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小组活动
QC 小组活动 1、QC 小组的组建(1)凡是申报结构优质奖、省优质工程、鲁班奖三者之一的建筑工程,项目部应成立 QC 活动小组。
(2)QC 小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小组成员应包括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以及相关工种的施工斑组长,小组人员不得少于 5 人,一般不超过 15 人,并应指定 1—2 人负责 QC 活动成果的整理。
(3)QC 小组须在工程正式开工后两周内组建,题写《QC 小组注册登记表》,并报公司总师办批准。
2、选定课题(1)根据项目的质量目标,从分析现场着手,围绕提高工程质量、降低消耗及为用户服务,提高管理水平等方面选择课题,并确定应达到的目标。
(2)课题选定后,填写《QC 小组课题登记表》,报公司总师办。
3、开展 QC 活动(1)QC 小组活动要按“计划、实施、检查、处理”(即 PDCA)的工作程序开展活动,并且要如实做好活动记录(填写《QC 小组活动记录表》),包括课题、实施情况、现状分析、对策措施、数据处理及参加人员等内容。QC 小组活动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2)QC 小组应对选定的课题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原因制订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在实施中应定期进行调查,分析对比实施效果,总结好成果和经验。
(3)QC 小组取得成果后,应认真进行总结,撰写成果报告书。成果报告书的内容一般包括:选题、原因分析、制订措施、QC 方法、实施效果及巩固措施等。
4、QC 成果发表 1、QC 小组在发表 QC 活动成果前须填写《QC 成果发表申请表》,报总师办批准。
2、参加行业协会组织的 QC 成果发表会,按参评要求,撰写成果报告,准备相关的资料。由公司统一提交《QC 成果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