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各直属单位,辖区内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生命健康,现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川建建发〔2020〕40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辖区内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做到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进一步完善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
二、建立健全制度,强化责任落实
实行建筑工地食品安全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制度,食品安全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位。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提倡分时段就餐、盒餐外带等方式用餐。
三、加强监督指导、切实履行职责
局各部门要主动联合加强日常监督,及时反馈相关情况,并将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纳入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考核内容。同时区质安站、区城建监察大队也要加强对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督促各个建筑工地完善相关制度及人员。
四、做好应急措施、提高防范意识
施工单位要制定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提高防控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水平。发生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时,施工单位要迅速采取应急措施控制事态发生,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特此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全市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夏季是食品安全事件的多发季节,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提高建筑工地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水平,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建筑工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要求,现就加强我市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关系广大建筑工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发展和稳定。各建筑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把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摆在突出位置,认真贯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生产加工,进一步提高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二、强化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各建筑施工企业应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巡查工作,将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作为施工企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内容之一,及时发现和消除建筑工地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切实把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做到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有机结合,保障建筑工地食品安全。
三、认真落实工地食堂餐饮服务许可制度
各建筑施工企业要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等有关规定,着力提高自身管理能力,在工地经营食堂必须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办《餐饮服务许可证》,方能从事食品加工经营活动;
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必须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取得《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从事相关工作,食堂从业人员应取得健康证明后持证上岗。
四、切实提高建筑工地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各建筑施工企业应按食品安全管理相关要求建设工地食堂,配备必要的食品加工设施和设备,建立健全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明确项目负责人是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按要求配置食品安全管理员,建立综合自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健康体检等管理制度,确保落实食品采购、加工、存放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效防范食物中毒。
五、积极开展食品卫生安全宣传培训工作
各建筑施工企业要针对建筑工地食堂卫生的薄弱环节,做好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工作,宣传疾病防控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的饮食卫生习惯。要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工作,组织从业人员认真学习相关规定,切实承担起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建筑工地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促进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水平的提高。
六、认真做好应急处置及信息报送工作
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对建筑工地食堂进行经常性检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管理漏洞。制定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建立食品安全事件信息通报制度,不断提高防控水平及应急能力,遇有重要食品安全事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嘉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 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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