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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实施方案

作者:绿tea | 发布时间:2021-07-31 00:05:54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第1篇:光伏发电实施方案

张平楼村光伏发电项目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大会精神,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根据《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光伏扶贫工作的意见》(【虞政2017】36号)文件要求,张平楼村把光伏发电项目作为扶贫支柱产业来抓,确保张平楼村产业扶贫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并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张平楼村光伏发电产业项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一个目标、两个确保”的重要论述和“虞城县脱贫攻坚大会”精神为指导,以培育和提升扶贫支柱产业为基础,全力抓好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以增加贫困户收入为核心,制定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着力改善本村发展环境,提高贫困户的自我发展能力,促进精准扶贫走产业化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加快全村贫困户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坚持“精准建档、优选模式、严格流程、重在效果”的思路,对全村的贫困户进行建档,通过扶贫模式的对接和流程设计,使光伏扶贫成为全村的支柱产业,确保达到光伏扶贫的预期效果。

三、光伏精准扶贫对象

经统计,全村拟通过光伏扶贫帮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共有151户274人。

四、总体规模及建设地点

经村两委共同研究,决定利用村西南处一片废旧坑塘作为光伏电站的建设地点,总面积占地8.3亩5528平方米。

张平楼村光伏电站总容量300千瓦,总投资210万元,项目资金由虞城县人民政府投资。

五、扶贫效益及分配管理办法

1、项目建成后,可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151户,每户每年收益不低于794元,收益年限不低于20年,每年的剩余收益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

2、受益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户,重点是:鳏、寡、孤、独、老、弱、病、残、憨、呆、痴、傻贫困户。确保精准识别,避免“终身绑定”。

3、村账乡管乡政府设定专门账户,将本村的光伏扶贫电站的收益款统一汇入此账户,并按年度定期进行预算、分配和使用。

4、依据本村“三无”(无劳动能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贫困人口数量、贫困人口的贫困程度、年度收益金额等,确定分配方案并将上述资金按一定比例统一分配至各贫困户。

5、收益资金分配工作流程:每年由村两委拟定收益资

金分配使用方案,重新评定受扶持对象,确定扶持标准,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议定的收益分配方案报乡政府逐户核实批准,乡政府审批后汇总报县扶贫办备案。收益资金从乡政府专门账户直接拨付至贫困户“一卡通”银行账户,严禁委托代发现金。

六、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力度。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成立由乡政府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村两委班子和帮扶责任人等为成员的张平楼村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光伏扶贫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重点解决光伏扶贫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重大政策和问题。项目实施中,乡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村光伏扶贫电站的管理和统筹协调、指导、监管工作,村委会负责选址、收益分配、设施管理、日常维护监管等工作。县供电公司积极配合,光伏电站建到哪里农网改造就到哪里。

2、加强政策支持力度落实完善扶持政策,加大光伏发电支持力度。完善节能政策,自发自用电量不计入阶梯电价适用范围,计入乡政府和用户节能减排量。加强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适合光伏发电项目的绿色金融产品,积极提供绿色金融服务,支持光伏发电项目参与碳排放交易。研究建立光伏发电投资回收保障机制,降低业主电费回收风险。发展光伏发电保险业务。

3、强化考核考评机制建立光伏扶贫工作督导制度,专门成立专项督导组,严格督查光伏扶贫目标任务落实及完成情况,一季度一督查,半年一通报,年终进行总评,建立重大事件的处置、反馈机制,在处置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全力推进光伏扶贫工作顺利进行。

4、建立政府和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光伏扶贫工程。首先需要有关部门充分调研、总结经验,鼓励企业因地制宜在初始资金、设计安装、后期维护等多方面积极探索。其次应调动金融机构对光伏发电的积极性,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多方有效衔接良性互动,降低农村光伏电站建设门槛,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三是供电部门和中标光伏企业要帮助本村培训建立技术人员,负责对贫困村和贫困户光伏电站运行维护进行指导。供电企业需抓紧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确保满足光伏发电上网需求。

第2篇:光伏发电实施方案

全市光伏扶贫实施方案

光伏扶贫是创新科学扶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式的有效途径,是当前我市推进农村扶贫开发、促进贫困群众增收的重要举措。为深入实施光伏扶贫,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央、省关于新时期扶贫开发的战略思想,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完善资金筹措方式,大力推进光伏扶贫,充分利用村集体和贫困户屋顶、荒山、荒坡、空地、水面、滩涂等资源,建设村级和户用光伏电站,帮助贫困村和贫困户建立长久增收渠道,加快扶贫对象脱贫致富步伐,确保到2020年同步实现全面小康。

二、目标任务

2015年实施光伏扶贫4500千瓦。一是在xx县建设60千瓦村级光伏电站50个(其中xx县20个、xx县15个、xx县15个);二是在怀远县建设3千瓦户用光伏电站500户。力争实施项目贫困村集体年均增收6万元左右,实施项目贫困户年均增收3000元左右。到2020年,实施光伏扶贫1.8万千瓦。建设村级光伏电站100个左右,集体经济薄弱贫困村实现全覆盖;建设户用光伏电站4000户左右。

