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其他范文 > 其他范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组织纪律及服务行为等的规定

作者:孟樱花 | 发布时间:2023-11-20 14:09:11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组织纪律及服务行为等的规定

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完善管理制度,高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对劳动组织纪律进行了相应修订,目的是增强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规范工作行为,培养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改善中心品牌形象,增强中心总体竞争力,防范和化解医疗纠纷,保障中心各项工作圆满完成,本劳动纪律适用于中心所辖科室、所有职工。请各科室相互监督,遵照执行。

一、劳动组织纪律

(一)考勤制度

1、考勤办法: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坚持每天上下班签到本签到加钉钉打卡,实行双签制度。工作时间内因公外出的,必须事先到办公室登记(外出登记本在药房),准确填写外出时间、事由及返回时间。分管负责人需由主要负责人批准;科室人员需由分管负责人批准。(a.新来人员须当天来办公室报到并填写职工档案登记表,上交各类证件(资格证、执业证、毕业证、身份证、电子照片)。办公室及时制作胸卡并给其考勤。b.辞职人员须提前30天上交辞职报告并来办公室登记)。办公室每月统计考勤记录和钉钉打卡记录,凡无请假条或特殊原因说明而未考勤的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同时根据次数给予罚款,一次未考勤者罚款50元,以此类推。当月超过4次(含4次)者,扣发全部绩效工资。

2、科室排班、休班制度:各科室每周一天半的休班(特殊情况下另行调整)。原则上不准调休或累加休班,如有特殊情况时,科室人员须经分管负责人同意,分管负责人需由主要负责人同意,提前一天下班前,本人报办公室并在签到本上标注。但如工作需要必须听从单位的安排,否则按旷班处理。办公室将不定时查岗。

3、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凡迟到、早退、空岗、串岗者,按每分钟1元计算给予处罚,1-2小时的加扣半天工资和绩效工资,2小时以上的加扣1天工资和绩效工资。凡当月迟到、早退、空岗、串岗累计超过4次(含4次)以上者,本人应写出书面检查由主要负责人约谈,给予批评教育,并扣发当月绩效工资。

旷班半天的扣发1天工资和绩效工资,旷班1天的扣发3天工资和绩效工资,相应时间段内的社会保险等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

4、工作制度:

(1)全体职工早8点上班后禁止在工作区及食堂用餐,违反一次罚款50元。

(2)所有职工一年度内在本院可享受一次院内免费体检(限本院自己检测的项目)。直系亲属可享受半价,其他亲属可享受八折优惠政策。免费(优惠)检查时要持有办公室开出的免费(优惠)体检单方可享受免费(优惠)。违反以上规定的,除补交相关费用外,并给予双方当事人各50元罚款。

(3)工作时间内禁止一切非业务活动(如干私活、吃零食、串岗、聊天及电话聊天、打牌、下棋、玩游戏、非业务需要上外网(含手机)看电影、听歌、利用软件聊天等),每发现一次扣50元。原则上禁止带孩子上班。

(4)凡是因工作纪律原因被区纪委或市纪委通报批评者,在编人员扣发3个月工资和绩效工资,聘用人员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5、急事外出制度:上班期间因个人原因有需外出时应填写请假条,分管负责人需由主要负责人批准;科室人员需由分管负责人批准,然后交办公室留存,回后销假(一月内累计超出4小时扣发一天工资和绩效工资,以此类推),否则按旷班处理。

6、交接班制度:科室休班应做好交接班,不准出现空岗,否则由此发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交班者自负。擅自离岗,扣100元,并全院通报。对器械、药品、贵重物品等要当面如数交接,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如有丢失或损坏,明确责任后,视情节轻重由中心办公室开会研究,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7、值班管理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凡因串岗、离岗、脱岗、空岗等(如急危重病人观察治疗不及时,漏诊、漏查、误诊、告知不到位等)引发纠纷或病人投诉,情节严重的扣发责任人1个月工资及绩效工资,引起医疗责任事故者除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外,停职检查,扣发3个月工资、绩效工资,一年内不评先进,一年内不晋职称。

