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导师制”实施方案
建德市大同初级中学全员“德育导师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为指导,整合教育资源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心理健康、行为规范等方面“一对一”的指导,构建“以人为本”的学校德育管理工作新模式,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新局面,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我校“德育导师制”实施方案。
二、目的意义
“德育导师制”是学校落实全员德育的重要抓手,实施“德育导师制”,开展以师生平等对话,沟通、理解、帮助为特征的个别教育,使每一位教师成为若干名学生学习、生活、思想、心理等方面的导师。目的是动员多方力量,整合多种资源,努力做到不使一个学生掉队,形成学校“全员育人”的局面;实施亲情化和个性化的德育,进一步融洽师生关系,提高德育的实效性。
三、主要职责:
德育导师要有重点地与部分学生结对,进行经常性的思想道德、心理健康、行为习惯的培养引导,并对全体学生的学习、生活等多方面进行关心和帮助。
按照对学生“思想引导、心理疏导、生活指导、学力辅导”的要求,德育导师的主要职责是:
(1)关注受导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上的细节表现,帮助、指导受导学生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2)关心受导学生的身心健康,对受导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健康指导;
(3)关心受导学生的学业进步及个性特长发展,指导学生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能力;
(4)指导受导学生合理安排课余生活,引导受导学生参加积极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
(5)经常与受导学生家长及其它科任教师沟通,全面了解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各方面表现。
四、德育“导师制”工作制度
(1)档案制度。
为每个受导学生建立档案,跟踪指导。
(2)谈心与汇报制度
“德育导师”每周至少一次与学生进行个别谈心,并要求学生每周一次向“导师”汇报生活学习情况,导师应及时记录。
(3)会诊制度
由班主任组织召开定期或不定期的班级德育会议,本班级的导师一起交流、讨论,针对存在的情况,研究对策,发挥“整体、合作、优化”的功能。
(4)家访联络制度
德育导师必须对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有清晰的了解,对其家庭情况进行简要分析。建立不定期的家访联络制度,密切联系,指导家庭教育,共商教育之策。原则上每月与家长联络一次,每学期进行一次家访。
(5)廉洁自律制度。
不要求学生、家长为自己办私事,不以任何形式向家长索取报酬,谢绝家长的请吃请喝。
建德市大同初级中学
202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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