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市基层卫生工作要点
2014 年全市基层卫生工作要点 2014 年全市基层卫生工作,以国家、省市有关基层卫生工作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着眼实效、创新机制、精细管理、强力推进,促进全市基层卫生工作更好发展。
一、明确重点,做好 3 号议案续办和政府十件实事(一)抓好 3 号议案续办工作。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3 号议案办理工作方案》要求,围绕落实近、中、远期目标,建立 3 号议案办理的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档升级,重点从基础设施建设、人才队伍培养、开展医疗协作和创新医疗服务四个方面,提升基本服务能力,探索建立分级诊疗机制,不断提高健康服务水平。
(二)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档升级。按照政府十件实事要求及《2013-2015年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档升级工作实施方案》,继续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档升级工作,2014 年完成 30 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档升级目标任务(15 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 个乡镇卫生院,包括 7 个老区乡镇卫生院),不断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条件,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二、加强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三)抓好一站一室治理,加快实施规范化建设。对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制订完善武汉市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建设标准和考核细则,搞好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科学布局,科学规范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诊疗行为和服务内容。从 2014 年开始,利用 3 年时间,对全市所有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规范化建设,促进社区卫生服务站健康合理运行。2014 年力争规范化建设 80 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的工作要求,年内实现 90%的村卫生室公房化。抓好一村一室建设,根据农村地区实际情况,进一步整合医疗资源,新改扩建 50 个中心村卫生室,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四)围绕规范要求,做好“四化”乡镇卫生院创建工作。按照《湖北省“四化”乡镇卫生院创建活动实事方案》,围绕建设标准化、业务规范化、管理科学化、运行信息化的总体要求,严格考评标准,继续向省卫计委推荐创建“四化”乡镇卫生院工作,按照每年评选 20%的要求,确保全市创建 16 个“四化”乡镇卫生院。
(五)完善相关政策方案,做好老区帮扶工作。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武汉市革命老区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和《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支持湖北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扩点县(市、区)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要求,继续推进革命老区(大别山试验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按照经费不减、力度不降的要求,政策向老区倾斜、项目向老区聚焦、资金向老区投入,2014 年,完成 7 个老区乡镇卫生院提档升级工作和 15 个老区中心村卫生室建设。
(六)规范服务内容及流程,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扎实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修改完善绩效考核评价指标。完善服务模式,健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基层公共卫生人员培训工作。将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经费制度化,力争村卫生室承担比例为40%左右,并根据考核结果核拨经费。试点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完成 40 万流动人口电子健康档案建档工作;开展 2014 年 65 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工作,体检人数力争达到 40 万;重点人群(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化管理人数分别达到 45 万、13 万和 3.5 万人。
三、深化改革,巩固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七)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巩固深化“三通”成效。围绕进一步实现“三通”,继续深化体制改革,创新工作方式,建立有效机制,打通制约“三通”的政策性障碍。出台医疗联合体建设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各医疗联合体龙头医院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各大中型医院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年内建成 5 个紧密型医疗联合体。进一步强化医疗联合体各自责任和风险,制定双向转诊标准和办法,逐步实现基层首诊、分级就诊、双向转诊的有序就医新格局。
(八)加快扩展试点成果,稳步推行全科医生制度。继续扩大全科医生试点范围,规范全科医生服务内容,完善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服务方式。中心城区全科医生团队签约服务人数达到 60 万以上,签约服务满意率达到 90%。同时针对不同群体需求,推出不同契约服务包,建立全科医生与服务对象更加有效的服务模式,推进签约服务向深度和广度拓展。
(九)落实乡村医生补偿政策,做好乡村医生服务和管理。加大对乡医各项补偿政策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乡村医生各项保障得到落实,确保乡村医生待遇平均不低于 2.5 万元。积极推进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进一步规范乡村医生服务范围、服务内
容、服务要求,建立乡村医生与村民之间的契约式医疗服务关系,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的村卫生室达到 70%,签约服务居民占该村卫生室医疗服务人口比例达到 80%以上,签约服务满意度达 90%以上。开展乡村医生基本情况普查,研究完善乡村医生激励保障政策,稳定乡村医生队伍。
(十)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试点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精神,我市 2014 年选取 15 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模式试点工作,引导并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采取开设养老病区、托管养老院、开设家庭病床等多种形式开展养老和康复业务。
(十一)探索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责任保险制度。通过招标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责任保险承保公司,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保的实施细则,推进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重点探索建立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制度,保费由市区财政与乡村医生个人共同分担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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