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大工程安全旁站方案
洛阳建业定鼎府四地块(六期)项目
危大工程安全旁站方案
编 制 人:
审 批 人:
开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洛阳建业定鼎府四地块(六期)监理项目部
年 月 日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洛阳建业定鼎府四地块(六期)项目
(2)、建设地点:洛阳建业定鼎府四号地块六期项目场地位于洛阳老城区。场地北侧为魏紫路,南侧为琴书路,西侧为经七路,东侧为经八路,魏子路、经七路、经八路为已修建现状道路,琴书路为规划道路。具体详总平面定位图。
(3)、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二级,结构设计基准期50年,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基础设计等级甲级,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为B级,结构重要性系数为1.0。
本工程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0g,设计地震分组第二组,建筑场地类别为II类,屋面防水等级为一级,建筑耐火等级地上地下均为一级。
二、旁站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安全生产法》;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
(5)、《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
(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7)、《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8)、《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1);
(9)、《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10)、《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2012);
(11)、《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导则》;
(12)、《洛阳建业定鼎府四地块(六期)项目监理规划》;
(13)、《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14)、其它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
三、安全监理目标
监督施工单位操作规范,安全措施做到位,无任何施工安全事故发生。
四、安全旁站监理的主要范围及内容
针对本工程项目的特点,项目监理部将认真组织监理人员对该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的关键部位实施现场跟班旁站监理。安全旁站监理的主要范围及内容如下:
(1)、土方开挖、基坑支护
(2)、脚手架搭设与拆除
(3)、塔吊安装和拆除及顶升作业(塔吊基础砼的浇筑);
(4)、外用电梯、吊篮(含电动吊篮)安装、拆除和试运行。
五、安全监理旁站的程序
(1)、施工单位必须根据项目监理部制定的旁站监理方案,在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施工前24小时书面通知工程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施工单位需要旁站监理的书面通知后,安排旁站监理人员,并进行旁站监理技术交底,配备必要的旁站监理设施。
(2)、旁站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人员组织情况,机械、设备、材料到位情况进行检查。旁站过程要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相关文件要求进行检查。
(3)、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内容实施旁站监理工作,并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4)、旁站监理过程中,旁站人员发现施工安全隐患时,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上报,总监采取应急措施或暂停施工。问题处理后做好旁站监理记录旁站人员及施工企业人员签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旁站结束后,旁站监理人员、施工方安全员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
六、安全监理旁站人员的主要职责
(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安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及施工机械运转等施工准备情况。
(2)、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建筑强制性标准情况进行全过程现场跟班监督。