8、夜间值班制度:夜班值班人员严格执行工作时间节点,违者按早退处理;扣当事人50元,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9、通信联络制度:全体职工上、下班期间必须保持手机畅通,无故手机关机、电话不通、1小时内打多次不接者扣50元。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10、内外网制度:办公室每天两次(上、下午)查看中心内外网信息发布情况,如因不及时查看内外网,造成的任何后果,负主要责任。

11、报表制度:各科室向上级行政部门、业务部门报送各种报表,要按规定时间上报,迟报罚科室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30元,漏报罚科室负责人、相关责任人50元。

12、请销假制度:(所有请假均无绩效工资,公休假除外)

凡因事假、病假、婚育等需请假的,均按照中心管理制度的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办理完毕后,必须将请假条交办公室备案。假期结束后,要及时销假。要遵循有事请假,事后销假的原则,否则按旷班处理。

(1)请假必须先填写请假条,情况紧急时可由同事代写,但必须向相关负责人电话说明。后期补请假条的一律无效,按旷班处理。请假条由相应负责人签字后交办公室留存,到期后到办公室销假。1天以上者(含1天)本人来办公室在请销假记录本上签字销假。不销假者以请假条期限为准,迟销假一天,按旷班一天处理,以此类推。

(2)职工请假1天以内须经分管负责人批准签字,1天以上者须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并签字。请假条必须书写工整、事由明确(因填错、漏填导致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连续请假超过三天(含三天)的,一周内无休班。所有假期内,一律无休班(公休假除外)。

(3)事假:扣相应天数的工资和绩效工资。请事假超过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等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

(4)病假:请病假者需本单位医生(限5天内)或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及相应的病历,按规定签字批准后方能休病假。特殊情况下可由亲属在7天内带诊断证明和相应的病历来办公室代为填写请假条。本单位医生为本单位职工开具虚假证明者每次扣300元,并通报批评。无诊断证明及相应病历的,按事假处理。出具假诊断证明及相应病历的,按旷班处理。

非需住院治疗疾病治疗期间请假: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50%;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60%,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30年及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需住院治疗疾病治疗期间请假: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60%;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工作年限满30年及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出院后凭住院结算凭证结算工资。

确诊为重大疾病治疗期间请假:患有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等重大疾病,发给本人工资的100%。

试用期内人员不享受以上待遇。

(5)婚假为7天。

(6)产假、流产假:女职工合法生育享受158天产假。产假后每天中午哺乳时间为1小时(也可以在下午提前1小时下班),时限为一年,一年后如若超出,按早退处理。男士陪产假为7天。计划内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给予15天假期;计划内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给予42天产假。

(7)丧假:直系亲属丧假为7天,公公、婆婆丧假为5天,岳父、岳母、爷爷、奶奶丧假为3天。其他近亲属丧假1天。

(8)公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聘用人员以签订合同为准,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后执行公休制度。年休假要根据单位工作的具体情况,职工要配合医院、顾全大局,统筹安排,不得年底集中公休。

(9)工伤假:按有关规定执行,但无正当理由强行休假者按旷班处理。

(二)工作纪律

1、着装要求,上班时应衣帽整洁、文明大方、搭配得体。要求:穿着统一发放的隔离衣,配戴胸卡,不得穿高跟鞋、不得戴项链、耳坠及手镯、不浓妆艳抹、不涂指甲油、不得散发。凡违反者一次扣20元。

2、全体职工严禁出现拉帮结派、吵架、打架斗殴、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故意顶撞领导等不团结现象,违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停薪、停职、院内待岗、解除聘用等处分。

3、严禁私收费、高收费、低收费和不收费。

(1)对私收现金或“红包”者一经查实,不论金额大小,均属贪污行为,除如数退还外,将给予当事人私收费数额5倍的处罚,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报上级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2)各科室要增强开源节流和管理意识。严禁公为私用、私自送人情,严防跑、冒、滴、漏现象发生,违者扣当事双方各50元。