三、基本原则

一是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围绕我市光伏扶贫发展目标,统筹考虑贫困村和贫困户增收需求、电力负荷及电网建设现状,统一规划、分年度在具备条件的贫困村和贫困户实施光伏扶贫项目。

二是政府主导、市场主体。各级政府要将光伏扶贫作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措施,制定实施方案,组织抓好落实。坚持用市场的办法,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承建单位,负责项目实施。

三是市级指导、县负总责。市政府负责总体规划、工作指导和协调服务,各县政府负责年度计划的申报和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是群众自愿、特困优先。充分尊重贫困村和贫困户意愿,实行自主申报、乡(镇)审核、县审批、市备案。光伏扶贫重点扶持“三无”贫困户(无劳动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的贫困户)及无集体经济收入或集体经济薄弱、资源缺乏的贫困村。

五是政策扶持、精准帮扶。各级政府在财政奖补、金融支持方面加大扶持力度,鼓励和引导包村帮扶单位、企业、社会各界和中标实施企业参与、支持光伏扶贫。

六是规范实施、保障质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施项目的贫困村、贫困户要在当地进行公示。规范项目建设和验收,建立健全建、管、用相结合的运行维护服务机制,确保光伏电站正常运行,贫困村和贫困户长期受益。

四、实施范围和对象

光伏扶贫主要在有扶贫任务的xx县三县实施。实施对象分为两类:一是无集体经济收入或集体经济薄弱、资源缺乏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实施项目的贫困村必须是规划布点保留的村庄;二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三无”贫困户优先。

五、建设模式

贫困村村级光伏电站每个60千瓦,可以选择村办公场所、卫生室、敬老院等屋顶以及荒山荒坡、空闲土地、洪水最高水位线以上的河滩地等建设,有条件的也可以建设光伏大棚。贫困户户用光伏电站每个3千瓦,可以选择具备条件的屋顶或庭院建设,也可以和村级电站一起建设,每户3千瓦产权不变。

六、实施步骤

10月底前完成规划选址和项目设计,并开展招投标工作,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以后每年的年度计划在元月底前上报市扶贫办。

(一)项目选址。由市农林委(扶贫办)牵头,会同各县政府,筛选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经市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上报省有关部门。

(二)启动建设。在完成项目立项审批、规划选址后,由市发改委会同市经信委、市农林委(扶贫办)、xx供电公司邀请有关专业技术部门、太阳能光伏企业研究设置系统技术参数,经行业内专家评审论证后公开招标,进行设备统一采购、安装、调试、相关技术人员培训等。

(三)并网发电。设备安装前,按照分布式电源管理相关要求,向当地供电公司提供有效的报装申请材料。设备安装完毕后,由各县供电公司按有关标准进行并网验收和调试,符合并网条件的接入国家电网正式运行。供电公司与贫困村或贫困户光伏电站投资主体签订发用电合同。

七、资金筹措、运营管理及收益分配

(一)资金筹措。

贫困村村级光伏电站建设资金。采取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帮扶单位支持、贫困村自筹等办法筹资。整合涉农资金统筹用于村级光伏电站建设。贫困村自筹资金可通过村自有资金、中标实施企业垫资、小额扶贫贴息贷款等方式解决。

贫困户户用光伏电站建设资金。怀远县(省扶贫开发重点县)采取省级补助、市县安排(市、县两级出资按1:1比例落实)和贫困户自筹各三分之一的办法筹资。五河县、固镇县采取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市级补助(4000元/户)、包户干部和社会各界捐助、贫困户自筹的办法筹资。贫困户自筹资金可通过自有资金、中标实施企业垫资、小额扶贫贴息贷款等方式解决。

(二)运营管理。

光伏扶贫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符合资质条件、具有社会责任心的企业组织实施。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我市光伏服务企业和光伏企业产品。各县政府要打造服务平台,建立完善针对贫困村和贫困户的光伏电站运行维护服务机制。中标实施企业要认真履行合同约定,提供基本培训以及使用手册,建立售后服务网点,负责光伏电站维护和设备维修。

(三)收益分配。

光伏电站产权及收益归实施项目的贫困村或贫困户所有。县供电公司按结算周期向贫困村、贫困户全额支付上网电费。电站年发电量和收益由县扶贫部门负责统计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八、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农林委(扶贫办)、市金融办、xx供电公司、各县政府负责同志为成员的xx市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光伏扶贫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林委(扶贫办),具体负责综合协调和推进工作。

