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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作者:lcy044 | 发布时间:2021-01-15 18:46:48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2020年9月21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南城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各位委员对审计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提出了审议意见,要求强化审计成果的运用,明确问题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整改结果。县人大财经委专门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督办工作的方案》的通知(城人财发〔2020〕3号),向各有关部门、单位下发了整改督办清单。县政府要求各单位依照整改督办方案,明确时间、措施、责任、将问题整改到位。为加强问题整改力度,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小明同志亲自带队到财政局、卫健委、教体局、职业中专、上唐镇、株良镇等单位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并就整改落实情况提出了相关要求。县审计局依据《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监督的决定》的精神,加强对各部门、单位问题整改的跟踪指导、监督。

各相关部门对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剖析,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并补充、修订、完善了有关规定、制度等,整改取得了较好效果,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改的总体情况

截至2020年11月底,有关部门和单位通过上缴国库、追回资金、归还欠款、调整账目、加快资金拨付、停止款项支付、建立完善制度等,整改问题金额43212.26万元,制定完善有关规章制度8项。当年整改涉及的17个单位28个问题,已整改17个单位27个问题,整改率96.43%,其他1个问题还在整改中,上年度整改未完成的问题1个。

二、已整改的具体情况

(一)县本级决算草案和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不够完整的问题。县财政局要求,各单位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时,要严格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将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年结转资金、非本级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等全部纳入部门预算,提高年初预算完整性和到位率。并特别要求,对可落实到部门的中央、省、市级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财政部门将第一时间通知相关主管部门,及时足额列入部门预算,以缩小部门预决算差距。

2.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结存17994万元未及时使用的问题。针对此问题,县政府督促业主单位加快施工进度,加快工程结算及资金拨付进度,截止2020年10月25日,已支付债券资金14556.56万元,对尚未支付的3437.35万元债券资金,县财政局将进一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快项目实施或资金拨付,切实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绩效。

3.应缴未缴预算收入13925.56万元问题。县财政局已将非税收入全部缴入国库。

4.滞留财政资金238.17万元问题。县财政局2020年6月将滞留财政资金238.17万元全部上缴了国库。

5.利息收入152.05万元未缴入国库问题。县财政局在审计提出该问题后已将152.05万元上缴国库。

6.外经账户资金核算不规范问题。县财政局外经账户偿还利息费结余43.58万元,加上借入外债资金结存1.82万元,合计结余45万元,减去财政垫付转贷承诺费3.6万元,至2020年5月该账户实际结存41.8万元,审计提出该问题后县财政局于2020年5月28日将资金全部调入国库,用于归还今后日元贷款本息。

7.社保基金未执行优惠利率问题。县财政局与中国农业银行南城县支行进行核算,于2020年6月追缴了少计利息15.8万元入库。

8.交通事故救助资金及账户管理不到位问题。交通事故救助资金2019年底余额460.16万元,加2020年一季度利息1.62万元,减2020年3月10日支付交通事故救助5.11万元,实际结存456.67万元,该笔款项已全部转入财政局开设的代管资金账户中核算。

针对上述问题的整改,县财政局高度重视,制定了《南城县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办法》、《南城县财政存量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城府办发〔2020〕4号)规定,要求各预算单位及各业务股室遵照执行。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县水利局在2021年的预算编制中,将把上年度的结余结转资金及上级提前下达的水利项目资金编入当年的资金预算计划,以提高年度预算的真实完整性。

2.关于违规改变专项资金性质的问题。县水利局收回的水利资金53.51万元分别为:麻姑山龙门桥水库款6万元、万坊月型水库工程款37.51万元、万坊南坑水土保持项目资金10万元。2020年10月12日已将龙门桥水库款6万元调整列入山塘水库整治专户,月型水库工程款37.51万元调整列入小(2)水库除险加固专户,南坑水土保持项目资金10万元已完成支付。

3.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县融媒体中心已于2020年10月12日将坐收坐支的专题制作费10万元上交至县财政局非税专用帐户。县工信局破产清算小组账户累计结余86.62万元已由县财政收回。

(三)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收支管理方面的问题。县职业中专由专人负责,于9月16日将租金10万元、10月21日将租金4.02万元足额存入财政专户。

2.关于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洪门镇政府将全镇所有移民情况重新核实,已收回错拨资金1.83万元缴入扶贫专户(追回1.14万元,外出务工人员应追缴的违规资金0.63万元同村委会先行垫付,另有0.06万元追缴对象为已故单身独户人员无法追回)。

3.关于建昌镇36.48万元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问题。该批款项36.48万元,涉及到以前年度的征地补偿款及自定义补贴结余资金,已于2020年12月7日上缴县财政。

4.关于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县职业中专与市教体局计财科联系,取得此套设备的发票复印件并登记固定资产310.78万元;

