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柔道协会竞赛疫情防控指南
中国柔道协会竞赛疫情防控指南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科学有序恢复体育赛事和活动推动体育行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的精神,中国柔道协会从疫情防控和场地条件实际出发,结合东京奥运会和第十四届全运会计划,在与相关机关部门、协会、合作伙伴等进行了广泛讨论后,形成了中国柔道协会竞赛疫情防控指南。
一、成立 赛会 防控 工作 领导小组 防控领导小组由协会主要负责人、承办方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竞赛主任担任副组长,组委会工作人员及各队伍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牵头赛区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协调并指挥相关人员做好本职工作,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导,对工作不力或失职人员进行处罚。
二、报到 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及工作人员到达酒店后,审核确认本人 7 日内有效核酸检测报告、行程码及属地健康码,并由赛会安排统一再做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无异常后方允许参赛。属地有其他规定要求的,依据属地规定执行。
三、各代表队疫情防控指南(一)代表队日常安排(责任人:代表队负责人)
1.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在进入场地前,应由负责对所有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合格后方可入场训练。运动员自备个人用品(如毛巾、水壶等),个人用品不交叉使用。
2.赛区应对训练器材、设施和功能房进行彻底的消毒,并做到一训一消毒。
3.大赛期间,只有必要的队员、教练员和工作人员方能参加训练,未接受核酸检测的人员不能进入训练场地。
4.各有关人员应分批使用赛区内部的设施,如健身房、桑拿房等,避免人群聚集和交叉。
(二)代表队日常交通安排(责任人:代表队负责人)1.建议各代表队优先选择随大巴、高铁(包车厢)点对点出行,尽量避免与非赛区人员进行密切接触。
2.如选择大巴车出行,应提前对大巴车进行彻底的消毒。大巴司机应为代表队人员或固定雇佣人员,并应定时接受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且体温合格后方可上岗。
3.如选择高铁,代表队应为运动员、教练员和工作人员集体选座在一节车厢或采取包车厢的方式出行,避免与其他旅客产生密切接触。代表队应自备洗手液或免洗消毒用品,并确保所有运动员、教练员及工作人员在上下高铁车厢后洗手。
4.如选择飞机出行,队伍应尽量减少在机场的停留时间;
在条件允许时确保隔位而坐,并避免在飞机上进食。
5.代表队所有人员应加强在公共场合的个人防护。
(三)代表队总体日常防疫安排(责任人:代表队负责人)1.建立代表队防控体系。各代表队应建立内部疫情防控组织体系,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落实防控责任到个人。
2.做好人员健康管理。各代表队要切实掌握代表队成员的流动情况,按照所在地要求分区分类进行健康管理,对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实行健康状况报告。各代表队要每天汇总本队成员健康状况,设立可疑症状报告电话,发现异常情况后,应在属地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4.加强进出人员登记管理。各代表队要指派专人对进出赛区住宿区等场所的所有通道进行严格管理。要尽量减少非本队人员进入,确因工作需要的,应检测体温,出示健康码或其他健康证明,并询问来源地、工作单位、接触疫情发生地区人员等情况,符合要求方可进入。
5.保持室内场所通风换气。赛区办公区、室内训练场馆等场所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首选自然通风。如使用空调,应当确保供风安全充足,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使用空调期间,建议每隔 2 小时左右关闭空调并开窗通风 15-20 分钟。不使用空调时应当关闭回风通道。
6.保障洗手等设施正常运行。赛区办公区、训练基地和住宿区等场所应设置洗手设备,洗手、喷淋设施应保持正常运行。如无洗手设备,应配备免洗消毒用品。
7.做好工作、训练和生活场所清洁消毒。赛区工作场所、食堂、训练场馆、集体宿舍、电梯、卫生间、洗手池、通勤工具等公共区域及相关物品,应由专人负责定期消毒。电梯按钮、门把手等频繁接触部位应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8.调整内部用餐方式。适当延长供餐时间,实行错峰就餐,有条件时使用餐盒或执行分餐制。要加强循环使用餐具清洁消毒,不具备消毒条件的要使用一次性餐具。运动员、教练员及工作人员应分开就餐,避免面对面就坐,不与他人长时间、近距离交谈。