(二)职责分工。

市农林委(扶贫办)负责宣传发动、选择贫困村和贫困户、拟定年度计划、牵头组织项目实施;市发改委负责光伏发电指标的落实,编制光伏扶贫实施方案、技术指南、用户手册,光伏扶贫统一招标,以及统筹建立光伏扶贫工程监管机制,制定项目备案、施工、验收等管理办法;市财政局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的筹集与监管;市金融办负责协调金融机构、保险机构落实扶贫小额信贷,探索建立光伏扶贫风险规避机制;市经信委负责协调xx供电公司抓紧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确保满足光伏发电上网需求,以及光伏电站电表调试与安装、并网发电、及时发放上网电量补贴资金等;各县政府负责项目实施的贫困村、贫困户选址、公示,项目审核、审批,调度推进,检查验收,补贴资金审核上报、公示等工作。

第3篇:光伏项目实施方案

篇1:鲁山县光伏实施方案

第一部分 总论

随着社会的发展,文明的进步,人类对生态环境、衣食住行的要求愈来愈高,而

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能源诸如石油、煤炭之类需求不断增加,由此产生的有害

物质污染也越来越多。污染已成为社会与经济发展的瓶颈,治理污染已是当务之急。

能源是社会和经济发展或不可缺的重要物质基础,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

展,人类对于能源的需求不断增加,对能源重要性的认识在不断的提高,能源问题已

经成为世界各国共同关心的首要问题。当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频频告急,并且有其

引起污染愈发严重之际,能源问题日益成为制约国际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时,越来越

多的国家开始实行“阳光计划”,开发太阳能等新型清洁资源,寻求经济发展的新动

力,譬如欧洲一些高水平的核研究机构也开始转向可再生能源更高层次的研究。

丰富的太阳辐射能是重要的清洁高效的能源,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无污染、廉价且人类能够自由平等利用的能源。太阳能每秒钟到达地面的能量高达80万千瓦,假如把地球表面0.1%的太阳能转为电能,转变率5%,每年发电量可达5.6×10千

瓦时,相当于目前世界上能耗的40倍。

我们国家在《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2013年1月)已作出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的重大战略决策,国家发改委《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

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发改委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

发展的通知》,可再生能源开发已经具备良好的政策环境。地处中原的河南省有着丰

源科技有限公司积极合作,在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投资开发建设大型光伏电站,以

期建成新能源示范项目,提升当地的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为当地的经济发展提供新的动力。由平顶山晟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项目的业主单位,按照国家对可再生

能源开发的产业政策筹措项目资本金,在平顶山市和鲁山县各级政府对该给范项目大 力支持和扶持下,把鲁山县60mwp集中式地面光伏电站农光互补项目建设成绿色、环保、高效的环保清洁能源、绿色有机农业示范项目。

1.1 项目概述 1.1.1项目名称

鲁山县60mwp集中式地面光伏电站农光互补项目

1.1.2建设地点

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董周乡

1.1.3项目介绍

本项目着眼于未来,本着“节约与开发并举”的能源发展战略,力图将河南省鲁

山县打造成新能源应用示范县。同时为了提升鲁山县绿色经济的区域形象,结合其具

有高质量菌菇生产技术与自然环境这一得天独厚的条件,我们将积极推广农光互补的智能温室光伏农业一体化节能项目的实施,以提高鲁山县的区域综合竞争力。

图1-1地面光伏电站效果图

1.1.4承建企业概况

团(上市公司代码:600496),是专业从事光伏电站工程建设的工程总承包企业。我公

司拥有经验丰富的设计、施工、管理团队和相应的电力总承包三级资质,在该项目建

设过程中,将发挥在建筑工程、光伏集成技术、雄厚的资金等多方面的综合优势。

精工控股集团是钢结构建筑的综合集成供应商,而绿筑光能作为精工控股的子公

司,得到母公司在建筑专业、光伏专业的综合实力的支撑,依托精工建设产业集团强

大的开拓市场能力和强有力的工程技术力量,以及自身的光伏技术领域人才优势,致

力于建设国内一流的光伏电站工程。作为一家有着建筑专业背景的光伏建筑一体化公

司,我们有专业的钢结构、屋面系统、光伏系统的集成技术能力;实现电站建设成本

(建筑成本+光伏电站成本)的最优化控制,实现电站建设质量、进度(建筑安全、光伏

系统)的统一管控;提供从运营管理到光伏系统的维护维修服务,通过光伏发电电站

业务实力的提升,促进公司建设绿色、低碳、节能的新型能源项目的能力。

我公司可承接100mwp以内的光伏电站总承包项目。目前己完成包括西安华晶

600kwp、温州会展三期940.5kwp、沭阳康顺1.2mwp、中铝铜业2mwp等在内的20多个项目。在旧厂房加固领域,我们己完成浙江佳宝新纤维集团公司厂房3mwp 国家“金太阳”屋顶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并通过绍兴市电网公司验收,成功投入电站