(3)、核查进场施工机械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4)、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旁站记录应如实准确,且须由监理人员和施工企业现场安全员签字,否则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5)、旁站监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如发现施工企业有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安全事故的,应当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6)、做好旁站过程的交接工作。
(7)、旁站工作完成后,及时向项目监理部提交完整、准确的旁站记录。
七、旁站监理的工作内容:
(1)、核查塔吊、施工电梯等的安装、拆卸单位及人员是否有相关资质证件和上岗证。
(2)、检查是否使用合格的构配件和设备。
(3)、检查是否按照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施工方案)。
(4)、施工单位有关现场管理人员,安全员是否在岗。
(5)、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施工工艺要求,特殊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6)、施工环境对施工安全是否产生不利影响。
(7)、施工过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较大安全隐患,旁站人员应采用拍照等手段予以记录备案。
八、安全旁站监理制度
(1)、制定安全旁站监理计划或方案,明确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和旁站监理人员的职责。
(2)、总监理工程师应按安全旁站监理计划或方案,安排安全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监理的旁站、巡视监督工作,并检查实施情况。
(3)、安全旁站监理一般由监理员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执行。
(4)、实行旁站监理的工序,按照《建设工程施工旁站监理范围》方案的要求执行。旁站监理人员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指令施工方予以纠正,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或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它应急措施。
(5)、实行安全旁站监理的工序,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作技术(或安全)交底。
(6)、对于重大危险源部位,应有针对性的旁站、巡视监理方案,并明确各专业工程的安全旁站、巡视监理的施工作业控制点及要求。
(7)、检查承包商是否按照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及施工方案组织施工,通过旁站监理,可以随时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每一环节。
(8)、旁站监理人员应将旁站监理情况填入安全旁站记录及监理日志中。
九、安全监理旁站的具体要求
(一)、土方工程
(1)、土方开挖前检查施工单位的准备工作是否充分,基坑支护方案是否审批,机械进场是否报批,土方开挖方案是否合理。
(2)、土方挖掘方法、挖掘顺序应根据支护方案和降排水要求进行,当采用局部或全部放坡开挖时,放坡坡度应满足其稳定性要求。
(3)、挖掘应自上而下进行,严禁先挖坡脚。软土基坑无可靠措施时应分层均衡开挖,层高不宜超过1m。土方每次开挖深度和挖掘顺序必须按设计要求。坑(槽)沟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不得停放机械。
(4)、严格控制每次开挖深度,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进行放坡及边坡支护。
(5)、当基坑开挖深度大于相邻建筑的基础深度时,应保持一定距离或采取边坡支撑加固措施,并进行沉降和移位观测。
(6)、施工中如发现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所在地有关部门处理,严禁随意敲击或玩弄。
(7)、挖土机作业的边坡应验算其稳定性,当不能满足时,应采取加固措施。在停机作业面以下挖土应选用反铲或拉铲作业,当使用正铲作业时,挖掘深度应严格按其说明书规定进行。有支撑的基坑使用机械挖掘时,应防止作业中碰撞支撑。
(8)、配合挖土机作业人员,应在其作业半径以外工作,当挖土机停止回转并制动后,方可进入作业半径内工作。
(9)、开挖至坑底标高后,应及时进行下道工序基础工程施工,减少暴露时间。如不能立即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应预留300mm厚的覆盖层。
(10)、当基坑施工深度超过2m时,坑边应按照高处作业的要求设置临边防护,作业人员上下应有专用梯道。当深基坑施工中形成的立体交叉作业时,应合理布局基位、人员、运输通道,并设置防止落物伤害的防护层。
(二)脚手架安装与拆除
(1)脚手架安装
1、搭设脚手架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训练和体格查验考核,持特种作业证方可上岗。如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及其他不适宜高处作业人员,一律不准从事搭拆作业。
2、进入作业区域,必须戴安全帽,带工具袋,悬空危险作业,必须先挂扣安全带,严禁穿拖鞋、赤脚或硬底鞋上棚架操作。严禁作业中吸烟,严禁酒后作业。
3、架设用的材料及扣件的规格和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技术规定和施工方案的要求,不准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扣件,不准钢、竹材料混搭。
