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案场管理
销售案场工作手册 目 录 第一章 销售部销售案场组织架构 第二章 销售部销售案场主要职能 第三章 销售部销售案场职位说明 第四章 销售案场接待条例 第五章 销售案场管理制度
第一章 销售部销售案场组织架构 销售部销售案场 职位设置:
销售经理 销售主管 置业顾问 若干,根据实际情况增减。
第二章 销售部销售案场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工作职能 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按公司流程完成赋予的售楼工作,做好售后服务,维护好公司形象及公司的品牌。
主要职能如下:
1、对案场销售员进行职前、在职、售前的培训。
2、执行公司制订的销售方案,完成公司下达的销售任务。
3、对售楼处周边房地产市场进行定期的调研,搜集相关数据及时汇总,搜集整理购房者的信息,为公司的价格策略和销售策略的制定提供有效依据。包括:周报/月报、广告效果分析、日常来电来访分析、成交分析、客户分析。
4、为策划、广告完成销售准备阶段、销售实质阶段的各项工作提供指引。
5、为购房者提供购房全程服务。为开发商和购房者提供良好的销售服务,提升公司对外形象。
6、定期向公司提供各类报表。
7、及时与公司的其他部门进行沟通,持续为客户提供良好服务。
二、部门主要工作重点(一)遵守业务流程 1、培训(1)职前培训(2)职中培训(3)售前培训 2、市调 3、资料准备 4、电话接听 5、客户接待 6、物业介绍(1)沙盘介绍(2)房型推荐(3)园林景观介绍(4)样板房介绍 7、陪同看房 8、深度交谈 9、客户跟踪 10、价格洽谈 11、物业认购 12、陪同签订合约 13、售后服务 14、营销活动的参加(二)报表制作 1 1、主管负责报表(1)来访登记表、来电登记表、轮序表汇总分析
(2)销售统计汇总分析(3)销控表(4)客户分析套表(5)每日工作总结及计划(6)销售部周报表、月报表 2 2、销售秘书负责报表(1)考勤表(2)轮序接待表(3)来电登记表(4)来访登记表(5)广告效果统计(6)销售统计(销售临定表、日报表、月报表)(7)提成结算表 3 3、置业顾问负责报表(1)周边(新增)竞争个案调查表(2)客户档案表(客户大卡)(3)每日签到及接待记录(4)客户初次来访登记表(5)初次客户来访调查表(6)每日工作总结及计划(7)成交客户分析表(8)退房客户分析表(9)成交报告(10)销售周报表(11)销售月报表 4 4、外联销售人员(1)拜访客户名单和联系电话
(2)跟踪回访记录(三)会议组织 1 1、对象为公司的会议(1)月会(2)销售阶段会议 2 2、对象为置业顾问的会议(1)早会或晚会(2)周会(3)主管经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形式的会议 第三章 销售案场岗位职责 一、销售经理 全面负责销售案场管理工作,定期向公司上一级领导汇报;培训、指导、监督下属有效工作并对其工作绩效考核;协调相关部门工作,提供专业支持并参与公司发展策略研究;定期制定合理销售目标任务。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销售部整体销售方向把控及协调管理,负责销售案场的整体管理并向上一级领导汇报。
2、完成公司销售任务,总结销售状况向上一级领导汇报,并制定工作计划。
3、负责制定项目的销售目标并执行。
4、熟悉区域市场,为公司其他部门及时反馈信息,并提出调整建议,配合相关部门更好地开展工作。
5、负责与策划公司、广告媒体的衔接,执行营销策划方案。
6、定期向公司提供各种销售统计报表和工作报告。
7、定期对销售工作流程及工作质量、进度进行评估,并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汇报。
8、与重点大客户和疑难客户进行接洽。
9、积极与客户及公司保持密切和有效的沟通,完成项目的接洽、跟进和交流
工作。
10、积极反馈其他相关部门信息,更好地开展工作。