支持下,一定能把鲁山县60mwp集中式地面光伏电站农光互补项

态农业示范项目。

1.1.5项目建设规模

(1)总装机容量60mwp,其中一期工程:25mwp地面光伏,5mwp 计年均发电量3,297万kwh,25年共发电82,425万kwh,输出电

二期工程在一期工程投入运行后相继开工建设

(2)一期工程总规划面积约900亩(近60万平方米)(3)总投资7.6亿元人民币,其中项目一期工程投资3.85亿元。

1.1.6 1.1.6.1法规、产业政策、规定

(1)国可再生能源法》(2005年2月)(2)保护管理条例》

(3)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05年11月)(4)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2006-2020年,2007年发布)(5)源发展十二五规划》(2013年1月)(6)再生能源发电有关管理规定》(2006年1月5日)(7)大力支持光伏发电并网工作的意见》(2012年10月26日)(8)试运行。

县各级政府的大力目建成新能源、生项目规模:规划智能温室光伏,预压10-35kv;项目项目面积:项目项目投资:项目建设依据 相关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建设项目环境国家发改委《可国家发改委《可国家发改委《能《国家发改委可《国家电网关于《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9)《国家发改委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价

格[2013]1638号)(10)国家对可再生能源开发的其他有关政策、规定、要求等依据。

1.1.6.2主要技术和工程建设规范、标准

(1)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设计与施工规范、标准及资料,包括:

cecs 《光伏电源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sj 2196-1982 《硅太阳电池电性能测试方法》

gb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低压直流电源设备的特性和安全要求》

gb/t17626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

dl/t620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

d12t621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gbl91 《包装贮运标志》

gbj232-8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05-95 《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17-88 《钢结构技术规范》

gbj9-87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t17468-1998 《电力变压器选用导则》

gb/t10228-1997 《干式电力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

q/gdw617-201l 《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技术规定》

(2)电并网技术规范和要求:

gb/z19964-2005 《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

85-1996 17478 太阳能光伏发 gb/t20046-2006 《光伏fpvl系统电网接口特性》

gb/t19939-2005 《光伏系统并网技术要求》

sj/t11127-1997 《光伏(pvl发电系统过电压保护 导则》

q/gdw617-201l 《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技术规定》

q/gdw618-2011 《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测试规程》

篇2:分布式光伏发电实施方案编制大纲

附件3:

分布式光伏发电实施方案编制大纲

一、本区(县)基本情况

(一)整体情况

本区(县)地理位置、经济发展特点、能源消费结构等基本情况。(包含区域内工业区、示范区有关情况)(二)太阳能资源条件

根据本区(县)长期观测站或长序列参证数据,分析提出本区(县)太阳能资源水平和特征。

(三)负荷条件与电价

本区(县)整体电网结构、电源结构、负荷水平和特性。根据本区(县)经济运行实际和发展规划,提出未来5年内负荷的增长预期和特性变化。

分析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消纳情况以及接入电网后对电网的影响。

本区(县)各类用户电价价格水平和峰谷电价时间等基本情况。

二、2014年拟申请年度规模总体情况

简述本年度拟申请年度规模总体情况,主要包括申报容量、项目建设区域(例如××示范区等等)、储备项目基本情况等。

三、本区(县)扶持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政策措施

(一)已出台的政策措施

(二)拟出台的政策措施

四、具体项目情况

该部分为本年度拟申请年度规模的具体项目情况,请对本区(县)项目进行排序,按照以下要求提报有关内容。

(一)项目一(请填写项目名称)

1、基本情况

项目地理位置,投资主体,申报容量,依托建(构)物基本情况、光伏电力用户单位简介等。

2、场址建设条件

项目建设场址的可行性,依托屋顶等建(构)筑物资源测算,其荷载条件与证明材料,项目平面布置图与卫星照片等证明材料。

项目拟接入配电网电压等级、变电容量和容载比、年用电负荷和典型分布等基本情况。

场址施工用水用电和施工设施设备方面的基本情况。

3、项目建设方案

光伏电池组件及主要设备选型,结合场址屋顶等建(构)筑物平面图对光伏电池进行初步布置,提出规划建设容量。

根据相关技术标准和现场接入系统条件,提出项目的一次接入和二次接入方案。

4、项目发电量与自发自用比例

根据太阳能资源水平、选用电池组件特性和逆变器效率等参数,计算项目的年发电量和年、日典型出力分布。

结合分布式光伏电力用户的生产经营特点,分析分布式光伏出力和电力负荷的匹配性,提出分布式光伏项目发电的自发自用比例。

5、项目运营方式

明确项目运营方式和各利益相关方的经济关系,包括自行建设

自发自用、合同能源管理等。说明分布式光伏电力在各结算点的结算方式和结算价格。

6、项目投资与经济性评价

参照可再生能源发电定额和市场价格水平,分析项目机电工程、土建、施工等各单项造价,并提出项目整体造价水平。

按照现行财务评价方法与参数,分析提出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成本电价。

参考分布式光伏电力负荷的分时电价水平、自发自用比例和光伏出力与电力负荷的匹配性,分析提出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替代网购电价,并根据分布式光伏成本电价和替代网购电价水平,提出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度电补贴需求。对项目经济效益进行分析。

