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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专项─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项目申报指南

作者:glidingpipe | 发布时间:2021-03-01 06:34:55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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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专项─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项目申报指南 为充分发挥广大科技特派员在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引导科技、信息、人才、管理等先进生产要素向农村基层、农业一线集聚,健全我区农业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强农业产业竞争力、切实提高农民收入,自治区科技厅启动 2021年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项目申报工作。内容如下:

一、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开展新产品、新技术引进推广与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示范,促进产业发展的项目;支持科技特派员依托农业科技园区、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实验示范站、星创天地等载体,开展创业孵化与示范引领的项目;支持为农村基层提供技术、信息、培训等服务,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项目;支持开展“互联网+”、农业物联网、电子商务等,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项目;支持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实验示范站建设。

二、支持类型(一)重点项目 1.支持具有一定规模的法人科技特派员或科技特派员服务团,围绕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开展农业科技创业。优先支持有一定产业化经营基础的项目。

2.支持农业龙头企业或具有一定规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技术协会牵头,联合科技特派员或科技特派员服务团,覆盖生产、加工、销售等产业链关键环节,集成、组装、配套、示范、推广科技成果,带动周边农户进入产业链,实现农业生产科技化、农产品商品化。

3.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围绕县域经济主导产业发展需要,采取校(院、所)—地、校(院、所)—企等多种方式,在产业一线建立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实验示范站。

4.每个项目自治区财政科技经费支持额度为 20-40 万元,申报单位自筹经费原则上按不低于 1:1 比例进行配套。

5.每个地(州、市)推荐 3 项。

(二)引导项目 1.支持科技特派员依托各类科技园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星创天地等载体,开展科技创业、创业服务、创业孵化、技术集成示范推广等活动。

2.支持科技特派员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互联网+现代农业”关键技术提升农业管理水平、提高农作物产量与品质;鼓励科技特派员构建特色农产品销售网络,发展农村电商、休闲观光农业等。

3.支持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协办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联合当地“访惠聚”驻村工作队,围绕科技支撑乡村产业发展需求,开展新技术引进、成果转化、技术集成、示范推广等项目。

4.每个项目自治区财政科技经费支持额度为 20-40 万元。

5.各地(州、市)择优推荐。

(三)服务项目 1.支持科技特派员紧密结合当地资源和经济发展的需求,围绕蔬菜、花卉、水产、果树等优势特色产业,开展新品种引进、种苗繁育以及技术推广。

2.支持科技特派员大力开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成果的示范推广;普及先进适用的农业技术、农机装备、农业信息与发展理念;转化加工贮存、疫病防控、设施农业、精准施肥、农田修复、新型肥药等实用技术成果。

3.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不高于 3 万元,推荐项目数不超过各地(州、市)备案在册科技特派员人数的十分之一。

(四)其他项目 1.申报主体为地(州、市)级科技特派员管理部门、自治区级科技特派员培训基地及其他社会组织。

2.围绕区域主导和支柱产业,重点开展以科技特派员创业发展思路、创业技能、实用技术、政策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培训类项目每个地(州、市)推荐 1 项,单个项目不超过 20 万元。

3.组织开展科技特派员管理服务平台建设与维护以及其他服务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项目。重点支持自治区级科技特派员管理或服务部门进行申报。

三、项目组织要求(一)推荐条件

1.申请人应当是地(州、市)、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备案在册的科技特派员。

2.申报引导和服务类项目的,申请人必须与服务地或服务单位签订科技服务合同或协议。

3.所支持项目核心技术具有一定创新性,产品有市场,能直接带动农民增收,具有较强的开发和应用前景,有利于农业和农村可持续发展。

4.符合自治区农业产业政策,适应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符合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需求,对县域经济协调发展有科技示范作用,有利于推动农村科技进步,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增加农村就业机会,提高农牧民收入。

5.科技特派员根据创新创业所处的阶段,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请一类项目。对项目执行期内的科技特派员不予连续支持。

(二)项目组织申报程序 1.重点项目、引导项目通过“新疆科技计划管理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首次申报需先进行单位注册。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网上平台由新疆科技项目服务中心提供相关业务咨询。

2.在线填写的申请材料由地(州、市)科技管理部门在“新疆科技计划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审核推荐,并在线提交至自治区科技厅。

3.服务项目、其他项目通过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线下进行申报。经地(州、市)科技管理部门评审后汇总上报至自治区科技厅。

4.申报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创业培训项目,须提交年度培训计划,包括培训专业领域、培训内容和培训对象人数等。

四、联系方式 管理处室:农村科技处 联 系 人:阿依努斯卡·居马巴依 联系电话:0991-3822204 服务部门:新疆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 联 系 人:胡德江 朱光辉 联系电话:0991-3836587

2021年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专项—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科技行动项目申报指南

《如东县科技成果转化示范项目申报书》

廊坊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汇报

2021年度河北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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