9.做好医务服务。各代表队须调配必要的药物和防护物资,配合防疫部门规范开展隔离观察与追踪管理。关心关爱成员心理健康,及时疏解心理压力。
10.规范垃圾收集处理。在公共区域设置口罩专用回收箱,加强垃圾箱清洁,定期进行消毒处理。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
11.强化防控宣传教育。采用多种形式加强疫情防治知识科普宣传,使代表队各成员,特别是运动员和教练员充分
了解防疫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增强防护思想意识及生活管理、支持配合赛区防控工作。
12.做好异常情况处置。赛区应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当赛区内出现可疑症状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并报告赛区或属地防疫部门,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安排员工就近就医。根据医学观察情况进一步封闭其所在的办公区、训练场馆、宿舍楼等场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同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活动场所及使用物品进行消毒,配合有关方面做好密切接触者防控措施。
13.关注运动员心理健康。针对队员心理健康问题,及时疏导,有需要尽快求助于专业机构。
四、裁判员及裁判监督疫情防控指南 裁判员作为需要在赛场上运动,且与运动员不戴口罩直接接触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待裁判员及裁判监督接到比赛选派通知后,须出示 7 日内有效核酸检测报告、行程码及属地健康码,确认无异常,一切正常才可执裁。
(二)所有裁判员必须遵守当天往返的原则,即比赛日当天从驻地抵达体育场进行比赛,赛后直接从体育场回到驻地,中途不得在其他地点驻扎、逗留。
(三)所有裁判员在赛区只能乘坐组委会专属车辆出
行。
(四)裁判工作组每天必须对所有裁判员进行至少两次体温检测,裁判长负责每天两次(上午 10 点前、晚上 23 点30 前)向防疫工作领导小组提交所有裁判员健康状况。如任何人体温超过 37.3 度,须第一时间报告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疫情防控部门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五)裁判员抵达赛区后,必须严格遵守赛区疫情防控相关制度,统一住宿、统一餐饮、统一乘坐交通工具,严禁擅自离开酒店。如因个人原因拟离开酒店,必须得到裁判工作组和赛区疫情防控部门批准,并遵守相关防疫措施和检查程序。
(六)如有任何裁判员出现疑似症状,立刻交由当地防疫部门处理。
(七)裁判工作组指派专人为防疫联系人。
五、竞赛官员及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指南(一)竞赛官员包括比赛监督、赛区协调员、赛区医务官、赛区新闻官、赛区安保官等,具体要求如下:
1.比赛监督到达赴赛区后,须出示 7 日内有效核酸检测报告、行程码及属地健康码,确认无异常,方可开展竞赛组织工作。
2.所有竞赛官员入场时应遵守入场规定(例如:检测体
温、出示健康码或其他健康证明等)。
3.除裁判员执裁时外,所有竞赛官员在体育场室内、室外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定时进行手部消毒。
4.除必要工作外,竞赛官员赛后应缩短在体育场内逗留时间。
(二)赛区工作人员 1.赛区安保(或体育场安保)(1)外出执勤(如入室检查、设卡检查、移动巡查等)时应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并随身携带免洗消毒凝胶。
(2)注意个人卫生,加强个人防护。
(3)错时、错峰就餐,减少堂食,餐(饮)具的清洁消毒,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
(4)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监测,测量体温并做好记录,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时,须报告单位并及时就医,杜绝带病上岗。
3.其他工作人员(如场地工人、清洁员、广播员等)(1)做好手部卫生,随身携带免洗消毒凝胶揉搓双手,触摸公共设施或他人物品后及时洗手;建议工作期间全程佩戴一次性手套。
(2)注意个人卫生,加强个人防护。
(3)做好办公区域和休息区域的环境清洁,做好垃圾分类回收,个人使用的垃圾桶应在每日下班前进行清理。
(4)均衡膳食,劳逸结合,适度运动以增强抵抗力。
(5)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监测,测量体温并作好记录,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时,须报告单位并及时就医,坚决杜绝带病上岗。
