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草实施方案
第1篇:退耕还林还草
专题三
退耕还林还草规划2------数据采集1
一、实验目的1. 掌握ARCGIS软件的地图的编辑功能。
2. 掌握如何在ARCGIS地理配准,并进行空间数据采集矢量化。
二、实验准备
1. 软件准备: ArcGIS10 2. 资料准备:彭阳县地图(tif格式)。
三、实验内容及步骤、方法
请注意选择相应的扩展摸块
1、底图配准
(1)启动ArcMAP,打开彭阳县地图(tif格式)。
(2)投影彭阳县地图.tif 在目录中相应文件夹的彭阳县地图.tif 右键点击属性; 在栅格数据集属性中,选择编辑空间参考;
1)在 预定义/Geographic Coordinate Systems中选择Spheroid-based中的Krasovsky 1940.prj 2)在Projected Coordinate Systems中选择Continental中Asia中Asia North Albers Equal Area Conic.prj 3)具体参数:
Projection: Albers False_Easting: 0.00000000 False_Northing: 0.00000000 Central_Meridian: 105.00000000 Standard_Parallel_1: 25.00000000 Standard_Parallel_2: 47.00000000 Latitude_Of_Origin: 0.00000000 Linear Unit: Meter(1.000000)
Geographic Coordinate System: GCS_Krasovsky_1940 Datum: D_Krasovsky_1940 Prime Meridian: 0
底图属性选择
编辑空间参考
(3)在【地理处理】菜单中选择【环境】设置路径,在【自定义】菜单中选择【扩展模块】添加相应模块,打开彭阳地形图。
(4)在工具栏空白处添加地理配准工具。(5)选择添加控制点
工具
(6)将地形图四个角的经纬度添加。
应用添加控制点工具单击相应点后,出现绿色十字右键输入XY坐标。
(7)保存配准结果。更新配准结果。校正数据为默认:彭阳县地图1。
(8)新建空白底图,打开彭阳县地图1配准好有投影的底图。
2、掌握矢量要素点、线、面实体图层划分
(1)根据王洼乡地图要素,根据图面情况分图层,要求每个图层相应的要素。
根据相应图层新建图层:建立面状要素:王洼乡
线状要素:河流,公路
点状要素:乡镇(2)在目录的文件夹链接中找到你的目录,右键:新建中选择shapefile。
(3)属性表结构的建立,根据每个要素主题给予相应的属性,至少包括名称。线状应包括长度,面状对象包括面积。名称是文本型,长度10。长度、面积都是浮点型
(4)在新建的图层中,右键打开属性表,按下面方法操作。
新建字段
字段属性选择
(5)录入各表相应属性数据。把各乡村名标签显示出来。
长度,面积可以通过字段的计算几何得出。
选择计算几何
2.保存数据,王洼.mxd
属性选择长度
专题三
退耕还林还草规划2------数据采集2
一、目的1、通过本次实验内容创建DEM数据,加深对DEM建立过程的原理、方法的认识
2、掌握ARCGIS中建立DEM的技术方法结合实际、掌握应用其DEM解决地学空间分析问题的能力。
二、实验准备
1、软件准备:ARCGIS
2、数据准备:彭阳地形图.tif(有投影的彭阳地形图);
一比五万.jpg(王洼乡部分1:5万地形图);
王洼.mxd(专题1(1)中矢量化的王洼乡、河流、公路、乡镇等矢量数)
三、实验内容及步骤、方法
请注意选择相应的扩展摸块,数据路径设置。
1、打开王洼乡的矢量数据:
打开1:50000jpg格式的地图,在工具栏中添加地理配准工具:
应用适应显示范围:
选择相应的添加控制点的工具:
然后应用道路的交叉点、水系或者河流的交叉处,配准底图。其中应用添加控制点工具添加至少四个控制点,四个点最好选的相对较远一点:
按上方法纠正完成后,保存:
下一步,采集数据高程点:
首先新建高程点的图层,添加相应的字段:
字段都添加好,就可以开始编辑了,此时添加一个高程点,就可以在属性表中相应的记录中添加高程数据。
注意依次添加,然后停止编辑。
应用得到的高程数据点,进行克里金插值: 注意:还应该添加相应的参考坐标系
进行克里金插值:
最后得到分析结果如下:
把上图应用反距离权重法,可得如下的结果:
专题三
退耕还林还草规划3------数据库建立
一、目的3、通过本次实验内容创建建立Geodatabase,加深对GIS数据组织的原理、方法的认识
4、掌握ARCGIS中建立Geodatabase的技术方法结合实际、建立王洼退耕规划数据集。
二、实验准备
1、软件准备:ARCGIS
2、数据准备:王洼乡行政区划图; 水系数据;居民点数据;土地利用;DEM数据。
三、实验内容及步骤、方法
请注意选择相应的扩展摸块,数据路径设置。
1.创建个人数据库——退耕还林还草规划
一,运行ArcMap应用程序,在目录E盘新建文件夹Geodatabase。
二,在此文件夹中建立新的数据库——退耕还林还草规划,创建要素集Topology。
三,应用B locks.shp或 Parcels.shp为其匹配坐标系同。
2、新建工具箱
3.构建退耕还林还草规划模型。
退耕还林还草规划4 一.目的:通过利用ArcGIS软件知道空间分析流程,解决实际的问题,诸如退耕还林还草规划的问题,通过实习对ArcGIS软件的功能更加了解,提高专业素质。二.实验准备
(一)数据准备:王洼乡行政区划图; 水系数据;居民点数据;土地利用;DEM数据
(二)软件准备:ArcGIS软件
三、实验要求:
对于王洼乡退耕还林区域选择,请根据GIS空间分析空间分析的方法,提取某地需要退耕还林的区域,并根据要求配置经果林或生态林。
1.彭阳县需要15度以上区域考虑退耕; 2.河流两侧500米退耕必须生态林;
3.居民区(点)附近1000米内可以配置经果林。经果林不能超过退耕面积20%。
四、实验步骤
(一)确定退耕区域 1.设置工作路径
2.在自定义菜单中选择扩展模块添加相应模块,打开彭阳地形图。 添加扩展模块
3.添加河流数据;居民点数据;土地利用;DEM数据。
(2)坡度在15度以上区域
在目录-工具-系统工具-Spatial Analyst Tools中表面分析工具里选择坡度,输入栅格中选择DEM数据。生成王洼坡度图
最后生成的坡度图如图所示:
重分类,对刚才所生成的坡度图进行重分类,分为7级
最后重分类的图形如图所示:
栅格计算提取15度以上区域:
最后提取的图形如图所示:
栅格转面:
最后转换成矢量的结果:
而后提取15度以上的区域,步骤如图所示: 选择提取中的筛选,表达式为"GRIDCODE" = 1,最后显示的结果图即为最后的15度以上的区域 最后的结果图如图所示:
(二)河流缓冲区分析:
在缓冲区分析中有两种方法可以生成缓冲区,一种是打开分析工具中的冲区分析或者从自定义工具中将缓冲区向导添加到当前的工具栏中; 方法一:添加缓冲向导
最后生成的500米河流缓冲区
方法二:
最后生成的500米河流缓冲区:
(三)从土地利用数据中提取耕地和未利用数据
分别提取耕地和未利用土地图层。(1耕地,2林草地,3居民地,4水体,5未利用)
1.提取耕地,依据TYPE值提取,耕地的type=1
最后提取的耕地如图所示:
2.提取未利用土地,依据TYPE值提取,耕地的type=5。方法如上所示,最后提取的未利用土地如图所示:
最后提取的耕地和未利用土地的图如图所示:
(三)退耕区的生成然后是数据相交,总体思路是:先是15度以上的数据和耕地相交,生成新的数据图层。而后将新生成的数据与未利用土地数据、河流数据联合。相交:
而后联合,将刚生成的数据和河流缓冲区、未利用土地联合起来。
结果图:
而后将刚刚联合生成的图形与河流缓冲区进行擦除,得到最后的退耕区。
最后的退耕区域:
(四)居民缓冲区的建立
居民点缓冲区的建立:缓冲半径为1000米
最后建立的缓冲区如图所示:
(五)建立经果林和生态林
而后将居民缓冲区为1000米的经果林显示出来:退耕区数据与居民点缓冲区求交集,此数据为最终配置经果林
最后的在1000米内的经济林如图所示:
要求对比是否符合经果林不能超过退耕20%,不符合还需再分析缓冲区的大小。打开属性表在任意字段选择计算几何,计算经果林的面积和退耕区的面积进行统计。而后计算其比例是否符合要求。
经果林所统计的结果
退耕区统计的结果:
经统计和计算得: 居民点缓冲区1000米 经果林面积:11107452 退耕区总面积:16872232 比例:0.658 不符合所规定的要求
可以将缓冲区的范围缩小到500米。看其比例是否符合。缓冲区的建立和计算几何统计的方法与前面的一样,最后统计的结果:
经统计和计算得: 居民点缓冲区500米 退耕区总面积:16872232 经果林总面积:3318396 比例:0.1966 所以缓冲区为500米符合要求 所以最后经果林的图形如图所示:
将经果林从退耕林中擦除,最后得到生态林:
最后的生态林如图所示:
第2篇:退耕还林还草工程
退耕还林还草工程
摘要: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是我国乃至世界上投资最大、政策性最强、涉及面最广、群众参与程度最高的一项重大生态工程,为我国在世界生态建设史上写下绚烂的一笔。退耕还林工程就是从保护和生态环境出发,将水土流失严重的耕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停止耕种,因地制宜地造林种草,恢复植被。本文将简要概述该工程的建设现状及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法。关键词: 退耕还林还草;现状;问题;解决方法
1 历史背景
退耕还草(既“一退双还”)是西部大开发的一项重大举措。1999年秋季,朱镕基总理考察陕北水土流失与生态环境治理情况时,指出:“防治水土流失,是当前生态环境建设的急迫任务[1]。治理水土流失,要采取退耕还林(草)、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措施”。之后,还在甘肃、四川等地反复阐述了这些观点,并在各地开始组织实施。
2000年9月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还草试点的若干意见》。《意见》中指出:今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各有关地区认真开展退耕还林还草的试点工作,进展比较顺利,但试点工作中也出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主要是:一些地区由于试点范围偏大,工作衔接不够,种苗供需矛盾突出,树种结构不够合理、经济林比重普遍较大;有些地区由于严重干旱以及管理粗放、造林成活率较低。为了明确责任,严格管理,推动试点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总理办公会议的决定,并经今年七月中西部地区退耕还林还草工作座谈会讨论,就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作出5条规定,即: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实行省级政府负总责;完善退耕还林还草政策,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2];依靠科技进步,合理确定林草种植结构和植被恢复方式;加强建设管理,确保退耕还林还草顺利开展;严格检查监督,确保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质量。
由于“退耕还草”符合国情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具有强大的号召力和生命力,经中央领导和政府提出,从国家的大政方针上,一改历史上形成的提倡垦殖、注重耕战、以粮为纲、奖励垦伐的作法,转变为退出耕种还林还草,对退耕者以粮代赈、实行补贴和鼓励政策,可以说是历史性的大转折,是在经受荒漠化、沙尘暴、水土流失、洪涝灾害、生态严重恶化之后理性的思考[3],是顺天意、合民心、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一项重大举措。其目的就是从国家生态安全出发,从根本上改变西部地区相对落后的面貌,建设山川秀美、经济持续发展、人民更加富裕的新西部。2 工程范围
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范围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自治区、辽宁(包括大连市)、吉林、黑龙江(包括黑龙江农垦)、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1887个县,其中重点建设县856个。
工程区土地总面积106.43亿亩,占国土总面积的73.91%。其中,农业用地14.48亿亩,林业用地33.22亿亩,牧业用地26.95亿亩,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13.6%、31.21%和5.53%。区内总人口7.12亿,其中农业人口5.53亿人,占总人口的77.64%[4]。
据国土资源部土地详查数据,工程省25度以上的陡坡8803万亩,其中梯田1383万亩,已退耕820万亩,现有坡地6600万亩,都急需进行治理;15度—25度的耕地1.83亿亩,其中梯田0.41亿亩,已退耕0.02亿亩,现有坡地1.4亿亩,生态地位重要急需治理的近1.2亿亩;6度—15度耕地2.66亿亩,其中梯田0.84亿亩,已退耕0.01亿亩,现有坡地1.81亿亩[5-6]。工程区现在沙化耕地1.25亿亩,其中京津风沙源区、黑河流域、塔里木流域等生态脆弱地区急需治理的坡耕地和沙化耕地总数达2.2亿多亩。
根据因害设防、突出重点的原则,按水土流失和风蚀沙化危害程度、水热条件和地形的貌特征以及植被恢复的方式和类型,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区域划分为10个类型区,即西南高山峡谷区、川渝鄂山地丘陵区、长江中下游低山丘陵区、云贵高原区、琼桂丘陵山地区、长江黄河源头高寒草甸区、新疆干旱荒漠区、黄土丘陵沟壑区、华北干旱半干旱区、东北山地及沙地区。3 规划和任务
工程建设的目标和任务是:到2010年,完成退耕地造林1467万公顷,宜林荒山荒地造林1733万公顷(两类造林均含1999-2000年退耕还林试点任务),陡坡耕地基本退耕还林,严重沙化耕地基本得到治理,工程区林草覆盖率增加4.5个百分点,工程治理地区的生态状况得到较大改善。
目前,根据国务院关于编制退耕还林工程规划和制定退耕还林后续政策的安排部署,国家林业局正在编制《退耕还林工程“十一五”规划》。4 实施情况
