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优化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的方案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优化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的方案
各县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州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和全国、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各县指挥部、州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定不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定不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坚定不移贯彻“动态清零”总方针,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二、优化调整防控措施
自即日起,各县指挥部、州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对以下优化调整的防控措施立即执行。
(一)密切接触者管理措施
1.将原有密切接触者管理措施由“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
2.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以“上门采样”的方式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3.对现隔离管控已满5天不足7天密接人员,立即解除集中隔离管理措施,按照优化调整后的措施执行。凡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仍实行集中隔离,居家隔离人员由所在社区、村、单位落实管理责任,并通过人防、技防结合等多种方式加强人员监督。
责任单位:各县指挥部,州卫生健康委
(二)不再判定密接的密接
1.根据流调情况,及时准确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判定密接的密接。
2.对已判定密接的密接,并进行管控的人员当即研判予以解除。
责任单位:各县指挥部,州卫生健康委
(三)高风险区外溢人员管理措施
1.将高风险区外溢人员“7天集中隔离”调整为“7天居家隔离”。
2.居家隔离第1、3、5、7天,以“上门采样”的方式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3.对已集中隔离的高风险外溢人员及时调整为居家隔离。凡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仍实行集中隔离。
责任单位:各县指挥部,州卫生健康委
(四)风险区划定管理措施
1.将风险区由“高、中、低”三类调整为“高、低”两类,不再划分中风险区。
2.根据流调情况,原则上将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高风险区一般以单元、楼栋、庄廓为单位划定,不得随意扩大。高风险区所在县的其他地区划定为低风险区。
3.高风险区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符合解封条件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
4.对已划定的中风险区,由县指挥部重新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科学研判,仍存在疫情传播风险的调整为高风险区,风险较低或已无风险的降为低风险区。
责任单位:各县指挥部,州指挥部办公室
(五)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管理
1.对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定点医院、方舱医院、发热门诊、集中隔离点、两站一场、“落地检”服务点、医废处置中心等)从业人员由“7天集中隔离或7天居家隔离”调整为“5天居家健康监测”。
2.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第1、3、5天,以“上门采样”的方式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3.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做到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不前往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餐活动。人员所在社区、村、单位应落实管理责任,加强人员监督。
责任单位:各县指挥部,州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六)核酸检测管理措施
1.没有发生疫情的地区严格按照第九版防控方案确定的范围对风险岗位、重点人员开展核酸检测,不得扩大核酸检测范围。
2.存在感染来源和传播链条不清、社区传播时间较长等疫情底数不清时可开展区域全员核酸检测,其他情况一般不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3.各县指挥部、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切实压实重点人群管理的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的各类重点人群实行“应检必检、全员覆盖”
4.对省外来返人员、省内疫情高发地来返人员开展“落地检”,合理设置“落地检”采样点,提高采样、检测质量和效率,确保结果快出、尽早发现、及时报告、快速处置。
责任单位:各县指挥部,州卫生健康委、州教育局、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牧科技局、州文体旅游广电局、州市场监管局、州邮政管理局等成员单位
三、落实落细工作措施
各县指挥部、州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坚持底线思维,突出问题导向,把握关键环节,做好优化调整措施实施中的有序工作衔接,确保疫情风险总体可控。
(一)提升医疗资源能力
1.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和省指挥部印发的相关要求,细化本辖区新冠肺炎病人分级分类诊疗方案。
2.各类医疗机构在现有院感防控预案、应急处置方案基础上,结合当前病毒特性和医院实际,完善发生疫情和医务人员感染的处置方案,并常态化开展医务人员全员培训和卫生应急演练。
3.各级指挥部应进一步盘点现有住院床位、重症床位,测算血透、发热、各类重症等特殊需要床位数,进行收治床位的资源扩充。统筹加快方舱医院建设,增强救治能力。
责任单位:各县指挥部,州卫生健康委
(二)有序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1.持续加快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加快提高疫苗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特别是老年人群加强免疫接种工作,确保年底前老年人群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达到91.2%以上。
2.根据国家、省指挥部工作安排,有序推进新冠疫苗第四剂接种工作。
