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料整理及保管规定
公司 资料整理及保管规定 第一章 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第一条 收集资料的方式有四种:
①购买;②交换;③制作;④捐赠。各种收集得到的资料,都必须标明以何种方式获得。
购买资料由办公室办理,全体员工有责任和义务提供资料的信息来源,并结合工作需要寻找有价值的资料。
交换资料由所需要的部门出面交涉与谈判,一旦达成交换条件,再由资料收集部门完成资料的交换。制作资料有三种方式:印刷、撰写与记述。当事人或部门主管,应积极主动地制作有价值的资料,送交资料收集部门,并积极争取来自各方面的捐赠资料。
第二条 收集资料部门的主管,必须定期制订收集计划,并付诸实施。
第三条 把收集到的资料,按下列分类进行整理:
(1)单行本(主要指公开发行的读本);(2)调查报告(非卖品,如论文、研究报告及意见书);(3)统计书(民间组织或政府机构的统计年鉴等,包括非卖品);(4)全集(所有文集、论集与专集);(5)辞典(各种辞书、百科全书、事典等);(6)报纸;(7)杂志;(8)古籍(近代以前);
(9)其他(如小册子、目录等)。
第四条 为了便于利用所收集到的资料,必须按资料的优劣及有用性分成下列各类:
(1)精选,表示很有参考价值及利用价值;(2)常用,表示有一定的利用价值,作为普通的资料;(3)劣等,表示资料内容劣等,无多少利用或参考价值。
第五条 全部资料按图书、报纸杂志及其他三大类进行整理。整理时,填写资料索引卡片,以提高资料利用效率。
第二章 资料的分类与保管 第六条 各资料在三大分类基础上,进一步细分为经营、企业、经济三种。重点为经营与企业两种。
第七条 在细分的基础上,再进一步细分为外文资料与中文资料。
第八条 资料分类与书架或书柜分类一致。保管工作按上述分类展开。
(1)图书。先区分外文书架与中文书架,然后,按经营、企业、经济与其他目录进行码放或索取。
(2)杂志与报纸。按名称、日期进行码放。
(3)其他。按形状、大小与厚薄进行分类码放。
第九条 索引系统按图书目录卡、杂志目录卡、报纸目录卡及其他书类卡分别设立。每张图书索引卡分别填写作者、出版年月、出版社、内容简介以及标明精选、常用与劣等字样。
报纸杂志卡,只需与书架上的名称对应起来,写明报纸、杂志名
称,发行单位,发行年月以及主要栏目与题材。
第十条 在有必要的情况下,可制成著作者、撰写者或编写者索引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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