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油气田钻井井控实施细则
西南油气田钻井井控实施细则
(一)表层套管固井后至完井,应实行24h坐岗。
(二)钻井队(录井队)坐岗人员、控压作业出口流量监测岗应持有效井控培训合格证,并进行坐岗专项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实行坐岗前,由钻井、录井和钻井液三方负责人共同对钻井液循环罐、起下钻专用灌浆罐和胶液罐的有效体积进行测量,校核直读监测装置和综合录井仪数据。
(四)钻进期间由钻井作业班安排专人坐岗,录井人员对循环罐液面进行监测。起下钻、其他辅助作业或停钻时,应在循环罐罐面安排钻井、录井人员同时坐岗,错开时间记录,至少每两小时相互核对一次。钻井液总池体积变化量差值超过0.5m3要分析原因。
(五)坐岗人员应定时校核所有循环罐钻井液量、液面报警器设置,填写坐岗记录表。坐岗记录表应包括:日期、井号、时间、工况、井深、分池体积、胶液罐体积、总池体积、体积变化量、累计体积变化量、起下立柱数、累计柱数、钻井液起下钻应灌返量、实际灌返量、理论实际差值、累计差值、钻井液增减量、原因分析、记录人签字、值班干部签字等内容。
(六)钻井队坐岗要求
1.钻井队应每班检查液面监测、报警装置,确保正常使用。坐岗人员负责检查、调校液面报警器的报警值。报警值的设置按照参加循环的所有循环罐钻井液总量增减2m3进行设置;未参加循环的循环罐,报警值按每罐增减不超过0.5m3进行设置。
2.钻井队技术人员应将在用钻杆、钻铤、加重钻杆、套管、油管等主要管柱的排代体积和泥浆泵不同排量下的回流量、占有量标识于坐岗人员便于观察处。
3.钻井队值班干部应定时对钻井队、录井队、控压钻井坐岗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坐岗内容,检查间隔不超过1小时。
4.钻进工况坐岗要求
a)坐岗人员应观察钻井液出口流量变化、过渡槽钻井液有无气泡、油花等,观察停泵后钻井液是否断流。
b)应观察、记录循环罐液面变化,记录间隔时间不超过15min,液面增减量超过0.5m3时要分析并注明原因,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司钻。
c)遇到钻遇油气水显示、井漏时应加密观察、记录,遇到15min内反复进行开、停泵、调节排量、转浆等操作时应在每次操作结束后进行记录。
d)钻井液加入处理剂、加重等各项作业时,钻井液人员应将液面预计增量对坐岗人员进行书面告知,预计液面增量速度应按钻井队坐岗记录间隔时间来计算。
5.起下钻工况坐岗要求
a)表层套管固井后,每次开钻前,调整好钻井液性能,在第一次起下钻时应对钻具灌返量进行实测修正。
b)理论与实际灌、返量误差不应超过0.5m3/km。若误差较大,坐岗人员、现场技术人员应认真分析,查明原因并做好记录。
c)起钻应采用连续灌浆,坐岗人员每起出3柱钻杆或1柱钻铤记录并校核灌入量一次;下钻每下3柱钻杆、1柱钻铤记录一次返出钻井液体积,及时校核单次和累计灌入或返出量,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司钻。如每起下3柱钻杆或1柱钻铤的时间超过15min时,应每15min记录一次液面。
d)带有钻具止回阀下钻时,每20~30柱向钻具内灌满钻井液,坐岗人员校核灌入量;如下钻中途实际返浆量小于理论返浆量,应将钻具内灌满钻井液,坐岗人员校核灌、返浆量,确定是否为止回阀失效或发生井漏。
e)起下钻时,钻井液应直接返至灌浆罐内,灌浆罐液面报警值按增减0.5m3进行设置。坐岗人员校核灌、返量时,应随液面变化及时调整报警值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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