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坝县精准扶贫贷款项目实施方案
留坝县精准扶贫贷款项目实施方案 留坝县精准扶贫贷款 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5 号)和省扶贫领导小组《关于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陕扶发〔20**〕1 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快我县脱贫攻坚工作步伐,切实解决贫困户产业发展资金的问题,促进贫困户脱贫致富,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财政资金扶持为主导,以信贷资金市场化运作为基础,以建立有效风险防控机制为支撑,以扶贫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落实专项资金设立贷款风险基金,对贫困户实施“无担保、无抵押、据实贴息”的产业发展贷款。按照“企业+基地+贫困户”和“合作社+贫困户”模式,在龙头企业、合作社与贫困户之间逐步建立起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的产业体系和风险共担、利盈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帮助增加贫困户收入,确保实现全县 20**年整体脱贫目标。
二、实施范围与扶持产业 20**年至 20**年期间,在全县各村贫困人口中实施,兼顾本县扶贫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组织,保证每个贫困村有专业合作社或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发展特色产业。重点扶持中药材、食用菌、养殖、林果、蔬菜、旅游等产业及能够安置较多贫困户就业的其他劳动密集型产业。扶贫产业、企业由县扶贫办按照相关政策要求确定。
三、合作单位与支持产品 在全县商业银行中,实行公平、公开竞争,确定合作银行,负责本项目的业务办理。支持和鼓励其它商业银行参与,并执行相同政策。同时,鼓励银行积极推出更加优惠的金融扶贫政策。精准扶贫信贷产品主要分为“精准扶贫产业贷款、精准扶贫创业贷款、精准扶贫协会贷款”,分别支持个人类、公司(合作社)类和扶贫互助资金协会类客户,其中用于贫困户的贷款原则上占当年精准扶贫贷款总额的 80%以上。
(一)精准扶贫产业贷款 1.贷款对象:本县当年度在册贫困户。
2.审批程序:贫困户申请——镇政府(街道办)初审——县扶贫办审核——合作银行受理、审核、放贷。
3.主要用途:用于贫困户生产、经营的融资需求,主要包括:(1)从事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流通等生产经营活动;(2)从事运输、多种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产业链带动下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4.贷款额度:单笔贷款最高额度为 5 万元。
5.贷款期限:根据贷款项目生产周期、销售周期和贷款对象综合还款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期限不超过 2 年。
6.贷款利率:20**年执行月利率为 6.4‰,以后根据国家政策和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二)精准扶贫创业贷款 1.贷款对象:贫困户参与率达到**%以上,获得县级以上部门命名的本县扶贫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对贫困户有较大带动作用的农业产业化企业。
2.审批程序:企业(合作社)申请——镇政府(街道办)受理——联席会(县
财政局、扶贫办、镇政府、合作银行)初审——合作银行审核放贷。
3.贷款额度:根据客户提供抵押担保情况、生产经营状况、偿债能力、贷款真实需求、信用状况等因素确定,最高额度***万元。
4.贷款期限:根据贷款项目生产周期、销售周期和贷款对象综合还款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期限不超过 2 年。
5.贷款利率:20**年执行月利率为 6.5‰,以后根据国家政策和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三)精准扶贫协会贷款 1.贷款对象:村级扶贫互助资金协会和会员。
2.审批程序:村级扶贫互助资金协会会员发展产业项目需要资金,直接向协会提交贷款申请,由协会进行审查汇总后,统一向合作银行申请,然后再由协会向农户发放贷款和回收贷款。
3.贷款额度与期限:扶贫互助资金协会向合作银行申请的贷款以协会的本金作为担保金,银行按照不超过担保金总额的 5 倍发放贷款,放大协会资金量,协会按照章程再分贷给农户。农户单笔贷款额度不超过 5 万元,期限不超过 2 年。
4.贷款利率:合作银行向协会投放的贷款利率要优于同期贷款利率,利率差额部分归协会所有,作为协会运转费用。
