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指引
2 篇 2020 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指引
篇一:2020 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范围
三、工作目标
四、主要措施
五、工作要求
篇二:
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指引
一、落实“ “ 四方责任”,明确各方职责
二、加强源头管控
三、做好货物仓储运输环节防控
四、强化市场销售环节管控
五、加强从业人员的日常防控
五、加强冷链食品及存储运输环节的预防性消毒
六、核酸检测阳性产品的处置措施
篇一:2020 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进一步防范进口食品污染输入
风险,确保疫情及时发现,防止疫情通过冷库、冷链物流企业等进口冷冻食品贮藏、运输、加工和销售场所传播,根据《XX 区进一步加强进口冷冻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扎实推进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积极落实 XX 区长提出的“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强进口冷链肉类监督检测、建立冷冻食品疫情防控工作规范”的工作部署,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千方百计防止疫情反弹,实现对进口食品贮藏、运输加工和销售场所全链条、全覆盖疫情防控。
二、工作范围
XX 街道辖区贮藏、运输、加工和销售进口食品(以进口冷冻肉制品、水产品为主、进口水果为辅)的冷库、冷链物流企业、农贸市场、食品生产企业、商场超市等场所。
三、工作目标
在《XX 区加强进口冷冻肉制品和水产品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中进口冷冻肉制品和水产品相关场所“三强化三覆盖”的基础上,做到进一步完善核酸检测机制,建立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环境消杀监督评价通报机制,加强冷链物流车辆监管,将冷库等重点场所摸排纳入社区网格排查范围,开展打击走私肉制品、水产品违法行为专
项行动,强化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应急处置。
有效防范由被污染的进口冷冻肉制品和水产品输入发生新冠肺炎病毒感染和疫情传播的潜在风险,巩固我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果。
四、主要措施
(一)将冷库等重点场所摸排纳入社区网格排查范围
当前冷库等重点场所无需进行登记、注册,且多位于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等偏僻地带,隐蔽性强,为准确掌握辖区内实际从事冷库储存、租赁等主体数量、名单、位置分布,各社区工作站将冷库等重点场所纳入摸排范围,定期梳理相关主体情况,确保“应纳尽纳”“应检尽检”,实现对辖区冷库等重点场所全覆盖监管和检测,防止遗漏。
(各社区工作站牵头,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安监办、XX 市场监督管理所、XX 卫监所配合)
(二)进一步完善核酸检测机制
配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XX 监管局对辖区进口肉制品、水产品和水果等纳入每周核酸检测范围,进一步提升核酸检测覆盖面,加大风险防控力度(XX 市场监督管理所牵头,食环中心、XX 卫监所、各社区协助);
按照“应检尽检”“愿检尽检” “动态管理”的原则,对人员、环境、场所发生变化时,建议应及时调整检测对象和范围,确保不漏检(XX 市场监督管理所牵头,经科办、交安委办、各社区协助);
针对从业人员、产品、环境核酸的采样、检测具有专业性强的特点,区卫健、疾控部门研究制定针对第三方核酸检测机构的质量监督和抽查制度,确保核酸采样、检测过程合规,采
样全面、科学,有效发挥检测的效果(社会事务办、XX 卫监所牵头,XX 市场监督管理所、食环中心、各社区协助)。
(三)加强冷链物流车辆监管
根据《XX 省冷链行业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 的工作要求,配合市交通运输局 XX 管理局加强对冷链运输、冷链仓储、冷链物流节点、冷链集散配送、冷链采购、冷链包装、第三方冷链物流及配套服务企业等监管,重点加强对冷链物流车辆的备案管理和定点监管,按照《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同时,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发现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可疑车辆要立即通报街道工作专班及上级主管部门,及时做好应急处置。
(交安委办牵头,经科办、XX 市场监督管理所、XX 卫监所、各社区协助)
(四)建立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环境消杀监督评价通报 机制
根据“XX 肺炎防控组〔2020〕 XX 号”中《农贸市场等各类市场预防新冠肺炎疫情卫生清洁消毒指引》 的工作要求,配合区卫健局(区爱卫办)
对重点场所环境消杀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定期通报消杀效果评估情况,确保重点场所环境消杀质量。
(城管办<爱卫办>)
牵头,执法队、XX 市场监督管理所、各社区协助)
(五)开展打击走私肉制品、水产品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配合区打私办开展打击走私肉品水产品违法行为 专项行动,切断非法传播渠道,降低病毒传播风险。
(维稳综治办牵头,水
径派出所、经科办、XX 市场监督管理所、各社区协助)
(六)强化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应急处置
为科学、规范、有序地预防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可能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事件,指导和规范行业做好环境卫生整治,有效防治疫情。
按照省农贸市场疫情防控专班的要求,按照“部门监管、加强协作、外堵输入、内防扩散、科学应对、果断处置”工作原则,配合区卫健局开展辖区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应急演练,提升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处置能力和水平。
(社会事务办、XX 卫监所牵头,食环中心、XX 市场监督管理所、各社区等单位协助)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疫情防控新阶段,各单位要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认真贯彻落实区长提出的三点工作要求,“一把手”要亲自抓,持续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街道强化生鲜、冷冻畜禽肉类、进口水果等重点品种和农批市场、农贸市场、大型商超、大型餐饮、冻库、学校食堂(集中供餐配送单位)
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办公室(以下简称专班办公室)
要督促各单位重点落实进口肉制品、水产品疫情防控工作。
各单位协同合作,切实履行防控责任,以督促办,抓紧抓实抓细各项工作。
(二)突出问题导向,认真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结合行业监管实际,针对进口食品重点环节、重