4、架子地基应平整夯实,并找平后,加设垫木、垫板或底座。不得在未经处理的起伏不平和软硬不一的地面上直接搭设脚手架。不准用红砖作垫块。
5、严格按照脚手架搭设方案规定的构造尺寸进行搭设,控制好立杆的垂直偏差和横杆的水平偏差,并确保节点连接达到要求(绑好,拧紧或插挂好);垂直度<1/1000,绝对值不大于15cm。
6、首层、顶层和施工作业层必须有脚手板铺满,铺平铺稳,保证有3个支撑点绑扎牢固,不得有探头板。架体与建筑之间应逐层进行封闭(用水平网或板)。
7、传递杆件料具,不准碰触压钩搭高低压电源线和电气设备。
8、搭设过程中要及时设置联墙杆、斜撑杆、剪刀撑、插地杆以及必要的卸荷吊索,保证架体剪刀撑与地面夹角不小于45°,不大于60°。
9、立网拉挂平整顺直,网连接材料要符合要求。
10、脚手架与建筑物之间每高4m,水平每隔7m应设置一道牢固的连接点,高层建筑工程的外脚手架应用刚性连墙杆,总高度超过100m时,应增设抗拔措施。
11、内排柱离建筑物不得大于200mm。
12、架上堆放材料、工具等荷载不得超过3kN/m。
13、钢管脚手架必须有良好可靠的防雷的接地,高于四周建筑物的脚手架应设避雷装置。
14、外脚手架搭设要有经审批的施工方案,每次搭高必须保持高于作业面1.2m以上,分段搭设完毕后应进行检查,分段量化验收,检查合格才能使用,不合格不准交付使用。
15、在脚手架外侧搭设卸料平台时,操作人员必须先系扣好安全带。
16、搭设上落人员的斜梯与地面或水平夹角20°左右,踏步间距不大于30cm,不准搭在靠高压一侧。
17、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时,禁止在脚手架上作业,并将脚手架与建筑物拉结牢固。
(2)脚手架拆除
1、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作业。
2、拆除现场必须设警戒区域,张挂醒目的警戒标志,警戒区域内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或脚手架下方继续组织施工。地面监护人员必须履行职责,高层建筑脚手架拆除,应配备良好的通讯装置。
3、仔细检查吊运机械包括索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运机械不允许搭设在脚手架上,应另立设置。
4、如遇强风、大雨等特殊气候,不应进行脚手架的拆除。夜间实施拆除作业,应具备良好的照明设备。
5、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应严格按高处作业规定执行和遵守安全纪律、拆除工艺要求。
6、建筑物体内所有窗户必须关闭锁好,不允许向外开启或向外伸挑物件。
7、临街搭设脚手架时,外侧应有防止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
8、拆除人员进入岗位后,先进行检查,加固松动部位,清除步层内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块。所有清理物应安全输送至地面,严禁高处抛掷。
9、按搭设的反程序进行拆除,即安全网→挡脚板→防护栏杆→搁栅→斜拉杆、连墙杆→大横杆→小横杆→立杆。
10、不允许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时拆除(踏步式)。认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
11、所有连墙杆、斜拉杆、隔排措施、登高措施必须随脚手架步层拆除同步进行下降。不准先行拆除。
12、所有杆件与扣件,在拆除时应分离,不允许杆件上附着扣件输送地面,或两杆同时拆下输送地面。
13、所有脚手板拆除,应自外向里竖立、搬运,防止自里向外翻起后,脚手板垃圾物件直接从高处坠落伤人。
14、脚手架内必须使用电焊气割工艺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特殊工种的要求和消防规定执行。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配备料斗(桶),防止火星和切割物溅落。严禁无证动用焊割工具。
15、当日完工后,应仔细检查岗位周围情况,如发现留有隐患的部位,应及时进行修复或继续完成至一个程序,一个部位的结束,方可撤离岗位。
16、输送至地面的所有杆件、扣件等物体,应按类堆放整理。
17、当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拆除作业。雨后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
(三)、 外用施工电梯安装与拆除
建筑工程大型机械设备中的垂直运输设备,主要指塔吊、施工用室外人货电梯设备,它们主要是担负垂直输送材料和供施工人员上下各层。
(1)、旁站监理范围
1、审查大型机械设备安装与拆除的施工单位的资质,安装人员的上岗证。
2、审查安装和拆除方案,并督促施工方按方案施工。
3、检查安装条件及拆除条件。
4、对安装拆除的全过程进行旁站监理。
(2)、旁站监理内容
1、检查设备基础:设备应装在可靠的基础上,基础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和稳定性,并设有良好的排水措施。
2、检查设备部件及整机是好率:设备在安装和使用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和维修、保养,确保设备完好,未经检修、保养的设备不能使用。
3、监督施工人员:严格遵照设备的安装程序和规定,进行设备的安装和接高搭设工作。应有安装许可证,安装及拆除应有专人负责及指挥。
4、监督施工方确保架设过程中的安全:
1、检查安全围挡来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2、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
