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镇脱贫攻坚清查工作方案
全镇脱贫攻坚清查工作方案 1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家、省市县安排部署,扎实做好“两不愁、三保障”问题排查冲刺清零,确保高质量实现稳定脱贫目标,顺利接受国家脱贫攻坚普查,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组织开展脱贫攻坚清查行动,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把短板补得再扎实一些,把基础打得再牢靠一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要求,组织开展脱贫攻坚清查行动,对标对表查找“两不愁三保障”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弱项短板,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升脱贫攻坚质量,为接受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奠定坚实的基础,确保向党中央和省委、市、县委以及全镇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清查范围、目标和任务 本次清查覆盖全镇 26 个行政村、20xx 年底 4785 户 16497 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工作目标和任务是:
(一)行政村。逐村逐项填写《行政村普查表》,对标对表贫困村脱贫退出标准,认真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6 月底前整改到位。
(二)建档立卡户。核准贫困户基本信息,逐户逐项填写《建档立卡户普查表》,对标对表贫困人口脱贫标准,认真核对,摸清脱贫攻坚各项情况,督促加快“3+1”冲刺清零后续行动和“5+1”专项提升行动工作进度,按照“账实相符”、“账账相符”的原则,6 月底前全部达到脱贫标准。
三、进度安排(一)动员培训(4 月 30 日前)。具体工作任务是:一是制定清查工作方案。起草制定全镇脱贫攻坚清查工作方案,明确脱贫攻坚清查工作任务目标和具体安排。二是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召开脱贫攻坚清查工作动员部署大会进行宣传动员和安排部署。三是开展人员培训。对全镇镇村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及所有帮扶责任人开展培训,镇级培训到各驻村帮扶工作队全体成员、大靖镇所有帮扶责任
人及各村村干部。各驻村工作队负责培训到市县帮扶单位的各帮扶责任人。
(二)清查入户(5 月 1 日-5 月 15 日)。具体工作任务是:各村、各驻村帮扶工作队、帮扶单位帮扶责任人要按照《清查工作方案》要求,进村入户开展清查工作。依据“省精准扶贫手机 APP”信息(账号和密码由镇扶贫站提供),检查核准贫困户基础信息,填写所帮扶户《建档立卡户普查表》,镇上干部和驻村帮扶工作的成员联系户要求在 5 月 10 日前核实完成,市县部门帮扶干部联系户于 5 月 15 前入户完成核实,并提交签字后的清查表。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具体负责本村清查工作组织实施,做好入户协调工作,审核各帮扶责任人填写的《建档立卡户普查表》,梳理发现问题台账,细化工作责任,督促整改落实。清查资料报乡镇梳理、汇总,安排整改问题。
(三)清查检查(5 月 10 日-25 日)。具体工作任务是:各清查督导工作组做好统筹协调,按照入户核查的方式,集中督导核查《建档立卡户普查表》填写是否完善,填写信息是否准确。特别是入户阶段发现的问题要跟进督促落实,确保整改到位,入户核查比列不少于贫困户的 30%。
(四)汇总分析(5 月 20 日-31 日)。具体工作任务是:坚持问题导向,清查督导工作组通过入户检查,整理发现问题,总结清查入户工作,梳理问题清单,移交各村,各驻村工作队,各村要即知即改。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深入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分类推进整改。
(五)整改提升(5 月 1 日-6 月 30 日)。具体工作任务是:承担清查工作责任人,要对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梳理问题清单,边清查、边反馈,及时反馈各村整改落实。要做到细查快补,针对清查出来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逐村逐户采取有效举措进行整改和查漏补缺。可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不等不靠;
需一定时间整改的,制定详细整改措施,落实责任,推进整改;
需协调镇级层面整改的,及时反馈镇清查督导工作组协调整改落实。各类清查问题务必在 6 月底前整改到位,坚决杜绝敷衍应付和弄虚作假。
四、清查内容 以普查表为主要内容,围绕建档立卡户家庭基本情况、人均收入、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及增收产业、易地扶贫搬迁、兜底保障进行全面清查。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核查存在的问题。
(一)基础信息。全面核查贫困户基本信息,看姓名、人口、身份证号等信息是否准确,针对贫困户家庭人口变化、户籍变更等情况,查动态管理工作是否按时到位,是否存在家庭常住人口未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因婚嫁迁户人员、死亡人员、户籍迁转人员未及时进行自然减少和因新生、婚嫁、户籍迁入未进行自然增加的情况,系统人口与家庭实际人口是否一致。
