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实施方案(共6篇)
第1篇:乡镇卫生院帮扶实施方案
乡镇卫生院帮扶实施方案
一、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探索建立综合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的新途径、新机制,从整体上提高乡镇卫生院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支持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的卫生服务需求,卫生部自2006年开始,在内蒙古地区开展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试点工作。2008年,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苏木乡镇卫生院项目涉及我地区一所卫生院。为了加强对项目工作的管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支援苏木乡镇卫生院项目实施》要求,结合我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项目目标 总目标:
(一)通过开展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苏木乡镇卫生院项目,提高苏木乡镇卫生院综合服务能力,增强受援单位自我发展能力,使受援卫生院的预防保健、医院管理、医疗服务水平全面提高,同时带动和辐射周边一般卫生院发展。
(二)探索和建立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支援苏木乡镇卫生院的长效机制,实现派出一支队伍、带好一所医院、服务一方群众、培训一批人才的目标。
(三)提高苏木乡镇卫生院对鼠疫、结核病、乙肝等传染病以及布病、氟骨病、碘缺乏病等地方病,多发病防治能力,减少农牧区病人向城市流动,减轻农牧民经济负担,缓解就医难,看病贵的问题。
具体目标:
(一)人员培训
1、由医疗队刘辉负责对卫生院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每月一次,主要针对传染病、地方病、常见病、多发病防治。同时要将培训次数、内容和培训效果记入工作日志。
2、医疗队采取巡回医疗的方式,不定期对支援卫生院及周边卫生院所辖嘎查村卫生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3、管理区人民医院接受受援卫生院1人次到本院进修学习(免费进修),进修时间不少于半年。
(二)提供服务
1、指导苏木乡镇卫生院按照《锡林郭勒盟标准化卫生院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创建活动。
2、帮助贺斯格乌拉卫生院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
3、根据派出人员专业技术,重点加强受援卫生院1—2科室建设。
4、创造条件开展初级卫生保健达标工作。
5、帮助卫生院完成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工作任务。
6、充分利用卫生院现有交通工具,开展巡回医疗活动。
7、组织中蒙医药专业人员在苏木乡镇卫生院推广适宜技术。
(三)医疗管理
利用支援医疗卫生机构优势,帮助受援卫生院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诊疗制度,完善各项诊疗操作常规,提高卫生院和服务质量水平。
1、建立病历及各类医疗文书书写制度,门诊处方和住院病历合格率达到≥90%。
2、开展住院治疗业务,病床使用率达到15%以上,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
3、农牧区常见病、多发病诊断准确率达85%以上。
4、住院患者满意度达到80%以上。
5、开展X光、B超、心电、检验等业务,记录完整准确。
6、提高无菌合格率。
(四)设备支持
1、由管理区人民医院向受援卫生院支持医疗设备1台。
2、鼓励管理区人民医院向受援卫生院赠送新设备。
三、项目范围、内容和时间
(一)项目范围
乌拉盖管理区贺斯格乌拉卫生院1个,温都尔敖包卫生室、乌兰察布卫生室2个。
(二)项目内容
1、从管理区人民医院抽调卫生技术人员组成1个医疗队,每
个医疗队由3人组成,医疗队中至少有1名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一名执业医师,一名妇幼医师,管理区卫生局副局长武国胜同志负责项目工作,担任医疗队队长。医疗队由孙双福(主治医师)担任组长,全面协调医疗队在当地的工作、生活和管理。人民医院要派出技术好、作风好、责任心强的医疗队员。
2、派出的医疗队由管理区卫生局管理,原则上医疗队人员由管理区卫生局统一抽调。抽调医疗队人员要本着临床与防保结合、职称结合、科室结合的原则,抽调有较强的业务技术和较高的政治素质人员,确保援助任务顺利完成。
3、医疗队人员在一年的支援期间内,人事关系、待遇不变。受援卫生院不向医疗队人员发放工资、补贴及资金,但应提供免费住宿。
4、医疗队员支援工作期间,每月生活补助1000元(含交通费),饭费自理,工资由支援单位发放。
(三)项目执行时间
2008年7月31日前将人员派驻到贺斯格乌拉卫生院开展工作,2009年8月底完成试点项目评估总结工作。
四、项目经费管理
1、经费分配
项目专项资金按人均补助1.8万元标准,其中:补助资金的2/3已下拨到各项目卫生局,1/3预留盟卫生局。管理区卫生局采取预拨办法,先开展工作,项目结束时,盟卫生局会同项目旗市
区卫生局对医疗队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评估,视工作开展情况拨齐补助。
2、经费监督管理
严格项目资金的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和挪用项目资金。经费使用情况将作为项目监督检查的重要考核指标。
五、项目组织管理与实施
(一)组织机构:由管理区卫生局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局,负责日常的组织管理及业务指导工作。
(二)项目实施:分为四个阶段,即方案制定、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评估总结。
1、制定方案、签订责任状:依据盟卫生局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地区实际,制定管理区对口支援实施方案及有关监督管理制度措施,同时要成立项目组织领导机构,确定选派抽调医疗队人员。卫生局要全面了解受援卫生院的需求,根据需求明确支援单位的具体工作和任务,明确支援单位和受援卫生院双方责任,依据项目具体目标和受援单位的实际,卫生局要与双方签订目标责任书。
2、宣传发动阶段:各地制定项目宣传计划,开展前期宣传发动工作,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此项工作的目的、意义,对各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明确工作职责、具体任务和相关内容。
3、组织实施阶段:项目全面启动实施。7月30日管理区卫生局要组织下派人员举行出发仪式。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和当地卫生院实际开展各项工作。
4、评估总结阶段:分为项目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中期评估主要是评估项目的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总结。终期评估是对项目整体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对工作进行全面的分析与研究,评价工作的成效,总结工作可借鉴的经验或差距,为全盟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支援苏木乡镇卫生院工作,提供好的思路和成功的运行机制。卫生局每个月15日前上报盟卫生局项目进展情况信息,2009年1月30日前上报项目实施半年总结,2009年8月20日前上报项目期末总结报告。
六、项目监督与评估