为从根本上改善我国生态急剧恶化的状况,1998年特大洪灾之后,党中央、国务院将“封山植树,退耕还林”作为灾后重建、整治江湖的重要措施。为了摸索经验,完善政策,从1999年开始选择若干具有代表性的地方进行了退耕还林试点。到2001年底,全国先后有20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行了试点。2002年,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退耕还林工程全面启动。分年度进展情况如下:
1999年,四川、陕西、甘肃3省按照“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政策措施,率先开展了退耕还林试点。经国家林业局组织的检查验收,3省共完成退耕还林任务44.8万公顷,其中:退耕地造林38.15万公顷,宜林荒山荒地造林6.65万公顷。
2000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退耕还林试点在中西部地区17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88个县(市、区、旗)正式展开。国家共下达试点任务87.21万公顷,其中:退耕地造林40.46万公顷,宜林荒山荒地造林46.75万公顷。另外,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区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安排退耕地造林任务2.8万公顷。9月10日,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0]24号)[7]。
2001年,国家将洞庭湖流域、鄱阳湖流域、丹江口库区、红水河梯级电站库区、陕西延安、新疆和田、辽宁西部风沙区等水土流失、风沙危害严重的部分地区纳入试点范围,退耕还林试点扩大至中西部地区20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224个县(市、区、旗)[8]。全年国家下达试点任务98.33万公顷,其中:退耕地造林42万公顷,宜林荒山荒地造林56.33万公顷。
2002年1月10日,召开全国退耕还林工作电视电话会,宣布退耕还林工程全面启动。4月11日,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措施的若干意见》(国发[2002]10号)。2002年,国家安排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25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退耕还林任务共572.87万公顷,其中:退耕地造林264.67万公顷,宜林荒山荒地造林308.20万公顷。
2003年,《退耕还林条例》正式施行。国家共安排25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退耕还林任务713.34万公顷,其中:退耕地造林336.67万公顷,宜林荒山荒地造林376.67万公顷。各地克服非典等不利因素的影响,认真贯彻落实《退耕还林条例》,狠抓任务和责任的落实,强化工程管理,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
2004年,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对退耕还林工程年度任务进行了结构性、适应性调整,退耕还林工作的重心由大规模推进转移到成果巩固上来。全年安排25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退耕还林任务400万公顷,其中:退耕地造林66.67万公顷,宜林荒山荒地造林333.33万公顷。4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完善退耕还林粮食补助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4]34号),原则上将向退耕农户补助的粮食实物改为补助现金。
1999—2004年,国家共安排退耕还林任务1916.55万公顷,其中:退耕地造林788.62万公顷,宜林荒山荒地造林1127.93万公顷[9]。目前,各地基本上完成了国家下达的计划任务,部分省区还超额完成了任务。各级检查验收结果表明,工程建设质量总体良好。
2000-2004年,中央累计投入748.03亿元,其中种苗造林补助费143.74亿元,前期工作费1.21亿元,生活费补助62.85亿元,粮食补助资金540.23亿元。5 问题和建议
5.1 关于纳入退耕还林的土地条件和范围问题
国家在编制退耕还林规划时,以国土详查数为基础,将坡度25度以上的坡耕地纳入规划,但是由于以下种种原因,造成规划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相符。首先,国土详查工作从1984年开始至90年代中期才结束,时间跨度很大,且受当时技术条件、人员素质等的限制,造成与现有实际面积不一致;其次,部分地区担心按实际详查的较大坡耕地面积上报会调增农业税,故人为按一定比例调减坡耕地面积后上报,从而造成面积不实;第三,农业统计面积系基层上报汇总数,其精度不高;第四,计税面积主要根据耕地的平均粮食产量折算而得,而非实测面积,故与现有实际面积不一致;第五,在“以粮为纲”的年代,为解决日益增长的人口吃饭问题,直至80年代末、90年代初,不少地方仍在不断开荒扩大耕地,而这部分耕地未计入统计数,也造成与现有实际面积不一致。但农户的土地承包证上所填面积主要是计税面积,因此,退耕还林后实测面积必然大于承包面积。上述因素导致如果按国家以国土详查数为基础编制的退耕还林规划执行时,将会造成规划任务完成后,仍有大量陡坡耕地未退耕还林的情况发生。此外,一些水土流失严重或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坡度虽然小于25度,但是如不实行退耕还林,不仅不能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甚至有可能更快变成沙漠。5.2 关于生态林与经济林比例及其认定标准的问题
国务院国发[2000]24号文件规定,经济林比例不能超过20%。我们认为这种一刀切的规定很不科学。退耕还林涉及农民的生计问题,为保证退耕还林工程真正“退得下、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必须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实行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而发展经济林,只要因地制宜,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不破坏地表植被,同样具有很好的生态效益。我国《森林法》对经济林的认定是以其培育目的来划分的,而现行的退耕还林政策文件和国家进行检查验收时却是按树种来划分的,且同一个树种,如枇杷,在我国北方地区划为生态林,而在南方地区却划为经济林,南方和北方的标准也不统一。而枇杷一类的常绿阔叶树种,本身就具有很好的生态效益,同时又具有很好的经济效益,是作为生态造林树种来使用,还是作为经济林木来发展,不是取决于该树种本身,而是取决于我们的培育目的。
5.3 关于退耕还林的主管部门问题
国家规定,退耕还林实行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和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实行目标、任务、资金、粮食、责任五到省。但是,作为我国有史以来国家投入最多、实施范围最广的一项生态造林工程,具有很强的专业技术性和严格的工程质量要求,不明确规定退耕还林的主管部门以及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只说由政府牵头,退耕还林工作难以落到实处,甚至会出现部门间推诿扯皮、影响工作的情况。5.4 关于种苗补助费标准和发放方式的问题
按照国务院国发[2000]24号文件关于“种苗费补助标准按退耕还林还草和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种草每亩50元计算,直接发给农民,自行选择采购种苗”的规定[10],各地在操作实施中难度很大,并出现了以下问题:一是50元的补助标准对于秦岭以南以及长江流域地区是够的,但是对于年降雨量低于400毫米的西北地区却远远不够,导致西北地区年年植树,年年欠账,年年补栽;二是工程建设质量得不到保证。受利益驱使,农民自行采购种苗易造成种苗质量和数量不符合作业设计要求;三是易造成林地的破坏。在一些偏远山区,农民法制意识淡薄,一旦种苗费到手,将会采取上山挖野生苗,或到近几年新造林地里偷盗树苗等方式获取种苗;四是种苗成本增高,反而加重了农民负担。退耕农户零星购苗,没有数量优势,苗木单价较统一购苗偏高,同时运输成本也会加大,结果事与愿违;五是将种苗补助费一次性发放给农户后,对第二年以后的种苗补植费用就失去来源,农户不愿再把已得的钱拿出来购苗补植,从而使造林保存率得不到保证。5.5 关于退耕还林工作经费的问题
退耕还林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千家万户,工作量大。规划设计、建卡到户、签订合同、技术指导、检查验收、资料印刷、宣传、培训、会议等必要的工作经费没有来源。加之停止天然林采伐和退耕还林后大大减少了地方财政收入,地方拿不出资金来匹配,以致出现挤占、挪用种苗款和其他资金的现象,已经严重影响到退耕还林工程的正常开展。5.6 农民普遍担心,存有疑虑的几个问题
第一,目前,国家钱粮补助资金一年分几次拨付,而且资金到位较迟。由于钱粮补助政策直接关系到农民眼前的生计,每年钱粮补助兑现之前退耕农户大都心有疑虑。第二,国务院[2000]24号文规定,“退耕还经济林补助5年;还生态林补助8年,以后根据情况,需要补多少年就补多少年。”农民普遍存在担心,对“需要补多少年就补多少年”持怀疑态度。
(1)建议国家在制定退耕还林规划和下达计划任务时,应考虑坡耕地的实际面积大于国土详查数的实际,进一步扩大退耕还林的规模,同时对坡度虽在25度以下,但生态地位重要、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严重的耕地,也应纳入退耕还林规划和实施范围。
(2)建议国家对种植经济林和生态林的比例以县或市、州为单位进行总体控制,对适宜发展经济林的地方适当放开对经济林的限制。对于经济林的认定标准,南方与北方标准应统一,且应和《森林法》的规定相一致,按培育目的来划分。对采取林下种草、生物埂(篱)等水保措施、不翻动耕作层的复合经济林应认定为生态林[11]。
(3)建议国家明确规定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是退耕还林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退耕还林工作,各级人民政府的计划、财政、粮食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退耕还林工作。
(4)建议国家在种苗补助费政策制定上,提高西北地区补助标准,根据不同区域自然条件的差异,分别确定种苗补助标准。
(5)建议国家进一步完善种苗费发放方式的政策,采取以下三种对策:一是实行种苗招投标制。即将种苗费交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由其作为招标人,根据退耕还林规划和作业设计的要求,编制种苗招标文件,自己组织或委托政府采购中心等招投标中间机构,实行公开招标采购种苗,然后将种苗发放给退耕农户栽植。这样,既能保证种苗的品种符合规划要求,又能保证种苗的质量,降低种苗成本,还能增加工作透明度,促进种苗市场的健康发展。二是实行“报账制”。即在种苗市场较成熟或农户自育有种苗的地方,由农户先垫支采购种苗并造林,经林业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再将种苗费直接兑现给农户。这样既能增强农户的责任感,又能确保工程质量。三是在政策法规中明确这50元的种苗补助费包括补植费用在内,并最好分初植和补植两次发放。另外,对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大量苗木补植问题,国家应出台补助政策。
(6)建议国家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工作经费,随计划安排一并下达。(7)建议国家明确粮钱补助对象为土地承包农户,若土地使用权发生流转,国家补助政策仍兑现到原承包农户,并由承包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利益分配问题。这样,既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维护了退耕农户的利益,又有利于退耕还林工程向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方向发展,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退耕还林的积极性。同时由于业主的参与,还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国家钱粮补助期限到期后,农户继续从业主处获得补偿,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稳得住,不反弹”的问题。二是国家在有关政策中应明确钱粮补助发放时间,并严格按此时间要求一次性拨付年度补助资金,各地也一次性下拨、发放到农户。
(8)建议将现行政策中规定的医疗教育现金补助费20元中明确规定其中5元为管护费,由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业主承包、办乡村林场等形式,聘请专人进行集中管护,以确保退耕还林成果的巩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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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退耕还林还草条例