四、运作模式与管理要求(一)精准扶贫贷款风险基金的筹措。20**年县上筹集资金***万元存入合作银行,建立留坝县精准扶贫贷款风险基金。基金存款计息在人民银行公布的现行存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 30%。县财政局将精准扶贫贷款风险基金存入银行进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并与银行签署合作协议。
(二)风险基金与银行放贷的比例。合作银行按照风险基金总额的 10 倍放大
贷款额度,投放专项贷款 5***万元左右。合作银行要本着保本微利、让利于民的基本原则,综合考虑自身资金及管理成本、贷款方式、风险水平等要素,在自身承受能力范围内实行最优惠利率。
(三)精准扶贫贷款风险基金的用途。
1.用于贫困户贷款呆坏账的核销; 2.用于符合风险基金管理使用的其他方面。
(四)精准扶贫贷款的贴息。由县财政局、扶贫办和合作银行共同制定《留坝县精准扶贫贷款贴息管理办法》。“精准扶贫产业贷款”和“精准扶贫协会贷款”中的贫困户贷款由县财政扶贫资金全额贴息,贴息期限为 1 年。银行按合同约定正常收取利息,财政局通过“一卡通”按年度向贫困户全额贴息。“精准扶贫创业贷款”按年利率 5%的标准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为 1 年。对同一笔贷款已享受国家优惠贴息的不得再享受精准扶贫贷款项目贴息。
(五)精准扶贫贷款呆坏账的核销。由县财政局、扶贫办和合作银行共同制定《留坝县精准扶贫贷款投放回收管理办法》。合作银行按风险基金的一定比例提取呆坏账准备金,精准扶贫贷款形成的贷款本息损失,由县扶贫办、财政局共同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核,经审核确认该银行无道德风险和管理责任的前提下,从呆坏账准备金进行补偿。贫困户贷款本金风险实行责任分担,其中财政风险基金承担**%,银行承担**%。
五、工作要求(一)明确工作责任。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调、银行运作”的原则,各镇(街道办)承担精准扶贫贷款项目的主体责任,负责做好贫困户的身份审定、产业项目、贷款金额、贴息兑现等主要环节工作;县扶贫办负责精准扶贫贷款项目的牵头组织协调,做好政策制定、监督检查、考核评比等相关工作;县财政局负责
做好资金筹措相关工作;合作银行负责做好贫困户诚信度、项目效益考察和贷款的发放、回收、管理等工作。建立县、镇(办)、银行精准扶贫贷款一站式服务绿色通道。各镇(街道办)要成立精准扶贫贷款工作组,确保规范管理,提高效率。
(二)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精准扶贫贷款联动协调机制。县扶贫、财政、合作银行等部门和各镇(街道办)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作配合,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相关工作,督查精准扶贫贷款项目开展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沟通,妥善应对。二是建立精准扶贫贷款信用体系和公示机制。各镇(街道办)要成立信用小组,由镇村干部、银行业务人员组成,对贷款对象的身份、资格、产业项目、经济效益等初审,对通过申请的农户,在镇村政务公开栏和留坝县扶贫开发网站上公示。同时,每年对诚实守信、按期还款的农户及恶意拖欠贷款的农户进行公示。三是建立金融服务的统计分析机制。创新金融机构支持贫困户产业发展的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将考核与金融优惠措施挂钩,逐步形成督事、评绩、考人“三位一体”的考核机制。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镇(街道办)、各相关部门要认真了解致策,分析政策,吃透政策,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标语等多种形式进村入户宣传精准扶贫贷款项目的相关政策,确保家喻户晓,充分激发和调动贫困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骗取贷款的农户、企业、合作社坚决如数清收,并依法追究责任;对认真履行还款责任的在下次贷款中给予优先考虑;对贯彻落实此项工作措施得力的部门、个人给予表彰,对阻碍此项工作进行的单位、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的追究责任。同时,要总结典型经验与做法,全面推动此项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
版权声明:
1.大文斗范文网的资料来自互联网以及用户的投稿,用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免费阅览。
2.《留坝县精准扶贫贷款项目实施方案》一文的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转载或引用时请保留版权信息。
3.如果本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会及时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