原县人防办组织有关人员对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核实,对漏记的资产共计1642.17万元已补登入账;

县卫健委对本级及各乡镇卫生院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登记,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将未登记的固定资产574.90万元已全部补登入帐。

针对上述问题,县职业中专、原人防办、县卫健委分别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做好固定资产收货、验货和出入库管理,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建立报废固定资产审批制度,由专人负责管理固定资产,做到帐、卡、物相符。

(四)扶贫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扶贫资产不明晰,且未达到帮扶效果问题。万坊镇邓家边村、上湖村已分别与合作社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明确了交租金的具体时间。

2.扶贫项目多计工程款问题。上唐镇政府于2020年7月21日将多支付1.39万元缴入扶贫专户、株良镇政府于2020年8月31日将多支付工程款2.04万元缴入扶贫专户。

3.违规申报产业扶贫奖补资金43.18万元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对2018年、2019年产业扶贫合作社申报项目资金进行全面摸排,共有22个产业扶贫合作社违规申报,现整改情况如下:(一)南城县建昌白莲种植专业合作社、南城县麻岭下金谷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等16个合作社已按照带动贫困户收益不低于奖补金额的40%补发务工工资或分红;

(二)南城县西坑天泉溪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南城县文泉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分别拿出1万元、2.9万元为贫困户解决房屋维修、修路等;

(三)南城好达连心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南城县亿联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南城县富联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南城县鄢氏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分别拿出0.7万元、1.95万元、1.95万元、1万元用于解决本村贫困户房屋维修、贫困户务工工资发放。针对此项问题,县农业农村局还完善并出台了新的《南城县农业产业扶贫实施方案》。

4.政府扶贫贴息借款60万元挪用于非扶贫项目问题。建昌镇政府于2020年9月28日收回敖某借款60万元入帐。

5.多计产业扶贫信贷通财政贴息0.91万元问题。建昌、天井源等8个乡镇财政所已将多付利息收回并上交至县扶贫办。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关于部分建设项目管理不严格,超预算现象严重问题。株良镇、上唐镇、教体局都及时召开会议,对现有项目管理情况进行认真梳理,仔细分析项目建设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查找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明确整改方向,举一反三,加强对各类项目的监督管理,并分别制定了《株良镇农村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株府发〔2020〕70号)、《上唐镇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上府发〔2020〕118号)、《南城县各级各类学校校园建设管理规定(修订)》(城教校建字〔2020〕93号),成立建设工程管理领导小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专门负责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和质量管理验收工作,明确项目建设管理要严格把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并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中的监督执纪问责。

三、正在整改中的问题

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一些问题,由于体制机制改革、客观实际情况及历史遗留等原因一时难以整改到位;

有些问题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完全整改到位。主要是: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结存17994万元未及时使用的问题。县政府督促业主单位加快施工进度,加快工程结算及资金拨付进度,截止2020年10月底已拨付债券资金14556.56万元,未拨付资金3437.44万元。县财政局将进一步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快项目实施或资金拨付,切实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绩效。

四、上年度未整改完成问题

1.关于未按规定收取担保费的问题。南城县创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欠交担保费的6家企业进行了登记,分析各企业的目前状况,并作出清收计划安排。2020年10月已收回1家企业的担保费2.56万元,还有5家企业担保费15.2万元未清收,其中:3家企业已被法院拍卖资不抵债、1家企业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已停产、1家企业已倒闭,下一步县创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将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予以清收。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县审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县审计委员会要求,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县人大监督,以更强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巩固和深化整改效果,推动有关部门将落实整改与建章立制、完善内部治理相结合,夯实管理基础,提升管控水平,为推进我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胜利,贡献审计力量!

2004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纠正和整改结果

2006-7-21 9:59:04

2004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 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纠正和整改结果(二○○六年六月十二日公告)2006年第1号(总第005号)

对于2004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问题的整改工作,省政府非常重视,李成玉省长批示要求,对审计中已经查明的违规违纪资金要认真纠正,对责任人严肃处理。省政府督查办专门发出《督查通知》,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采取措施,及时进行整改落实。各有关单位按照省政府领导的要求,认真落实审计决定,积极进行纠正和整改。2004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得到了较好的纠正,审计决定要求纠正和处理的违规金额为29.09亿元,已经整改落实28.35亿元,落实率达97.46%。

一、省本级预算管理中存在问题的纠正和整改情况

(一)关于应作未作一般预算收入的问题。省财政厅已将清理收回的以前年度投入中原信托投资公司资本金利息收入1069万元缴入省级国库作一般预算收入。

(二)关于省财政厅未对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支出编制预算问题,省财政厅已在2006年度将2004年年终节余的1.08亿元纳入部门预算。

