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卫工作标准
门卫工作标准 门卫工作标准 门卫工作标准:2011-12-14 14:41:06 门卫工作标准 Q/TLYS-YSKY05Z034-2010 1 门卫值班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门卫值班的职责、工作要求、检查与考核等。
本标准适用于门卫值班岗位。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Q/TLYS-YSKY05G013-2010 《经营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 Q/TLYS-YSKY17G005-2010 《人事管理规定》 Q/TLYS-YSKY17G003-2010 《进行登记检查 注明进入和离开时间及有关情况。
6.2.2 门卫值班人员按照经济民警的规定 严格要求自己 当班时要服装整齐、文明执勤。
6.2.3 门卫在职责范围内 发现问题 根据规定处理 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
6.2.4 每天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开关大门和小门。
6.2.5 对消防器材、电脑等材料 要进行爱护、保管好。
6.2.6 自觉维护好门卫周边治安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
6.2.7 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大、小门 门卫应严格履行职责、严守纪律、坚守岗位。
6.2.8 对 骑自行车、摩托车出入大、小门 必须下车推行 出租车及营运性摩托车不准进入单位生产区域。
6.2.9 对无理取闹以及违反门卫管理规定和制度 门卫提出批评拒不接受者 可依照《单位内部治安管理规定》进行内部处理。
6.2.11 门卫对正在执行公务的消防车、急救车和警用车辆等进入 应按规定放行。
7 检查与考核 7.1 对本岗位所列标准和要求履行情况 受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的检查。
7.2 本岗位工作按 Q/TLYS-YSKY05G013-2010、Q/TLYS-YSKY17G005-2010、Q/TLYS-YSKY17G003-2010、Q/TLYS-YSKY17G010-2010、本岗位《检查考核办法》和
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进行考核。
附录 A 8 文件和记录 8.1 执行本标准所发生的文件和记录由班长交由质计部统计归档整理 保存期限一年。
8.2 执行本标准所发生的文件和记录有 门卫值班记录表——本标准起草单位 龙门山矿区采掘工区——本标准起草人 杨善贵 Q/TLYS-YSKY05Z034-2010 3——本标准审核人 王重德——本标准批准人——本标准于 2009 年 12 月 28 日发布 2010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Q/TLYS-YSKY05Z034-2010 4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门卫检查考核细则 被考核人 序号 检 查 内 容 标准分 考 核 评 分 标 准 备注 一 操作人员通用工作标准 10 1 执行政策和规章制度 4 执行不严格、不规范的扣 1 分 拒不执行的扣 4 分。
2 敬业精神与工作态度 3 违反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行为的扣 1 分。工作马虎 偶尔出差错的扣 1 分 经常出现差错的扣 2 分 不按照原则办事扣 3 分。
3 团队协作 3 对应当与其他部门进行协作而不配合的酌情扣 1 2 分。
二 履行职责 60 1 着装整洁 5 着装不整一次扣 1 分 2 保持岗位室内外清洁 10 发现一次卫生不洁扣 1 分 3 报刊杂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