11、必须以身作则,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敢于承担其应有的责任,同时督导下属遵守。
12、负责本部门的人力资源配置规划、人员的培养及监督考核、晋升任免。
13、制定培训计划,定期或不定期的做好置业顾问的培训及后备干部的培养工作。
二、销售主管 负责案场的日常事务及案场的正常运作,定期向上一级领导汇报;与策划销售经理一起配合制定案场销售战略并确保其顺利执行,完成销售任务。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案场的整体销售方向把控及协调管理,并向上一级领导负责。
2、负责协调置业顾问、客户之间的关系。
3、负责案场的认购和销控,定期向公司提供各种销售统计报表和工作报告。
4、负责项目置业顾问的日常业务培训及工作指导,组织本部门员工努力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销售指标。
5、完善制定案场的规章制度,维护案场正常营业秩序,规范日常销售行为,提升案场置业顾问的整体业务水平,帮助置业顾问的开展销售工作。
6、必须以身作则,遵守公司及案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敢于承担其应有的责任,同时督导案场置业顾问严格遵守。
7、对产品改造提供合理可行的建议,并在此基础上协助策划进行系统的营销策划报告和分步实施方案。
8、解决案场的突发事件及客户投诉,如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时,应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汇报,共同研究解决。
9、定期组织销售工作总结,对销售工作执行的情况作检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现场销售工作进行调整和修正。
三、销售秘书
负责案场数据统计和后勤等辅助服务工作。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销售部案场人员考勤工作和轮序接待安排。
2、及时反馈案场情况,收集客户资料及各种工作报告及业务报表的数据收集; 3、协助置业顾问做好销售工作。
4、控台四表(客户来访登记表、来电登记表、日报表、媒体测评表)在当日 17:30 和主管一起输入电脑。
5、负责收集推广案场楼盘的媒体广告。
6、配合协助销售经理做好销控管理工作。
四、置业顾问 主要工作职责 1、承担日常销售工作,客户的接待、跟踪,完成销售指标。
2、能够独立完成销售各个环节的工作。
3、遵守公司及案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业务流程。
4、完成公司规定的销售指标。
5、认真仔细地做好每一位客户的接待及统计工作,能够了解客户需求及分析成交和未成交原因,并按公司要求作好客户登记(电话、来访等)及反馈资料。
6、服从销售主管、销售秘书、经理的领导。
7、积极主动完成各级领导(包括销售主管)交代的非销售工作。
第四章 销售业务制度 一、客户接待制度(一)基本制度 1、实行接待客户轮流制,由销售秘书排轮接待,不得争抢客户。
2、客户参观样板房、工地,接待人员应礼貌陪同,并遵守现场纪律,因故不能陪同的,要礼貌表明原因。
3、对待特殊客户或客户提出的超出权限范围的要求,接待人员应在请示主管、经理后做相应处理。
(二)操作规程 1、排轮细则(1)由销售秘书制定相应的排轮顺序,指定接待。
(2)客户走进售楼部先由销售秘书接待导台,了解一些基本信息后,按轮序安排置业顾问接待。
(3)未接待完客户的置业顾问在售楼处有其他同事在场的情况下不得再接其他客户或终止正在进行的接待。
(4)一切来访的新、老客户(未成交)一律都以有效客户登记为准则,有效客户登记是指客户第一次来访接待后,于当天登上公共客户登记本的有效登记客户,老客户带新客户来做客户登记的,以新客户再次到访的有效登记为准。