4、各科室应及时、完整的做好各项工作记录,违者一次扣50元。

5、严禁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私自给药械经销商提供统方信息,一经查实,给予当事人经济处罚500元,情节严重者解除聘用合同。

6、各科室应于早上上班时及时对账、签字并做好登记,不得代签,违者扣当事人及收款人员各50元。收款人员必须唱收唱支,备足零钱,不得拒收大额票,收款必须当场打印发票,违者1次扣当事人50元。

7、全体职工工作期间一律不得饮酒。中心将不定期检查,凡查实“带酒”上岗者,扣发当月绩效工资。情节严重造成影响的,院内待岗三个月,待岗期间只发放生活补助300元。造成医疗纠纷的,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8、本院职工或家属不得干扰和妨碍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严禁寻衅滋事、无理取闹。一旦发生,停发本院责任职工当月工资及绩效工资并写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者,聘用人员予以解聘,在编人员取消年度评先树优资格,职称缓晋或缓聘一年。

9、各科室需做好本科室的安全保卫和仪器设备的保养维护工作,因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遭受损失的,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报区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10、药房药品必须先开具处方并交款后,方可发出。特殊情况时月底必须结清。违者1次扣当事人50元。

11、医务人员为他(她)人开具假诊断证明、假检查报告等医疗文书者,一经查实,责令当事人作书面检查并扣200元,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行政处罚并负相关法律责任。

12、职工不服从岗位调动,三天内不到新岗位上班的,从第四天起按旷班处理。

(三)学习、会议、卫生制度

1、会议制度

(1)凡医院或科室组织的学习、会议,职工必须提前10分钟到场,迟到或早退10分钟内扣10元,无故旷会者每次扣50元。原则上不得请假,必须请假时分管负责人需由主要负责人批准,科室人员需由分管负责人批准,并告知办公室登记,否则一律按无故旷会处理。请假1次扣20元,并当天上交请假条。

(2)会议前,与会人员一律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不得在会场接听电话。违者扣20元。

(3)会议时,与会人员不得打断讲话人讲话,有任何意见须会后书面提出(讨论会除外)。

(4)会议结束后,科室参会人员须组织科室人员学习领会会议要求,传达不及时或未传达者,扣科室参会人员100元。

(5)对诋毁、谩骂、捣乱会议者应严肃处理,扣200元,并写出书面检查。不准带孩子参加会议,否则每次扣50元。

2、学习、进修制度

(1)医院鼓励职工参加成人高考、自学考试、函授等学习,鼓励专业人员参加资格考试,考取执业、职业资格证书。但不得影响科室正常工作,原则上工作时间内不得有职称考试等非业务学习活动。面授及考试时间由本人自行调节安排,并报请分管负责人批准,否则按旷班处理。

(2)职工进修由中心主要负责人批准,并到办公室登记备案,进修结束后本人到办公室报到登记。进修期间无绩效工资,仍应服从医院统筹安排,拒不执行者停发全部工资待遇、自己承担全部社会保险。一般进修学习期满结束后,至少为本单位服务5年以上,5年内不得调动或离职,否则视为违约,需向本单位支付学习期间工资、社保费用及违约金2万元。规范化医师培训期满结束后,至少为本单位服务10年以上,10年内不得调动或离职,否则视为违约,需向本单位支付学习期间工资、社保费用及违约金5万元

(3)为了提高学习积极性,增加业务知识,每季度进行一次专业知识的考核,考试成绩作为绩效考核的一部分,直接与绩效工资挂钩。

3、卫生制度

(1)各科室每天下班前打扫好自己的卫生区,每周至少卫生大扫除一次。

(2)各科室要随时保持台面及地面整洁,不留卫生死角。如发现卫生不合格问题(卫生检查90分以下),给予通报批评,1次扣当事人30元。每月2次卫生不合格,扣除10%绩效工资,3次不合格扣除20%,以此类推。