退耕还林还草条例
(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退耕还林还草活动,保护退耕还林还草者的合法权益,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优化农村产业结构,改善生态环境,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退耕还林还草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退耕还林还草应当坚持生态优先,并与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和建设基本农田、提高粮食单产,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实施生态移民相结合。第四条 退耕还林还草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二)政策引导和农民自愿退耕相结合;(三)遵循自然规律,因地制宜,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综合治理;(四)建设与保护并重,防止边治理边破坏。第五条 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负责退耕还林还草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退耕还林还草有关政策、办法,组织和协调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的落实,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国退耕还林还草实施方案的审核、年度任务的综合平衡、年度任务和投资 1计划的下达;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退耕还林实施方案、年度任务的编制,主管全国退耕还林的实施工作,负责退耕还林工作的指导、监督、监测和考核;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退耕还草实施方案、年度任务的编制,主管全国退耕还草的实施工作,负责退耕还草工作的指导、监督、监测和考核;国务院财政部门负责中央财政退耕还林还草资金的预算安排和监督管理;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参与退耕还林还草实施方案、年度任务的编制,负责组织退耕还林还草计划范围和地类的核定,并对退耕地进行监测;国务院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退耕还林还草地区小流域治理、水土保持等相关工作的技术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林业、农业、财政、国土资源、水利等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本条例和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退耕还林还草的有关工作。第六条 国家对退耕还林还草实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加强退耕还林还草的复查工作,按期完成国家下达的退耕还林还草任务。第七条 退耕还林还草实行目标责任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级落实目标责任,签订责任书,实现退耕还林还草目标。
第八条 国家支持退耕还林还草应用技术的研究和推广,提高退耕还林还草科学技术水平。2第九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退耕还林还草活动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生态建设和保护意识。在退耕还林还草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控告破坏退耕还林还草的行为。有关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接到检举、控告后,应当及时处理。第十一条 各级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退耕还林还草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的审计监督。
第二章 实施方案和年度任务
第十二条 退耕还林还草应当进行统筹规划,编制实施方案。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年度变更调查结果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引导符合条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自愿申报退耕还林还草任务,经县级有关部门登记并对地块、范围确认后,汇总形成县级退耕还林还草总规模。省级林业、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分别编制明确到县的省级实施方案,经省级发展改革部门综合平衡后,形成本省退耕还林还草实施方案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送国务院有关部门。国务院林业、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省级实施方案联合编制全国退耕还林还草实施方案,经国务院发 3展改革部门综合平衡后,报国务院批准实施。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全国退耕还林还草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修订本行政区域的退耕还林还草实施方案,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报国务院有关部门备案。第十三条 退耕还林还草实施方案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范围、布局和重点;(二)年限、目标和任务;(三)投资测算和资金来源;(四)效益分析和评价;(五)保障措施。第十四条 下列耕地可纳入退耕还林还草实施方案,并根据生态建设需要和国家财力有计划地实施退耕还林还草:(一)坡度25度以上的耕地;(二)沙化、盐碱化、石漠化严重的耕地;(三)重要水源地坡度15-25度的耕地;(四)国家规定的其他可退耕地。江河源头及其两侧、湖库周围的陡坡耕地以及水土流失和风沙、石漠化危害严重等生态地位重要区域的耕地,应当在退耕还林还草实施方案中优先安排。第十五条 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内的耕地和生产条件较好并且不会造成水土流失的耕地,不得纳入退耕还林还草实施范围;因生态建设确需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的基本农田,应依照有关法律、4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报国务院批准。制定退耕还林还草实施方案时,应当考虑当地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能力、消费需求和退耕农民长期的生计需要。第十六条 编制退耕还林还草实施方案应以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基础。实施方案应当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期财政规划、农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草原保护利用规划相衔接,与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防沙治沙等规划相协调。第十七条 退耕还林还草必须依照经批准的实施方案进行。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不得擅自调整退耕还林还草实施方案。第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方案,提出本行政区域退耕还林、退耕还草年度任务建议,由本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审核,报国务院有关部门。国务院林业、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全国退耕还林还草实施方案和各地申报任务及上一年度任务完成情况,提出年度任务建议,经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综合平衡后,会同有关部门联合下达年度任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全国退耕还林还草年度任务,将本行政区域年度退耕还林还草任务分解下达到有关县(市),并将分解下达情况报国务院有关部门备案。第十九条 省级人民政府在确定年度任务时,要以县为单位相 5对集中,连片实施退耕还林还草。优先安排农民意愿强烈、县乡人民政府有积极性的县先期实施。
第二十条 县级人民政府林业、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方案和年度任务,组织专业人员或者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作业设计。编制作业设计时,干旱、半干旱地区应当以种植耐旱灌木和牧草、恢复原有植被为主;以间作方式植树种草的,应当间作多年生植物,主要林木的初植密度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三章 工程实施与检查验收
第二十一条 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乡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退耕还林还草合同范文,与有退耕还林还草任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签订退耕还林还草合同。尚未承包到户的耕地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应与其法定代表组织签订退耕还林还草合同。承包土地经营权已经流转的,需先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与流转受让方就有关权益和责任签订协议,再由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乡级人民政府与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或者流转受让方签订退耕还林还草合同。
退耕还林还草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退耕土地还林还草范围、面积;(二)按照作业设计确定的退耕还林还草方式; 6(三)造林种草成活率及其保存率;(四)管护责任;(五)资金补助标准和给付方式;(六)技术指导、技术服务的方式和内容;(七)种苗、种子来源和供应方式;(八)违约责任;(九)合同履行期限。退耕还林还草合同的内容不得与本条例以及国家其他有关退耕还林还草的规定相抵触。第二十二条 退耕还林还草需要的种苗、种子,可以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组织集中采购,也可以由退耕还林还草者自行采购。集中采购的,应当征求退耕还林还草者的意见,并采用公开竞价或订单育苗等方式,签订书面合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退耕还林还草者指定种苗、种子供应商。禁止垄断经营种苗、种子和哄抬种苗、种子价格。第二十三条 退耕还林所用种苗应当就地培育、就近调剂,优先选用乡土树种和抗逆性强树种的良种壮苗。退耕还草应选用适应性强、品质好、产量高的多年生优良草种。禁止使用入侵物种。
第二十四条 林业、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种苗、种子培育的技术指导和服务的管理工作,保证种苗、种子质量。销售、供应的退耕还林还草种苗、种子应当附具标签、质量检 7验合格证、林木种子及牧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属于林木良种的,应当附具林木良种证书复印件。跨县调运的,还应当依法取得检疫合格证。第二十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退耕还林还草实施方案,加强种苗、种子生产与良种繁育基地的建设。国家鼓励企业和个人采取多种形式培育种苗、种子,开展产业化经营。第二十六条 退耕还林还草者应当按照作业设计和合同的要求植树种草。第二十七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退耕还林还草植被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退耕还林还草者应当履行管护义务。禁止在退耕还林还草项目实施范围内复耕和从事滥采、乱挖等破坏地表植被的活动。第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技术推广单位或者技术人员,为退耕还林还草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第二十九条 县级人民政府林业、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林业、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检查验收标准和办法,对退耕还林还草建设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的,方可发给验收合格证明。8第三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对县级退耕还林还草检查验收结果进行复查,并根据复查结果对县级人民政府和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奖惩。第三十一条 国务院林业、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退耕还林还草合格率、保存率进行检查验收,并开展效益监测。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退耕还林还草开展监测。