7、实施方案

根据项目建设条件和特点,提出项目建设工期和进度安排计划。

8、保障措施

明确项目各利益相关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项目统一组织协调保障措施,重点提出购售电争议、构筑物加固与维护、场址变更、负荷变化等方面的解决方案。

可行的市场化保障措施,包括融资条件和商业化保险等方面的具体方案。

(二)项目二(请填写项目名称)

1、基本情况

2、场址建设条件

3、项目建设方案

4、项目发电量与自发自用比例

5、项目运营方式

6、项目投资与经济性评价

7、实施方案

8、保障措施

(三)项目三(请填写项目名称)

篇3: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

附件1:

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

注:

1、新增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包括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光伏电站。 篇4:云南光伏实施方案

云南发改委发布更狠更细光伏实施方案

奖惩分明

各有关州、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转发国家能源局进一步加强光伏电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能源水电[2014]138号)和《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光伏发电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云能源水电[2014]155号)有关要求,结合2014年全省光伏电站建设情况,统筹各州(市)2015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推荐方案,现将2015年度控制性建设规模安排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为确保按时完成2015年全省新增光伏电站建设规模60万千瓦指标,积极探索全省光伏电站项目建设方案与储备的滚动连续开发,建立新增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动态管理及奖惩机制,2015年拟以140万千瓦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分配各州市控制性光伏电站建设规模。

二、对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及全部自发自用的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限制建设规模,各地能源主管部门随时受理备案项目,电网企业及时办理并网手续,项目建成后汇总上报国家能源局纳入补贴范围。

三、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云南保山电力有限公司应本着简化流程和提高效率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和时限要求,综合考虑附表项目终期规模,及时出具项目接网意见和开展配套送出工程建设,按月衔接光伏电站和配套电网建设进度,并通报相关情况,确保项目建成后及时并网运行。

四、2015年控制性光伏电站建设规模中的项目在投产之前,不得擅自变更投资主体和建设内容。2014年年底前各州、市未安排的年度规模指标作废,各地对符合规模管理的已备案项目要督促开工建设,对不具备建设条件的项目要及时清理。

五、为有效推进适合云南省情,与高原特色农业相结合,促进当地农民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综合光伏发展模式,请你们严格把关,督促项目单位按照光伏与农业综合开发的模式建设光伏电站。未按照光伏农(林、牧、渔)业建设的,取消该地区和该项目业主下一年度新增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申报资格。

六、各州、市要加强项目建设、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管理,确保年度建设规模按时完成。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备案项目如期建成投产,发挥工程效益。

七、请各州、市根据《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转发国家能源局进一步加强光伏电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能源水电[2014]

138号)和《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光伏发电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云能源水电[2014]155号)有关要求,请你们督促和指导本州、市光伏项目业主按月在国家光伏发电信息管理系统填报有关信息,并汇总上报省能源局。

八、2015年8月初,省能源局将对本通知控制性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的项目进行检查,并以光伏板铺设作为考核指标。2015年7月31日前,凡光伏板铺设达到或超额完成分配规模的,可获得全部分配规模指标,超额完成部门另行调增;凡建设规模超过50%分配规模的项目,2015年底按照实际建设规模确定年度指标,但不得超过分配规模;凡建设规模低于50%的,调减规模指标至实际建设规模;未铺设太阳能电池板的,一律取消分配的规模指标。

九、为规模全省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省能源局将建立光伏发电项目业主诚信档案,实行光伏发电业主黑名单制。获得新增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的项目业主,两年内未完成项目建设的、倒卖项目的将被列入黑名单,五年内不得在云南省境内开发任何能源项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4月9日 篇5:关于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

关于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

光伏扶贫既是扶贫工作的新途径,也是扩大光伏市场的新领域,有利于人民群众增收就业,有利于人民群众生活方式的变革,具有明显的产业带动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家扶贫工作部署和支持光伏产业的政策,决定组织实施光伏扶贫工程。现制定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利用6年时间,到2020年,开展光伏发电产业扶贫工程。一是实施分布式光伏扶贫,支持片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下简称贫困县)内已建档立卡贫困户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增加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收入。二是片区县和贫困县因地制宜开展光伏农业扶贫,利用贫困地区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或设施农业等建设光伏电站,使贫困人口能直接增加收入。

二、工作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统筹考虑全国精准扶贫特困户增收需求、电力负荷及电网建设现状,统一规划实施光伏扶贫项目,率先开展户用光伏扶贫,在具备条件地区开展光伏农业扶贫和光

伏电站扶贫。

(二)政策扶持、依托市场。统筹扶贫政策、分布式光伏政策及相关税收、价格、金融及电网服务政策,国家和地方共同支持,通过市场机制开展光伏扶贫工程建设。

(三)社会动员、合力推进。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通过捐资或捐赠设备等方式,积极参与光伏扶贫行动,协力解决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及资金问题。

