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毕业审核关于问题通知
湘农东方教〔2014〕16 号 关于 2014 4 届毕业生毕业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学部、系、2010 级学生班:
根据《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10 版)、《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细则》和《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 2014 届毕业生毕业审核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 届毕业生毕业审核标准 1、我院 2014 届毕业生执行表 1 所规定的毕业审核标准,符合毕业审核标准者准予毕业。
2、发生过学籍异动(转学或转专业)的学生,其必修课学分超过规定标准但选修课学分不足者,可用其所取得的非专业要求的必修课学分冲抵选修课学分差距(按 1∶1 执行学分属性替换)。
3、专业限选课学分超过本专业要求者但公共任选课学分不足者,可用其冲抵公共选修课学分差距(按 1∶1 执行学分属性替换)。
4、本届毕业生暂不执行“素质拓展项目和创新学分”审核,但对学生所取得的素质拓展学分或创新学分将以选修课的方式认定学分。即:对于取得各种第三方认证的职业资格证书、行业执业资格证书、行业从业资格证书等证书持有者,或在公开出版的报刊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文化艺术作品的有效署名人,或取得各类技术专利证书的证书持有者,或取得各类院级、校级、省级、国家级奖励的证书
表 1:2014 届毕业生各专业毕业审核标准 学部 专业名称 总 学分 必修学分 限选学分 任选学分 能力要求 经管学部 国际经济与贸易 162 127 14 21 ①艺术类专业的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成绩达到 50分或已取得相关从业资格证书。②英语专业的专业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 50 分或已取得相关从业资格证书。③其他非英语专业的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达到360分或已取得相关从业资格证书。④文科类专业通过计算机应用能力一级考试、理科类专业通过计算机应用能力二级考试。
工商管理 162 127 14 21 会计学 164 126.5 16.5 21 市场营销 159 124 14 21 经济学 160 126.5 12.5 21 金融学 161.5 126 14.5 21 理工学部 土地资源管理 162 126.5 14.5 21 环境工程 173 138 14 21 食品科学与工程 165 127.5 16.5 21 水利水电工程 171.5 135.5 15 21 土木工程 161 128 12 2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169.5 142 9.5 18 工程管理 166.5 133 12.5 2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70 132.5 16.5 21 信息工程 171 135.5 14.5 21 电子商务 161.5 126.5 14 21 应用化学 166 128 17 21 汽车服务工程 173.5 137.5 16 20 人文学部 艺术设计 163 124 18 21 社会体育 174 139 14 21 英语 168 131.5 15.5 21 日语 172 136 15 21 法学 162 125 16 21 应用心理学 161.5 126.5 14 21 生科学部 园艺 174.5 140 13.5 21 园林 166 134 11 21 动植物检疫 177 144 12 21 生物工程 171.5 140.5 10 21 生物技术 164.5 132.5 11 21 烟草 179 145.5 12.5 21 动物医学 173 140 12 21 持有者,凭材料原件和一份复印件于 2014 年 5 月 20 日前到所属学部的教务管理办公室登记,各学部参照《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大学生能力本位教育学分设置表》的相关标准认定学分,学分属性认定
为“专业限选课”或“公共选修课”,成绩统一置为“良好”。这类学分可用于冲抵专业限选课或公共选修课的学分不足部分(按 1∶1 执行学分属性替换)。
二、毕业审核结论 1、毕业:修完《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10 版)中相应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德、智、体、美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发给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毕业证书,结束学籍。
2、结业:未达到所学专业的毕业审核标准且学分差距在 5 学分以内者(含 5 学分),准予申请结业,发给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结业证书,结束学籍。达到学院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6 年)且学分差距符合本条要求的学生,必须申请结业结束学籍,否则按自动退学处理并结束学籍。
3、肄业:未达到毕业要求且学分差距超过 5 学分者,准予申请肄业,发给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肄业证书,结束学籍。达到学院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6 年)且学分差距超过 5 学分的学生,必须申请肄业结束学籍,否则按自动退学处理并结束学籍。
4、保留学籍延期待审:修业年限不足 6 年但已达到或超过基本修业年限(4 年),未达毕业要求且学分差距在 15 学分以内者,如果不申请肄业,允许其保留学籍延期待审,即学生可以申请保留学籍成为 2015 届毕业生参加毕业审核,可由学生本人办理休学手续,下年度待审(休学期间不另缴纳学费,在家自学和复习相关课程并于下年度申请参加补考),也可由学生本人申请继续修业并编入 2011 级相应班级重修相关课程(申请继续修业者需按延长修业年限的有关规定缴纳学费)。这类学生如果不主动申请保留学籍休学待审或保留学籍继续修业,学院将按自动退学处理并结束学籍。
5、保留学籍继续修业:修业年限不足 6 年但已达到或超过基本
修业年限(4 年),未达到毕业要求且学分差距超过 15 学分的学生,如果不申请肄业,必须保留学籍继续修业成为 2015 届毕业生编入2011 级相应班级,并按延长修业年限的有关规定缴纳学费。这类学生如果未主动申请保留学籍继续修业,学院将按自动退学处理并结束学籍。
三、授予学士学位的有关规定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及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我院 2014 届毕业生达到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相关学科的学士学位证书,相关要求如下:
1、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有良好的道德和文明风尚;在校学习期间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成绩和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本专业所从事的工作。
2、我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①在校期间受过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者;②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的算术平均值在 70 分以下者。
3、申请破格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学生因非违纪舞弊而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后,表现突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破格授予学士学位:①被评为校级或以上“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者;②毕业时考取硕士研究生者。