卫生局负责项目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总结评估工作,卫生局负责派驻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和考核工作。项目结束后,卫生局要及时完成项目总结评估报告,并上报盟卫生局。盟卫生局对项目旗县市项目工作进行全面验收。
(一)监督指导
监督指导内容包括:项目计划进度完成情况;补助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派驻医务人员业务开展情况;派驻医务人员工作情况;项目指标完成情况;项目旗市区的项目办公室工作运行情况,查阅各类档案资料。项目旗市区卫生局每次督导项目工作应做到有所侧重、重点突出,确保督导效果。每次督导完成后及时总结,并书面上报盟卫生局。
(二)职责分工
盟级项目监督管理职责:
盟卫生局对自治区项目办负责,落实项目监督指导计划和管理任务,制定实施方案,督促项目旗市区做好派出人员的考核评估和日常管理工作,检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总结项目实施经验。配合自治区完成项目评估。
管理区卫生局监督管理职责:
1、管理区卫生局要承担项目实施的全面责任,落实项目组织领导机构,签订项目目标责任书,加强项目日常事务管理,确保受援卫生院和下派医疗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2、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3、建立严格的考勤制度,不定期深入受援卫生院对派出人员进行考勤,并及时上报派出人员工作情况。
4、根据项目执行完成情况,报送项目执行月信息、半年小结和期末总结报告。
5、接受各级项目监督指导和评估。
(三)考核验收
项目结束时,卫生局要对医疗队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同时,对每个医疗队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出等次。医疗队工作评为三个等次:突出、合格、不合格;医疗队员工作评为四个
等次:优秀、较好、好、不称职。个人考核结果计入本人档案,作为受聘、晋升的依据。
第2篇:乡镇卫生院行风建设实施方案
乡镇卫生院行风建设实施方案
纠正不正之风是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提高卫生院工作的根本前提,结合行风建设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因地制宜的加强行风建设工作,现将今年的行风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教育
行风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继续,是事关卫生院队伍思想觉悟提高和卫生院事业改革,发展大事。卫生院领导班子把行风建设视为是树立良好形象,密切联系群众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头等大事业抓。确保了全体班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和行风廉政建设由卫生院领导班子抓共管,努力酿造一个团结向上,廉洁自律,乐于奉献的集体。
二、加强学习
我院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提高了卫生院职工的职业道德修养和政治素质,学习邓小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用科学的发展观,对干部职工进行反腐败、廉洁自律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能够自觉克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树立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的高尚情操。
三、调查、评估
为使我院工作更加贴近社会贴近民众,我院分别对勐马政府职工和所属辖区数个村寨进行了针对我院的服务态度、医疗服务项目等做了调查,有建议有批评,有认可有称赞。对这些我院将从客观角度虚心接受和自我批评,将会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和完善。半年来我院通过行风整顿和职业道德教育,使我院职工能正确理解和对待社会分配不公现象,克服了一切向钱看的错误倾向,树立了忠于职守,克已奉公的思想信念,在工作中真正做到、自律、自警、自醒、自励,改变了过去服务窗口一些不良。树立了良好的服务意识。
XXXXXX卫生院 XXXX年XX月XX日
第3篇:乡镇卫生院健康扶贫实施方案
乡镇卫生院健康扶贫实施方案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乡镇卫生院健康扶贫实施方案,欢迎阅读!乡镇卫生院健康扶贫实施方案(一)
一、目标任务
XX-2018年,按照“442”(每年分别完成总任务量的40%、40%、20%)工作进度,分类救治患病贫困人口,进一步提高扶贫工作重点地区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到2018年底,所有患病贫困人口都能得到有效、及时救治,当地卫生资源、居民健康、公共卫生、妇幼保健、疾病防控、计划生育等主要指标接近或达到全省平均水平,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二、工作措施
(一)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制定下发调查摸底方案,摸清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薄弱环节,精准识别患病贫困人口病情及病种,在此基础上,一县一策、一户一案、一人一法,逐一建档立卡。出台《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帮扶方案》、《便民惠民医疗服务方案》、《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口分类救治方案》、《妇幼健康扶贫方案》、《健康扶贫考核评估办法》等配套文件,形成健康扶贫政策体系。
(二)实施“八个一”工程,分类救治。对患病贫困人口开展“八个一”工程:明确一所定点医院、确定一名家庭医生、签订一份承诺书、制定一张健康卡、建立一个健康档案、进行一次健康查体、组织一次健康会诊、发放一张健康明白纸。将实施“八个一”工程作为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的总抓手,精心组织,抓出实效。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为组织主体,统筹辖区内县、乡、村医疗卫生资源,合理划分责任片区,测算好服务半径、服务人口和工作量,明确地方病、传染病、慢性病及其他病的救治标准,对患病贫困人口实施分类救治。
(三)推行“先治疗、后结算”机制,便民惠民。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患者,采用“先治疗、后结算”的机制,严格遵守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救治,保障贫困患者的基本人权和基本医疗。将惠民医疗服务作为强化公立医院公益性质、让贫困人口共享改革红利的具体措施,为贫困人口提供安全、方便、可及的基本医疗服务。XX年5月底前,在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便民惠民门诊,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便民惠民服务。XX-2018年,在继续开展“服务百姓健康行动”的基础上,广泛深入做好“微笑列车”和“健康山东光明行”活动,分期分批对全省贫困人口唇腭裂患者、白内障患者进行筛查和手术治疗。认真做好贫困人口人工耳蜗抢救性康复、血友病治疗等惠民便民项目。