检查验收和监测考核结果依程序公开,并作为调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年度退耕还林还草任务、兑现补助资金、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 资金补助
第三十二条 中央预算安排必要的资金,支持地方开展退耕还林还草工作。具体补助标准和补助年限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省级人民政府可在不低于中央补助标准的基础上,自主确定兑现给退耕还林还草者的具体补助标准。地方补助标准超出中央补助标准部分,由地方财政自行负担。
第三十三条 中央预算安排的退耕还林还草补助资金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核拨。第三十四条 退耕还林还草补助资金依据县级自查结果进行兑现,省级林业、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县级自查结果进行复查,国 9家林业、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省级复查结果进行核查。
第三十五条 退耕还林还草者自行采购种苗、种子的,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乡级人民政府应当在退耕还林还草合同生效时一次付清种苗、种子造林种草费。集中采购种苗、种子的,退耕还林还草验收合格后,种苗、种子采购单位应当与退耕还林还草者结算种苗、种子造林种草费。第三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和克扣退耕还林还草补助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补助资金。第三十七条 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中应当安排必要的资金,用于开展退耕还林还草政策宣传、监测考核等工作。第三十八条 建立健全村级退耕还林还草公示制度,将退耕还林还草者的退耕还林还草面积、树种草种、验收结果以及补助发放等情况进行公示。
第五章 其他保障措施
第三十九条 国家保护退耕还林还草者享有退耕土地上的林、草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自行退耕还林还草的,享有退耕土地上的林、草所有权;委托他人还林还草、与他人合作还林还草或者耕地流转他人还林还草的,退耕土地上的林、草所有权由合同约定。
退耕土地还林还草后,土地承包合同应当作相应调整。根据调 10整后的合同,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发放权属证书,确认相关权利。第四十条 退耕土地还林还草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土地承包经营权到期后,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继续承包。退耕土地还林还草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转让,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可以依法继承。第四十一条 退耕后营造的林木,符合国家和地方公益林区划界定标准的,可按规定程序分别纳入中央和地方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未纳入生态效益补偿范围的,经批准可依法采伐,并及时更新。退耕还草地明确草地权属并在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范围的,可由地方政府自行决定纳入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
第四十二条 在不破坏植被、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前提下,允许退耕还林者间种豆类等矮杆作物,发展林下经济。
第四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基本农田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良土壤,改造坡耕地,提高地力和单位粮食产量,解决退耕还林还草者的长期口粮需求。
第四十四条 退耕还林还草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封山禁牧、舍饲圈养等措施,保护退耕还林还草成果。第四十五条 有关地方可按规定统筹安排相关资金,用于退耕后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特色产业、增加退耕户收入,推动脱贫攻坚,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退耕还林还草活动中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追究行政或者法律责任:(一)挤占、截留、挪用退耕还林还草补助资金的;(二)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补助资金的;(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有前款第(二)项行为的,依照刑法关于诈骗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四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退耕还林还草活动中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退还多收取的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行政或者法律责任:(一)未及时处理有关破坏退耕还林还草活动的检举、控告的;(二)未按规定及时向持有验收合格证明的退耕还林还草者发放补助资金的;(三)在退耕还林还草合同生效时,对自行采购种苗、种子的退耕还林还草者未按合同约定兑现种苗、种子造林种草补助费的;(四)集中采购种苗、种子的,在退耕还林还草验收合格后,未 12与退耕还林还草者结算种苗、种子造林种草补助费的;(五)集中采购的种苗、种子不合格的;(六)为退耕还林还草者指定种苗、种子供应商的;(七)其他不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的。第四十八条 采用不正当手段垄断种苗、种子市场,或者哄抬种苗、种子价格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强迫交易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规定处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以非法经营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 销售、供应未经检验合格的种苗、种子或者未附具标签、质量检验合格证、检疫合格证的种苗、种子的,依照刑法关于生产、销售伪劣种子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种子法的规定处理;种子法未作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处以非法经营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第五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复耕,或者在退耕还林还草项目实施范围内从事滥采、乱挖等破坏地表植被的活动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滥伐林木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农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 13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规定处罚。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退耕还林还草地区小流域治理、水土保持等相关工作的具体实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第五十二条 国务院批准的规划范围外的土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决定实施退耕还林还草的,不享受本条例规定的中央政策补助。第五十三条 本条例自 年 月 日起施行。14
第4篇:退耕还林实施方案
退耕还林还草实施方案一、基本情况(一)自然条件(1)地理位置与范围岷县位于甘肃省南部,东经103°41′29″—104°59′23″,北纬34°07′34″—34°45′45″之间,西北与临潭、卓尼、迭部三县相邻;东北和漳县、武山接壤;东南与宕昌、礼县毗邻,地处甘南高原东缘与陇中黄土高原和陇南山地接壤区,在甘肃地理单元上划归甘肃洮岷区。(2)地质、地貌岷县在地质构造上属西秦岭地槽褶皱系的北秦岭海西褶皱带,经历了中生代的雁山运动隆起和新时代的喜马拉雅运动上升,方形成今日地貌格局。其岩性以上古生代的海陆交汇相互层的灰岩、砂岩、泥岩等为主,岷峨山、摩折梁及闾井乡下草地出露的花岗岩类,为印支运动的侵入岩,黄土层以洮河流域较为深厚。岷县境内北秦岭山地横贯全县,构成山丘重叠沟脉纵横的地势,海拔在2040—3934m之间,地形由东南向西北方向倾斜,起伏较缓,东西狭长,最宽处
120km,南北最窄处
15km。境内
全县总面积3573.6km2。山多川少,山地坡度在15--45°之间,若以狭义的陇南山地(即
1 洮河以东和渭河以南的西秦岭山地)作为划分依据,则有两个地貌区。西部洮河流域山原区:在班哈山以西多高山环绕,如达拉梁、木寨岭、岭罗山等,均系海拔
3000m以上山地。其中达拉
3934m。梁主峰海拔3872m,遮面崖上的通天柱为最高点,海拔地貌属高原形态,地表切割较小,相对高差在747—934m之间,山地上生长林木较多。洮河河谷沿岸宽而浅,上迭马以下是洮河切割形成的川台地,为优良的农耕地带。东部渭河、西汉水流域山地区:在吊沟梁班哈山一线以东的岷峨山、摩折梁均超过海拔
3000m以上,马坞乡的油房庄海
2200—3000m之间。拔为2040m,为全县最低点,其余地区在海拔本区气候高寒阴湿,山地阴坡分布森林,一些河谷和平坦开阔地,可种青稞、油籽、燕麦等及一些牧草耐寒作物,草场面积较大,且水草丰茂规划为全县发展畜牧业的主要地区。(3)气候岷县属半湿润性大陆气候,其特点是高寒半湿润,垂直梯度及水平差异变化较大。
据县气象站多年观测资料,岷县年平均气温5.7℃,最热的七月份平均气温为温为-6.9℃,历年极端最高平均气温
16.1℃,最冷的一月平均28.8℃,极端最低平均气温-20℃。无霜期123天,早霜期10月17日,晚霜期5月1日。大部分海拔高地区的各项气温更低,无霜期更短,高山区则无绝对无霜期。只有洮河河谷的维新、堡子等地气温较高,无霜
2 期可达145天,海拔在2800m以上的地区,无霜期不足年日照2229.6小时,平均日照为时数的一半,太阳辐射总量为
80天。
6.11小时,一般只有可照射
125.9千卡/cm2。由于海拔高,降水比较充足,年降水达596.5mm,东半部较西半部为多,雨季雨峰达316.3mm,七、八、九月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53%,这三个月,阴雨过程强度大,是为灾害性天气。雹灾平均每年达17次,成灾11.5次,以六月、七月最频繁,夏秋收割的七、八月成灾严重。(4)土壤岷县土壤包括13个土类,19个亚类,45个土属,54个土种。土壤类型多样,且具有明显的垂直分异特征。土壤类型结构受水平地带性尤其受纬度地带性的深刻影响,具有明显的纬向水平分异。土壤分布情况是:西北部洮河流域有黑土、麻垆土、黄绵土等,西南部主要有亚高山草甸土、山地暗棕壤土、黑垆土等,东部主要有黑土、灰褐土、黑钙土、山地草甸土等。其中黑土占全县总面积的47.29%,为主要土壤,黑垆土占全县
3.85%,黑钙土6.66%。这五类总面积的16.7%,山地暗棕壤土占全县总面积的占全县总面积的3.45%,灰褐土占全县总面积的土壤的分布共计占全县总面积的77.95%。由于地表水土流失严重,肥沃土壤多被雨水冲刷,肥力下降,公顷产量低而不稳。(5)水文全县分两大流域,三个水系,共有大小二十二条河流。主
3 要河流有洮河、迭藏河、纳纳河、闾井河、湫山河、燕子河等。其中:黄河流域洮河水系的迭藏河发源于马烨林区,渭河水系的闾井河穿过马沿林区;长江流域西汉水系的燕子河横穿马沿林区。地表径流主要是大气降雨,占流量在3.98万m3左右,径流模数
71.20%。其中迭藏河年均径8.56m3/S;闾井河河宽
6—10m,总长54.8km,河床比降14.6%,年平均流量4.05m3/ S;燕子河河宽5—8m,水深50cm,年均流量5m3/ S,林区内水力资源较为丰富。(6)水土流失现状由于受地形、地貌、土壤质地、植被覆盖度以及区域性降水比较集中、降雨强度大的影响,水土流失十分严重。全县水土流失面积达到