(三)关于政府采购预算没有随预算的追加进行调整的问题,省财政厅正在制定有关的管理措施,逐步完善。

(四)关于地税机关未按规定将应征的税款征收入库的问题,已在2005年度纠正和整改,有关地税机关已将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渑池中迈铝业有限公司应缴未缴的税款1.31亿元足额征收入库。

(五)关于省地税局固定资产核销不规范的问题,省地税局已停止执行老办法,制定了相应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六)关于虚列基本建设支出697万元的问题。省财政厅已取消该专户,将节余的697万元资金调入国库,重新安排使用。

二、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的纠正和整改情况

审计查出部门预算执行单位挪用专项资金、扩大资金支出范围、滞留财政专项资金、核算不真实等问题,共计资金2.45亿元,各被审计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积极整改,及时追回被挪用的资金、加强会计核算,共纠正整改资金2.32亿元,占应整改资金的95%。

(一)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三个单位决算报表隐瞒收支5270万元,已按规定全部纳入报表统一核算。其中违规扩大专项资金支出范围55万元,已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归还原资金渠道;

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及部分下属单位应计未计收入683万元,已调整相关会计账目,按收入核算;

住房基金未纳入专户307万元,已将余款262万元纳入专户管理。

(二)省环保局针对存在的问题,专门召开中层干部会议研究整改工作,逐条对照进行落实。对滞留设备购置经费1315万元的问题,专门成立了在线监测设备招标领导小组,在整改期内资金已拨付到位;

扩大开支范围287万元问题已纠正,归还原资金渠道;

对收入未计财务账126万元,已纳入机关财务进行了管理。

(三)省国防科工委下属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老校区土地出让金1998万元、上级拨入的新校区建设资金250万元、财政拨款1265万元未计入学院收入的问题已全部纳入财务管理。

(四)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未经财政部门批准,要求所属单位上缴2004年资产占用费153万元、计划节余款129万元、国家基金703万元、矿权转让收益295万元,合计1280万元。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按照审计决定立即停止向所属单位收取资产占用费、计划节余等款项,并将纠正和整改结果函告财政主管部门。

(五)省民政厅以收取事业发展基金的名义向所属事业单位收取费用223万元的问题,省民政厅已按照审计决定进行了纠正并追回了资金。

(六)省外侨办将土地使用权转让补偿费80万元、外事侨务服务中心出国人员组团费90万元、省财政拨入的建房补助和预算内供热改造款337万元,挪用于兴建省外事侨务服务中心综合楼基建项目,该问题已根据审计决定进行了调整并按使用及投资情况分别列入“固定资产”,已报有关部门批准。

(七)省信息产业厅挪用河南省无线电监测中心项目中的设备购置等资金2919万元,扩大中心建设规模的问题。目前,省信息产业厅已追回设备款1600万元,剩余部分资金正积极筹措回收,确保回收资金尽快到位。

(八)省科技厅未报经财政部门批准,动用以前年度收回的科技周转金安排省属科研单位科技项目支出107万元的问题,省科技厅制定整改措施,要求严格按照《预算法》安排年度预算支出,对需要调整的预算支出必须报经财政部门批准,未经财政部门同意的超预算支出,坚决不予安排。

(九)省统计局下属省信息管理学校滞留应缴财政专户的学费住宿费345万元的问题,省信息管理学校已于2004年12月将应缴专户款345万元全部上缴财政。

三、关于国有企业财务收支中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整改情况

(一)关于洛阳铜加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的问题,包括少计各项税金及附加1064.9万元已全部上缴;

因管理不善、对外投资担保决策失误造成企业资产损失,包括债务人破产倒闭等造成的呆坏账损失9415万元,因存货计量不准确、技术淘汰、产品质量不合格等致使产品长期积压造成的损失9251万元,对外投资及担保损失1232万元等,公司对造成后果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加强了投资和资金管理。审计查出该公司下属单位私设“小金库”1000万元的问题,已将涉嫌违纪的责任人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并做出了处理。

(二)洛阳单晶硅有限责任公司违规申报核销资产的问题,该公司将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剩余的残值49.8万元,按规定申报予以核销,进行了纠正。该公司下属单位违规账外核算,2004年末余额39万元未上交公司财务。该公司为两户企业提供担保,由于企业已宣告破产,造成国有资产潜在损失2725万元。吸取教训,加强担保管理。

四、高校财务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整改情况 省教育厅督促所属高校认真整改,将审计结果通报有关高校,对其他学校也提出严格要求。省教育厅还根据高校审计反映的问题,印发了《关于加强省属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从8个方面就如何加强省属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工作提出要求。违规收费的3770万元,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学生处牵头坚决清退,目前各高校已按照审计决定要求全部清退。7所高校滞留应缴财政专户资金3150万元,各高校已按照审计决定要求落实,上缴财政专户不及时问题已得到纠正,并制定整改措施,今后坚决予以制止。10所高校收入不入财务账、账外核算663万元,省教育厅高度重视,专门下文纠正,有关高校均已按决定要求收缴了账外资金,健全了收支管理制度。对涉嫌违纪的2起经济案件线索,已移交有关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查处。3所高校违规向教职工集资7593.5万元。各高校已制定清理计划,正在逐步清理过程中。