(四)健全服务体系,夯实人才根基。按照保基本、兜底线、补短板的思路,XX年6月底前出台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方案,确保2020年前全部达标。进一步强化政府办医责任,对7005个省定贫困村合理规划设置标准化村卫生室,确保村村都有卫生室服务。不断夯实基层卫生人才根基,启动“3+2”助理全科医生定向培养模式,XX年,扶贫工作重点地区每个乡镇卫生院拥有1名以上全科医生。2018年,通过开展对口帮扶培训和继续教育,专业卫生技术人员至少接受一次专业轮训。2020年,扶贫工作重点地区每千服务人口配备不少于1名乡村医生,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执业(助理)医师或具备专科以上学历乡村医生。
(五)开展城乡医院对口支援,提升服务能力。完善城乡医院对口支援政策措施,突出重点帮扶、精准帮扶,强化考核评估,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XX年6月底前,组织省、市级三甲医院与扶贫工作重点县医疗机构开展对口帮扶,建立稳定持续的“一对一”帮扶关系。进一步推进和鼓励医师到基层多点执业。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加强扶贫工作重点地区县级公立医院临床专科建设,重点强化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业,以及传染病、精神病、急诊急救、重症医学、肾脏内科(血液透析)等临床专科建设,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推动“国医堂”和“中医馆”建设,使中医药“简便验廉”优势在健康扶贫工作中得到进一步发挥。鼓励
二、三级医院向乡镇卫生院提供远程会诊、远程培训、远程预约等服务,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XX年,远程医疗服务覆盖扶贫工作重点地区全部县级公立医院和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2018年,扶贫工作重点地区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不出县”。
(六)推动健康教育促进,提高健康素养。创新健康教育的方式和载体,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倡导“互联网+医学科普”传播权威健康科普知识,帮助广大群众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进一步提高居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以农村基层为重点,以学校为突破口,广泛开展“健康进万家、幸福伴我行”活动,加强地方病、慢性病、传染病等重点领域的健康教育工作,引导贫困人口科学就医、合理用药。将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作为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主阵地,组织开展“百名健康教育专家千场健康教育讲座”活动,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服务,开展高危行为干预,促进卫生服务模式由“重疾病治疗”向“重疾病预防”转变。力争到2018年,扶贫工作重点地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全省西部地区平均水平。
(七)打造公益平台,吸引各方参与。出台有关政策,鼓励支持群团组织、慈善机构、爱心企业、社会组织、个人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参与健康扶贫事业。探索建立“健康助力奔小康”公益品牌,开展一系列公益活动,打造社会各方参与健康扶贫的统一平台。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健康扶贫信息公开制度,在一定范围内定期公开有关公益活动、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等信息,使健康扶贫真正成为“阳光工程、廉洁工程、民心工程”,不断提高健康扶贫工作公信力、美誉度。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省卫生计生委成立健康扶贫领导小组,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包扶贫工作重点地区责任制。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成立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明确目标、责任、任务和进度。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明确具体承担健康扶贫攻坚任务的牵头人和责任人,逐项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加大支持力度,注重政策倾斜。加大对健康扶贫的投入,列出专门扶贫资金和项目。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确定卫生计生项目、制定专项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区域发展与健康扶贫工作的实际,协调发改、财政、人社、扶贫办等部门将普遍支持的政策和项目向扶贫工作重点县、贫困人口倾斜;先行先试的政策和项目在扶贫工作重点县、贫困人口先行试点,予以优先安排。
(三)加强督导检查,做好评估验收。建立“季度调度、半年督导、年度考核”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实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严格问责。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发挥好考核评估“指挥棒”作用,制定考核评估办法,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参与,重点对组织领导、患病贫困人口分类救治、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群众满意度等进行评估,确保健康扶贫工作规范、科学、有效推进。
乡镇卫生院健康扶贫实施方案(二)为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全力实施“1236”扶贫攻坚行动,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为做好我省贫困地区卫生精准扶贫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XX年完成2965个贫困村卫生室建设,每个新建村卫生室中央和省级共补助10万元,实现贫困村标准化村卫生室全覆盖。提高乡村医生待遇,从XX年起,对于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贫困县内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下贫困村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定额补助由每月200元增加到每月400元。强化乡村医生培养培训,到XX年贫困村村医全部具备乡村医生执业资格以上标准。充实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到XX年,实现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配备全科医生3名以上,2020年达到5名。到XX年完成58个贫困县(市、区)县级医院116个重点专科建设。XX年起,建立引导医疗卫生人员到贫困地区工作的政策机制,每年选派3000名左右的省市级医院副主任以上医师、6000名左右的县级医院医师到贫困地区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多点执业。XX年起,贫困人口新农合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XX年起,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由5000元降至3000元,使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制定出台《甘肃省贫困县医疗机构乱收费、重复计费和过度医疗新农合资金扣减办法》,减轻患者负担,提高农村居民农合政策的受益感。