(四)完善标准、保障质量。根据各类贫困地区地域特点、经济发展和适宜扶贫模式,完善光伏扶贫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保障光伏扶贫项目投资效益。加强光伏扶贫工程质量监管。

三、工作内容

(一)开展调查摸底。组织有关省(区、市)以县为单位摸清贫困县以及需要扶贫贫困户的具体情况,包括贫困县区产业经济、人口、能源、电力发展现状,特困户屋顶、荒山荒坡及土地资源利用条件,初步确定具备条件的户用光伏发电系统或村级光伏电站场址。初步考虑优先支持用电量较大、电网接入和消纳条件较好的地区作为优先扶贫对象。每个贫困县选择2~3个具备建设条

件的光伏设施农业、光伏农业大棚或利用荒山荒坡的光伏电站场址,作为光伏农业扶贫的重点项目。户用光伏系统及光伏电站信息均需建册立户,建立信息化系统。

(二)出台政策措施。制定实施光伏扶贫工程指导意见,明确光伏扶贫总体要求、目标和主要任务、组织实施方式以及相关配套政策,实施光伏扶贫工程。整合国家和地方扶贫政策和分布式光伏政策,通过政府补贴、农户出资、银行优贷、可再生能源基金、电网服务等多种形式支持光伏扶贫。

(四)编制全国光伏扶贫规划(2015-2020)。根据光伏扶贫指导意见,组织地方编制本地光伏扶贫规划,统筹编制全国光伏扶贫工作规划,明确全国光伏扶贫目标、任务和布局,协调光伏并网接入和服务,统一开展光伏扶贫工程技术培训,综合利用国家扶贫、可再生能源、财政、税收政策,提出光伏扶贫的保障措施。

(五)制订光伏扶贫年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根据全国光伏扶贫规划,组织各省编制本省光伏扶贫年度开发方案,明确年度光伏扶贫安装光伏的规模、安装户数以及重点光伏设施农业项目和扶贫功能的光伏电站项目,统筹全国光伏发电年度规模和财政资金情况并组织实施。

(六)加强技术指导。国家层面做好总体制度设计、政策协调、技术规范和培训体系建设,地方层面要明确光伏扶贫工作的管理体制和责任主体,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选择实施主体,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投资,加强技术培训,建立长期运行维护体系,确保光伏扶贫项目的质量效益。

(七)加强实施监管。能源局派出机构会同地方能源主管部门、扶贫开发部门加强光伏扶贫开发实施情况监管,重点监管年度计划执行、并网服务、补贴资金结算以及市场秩序情况,保证光伏扶贫政策落实到位,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秩序。

四、组织和政策保障

(一)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国家能源局由刘琦副局长牵头,新能源司具体负责,规划司参与,水规总院作为牵头技术支撑单位。国务院扶贫办由欧青平副主任牵头,发展指导司具体负责,中国

扶贫发展中心参与。双方加强联系和协调配合。根据工作需要,请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等参与。

(二)建立技术服务体系。在国家能源局领导下,水规总院会同扶贫发展中心、电网、检测认证机构及主要光伏相关设备制造企业建立技术支撑体系,负责光伏扶贫全过程的技术服务,主要包括开展规划研究、制定工程技术规范、开展工程质量控制、建立项目信息系统等,在整个工程实施及政策协调中,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和指导。

(三)落实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国家统筹、地方配套、银行支持、用户出资多种资金筹措机制,统筹电站建设和分布式光伏建设。光伏扶贫优先列入光伏发电年度开发计划,单独下达。电网企业配合做好电网改造等技术支持工作,并按分布式光伏发电政策优先保障并网条件,与用户按月结算电费;协调中央财政安排必要的财政补助资金和贷款贴息资金,各省级政府结合本地财政及贫困地区情况落实配套资金,银行实行低息贷款;鼓励企业提供包括直接投资和技术服务在内的多种支持。

第4篇:随州市光伏扶贫实施方案

附件:

随州市光伏扶贫实施方案

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家能源局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2016〕621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国务院扶贫办行政人事司关于印发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的通知》(国能综新能〔2016〕280号)、《湖北省能源局 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转发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国务院扶贫办行政人事司关于印发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的通知》(鄂能源新能〔2016〕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光伏扶贫工作情况,拟定了以市为单位、县(市、区)为单元的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与工作目标

(一)基本情况

1、随州市市情

随州是享有盛誉的炎帝神农故里、编钟古乐之乡,拥有中国专用汽车之都、中国风机名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等诸多城市名片。全市版图面积9636平方公里,辖一县一市三区,总人口258万。近年来,—1—

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践行“三维纲要”,深入推进“圣地车都”战略实施,加快建设鄂北区域性中心城市,全市专用汽车、农产品加工、冶金建材、医药化工、电子信息、新能源等支柱产业不断壮大。2015年,在宏观经济下行的巨大压力下,我市经济逆势而进、平稳向好,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85亿元,同比增长8.9%;规模工业增加值362亿元,增长9.3%;规上固定资产投资907.7亿元,增长18.1%;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3.3亿元,增长18.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99.6亿元,增长12.8%。

