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立项管理规定
工程立项管理规定 1.目的 通过对工程立项进行规定,与总包单位紧密对接,为工程实施、结算、成本核算等提供依据。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承揽的所有内外部工程的立项 3.职责 与总包单位采用相同立项编号。如总包单位无立项编号,工程部负责对工程自行进行立项编号。立项后由工程部负责人实施管理、结算,行政部专职劳务员建档、跟踪、成本核算。
4.自行立项编号 4.1 外部工程立项编号 4.1.1.编号组成:公司代号、施工片区代号、年号、总顺序号共九位组成。
4.1.2.代号含义:
4.1.2.1.“公司代号”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中的“xb” 的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字大写字母“XB”表示; 4.1.2.2.“施工片区代号”以施工所在区域名称的汉语拼音第一、第二个大写字母表示,如:
CQ—城区,SL—石龙,GB—高埗,WJ—万江,ZM—樟木头等,增加工程在原有的工程编号后加“—”加增加顺序号。
4.1.2.3.“年号” 以阿拉伯数字两位数表示。即“2013 年”用“13”表示;“2015年”用“15”表示。
4.1.2.4.“顺序号”由阿拉伯数字 001~999 组成,顺序号不分施工片区,采用统一编号。
4.1.3.示例
XB SL 11 001—增 增 1 1 增加号 顺序号 2011 年 石龙 劳务公司 4.2 内部工程立项编号:公司内部维修工程及 公司设定为内部工程的立项编号 采用“XB”加年号加顺序号加内部工程标示(N),比如:“XB11001-N”; 4.3 工程立项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工程立项编号、客户名称、工期要求、工程内容、工程地址、工程类别等主要内容,必要时附上《工程(业务)现场勘察表》、《施工设计图纸》、《合同书》、《预算书》等与工程相关的资料; 4.4 工程立项工作流程 流程图:
4.5 公司的内部维修工程,工程的立项和完工验收都与公司的正常的业务立项分开并且不进行产值统计。
工程立项、施工、结算(工程部立项负责人)统计、汇总、跟踪、成本核算/总经理(专职劳务员)合同签订后(系统内维修工程及暂未能签定合同项目,由电力项目部负责人提交项目说明后并附上业主项目简易确认手续后可先立项 立项登录备案(专职劳务员)
5.解释与实施 5.1 本《规定》解释权属劳务公司。
