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工作督办要求
部门 工作督办 要求 为服务领导决策、强化执行力,集中落实好集团主要领导指示、集团督办和部门领导交办任务,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以下工作督办要求。
一、督办事项 主要督办:集团董事长、集团总裁、集团分管领导、部门 KPI和部门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督办工作内容 1.集团领导和部门领导交办事项; 2.年月度阶段性工作任务; 3.重要会议; 4.部门重要管理工作。
三、工作方法 1.专项督办。集团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事项,按“一事一督”的方式进行督办; 2.跟踪督办。对督办的工作任务要主动跟踪,根据时间节点及时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并协同部门负责人审阅; 3.定时反馈。对周期性较长的督查督办事项,按节点进度反馈工作进展情况; 4.催办催报。对交办事项,及时跟踪提醒,督促按期上报; 5.结果核查。对已督办重要事项进行归档,随时提供给领
导审阅和检查。
四、工作职责 1.部门督办员负责部门重要工作的监督和督办,检查工作阶段性和最终成果输出的完成情况,提交部门负责人审阅批示; 2.承办工作责任人负责该任务启动、工作分配、阶段性进展和任务的落实; 3.部门其他人员负责协助承办责任人完成交办给部门的重要工作。
五、重要督办事项程序与要求 1.部门督办员接到最新任务指令,根据需要督办的事项,登记任务详细内容(包括督办事项、工作目标、节点要求、任务来源和完成时限等),每周一部门例会进行阶段性督办和检查工作,每周三和周五报部门领导同意后,在部门微信群通报每个任务阶段的办理情况,直到该项工作完成为止; 2.承办人接收到任务后,首先进行任务登记(包括督办事项、工作目标、节点要求、任务来源、配合人员和完成时限等),根据部门各岗位下达任务,按照时间节点更新督办表和提交工作成果; 3.对于任务承办人要求协同的工作,部门其他人员必须按照时间节点全力协助完成六、工作核查 1.按照任务成果输出和工作要求,部门督办员要求任务承办人提交工作完成佐证资料报部门领导审阅,经部门领导批准后进行归档; 2.对特殊情况延长任务时限的督办事项,承办人应在推进时限前报部门领导同意后,进行部门工作督办事项更新; 3.对没有按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也申请延期的事项,督办员按规定报部门领导后跟踪催办,如承办人第二次未按照时间节点规定完成工作,报部门领导在月优秀员工评选中进行考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