2、贫困地区概况

经统计,我市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村126个,建档立卡贫困户71780户、184671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村内贫困户15732户、39329人;建档立卡贫困村外贫困户56048户、145342人)。

3、光伏精准扶贫对象的确定

经统计,本市拟通过光伏扶贫解决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共涉及贫困村846个,建档立卡贫困户65000户、14560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村内贫困户9336户、23340人;建档立卡贫困村外贫困户55664户、122260人)。

4、电力发展现状

随州市2015年最大负荷59.54万千瓦,最小负荷15.36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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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市境内有220kV变电站4座,即220kV随州变、永阳变、曾都变、烈山变,主变7台,总容量117万千伏安。110kV变电站27座,主变45台,总容量174.15万千伏安。35kV变电站37座,主变65台,总容量40.87万千伏安。

2015年农网改造工程总投资5.73亿元,已全部完工,建设主要内容:新建110kV线路57公里;新建110kV变电容量5万千伏安。新建35kV线路31.4公里;新建35kV变电容量2万千伏安;新建、改造10kV线路1161.95公里;新建、改造配变800台,容量10.48万千伏安;新建、改造低压线路1571.88公里;开关柜34台;柱上开关207台。

2016年续建及新开工项目总投资7.51亿元,拟开工建设规模为:新建500kV变电站1座,主变1台,容量100万千伏安,500kV线路105.5公里,220千伏配套线路88.8公里;新建220kV变电站1座,主变1台,容量18万千伏安,220kV线路43.3公里;新续建110kV项目11个,主变容量15万千伏安,110kV线路188.42公里;新续建35kV项目8个,主变容量5万千伏安,35kV线路73.95公里;新续建中低压项目7个批次,配变容量5.185万千伏安,中低压线路1892.52公里。

(二)工作目标

随州市地属大别山革命老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工作,并确定将光伏扶贫作为产业扶贫的重要抓手来谋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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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推进。经统计,我市适宜通过光伏扶贫脱贫总人口145600人、65000户,分布在846个村。

本批通过光伏扶贫实现脱贫人口145600人、65000户,其中,共126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9336户、23340人;涉及非国贫县5个县市区、非建档立卡贫困村720个、贫困户55664户、122260人。拟建设村级光伏扶贫项目

239个,容量23MWp;集中式扶贫电站22个,容量302MWp。拟建设总规模325MWp的光伏扶贫项目。

二、项目信息及建设条件

统筹考虑光伏扶贫前期准备情况,我市拟采取村级光伏扶贫项目和集中式扶贫电站两种模式推进光伏扶贫工作。

(一)村级光伏扶贫项目

1、项目基本信息

经汇总,我市共拟建设村级光伏电站239个、总规模23MWp,涉及219个村,解决贫困户4600户、11500人。

2、项目建设条件

随州气候温和,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雨量充沛,无霜期较长,严寒酷暑时间较短。年太阳辐射量约为4464兆焦/平方米,年日照小时数约为1852.6小时。太阳能资源属我国三类资源丰富地区、湖北省一级可利用区,具有较好的开发利用价值。

目前,我市扶贫办结合精准扶贫相关要求,确定了拟通过光伏扶贫的贫困名单;市国土局已出具用地支持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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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部门已出具支持项目电力接入的支持函。各项项目建设条件的准备工作已就绪。

3、投资主体及资本金来源

为实施项目建设我市已成立随州市扶贫产业有限公司。拟自筹项目资本金20%,其余部分通过争取银行贷款解决。

4、运行维护主体

由随州市扶贫产业有限公司负责运行维护的统筹工作,相关费用在光伏项目的经营成本中支出。

5、商业模式及扶贫效益 (1)资金构成随州市政府授权随州市扶贫产业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人。随州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湖北晶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成立随州市扶贫产业有限公司,并按8:2比例筹措资本金,为项目提供总投资额的20%作为项目资本金。

项目总投资额中其余的80%来自于银行贷款,贷款年利率约为4.7%、还款周期20年。

随州市扶贫产业有限公司负责项目的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统一收益分配。

(2)投资水平

经测算,我市本轮光伏扶贫项目投资水平约为7000元/千瓦,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相应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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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扶贫效益分配方式

依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分布光伏发电扶贫项目收益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随政办发〔2016〕27号)相关规定,我市通过实施本轮光伏扶贫所产生的可分配收益是指营业收入扣除日常运营支出及财务费用后的净收益。

收益分配坚持连续分配、动态调整和公开公平原则。具体为:连续分配是指从项目建成产生收益开始,直至项目投资期回报期结束,定期(按季)向扶贫对象进行收益分配。动态调整是指因扶贫对象变动而调整收益分配对象和金额。公开公平是指收益分配过程中保障扶贫对象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切实使扶贫对象成为项目的受益者。