(5)老客户带来新客户,原置业顾问在场可优先接待,若原置业顾问不在场但客户未指定,则按排轮接待。若老客户指定由原置业顾问接待而该置业顾问不在场的,现场人员有义务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原置业顾问,由其指定置业顾问义务接待;联系不上或不能确定原置业顾问,按排轮接待,记接待名额。
(6)老客户带新客户一起到来,及老客户先到等新客户,此种情况下原置业顾问优先接待,并记一次接待名额。如新客户先到,除非指定置业顾问,否则按排轮接待。
(7)客户第二次来访,记不起原接待人员,在客户与当前接待人员洽谈的过程中,若原接待人员出现,并与客户彼此认出的情况下(以登记为准)。且在有效跟踪期内,则该洽谈人员有责任让出客户,并默契、友好地做好过渡工作。
(8)已成交客户来访,原置业顾问热情接待,并在第一时间告知专项负责人,不记接待名额。
未成交老客户来访,不记接待名额,如在本轮未排完时安排一次接待,若本轮接待排完即轮空。
(9)置业顾问已在接待的客户(不论新老、成交与否)未离开置业顾问接待现场之前,该置业顾问不得接待新客户(除非客户明确表示不用接待);若轮到该置业顾问接待客户,则跳至下一置业顾问接待。该置业顾问已接待客户离开现场后,第一时间优先补回接待名额。
(10)公司领导指定办事或因公共事务轮过的,可在第一时间优先补回接待名额。
(11)轮到置业顾问人员接待,因私事不在现场(如去洗手间、吃饭等)则自动跳过,不再另外补回。
(12)因置业顾问接待服务不周,而遭到新客户(无论登记与否)拒绝服务的,取消该置业顾问当次接待名额,此客户按接待轮序接待。
(13)楼盘电话主要由销售秘书负责接听,电话资料由销售秘书进行统一分配。
(14)任何置业顾问均不得主动给其他置业顾问的客户递名片或联系业务,除非征得该置业顾问的同意;在别人接待客户时,其他置业顾问不得主动插路或帮助介绍,除非得到该置业顾问邀请。
(15)出现两个以上售楼接待处或出外咨询,人员调配和置业顾问接待制度调整由经理统一安排。
(16)置业顾问必须细致、准确、及时地填写客户信息收集。归纳的相应表格亲自做好客户跟进工作,不能造成客户流失而影响公司的利益。
(17)未经经理同意,任何置业顾问不得自己导台接见客户,除非营销中心只剩自己一人在场。
(18)如果置业顾问不在场,未成交的老客户来访由末尾接待人为其接待,当次接待成交后提成平均分配,但置业顾问事先指定接待除外。
(19)如业内采盘人士采盘在第一时间里被发现由末位接待人接待,如置业顾问当场认出是采盘人士,马上由末位接待人接待,重新排轮。
(20)客户点名接待,不记接待名额。
(21)电话和短信回访的客户来访,如果客户记不起置业顾问姓名,按轮序接待,业绩归属接待的置业顾问,如在跟踪期内,跟踪回访的置业顾问能分享提成的三分之一。
2、关于成交(1)置业顾问在准备客户临定或正式交定金之前,必须报销售主管确认该房号是否可售,并请在成交后及时填报各种成交记录;(2)置业顾问所销售之房号经公司同意给予特别折扣或优惠时,须在认购合同上注明相应的优惠及折扣,同时必须到公司在认购合同上盖公章国以确认;(3)经理负责具体楼盘销售组织,严格控制优惠及折扣,销售人员一概不得私自承诺各种额外折扣和优惠条件。如遇特殊情况,须向经理提出,由经理请示公司领导后加以确定。
(4)如遇两个以上客户对同一物业有意向,应遵循成交优先原则,先交定金者先得。
3、关于客户登记和客户鉴定(一)关于客户登记(1)如有上门客户及电话客户,应留下其联系电话,并及时在《来访登记本》和《客户大卡》上进行登记。对于电话客户,置业顾问可在自己的日记本上进行登记,待客户来访后再建客户大卡。
(2)客户大卡须记录每次洽谈经过、跟进情况,每个客户记录一页,连续登记,如需加纸可用信纸添加回访记录,客户姓名和联系电话不得更改,如有更改须有经理签字认可。
(二)关于客户鉴定(附各类业务交叉案例,以便参考)(1)连续七天未作客户跟踪和跟踪记录的,则视为放弃该客户,此客户视为新客户。(注:七天是在留下电话的第二天开始计算跟踪期限,第八天视为过期客户)(2)在其他置业顾问手上成交七天后(落定之日第二天开始连续七天,第八天视为过期客户)才发现该客户已成交,则视为自动放弃该客户。
(3)留下电话的电话客户,若在第一个留有电话的置业顾问手上成交,且无过期,则业绩全属本人;若在其他置业顾问手上成交,且第一个留电话的置业顾问又在规定的跟踪期内,则提成平均分配。但是,留有电话的置业顾问不得私自到成交的置业顾问手上查询。
