐人通知,对流动党员通过电话联系、发公开信等方式,动员他们参加换届推荐、选举。
2、党员推荐(8月7日前完成)。经研究定于8月5日召开党员大会,听取本届党组织委员会委员的述职报告,全额推荐下一届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将推荐情况报镇党委。镇党委按照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名额2倍的人数,研究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注意推荐优秀女党员作为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3、群众推荐(8月10日前完成)。村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在镇党委批复的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中,全额推荐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人选,现场公开计票。镇党委在村民代表推荐票过半数的人选中,按照比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名额多1至2人的差额
和候选人条件,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8月15日前完成)。镇党委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根据推荐和考察情况,由镇党委确定下一届党组织委员会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5、党内选举(8月25日前完成)。村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定于8月18日召开党员大会,听取和审议本届党组织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选举结束后,村党组织及时向镇党委呈报选举结果,镇党委予以批复,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三)组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要求,结合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9‟20号)、《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关于认真解决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贿选”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06‟30号)的精神,分五个步骤进行:
1、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改选村民代表(8月5日前完成。经研究定于8月2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确保村民推选权。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依法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不得再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提倡将不是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村党组织选派书记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
2、制定选举办法(8月15日前完成)。村民选举委员会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指导组的指导和引导下,依法依规制定本村选举办法。选举办法对村干部任职资格条件、职数、选举程序、选民资格认定、委托投票、不当或非法选举行为裁定、有效选票认定以及回避制度等做出规定,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并以适当方式公布。
3、做好选民登记工作(8月25日前完成)。全面、准确地做好选民登记工作,不得错登、重登、漏登,保证村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20日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4、推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9月5日前完成)。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本村选民直接提名产生,不得用组织提名代替选民提名,保证选民的直接提名权。提名候选人必须按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三种职务分别等额提名。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提名表中应当有妇女名额。提名候选人的方式采用: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集过半数的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提名,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委派村民代表参与监督,提名后将提名表集中在村民代表会议上当场唱票、计票,并公布提名结果。提名村民委员会候选人不得委托他人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提出符合候选人条件的人员名单,然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就候选人资格审查情况作出说明,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后作为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1至2人,候选
人确定后要在选举日10日前按候选人得票多少顺序张榜公布。
5、组织好选举日的投票工作(9月20日前完成)。投票选举前,要公布选举日期和地点,确定选举方式、投票方法,制作票箱,印制选票,办理委托投票手续,布置大会会场和投票站。全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日定为9月14日至16日。坚持“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的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的原则,积极动员、组织选民亲自投票,保证选民的投票权。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主任、副主任的当选人中有妇女的,委员的当选人按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没有妇女的,委员的当选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1)有妇女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应当首先确定得票多的妇女当选,其他当选人按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2)没有妇女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应当在委员的应选名额中确定一个名额另行选举妇女委员,其他当选人按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选举时,一般应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设立秘密写票处,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选举结果应当场公布。居住分散的村,也可以设中心投票站(设在村部)和若干投票分站进行投票。投票分站只投票,不计票,票箱必须在选举日当天集中到选举大会会场或中心投票站,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当众开箱。要严格控制和规范使用流动票箱,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对确实不
能到现场投票的老弱病残选民,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并公布名单,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和选举工作人员3人以上携带流动票箱登门接受投票。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但接收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名单。要切实维护投票现场秩序,禁止任何人扰乱选举秩序、影响选民投票意向的行为。
(四)做好换届选举后续工作(9月底前完成)。村“两委”新老班子在镇党委、政府的组织下做好交接工作。村委会交接工作,应在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10日内完成。新一届村“两委”班子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务、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制定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并上报镇党委、政府,全面开展任职承诺。进一步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及村干部配套组织,提倡村“两委”成员兼任青年、妇女等群众组织负责人和村民小组组长。