3437.76km,占总国土面积的96%,年平均土壤侵蚀模数为6015吨/a·km,沟壑密度达1.2-2.0km/km2,侵蚀总量达2068万吨。由此引发的洪涝灾害不仅给当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影响,而且对黄河中下游地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构成一定的威胁。(7)植被岷县受高寒阴湿气候的影响,大部分地区植物覆被较好。按植被垂直分布特点,可分为五个植被区。一是洮河川台人工植被区,海拔在2200—2500m之间;二是山地半干旱草原植被区,海拔在2400—2600m左右;三是森林草原植被区,海拔2600
4—3000m之间;四是亚高山灌丛草原植被区,海拔在3000—3400m左右;五是草甸草原植被区,海拔在3400—3700m之间。从植被的水平地域分布看,县境东南部的犀牛江(西汉水)支流,湫山河流域和西南部的秦许等地,由于纬度偏南,分布针阔叶混交林,且发育差;县境北部洮河沿岸及纳纳河以北,则为典型的草原。黄土梁咀呈斑块“岛吠”,镶嵌在草原景观之中。山
2700m以上的地遍布森林褐土,垂直带变化颇为显著,在海拔山地,一般广布山地草甸,局部有沼泽化草甸点缀。(8)野生动植物资源1.野生植物资源野生植物种类繁多,是天然的绿色基因库。木本植物有乔灌木树种
27科,44属,92种。主要有云杉、冷杉、落叶松、油松、华山松、侧柏、杨树、旱柳、白榆、刺槐、臭椿、红桦、康椴、栎、花椒、杏、果、梨等。灌木树
桃、樱桃、枸杞、苹
28种,主要有沙棘、柠条、紫穗槐、箭竹、红柳、珍珠梅、卫茅等。草本植物有87科,324属,646种。其中牧草约有
500种,优良牧草主要有珠芽蓼、羊茅草、多节雀麦草、针茅草、塘谷耳黄、紫羊茅、赖草、短柄草、管叶野碗豆、紫花苜蓿、发草、密生台草、老芒麦草、苏叶草、草木樨等。区内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
8种。其中有国家一级保护植物
8种,分别是岷江柏木、秦
1种,即银缕梅;国家二级保护植物
5 岭冷杉、紫椴、冬虫夏草、星叶草、鹿角蕨、扇蕨等。岷县素有“千年药乡”之称,药材种类繁多,具有药用价值的有种。其中经鉴定的有
164种。如当归、党参、贝母、大黄、黄
237苓、红芪、黄芪、羌活、冬花、独活、柴胡、益母草、车前子、牛籽、防风、半夏、猪苓等。2.野生动物资源境内野生动物资源丰富,属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国家一类珍稀保护动物有云豹和绿尾红雉
14种。其中
2种;二类保护动物有岩羊、苏门羚、斑羚、麝、马鹿、黑熊、猞猁、穿山甲、蓝马鸡、猫头鹰、水獭、石貂等(二)社会经济状况根据统计年鉴,全县辖18个乡(镇),310个村(居)委会,至2013年末全县总人口为万人,农村劳动力
48.2090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4.801
35.56‰。总
12种。
23.1501万个,人口自然增长率户数为115691户,其中城镇户8114户。2013年度全县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61290万元,其中第一产业93990万元,占35.6 %,第二产业64800万元,占24.8 %,第三产业
102500万元,占
17152万元、39.6%。农业总产值75669万元,其中牧业产值林业产值230.46万元。城镇居民消费水平居民消费水平3028元/年。农民人均纯收入
15547元/年,农业3803元。近几年全县电力发展较快,新修建的古城、清水电站已发电,龙王台和坎丰电站电力已与全国并网,全县实现村村通电。
6 已实现了县乡通讯程控化,开通了移动、联通、电信等网络。目前程控电话用户4800户。(三)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情况2000-2014年全县累计完成退耕还林
(草)工程42.36万亩,30147户,移动用户
29411户,互联网用户其中退耕还林(草)18.48万亩、荒山造林22.88万亩、封山育林1万亩。退耕还林(草)涉及全县17个乡镇、209个行政村、3.0354万农户、13.96万农村人口。任务完成均占计划的100%,造林保存率达到85%以上,面积核实率、合格率、株数保存率及工程综合管理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分年度完成情况:2000年完成退耕还林0.5万亩,荒山造林0.4万亩,荒山造林
0.8万亩;2001年完成退耕还林
2.8万亩,61.0万亩;2002年完成退耕还林荒山造林3.5万亩;2003年完成退耕还林万亩;2004年完成退耕还林年完成退耕还林
10万亩,荒山造林
0.5万亩,荒山造林5万亩;200
50.5
4.08万亩,荒山造林0.3万亩,封山育林万亩;2006年完成退耕还林年完成荒山造林
0.2万亩,荒山造林1.0万亩;2007
0.3万亩,封
3.0万亩;2008年完成荒山造林山育林0.2万亩;2009年完成荒山造林成荒山造林0.7万亩,封山育林
0.38万亩; 2010年完
0.3万亩; 2011年完成荒山造0.2万亩;2013年完成荒山林0.2万亩;2012年完成荒山造林造林0.3万亩;)在工程实施中,按照“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工作方针,坚持“面积实,质量优,成活高,管理严”
7 的技术标准,整合项目资金,连片综合治理,先后完成了二郎山1万亩和闾井镇绿色长廊
10公里混交林精品示范点,全县10000亩以上工程4处,5000亩以上工程11处,1000亩以上工程30处,成为岷县生态形象改善的样板和典型。(四)历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实施情况岷县
2008—2014年全县累计完成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4.1223万亩;林产品基地建设0.75万亩。)
4-6个8.7755万亩(其中补植补造3.9022万亩;薪炭林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后,提高了我县退耕还林工程造林保存率百分点,既达到了巩固我县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成果的目的,又提高了森林覆盖率,同时减少了水土流失,对改善我县生态环境起到了很大的作用。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为退耕农户增加经济收入,创造社会财富,从根本上解决了退耕农户的生存环境等当前和长远生活问题,确保退耕农户长远生计得到有效解决。同时增加了有林地面积,提高林地质量标准和防风固沙,保持水土流换,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更好地发挥其生态环保功效,改善生态环境。林产品基地建设涉及
2273户,平均每户2.6亩,项目建成40公斤,每公斤按
20后五年开始进入盛果期,每亩可沙棘果元计算,每户可产生经济效益
2080元,增加群众经济收入,创造社会财富。加快项目区向小康社会迈进的步伐,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为生态文明、社会文明和经济建设做出贡献。
8 实施岷县2008-2011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农户后续产业饲草料基地建设项目,我县因地制宜、科学布局,大力推广种植适宜当地生态条件的特色优势牧草,扶持退耕农户发展特色草产业和舍饲养殖业,多渠道解决了退耕农户的长远生计和经济发展问题,促进了工程区社会和谐发展,改善了当地草原生态环境。4个年度项目实施中,先后在十里、西寨、茶埠、秦许、寺沟、麻子川、西江、中寨、禾驮、申都、蒲麻、闾井、锁龙、马坞等14个乡镇的32个村、4923户退耕农户,累计建立饲草料基地28606亩;累计完成投资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五)全县土地利用现状全县总面积536.03万亩,其中:林业用地
228.17万亩,占全县171.64万元,取得了显总面积的42.6%;农业用地130.81万亩,占全县总面积的24.4%;牧业用地229.1万亩,占全县总面积的万亩,占全县总面积的42.7%;其它用地12.7
359.27万
2.4%。在林业用地中:有林地亩。灌木林92.68万亩;疏林地1.23万亩;未成林造林地5.94万亩;苗圃地
0.0869万亩;林业生产辅助用地
6.91万亩;宜林地21.1万亩。活立木蓄积769941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为
22.43万亩,其中基28.4%。在农业用地中:25度以上的坡耕地本农田8.43万亩,非基本农田
14万亩。可实施退耕还林还草的耕地14万亩,分布在18个乡镇,189个村,21916户。二、编制依据
9 1、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农业部、国土资源部文件关于印发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西部[2014]1772号)2、定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定发改投资〔件《关于转下达新一轮退更换林还草工程资计划的通知》;3、《退耕还林条例》;4、《甘肃省新一轮退耕还林作业设计规范》5、《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06);6、森林资源调查、土地资源利用调查、林地落界等成果资料。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从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战略高度,着眼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战略举措,是我县贫困山区农民脱贫致富、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有效途径。全县各级部门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充分认识新一轮退耕还林(草)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抢抓新一轮退耕还林(草)工程实施的有利机遇,按照“统一标;
2014〕850号文
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
10 准、农民自愿、政府助推、自我发展”的原则,开展政策宣传、摸底调查、规划设计等各项工作,为全县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草)工程奠定坚实的基础。(二)基本原则——坚持农民自愿,政府引导。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退不退耕,还林还是还草,种什么品种,由农民自己决定。各级政府要加强政策、规划引导,依靠科技进步,提供技术服务,切忌搞“一刀切”、强推强退。——坚持尊重规律,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地理、气候和立地条件,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有条件的可实行林草结合(林草兼作),不再限定还生态林与经济林的比例,重在增加植被盖度。——坚持严格范围,稳步推进。退耕还林还草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地、严重沙化耕地和重要水源地
严格限定在25度以上坡耕
15—25度坡耕地。兼顾需要和可能,合理安排退耕还林还草的规模和进度。——坚持加强监管,确保质量。建立健全退耕还林还草检查监督机制,对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实行有效监管。加强建档建制等基础工作,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四、总体规模和任务安排(一)总体规模岷县新一轮退耕地还林建设任务按照“自下而上、上下结
11 合”的方式,在农民自愿申报退耕还林还草任务的基础上,由各村统计上报至各乡镇,各乡镇上报至县林业局,结合国土二调资料,各村、各乡镇25度以上坡耕地面积确定,对全县具备条件的其中:退耕还林
到2020年,25度以上坡耕地14万亩实施退耕还林还草。12.75万亩、还草1.25万亩。岷县2014年退耕
4万亩,任务规模严格按照符合新一轮退还林建设任务总规模为耕还林还草要求的25度以上坡耕地统计。(二)任务安排综合考虑粮食安全、种苗和草种供应等情况,我县度安排退耕还林任务
4万亩;2015年安排退耕还林任务
2014年2万亩;
22016年安排退耕还林任务2万亩;2017年安排退耕还林任务
2万亩;2019年安排退耕还林万亩;2018年安排退耕还林任务任务2万亩。全县2014年度安排退耕还草任务年安排退耕还草任务
0.17万亩;201
50.18
0.17万亩;2016年安排退耕还草任务万亩;2017年安排退耕还草任务0.18万亩;2018年安排退耕
0.18万亩;2020还草任务0.18万亩;2019年安排退耕还草任务年安排退耕还草任务
0.19万亩。将全县25度以上坡耕地退耕还林和还草建设任务总规模14万亩全部分解到乡镇。1、退耕还林12.75万亩。其中西寨镇0.6万亩(冷地村0.01万亩,关上村0.11万亩,大寨村0.04万亩,高石崖村
0.02万
12 亩,大寺村0.08万亩,雪地河村0.03万亩,站桥村0.06万亩,坎丰村0.08万亩,上三族村0.03万亩,下三族村0.01万亩刘家堡村0.02万亩);十里镇0.48万亩(甘寨村0.02万亩,中寨村0.14万亩,三十里铺村
0.01万亩,龙峰村0.05万亩,大沟寨村0.09万亩,十里村0.03万亩,小龙村0.02万亩,山底下村0.12万亩);清水乡2.59万亩(腊梅村0.03万亩,清水村0.01万亩,蒋家村0.05万亩,刘家村0.21万亩,三裕村0.33万亩,结布村0.15万亩,小湾村0.17万亩,一心村0.41万亩,沟里堡村0.14万亩,郭哈村0.04万亩,上跌马村下跌马村0.02万亩,小红村0.01万亩,大沙漠村
0.01万亩,0.08万亩,上崖寺村0.08万亩,下崖寺村0.02万亩,板达口村0.07万亩,卢家堡村0.12万亩,张家堡村
0.05万亩,永丰村0.16万亩,西林村0.36万亩,五星村0.02万亩,松树村0.09万亩,王家沟村0.03万亩);麻子川乡0.38万亩(上沟村0.20万亩,岭峰村0.05万亩,麻子川村0.02万亩,吴纳村0.03万亩,绿源村0.08万亩);秦许乡0.44万亩(下阿阳村