(二)“两不愁”情况。围绕农户收入达标、人人实现吃穿不愁的标准,查有无增收产业;
查收入是否达标,是否人人吃穿不愁;
查是否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否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入股协议是否规范,分红收益是否按期落实;
查培训就业、务工流向及收入情况,培训是否精准,公益性岗位协议是否规范齐全。
(三)“三保障”情况。
1.义务教育保障。围绕农村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有学上、在上学、上得起学、上好学、人民满意的目标,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是否在校接受教育,是否享受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资助政策;
查是否对适龄残疾儿童采取适合的方式送教上门,且学生和家长满意;
查是否对特殊困难家庭适龄儿童就学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关爱措施;
查适龄儿童就学率、资助覆盖率、政策知晓率是否达到“三个百分百”。
2.基本医疗保障。围绕农村人口有地方看病、看得起病、看病方便、看病能报销和基本政策落实,查农户是否按期限、分年度缴纳医疗保险,是否有缴费凭证,是否漏保或异地参保;
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一二类低保户、五保户、孤儿、计生两户、重度(一二级)残疾人、优抚对象是否按政策落实参保缴费补贴;
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是否达到全覆盖;
查住院家庭成员是否按现行政策报销医药费用,是否有报销凭证;
查家庭成员是否患有慢特病,是否办理慢病证,是否正常使用;
危重病人是否得到及时救治。
3.住房安全保障。围绕农户住房全覆盖鉴定、居住安全、政策落实、危改需求等方面,查农户主要居住用房是否经过鉴定,户内是否有住房鉴定报告;
查农
户房屋现状,墙体或房屋主要承重构件是否存在开裂现象、屋顶或墙体是否渗(漏)水、地基是否存在塌陷;
查看房屋鉴定报告与房屋实际是否相符,鉴定结论是否规范;
核对农户信息、房屋照片、判定级别等是否与实际相符。
(四)饮水安全。聚焦农户水量够用、取水方便、水质达标、供水保证率、用水方式和运维管护六个环节,查集中供水是否进行水质检测,村级是否有监测报告,是否符合《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有关规定;
查水窖、小电井、引泉、大口井等其它用水是否干净、无杂质,用水方式和取水是否方便,符合饮水安全标准;
查是否存在季节性断水现象,累计缺水时间是否超过一个月;
查村级运行管理、维修养护、应急抢修等保障机制是否建立健全。
(五)易地扶贫搬迁。围绕搬迁入住、旧房拆除、宅基地腾退复垦、安全隐患排查四个环节,查搬迁户是否实打实搬迁入住、是否存在“两头跑”现象;
查搬迁户是否存在“占新”不拆旧、房屋空置;
查搬迁入住后房屋是否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和供水、排水不畅问题;
查搬迁后是否有稳定增收产业或就业增收门路;
查是否有第三方《住房质量安全等级认定(鉴定)表》或《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工程验收移交表》。
(六)兜底保障。围绕全面落实综合社会保障政策,查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是否全部纳入低保覆盖范围,落实兜底脱贫政策;
查是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返贫人口纳入救助范围;
查鳏寡孤独、残疾人、精神障碍患者、留守儿童和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两不愁三保障”是否达标,是否落实关爱帮扶措施;
查各类兜底保障和救助资金是否按期足额发放到位。
(七)精准帮扶。查贫困户各项扶贫、帮扶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是否将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动态管理,是否及时将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纳入帮扶范围,实施精准帮扶;
查是否精准制定“一户一策”脱贫(巩固提升)计划,落实帮扶措施,并进行动态更新;
查对有需求的贫困户是否落实扶贫小额贷款续贷政策,是否存在贷款逾期和使用不精准等突出问题;
查帮扶单位、帮扶责任人是否按要求落实“四个不摘”,帮扶工作是否断档。
(八)到户资料。查贫困户户内档案资料是否按照目录清单整理规范齐全;
查到户资料数据信息采集填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及时进行动态更新;
精准扶贫政策落实到户清单填写是否完整,是否存在错项漏项;
户内档案资料相互之间、与精准扶贫政策落实到户清单之间、与贫困户现场询问信息是否一致、是否相互印证;
查农户大门醒目位置是否悬挂“农村安全饮水标识牌”和“安全住房标识牌”。
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脱贫攻坚清查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和调度下进行。落实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各包片领导包抓村责任制,各包村领导要统筹安排,靠前指挥主动担责,推进落实;