(4)老客户介绍的新客户或老客户本人第二次以上购房视为新客户,置业顾问必须重新进行登记并留下其新的联系电话。若老客户第二次以上购房时或老客户介绍的新客户找到了原置业顾问接待,则业绩全属原置业顾问;若老客户第二次以上购房或老客户介绍的新客户在其他置业顾问手上成交,且原置业顾问留有新客户的联系电话,并在规定跟踪期内,自己跟踪时发现已成交,则提成平均分配。
(5)如果留有电话的置业顾问发现自己的电话客户已被其他置业顾问进行了接待,则必须在发现交叉的当天协商确定好谁为跟踪人。
(6)凡家庭成员购房,若是父母、夫妻关系则视为同一客户,其他(如兄弟姐妹、亲戚等)未做电话登记的视为独立的新客户。同一公司上、下级购同一个物业视为同一客户。
4、关于业务交叉(1)确定前后顺序以《客户来访登记本》或《来电登记本》的登记为准,无客户登记的自动退出。
(2)销售经理、主管和可以随时查阅置业顾问的工作日志,置业顾问之间的业务交叉核查,必须有销售经理、主管在场。
二、客户登记制度(一)基本制度 1、每位置业顾问在接待完客户应请客户填写《客户来访登记表》应记录好客户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并加以确认,以便作为日后评判业绩归属的依据,为公司积累客户资料,《客户来访登记表》每日下班前交到销售秘书处存档,以备查验。
2、每位置业顾问在接听完电话后,应及时将电话咨询内容记录于《来电登记表》内,《来电登记表》每日下班前交到销售秘书处存档,以备统计。
3、每位置业顾问在接待完客户后,应请客户或自己根据了解到的情况填写《客户大卡》和日报表,日报表于每天下班前交给销售秘书存档,每人做好自己的《客户大卡》以便客户跟踪回访。
(二)客户登记细则 1、客户登记必须有姓名及联络电话,以客户登记本上的登记记录为准。
2、电话咨询的客户算有效登记客户,等客户来访后建立客户大卡。
3、置业顾问应认真主动跟进自己的客户,因跟进工作不足而造成客户流失的后果自负。
4、在外咨询(或第二卖场)的置业顾问可对客户进行登记,视作有效登记。
三、客户追踪制度 置业顾问在初次接待客户后应为该客户建立《客户大卡》并应于三天之内予以回访追踪,并于每周日 17:00 点前将该周回访客户情况汇总、填写《客户回访登记表》交于销售秘书处存档,经理应不定期进行抽查。
四、周报、月报统计制 度 1、案场周报、月报 经理应在每周一上午 11:00 前将上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填写制做工作周报表,传至公司。工作周报表包括:接待统计、业绩统计、广告效果分析、客户来源分析、退(换)房统计及分析、客户反馈问题统计、需公司其他部门配合事项,本周工作总结、下周工作安排。
经理应在每月 1 日上午 11:00 点前将上月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填写制作工作月报表,传真至公司,内容如上。
2、个人周报 置业顾问应在每周一上午 8:30 点前将本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填写工作周报表,交于经理处存档,内容包括接待统计、业绩统计、一周小结、下周安排。
五、成交登记制度
每月 30 日,置业顾问需填写“成交报告”,由销售主管核实,由经理签字确认后,交于公司财务部,作为财务部支付提成的凭据。成交以客户签定购房合同并付清首付款为准。
备注:所有分单只分提成,不分业绩。
第五章 案场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一)工作时间 上班时间:白班(8:50—18:00),值班人员做好值日工作,上班时间可根据季节变化进行调整。
(二)休息制度 销售部案场为每周休息一天,休息按轮休进行。销售经理在展会、广告发布日、推广促销活动等特殊情况,可另行安排作息时间。