(4)贫困户扶贫效果

我市实施本轮光伏扶贫,对应5kw/户。项目收益优先用于精准扶贫。项目建成产生收益的前五年,营业收入扣除必要的日常运维支出后,优先用于精准扶贫,保障每位扶贫对象每年不低于3000元的收入,精准扶贫后的剩余收益再支付财务费用,不足部分由市财政按此项目的政府购买服务协议代付。项目建成产生收益第六年起,项目收入扣除运维成本等必要支出和财务费用等后,全部用于扶贫,项目净收益不足以支付财务费用时,由市财政按此项目的政府购买服务协议代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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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

1、项目基本信息

经汇总,我市拟建设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22个、总规模302MWp,涉及627个村,解决贫困户60400户、134100人。

2、项目建设条件

随州气候温和,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雨量充沛,无霜期较长,严寒酷暑时间较短。年太阳辐射量约为4464兆焦/平方米,年日照小时数约为1852.6小时。太阳能资源属我国三类资源丰富地区、湖北省一级可利用区,具有较好的开发利用价值。

目前,我市扶贫办结合精准扶贫相关要求,确定了拟通过光伏扶贫的贫困名单;市国土局已出具用地支持性意见;供电部门已出具支持项目电力接入的支持函。各项项目建设条件的准备工作已就绪。

3、投资主体及资本金来源

为实施项目建设我市已成立随州市扶贫产业有限公司。拟自筹项目资本金20%,其余部分通过争取银行贷款解决。

4、运行维护主体

由随州市扶贫产业有限公司负责运行维护的统筹工作,相关费用在光伏项目的经营成本中支出。

5、商业模式及扶贫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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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金构成随州市政府授权随州市扶贫产业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人。随州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湖北晶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成立随州市扶贫产业有限公司,并按8:2比例筹措资本金,为项目提供总投资额的20%作为项目资本金。

项目总投资额中其余的80%来自于银行贷款,贷款年利率约为4.7%、还款周期20年。

随州市扶贫产业有限公司负责项目的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统一收益分配。

(2)投资水平

经测算,我市本轮光伏扶贫项目投资水平约为7000元/千瓦,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相应价格。

(3)扶贫效益分配方式

依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分布光伏发电扶贫项目收益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随政办发〔2016〕27号)相关规定,我市通过实施本轮光伏扶贫所产生的可分配收益是指营业收入扣除日常运营支出及财务费用后的净收益。

收益分配坚持连续分配、动态调整和公开公平原则。具体为:连续分配是指从项目建成产生收益开始,直至项目投资期回报期结束,定期(按季)向扶贫对象进行收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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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调整是指因扶贫对象变动而调整收益分配对象和金额。公开公平是指收益分配过程中保障扶贫对象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切实使扶贫对象成为项目的受益者。

(4)贫困户扶贫效果

我市实施本轮光伏扶贫,对应5kw/户。项目收益优先用于精准扶贫。项目建成产生收益的前五年,营业收入扣除必要的日常运维支出后,优先用于精准扶贫,保障每位扶贫对象每年不低于3000元的收入,精准扶贫后的剩余收益再支付财务费用,不足部分由市财政按此项目的政府购买服务协议代付。项目建成产生收益第六年起,项目收入扣除运维成本等必要支出和财务费用等后,全部用于扶贫,项目净收益不足以支付财务费用时,由市财政按此项目的政府购买服务协议代付。

三、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光伏扶贫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光伏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政府领导为组长,相关单位作为成员单位的随州市光伏扶贫领导小组,统筹光伏扶贫工作中的各项事宜。

(二)落实要素保障,形成协同工作机制

随州市扶贫产业有限公司作实施主体,要做实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加快实施。发改部门要做好项目规模指标的争取和落实工作。国土、林业部门应依据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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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策支持项目落实用地,供电部门应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加快电网升级改造步伐,确保光伏扶贫项目无障碍接入,并及时结算上网电费和补贴资金。结合本实施方案,各有关单位应在市光伏扶贫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形成各负其责,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

(三)规范管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认真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分布光伏发电扶贫项目收益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随政办发〔2016〕27号)文件有关要求,规范项目资金监管和拨付程序,随州市扶贫产业有限公司在项目贷款行设立资金归集账户,项目发电收入(含电费补贴)及碳排放交易收入直接转入该账户。项目贷款行或指定银行作为项目资金收支代发行。扶贫对象在代发行设立个人账户,随州市扶贫产业有限公司定期向代发行提供扶贫对象及金额清单,由代发行直接划入扶贫对象个人账户。加强财务审计和监督,市审计局对光伏扶贫项目投资建设全过程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审计;市级财政部门每年对随州市扶贫产业有限公司运营情况和分配方案进行财务审计;市扶贫办、市审计部门每年对村集体项目收益分配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项目建成产生收益第六年起,市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项目收益情况,每年初确定年度动态分配方案。

四、附表及支持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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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发电项目实施方案

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光伏工作总结

光伏申请报告

光伏协议书

本文标题: 光伏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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