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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张帅26258 | 发布时间:2023-08-18 14:18:33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区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切实加强对全区学校教师的统筹管理,实现教师由“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提升和增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与内在活力,根据驿城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驿文﹝2023﹞22号《〈区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特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精神,按照“以人为本、总量控制、统筹使用、合理配置”的原则,加强教师统筹管理,推进校长、教师交流体制改革,创新用人机制,提高教师资源使用效益,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二、成立组织

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机关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驿城区教育局推进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区管校聘” 管理改革工作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人事股, 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具体工作任务。成立争议仲裁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信访室,负责仲裁教师反映的在“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中的问题和争议。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筹兼顾,平稳推进。把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 管理改革与教育综合改革等协同配套、统筹推进、稳步实施。

(二)坚持以人为本,激发活力。突出校长、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校长和教师的主观能动性,激发校长与教师队伍活力。

(三)坚持公平公正,规范有序。依法依规公开实施方案、工作流程和动态信息,规范程序,严肃纪律,强化监督。

四、参加范围

全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职工(包括普通高中、初中、小学)。

五、工作流程

(一)核定总量

区委编办会同区教育局,在机构编制总量调控的前提下,下发全区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总数;区人社局依据区委编办下发的全区学校教职工编制总数,核定全区学校教师岗位设置总数。编制数量和岗位总数由区教育局统一管理使用,并根据教师聘任情况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二)科学设岗

各学校按照规定的课程设置标准、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标准和学校领导职数、内设机构以及岗位设置比例等,结合学校办学规模、教职工编制、师资结构,合理配置教学、教辅、工勤等岗位,严格控制非教学岗位比例。针对农村学校体音美及外语、信息技术、劳动教育等教师不足问题,各中心校可采取“一校设编(岗)、多校使用、巡回走教”等办法,以乡镇(街道)中心校为单位、以教师工作量为依据合理配置教师。中小学校的管理工作尽可能由教师兼任,后勤服务工作应逐步实行社会化。确需配备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其占教职工的比例,高中一般不超过15%,初中一般不超过12%,小学一般不超过9%。

(三)岗位竞聘

1.校长聘用。区直学校校长(科级以下)由区教育局组织考核,局党组任命、聘任;副校长在征求校长意见的基础上由区教育局组织考核,局党组任命、聘任。乡镇(街道)小学校长(园长)由中心校组织考核、任命、聘任。原则上3年一个任期,连续在一个学校不超过2个任期,最长不超过3个任期。各中心校选拔小学校长前要向教育局上报选拔方案,经批准后实施,人选确定后要及时将人员名单上报教育局备案。深化校长职级制改革。

2.明确岗位职责。各学校要科学制定教学、教辅、工勤等岗位职责,修订完善岗位职责说明书,明确各岗位资格和条件。制定岗位职责时,既要有统一基本要求(如工作量、考勤、班主任工作等),又要体现不同岗位职责的特点。

3.制定竞聘方案。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师资队伍实际,制定、细化教职工岗位竞聘方案等,并经校长办公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等审议,经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通过,公示无异议报区教育局备案,由学校组织实施。

4.直接聘用。直接聘用指截止到聘任当年的8月31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3年的教师、处于孕期、哺乳期或因重大疾病(参照人社薪〔2014〕6号文件精神执行)、经教育局批准的“两区支教”教师、借用的教育教学管理人员等特殊情况不宜交流的教师,经个人申请、单位同意公示后,可不参与交流,直接聘用到学校设置的直聘岗位,签定聘用合同,合同聘用期限为一年。学校直聘人员岗位需报区教育局批准。符合直接聘用规定的教职工若不满意学校安排的岗位,也可参加竞聘上岗,因此空置的直聘岗位可进行调整。

5.校内竞聘。各学校根据直聘结果公布剩余所需岗位名称、数量、条件、工作量和岗位职责。通过教师提出申请、资格审查、公开竞聘等程序,在本校内竞聘上岗。教职工的竞聘要注重工作实绩和业务能力,不能简单依靠民主评议结果。可按照先竞聘教学岗位,再竞聘非教学岗位的顺序;或者按照工作量大小的顺序,实施分轮竞聘,做到人岗相适,优化学科教师结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现任课教师、获得综合表彰或教学方面荣誉称号获得者以及在教学、班级管理等方面成绩优异的教师。学校中层干部的竞聘由校长主持,依照公示岗位及任职条件、个人申报、资格审核、公开竞聘、全体教职工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程序进行。

6.跨校竞聘。跨校竞聘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校内竞聘结束后,集团化学校各分校之间进行跨校竞聘。第二阶段各学校(集团)将本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跨校竞聘方案报区教育局,教育局根据校内竞聘落聘人员及直接报名参与跨校竞聘人员情况,推荐上述人员参与跨校竞聘。校内竞聘落聘人员、直接报名参与跨校竞聘人员根据统一公布的跨校竞聘教师岗位设置,提出申请后参与跨校竞聘。各学校必须在本校校内竞聘后,本校岗位尚有空缺的情况下,接收跨校竞聘申请。跨校竞聘需提供原学校出具的未在本学校聘任证明和工作业绩鉴定、考评结果,且只限报一所学校。教师跨校竞聘成功的,同步调整人事关系。

