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调整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通知
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调整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各管委会,区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现将调整后的金水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指 挥 长:魏 东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指挥长:周学军 区人武部部长 张 川 区政府副区长 闵武杰 区政府党组成员 楚景记 惠金河务局局长 成 员:胡 冰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高媛媛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鞠 卫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尤 谊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赵竞生 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延军 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张遂喜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 敏 区工信委主任 袁先锋 区财政局局长 崔文修 区发改统计局局长 李 正 区教体局局长 李 东 区卫计委主任 王金城 区民政局局长 郭 峰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家俭 区环保局局长 梁新生 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郭 冰 区司法局局长 张 岚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刘 军 区商务局局长 周志伟 区人防办主任 许孔安 区文化旅游局局长 王 倩 团区委副书记 李怒潮 区安监局局长 张 鹏 区规划分局副局长 李俊勇 区粮食管理中心主任 张万军 区人武部副部长 赵俊奇 惠金河务局副局长兼工会主席 石中亮 北林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徐峰杰 人民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郑迎波 丰庆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孙大志 国基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秦 伟 杨金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黄 涛 兴达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正杰 文化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解小杰 杜岭街道办事处主任 吴 昊 南阳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俊英 花园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存保 大石桥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 聪 经八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白平坤 南阳新村街道办事处主任 袁小培 丰产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汪守景 未来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栋 东风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继峰 凤凰台街道办事处主任 冯献彬 金水路公安分局局长 丁配杰 东风路公安分局局长 叶志斌 丰产路公安分局局长 姬勇斌 柳林公安分局局长 刘卫民 未来路公安分局局长 赵书文 南阳路公安分局局长 王 浩 文化路公安分局局长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农委,办公室主任由赵竞生同志担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下设:
(一)黄河防汛办公室,设在惠金河务局(花园口),电话:65983152 65983153(传真)。
(二)城市防汛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电话:65921595(白)65921596(传真)65995453(夜)。
(三)内河防汛办公室,设在区农委,电话:63526421(传真)。
附件:1、金水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职责 2、金水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 1 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职责 一、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对全区防汛抗旱工作负总责,统一指挥全区防汛抗旱工作和抗洪抢险工作。
服从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执行上级调度命令。
二、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在指挥长的领导下指挥全区防汛抗旱和抗洪抢险工作,对指挥长负责。
当河道水情接近保证或者超过安全泄量,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副指挥长应到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带班,参加汛情会商和重大问题研究,报指挥长决策。
三、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在指挥长、副指挥长领导下做好全区防汛抗旱和抗洪抢险工作。
到分工的街道办事处进行汛前检查,按照有关防洪法规政策,督促街道办事处组织做好防汛宣传和思想动员工作,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水患意识。
了解辖区内防汛工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检查督促街道办事处制定防洪工程及城市防御洪水方案和各项度汛措施的落实。督促应急度汛工程的建设和违章建筑的拆除,按市、区防指要求按时完成。
及时了解汛情,指导督促各单位及早做出部署,组织指挥辖区群众参加抗洪抢险,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防汛调度命令。
指导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在洪水发生后迅速开展救灾工作,安排好群众生活,尽快恢复生产,修复水毁工程,保持社会稳定。
做好本行业、本部门的防汛工作,督促本行业、本部门防汛职责的落实。
附件 2 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汛防洪工程设施和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汛工作,其职责分工如下:
惠金黄河河务局: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辖区内黄河防汛的日常工作,归口管理黄河防汛工作;负责黄河防洪工程、应急度汛工程、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建设与管理;负责制定黄河防汛预案;负责提供黄河雨情、水情、洪水预报方案及安全度汛措施,供领导指挥决策;负责黄河专业防汛队伍管理和调度,负责群众防汛队伍技术指导;负责国家储备防汛物资、设备管理、储备和调度,提出群众和社会防汛物料储备意见;负责各类工程险情抢护方案的制定,进行抢险技术指导;负责编制金水黄河滩区蓄滞洪运用预案,协助地方政府做好检查、督促落实;做好引黄供水工作。做好黄河专用通信网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做好黄河堤顶道路硬化与维护,加强黄河防汛工作宣传教育。
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归口管理防汛抗旱工作。负责防洪除涝抗旱工程的行业管理;负责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人员调配及正规化、规范化建设;负责提供雨情、水情、洪水预报调度方案及安全度汛措施,供领导指挥决策;负责掌握农业洪涝旱等灾情信息;负责灾害发生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工作;负责渔港水域安全监管;负责渔船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做好林区防汛工作;对河道、行洪区内由林业部门管理的林区,做好清障工作;非林业部门管理的林木,配合做好清障工作,确保行洪安全。
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人防办:负责城市防汛抗旱工作,制定城市防洪排涝规划;掌握市区防汛情况;组织城市抗洪抢险工作;监督检查城市防汛设施、地下人防工程设施的安全运行、行洪障碍清除和城区排涝。
区委宣传部:负责防汛抢险的宣传报道,重大险情灾情的信息发布。
各街道办事处:(一)黄河防汛职责:负责加大宣传力度,教育群众,强化防汛意识;按照区防汛指挥部分配的任务,落实防汛料物储备,加强防汛技术培训,时刻处于
待命状态。(二)内河防汛职责:负责对本辖区的河道进行彻底清障,疏通排涝干沟、马路边沟,备足抢险堵口料物;按责任地段加强防守、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抢护措施,遇超标准洪水时,组织抢险队员集中待命,密切注意水势变化,一旦出现险情,立即组织抢险人员抢堵决口。(三)城市防汛职责:检查辖区在建工程度汛措施落实情况,要督促辖区公共单位对危旧房屋、枯死树木进行登记,采取措施,排除隐患,防止危害事件发生。同时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大防汛法规宣传力度,强化社区群众防洪意识,提高人们的抗灾避灾能力;备足抢险料物。
区人武部:根据汛情需要,组织全区民兵担负抗洪抢险及执行急、难、险、重的防洪任务,负责与抢险部队的联系协调工作。
团区委:负责动员、组织全区共青团员、青年,在区政府和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投入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等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对辖区内的公路、水上浮动设施、工程、装备的防洪安全及交通系统的行业防汛工作;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以及船舶与港口设施安全保障、危险品运输监督、航道管理工作;负责编制黄河滩区群众迁安救护方案,落实转移安置救护措施;及时组织水毁公路、桥梁的修复,保证道路畅通;负责组织防汛抢险、救灾及重点度汛工程的物资运输;负责组织协调发生大洪水时抢险救灾及撤离人员的运送;按照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意见,为防汛车辆提供方便。
区卫计委:负责编制黄河滩区群众迁安方案,落实转移安置救护措施。负责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
各公安分局:负责抗洪抢险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好社会秩序,交通秩序;负责编制黄河滩区群众迁安救护方案,落实转移安置救护措施;严厉打击破坏防洪工程、水文测报设施、通讯线路,盗窃防汛物资、通信线路的违法犯罪活动,保证防洪工程设施的正常运行。
区司法局:负责宣传水利、防洪法规,监督防洪法规的执行情况,对违犯防洪法规的案件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区财政局:负责正常防汛经费的安排、下拨和管理,会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做好防汛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及时下达重点度汛工作经费和正常防汛经费,备足一定数额的防洪预备金。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防汛抗旱中的奖励和惩戒工作,负责参加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的医保工作,协同有关部门作出妥善处理。
区工信委:负责区属企业防汛安全和指导组织区属企业恢复生产及善后工作。
区商务局:负责防汛抗旱物资筹集供应。
区安监局:负责全区防汛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防汛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责任认定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编制黄河滩区群众迁安方案,落实转移安置救护措施。负责遭受洪涝及严重旱灾群众的生活救济工作;组织协调黄河滩区运用时群众生活救济工作;配合做好蓄滞洪区的运用补偿及群众生活救济工作。
区事管局:按照防汛指挥部的要求做好抗洪军民的后勤供应工作;负责协调抗洪期间的通信联络。
区教体局:要对所属的小学、幼儿园加强安全教育,组织人员对教学区和家属区的房屋、树木、道路等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排除隐患。负责汛期教学秩序稳定和教学设施的安全度汛;负责受灾后教学设施的恢复和重建工作。
区国土资源局:负责编制黄河滩区群众迁安方案,落实转移安置救护措施。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负责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年度灾害防治预案;负责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组织灾后的土地复垦或整理工作。
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负责灾情统计、上报工作。
区文化旅游局:负责汛期游客旅行安全和灾区游客转移安置工作。
区规划分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城市排水规划;负责城市规划区防洪排涝工程的规划审批;参与城市规划区防洪排涝工程的竣工验收。
区粮食管理中心:负责区属粮食仓库安全度汛;负责提供抢险所需的麻袋等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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