五、交通规费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整改情况

全省交通规费审计查出违规少征、漏征、免征交通规费20455.1万元,已纠正17441.2万元。隐瞒、截留交通规费收入3840.3万元,已追交2470.4万元。欠解交通规费29097.9万元,落实24622.3万元。交通规费未按规定上解财政专户3099.7万元,落实3029.2万,虚列交通规费支出9437.7万元,给予纠正6395.6万元。违规拆借交通规费投资办实体18186.3万元,已追回17886.3万元。违规挪用交通规费投资楼堂馆所、购置汽车15858.5万元,纠正10182.6万元。违规出借交通规费18453.7万元,追回6597.5万元。隐瞒收入、漏交税金等105604.1万元,落实67898.7万元。违规集资3699.6万元,纠正1212万元。公款私存、设小金库、乱收费、罚款1407.4万元,追回纠正903万元。

六、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资金管理使用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整改情况 新乡、安阳、焦作、鹤壁、濮阳五市2001至2003年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资金及污水处理费、排污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中发现的欠征污水处理费4367.7万元、排污费1.62亿元;

污水处理费应缴未缴财政专户3700万元;

挪用排污费424万元,其中濮阳市欠征污水处理费2125万元,鹤壁市欠征排污费1.34亿元;

安阳市水务总公司应缴未缴财政专户498万元。鹤壁市及淇县、浚县环保局挪用环境保护补助资金购置小汽车和修建办公楼等110万元;

新乡市红旗区建设局将污染综合整治费180万元用于汲詹路拆迁补偿等问题,省政府要求水污染治理项目要加快建设速度,加大污水处理费和排污费的征缴力度;

安阳市水务总公司已于2004年9月16日,应缴未缴财政专户498万元上缴了安阳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局财政专户。鹤壁市及淇县、浚县环保局挪用环境保护补助资金购置小汽车和修建办公楼等110万元;

新乡市红旗区建设局将污染综合整治费180万元用于汲詹路拆迁补偿。已全部归还原资金渠道。省政府于2005年8月2日,向审计署报送的《河南省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资金审计决定整改情况的函》(豫政函〔2005〕69号),有关问题得到了全面纠正和整改。

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和农村卫生资金管理使用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整改情况

对我省24个试点县(市)2003至200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和农村卫生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包括截留、挪用农村卫生资金415万元,辉县欠拨106万元,新安县卫生局截留应拨所属二级单位的事业费209万元;

新农合资金使用中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套取补助,新安县人民医院财务科长虚开住院收费票据13万元以及少数农村卫生项目建设进展缓慢等问题,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批示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严肃查处审计调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资金的管理。河南省卫生厅下发通知责成有关市、县采取具体措施予以落实,并上报整改结果。对发现的涉嫌违规违纪的7起经济案件线索,移交当地政府进行了查处,其中:4人受到政纪处分,3人作出书面检查,对3个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目前这次审计调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已整改到位,为农民垫资等问题已得到了纠正,套取挤占挪用的新农合基金予以了归还;

截留的医疗补助资金予以了支付;

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有关县(市)针对基金结余大等问题进一步完善了制度。如新安县针对审计调查中揭示的问题,两次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县合管办还制订了《新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防假治假工作方案》、《新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工作规程》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新农合工作的管理。

八、其他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情况

(一)关于省级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管理和使用中专项支出预算没有具体到项目、专项支出比例低的问题。省财政厅、建设厅将通过进一步推进预算管理改革,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规范各项支出,切实保证专款专用。

(二)关于2004年在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使用中部分地方或单位挤占挪用公益金用于非规定用途的问题,有关单位已按照审计决定进行了纠正,如尉氏县募捐委员会挪用公益金38万元弥补本单位事业经费不足,已通过县财政增加财政拨款的方式进行了追回;

滑县民政局拨出公益金56万元,用于县康复医院综合楼的建设及装修的问题,安阳市审计局已责令有关人员写出深刻检查,省民政厅已对滑县民政局进行了通报批评。

(三)关于2004年下半年,有关市、县的配套资金应为6961万元,已落实到位3187万元,资金到位率为46%,拨付不及时的问题,省民政厅按照李成玉省长、刘新民副省长的批示要求,派出了督查组,督促整改,拨付不及时和扩大资金使用范围的问题,有关单位已经整改,有关市、县少配套资金的问题,省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了通报。

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报告

县委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报告

对于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关于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本文标题: 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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