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派驻力量提升监督合力(调研与思考)
整合派驻力量提升监督合力(调研与思考)派驻监督是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监督体系的重要一环,是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有效方法。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深入,县级派驻机构从无到有,从单派驻到综合派驻,从部分监督到全面覆盖,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新一轮派驻机构改革后,针对派驻监督“有形覆盖基本形成,但有效覆盖尚未到位”的情况,纪委监委探索整合相关县级派驻机构力量,鼓励基层大胆实践、创新模式、挖掘潜力,努力提升派驻监督质效。
精准查找问题为深化改革确定方向
县级派驻机构初设于 2012 年,18 个县(市)先后共设立派驻机构 276 个。2019 年综合派驻改革以来,通过精简整合保留设置 128个,其中综合派驻机构 121 个,基本实现对同级党和国家机关的监督覆盖。但在对综合派驻改革调研中,也发现了派驻监督与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存在较大差距。
派驻力量不均衡。新一轮派驻机构改革后,121 家县级派驻机构核定编制 376 名,从面上看总量不少,但分散到 18 个县(市)监督1032 个党和国家机关就显得力量薄弱,单个纪检监察组平均监督单位数量 8.5 个,少则 6、7 个,多则 10 余个,丹巴、新龙等县个别派驻监督单位达 15 个之多,有的监督单位分布在偏远山区,工作半径较大,人均监督对象多,现实中“单兵作战、散兵游勇”状况并未改观。
履职能力有差距。一些派驻干部思想认识不足,工作中有畏难情绪,缺乏斗争精神,存在履职不力的情况。一是职责定位不准。有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作为驻在部门班子成员,虽然在分工上未分管其他工作,但碍于情面“专职不专、越俎代庖”的情况比较普遍。调研显示,85%以上的纪检监察组组长或多或少地承担了纪检监察以外的工作,有的监督单位将主体责任整体“打包”给了派驻机构,致使派驻机构主要精力偏了向。二是监督措施单一。措施仅限于参会、谈话、看资料等,就监督而监督,对驻在部门具体业务钻研不够、廉政风险点分析不细、针对性监督措施不多,监督工作说起来重要忙起来不要
现象突出,难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三是办案能力弱。一些派驻干部不敢不愿不会办案,案件线索依赖信访举报,主动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和动力不够,一些初核流于形式,致使大案查小、小案查化,对一些行业、区域的震慑警醒效果不佳。
推进“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 基层实践是推动改革的源动力。派驻机构改革以来,州将县作为试点,率先探索综合派驻工作模式,整合设立 5 个综合派驻机构,全覆盖监督 53 个县级单位、4 个工委、23 个乡(镇),实行统一的领导机构、办公场所、卷宗台账、管理制度、考核机制等 5 项措施,比照纪检监察室履行职能,全面负责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综合派驻前,县查办案件和处置问题线索数均为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严重滞后。综合派驻改革后,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数、处置问题线索数、立案数等均实现逐年上升,且发现的问题线索质量较高,成案率持续增高。2020 年立案数同比增长 45.2%,结案数同比增长 113.6%。
在试点经验基础上,各县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实际大胆实践,有的采取“全集中”模式,将派驻干部收归纪委监委集中办公、统筹安排;有的采取“半集中”模式,将部分派驻干部抽回开展专案或专项督查。各县均取得明显成效,发现问题线索数量和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处置问题线索数和立案数呈逐年上升趋势。
“全集中”模式。丹巴、道孚、色达、德格、白玉、新龙 6 县在派驻体制机制不变的情况下,先后将派驻干部全部收归纪委监委机关集中办公、统一管理、统筹调度,管理体制和工作统筹都更加顺畅。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完全分离,派驻监督职能与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合并,日常监督实行“AB 岗”,紧扣脱贫攻坚、涉黑涉恶等监督重点统筹谋划专项督查,由纪委监委指派相关人员列席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等重要会议,实行同步会议记录。“全集中”模式实践一年来,共发现问题线索 143 件、移交 27 件,较派驻机构收回前分别增长 190.6%、337.5%。同时,整合派驻办案力量,由纪委监委统筹调配、协作办案,处置问题线索数、立案数、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人数,都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
“半集中”模式。泸定、巴塘 2 县采取“部分集中+留守监督”的方式,将部分派驻干部集中到纪委监委机关,成立“督查组”“专案组”集中攻坚克难,部分人员常态推进日常监督。泸定县抽调办案能力较强的精干力量,组成 2 个专案小组专责开展审查调查工作,2020 年结案数较 2019 年增长 4 倍。巴塘县将三分之二的派驻干部集中到纪委监委机关联合办公,抽派 90 人次开展 17 次流动督查、交叉检查,有效发现和纠治问题数较整合前增长 69%,初核处置问题线索数较整合前增长 75%。
除以上模式外,其余 9 个县(市)均采取“统分”模式,即“统一领导、分片协作”的方式,不同程度抽调派驻干部参与专项工作,均取得明显成效。
州探索加强派驻监督的做法,体现了新一轮派驻机构改革“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改革初衷,通过对派驻力量集中统一领导,逐步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纪检监察监督网络;遵循了“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改革原则,在精准谋划、精准实施上着力,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因地、因层、因类施策推进改革,通过完善机制破解问题,推动派驻机构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监督更加有力,实现派驻监督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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