0.01万亩,上阿阳村0.01万亩,秦许村0.01万亩,泥地族村0.13万亩,桥上村0.11万亩,鹿峰村0.06万亩,沙才村0.05万亩,马烨仓村0.02万亩,学寨村0.03万亩,包家沟村0.02万亩,百花村0.01万亩);寺沟乡0.48万亩(纸坊村
0.02万亩,杨家堡村
0.03万亩,老鸦山村0.01万亩,坞麻沟村0.01万亩,张麻路村0.03万亩,扎的村0.02万亩,朱麻滩村0.02万亩,寺沟村0.03万
13 亩,八步川村0.03万亩,绿沙村0.10万亩,多纳村0.04万亩,立珠村0.09万亩,立林村
0.06万亩);岷阳镇0.13万亩(瓦窑沟村0.01万亩,南川村0.01万亩,东照村0.02万亩,洮珠村0.01万亩,龙潭村0.01万亩,陈家崖村0.03万亩,池那湾村0.03万亩);茶埠镇0.85万亩(湾山村
0.01万亩,山那村0.05万亩,哈扎村0.01万亩,石咀村0.04万亩,甫里村0.05万亩,岳家湾村
0.04万亩,大竜村0.06万亩,沟门村0.12万亩,高岸村0.16万亩,炭山村0.07万亩,耳阳村0.05万亩,谈河村0.11万亩,尹家村
0.09万亩);禾驮乡1.48万亩(卓洛村0.04万亩,曙光村0.04万亩,随固村0.11万亩,安家山村0.02万亩,拉路村0.02万亩,立哈村0.03万亩,石门村0.02万亩,哈的哈村
0.05万亩,山沟村0.33万亩,乔家沟村
0.11万亩,石家台村
0.060.08万亩,禾驮村0.37万亩,义仁沟村万亩,牛沟村0.20万亩);梅川镇1.01万亩(红星村0.04万亩,文斗村0.06万亩,杏林村0.01万亩,牙利村0.02万亩,西坝村0.05万亩,康家山村0.04万亩,马场村0.01万亩,茶固滩村0.07万亩,支支路村
0.05万亩,卜子沟村
0.09万亩,0.01万亩,白阳坡村0.03万亩,鹿扎村0.08万亩,老幼店村大占寺村0.02万亩,马家沟村
0.01万亩,小沟村0.01万亩,兴文村0.11万亩,底固村0.18万亩,他路村0.08万亩,辘辘村0.01万亩,方家山村
0.01万亩,底堡池村0.01万亩,车路
0.03万亩,南屏村村0.01万亩);西江镇0.51万亩(团结村
14 0.06万亩,中山村0.01万亩,浦洞村0.04万亩,牛坝村0.01万亩,瓦场村0.01万亩,大坪村0.12万亩,拉珠村0.02万亩,王伦村0.12万亩,青山村0.05万亩,哈岔村0.01万亩,铁池村0.03万亩);中寨镇2.08万亩(马崖村
0.07万亩,红崖村0.03万亩,大哈村0.09万亩,扎拉村0.11万亩,古庄村0.22万亩,塔沟村0.14万亩,同兴村0.06万亩,扎马村0.20万亩,中寨村0.15万亩,古城村0.11万亩,川都村0.08万亩,小寨村0.26万亩,珠治村0.03万亩,虎龙村0.24万亩,出扎村0.14万亩,兴裕村0.06万亩,水坪村0.08万亩,峪谷村0.01万亩);维新乡1.72万亩(回沟村0.26万亩,西沟村0.17万亩,李子村0.02万亩,韭菜村0.04万亩,塔山村0.09万亩,卢家山村0.03万亩,卓坪村0.06万亩,马莲滩村0.04万亩,柳林村0.03万亩,元山村0.04万亩,坪上村0.04万亩,池滩村0.06万亩,大花门村0.22万亩,堡子村0.15万亩,下中寨村
0.05万亩,武旗村0.12万亩,明泉村0.10万亩,兹纳村0.01万亩,周家村0.12万亩,纳子村0.08万亩)。2、退耕还草1.25万亩。其中:麻子川乡村0.06万亩,吴纳村0.05万亩,绿源村0.15万亩(沙才村
0.08万亩,马烨仓村
0.15万亩(上沟
0.04万亩);秦许乡0.07万亩);寺沟乡0.15万亩(多纳村0.04万亩,立珠村0.05万亩,立林村0.06万亩);茶埠镇0.15万亩(炭山村
0.04万亩,耳阳村
0.05万亩,尹家村0.06万亩);禾驮乡0.15万亩(随固村0.06万亩,15 石门村0.05万亩,哈的哈村0.04万亩);中寨镇0.15万亩(虎龙村0.03万亩,兴裕村
0.06万亩,水坪村
0.06万亩);维新乡0.35万亩(回沟村0.05万亩,西沟村0.05万亩,李子村0.05万亩,韭菜村0.05万亩,塔山村0.03万亩,马莲滩村
0.03万亩,下中寨村0.03万亩,明泉村0.03万亩,周家村0.03万亩)。五、建设内容岷县25度以上坡耕地面积9.75万亩),需退耕还林面积万亩。(一)树种、草种选择:
根据不同的区域类型和生态条件,23.75万亩(其中基本农面积12.75万亩、退耕还草面积
1.25对林种、草种进行合理调整配置,根据适地适树、适地适草的原则,选择生长迅速、稳定,寿命长的树种,在所定区域营造以落叶松、云杉、油松、樟子松为主的防护林;草种选择上,在南部迭藏河流域高寒阴湿区以种植岷山红三叶、岷山猫尾草为主,北部洮河流域半湿润区以种植紫花苜蓿、红豆草为主,在高海拔寒冷山区以种植披碱草、猫尾草为主。(二)整地方式:1、造林:鱼鳞坑(0.6×0.4米)、穴状(0.5×0.3米),沿等高线呈“品”字形排列。整地技术模式总体要求是“等高线,沿山转,长不限,远看一条线”,鱼鳞坑沿山形整地呈品字形布设,并按要求将鱼鳞坑边埂拍细夯实,以增加蓄水保水能力,防止雨水冲刷。
16 2、种草:播前深翻土地灭茬,同时施入适量农家肥和磷酸二铵作为基肥,然后耙耱,做到土块细碎、地面平整。(三)造林密度:170株/亩,株行距2×2米;草种播量:岷山红三叶、岷山猫尾草、紫花苜蓿/亩,红豆草4公斤/亩。(四)树种比例:针叶混交,混交比例
2:1。牧草种植方
3︰7)。
1公斤/亩,披碱草2公斤式一般采用单播,也可混播(比例:豆科:禾本科=(五)苗木规格:
选用本县自产苗木,国标Ⅰ、Ⅱ级,严
所用苗木要求地径
0.8格产地检疫,严禁使用不合格苗木造林。公分以上,苗高在0.6-0.8
米以上,根系完整,无机械损伤,无病虫害。牧草种子品质要求:播种国标Ⅰ、Ⅱ、Ⅲ级种子均可,严禁种植等外种子。(六)造林方式:
采用植苗造林,根据岷县各乡镇气候南北差异,立地条件不同,宜乔则乔、宜针则针、针叶混交、针阔混交相结合,混交模式为行间混交,栽植株行距为牧草播种方式要根据地形条件选用条播、撒播方式。(七)种苗供应: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种苗采购由县政府采购办进行统一采购,县纪委、县审计局、县物价局、县林业局等部门对苗木采购过程全程监督,县林业局对采购的苗木规格、质量、病虫害检疫等进行把关,按照苗木成活、适应性、乡土树种
2×2米。
17 造林等原因,优先考虑本地、就近苗木。(八)栽植方法:
栽植挖穴时先将表土放在一边,将心土
然后将表土填回坑内,采用“一挖出放在穴的下沿作为拦水埂,埋二提三踏实四浇水”的工序。牧草播种方法:条播行距20-30厘米,撒播要求均匀;播种深度根据种子大小灵活掌握:岷山红三叶、岷山猫尾草、紫花苜蓿、披碱草播深草2-4厘米,播后轻耱一遍,使种子入土即可。(九)抚育管理:采取抹牙、平茬复壮、松土、扩穴培土、割草等措施,并积极采取预防病虫鼠兔害的措施。项目区内设立标志牌,杜绝放牧,确定专职管护人员,加强林木管护。牧草田间管理措施:种子出苗后要及时观察,破除土表板结,利于出苗整齐;及时防除田间杂草、防治病虫鼠害,根据长势及时追肥,适时割草利用;禁止放牧,加强管护。(十)时间安排:植树为春季,秋季视成活情况进行补植补造;牧草种植时间以春夏季抢墒播种为宜,秋播过迟则不利于安全越冬。
1-2厘米,红豆
第5篇:退耕还林实施方案
退耕还林还草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自然条件 (1)地理位置与范围
岷县位于甘肃省南部,东经103°41′29″—104°59′23″,北纬34°07′34″—34°45′45″之间,西北与临潭、卓尼、迭部三县相邻;东北和漳县、武山接壤;东南与宕昌、礼县毗邻,地处甘南高原东缘与陇中黄土高原和陇南山地接壤区,在甘肃地理单元上划归甘肃洮岷区。全县总面积3573.6km2。
(2)地质、地貌
岷县在地质构造上属西秦岭地槽褶皱系的北秦岭海西褶皱带,经历了中生代的雁山运动隆起和新时代的喜马拉雅运动上升,方形成今日地貌格局。其岩性以上古生代的海陆交汇相互层的灰岩、砂岩、泥岩等为主,岷峨山、摩折梁及闾井乡下草地出露的花岗岩类,为印支运动的侵入岩,黄土层以洮河流域较为深厚。
岷县境内北秦岭山地横贯全县,构成山丘重叠沟脉纵横的地势,海拔在2040—3934m之间,地形由东南向西北方向倾斜,起伏较缓,东西狭长,最宽处120km,南北最窄处15km。境内山多川少,山地坡度在15--45°之间,若以狭义的陇南山地(即 1 洮河以东和渭河以南的西秦岭山地)作为划分依据,则有两个地貌区。
西部洮河流域山原区:在班哈山以西多高山环绕,如达拉梁、木寨岭、岭罗山等,均系海拔3000m以上山地。其中达拉梁主峰海拔3872m,遮面崖上的通天柱为最高点,海拔3934m。地貌属高原形态,地表切割较小,相对高差在747—934m之间,山地上生长林木较多。洮河河谷沿岸宽而浅,上迭马以下是洮河切割形成的川台地,为优良的农耕地带。
东部渭河、西汉水流域山地区:在吊沟梁班哈山一线以东的岷峨山、摩折梁均超过海拔3000m以上,马坞乡的油房庄海拔为2040m,为全县最低点,其余地区在海拔2200—3000m之间。本区气候高寒阴湿,山地阴坡分布森林,一些河谷和平坦开阔地,可种青稞、油籽、燕麦等及一些牧草耐寒作物,草场面积较大,且水草丰茂规划为全县发展畜牧业的主要地区。
(3)气候
岷县属半湿润性大陆气候,其特点是高寒半湿润,垂直梯度及水平差异变化较大。据县气象站多年观测资料,岷县年平均气温5.7℃,最热的七月份平均气温为16.1℃,最冷的一月平均温为-6.9℃,历年极端最高平均气温28.8℃,极端最低平均气温-20℃。无霜期123天,早霜期10月17日,晚霜期5月1日。大部分海拔高地区的各项气温更低,无霜期更短,高山区则无绝对无霜期。只有洮河河谷的维新、堡子等地气温较高,无霜 2 期可达145天,海拔在2800m以上的地区,无霜期不足80天。年日照2229.6小时,平均日照为6.11小时,一般只有可照射时数的一半,太阳辐射总量为125.9千卡/cm2。由于海拔高,降水比较充足,年降水达596.5mm,东半部较西半部为多,雨季雨峰达316.3mm,七、八、九月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53%,这三个月,阴雨过程强度大,是为灾害性天气。雹灾平均每年达17次,成灾11.5次,以六月、七月最频繁,夏秋收割的七、八月成灾严重。
(4)土壤
岷县土壤包括13个土类,19个亚类,45个土属,54个土种。土壤类型多样,且具有明显的垂直分异特征。土壤类型结构受水平地带性尤其受纬度地带性的深刻影响,具有明显的纬向水平分异。土壤分布情况是:西北部洮河流域有黑土、麻垆土、黄绵土等,西南部主要有亚高山草甸土、山地暗棕壤土、黑垆土等,东部主要有黑土、灰褐土、黑钙土、山地草甸土等。其中黑土占全县总面积的47.29%,为主要土壤,黑垆土占全县总面积的16.7%,山地暗棕壤土占全县总面积的3.85%,黑钙土占全县总面积的3.45%,灰褐土占全县总面积的6.66%。这五类土壤的分布共计占全县总面积的77.95%。由于地表水土流失严重,肥沃土壤多被雨水冲刷,肥力下降,公顷产量低而不稳。
(5)水文
全县分两大流域,三个水系,共有大小二十二条河流。主 3 要河流有洮河、迭藏河、纳纳河、闾井河、湫山河、燕子河等。其中:黄河流域洮河水系的迭藏河发源于马烨林区,渭河水系的闾井河穿过马沿林区;长江流域西汉水系的燕子河横穿马沿林区。
地表径流主要是大气降雨,占71.20%。其中迭藏河年均径流量在3.98万m3左右,径流模数8.56m3/S;闾井河河宽6—10m,总长54.8km,河床比降14.6%,年平均流量4.05m3/ S;燕子河河宽5—8m,水深50cm,年均流量5m3/ S,林区内水力资源较为丰富。
(6)水土流失现状
由于受地形、地貌、土壤质地、植被覆盖度以及区域性降水比较集中、降雨强度大的影响,水土流失十分严重。全县水土流失面积达到3437.76km,占总国土面积的96%,年平均土壤侵蚀模数为6015吨/a·km,沟壑密度达1.2-2.0km/km2,侵蚀总量达2068万吨。由此引发的洪涝灾害不仅给当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影响,而且对黄河中下游地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构成一定的威胁。
(7)植被
岷县受高寒阴湿气候的影响,大部分地区植物覆被较好。按植被垂直分布特点,可分为五个植被区。一是洮河川台人工植被区,海拔在2200—2500m之间;二是山地半干旱草原植被区,海拔在2400—2600m左右;三是森林草原植被区,海拔2600 4—3000m之间;四是亚高山灌丛草原植被区,海拔在3000—3400m左右;五是草甸草原植被区,海拔在3400—3700m之间。从植被的水平地域分布看,县境东南部的犀牛江(西汉水)支流,湫山河流域和西南部的秦许等地,由于纬度偏南,分布针阔叶混交林,且发育差;县境北部洮河沿岸及纳纳河以北,则为典型的草原。黄土梁咀呈斑块“岛吠”,镶嵌在草原景观之中。山地遍布森林褐土,垂直带变化颇为显著,在海拔2700m以上的山地,一般广布山地草甸,局部有沼泽化草甸点缀。
(8)野生动植物资源 1.野生植物资源
野生植物种类繁多,是天然的绿色基因库。
木本植物有乔灌木树种27科,44属,92种。主要有云杉、冷杉、落叶松、油松、华山松、侧柏、杨树、旱柳、白榆、刺槐、臭椿、红桦、康椴、栎、花椒、杏、桃、樱桃、枸杞、苹果、梨等。灌木树28种,主要有沙棘、柠条、紫穗槐、箭竹、红柳、珍珠梅、卫茅等。
草本植物有87科,324属,646种。其中牧草约有500种,优良牧草主要有珠芽蓼、羊茅草、多节雀麦草、针茅草、塘谷耳黄、紫羊茅、赖草、短柄草、管叶野碗豆、紫花苜蓿、发草、密生台草、老芒麦草、苏叶草、草木樨等。
区内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8种。其中有国家一级保护植物1种,即银缕梅;国家二级保护植物8种,分别是岷江柏木、秦 5 岭冷杉、紫椴、冬虫夏草、星叶草、鹿角蕨、扇蕨等。岷县素有“千年药乡”之称,药材种类繁多,具有药用价值的有237种。其中经鉴定的有164种。如当归、党参、贝母、大黄、黄苓、红芪、黄芪、羌活、冬花、独活、柴胡、益母草、车前子、牛籽、防风、半夏、猪苓等。
2.野生动物资源
境内野生动物资源丰富,属国家重点保护动物14种。其中国家一类珍稀保护动物有云豹和绿尾红雉2种;二类保护动物有岩羊、苏门羚、斑羚、麝、马鹿、黑熊、猞猁、穿山甲、蓝马鸡、猫头鹰、水獭、石貂等12种。
(二)社会经济状况