二、主要措施
1.贫困地区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
加大贫困村卫生室建设力度,完成2965个未达标贫困村村卫生室建设任务,实现贫困村卫生室建设全覆盖。每个村卫生室由中央和省级投入10万元,XX年建设2400个,XX年建设565个,同时利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优先为每个贫困村村卫生室配备1台健康一体机。
2.提高贫困村乡村医生待遇
对于贫困村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调整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收取一般诊疗费。
从XX年起,对于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贫困县内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下贫困村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定额补助由200元/月增加到400元/月,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列入预算。研究制定村医退养政策。
3.强化乡村医生培养培训
加强后备人才培养。重点加强贫困村订单定向3年制专科层次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医学生毕业后重点安排到贫困村卫生室工作。
加强在岗村医培训。分批安排贫困村乡村医生进修,进修时间为6个月,进修完毕并考试合格后,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学杂费及生活补助。
落实乡村医生每周到乡镇卫生院上一天班或每月上一周班制度,不断提高乡村医生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4.充实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
XX年至2020年,依托国家、省级有关项目,每年为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配备400名以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多种方式,为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全科医生,其中XX年前配备全科医生1000名,实现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配备全科医生3名以上;2018年至2020年,再配备1000名以上全科医生,实现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配备全科医生5名的目标。
5.加强贫困县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
从XX年起,由省级财政安排资金,组织实施全省贫困县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到XX年底前完成58个贫困县(市、区)的重点专科建设,2018年底前完成17个插花型贫困县(市、区)的重点专科建设。
6.建立引导医疗卫生人员到贫困地区工作的政策机制
从XX年起,每年从省卫生计生委系统选派符合条件的处科级优秀干部到贫困县的乡镇卫生院挂职副院长一年,提高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和水平。
从XX年起,每年选派3000名左右的省市级医院副主任以上医师、6000名左右的县级医院医师重点到贫困地区基层医疗机构定期开展多点执业服务,每人每季度到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多点执业服务不少于6天,完成门诊、手术、会诊、带教指导及健康教育等任务,帮扶指导基层进行专科建设、人才培养和学科管理能力提升。
从XX年起,每年选派1000名左右医师到贫困地区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帮扶,重点帮扶医疗卫生服务和技术培训工作,帮扶时间分别为半年和一年。
7.提高贫困人口新农合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从XX年起,对全省417万贫困参合人口政策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所需资金从当年新农合基金中支付,年终统一核算,次年纳入省级财政预算。
8.提高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从XX年起,将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由5000元降至3000元,使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实际报销比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所需资金根据实际执行结果,由省级通过调整财政新增缴费补助的方式解决。
9.加强医院管理,减轻患者负担
制定出台《甘肃省贫困县医疗机构乱收费、重复计费和过度医疗新农合资金扣减办法》,规范贫困县医疗机构收费和医疗行为,建立对违规单位新农合资金扣减的制度,集中解决贫困县医疗机构乱收费、重复计费,药品价格虚高和过度医疗等问题,坚决遏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提高农村居民农合政策的受益感。
三、责任分工
1.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督促落实村卫生室建设、提高村医待遇、强化村医培养培训、充实乡镇卫生院技术人员、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提高新农合住院费用和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引导医务人员到贫困地区开展服务等各项目标任务的实施,督导任务进度,检查项目是否严格按要求执行。
2.省发展改革委负责争取村卫生室建设项目,下达村卫生室项目计划并检查考核项目计划执行完成情况。
3.省财政厅负责资金落实,资金拨付,资金监督管理。
4.省医改办统一组织协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各项工作,并实施监督管理。
5.省人社厅负责协调各市州人社部门落实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的录用工作。
6.省民政厅负责大病医疗救助工作;甘肃保监局负责对承办大病保险商业保险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7.各市(州)相关部门按照省卫生扶贫实施方案要求,将卫生精准扶贫纳入本市(州)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指导和监督各县(市、区)项目实施。
8.各贫困县(市、区)政府为责任主体,负责具体项目在县(市、区)的实施。县(市、区)相关部门要摸清卫生工作薄弱环节,建立工作台账,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职责,切实解决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困难和问题。
四、完成时限
年至XX年,完成贫困村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
