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露天焚烧长效监管机制建议
随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农民生活方式的转变,秸秆及荒草的利用方式正在发生重大变化,作为传统燃料的秸秆和荒草正在被液化气、煤炭、电等取代,秸秆、荒草正在成为农民种田的“负担”。焚烧已成为农民“减负”的“惯习”且根深蒂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不断持续深入推进,对秸秆焚烧管控工作要求越来越严。每年乡镇都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在巡防管控上,天天围着着火点转,但仍处于屡禁不止的被动局面。如何从根本上改变焚烧的“陋习”是我们亟待解决的课题。
为此建议:
一是宣传先行。禁烧工作的关键在于农民思想意识的转变。要市、乡形成合力搞宣传。市环保、农业部牵头多渠道、多形式下乡宣传。文化宣传部门也要讲秸秆禁烧列为文化宣传的一项重要内容。乡、村更要充分利用好集市、“大喇叭”等“阵地”和发放宣传“明白纸”的形式,让露天禁烧工作进村入户,入耳入脑入心,全力营造浓厚的管控工作氛围,使露天焚烧的“陋习”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二是政策扶持。以“抓根本、管长远”为工作出发点,着力解决好秸秆和荒草去处问题。针对荒草,建议市政府拨付专项清理资金,由乡镇统一处置清理,为农民开垦良好的种植环境,使农民不想烧,也没必要烧。针对秸秆,开发秸秆利用的新途径,应用和推广生物肥制造新技术,齐家务乡秸秆生物肥制造项目已进入设备安装阶段,建成后将有力促进秸秆的回收利用,改善露天焚烧的“陋习”,建议市政府在政策、资金、土地、税收等方面对此类项目予以扶持,强化集中收集、集中加工处理,实现农业效益的二次增值。
三是强化执法力度。公安、环保等部门要加大对秸秆焚烧“陋习”检查和执法力度,对不听劝阻的农户依法给予处理,起到打击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
禁止露天焚烧的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露天焚烧秸秆,是重要的大气污染源。每年夏秋二季农作物收割后的秸秆或被焚烧或被废弃,已成为严重的环境问题,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焚烧秸秆主要有四大危害:
一是污染空气环境,焚烧产生的浓烟中含有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不仅污染空气,而且严重影响人体健康;
二是威胁交通安全,焚烧产生的浓烟很可能直接影响公路的正常运行,引发交通事故;
三是形成火灾隐患,秸秆焚烧导致火灾频发,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
四是破坏土壤结构,焚烧秸秆后留下片片焦土,直接烧死土壤中的有益微生物,使土壤丧失肥力,不利耕种。
另外,户外焚烧秸秆,是一种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规定,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可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并对秸秆焚烧的行为人予以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守住xx的蓝天白云,确保今年禁烧区“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现发出如下倡议:
思想上消除“秸秆焚烧肥田”误区,充分认识秸秆焚烧是对生态环境的极大破坏、对自然资源的严重浪费,以及对农作物生长造成的不良影响。
在行动上,积极投身秸秆禁烧活动,不仅带头拒绝焚烧、妥善处理自家秸秆,还要主动监督、主动制止他人焚烧秸秆,人人争做环保模范。
在利用上,积极想办法、添措施,通过秸秆切碎还田、栽培食用菌、制作饲料等途径,对秸秆综合利用、变废为宝。
父老乡亲们,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全面禁烧秸杆,做一名有责任担当、遵纪守法的新型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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