落实清查督导工作组监督职责,督促指导,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镇上统筹成立 6 个清查督导工作组,各包村领导担任清查督导工作组组长,工作组成员由县上派驻督导组成员、镇扶贫站及相关站所干部组成,督导组全程开展督促检查,若在国家普查期间发现问题同时追究督导人员责任。同时督导组督导期间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防控工作。落实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帮扶干部清查工作具体责任,深入农户,核实情况;
镇扶贫办业务指导。
(二)强化统筹衔接。各村、各驻村帮扶工作队要统筹安排,把握好重要环节和关键时间节点,压实推进各项工作,不走弯路。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清查工作要侧重发现问题,逐村逐户逐人核查贫困人口饮水安全、住房安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是否有保障。要把清查工作与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有效结合起来,理清关系、精心部署,一体谋划、协同推进,避免出现“两张皮”、工作重复开展,减轻工作负担。要把清查工作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同脱贫攻坚专项巡视、考核、督导、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结合起来,推动脱贫攻坚清查各类问题整改到位。
(三)靠实工作责任。各村、各驻村帮扶工作队要强化责任意识,吃透领会精神,准确把握工作意图,站在为群众负责、为脱贫攻坚大局负责的高度,认真扎实开展清查。清查督导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工作组成员自觉服从工作安排,自觉履职担责,求真务实,较真碰硬,坚决防止走过场、图形式,客观真实反映村组、贫困户在“两不愁三保障”中存在的问题和弱项短板,确保清查工作务实、过程扎实、结果真实。
(四)严明纪律要求。实行“乡镇党委政府负总责,驻村帮扶工作队对村,帮扶责任人对户”的清查责任体系。清查过程中,镇扶贫站负责提供各村建档立卡户国扶系统打印的基础信息简表,坚持以“询问、查看、对比”的方式看实际、问实情,同时与信息简表和户内资料相互印证。按照“谁清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发现问题,落实整改。清查人员对清查工作负责,各驻村帮扶工作队、各村对整改落实负责,清查后若被国家或省市县督查发现同类问题,镇上将严肃问责,同时倒查追究清查人员的责任。
全镇脱贫攻坚清查工作方案 2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全镇脱贫攻坚质量和水平,确保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脱贫攻坚新部署新要求,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贫困户脱贫条件;
聚焦“三精准”、“三落实”,巩固提升工作质量。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精准帮扶,对建档立卡户脱贫、贫困村出列、扶贫项目建设等方面开展全面排查,从严查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所排查出的问题,逐村逐户逐人逐项整改清零、对账销号,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收官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时间安排
20xx 年 3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
三、工作内容
(一)2014 年以来脱贫攻坚“回头看” 核查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情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实现情况、主要收入来源、获得帮扶和参与脱贫攻坚项目情况、2015 年以来实施的扶贫项目建设及运营情况、行政村“双基”建设情况等。具体分为两大类 3 个方面:
1.贫困对象“回头看”(1)建档立卡贫困户“回头看”。主要包括①核查错评、错退,户内多人、漏人和漏评情况和基本信息准确性;
②核查“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实现情况和保障质量;
③核查获得帮扶和参与脱贫攻坚项目落实情况和帮扶措施、政策落实情况;
④核查贫困户主要收入来源,分析贫困户收入来源结构,收入是否有长期稳定性。⑤核查脱贫户脱贫质量和后续帮扶情况,未脱贫户重点核查帮扶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能实现稳定脱贫。
(2)村居脱贫攻坚工作“回头看”。主要核查①脱贫攻坚档案整建。②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③村级组织建设。④驻村帮扶(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联系单位)。⑤扶贫项目建设和管理。⑥村集体经济收入。⑦人居环境整治。⑧村干部业务能力。贫困村除了核查上述 8 项目内容外,重点围绕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
有 1 项特色产业且运营情况、带贫减贫情况良好;
村集体有稳定经济收入来源,年收入不少于 5 万元以上;