2.从XX年起,对于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贫困县内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下贫困村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定额补助由200元/月增加到400元/月。
3.从XX年起,连续10年,每年依托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项目招考不少于500名免费医学生。
年至2020年,为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平均每年配备400名以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XX年前配备全科医生1000名,实现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达到3名;2020年前再配备1000名,实现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达到5名。
年至2018年,完成贫困县每个县级医院2个重点专科建设,其中XX年20个贫困县,XX年20个贫困县,XX年18个贫困县,2018年17个插花县。
6.从XX年起,每年选派挂职干部、多点执业医师、支农医师到贫困地区帮扶。
7.从XX年起,贫困参合人口政策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从XX年起,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
年6月底前制定出台《甘肃省贫困县医疗机构乱收费、重复计费和过度医疗新农合资金扣减办法》。
五、检查验收
1.贫困地区村卫生室建设,由县(市、区)卫生计生、发展改革、财政、建设等部门依照《村卫生室建设指导意见》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联合组成考核组,对各市(州)项目建设进度和工作质量进行考核。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县(市、区),将减少下一年度项目和资金的安排,对不合格工程要追究实施单位的责任。
2.提高贫困村乡村医生待遇,由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部门组织检查各地落实情况。
3.强化乡村医生培养培训,由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联合督导实施进度,检查培养培训情况。
4.充实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由省卫生计生委与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部门对相关市(州)落实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5.贫困县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由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根据重点专科建设方案和《甘肃省省级临床医学中心建设项目和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定期进行督导考核。
6.落实选派干部到贫困地区挂职制度、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工程、医师多点执业、加强医院管理等执行情况由各级卫生计生委进行督导和检查。
7.提高贫困人口新农合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村医待遇,由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给予政策指导。
8.提高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比例,由省医改办牵头,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甘肃保监局等部门配合开展定期督查考核。
第4篇:市乡镇卫生院改革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深入推进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保证其公益性质,提高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深入贯彻国家及省市深化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推进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 和运行机制改革,提高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满足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二、乡镇卫生院的设置
根据乡镇行政区划,每个乡镇设置1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原则上设在乡镇政府所在地,市卫生局负责监督和管理,乡镇予以协助和支持。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和设备配置要符合国家《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要求,布局合理,规模适宜,功能适用,确保开展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所需的基础设施和条件。乡镇卫生院按功能分为中心卫生院和一般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要设置预防保健科,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三、乡镇卫生院的工作职能
(一)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医疗卫生方针政策,协助政府实施农村医疗卫生工作。
(二)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开展农村常见病、多发病以及诊断明确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认疗护理。
(三)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做好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的疫情监测、报告、防治工作。
(四)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做好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精神卫生的干预防治工作。
(五)落实国家和省免疫规划政策措施,开展孕产妇、儿童、老年人的保健工作。
(六)协助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调查和处置工作,承担区域内公共卫生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告。
(七)开展康复治疗、康复训练、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与服务。
(八)对所属行政村卫生室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承担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业务管理的指导。
(九)协助做好区域内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等公共卫生工作。
(十)协助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乡镇中心卫生院除履行乡镇卫生院职责外,要协助做好对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的技术指导工作。
