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2020-2021年采暖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2020-2021年采暖季洁净取暖工作,确保我镇广大群众清洁取暖、温暖过冬,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做好对实现“双代”清洁取暖方式以外的村的洁净煤推广工作。加大民用散煤源头治理,严禁劣质散煤流入,依法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劣质民用煤行为,严禁农户使用劣质煤取暖,实现清洁能源取暖全覆盖,确保广大群众温暖过冬、清洁过冬,安全过冬。
二、目标任务
2020-2021年采暖季,已完成双代改造村实现劣质散煤全替代,全部使用燃气及电取暖。未进行双代改造的村,大力推广使用洁净型煤,实现劣质散煤全替代。
三、工作要求
对“双代”等清洁取暖方式以外的村提前购置劣质煤(烟煤)的,应采取“等重量置换”的方式,进行回收替换洁净型煤,做到应收尽收;
对已完成“双代”改造的村扔存有劣质煤(烟煤)的,将按上级要求,结合有关部门进行收缴,不予置换洁净型煤。
2020-2021年取暖期居民实际购买型煤价格按600元/吨收取,原则上每户居民补贴不超过2吨,超出部分不再享受财政补贴。
四、责任要求
各村是清洁取暖工作的责任主体,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负责散煤替换、收缴和洁净煤推广等工作,特别要做好散煤及型煤置换回收的登记和上报;
对工作不到位、不负责任的村干部按照镇散煤管控考核办法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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