村内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明显改善等出列 4 条标准,核查贫困村出列后巩固提升情况。
2.扶贫项目建设及运营情况“回头看” 核查 2015 年以来扶贫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带贫减贫等情况。一是核查项目政策落实、资金监管、摘帽不摘政策等情况。二是核查项目建设、项目运营、后续管护等情况。
(1)项目申报方面,是否流程规范、材料是否齐全。
(2)项目实施方面,是否程序规范、档案是否完备。
(3)项目效益方面,是否产生预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效益质量如何。
(4)项目带动方面,是否带动村集体、贫困户增收,增收质量如何。
(5)项目后续管护方面,是否合法合规、是否落实监管机制,是否管护到位。
(6)项目库建设方面,是否符合实际、质量如何。
(二)20xx 年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 1.核查贫困户 20xx 年度扶贫手册填写情况、帮扶措施、帮扶成效落实情况。
2.逐户核查 20xx 年“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落实情况,核查脱贫人口后续帮扶情况,未脱贫人口帮扶措施落实情况。
3.贫困村 20xx 年帮扶计划制定及落实情况。
4.有扶贫开发任务的村 20xx 年项目谋划及建设情况。
5.五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完成情况。
四、工作方法
(一)数据来源。贫困对象“回头看”数据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为基础,对系统内涉及的贫困户、有扶贫开发任务的村、扶贫资金项目进行全面核查。数据截止时间 20xx 年 12 月 31 日。
(二)操作方法。以自查和核查相结合方式进行,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3 月 1 日—8 日。①对 2014 年以来建档立卡户的自查,由村(居)两委和驻村工作队组织帮扶责任人和联系人,按照帮扶、联系名单逐户自查。②对村居进行自查,由村居“两委”和驻村工作队自查。③贫困县退出自查,由村居“两委”和驻村工作队自查。④对 2015 年度以来扶贫项目建设及运营情况自查,由镇项目核查组负责。⑤对村居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自查,由镇扶贫资金核查组负责。
第二阶段:镇级核查 3 月 9 日-14 日,由镇扶贫工作站和涉及的相关部门对第一阶段自查情况进行核实,各村居、部门和责任人同步整改;
3 月 15 日-31日对核查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3 月 31 日前整改完毕。
第三阶段:县级核查 4 月 1 日—15 日。由县核查组进行实地核查。
五、工作保障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镇成立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推进大排查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明确职责,分工落实 1、镇班子成员对联系村居工作推进落实负领导责任,签字确认表格上报,督查推进工作开展,督促落实问题整改。
2、包村干部和村居党组织书记对本村居工作开展负主要责任,统筹组织推
进工作的开展落实。
3、镇工作站和各村居扶贫专干分别对镇村两级的业务工作负直接责任。
4、镇级帮扶责任人和机关单位帮扶责任人的联系人服从村居工作安排,对帮扶、联系的贫困户自查和整改负第一责任。
2017年脱贫攻坚督查工作方案
6 2017年脱贫攻坚督查工作方案2017年是xx县实施“十三五”精准扶贫规划最为重要的一年,是扶贫攻坚工作的决胜之年、验收之年,全县计划实现脱贫人口x人。为了全面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全县整体脱贫目标任务,根据《xx省脱贫攻坚督导工作手册》要求,结合全县工作实际,特制订本督查工作方案。
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以贯彻落实xx县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暨方洼村脱贫攻坚经验交流会精神为抓手、为载体,对全县x个乡镇、x个贫困村,以及非贫困村的脱贫攻坚工作,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督促检查,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总结典型经验,改进工作作风,确保打赢2017年脱贫攻坚决胜战。
二、组织保障
为加强脱贫攻坚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脱贫攻坚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郭xx 副组长:陈xx刘xx 成 员:薛xx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雷成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张峰、张志杰、冯松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三个督查小组:
第一督查小组组长:彭xx 副组长:刘xx 成 员:刘xx 督查对象:扶贫办、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第二督查小组组长:马xx 副组长:杨xx 成 员:裴xx 督查对象:人社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茶办、科技局