(四)水电管理制度

科室内不准使用电热毯、电磁炉、电饭锅、电热器等大功率电器(饮水机除外),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各科室应注意节约水电,下班前关好水管及各电器、医疗设备、电源开关(必须需要一直开着的电器仪器除外),违者1次扣50元。

电风扇、空调等电器,必须在必要时方可使用。每发现一次违反用电的现象,罚当事人100元。违规使用电器造成火灾的,按实物原价赔偿,并追究责任。

二、礼仪行为

对每一位病人提供微笑服务,微笑可以给接受者以心理和精神的享受,微笑是自信的象征,是礼仪修养的充分展现,是和睦相处的反映,是心理健康的标志。

1、在单位或公共场合遇到相识的朋友或患者,距离较远时,一般是举起右手打招呼,并点头致意。相遇后距离较近或者侧身而过,可以说声“你好”,在单位相遇也可以点头致意。给别人停步让路后,也可以点头致意。别人向你问好或点头致意时,你也应立即回应致意。

2、接电话时,响铃三遍后应立即接通,并问候:“你好,这里是高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某科,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如果电话响了好几遍之后接通时,要先说声“久等了”、“对不起”之类的抱歉话。电话不清楚时,不要大声吼叫,要把说话的速度放慢,口齿要清晰、表达要明确 。通话结束时都要说“再见”、“谢谢”之类的礼貌语。中心将组织相关人员不定期抽查,发现礼仪行为不规范者,一次扣30元。

3、科室人员在业务学习、检查督导等人员到科室时,应起立、热情问候,做不到位者发现后给予批评教育,不接受或不改正者一次扣30元。

三、服务态度

1、主动服务。当病人来院,特别是危急病人、老年病人、残疾病人等特殊病人来院时,要主动服务、热情服务、周到服务。主动服务----服务在病人开口之前,热情服务----向病人提供良好的服务,周到服务----细致入微排忧解难。

2、工作人员当班时间应对待病人做到“四心”(即耐心、细心、爱心、责任心),文明礼貌用语,杜绝生冷硬顶现象,凡病人及家属投诉值班人员服务不到位、服务态度差,经落实情况属实者按下列方法处罚:

(1)医务人员被投诉,对当事人罚款100元,分管负责人同罚。

(2)医务人员一个月内连续被投诉两次的,取消当月绩效工资,两次以上的,院内待岗一个月,只发基本生活费300元。

(3)医务人员被投诉到主管局及以上单位的,情况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在编人员扣发3个月工资和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等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

(4)在进行对医务人员“满意度调查问卷”的调查或回访时,出现群众对服务不满意,发现一例给予批评教育并罚款50元,以此类推,一个月内出现三次者停发当月绩效工资。

本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以前公布的劳动组织纪律与此规定冲突的,按此规定执行。

请各科室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并自觉遵守。其他未尽事宜,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附:临沂高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劳动组织纪律领导小组

附件:

临沂高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劳动纪律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赵启海

成 员:苏庆玲 吴清娟 孟樱花

驾驶员交通行为规定及违章违纪处罚规定

关于劳动纪律等若干规定

医疗服务行为自查报告

服务礼仪行为要求岗位职责

餐厅服务管理规定

本文标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组织纪律及服务行为等的规定
链接地址:https://www.dawendou.com/fanwen/qitafanwen/636045.html

版权声明:
1.大文斗范文网的资料来自互联网以及用户的投稿,用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免费阅览。
2.《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组织纪律及服务行为等的规定》一文的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转载或引用时请保留版权信息。
3.如果本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会及时删除。

重点推荐栏目

关于大文斗范文网 | 在线投稿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帮助 | 投诉与建议 | 人才招聘 | 网站大事记
Copyright © 2004-2025 dawendou.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大文斗范文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