根据统计年鉴,全县辖18个乡(镇),310个村(居)委会,至2013年末全县总人口为48.2090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4.8013万人,农村劳动力23.1501万个,人口自然增长率5.56‰。总户数为115691户,其中城镇户8114户。2013年度全县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61290万元,其中第一产业93990万元,占35.6 %,第二产业64800万元,占24.8 %,第三产业102500万元,占39.6%。农业总产值75669万元,其中牧业产值17152万元、林业产值230.46万元。城镇居民消费水平15547元/年,农业居民消费水平3028元/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803元。
近几年全县电力发展较快,新修建的古城、清水电站已发电,龙王台和坎丰电站电力已与全国并网,全县实现村村通电。
6 已实现了县乡通讯程控化,开通了移动、联通、电信等网络。目前程控电话用户30147户,移动用户29411户,互联网用户4800户。
(三)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情况
2000-2014年全县累计完成退耕还林(草)工程42.36万亩,其中退耕还林(草)18.48万亩、荒山造林22.88万亩、封山育林1万亩。退耕还林(草)涉及全县17个乡镇、209个行政村、3.0354万农户、13.96万农村人口。任务完成均占计划的100%,造林保存率达到85%以上,面积核实率、合格率、株数保存率及工程综合管理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分年度完成情况:2000年完成退耕还林0.5万亩,荒山造林0.8万亩;2001年完成退耕还林0.4万亩,荒山造林1.0万亩;2002年完成退耕还林2.8万亩,荒山造林3.5万亩;2003年完成退耕还林10万亩,荒山造林6万亩;2004年完成退耕还林0.5万亩,荒山造林5万亩;2005年完成退耕还林4.08万亩,荒山造林0.3万亩,封山育林0.5万亩;2006年完成退耕还林0.2万亩,荒山造林1.0万亩;2007年完成荒山造林3.0万亩;2008年完成荒山造林0.3万亩,封山育林0.2万亩;2009年完成荒山造林0.38万亩;2010年完成荒山造林0.7万亩,封山育林0.3万亩;2011年完成荒山造林0.2万亩;2012年完成荒山造林0.2万亩;2013年完成荒山造林0.3万亩;)在工程实施中,按照“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工作方针,坚持“面积实,质量优,成活高,管理严” 7 的技术标准,整合项目资金,连片综合治理,先后完成了二郎山1万亩和闾井镇绿色长廊10公里混交林精品示范点,全县10000亩以上工程4处,5000亩以上工程11处,1000亩以上工程30处,成为岷县生态形象改善的样板和典型。
(四)历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实施情况
岷县2008—2014年全县累计完成巩固退耕还林成果8.7755万亩(其中补植补造4.1223万亩;林产品基地建设3.9022万亩;薪炭林基地建设0.75万亩。)
项目实施后,提高了我县退耕还林工程造林保存率4-6个百分点,既达到了巩固我县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成果的目的,又提高了森林覆盖率,同时减少了水土流失,对改善我县生态环境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为退耕农户增加经济收入,创造社会财富,从根本上解决了退耕农户的生存环境等当前和长远生活问题,确保退耕农户长远生计得到有效解决。同时增加了有林地面积,提高林地质量标准和防风固沙,保持水土流换,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更好地发挥其生态环保功效,改善生态环境。
林产品基地建设涉及2273户,平均每户2.6亩,项目建成后五年开始进入盛果期,每亩可沙棘果40公斤,每公斤按20元计算,每户可产生经济效益2080元,增加群众经济收入,创造社会财富。加快项目区向小康社会迈进的步伐,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为生态文明、社会文明和经济建设做出贡献。
8 实施岷县2008-2011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农户后续产业饲草料基地建设项目,我县因地制宜、科学布局,大力推广种植适宜当地生态条件的特色优势牧草,扶持退耕农户发展特色草产业和舍饲养殖业,多渠道解决了退耕农户的长远生计和经济发展问题,促进了工程区社会和谐发展,改善了当地草原生态环境。4个年度项目实施中,先后在十里、西寨、茶埠、秦许、寺沟、麻子川、西江、中寨、禾驮、申都、蒲麻、闾井、锁龙、马坞等14个乡镇的32个村、4923户退耕农户,累计建立饲草料基地28606亩;累计完成投资171.64万元,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五)全县土地利用现状
全县总面积536.03万亩,其中:林业用地228.17万亩,占全县总面积的42.6%;农业用地130.81万亩,占全县总面积的24.4%;牧业用地229.1万亩,占全县总面积的42.7%;其它用地12.73万亩,占全县总面积的2.4%。在林业用地中:有林地59.27万亩。灌木林92.68万亩;疏林地1.23万亩;未成林造林地5.94万亩;苗圃地0.0869万亩;林业生产辅助用地6.91万亩;宜林地21.1万亩。活立木蓄积769941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为28.4%。在农业用地中:25度以上的坡耕地22.43万亩,其中基本农田8.43万亩,非基本农田14万亩。可实施退耕还林还草的耕地14万亩,分布在18个乡镇,189个村,21916户。
二、编制依据
1、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农业部、国土资源部文件关于印发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西部[2014]1772号)
2、定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定发改投资〔2014〕850号文件《关于转下达新一轮退更换林还草工程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3、《退耕还林条例》;
4、《甘肃省新一轮退耕还林作业设计规范》;
5、《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06);
6、森林资源调查、土地资源利用调查、林地落界等成果资料。
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从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战略高度,着眼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战略举措,是我县贫困山区农民脱贫致富、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有效途径。全县各级部门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充分认识新一轮退耕还林(草)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抢抓新一轮退耕还林(草)工程实施的有利机遇,按照“统一标 10 准、农民自愿、政府助推、自我发展”的原则,开展政策宣传、摸底调查、规划设计等各项工作,为全县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草)工程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农民自愿,政府引导。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退不退耕,还林还是还草,种什么品种,由农民自己决定。各级政府要加强政策、规划引导,依靠科技进步,提供技术服务,切忌搞“一刀切”、强推强退。
——坚持尊重规律,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地理、气候和立地条件,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有条件的可实行林草结合(林草兼作),不再限定还生态林与经济林的比例,重在增加植被盖度。
——坚持严格范围,稳步推进。退耕还林还草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严格限定在25度以上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和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兼顾需要和可能,合理安排退耕还林还草的规模和进度。
——坚持加强监管,确保质量。建立健全退耕还林还草检查监督机制,对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实行有效监管。加强建档建制等基础工作,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四、总体规模和任务安排
(一)总体规模
岷县新一轮退耕地还林建设任务按照“自下而上、上下结 11 合”的方式,在农民自愿申报退耕还林还草任务的基础上,由
各村统计上报至各乡镇,各乡镇上报至县林业局,结合国土二调资料,各村、各乡镇25度以上坡耕地面积确定,到2020年,对全县具备条件的25度以上坡耕地14万亩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其中:退耕还林12.75万亩、还草1.25万亩。岷县2014年退耕还林建设任务总规模为4万亩,任务规模严格按照符合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要求的25度以上坡耕地统计。
(二)任务安排
综合考虑粮食安全、种苗和草种供应等情况,我县2014年度安排退耕还林任务4万亩;2015年安排退耕还林任务2万亩;2016年安排退耕还林任务2万亩;2017年安排退耕还林任务2万亩;2018年安排退耕还林任务2万亩;2019年安排退耕还林任务2万亩。全县2014年度安排退耕还草任务0.17万亩;2015年安排退耕还草任务0.17万亩;2016年安排退耕还草任务0.18万亩;2017年安排退耕还草任务0.18万亩;2018年安排退耕还草任务0.18万亩;2019年安排退耕还草任务0.18万亩;2020年安排退耕还草任务0.19万亩。
将全县25度以上坡耕地退耕还林和还草建设任务总规模14万亩全部分解到乡镇。
1、退耕还林12.75万亩。其中西寨镇0.6万亩(冷地村0.01万亩,关上村0.11万亩,大寨村0.04万亩,高石崖村0.02万 12 亩,大寺村0.08万亩,雪地河村0.03万亩,站桥村0.06万亩,坎丰村0.08万亩,上三族村0.03万亩,下三族村0.01万亩刘家堡村0.02万亩);十里镇0.48万亩(甘寨村0.02万亩,中寨村0.14万亩,三十里铺村0.01万亩,龙峰村0.05万亩,大沟寨村0.09万亩,十里村0.03万亩,小龙村0.02万亩,山底下村0.12万亩);清水乡2.59万亩(腊梅村0.03万亩,清水村0.01万亩,蒋家村0.05万亩,刘家村0.21万亩,三裕村0.33万亩,结布村0.15万亩,小湾村0.17万亩,一心村0.41万亩,沟里堡村0.14万亩,郭哈村0.04万亩,上跌马村0.01万亩,下跌马村0.02万亩,小红村0.01万亩,大沙漠村0.08万亩,上崖寺村0.08万亩,下崖寺村0.02万亩,板达口村0.07万亩,卢家堡村0.12万亩,张家堡村0.05万亩,永丰村0.16万亩,西林村0.36万亩,五星村0.02万亩,松树村0.09万亩,王家沟村0.03万亩);麻子川乡0.38万亩(上沟村0.20万亩,岭峰村0.05万亩,麻子川村0.02万亩,吴纳村0.03万亩,绿源村0.08万亩);秦许乡0.44万亩(下阿阳村0.01万亩,上阿阳村0.01万亩,秦许村0.01万亩,泥地族村0.13万亩,桥上村0.11万亩,鹿峰村0.06万亩,沙才村0.05万亩,马烨仓村0.02万亩,学寨村0.03万亩,包家沟村0.02万亩,百花村0.01万亩);寺沟乡0.48万亩(纸坊村0.02万亩,杨家堡村0.03万亩,老鸦山村0.01万亩,坞麻沟村0.01万亩,张麻路村0.03万亩,扎的村0.02万亩,朱麻滩村0.02万亩,寺沟村0.03万 13 亩,八步川村0.03万亩,绿沙村0.10万亩,多纳村0.04万亩,立珠村0.09万亩,立林村0.06万亩);岷阳镇0.13万亩(瓦窑沟村0.01万亩,南川村0.01万亩,东照村0.02万亩,洮珠村0.01万亩,龙潭村0.01万亩,陈家崖村0.03万亩,池那湾村0.03万亩);茶埠镇0.85万亩(湾山村0.01万亩,山那村0.05万亩,哈扎村0.01万亩,石咀村0.04万亩,甫里村0.05万亩,岳家湾村0.04万亩,大竜村0.06万亩,沟门村0.12万亩,高岸村0.16万亩,炭山村0.07万亩,耳阳村0.05万亩,谈河村0.11万亩,尹家村0.09万亩);禾驮乡1.48万亩(卓洛村0.04万亩,曙光村0.04万亩,随固村0.11万亩,安家山村0.02万亩,拉路村0.02万亩,立哈村0.03万亩,石门村0.02万亩,哈的哈村0.05万亩,山沟村0.33万亩,乔家沟村0.06万亩,禾驮村0.37万亩,义仁沟村0.11万亩,石家台村0.08万亩,牛沟村0.20万亩);梅川镇1.01万亩(红星村0.04万亩,文斗村0.06万亩,杏林村0.01万亩,牙利村0.02万亩,西坝村0.05万亩,康家山村0.04万亩,马场村0.01万亩,茶固滩村0.07万亩,支支路村0.05万亩,卜子沟村0.09万亩,白阳坡村0.03万亩,鹿扎村0.08万亩,老幼店村0.01万亩,大占寺村0.02万亩,马家沟村0.01万亩,小沟村0.01万亩,兴文村0.11万亩,底固村0.18万亩,他路村0.08万亩,辘辘村0.01万亩,方家山村0.01万亩,底堡池村0.01万亩,车路村0.01万亩);西江镇0.51万亩(团结村0.03万亩,南屏村 14 0.06万亩,中山村0.01万亩,浦洞村0.04万亩,牛坝村0.01万亩,瓦场村0.01万亩,大坪村0.12万亩,拉珠村0.02万亩,王伦村0.12万亩,青山村0.05万亩,哈岔村0.01万亩,铁池村0.03万亩);中寨镇2.08万亩(马崖村0.07万亩,红崖村0.03万亩,大哈村0.09万亩,扎拉村0.11万亩,古庄村0.22万亩,塔沟村0.14万亩,同兴村0.06万亩,扎马村0.20万亩,中寨村0.15万亩,古城村0.11万亩,川都村0.08万亩,小寨村0.26万亩,珠治村0.03万亩,虎龙村0.24万亩,出扎村0.14万亩,兴裕村0.06万亩,水坪村0.08万亩,峪谷村0.01万亩);维新乡1.72万亩(回沟村0.26万亩,西沟村0.17万亩,李子村0.02万亩,韭菜村0.04万亩,塔山村0.09万亩,卢家山村0.03万亩,卓坪村0.06万亩,马莲滩村0.04万亩,柳林村0.03万亩,元山村0.04万亩,坪上村0.04万亩,池滩村0.06万亩,大花门村0.22万亩,堡子村0.15万亩,下中寨村0.05万亩,武旗村0.12万亩,明泉村0.10万亩,兹纳村0.01万亩,周家村0.12万亩,纳子村0.08万亩)。