点品种、重点内容及重点区域场所 XX 入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发现一般违法行为要及时处理,督促马上整改。
对严重违法行为要立案查处、从重从快处理。
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
(三)注重多方配合,形成防控合力 XX 市场监督管理所、社会事务办、XX 卫监所、经济科技办公室、各社区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联动,统筹做好本辖区贮藏、运输、加工和销售进口食品的冷库、冷链物流企业、农贸市场、食品生产企业、商场超市等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实现数据、信息的互联互通;
引导各类场所落实主体责任,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通过进口冷冻肉制品和水产品贮藏、运输、加工和销售等场所传播。
(四)认真梳理总结,加强信息报送各部门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对接街道强化生鲜、冷冻畜禽肉类、进口水果等重点品种和农批市场、农贸市场、大型商超、大型餐饮、冻库、学校食堂(集中供餐配送单位)
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专班数据报送工作,于每月 月 底前向专班办公室报送当月 工作情况(邮箱:
XXX)。如发现突发情况必须立即上报街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街道专班办公室。
篇二:
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指引
一、落实“ “ 四方责任”,明确各方职责
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京政发〔2020〕 2 号)和《关于
落实“四方责任” 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场所和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20〕 4 号)精神要求,进口 冷链食品经营者、经营单位、行业主管部门以及辖区政府部门要加强对进口 冷链食品的日常管理,明确自身责任,开展防控工作。
二、加强源头管控
行业主管部门要部署力量,对所有进口 的冷藏、冷冻的食品加严检验检疫;
对货物外包装、货物表面采样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并根据不同货物特性采集货物本体样本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做好货物转运存放区域、运输工具、货物外包装及其他相关用品用具的清洁和消毒。
三、做好货物仓储运输环节防控
入关后的冷链食品在运输环节中应严格执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进口 货物转运防控指引》 相关规定。
仓储物流单位日常要保持环境清洁,做好预防性消毒,并对重点部位抽样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四、强化市场销售环节管控
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零售企业、大型连锁超市及售卖网点等食品流通各环节的经营管理者应严格执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本市商品交易市场防控指引》 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批发市场经营防控指引》。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零售企业、大型连锁超市及售卖网点等食品流通各环节的经营管理者应做好进口
冷链食品的入库索证工作,建立台账,做到所有货品可溯源。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零售企业、大型连锁超市及售卖网点等食品流通各环节的经营管理者,应将进口 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纳入到本单位(部门)
重点抽样检测的范畴,并参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单位(部门)
制定防控工作方案的指引》 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现可疑污染物时,应及时启动应急处置方案,避免污染扩大。
五、加强从业人员的日常防控
建立从业人员体温监测等健康监测制度,利用“北京健康宝” 等手段,实行“绿码” 上岗制。
若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要求其不得带病上班,并参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公众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后的就诊指引》 就医。
因病缺勤人员应主动向单位报备缺勤原因和健康状况,单位应做好记录。从业人员在岗时应当根据岗位需要正确佩戴口 罩、手套等,做好个人防护。
其它场合的个人防护可参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公众佩戴口 罩指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市内公共交通防控指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公众一般防控指引》 等相关指引。
六、加强冷链食品及存储运输环节的预防性消毒
在严格执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农贸市场消毒指引》 和《冰箱冰柜清洁消毒指引》 的基础上,应加强货物转运存放区域、运输工具、货物外包装及其他相关用品用具的清洁和消毒。
1.货物转运存放区域对进口 冷链食品等货物转运存放区域的地面、墙壁、称量工具、运输盛放容器等相关用品用具,使用 500~1000mg/L 的含氯消毒液充分喷洒或擦拭消毒,消毒作用 30 分钟,清水擦拭干净。货物转运存放区域的门把手、电梯按键、楼梯扶手等经常触碰的物体表面可用 500mg/L 的含氯消毒液、75%酒精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 30 分钟后清水擦拭干净。
2.运输工具运输进口 冷链食品 的货车、手推车等运输工具可使用 500~1000mg/L 的含氯消毒液充分喷洒消毒,作用 30 分钟。
3.货物外包装货物外包装可使用 500mg/L 的含氯消毒液充分喷洒或擦拭消毒,作用 30 分钟。
4.其他区域及相关用品用具其他区域及相关用品用具的消毒可参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农贸市场消毒指引》 执行。
七、核酸检测阳性产品的处置措施
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零售企业、大型连锁超市及售卖网点等食品流通各环节的经营管理者一旦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的产品,要迅速启动本单位(部门)
制定的应急预案,及时报告,并对相关阳性产品采取临时封存等措施。核酸检测阳性的产品按照医疗废弃物集中转运处理,应使用双层黄色垃圾袋盛装,封口 严密,避免运输过程溢洒或泄露。参与核酸检测阳性产品 清运工作的人员 应做好个人防护,建议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医用防护口 罩、护目 镜或防护面屏、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等。
必须好好读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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