(三)考勤制度 1、迟到:按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工作,迟到 10 分钟内,每次罚款 10 元,迟到超过 30 分钟,作停盘处理,义务接待,每次罚款 20 元;当月迟到累计 3 次,作旷工处理,由此导致损失或极坏影响者,处以罚款 100 元,直至除名。
2、早退:10 分钟以内者,罚款 20 元,早退超过 30 分钟或月累计早退 2 次者,以旷工一天处理,由于早退导致损失或极坏影响者,给予罚款 100-500 元,直到除名。
3、旷工:每旷工一天扣除底薪 100 元作罚金,旷工两天扣除全部底薪,旷工三天作除名处理。有其他严重违反公司制度者,亦作除名处理。
4、事假病假:有事或因病需请假,必须事先按公司制度征得主管签字认可后,方能放假。病假必须出示医院证明。员工每月请假(包括病假)不得超过两天。未经批准而先行放假者,视为旷工。
5、外出:销售案场全体员工须按正常时间在售楼部签到后,方能外出办事,特殊原因须经主管批准同意方可外出办事。
(四)考勤管理
1、策划销售部案场上下班打卡/签到考勤,考勤管理由现场销售秘书负责,由公司综合部监督。考勤表于次月 2 日前统计汇总,上报公司综合部、财务部。
2、事假、病假、休息、离岗前必须填写工作交接单,离岗人员与指定人员进行工作交接,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未填写工作交接单,处以 100 元/次处罚。
二、案场员工 行为准则(一)工作态度 1、服从上司:切实服从上司的工作安排和调配,按时完成任务,不得拖延、拒绝或终止工作。
2、严于职守: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不得擅离职守;个人调换值班时需经主管领导同意。
3、正直诚实:必须如实向上司汇报工作,反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坚决杜绝欺骗或阳奉阴违等不道德行为。
4、勤勉负责:必须发挥高效率和勤勉精神,对自己的工作认真负责、精益求精,做到及时地追踪客户,充分了解客户的心理动态。
(二)服务态度 1、友善:微笑迎接客人,与同事和睦相处,互帮互助。
2、礼貌:任何时刻注重自己的形象,使用礼貌用语。
3、热情:日常工作中要保持高昂的工作积极性,在与客人的交谈中应主动为客人着想。
4、耐心:对客人的要求认真、耐心地聆听,并详尽、详实地向客人介绍项目,解答客人疑问。
(三)行为举止 1、站姿:当客户上门询问时,值班人员应主动起立相迎,微笑接待;当客户站立观看售楼展板及相关资料时,值班业务员应笔直站立在客户的一侧,头部微微侧向客户,面露微笑,双臂自然下垂,适时向客户介绍项目。
2、坐姿:
(1)轻轻坐落,避免动作幅度较大引起椅子乱动及发声响;(2)陪同客人落坐时,应坐在椅子 1/3 到 2/3 背部不得倚靠椅背;
(3)双手平放在腿上,不可置于两腿间或玩弄其它物品;(4)双腿自然平放并拢,不得跷二郎腿。
3、交谈时:
(1)上身微微前倾,用柔和目光注视对方,面带微笑,并通过轻轻点头表示理解客人谈话的内容,不可东张西望或显得心不在焉;(2)不可整理衣着、头发或频频看表;(3)在售楼部内不得高声喧哗或手舞足蹈;(4)坚持使用“请”、“您”、“谢谢”、“对不起”、“再见”、“请慢走”等礼貌用语;(5)不得以任何理由顶撞、讽刺、挖苦或嘲笑客人;与客人打招呼不得用“喂”,应用“先生”、“小姐”或“女士”称呼客人。
三、案场员工 工作制度 1、员工必须遵守“廉洁、守法、诚实、敬业”的行为准则。
2、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3、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应坚守岗位,主动接待来访客户。
4、工作时间不得外出早餐,不得吃零食、不得高声喧哗、聊天。不得在售楼部内睡觉、看报。上班时间禁止打私人电话,特殊情况需打电话的,应在请示相关负责人后方可,接打电话时间不应超过两分钟。上班时间不得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值班置业顾问应提前 15 分钟到班,做好前台卫生工作。
6、全体员工上班时须着工装,戴工牌。每日上班前须将皮鞋擦净。