四、乡镇卫生院的改革任务
(一)改革人事制度,实行全员聘用
1、核定乡镇卫生院编制在4月30日前完成。按照《河北省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标准(试行)》(冀机编〔2010〕2号)核定人员编制。核定的编制是乡镇卫生院岗位设置、聘用人员和核拨经费的依据。
2、科学设置岗位。依据核定的编制和职责任务,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科学合理设置岗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以医、药、护、技等岗位为主体,并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设置非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得低于编制总额的90%,根据服务人口和工作任务合理配备一定数量的公共卫生人员。鼓励后勤服务社会化,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3、实行全员聘用在8月31日前完成。根据卫生院编制和岗位设置要求,实行竞争上岗、合同管理的用人机制。所在上岗人员实行全员聘用,乡镇卫生院与竞聘上岗人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1)实行资格准入制度。竞聘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或医药卫生类中专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聘用卫生院正式在职人员。非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
乡镇卫生院院长由市卫生局会同相关部门公开选拔、择优聘任,每届聘期原则上为3—5年。乡镇卫生院院长原则上要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定期进行绩效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可以连续聘任,考核不合格的可以提前解聘。
(2)实施步骤。①报批设岗方案。乡镇卫生院在7月31日前根据《河北省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依据核定的编制和职责任务,拟制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经本单位职代会或职工大会通过后上报。设岗方案由卫生局、编办、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8月31日前报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在核准的岗位总数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限额内,制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②确定竞聘人员。由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岗位条件对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③组织竞聘上岗。市卫生局根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统一组织竞聘上岗。
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按规定对乡镇卫生院完成岗位设置、组织人员定岗并签订聘用合同的情况进行认定。对符合政策规定,完成规范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根据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
4、乡镇
第5篇: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XXX卫生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发„2009‟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切实做好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绩效工资考核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和责任意识,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正确评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激励督促他们认真履行职责,提高政治业务素质,保护和调动他们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分配改革力度,使工作人员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相挂钩,构建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二、考核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突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坚持全面、客观、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考核理念,建立以社会效益为考核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体系。坚持定期考核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与调动人员积极性相结合,将绩效考核与社会效益挂钩,考核结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政补助、工作人员收
入待遇相挂钩,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履行职责。
三、考核对象
卫生院全体职工
四、考核主要内容
1.基本医疗服务:主要考核依法执业、医疗质量、服务数量、医疗安全、医疗费用、基本药物制度、中医药服务及满意度等内容;
2.公共卫生服务:主要考核省级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应急处理、卫生监督等工作情况;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情况;
4.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开展情况;
5.院内管理与建设情况;
五、考核主体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县卫生局依据本办法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考核。对于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县卫生局可委托隶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考核。
六、考核程序和方式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程序。县卫生局按照考核标准,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现场问卷调查等方式,于本年度12月上旬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集中考核。财政、人事部门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并将考核结果(包括绩效分值)报市级相关行政部门。对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考核,县卫生局可委托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县卫生、财政、人事部门备案。
