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规定区别
关于独董连续任职:
证监会:(四)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该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上海:第十四条 在拟候任的上市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六年的,不得再连续任职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深圳:在上市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六年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被提名为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资格条件:
上海: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深圳:(十一)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