7.统筹调剂。校内竞聘和跨校竞聘结束后,对于未参加竞聘和竞聘后未上岗的教师,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统筹调剂安排工作岗位,确保教师队伍稳定。

竞聘完成后,聘任学校依法与受聘教师签订聘任合同,享受合同确定的岗位工资待遇。聘期原则上为三年。

新聘的初任教师实行1年试用期制度。合同期满后,学校根据教职工岗位履职及考核情况,组织聘用合同的续签或岗位竞聘。

(四)完善考核

各学校以《驿城区教职工考核评价指导意见》为依据,以师德师风、考勤、工作量、业绩为核心,根据不同岗位职责和岗位特点制定本学校具体考核办法,完善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等多方参与的教师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办法、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等。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调整、绩效工资分配、职称评聘和续签聘用合同的重要依据。

(五)退出机制

对未能竞聘上岗且不服从组织统筹调剂安排工作的、待岗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人员,按照《实施意见》进行管理。

对没有竞聘上岗且不服从组织统筹调剂安排工作的,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待岗培训,培训期间承担原学校安排的工作任务,只发放基本工资,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不能参加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各级各类评优,日常管理由学校负责。待岗培训期累计不超过12个月,经待岗培训后可参与春季补聘及第二年竞聘,第二年仍不能竞聘上岗的办理解聘手续。

(六)规范实施

各学校竞聘工作必须充分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竞聘结果和考核结果,原则上须公示5个工作日。建立校内协调机制,畅通教职工诉求途径,协调解决争议问题,切实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准备

1.召开教师“区管校聘” 管理改革动员会,广泛宣传,统一思想,安排部署教师“区管校聘” 管理改革工作。

2.区教育局制定教师“区管校聘” 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摸清底数,梳理问题,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3.区教育局会同区委编办、区人社局核定全区学校编制总数和岗位设置总数。

4.各学校制定、完善校内竞聘方案、岗位职责和考核方案等,经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报区教育局备案。

(二)组织实施

1.各学校按照本单位校内竞聘方案实施校内竞聘,并做好教师聘用情况统计,与校内竞聘后空岗情况一并报区教育局备案。

2.区教育局先公布各学校空缺岗位,然后根据校内竞聘落聘人员及直接报名参与跨校竞聘人员情况,推荐上述人员参与跨校竞聘。校内竞聘落聘人员、直接报名参与跨校竞聘人员根据统一公布的跨校竞聘教师岗位设置,提出申请后参与跨校竞聘。各学校必须在校内竞聘后,本校岗位尚有空缺的情况下,接收跨校竞聘申请。跨校竞聘只限报一所学校。教师跨校竞聘成功的,同步调整人事关系。

3.跨校竞聘未成功人员,由区教育局统筹调剂安排工作岗位,确保教师队伍稳定。

对不服从区教育局统筹调剂的人员,自当学年度起在原学校纳入待岗人员管理。

4.根据竞聘结果,各学校依法依规与各类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享受合同确定的岗位工资待遇。聘用合同一式两份,由聘用学校及本人各存一份。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实施“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学校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小组,建立校内联动工作机制,共同做好教师聘用各项工作。要成立以支部或工会负责人为组长的争议仲裁领导小组,解决在竞聘上岗工作中存在的争议和问题。

(二)认真筹备,精心组织

各学校要根据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认真筹备,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深入细致做好舆论宣传、政策解释等工作,政策知晓率要达到100%。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引导广大教职工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努力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

(三)严格程序,规范操作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规范程序,严肃纪律,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切实保证教职工的知情权,维护好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以权谋私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做好预案,平稳推进

各学校对“校聘”工作要充分论证,提前研判,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做好预案。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五)梳理问题,认真总结

各学校结合本校“校聘”工作开展情况,尤其针对教师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制订、校内竞聘、跨校竞聘等具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梳理总结。

八、其他事项

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实行区级统筹、学校为主、分级实施的工作机制。各学校要参照本《方案》,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方案,按时开展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各学校对跨校竞聘人员要一视同仁,不能区别对待,比如职评计分时在原单位取得的业绩和荣誉要以客观合理的方式予以计算。

2023年 月 日印发

附件

区 “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

进度安排表

时 间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8月初

下发局《工作实施方案》

教育局

8.14

确定直聘人员

各学校

8.15-8.19

制定本学校教师“区管校聘”实施细则

各学校

讨论、审议、公示、上报方案

各学校

8月20日

确认直聘人员

教育局

召开动员大会,公布岗位和竞聘条件

各学校

8.21—8.22

校内竞聘

各学校

8.23—8.24

学校跨校竞聘、统筹调剂

学校、教育局

8.25-8.29

聘任结果公示

各学校

8.30—8.31

上报聘任结果,签订聘任合同

各学校

9.1—9.10

各学校聘任结果汇总,编制、岗位分配使用情况上报编办、人社、财政部门备案

教育局、编办

人社局、财政局

9月底前

办理跨校竞聘人员人事关系

教育局

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

2021年XX区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

县管校聘实施方案

​中心学校教师“县管校聘”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县管校聘改革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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