中共XX镇XX支部委员会
XX村民委员会
2011年8月2日
第4篇:村党组织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单王村党组织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村实际,决定在各行政村采取“两推一选“(即党员民主推荐、群众民主推荐、党内民主选举)方式选举村党支部委员会。为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注重党内公认和群众公认相结合的原则,完善和扩大党内民主,做好村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通过换届选举,把那些政治思想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有宗旨意识、奉献精神和创业能力,开拓创新、勤政务实,能够带头致富并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党员选进党支部班子,着力提高村党支部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号召力,为促进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方法步骤
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从2011年7月25日开始,8月23日以前全面完成。整个选举工作共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组织准备和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7月20日—8月23日)
⒈成立机构。各村成立村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工作筹备组,具体负责选举工作的日常事务。各村的选举工作筹备组由乡党委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研究确定,一般由3名党员组成,设组长各1名。
⒉宣传发动。村民组要召开群众大会,由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参加。要充分利用标语等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村党支部委员会的选举、“两推一选”的方法步骤,使选举家喻户晓,为民主选举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
⒊确定村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的名额及资格条件(1)村党总支(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人,其中:书记1人,委员2人。党总支下设的党支部设委员3人,其中:书记1人,委员2人。
(2)资格条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参政议政能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积极,勤政务实,为群众服务的宗旨意识和奉献精神强;思想解放,勇于开拓创新,有一定经济头脑,能带头致富并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在党内外群众中威信高、满意度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原则上具备初中以上学历。
⒋召开选举工作筹备组会议,讨论选举的有关问题:(1)确定选举程序;(2)确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的时间、地点和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地点;(3)准备选举的有关材料,如学习资料、登记表格、候选人推荐票、选票。
(二)组织选举阶段(2011年7月22日—8月22日,)
⒈采取“两推”方式提名产生初步候选人
(1)群众民主推选初步候选人。在镇党委的指导下(至少派1名党委委员到场指导,后同),由村党支部选举工作筹备组主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推选初步候选人。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驻村的各级人大代表参加。到会率超过,大会有效。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联名推荐等)推荐支部书记初步候选人名(必要时可推荐副书记初步候选人名)、委员初步候选人若干名(比实际应选名额多1名);书记初步候选人同时应推荐为委员初步候选人。会议当场统计并公布投票推荐结果。
(2)党员民主推选初步候选人。在镇党委的指导下,由村党支部选举工作筹备组主持召开党员大会,在党员大会上推选初步候选人。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率超过,大会有效,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推荐初步候选人(推荐名额同上),当场统计并公布投票结果。
(3)确定初步候选人。统计投票推荐结果,计票方法为:村民代表会议得票数乘以,党员大会得票数乘以,两项相加即为被选举人的最后得票。按得票多少,分别确定书记、委员初步候选人,由村党支部呈报镇党委审批。
⒉确定正式候选人
初步候选人名单上报到镇党委后,镇党委派专人对初步候选人逐一进行考察,并提出审查意见。镇党委召开会议,根据考察情况,讨论确定正式候选人,并以正式文件形式批转村党支部。
⒊采取直接选举方式进行正式选举
在镇党委的指导下,由村党支部选举工作筹备组主持召开党员大会进行直接选举。书记实行等额选举,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差额名)。
(1)清点到会党员数。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到会率超过,才能进行选举。
(2)推选监票员、计票员、唱票员各名。监票员、计票员、唱票员由主持人从不是候选人或候选人亲属的党员中提名,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
(3)候选人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和工作打算。选举前,候选人把自己的简历、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向全体党员作出实事求是的介绍,谈谈自己如果当选后开展工作的打算,并对党员提出的问题作出负责的答复。
(4)投票选举。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票上以姓氏笔划为序列出支部书记候选人和支部委员候选人名单,并说明选为支部书记的候选人也应选为支委委员,否则为无效选票。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弃权,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
(5)宣布选举结果
①投票结束后,监票人、计票人应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作出记录,由监票人签字。收回的选票少于或等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无效,应重新选举。
②候选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总数的一半时,才算当选。③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名额要另行选举。
④选举结果出来后,主持人当场宣布候选人的得票数,并根据得票多少,宣布当选人名单。村党支部将选举产生的书记名单报镇党委审批,镇党委审批后再报县委组织部备案;支部委员名单报镇党委备案。
(三)总结检查阶段(2011年8月24日—8月31日)各村在完成党支部委员会民主选举工作后,要对民主选举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8月31日前报镇党委。
三、工作要求
⒈要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周密部署,做好深入细致的工作,保证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能按照法定程序顺利进行。
⒉要按照民主、公开的原则进行选举,对在选举中发现有贿选行为(以现金、有价证券、发放实物、请吃喝和承诺选中后给予实惠等拉票行为均属于贿选范围)的,要立即取消候选人参选资格,并追究党纪责任,触犯法律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要按照廉洁、节约的原则进行选举,反对铺张浪费,不得借选举发放纪念品、大吃大喝。
⒊要认真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尽可能为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使他们离开村支委岗位后过得安心、顺心,能积极支持现任村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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