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山火情况报告
关于广顺街道办事处工农社区七组原马鞍一社 2011年5月28日山火的情况报告 县林业局:
2011年5月28日傍晚19.40分左右,广顺街道办事处值班室值班人员接到县林业局的报警电话***称:广顺街道洗选厂对面发生山火。
值班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一方面,值班领导立即安排值班组长通知值班人员和家住广顺的机关人员立即到街道办事处集中,家住**的应急人员直接到火灾现场;
另一方面值班领导立即带领值班人员赶向火灾现场,并在赶往火灾现场会途中向街道分管森林防火的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作了汇报。
山火于20.00时被扑灭,扑火人员有:广顺街道值班组,矿务局消防队,部分群众。
在大火扑灭左右时间,县林业局唐军书记赶到了现场,了解了情况。
经调查,洗选厂对面位于广顺街道工农社区七组原马鞍一社范围内,山火被扑灭后广顺街道办事处立即组织相关单位人员进行现场调查,被燃物野草约220平方米、竹子烧毁面积约80平方米、共计约300平方米,无人员伤亡。目前,火灾发生情况正在调查中,暂无结论。
特此报告。
广顺街道办事处 2011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