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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 青报〔2020〕10 号 签发人: 共青团 xx 县委员会 关于同意召开 xx 县青年志愿者协会代表大会的请示 中共 xx 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共青团广西区委办公室、广西少工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为贯彻落实共青团广西区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县级青年志愿者协会建设的通知》(桂青联发〔2020〕22 号)文件要求,促进 xx 县青年志愿者工作实现专业化储备、规范化培训、品牌化培育、项目化使用、信息化支撑、社会化运作的运行机制,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青年志愿者队伍。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有关规定,经自治县民政局对社会团体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审核通过,团县委拟定于 2020年 12 月 xx 日召开 xx 县青年志愿者协会代表大会。为使隆林各
-2-族自治县青年志愿者协会代表大会顺利召开,现特向 xx 县党委办请示同意召开 xx 县青年志愿者协会代表大会。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共青团 xx 县委员会 2020 年 12 月 23 日(联系人:xx,联系电话 xxxx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