(6)工作时应佩戴口罩,佩戴口罩前先进行手部消毒,摘戴口罩时不要用手触碰口罩内外表面。
(7)错时、错峰就餐,减少堂食,餐(饮)具的清洁消毒,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
(8)下班后尽量不去人员密集或通风不畅的场所,如饭店、商场等。
(9)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如聚餐、午休聚众聊天等。
六、赴赛区的疫情防控准备(一)赴赛区旅行前 1.代表队须在赴赛区前接受核酸检测。所有检测结果为阴性后,并携带 7 日内核酸检测报告,方可赴赛区参赛。
2.在上述检测结果正常的前提下,代表队应将参赛人员名单报赛区组委会和赛区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并提交代表队人员之前的检测结果、属地健康码及过去 14 天内的出行记
录证明。填写信息必须实事求是,待审核批准后,方可乘坐交通工具到达赛区。
3.各代表队须提前制定好赴赛区途中的疫情防控措施。提前了解出发地机场、车站的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并向航空公司或铁路运营公司了解拟乘坐航班或高铁的要求,避免与来自境外的中转人员同行。
4.各队队医应为本代表队疫情防控责任人。如赛区所在省、市在疫情防控方面有特别要求及相关措施,由代表队疫情防控责任人负责向本队传达并严格落实执行。
5.在前往赛区比赛前,代表队应对所有参赛人员进行疫情防控知识教育,并严格各项纪律。
(二)赴赛区旅途中 1.各代表队所有参赛人员赴赛区途中,必须全程佩戴符合防疫要求的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各队应配备免洗消毒用品,要求所有人员在触摸电梯、搬运行李、办理登机手续及上下飞机或高铁后及时洗手消毒。
2.旅途中如遇到密闭、流通性差的空间,如飞机,应避免用餐,并全程不摘除口罩以降低感染风险。如乘坐高铁,应尽量购买整节车厢车票、分散就座,同时尽可能与其他人群保持距离。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乘坐本队专属大巴或采用包高铁车厢等陆路交通方式前往赛区;乘坐飞机时,如条件允许,应尽量选乘大型客机或乘坐公务舱。
3.代表队乘坐飞机、高铁前,应将行程信息提交至赛会防疫工作办公室,并妥善保留票务信息。
七、酒店疫情防控指南(一)封闭式酒店管理 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的赛事组织工作,确保实现“零疫情、零违纪”,所有代表队人员、竞赛官员、后勤保障人员、服务员须按要求统一入住比赛场馆周边由赛会指定的 1-2 家酒店或训练基地(视具体酒店或基地具体承载量而定),并全程封闭管理、定点食宿和训练。入驻期间,未获赛会防疫工作办公室批准,相关个人不得随意外出。
为确保具体落实、责任到人,赛区组委会、赛 区协会秘书长、赛区医务官、赛区安保官、代表队领队和代表队队务应分别从不同方面负责防疫工作的落实:
1.酒店在比赛期间必须为全封闭式管理,不得允许代表队人员以外的任何人员在酒店内进行住宿、就餐、会议和其他任何活动。
(责任人:各队领队)2.代表队必须根据赛会的统一安排入住指定酒店,并严格遵守楼层及餐厅的划分和使用安排。
(责任人:代表队领队)3.各参赛队应向赛会提交本队自行制定的酒店防疫方
案,并与赛会防疫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赛区医务官协商具体执行事宜。
(责任人:代表队领队、代表队队务)4.根据酒店的实际和餐区、会议室的使用情况,及时督促酒店及相关人员对餐区和会议室进行清洁和消毒工作。(责任人:赛区医务官)(二)非封闭酒店(如有)——代表队要求 1.代表队应与酒店经理做好前期沟通,赛区组委会和赛区医务官沟通入住酒店的选择和入住日期。
2.可安排队伍管理人员先期考察酒店设施(健康卫生、食品安全、安保、线路规划等),与酒店沟通协作,确保做好相关准备。
3.禁止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和赛区竞赛官员出入公共区域(如酒吧)。
4.尽可能地使用本队员工为运动员服务,以减少酒店服务人员数量。
5.保持房间通风,或通过空调、加湿器调节室内空气环境。
6.避免用手部碰触电梯按钮、扶手或门把手等(用手肘)。
(三)非封闭酒店(如有)——酒店要求
1.为代表队安排单独酒店楼层/区域住宿,避免与酒店其他住客接触。
2.尽可能地减少酒店服务人员数量,服务人员应接受专业的卫生防疫培训,避免使用高风险人员群体。
3.酒店员工应佩戴口罩,经常洗手消毒,接受健康培训,若出现感染症状不得进入代表队区域。
4.酒店餐饮安排:
(1)为每个队伍提供独立的就餐区域。
(2)采用分餐制,由队伍工作人员/酒店员工将分好的餐食集中放置在桌上,由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自行领取。
(3)竞赛官员执行分餐制,由酒店工作人员将餐食送至竞赛官员房内。
(4)为减少人员接触,酒店员工须在所有运动员离开餐厅或取餐后清洁餐桌。