第三督查小组组长:舒世远 副组长:薛xx 成 员:刘xx 沈立巧
督查对象:县委农办、教体局、广新局、林业局、旅游局、供电公司 三、督查内容
积极配合搞好国家、省、市脱贫攻坚检查督查工作。同时,结合全县扶贫工作实际,重点督查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精准识别情况
1.是否按照《xx省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及管理办法》规定,落实识别原则、识别标准、识别方法、识别程序;
2.县、乡、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资料(即:“一户九表”)是否规范;
3.扶贫开发建档立卡数据库使用维护情况是否有专人负责并动态管理。
(二)精准帮扶情况
1.扶贫政策落实和扶贫项目实施情况,项目招标、施工进度、工程质量、报账、档案收集等是否规范;
2.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派驻与开展工作是否尽职尽责;
3.派驻单位、帮扶责任人履行帮扶责任情况;
4.贫困群众对第一书记、帮扶责任人满意情况。
(三)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1.财政资金投入、使用情况是否规范;
2.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3.光政〔2016〕47号关于产业带贫执行情况,企业带贫是否履行签约职责。
(四)贫困退出、减贫成效情况
1.2014、201、2016年度脱贫贫困村、贫困人口是否达到《xx省贫困退出实施办法》确定的脱贫标准;
2.贫困村、贫困人口退出程序规范及档案收集情况;
3.受帮扶救助的贫困村、贫困人口满意情况。
(五)县直单位帮扶情况
制定年度帮扶计划和措施情况,帮扶台账建立情况,派驻第一书记情况,按帮扶台账明确的时间节点完成帮扶任务情况。
(六)其他需要督查的工作情况 四、督查方式
(一)定期督查。每两个月集中督查一次。定期督查时,由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列出督查任务清单,对照任务清单,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走访座谈、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进村入户调查时,每个乡镇至少抽查一个村,每个村至少走访户贫困户,对调查户“六个精准”落实情况,县乡负责同志、村第一书记、督查组长要逐一签字备查。每个督查组要形成督查报告,交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汇总通报及县纪检联合督查组核实问责。
(二)不定期督查。采取不打招呼,不找干部带路,不确定督查时间的形式随机进行。以中办、省办挂职干部牵头负责为主,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参与,对于督查发现的问题,立即移交县纪检监察联合督查组核实问责。
(三)领导督查。县处级领导干部结合分管工作开展情况及联系乡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坚持问题导向,推进薄弱环节的解决。对一般性问题,即时指出,严肃批评,明确要求,核实整改;
对发现的典型问题,移交县纪检监察联合督查组问责。
(四)集中督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以贫困人口退出为目标,组织两次集中督查,查退出标准、退出程序、退出档案、退出满意度,宣传政策,演练群众迎接检查及评估的准备情况。
五、时间安排 督查工作原则上安排在双月下旬,遇节假日或周末随机调整。
六、结果运用
一是点名通报制度。对工作推进较好的予以表扬,工作开展滞后的通报批评。二是纳入年终考核。对因工作滞后被通报批评的,严格按照年终考核规定扣减考核分值。三是移交问责。对督查中发现慢作为、乱作为和不作为,导致工作严重滞后或出现问题的,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照程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四是媒体曝光。县电视台、xx通讯、xx网等媒体开辟专栏,对督查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专题报道和宣传。
七、工作要求
(一)每个督查组确定1名联系人,负责日常工作联络。
(二)定期督查结束后,每个督查组及时完成督查情况报告(分为督查基本情况、入户访谈情况、存在问题、整改要求),上报脱贫攻坚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xx,邮箱:xx),经汇总后形成督查通报,上报县主要领导并在电视台通报。
(三)各督查组严格按照督查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开展督查工作,严防走过场。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相关规定精神,轻车简从,务求实效。
版权声明:
1.大文斗范文网的资料来自互联网以及用户的投稿,用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免费阅览。
2.《全镇脱贫攻坚清查工作方案》一文的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转载或引用时请保留版权信息。
3.如果本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会及时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