男员工须勤剃胡须,不得蓄长发及染发。女员工不得留长指甲、化浓妆及异妆,使用气味过浓的香水和佩戴显眼的饰品。
7、服从上司工作安排和调配,按时完成任务,不得顶撞上司。
8、不得玩乎职守,违反劳动规则纪律,影响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
9、员工未经公司批准不得兼职。
10、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
11、员工禁止索取非法利益。
12、员工不得越级或越权开展经营活动。
13、员工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有权向上级领导投诉,接受投诉的部门或个人应为投诉严格保密。
14、员工要即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提出合理建议。
15、员工违反公司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或名誉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其予以赔偿或承担法律责任。
四、案场 员工过失分类细则(一)轻微过失(罚款 10——50 元/次)1、客户进门时,值班业务员未主动起立迎候;未使用礼貌用语听电话;未用普通话说“您好”。
2、工作时间带无关人员到公司。
3、当班时聊天、高声喧哗、追逐打闹、勾肩搭背、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等不文明行为;在营业厅内吸烟;工作时间吃早餐、零食、睡觉等与业务无关的行为。
4、当班时故意不与同事协助、配合开展业务。
5、未经同意擅自越级与公司领导谈论项目相关事宜。
6、每天的工作总结与计划必须在下班前交经理处签字,否则罚现金 50 元/次。
7、严禁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一经发现除了补足电话费用外,另外罚现金 50元/次。
(二)重大过失(罚款 50——200 元/次或开除)1、对客人、同事、上司无礼,出言不逊或恐吓、威胁、骚扰客户。
2、当班时饮洒或不服从上班安排,在工作中有意欺骗上司。
3、串岗、离岗致使工作时间电话无人接听,客户无人接待,影响工作。
4、私藏、挪用公司的物品。
5、玩忽职守,在当班时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6、未预先向上级领导请假而缺勤。
7、遇紧急情况时,未服从领导安排。
8、侮辱、欧打客户、同事。
9、谎报消息或编造、传播公司、同事利益的谣言。未经核实的事情,四处散播,造成恶劣影响的,第一次罚款 200 元,第二次做开除处理。
10、恶意争抢客户,造成不良影响,一经核实,第一次罚款 200 元,第二次做开除处理。
11、违反国家法律,被当地执法机关拘留审查,做开除处理。
12、盗窃、骗取或故意损坏客户、同事或公司的财物;向客户索取小费或礼物;要求客户代办私事,开除处理。
13、与客户私自交易;为客户提供有损公司利益的额外服务;私自向客户收取费用;藏匿客户遗忘的物品等不道德的行为,开除处理。
14、泄露公司的文件、资料,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害,开除处理,并承担相关经济损失。
15、聚众闹事,组织、参与斗殴事件;煽动员工怠工、罢工等行为,做开除处理。
16、主管领导安排事物,如有违抗、不执行者,罚现金 50 元/次;当面反驳抵触较严重者罚 100 元/次;如果是公司老总看到,罚现金 200 元/次。
17、随意中伤、背后道人长短、不利于团结者,罚现金 100 元/次,两次以上者开除,检举者奖励现金 50 元/次。
五、案场员工 行为规范 1、严格按公司规定着装,仪容整洁。
2、任何时候严禁“趴”、“靠”在销售楼接待台内。
3、严格遵守现场管理规定,依次有序接待客户,服从主管领导的调控。
4、正常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5、不得在销售中心吃零食、看杂志与小说、打闹、高兴喧哗、化妆、打牌、扯闲谈。
