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1-2021 年度廊坊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 项目申报指南 一、总体思路 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和《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支撑农业现代化建设和乡村振兴为重点,围绕科技农业、质量农业、绿色农业和品牌农业发展需求,熟化转化一批技术含量高、产业化应用前景好、经济生态效益高的农业科技成果,为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二、支持重点 重点领域一:农业优质高效发展 优先主题一:优良新品种 重点支持高端蔬菜、精品水果、优质粮棉油、特色杂粮、林木花卉等优质农作物新品种的种子规模化繁育与示范;重点支持地方优质畜禽规模化繁育与养殖技术。
基本要求:新品种应当是 2018 年以后(含 2018 年)通过审定、鉴定或得到相关职能部门认可的品种,应当有明确的技术创新内容。
绩效目标:农业新品种要形成种子(种苗)繁育技术体系和栽培技术规范或标准,建立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和示范基地;优势特色畜禽水产品要形成一定规模的品种供应能力,并形成配套的繁育技术体系、养殖技术规范或标准,建
-2-立示范基地。
优先主题二:优质高效种养技术 重点支持农产品提质增效栽培技术、耕作模式、健康养殖等优质高效种养技术的转化示范。
基本要求:核心技术成果是 2018 年(含 2018 年)以后的新技术。
绩效目标:要形成能够指导用户的技术规程或标准;要达到一定的试验示范规模,建立示范基地。
重点领域二:农业绿色安全发展 优先主题一:绿色生产技术 重点支持生物肥料、生物型杀(抗)菌(虫)剂、生物安全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植物源和微生物源防腐保鲜剂、高效绿色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新型兽药、环保栽培基质等绿色农用物资的中试生产与应用试验;支持化肥农药减施增效、绿色低碳种养等农业绿色生产新技术熟化与转化。
基本要求:新技术应当是 2018 年以后(含 2018 年)取得技术及成果等;绿色农用物资应当是 2018 年(含 2018 年)以后取得的具有技术和产品先进性(专利、标准、新技术等)的新型农用物资,并具有生产许可(登记)证。
绩效目标:新技术要形成技术标准或新产品等,并建立规模示范基地。绿色农用物资需满足相关产品标准要求,要达到一定的产品生产规模和试验示范规模,并建立示范基地。
优先主题二:农业生态环境治理
-3-重点支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田重金属污染、劣质低产农田改良等新技术的转化与熟化。
基本要求:必须是 2018 年(含 2018 年)以后取得的技术和新产品。
绩效目标:新技术要形成技术标准或新产品等,并建立规模示范基地。产品需满足相关标准要求,要达到一定的生产和试验示范规模,并建立示范基地。
优先主题三:农产品质量安全 重点支持农产品有害物残留检测、产品质量控制与追溯等技术的转化与示范。
基本要求:核心技术成果是 2018 年(含 2018 年)以后的新技术。
绩效目标:要形成能够指导用户的技术规程或标准;要达到一定的试验示范规模,建立示范基地。
重点领域三:农业产业升级 优先主题一:农产品精深加工 重点支持营养健康食品、乳制品、豆制品、肉制品、蔬菜加工等新产品及其配套生产工艺和装备,农产品功能物质提取技术及工艺转化。
基本要求:技术成果必须是 2018 年(含 2018)以后取得的新技术和开发的新产品。
绩效目标:新技术要形成技术加工制造工艺流程规范等,具备小批量生产条件;新产品需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并取得相应生产许可,并建立中试生产线。
-4-优先主题二:智慧农机 重点支持经济作物与园艺作业智能装备、设施栽培智能装备、水肥一体化智能装备、畜禽智能养殖装备等的试制及应用。
基本要求:核心技术成果必须是 2018 年(含 2018 年)以后开发的新产品及新生产工艺。
绩效目标:要形成规范的产品标准及加工制造工艺流程规范等,具备小批量生产条件。
优先主题三:农业信息技术 重点支持农业生产数据采集设备、数据传送及“互联网+”农业信息技术成果转化及应用。
基本要求:核心技术成果必须是 2018 年以后开发的新设备、新技术和新系统。
绩效目标:设备要达到国家产品标准,并形成一定生产能力;技术和平台要建立信息化的系统和平台,并进行一定规模示范,形成一定市场影响力。
重点领域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重点支持农村改厕、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和设备转化应用。
基本要求:核心技术成果必须是 2018 年(含 2018 年)以后开发的新设备、新技术。
绩效目标:设备要达到国家产品标准,并形成一定生产能力;技术要形成技术规范,建立示范基地。
-5-三、申报要求(一)基本条件 1.申请单位为企业的,应当是在廊坊市境内于 2019 年4 月以前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单位,企业注册资金应当大于所申报项目的支持额度,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60%,申请成果应当在其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之内。
2.申请单位为科研院所和高校的,转化成果应当具有自有知识产权,且与企业联合申报。
3.申请单位为企业的,应当享有所转化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不是自有成果的需与科研单位和高校联合申报。
4.转化成果涉及到行业许可的,应当有省级以上部门或其指定的法定资质机构审定、检测、许可。
5.科技成果主要在我省范围内适用,为我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
6.申请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研发条件和转化能力。
(二)优先条件 由省级以上农业科技园区的建设企业或入驻企业申请的项目或中试地点在农业科技园区的项目;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申请的项目。
(三)限制条件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 2.单纯技术引进、简单扩大规模的项目;
-6-3.已列入往年国家、省、市其他科技计划并得到科技经费支持的技术或产品; 4.不属于《2021 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支持范围的项目; 5.正在承担农转资金项目企业; 6.相同内容已获得省直部门支持的项目。
(四)项目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 2 年。
(五)资助额度 市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采用直接补助的支持方式,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为 20-40 万元。
四、申报程序(一)组织形式 有关县(区)科技局,市直单位为项目推荐单位,负责项目的筛选和汇总。推荐单位要认真核实申报材料及附件的真实性和一致性,并同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正式行文推荐。
(二)申报过程 请登录廊坊市科技局网站,在“科技计划管理系统平台”进行注册申请,在线填写《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书》和上传扫描的附件材料。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书》和相关附件。
-7-1、《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书》。申请单位须认真阅读《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规定填写,并在线打印。
2、相关附件在线上传,主要包括:
(1)申请单位法人证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扫描)。
(2)成果证明。新品种:区试报告,或审定证书,或同等效力的证明;新兽药:安全性评价与药效试验报告、临床试验批文、注册证书;新农药(含植物生长调节剂类):田间试验报告与安全性评价报告、临时生产登记证;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安全性评价报告、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新肥料:田间试验报告及肥料检测报告、临时生产登记证;机械类:样机检测报告与其他证明文件;仪器类:样机检测报告与其他证明文件;其它能证明成果情况的材料:认定证明、专利证明、或版权证明;鉴定的科技成果需提交鉴定证书。
(3)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许可合同等的复印件)。
(4)财务报表。申请单位须提供 2020 年年度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加盖财务专用章,市直单位只需提供资产负债表。
(四)报送纸质材料 推荐单位加盖公章的正式推荐文件和汇总表一式 2 份,-8-项目申请材料一式 2 份(含 1 份原件)。
报送材料装订要求:封面、申请书、附件清单(目录)、附件、封底。封面的文字内容按“项目申请书”首页格式填写。申报材料的纸质文件采用 A4 纸打印并装订,在书脊上部注明申请项目的名称。
(五)资金下达 市科技局根据有关县(区)上报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打分,根据专家评审打分结果,出具资金分配方案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据此分配方案下达资金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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