责任单位:各县指挥部
(三)加大新冠肺炎治疗相关药物储备
各县指挥部、州级定点医院和方舱医院要做好救治药物储备,满足患者用药需求,尤其是重症高风险和老年患者治疗需求。持续发挥中藏医药的独特优势,做好有效中藏医药方药的储备。同时,也要加强急救药品和医疗设备的储备。
责任单位:各县指挥部
(四)进一步强化重点机构和重点人群管理
1.进一步摸清空巢独居老年人、有基础性疾病患者、孕产妇、血液透析患者等特殊群体底数,建立人员台账,实行1人1档,制定健康安全保障方案。
2.进一步摸清辖区内养老院、福利院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机构及服务人群底数,建立机构和人员信息台账,健全完善管理办法,优化管理、强化保障。
责任单位:各县指挥部
(五)落实“四早”要求,减少疫情规模和处置时间
全面织牢织密重点人员、货运物流和重点风险地疫情防控“三张网”,进一步健全疫情多渠道监测预警和多点触发机制,提高监测预警灵敏度。面向跨省流动人员开展“落地检”,发现感染者依法及时报告,第一时间做好流调和风险人员管控,严格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责任单位:各县指挥部
(六)加大“一刀切”、层层加码、数据瞒报问题整治力度
各县指挥部要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防控政策,严禁随意封校停课、停工停产、未经批准阻断交通、随意采取“静默”管理、随意封控等各类层层加码行为。认真对照“九不准”要求和二十条措施,对层层加码和数据瞒报问题进行自查自纠,立行立改。
责任单位:各县指挥部,州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七)提高封控隔离人员服务保障水平
1.各县在现行隔离点、风险区管理专班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生活物资保障专班力量、优化服务方案和配送流程,细化纳管人员基础信息、健康情况、特殊需求人员、困难家庭、孕产妇、基础病患者等基础台账,保障居民生活物资、救医用药等需求,做好精准服务。
2.建立辖区医疗机构与隔离点、风险区包联机制,制订救治用药预案,提前做好急危重症抢救预案,开通绿色通道,做好服务衔接。开展心理疏导和健康教育。
责任单位:各县指挥部
(八)优化校园疫情防控措施。
1.教育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科学研判,进一步完善校园疫情防控和处置协同机制,加强校园疫情应急处置保障,确保优先安排校园转运隔离、核酸检测、流调溯源、环境消毒、生活物资保障等工作,提升学校疫情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学校以快制快处置疫情。
2.各县要严格执行关于校园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坚决落实科学精准防控,不得加码管控。尽快研究恢复线下教学计划,按照“一地一策”“一校一案”要求,完善校园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逐步有序开展线下教学。
责任单位:各县指挥部,州教育局
(九)落实企业和工业园区防控责任。
1.各县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企业和工业园区、工矿企业防控的属地责任和行业主管责任,按照分级分类原则,进一步摸清辖区企业、工业园区、工矿企业底数。各县工业园区要与属地指挥部成立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按照“一企一策”“一园一策”要求,制定疫情防控处置预案。
2.落实企业、工业园区和工矿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从企业、园区、工矿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细化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对正在项目施工人员实行“闭环管理”。
3.加强企业、工业园区和工矿企业人员管理,加强员工进出管理和日常健康监测,对外出返岗或入职人员开展涉疫风险核查,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加强对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员工的生活、防疫和轮岗备岗保障,完善第三方外包人员管理办法,严格社会面人员出入管理。
4.发生疫情期间,要全力保障物流通畅,不得擅自要求事关产业链全局和涉及民生保供的重点企业停工停产,落实好“白名单”制度。
责任单位:各县指挥部,州工业信息化局、州住房建设局、州农牧科技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发展改革委员会、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
(十)分类有序做好滞留人员疏解
1.各县指挥部要做好高速公路服务区、交通卡口、风险区域、建筑工地滞留人员疏解工作,对不在高风险区的外地人员,评估风险后允许其离开,避免发生滞留,提醒返程途中做好防护。
2.对高速服务区、交通卡口、建筑工地等重点环节发生较多人员滞留的地区,要专门制定疏解方案,出发地与目的地加强信息沟通和协作配合,在有效防止疫情外溢的前提下稳妥安排。
3.各县不得一劝了之、简单拒绝接受滞留人员返回,按照要求落实好返回人员防控措施,既要避免疫情外溢,也不得加码管控。
责任单位:各县指挥部,州公安局、州交通运输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各部门要将贯彻落实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工作作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首要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对标对表、梳理完善,细化措施、优化流程,全方位全链条规范疫情防控工作。
(二)加强宣传培训。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广角度对优化调整政策开展宣传培训和解读,引导全社会充分认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持动态清零的重要意义。争取广大群众和基层一线工作人员的理解和支持,筑牢群防群控基础。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三)加强督导检查。按照优化调整措施内容,州指挥部办公室和各县指挥部要及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尽快清理与二十条措施不一致的措施,避免过度防控、层层加码,全方位全链条规范疫情防控工作。
链接地址:https://www.dawendou.com/fanwen/shishifangan/1609285.html
版权声明:
1.大文斗范文网的资料来自互联网以及用户的投稿,用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免费阅览。
2.《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优化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的方案》一文的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转载或引用时请保留版权信息。
3.如果本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会及时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