4、符合毕业条件但未达到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学生,不允许保留学籍继续修业或保留学籍延期待审。
四、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设计)管理 1、毕业实习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对于已完成毕业实习的学生,必须按时提交以下材料:①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实习报告;②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毕业实习成绩考核表(一式二份)。
2、毕业论文(设计)是全日制本科教育的重要教学环节,毕业论文(设计)不合格者不予毕业,必须重修该环节后参加2015届毕业生的答辩。2014届毕业生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主动跟自己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请教交流、仔细修改,认真完成并及时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及其相关材料,按时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由学生所在学 部或教学系具体安排,相关工作请于 2014 4年5 5 月 30 日之前 完成。
各学部在答辩前一周向教务部提交本学部各系答辩委员会成立文件和《答辩工作安排表》(附表1 1)。
3、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学生需要提交的材料:①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审批表;②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③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开题论证审批表;④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开题论证记录;⑤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⑥毕业论文定稿。
4、为了方便对学生成绩进行管理,答辩结束后,各系教务秘书应及时通过“大学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及“毕业论文管理系统”录入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和毕业实习成绩。为 成绩录入截止日期为 5 5月 月 0 30 日。
另 请各指导老师妥善保管本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的相关电子文档(含相关表格电子文档)2 2 年。,无需提交电子稿到学院。
5、2014 年 6 月 5 日前,请各学部从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优秀者中,精选出确属水平较高、有创新、有交流价值的毕业论文(设计)(提供纸质稿和电子稿各一份)报送教务部,各专业可推选数量见附
表 2,并填写《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附表 3),教务部将于 6 月 6 日组织专家对所报送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审,评选出 2014 届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并编印《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 2014 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选编》。逾期未交,则视为放弃参评。学院将对荣获 2014 届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和指导教师进行表彰、奖励。
五、毕业前补考安排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学院为 2014 届毕业生安排一次毕业前补考,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必修课中的考试课程不及格者,学院将组织一次毕业前补考,补考及格者方可认定学分;体育课及其他必修课中的考查课程不及格者,由相关开课单位决定是否组织补考或安排学生重修(重修者必须保留学籍重修参加 2015 届毕业审核)。
2、对于“能力要求”审核未达到要求的学生,学院提供一次补考机会,包括艺术类专业英语应用能力考试、英语专业的专业英语四级考试、其他专业的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以及计算机等级考试,补考合格者准予毕业。
3、学院不组织专业限选课和公共任选课补考。选修课学分不足者视为未完成修业任务,必须保留学籍继续修业。
4、学院不组织实践教学环节(课程论文、课程设计、教学实习、生产实习、综合实习、毕业实习等)补考。实践教学环节学分不足者视为未完成修业任务,除课程论文、课程设计等可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重修并组织考核认定成绩外,其余均必须保留学籍继续修业。
5、毕业前补考拟定于 2014 年 5 月 26 日至 30 日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宜
2014 年 6 月 13 日为 2014 届毕业生离校时间,请各位毕业生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离校准备。
附表:
1.2014 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安排表 2.2014 届院级优秀毕业论文各专业可推荐数量一览表 3.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毕业审核 学士学位 毕业论文 毕业补考 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教务部 2014 年 4 月 24 日发 校 对:刘明新
附表 1: 2014 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安排表 学部(公章):
系:
年 月 日 专业 答辩小组及成员组成 时间 地点 答辩人数及组成 例:会计学 第一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秘书:××× 5 月 20 日 8:00~12:00 14:30~18:00 一教 ××教室 15 人。×××、×××、…… 1、答辩小组,注明组长; 2、时间要具体到月、日、时。
附表 2:
2014届院级优秀毕业论文各专业可推荐数量一览表 学部 系 专 业 可推荐篇数 经管学部 经济系 金融学 3 经济学 1 商学系 工商管理 2 国际经济与贸易 2 会计学 4 市场营销 1 理工学部 理学系 应用化学 1 工学系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3 汽车服务工程 2 水利水电工程 2 土木工程 3 工程管理 3 食科系 食品科学与工程 2 信息系 电子商务 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 信息工程 1 资环系 环境工程 2 土地资源管理 1 人文学部 公法系 法学 2 体艺系 社会体育 1 艺术设计 2 外语系 日语 1 英语 2 教育系 应用心理学 1 生科学部 动医系 动物医学 1 农学系 烟草 1 植保系 动植物检疫 1 生科系 生物工程 1 生物技术 1 园艺系 园林 3 园艺 1 合 计 55
附表 3:
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 学部:
系:
学生姓名 专业班级 题 目 导师姓名 导师职称 导师联 系方式 学生联 系方式 专业委员会推荐理由:
签名:
年 月 日 学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导委员会意见:
签名(加盖学部公章):
年 月 日 学院评审意见:
专家组组长:
年 月 日 注:请附所推荐优秀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册和答辩记录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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