2、退耕还草1.25万亩。其中:麻子川乡0.15万亩(上沟村0.06万亩,吴纳村0.05万亩,绿源村0.04万亩);秦许乡0.15万亩(沙才村0.08万亩,马烨仓村0.07万亩);寺沟乡0.15万亩(多纳村0.04万亩,立珠村0.05万亩,立林村0.06万亩);茶埠镇0.15万亩(炭山村0.04万亩,耳阳村0.05万亩,尹家村0.06万亩);禾驮乡0.15万亩(随固村0.06万亩,15 石门村0.05万亩,哈的哈村0.04万亩);中寨镇0.15万亩(虎龙村0.03万亩,兴裕村0.06万亩,水坪村0.06万亩);维新乡0.35万亩(回沟村0.05万亩,西沟村0.05万亩,李子村0.05万亩,韭菜村0.05万亩,塔山村0.03万亩,马莲滩村0.03万亩,下中寨村0.03万亩,明泉村0.03万亩,周家村0.03万亩)。
五、建设内容
岷县25度以上坡耕地面积23.75万亩(其中基本农面积9.75万亩),需退耕还林面积12.75万亩、退耕还草面积1.25万亩。
(一)树种、草种选择:根据不同的区域类型和生态条件,对林种、草种进行合理调整配置,根据适地适树、适地适草的原则,选择生长迅速、稳定,寿命长的树种,在所定区域营造以落叶松、云杉、油松、樟子松为主的防护林;草种选择上,在南部迭藏河流域高寒阴湿区以种植岷山红三叶、岷山猫尾草为主,北部洮河流域半湿润区以种植紫花苜蓿、红豆草为主,在高海拔寒冷山区以种植披碱草、猫尾草为主。
(二)整地方式:
1、造林:鱼鳞坑(0.6×0.4米)、穴状(0.5×0.3米),沿等高线呈“品”字形排列。整地技术模式总体要求是“等高线,沿山转,长不限,远看一条线”,鱼鳞坑沿山形整地呈品字形布设,并按要求将鱼鳞坑边埂拍细夯实,以增加蓄水保水能力,防止雨水冲刷。
2、种草:播前深翻土地灭茬,同时施入适量农家肥和磷酸二铵作为基肥,然后耙耱,做到土块细碎、地面平整。
(三)造林密度:170株/亩,株行距2×2米;草种播量:岷山红三叶、岷山猫尾草、紫花苜蓿1公斤/亩,披碱草2公斤/亩,红豆草4公斤/亩。
(四)树种比例:针叶混交,混交比例2:1。牧草种植方式一般采用单播,也可混播(比例:豆科:禾本科=3︰7)。
(五)苗木规格:选用本县自产苗木,国标Ⅰ、Ⅱ级,严格产地检疫,严禁使用不合格苗木造林。所用苗木要求地径0.8公分以上,苗高在0.6-0.8米以上,根系完整,无机械损伤,无病虫害。牧草种子品质要求:播种国标Ⅰ、Ⅱ、Ⅲ级种子均可,严禁种植等外种子。
(六)造林方式:采用植苗造林,根据岷县各乡镇气候南北差异,立地条件不同,宜乔则乔、宜针则针、针叶混交、针阔混交相结合,混交模式为行间混交,栽植株行距为2×2米。牧草播种方式要根据地形条件选用条播、撒播方式。
(七)种苗供应: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种苗采购由县政府采购办进行统一采购,县纪委、县审计局、县物价局、县林业局等部门对苗木采购过程全程监督,县林业局对采购的苗木规格、质量、病虫害检疫等进行把关,按照苗木成活、适应性、乡土树种 17 造林等原因,优先考虑本地、就近苗木。
(八)栽植方法:栽植挖穴时先将表土放在一边,将心土挖出放在穴的下沿作为拦水埂,然后将表土填回坑内,采用“一埋二提三踏实四浇水”的工序。牧草播种方法:条播行距20-30厘米,撒播要求均匀;播种深度根据种子大小灵活掌握:岷山红三叶、岷山猫尾草、紫花苜蓿、披碱草播深1-2厘米,红豆草2-4厘米,播后轻耱一遍,使种子入土即可。
(九)抚育管理:采取抹牙、平茬复壮、松土、扩穴培土、割草等措施,并积极采取预防病虫鼠兔害的措施。项目区内设立标志牌,杜绝放牧,确定专职管护人员,加强林木管护。牧草田间管理措施:种子出苗后要及时观察,破除土表板结,利于出苗整齐;及时防除田间杂草、防治病虫鼠害,根据长势及时追肥,适时割草利用;禁止放牧,加强管护。
(十)时间安排:植树为春季,秋季视成活情况进行补植补造;牧草种植时间以春夏季抢墒播种为宜,秋播过迟则不利于安全越冬。
第6篇:退耕还林养殖实施方案
云南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养殖业建设项目
实施方案编制提纲(试行)
(本方案以县为单位、以行政村为单元进行编制)
项目摘要: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年限、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投资估算、效益分析等。
一、基本情况 1.1自然条件
包括所处地理位置、海拔、所属水土流失类型区,地质、地貌、气候、土壤、植被、有效积温等情况。
1.2社会经济状况
包括所辖乡(镇)、行政村个数、人口总量、农业人口、总耕地面积、农民人均耕地面积及农民人均纯收入状况等。
1.3全县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情况,全县畜牧业发展情况及群众建设积极性等。
1.4项目区情况(以行政村为单元)1.4.1自然条件及社会经济状况
1.4.2退耕还林实施情况。包括开始年限、退耕农户数、退耕面积、实施效果等。
1.4.3畜牧业发展情况。包括畜群结构、存出栏、牲畜人均占有、出栏率、基本设施和需求情况、发展潜力、发展畜牧业的积极性和迫切性等。
二、总体思路
包括编制依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等
三、项目建设布局和设计
3.1主要建设内容和总体规划设计(附规划图)
提出全县的建设任务(任务控制在省下达的任务计划以内),1 以行政村为单位,分解到各项目区(行政村),落实到户和地块。建设内容包括棚厩建设、青贮窖建设和饲料地建设。要求棚厩、青贮窖、饲料地建设配套进行。
3.2建设内容设计
3.2.1棚厩建设设计。包括棚厩建设选择依据和原则、分布、材料、建设标准及相应的设计图、平面图等。
3.2.2青贮窖设计。包括建设原则、分布、材料、技术要求、设计图等。
3.2.3饲料地设计。包括建设原则、分布。要明确到具体地块,并有明确的饲草料建设方案,包括草种、所需化肥、具体种植方法等。
四、建设进度与施工组织 4.1建设进度安排。
4.2施工组织。方案应说明施工条件、施工组织形式、施工季节安排、劳力和机械需要量、施工总工期等。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5.1棚厩建设面积及投资。5.2青贮窖建设任务及投资。5.3饲料地建设面积及投资。
资金来源: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养殖业建设工程,实行国家补助和退耕农户投入并举的原则。其中棚厩每平方米国家财政资金平均补助100元,青贮窖每立方米国家财政资金平均补助80元,饲料地每亩国家财政资金平均补助200元。
六、保障措施
6.1组织领导措施。包括项目建设实施组织机构,项目实施责任主体,领导责任;落实配套资金;制定建设管理制度等内容。
6.2政策保障措施。明晰他后续产业养殖业建设中退耕农户 2 的责、权,建、管责任落实,受益区群众投资、投劳的机制等。
6.3技术保证措施。包括项目建设的技术支撑、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农民技术培训、项目监测(饲草料地增产及生态效益监测等)等内容。
6.4资金管理措施。包括资金管理方式、监督措施,地方及群众筹资比例等。
6.5建设和运行管理措施。明确项目法人,推行项目招投标制、项目公示制、合同管理等制度,提出项目监理的方案。健全工程质量监督体系、工程检查、验收程序,明确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管理要求以及工程建后管护方案等。
七、效益分析
根据农业部《农业项目经济评价》分析计算经济、社会、生态三个方面的效益,做出定量和定性评价。
7.1经济效益。计算出项目实施后在增加牲畜存栏和出栏、提高群众经济收入等方面的直接效益。
7.2社会效益。分析预测项目实施后,对当地社会、经济、农业生产的作用与意义,可提供的社会就业人数,项目受益人群和受益面,农户增收和改善生活质量的具体情况。
7.3生态效益。分析评价工程实施后(特别是饲草料地建设)在水土保持等方面的效益。
1.附图(由项目县绘制):
1、后续产业养殖业建设工程项目区分布示意图(以县为单位)
2、工程典型设计图
附图应按常规通用图例和水土保持专业图例的统一规定绘制,乡(镇)级统一使用1:1万比例尺,县级统一使用1:5万 3 比例尺,形成《实施方案》时,统一压缩成A3纸的图幅。
2.附表:
1、项目区后续产业养殖业建设工程实施计划表(州市级汇总表)
2、项目县后续产业养殖业建设工程投资投劳概算总表(州市汇总表)
3、项目区后续产业养殖业建设工程实施计划表(县级汇总表)
4、项目县后续产业养殖业建设工程投资投劳概算表(县级汇总表)
5、项目区实施农户基本情况表
为了更好地发挥中央专项补贴资金的作用,市农业局要求各县区按照省政府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发展后续产业的要求,围绕农户生计、致富和发展问题,编制养殖业建设实施方案,适合养牛的地方以种草为主,适合养殖的地方以建青贮窖和饲料基地为主。
退耕还林作为国家惠民济民的一项重要措施实施十年以来,加快了土地绿化进程,增加了林草植被,退耕还林地区水土流失危害减轻。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大多数退耕农户仍然没有开辟出新的增收门路,一旦补助到期,则可能出现因地致贫、无地返贫甚至复耕的现象,解决好退耕农户的长远生计问题是非常急迫的。为此,国务院决定完善退耕还林政策,对退耕还林农户延长一个为期8年的补助周期,同时建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
扶持养殖产业发展,就是一项旨在解决退耕还林地区农户长远生计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据了解,我市将通过项目的实施,引导退耕区养殖业发展,增加退耕农户的经济收入,从而把退耕还林这一项荫及子孙、惠及万民的工程建设好、巩固好、发展好。
退耕还林重点地区今年将建基本口粮田1.72万亩
近日,市农业局召开专题会议,就未来8年全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基本口粮田进行部署安排。2009年,全市将完成1.72万亩建设任务。
按照省农业厅的安排,今年,我市将利用中央专项资金1023万元,在全市八县退耕还林重点地区建设基本口粮田1.72万亩。按照相关要求,建成后基本口粮田原则上亩产不低于400公斤。新修梯田选择在25度以下的坡耕地上进行,4 选择土质较好,坡度较缓、距村庄较近、邻近水源及交通便利的地块,并形成10亩以上规模;实施改造的地块沿等高线布设,大弯就势,小弯取直,按照先易后难、由近及远、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改造。
按照省农业厅要求,基本口粮田建设的实施必须坚持五项原则:
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将解决好退耕农户的长远生计问题作为重点,优先解决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户和生活困难退耕农户的问题。
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根据各县实际情况,在分析需求和建设可能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建设内容、规模,科学规划,协调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体现退耕农户意愿。坚持以人为本,体现退耕农户意愿的原则,切实维护退耕农户在口粮田建设实施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体现农户意愿。
坚持国家支持与退耕农户自我发展相结合。积极引导农户克服等、靠、要思想,动员退耕农户自力更生、艰苦创业,抓住国家扶持的机遇,全面完成人均1亩口粮田的建设任务,同时做好后续产业的发展,以增加自我发展的能力。
坚持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相同类型相对集中。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确保覆盖到相当比例的退耕农户,非退耕还林村不纳入实施范围。集中建设与分户建设相结合,相同类型相对集中。
第7篇: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方针政策,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针对退耕还林工程工作的特点,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生态效益优先与改善民生相结合,以退耕还林工程中的荒山造林、封山育林为重点,突出效益,以质量为核心,管理为重点,强化科技支撑,扎实、稳妥地推进全区退耕还林工程建设。
按照《全国造林技术规程》和《全国生态公益林建设标准
(一)》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主要造林树种的密度为:刺槐333株/亩,株行距为1×2米。侧柏222株/亩,株行距为1.5×2米。
⑺抚育管理:
①松土除草:造林后应及时进行松土除草。生态林仅限于树盘内松土除草,可降低费用,减少水土流失。造林头一年两次,以后每年一次,连续3—5年。
②补植补造:造林成活率偏低的造林地,应及时进行补植补栽。
③管护措施:对新造林地应及时落实管护人员,修订完善管护公约、实行封山禁牧,对有鼠害的要及时防治,确保造林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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