5.在以下区域放置免洗消毒凝胶:房间走廊、公共区域门口、医疗间。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每间房中放置免洗消毒凝胶。
6.在代表队抵达酒店前对所有房间和个人用品进行深度清洁消毒,确保良好通风。
7.提供足够大的餐厅和会议室,满足 2 米的最小安全距离原则。
八、赛区训练疫情防控指南 代表队抵达赛区的训练安排(1)运动员、教练员和工作人员在进入赛区训练场前,应由本队负责对所有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合格后方可入场训练。应自备个人用品(如毛巾、水壶等),个人用品不交叉使用。
(2)赛区应对训练器材、设施和功能房进行彻底的消毒,并做到一训一消毒。
(3)大赛期间,原则上只有队员、教练员和本队工作人员可以参加训练,未接受核酸检测的其他非必要人员不能进入训练场地。如有媒体开放日,赛区医务官应负责在训练场外检测媒体人员的证件和体温、在场区内设立独立的媒体工作区(距离场地 2-5 米),并确保所有入场媒体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相互间隔 2 米以上。
(4)各有关人员应分批使用赛区的康体设施,如健身房、桑拿房等,避免人群聚集和交叉;交错使用前后应由酒店及赛区医务官负责全面消毒。
九、比赛日疫情防控指南(一)开赛前防疫要求
1.代表队抵达(1)代表队大巴在使用前应接受彻底的消毒;消毒后至代表队出发前,除司机外,不应有其他人员再行进入大巴。司机应确保根据赛区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上车前使用免洗消毒用品洗手。
(2)参赛代表队错时抵达体育场,并在进入场区时接受体温检测并出示健康码;鉴于此,应在征求赛区医务官和安保官同意情况下提前开展工作,避免聚集等候。
(3)代表队抵达后,应通过专用通道进入更衣室。运动员和教练员在进入更衣室的过程中,除当场比赛监督、赛区医务官外(必须佩戴口罩),运动员专用通道内应无其他人员。
(二)比赛中防疫要求 1.运动员在比赛场地内应避免吐痰;如确因生理原因需要吐痰或呕吐等,应由本队队务提供一次性纸袋,在确保远离他人的情况处理。
2.咳嗽或打喷嚏时,要与他人保持至少 2 米距离并转过身用手部或肘部遮挡口鼻。处理完毕后应立刻到场边用免洗消毒物品或洗手液擦洗手部或肘部。
3.场边人员 场边区域仅允许运动员、持证的教练员、工作人员、裁
判员、竞赛官员和医护人员进入;未持内场证件的人员应远离替补席区域。
4.比赛场上禁止运动员和裁判员之间或教练员与裁判员进行争吵,避免感染风险。
十、媒体疫情防控指南(一)媒体工作相关人员及职责 1.疫情防控期间,媒体管理对应赛会管理部门完成,防疫工作接受赛会防疫工作领导小组指导。
2.赛区媒体管理工作由赛区新闻管理工作组完成,防疫工作接受赛区所在防疫部门及赛区医务官指导。
3.媒体记者包括主转播商、持权转播商、官方摄影、摄影记者、文字记者、非持权转播商等。所有媒体记者必须听从赛区新闻管理工作组的管理,佩戴口罩和有效证件,穿着正确的媒体背心,根据媒体权限在规定区域内进行媒体活动。
4.有报道需求的持证媒体必须提前向新闻管理部门申报,新闻管理部门在保证媒体记者人数满足安全限制的基础上,审核确认现场采访名单。
(二)媒体工作防疫基本原则 1.根据卫生防疫要求,采访次数和进入体育场的媒体人
数将被最小化。
2.所有进入体育场内的媒体工作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3.媒体工作人员必须最大程度地缩减在场馆停留的时间,尽可能缩短通行距离。
4.媒体工作人员应避免聚集,并与他人保持至少 2 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5.比赛期间,赛区新闻管理工作组必须依据安全距离,间隔设置好每一名场内媒体工作人员的工作位置。除特殊说明外,所有媒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时间表安排,在指定范围内进行媒体活动。
6.媒体工作人员必须做好使用设备的清洁和消毒。
7.尽可能地通过电话、电邮或其他通讯手段进行沟通,减少不必要的面对面交谈。
(三)赛事报道流程的防疫要求 1.官方训练 官方训练安排在赛前一天,除主转播商和官方摄影外,不对其他媒体记者开放。
2.媒体入场 进入场馆时,媒体人员须携带 7 日内核酸检测报告确认
无异常,再通过健康码和体温检测等方式证明个人健康状况,并承诺遵守防疫规定,通过检测后方可入场。赛区应建议媒体人员在入场前使用免洗消毒用品洗手。如入场过程中经检查发现问题,应由赛区医务官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准予入场。
3.赛后瞬间采访及新闻发布会(1)赛后场地内的瞬间采访可有条件的开展,记者与相关工作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运动员员可选择不佩戴口罩。所有相关人员最少间隔 2 米以上,鼓励使用加长话筒支架,扩大采访人与被采访人的距离。
(2)赛后新闻发布会的要求应与赛前新闻发布会的要求保持一致。
4.赛后混合采访 为减少人员聚集,保障运动员通道畅通,赛后混合采访将取消。
(四)其他防疫要求 1.赛区应在媒体工作区域提供口罩、消毒液、免洗消毒凝胶等必要卫生防护用品。
2.赛区应做好媒体工作区域内的定期消毒工作。