3、按规定及时设置临时支撑,缆绳或附墙拉结装置。
4、统一指挥下作业。
5、安装区域内停止进行有碍确保架设安全的其他作业。
5、设备安装完毕后,监理人员全面检查安装(搭设)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并及时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
6、设备使用完毕,督促施工方按拆除方案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做好围栏等保安措施后,再进行拆除工作。
7、设备拆除过程监理人员随时检查安全措施及保安人员指挥调度工作。
(3)、外用电梯安装程序:
将部件运至安装地点 装底笼和二层标准节 装梯笼 接高标准节并随设附墙支撑 安配重。
电梯安装,拆除应按所用电梯的安装拆除说明书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拆除程序与安装的程序相反。
(4)、外用施工电梯安全要求:
1、地基予埋件必须牢固可靠,外笼底盘与基础表面接触良好。
2、确保导轨架的垂直度。
3、连接螺栓必须加弹簧垫圈拧紧。
4、齿条与齿轮间齿顶间隙为2.1~2.4mm。
5、插入接头应涂钙基润滑脂。
6、站台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和两边设栏杆。
(四)、塔吊安装与拆除
(1)、起重机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2)、起重机拆装前,应按照出厂有关规定,编制拆装作业方法、质量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拆装作业技术方案,并向全体作业人员交底。
(3)、拆装作业前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路基和轨道铺设或混凝土基础应符合技术要求。
2、对所拆装起重机的各机构、各部位、结构焊缝、重要部位螺栓、销轴、卷扬机构和钢丝绳、吊钩、吊具以及电气设备、线路等进行检查,使隐患排除于拆装作业之前。
3、对自升塔式起重机顶升液压系统的液压缸和油管、顶升套架结构、导向轮、顶升撑脚(爬爪)等进行检查,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4、对采用旋转塔身法所用的主副地锚架、起落塔身卷扬钢丝绳以及起升机构制动系统等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5、对拆装人员所使用的工具、安全带、安全帽等进行检查,不合格者立即更换。
6、检查拆装作业中配备的起重机、运输汽车等辅助机械应状态良好,技术性能应保证拆装作业的需要。
7、拆装现场电源电压、运输道路、作业场地等应具备拆装作业条件。
8、安全监督岗的设置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已达到要求。
(4)、起重机的拆装作业应在白天进行,当遇大风、浓雾和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5)、指挥人员应熟悉拆装作业方案,遵守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使用明确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所有参与拆装作业的人员,都应听从指挥,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有错误时,应停止作业,待联系清楚后再进行。
(6)、拆装人员在进入工作现场时,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当发现异常情况或疑难问题时,应及时向技术负责人反映,不得自行其是,应防止处理不当而造成事故。
(7)、在拆装上回转、小车变幅的起重臂时,应根据出厂说明书的拆装要求进行,并应保持起重机的平衡。
(8)、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的结构,应使用原厂制造的连接螺栓,自制螺栓应有质量合格的试验证明,否则不得使用。连接螺栓时,应采用扭矩扳手或专用扳手,并应按装配技术要求拧紧。
(9)、在拆装作业过程中,当遇天气剧变、突然停电、机械故障等意外情况,短时间不能继续作业时,必须使已拆装的部位达到稳定状态并固定牢靠,经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方可停止作业。
(10)、安装起重机时,必须将大车行走缓冲止档器和限位开关碰块安装牢固可靠,并应将各部位的栏杆、平台、扶杆、护圈等安全防护装置装齐。
(11)、在拆装因损坏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用正常方法拆卸的起重机时,必须按照技术部门批准的安全拆卸方案进行。
(12)、起重机安装过程中,必须分阶段进行技术检验。整机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各机构动作应正确、平稳、无异向,制动可靠,各安全装置应灵敏有效;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和基础平面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4/1000,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应填写检验记录,经技术负责人审查签证后,方可交付使用。
十、旁站监理使用表格
使用政府监督部门专用表格或监理专用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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