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关于印发《辽宁省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各市建委、房产局、工商局:
为指导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通过合同明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减少纠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辽宁省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以供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参考。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1年3月15日印发
辽宁省物业服务合同(试行)(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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