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票奖惩办法16
徐州阳光送变电有限公司 工作票 管理实施细则(试行)2 工作票的填写与签发 2.1 工作票原则上用微机填写,特殊情况下也可手工填写。工作票中所有手写内容应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字迹清楚。如有个别错字需要修改,应将错字用两条平行线划去,在旁边写上正确的字(不得使用修正液),做到被改和改后的字迹清楚,不得将要改的字全部涂黑或擦去。如果补充漏字,在补漏处用“∧”符号,并在下面添加补漏的字。
2.2 变电站(发电厂)工作票下列五项不得涂改:
(1)工作地点;(2)设备名称编号;(3)接地线装设地点、编号;(4)计划工作时间、许可开始工作时间、工作延期时间、工作终结时间;(5)操作“动词”。操作动词主要是指能够改变设备状态的动作行为。
2.3 电力线路工作票中下列五项不得涂改:
(1)工作地段;(2)线路或设备名称编号、位置称号、色标;(3)接地线装设地点、编号;(4)计划工作时间、许可开始工作时间、工作延期时间、工作终结时间;(5)操作“动词”。
2.4 工作票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无误,手工或电子签名后方可执行。
2.5 工作票必须实行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和施工、检修单位双签发,检修、施工单位为签发人,设备运行管理单位为会签人。
施工、检修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应预先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安监部门审核确认。
施工、检修单位签发人对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充足负责。
设备运行管理单位签发人对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运行管理单位需做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
2.6 在用户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同样执行工作票、工作许可和验电接地制度,并与用户(用监)实行双签发。
2.7 若一张停电的线路工作票下设多个小组工作,则每个小组应指定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并使用工作任务单。
工作任务单应写明工作任务、停电范围、工作地段的起止杆号及补充的安全措施。
工作任务单一式两份,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签发,一份留存,一份交小组负责人执行。工作结束后,由小组负责人交回工作任务单,向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结束手续。
2.8 在同一时间内,工作负责人、工作班成员不得重复出现在不同的工作票上。
2.9 工作负责人的变动必须是在该工作票许可之后,如在工作票许可之前需变更工作负责人,则应由工作票签发人重新签发工作票。
2.10 填写工作票时,所有栏目不得空白,若没有内容应填“无”。
3 工作票检查、评价及管理
3.1 当发现工作票执行过程中存在违反《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或威胁安全的现象时,发现人要立即向有关人员提出,并制止,以确保工作安全。
对已终结的工作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对原因进行分析,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3.3 各班组每周对工作票进行综合评议。凡是不符合上级规定和本规定而又降低安全标准者应统计为错票。
3.4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均应统计为错票:
1)票面内容不完整。如:编号、时间、签名不全。
2)票面时间、动词、人员签名、设备编号等错误或有涂改。
3)缺项、漏字、错项、错字或安全措施与工作任务不符。
4)时间顺序不正确。
5)已执行或作废的票面未及时盖章。
3.5 公司每月对工作票进行检查、考核。
3.6 每月班组工作票合格率低于 90%,扣除当月工作票奖。
该月已执行合格票数 月合格率=────────── × 100% 该月已执行的总票数 3.7 作废的工作票不纳入合格率统计。
3.8 已执行的工作票和应急抢修单至少应保存一年。
3.9 工作票奖励原则:按已执行的合格工作票份数进行奖励。执行合格的工作票,奖励施工班组、班组工作票检查人和公司审票人,班组人员参与工作的,由班组二次分配奖励金额。错票按工作票奖励标准的 2 倍扣罚。
3.10 每季度按合格的工作票、施工作业票的执行份数计算奖金,工作票奖金拨付后,由安监科分解到各班组。
3.11 各班组应于每月 5 日前如实上报工作票,发现上报不实或不及时,扣除当月全额工作票奖。
3.12 工作票的留存:工作票编号由各班组统一编排(格式:201404001),并按顺序保管,漏号、错号按错票计算。
3.13 工作票的保管 1)已执行和作废的工作票应盖“已执行”、“作废”章后,由各班组安全员按月整理,按顺序装订成册,集中管理,统计合格率。工作票封面中的累计数为本年内票数的总和,封面的检查栏规定的检查时间为月后 3 天内。
2)装订的工作票均按月份顺延保存一年。当月无票时,也应装订封面,填明月份,份数填“0”,正常累计,并三级检查。
3)对当月已执行完的工作票,虽暂时不能装订,平时亦应按规定存放在“当月工作票盒(夹)”内,保持票面整洁有序。
4)含小组工作的工作票,还应保管好工作任务单。
5)工作票整理成册、报审时,还应附上相应勘察记录,勘察记录装订于工作票后并保存一年。
3.14 工作票奖励标准:
1、线路第一种工作票:
1)35KV 及以上:30 元/份 2)10KV:20 元/份 3)0.4KV:15 元/份 2、线路第二种工作票
1)35KV 及以上:20 元/份 2)10KV:15 元/份 3)0.4KV:10 元/份 3、变电第一种工作票:30 元/份 4、变电第二种工作票:15 元/份 5、班组工作票检查人:3 元/份 6、公司审票人:2 元/份 3.15 本制度修订后已经通过公司职代会通过,本规定解释权属徐州阳光送变电有限公司,本制度自 2014 年 06 月 01 日起试行。如与上级公司有关规定抵触,按上级规定执行。
附录:
1、工作票封面 徐州阳光送变电有限公司()月份 第一种 工作票统计 已执行合格票数()份 已执行工作票数()份 合格率()% 累计工作票数()份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检查人:
审核时间:
年 月 日 审核人:
徐州阳光送变电有限公司()月份 第二种 工作票统计 已执行合格票数()份 已执行工作票数()份 合格率()% 累计工作票数()份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检查人:
审核时间:
年 月 日 审核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