(二)县卫生局将不定期进行督查,督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七、考核结果使用
(一)考核结果。考核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70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90分以上为优秀,90-80分为良好,79-7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确定其考核得分比,得分比为实际得分除以70。
(二)考核结果使用
1.作为政府补助的依据。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核定政府补助额,并采取先预拨后结算等方式,由县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考核结果予以结算。考核结果在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按核定的政府补助额与相应等次的考核结果予以补助;不合格的,乘以考核得分比确定补助金额比例。
纳入省统一规划、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实施基本药物
制度,并承担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村卫生室,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按照县政府核定的标准水平与相应等次的考核结果进行补助;不合格的,政府按照标准补助水平乘以考核得分比确定补助金额。其他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并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按照县公共卫生服务有关规定给予合理补助。
2.奖惩的依据。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给予机构及其负责人通报表扬;对当年考核不合格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连续2次考核均不合格或3年内有2次不合格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其负责人的行政职务。
七、组织实施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工作是实施绩效工资的重要环节,也是推动医改工作的重要保障,政策性强,情况复杂,相关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因地制宜,稳妥推进,抓紧抓好。要成立专门机构,确定专人负责。要严肃考核纪律,严禁编造、篡改考核资料,严禁利用考核谋取个人利益,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考核客观公正。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套取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追缴经费,并依法追究责任。
第6篇:乡镇卫生院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XX县XX镇卫生院
关于印发郭嘉镇乡村一体化管理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卫生室:
现将《XX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1-XX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2012‟23号)精神,进一步优化乡村卫生资源配置,强化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整体功能,更好地为广大农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及基本医疗服务,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XX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以下简称“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适应新时期农村卫生服务的实际需要,通过深入实施“一体化管理”,进一步加强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合理规划配置,规范服务行为,全面落实公共卫生工作任务,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基本要求
(一)以调整优化现有基层卫生资源为核心,健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二)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为目标,促进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健康发展。
(三)以强化本乡镇卫生管理办公室对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各项工作的综合管理和指导为基础,着力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积极探索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人、财、物”
-2-的统一高效的管理模式。
(四)以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为基础,将村卫生室全部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范围,提高报销比例,实行及时结算结报,方便农民就近就医。
三、主要内容
“一体化管理”是指在县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组织实施下,对全县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行政、业务、药械、财务和绩效考核“五统一”的管理机制。在“一体化管理”中,乡镇卫生管理办公室和乡镇卫生院受县卫生行政部门的委托,负责履行辖区内卫生管理职责。乡镇卫生院在向农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诊疗等服务的同时,承担对村卫生室的管理和指导职能。村卫生室承担村级的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初级诊治等工作。
(一)行政管理
1、村卫生设置管理。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一所村卫生室,如有特殊情况需增设的须报县政府审批同意,XX村原则上不设村卫生室。凡政府投资支持建设的村卫生室,其资产所有权归属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房屋和基本设备配置按国家规定合理规划配置,原则上村卫生室设置。在业务用房面积达到60m 以上,设独立的诊断室、治疗室、药房及开展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基本设施,设施设备应达到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要求。为达到的,房屋原则上由村委会免费提供。到2012年全镇标准化村卫生室覆盖率达100%。村卫生室设置审批实行备案管理制度,县卫生局负责设置和审批村卫生室和从业
2人员变更。村卫生室必须达到机构表示、管理制度、公示内容、宣传专栏、处方、发票、门诊日志、印章、工作衣帽、工作证等的统一。