十一、赛区疫情防控指南(一)人员配置要求:
1.赛区医务官(建议由属地政府的公立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赛区医务负责人担任)。
(二)功能房及区域配置要求:
1.入场安检。
2.增加医疗间和更衣室数量。
3.在较大空间内举行代表队会议,减少非必要出席人员的数量,减小聚集。
4.增设内场/官方区域的重点防控人员和机制。
5.在体育场入口处,增加体温测量设备,所有人员体温检测正常方可进入。
(三)防疫物资要求(根据实际需求):
1.免洗消毒凝胶/洗手池/洗手液。
2.消毒、清洁用品。
3.口罩/一次性手套。
(四)赛前联席会议 各赛区应控制出席赛前联席会的人员数量,妥善选择代表队入住酒店或体育场的会议室并做到以下:
1.在同等条件下,应选择面积较大的会议室,确保参会人员互相间隔至少 1 米,且互相之间隔座而坐。
2.会议室应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如使用空调、新风系统应保证在消毒、清洁、安全的条件下使用,会议全程应优先选择自然通风。
3.参会人员应在入场前接受体温检测,并出示地方认可的健康证明,对照无误后方可入场参会。
4.参会人员应为必要的工作人员,不承担实际工作或旁听的人员,不应参加联席会。
5.联席会应简明扼要,尽可能缩短开会时间;鼓励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通过网络召开联席会。
(五)赛区防疫主要工作 1.赛区医务官和各队负责人在政策制定、医疗资源协调、医疗物资准备、防疫政策和手段宣讲等方面配合开展工作。
2.赛区医务官和各队负责人应向运动员和工作人员讲解需要遵守的防疫措施。
3.赛区在每个房间内或门口放置手部消毒用品,供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和竞赛官员在进入训练场前进行消毒。
4.赛区应在比赛开始前和比赛结束后对所有区域进行表面清洁消毒,做到一赛一消毒、一队一消毒。
5.外来的医护人员在与队员接触时须佩戴防护用具(例如,医务室中的医护人员须一直佩戴口罩和手套)。
十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一)赛区必须在体育场、训练场、酒店设立医务室(或隔离室),在体育场、酒店均须安排专业防疫人员每日值班,在出现突发事态时进行应急处置,并协调酒店做好相应准备。
(二)如运动员、竞赛官员在训练场训练或体育场比赛时,出现症状者/确诊者,操作指南(责任人:赛区组委会、属地防疫部门)1.若出现疑似症状,包括发热(体温超过 37.3 度)、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必须由赛区医务官和专业防疫人员将疑似病例带至医务室(或隔离室),进行初步处置,同时向所属赛区、属地防疫部门和赛会报告,联系相关部门,送当地发热门诊处理。
2.所有人员在赛区医务官的指导下,佩戴口罩,离开场馆。同时,赛会将配合防疫部门,做好与确诊者密切接触者的筛查和通知协调工作,所有与疑似病例有过密切接触者,将接受隔离观察。
3.场地、疑似病例使用过的交通工具以及接触过的其他物品,在赛区医务官的指导下,进行全面消毒。
4.经属地防疫部门确认后,确诊者和确诊者的工作单位
应第一时间报告赛会,经中国柔道协会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评估后,确定比赛是否暂停、推迟或取消的决定。
(三)如队伍、竞赛官员在酒店,出现症状者/确诊者,操作指南(责任人:赛区组委会、属地防疫部门)1.若出现疑似症状,包括发热(体温超过 37.3 度)、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必须由赛区医务官和专业防疫人员将疑似病例带至医务室(或隔离室),进行初步处置,同时向赛区、属地防疫部门和赛会报告,联系相关部门,送当地发热门诊处理。
2.酒店内全方位进行消毒,尤其是疑似病例居住的楼层、餐厅、使用过的电梯等公共场所。
3.经属地防疫部门确认后,确诊者和确诊者的工作单位应第一时间报告赛会,经中国柔道协会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评估后,确定比赛是否暂停、推迟或取消的决定。
(四)如出现疑似病例,赛区主要官员和工作人员,竞赛官员、队员和工作人员必须接受赛会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安排,任何人不得擅自行动,不得通过个人社交平台发布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1.大文斗范文网的资料来自互联网以及用户的投稿,用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免费阅览。
2.《中国柔道协会竞赛疫情防控指南》一文的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转载或引用时请保留版权信息。
3.如果本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会及时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