6、不得在销售中心占用洽谈桌会见亲朋好友。
7、不得用饮水机里的水洗手、洗抹布、拖地。
8、值班人员不得在值班时间内睡觉。
9、不得占用销售电话打私人电话。
10、不得向客户索取小费、恩惠或其他礼物,或要求客户代办私事。
11、业务员不得在上班时间内围坐在洽谈桌边。
12、禁止下班后在销售中心内打牌。
13、客户遗留下的任何物品均应上缴。
14、员工接听电话应使用普通话,并先说“您好,紫园衡府”。
15、电话铃响三声必须接听。
16、礼貌回答客户问题,主动介绍物业情况,邀请其参观现场。
17、详细地做好客户登记工作。
18、认真完成公司交待的其他工作。
19、应统一配戴工作牌。
20、不得私自换班、换岗。
21、用完洽谈桌后,将桌子收拾好,凳子摆放整齐。
六、现场客户接待准则 1、客户进门,起身站立,面带微笑,用问候语(您好,欢迎光临)。
2、客户先坐,礼貌询问客户需求,再做介绍,语言婉转。
3、双手递交本人名片,尽量留下客户名片或电话。
4、在通道、房门较窄处必须侧身让道,客户先行。
5、工地参观时,须戴安全帽,并解释安全知识。
6、不贬低其它楼盘,抬高自己。
7、对每一位客户一视同仁,不以貌取人。
8、与客户发生分歧时,保持镇定,绝不与客户争吵。
9、严格维护客户资料隐私权。
10、接待客户时不得泄露公司保密资料。
11、统一口径,不对客户承诺公司未完全确定的销售政策、优惠条件及其它事项。
七、其他制度:
1、客户接待制度严格按业务制度执行。
2、工作记录应当天按时记录,如有违反罚款 10 元/次。
3、规定当天完成的任务,如没完成,罚款 10 元/次。
4、案场置业顾问违反以上规定,由经理查到全部双倍处罚,而且违反的置业顾
问和销售主管一起受罚。
备注:
1、以上各项(除指定条例外)每违反一次,第一次罚款 10 元,第二次罚款 50元,第三次罚款 100 元。
2、以上罚款均在当场交纳现金,否则从工资里面双倍扣除。
3、所有罚款一律缴纳到销售部做为活动基金,暂由销售秘书保管。
八、福利制度:
1、置业顾问作为公司的特殊人员与公司其他部门正式员工的不同,公司的福利待遇不享受。如果每月能按计划完成总销售目标,由策划销售部向公司提出嘉奖建议,置业顾问可享受公司的嘉奖。
2.置业顾问享受法定节假日。因工作需要,节假日如被安排值班,以轮休补假,如无补假按加班处理。
3.公司为置业顾问提供免费工作午餐(或午餐补贴 8 元/餐)。
4.公司为有需要住宿的置业顾问提供宿舍。宿舍水电等杂费由住宿员工分摊自理。
5.交通用车:置业顾问如因加班等工作原因下班时间延迟,在公司车辆调配允许的情况下,由综合部安排车辆接送到指定地点。
附页 销售目标任务表 1、总销售目标任务 时间/目标 总达标 总超标 回款计划 2008 年 9 月 1400 万 1600 万 900 万 2008 年 10 月 1800 万 2000 万 1200 万 2008 年 11 月 1500 万 1700 万 1200 万 2008 年 12 月 1500 万 1700 万 1200 万 2009 年 1 月 1200 万 1300 万 1000 万 合计 7400 万 8300 万 5500 万 注:目标任务可累计计算。
2、个人销售目标任务 时间/目标 二级期 高级期 回款计划 2008 年 9 月 200 万/1 端头别墅,1 套 3 楼 400 万/2 端头别墅,1 套 3 楼 140 万 3 套 5 套 2008 年 10 月 260 万/1 端头别墅,2 套洋房 500 万/2 端头别墅,1 套 3 楼 180 万 4 套 6 套 2009 年 11 月 200 万/1 端头别墅,1 套 3 楼 400 万/2 端头别墅,1 套 3 楼 180 万 3 套 5 套 2008 年 12 月 200 万/1 端头别墅,1 套 3 楼 400 万/2 端头别墅,1 套 3 楼 180 万 3 套 5 套 2008 年 1 月 200 万/1 端头别墅,1 套 3 楼 400 万/2 端头别墅,1 套 3 楼 150 万 3 套 5 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