2、人员管理。县卫生局按照方便群众和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的原则配置乡村医生,原则上覆盖人口少于1000人的村,按1名乡村医生配备。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一名乡村医生执业,村卫生室人员必须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师、护士等法定从业资格。从业人员必须规范执业,不得开展执业范围以外的诊疗活动。乡镇卫生院负责统一聘用辖区内村卫生室从业人员,并与乡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全员聘用制。严禁村卫生室擅自聘用工作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服务。
(二)业务管理
乡镇卫生院对辖区公共卫生工作负总责。制定辖区内统一的公共卫生服务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表册,组织村医疗卫生单位具体实施,确保国家基本和重大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落实,对村卫生室公共卫生服务进行检查指导和绩效考核。对村卫生室基本医疗服务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考核。要不断加强对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管理指导。要充分发挥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项目的作用,全面建立健全村卫生室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建立农村新农合门诊统筹、“一卡通”、健康档案、远程医疗会诊、“120”急救平台、基本药物采购使用、基本诊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乡村医生培训、绩效考核等内容为一体化的乡村卫生服务网络信息系统,切实提高管理效率。
(三)药械管理
按照省市县统一安排部署,村卫生室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在相关补偿政策保障下,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并由乡镇卫生院负责对村卫生室使用的基本药物进行集中采购供应,严禁擅自从其他渠道购进药品,对村卫生室的基本药物用药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实现村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统一价格、统一配送、统一支付。对于村卫生室的所有医疗器械和办公设备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验收入库,实行固定资产登记,并及时分发到村卫生室投入使用。保证医疗器械和办公设备处于正常功能状态,确保充分发挥作用。
(四)财务管理
根据乡村医生的职责、服务能力和服务人口数量,明确乡村医生提供基本乡村医生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具体内容,根据实际工作量,按照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30%左右安排乡村医生补助资金。对乡村医生因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而产生的经常性收支差额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依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适当奖励、扣发等)。对乡村医生提供的服务按规定标准收取一般诊疗费,公开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实行统一的收费标准和收据,收费项目规范、票据齐全,做到诊疗有登记、用药有处方、收费有票据、补偿有公示。村卫生室要在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做到账目齐全。
(五)绩效考核
-5-按照县卫生局《关于印发XX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X卫发„2011‟5号)对村卫生室人员及工作人员定期进行绩效考核,兑现考核绩效工资和村医补助,促进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考核结果作为经费补助、机构人员奖惩的主要依据。具体奖惩办法另说明。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实施(2012年3年20日-4月20日)
1、成立本乡镇乡村一体化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见附表1。
2、按照“五统一”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并将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上一级部门反馈。
3、村卫生室统一布局,按标准化村卫生室设置标准配置。确保村卫生室内外卫生清洁,室内办公设备、药品、医械统一摆放,村医着装整洁,配戴上岗证。
4、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乡村一体化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整改完善(2012年4月21日-5月20日)
组织实施乡村一体化“五统一”管理,对各种资料整理归档,资料整齐、统一有序。分析统计各类报表,进一步完善乡村一体化各项工作。
(三)检查考核(2012年5月21日-6月10日)
迎接县卫生局及有关部门对我镇“一体化管理”工作进行评估验收,总结成功经验,确保“一体化管理”工作正常运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通过一体化管理,促进农村基本公共卫生任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全面落实。争取年内以村为单位的覆盖率达到100%
(二)突出重点工作。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任务,我镇要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思路,把工作重点放在对村卫生室人员和财务的管理上,实现稳定队伍、提高素质、改善待遇和服务群众的目标。
(三)注重工作实效。要充分认识大力开展“一体化管理”工作的现实意义。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医改工作任务的过程中,扎实有效的落实“一体化管理”,注重考核,大胆创新,务求实效,不断完善我镇“一体化管理”的运作模式,全面完成“一体化管理”的工作目标。
-7-附表一
XX镇“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2012‟23号)精神,进一步优化乡村卫生资源配置,强化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整体功能,更好地为广大农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及基本医疗服务。特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XXX XX镇人民政府纪检委书记 副组长:XXX XX镇卫生院院长 成 员:XXX XXX XXX XXX XXX 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XX、XXX、XXX三名人员负责本辖区内的“一体化管理”工作。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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